认识中国民族关系的一个新视角:各民族共生态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0:41:22
认识中国民族关系的一个新视角:各民族共生态

丁龙召

【内容提要】笔者运用社会共生理论来分析中国的民族关系,认为从古至今,中国各民族就是一种共生态关系,并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的共生态关系表现出来。主张在全体国民人文教育中,要倡导和树立民族共生理念,这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增强国家凝聚力的一项基础工程。
【关 键 词】中国/民族关系/民族共生态

  从上个世纪末至今,尽管世界的主题仍然是和平与发展,但是,国际范围民族间和地区间的冲突、部族间的仇杀,一点也没有因人类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而减少。伴随着苏联一分为十五,南斯拉夫一分为五,世界掀起了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多民族国家内民族矛盾、斗争也从没有停止,如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欧洲大陆新纳粹排外风潮等。甚至当今世界严重的恐怖组织暴力活动也往往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从我国国内民族关系看,特别是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不仅使国家综合国力大增,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而且给国内民族关系注入了新的活力,民族团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升华。但是,各民族在越来越频繁的交往中,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种权利和权益方面,因不同民族成员间文化差异、民族特点和心理承受力的不同而引发的民族矛盾和冲突也随之增加。就我国国内民族关系而言,民族问题的根本解决,取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总问题的逐步解决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但同时在各民族人民中灌输和倡导什么样的观念意识、价值取向,创造什么样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氛围,这不仅是我国改革、发展、稳定所必需的,也是增强中国各民族凝聚力,增进民族之间亲和力的客观要求。
  由此可见,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对各民族人民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教育,既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与进步的根本要求。但是,随着世界格局向多极化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成员观念意识的多层次,人们价值取向的多样性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以笔者之见,在当今各民族之间交往日益频繁、扩大、加深的情况下,倡导和树立各民族共生的理念和意识,运用民族共生态理论认识我国民族关系,既是时代的呼唤和民族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识和观察民族关系的一个新视角。
  一
  (一)社会共生理论
  所谓共生理论,原指不同生物之间那种共生、寄生、密切生活在一起的生活方式。现代生态学把整个地球看成一个生物圈,各种生物之间以及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着能量转换和物质循环的密切联系,借用生物共生理论的原理来研究人类社会现象,这便形成了社会共生理论。社会共生论所要揭示的是,在社会发展中,个人之间或人们共同体(群体)之间既有相互排斥性,又有互补性这样一种关系:在一定的社会中,人的个性力图伸展,价值力求最大化实现,因此,在一定环境中的个人之间产生矛盾冲突是必然的;不同的社会群体在发展中,也力求各自势力的扩张,因此,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不同群体之间产生矛盾冲突也是必然的。但是,个人也好,群体也好,为了各自的生存和发展,绝不能一味与他人、他群体无限矛盾冲突下去,在力求个人自由,力图群体整合的同时,必须求得与他人、他群体的妥协、合作。这种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在利益关系上表现出的既矛盾冲突,又妥协、合作、互补关系即社会的共生态[1]。
  矛盾、冲突、斗争,妥协、缓和、合作,是社会共生的体现方式,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凡是独立主体之间永远存在各种利益关系上的矛盾,但并非绝对的,任何一方无权也不可能取消对方的生存权利,同时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各自必须做出让步,求得妥协、折中,进而达成一定的契约,以求共生。一个国家的政治越民主,社会越文明,共生理论在实践中就贯彻得越深刻、越完全。法律正是这种社会共生的一种度量衡,它发挥着区分和调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作用。一个国家的和谐发展,法制社会的建立完善,就是社会共生理念的最好实现。由此可见,社会各个领域各种关系中均存在着共生关系,就我国多民族这一客观现实国情而言,也是一种共生关系,即民族共生态。
  (二)我国各民族共生态
  所谓我国民族共生态,是指我国每个民族作为一个利益群体,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进步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与各自分享相应的各种权利、利益相适应的和谐民族关系。
  首先,我国现有的56个民族,尽管人口有多少之分,发展有先进与落后之别,但都有其悠久的发展历史,形成了各具特点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既然民族是一个独立群体,就一定存在自我回归力,就存在民族的自我意识,在多民族国家中就存在民族的特殊利益,因此,民族之间产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在每一个民族的形成发展过程中,离不开民族之间的互通有无。因为,从我国每一个民族的发展历史来看,由于各自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并产生了各具特色的经济类型,形成了各自的优势,进而存在民族间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互补。从各少数民族的现状来看,尽管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但各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而且又是我国的自然生态屏障,具备发展经济多方面的自然禀赋,我国实现现代化离不开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因此,中国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合作也是必然的,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交往中,在矛盾之中求合作,冲突之中求缓和,斗争之中求妥协,在求同存异之中各民族共生。
  其次,中国各民族不仅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共生态的发展过程,当今更是一个共生态不断升华的过程。特别是建国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各民族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国家从政治和法律上保证了每个民族在多民族大家庭中的平等地位、权利和义务。作为每个民族群体在享有自我生存发展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着尊重其他民族生存发展权利的义务。我国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就是维护、保障和调节各民族共生态关系最根本的度量衡。
  各民族共生态理论,是对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每个民族都有优越于其他民族的地方这一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新诠释,也是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关于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以及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即“三个离不开”)思想的科学性,从社会共生理论的新视角所作的历史和逻辑证明。
  二
  中国各民族的共生态关系,通过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集中反映出来。
  (一)我国各民族间的政治共生态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的核心是权力和权利的享有、占有和分割问题。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的政治共生态,反映的是这样一种动态关系:即每个民族群体在寻求发展过程中,总在诉求和谋求更大更多的有利于自我发展的权力和权利,这样,民族之间、民族与国家之间、地方与中央之间必然要产生一定的矛盾;但同时,中国各民族在对外对内的关系上又存在共同的利益,为了共同的发展和共同的利益,民族之间要沟通、协商,并达成不同利益主体共同接受的分权关系。民族间在分享国家政治资源过程中形成的和谐关系即民族间的政治共生态。
  民族间的政治共生态,通过两个方面反映出来。一方面,就国内民族关系而言,每个民族都有要求自治的愿望,积极争取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谋求对国家管理的有效参与,实现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因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没有地方的活力,便不可能有整个国家的繁荣与强盛。正如列宁曾讲:“如果不保证每一个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具有比较大的特点以及具有特殊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享受这种自治,那就不可能设想有现代的真正民主国家。”[2](P150)另一方面,各民族的集中统一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就是各民族政治共生态关系的一种政治组织形式,即通过国家的制度安排实现各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是现时民族间共生态关系的一种政治调节机制,也是我国各民族政治共生态关系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近年来,朱伦先生提出的“民族共治论”,尽管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笔者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提升我国各少数民族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3]。
  (二)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共生态
  经济是社会的基础,经济的核心是社会成员和利益主体对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分配,即对经济利益的占有和分割问题。各个民族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与大自然的沟通方式,占有着独特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因此,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元性和差异性,以及人们需要的多样性,使每个民族的生产和创造的财富,成为其他民族需要的提供者,人类在发展中,民族在交往中,各个民族的生产及其创造的财富的互补性是不可或缺的。民族经济共生态关系,即多民族国家内,每个民族在经济发展的水平上,对社会从经济的贡献上以及社会财富和经济利益的享受分配上,趋于合理公平的一种动态过程与和谐的民族关系。
  从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看,由于我国东、西、南、北地理生态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民族经济,进而使民族间的交往不可避免,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族之间、地区之间,经济上的联系和互补越来越强。历史证明,民族间经济方面的往来畅通、频繁,民族关系就和睦,社会政治就稳定;如果民族间经济往来遭到破坏或阻隔,社会便出现动荡,民族矛盾会激化。民族间经济共生态规律还要求,民族间在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上,不同民族成员在分享社会财富方面,应趋于平衡和合理,否则,会导致民族关系的紧张,甚至产生政治冲突。
  建国以来,我国解决民族间、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的实践证明,当我国民族地区和各少数民族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民族间的发展差距有所缩小,民族关系就会进一步巩固,民族间的矛盾就减少,国家的凝聚力就会增强。反之,如果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民族之间发展差距拉大,必然引起民族心理失衡,人们对党和政府信任度下降,随之,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地方和中央之间的矛盾会加剧、增多。国家应从全局利益出发,促进各民族、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经济,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和民族间发展差距拉大,尽可能缩小民族间、地区间已存在的发展上和经济利益分配上的差距。在我国,民族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也是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因此,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扶持和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政策,长期致力于解决历史遗留下的民族间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现在我国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地区间、民族间发展极不平衡的问题。我国对各少数民族实行帮助的特殊政策,既是国家整体发展利益所必需,也是民族共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
  (三)我国各民族间的文化共生态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凝聚和激励一个民族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所谓民族文化共生态,是指各个民族在人类的进步中,各自有创造文化产品的自由,有弘扬传播这种文化产品的社会环境以及民族间应该互相尊重对方这种权利的一种和谐的民族关系。民族文化共生态要求,每个民族都有选择文化的自由,谁也无权强加或取缔各民族所认同或不认同的文化。
  民族文化正是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历史选择过程中,其精华得到发扬,并为其他民族所吸收,成为时代的、世界的,丰富了人类的文化宝库。我国及世界各民族,从古至今,正是在这种民族文化共生态关系中得以发展进步。因此,各民族文化的自由多样性发展,才使我们的世界五彩缤纷、繁华似锦。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尽管人类历史上,局部和短时期出现过毁灭某种文化的倒行逆施,但每一种民族文化均具有极强的生命力,都具有与不同文化相抗衡的力量,不同的民族文化在相互吸纳与排斥、融合与斗争、渗透与抵御的过程中共生态,才使人类文化的百花园不致枯萎。凡熟悉中国古代历史和民族关系史的人,不难发现这样一种规律:哪个朝代、哪个时期,统治者民族偏见少,思想开明,容纳各种文化,社会经济文化就会出现繁荣,民族间的交往就会加强,民族关系就和睦。反之,就出现社会经济文化停止甚至衰败,民族关系紧张甚至出现纷争的局面。
  中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同时,每个民族在历史的实践中还创造了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这种文化不仅是每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也是我国各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扬光大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不仅是民族发展进步的必然,也是各民族文化共生态发展规律的必然。
  三
  中国民族关系是共生态关系,因此,在全体国民中树立和强化中国各民族共生态的理念是很重要的。生态学把整个地球看做一个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人与自然共生态,自然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的各种资源,人类寄生于自然界。人类在向大自然索取资源的同时,要保护自然环境,遵守“地球道德”,在发展中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否则,人类必然遭受自然规律的惩罚,当今全球生态危机警报频频出现就是最好的证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这样,人际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同样是互相依存的。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但即使这种冲突在一定时期发展到极端,最终还得回到妥协、缓和、联系、容纳的轨道上来,求得共生发展。
  人们可能还没有忘记,南非曾是个白人与黑人水火不相容的地方,在经过了多少年的冲突、斗争,最后还是走向了妥协、合作。最近,俄罗斯发生多起车臣武装分子的恐怖事件,尽管遭到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强烈谴责,但如果我们冷静地反思,恐怕不能不说与斯大林时期对车臣等民族的不公对待,以及后来俄罗斯解决车臣武装的方式无关,此时的矛盾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反弹。正如未来学家托夫勒在《预测与前提》中指出的:到了没有退路的时候,人终究要反抗的,而在我们生活的时代,哪怕人数很少的集团,只要下决心干,破坏作用也是很大的。笔者以为,这多少对理解认识当今世界多民族国家内的民族矛盾,国际范围的民族冲突、地区冲突有所启示。不管是一个人、一个群体,还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寻求自我发展的同时,绝不能“目中无人”。世界是多元的、多样的,谁也离不开谁。
  古往今来,中国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方面的联系就从未间断过,而且越来越紧密,并且促进了国家政治统一的向前发展。这一历史发展趋势,反映了中国民族关系是共生态关系的发展规律。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中华民族对人类贡献的大小,取决于国家凝聚力的增强和国内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也取决于各民族社会成员认识和对待民族关系的正确观念和意识。因此,在全体国民中树立和强化中国各民族共生态的理念,既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加对社会弱势群体人文关怀、改善社会各种对立关系的一项基础工程。这一理念的建立和增强,会使不同民族成员观念中的民族偏见减少,开放意识和民族心理承受力逐渐增强,对不同民族文化的容纳性会更强。

【参考文献】
[1] 胡守均.社会共生论[J].社会科学论坛,2001,(1).
[2] 列宁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3] 朱伦.民族共自论[J].中国社会科学,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