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新法,穿越火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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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新法,穿越火的曙光

2010-01-01 11:03:07 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跟贴 15 条 手机看新闻

成都金牛区女企业家唐福珍以自焚抵抗暴力拆迁,她守护家园的激烈之举,引爆废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舆论,新法出台展露曙光。

唐福珍生前,干练且漂亮。网络图片

唐福珍自焚,在拆迁史上烙下最沉重的剪影。网络图片

唐福珍的肉身,不能阻挡家园被庞大的机器夷平,素不相识的人们在这里摆上花圈。本报记者张国栋摄

不想再担惊受怕这么累了,等这件事情(拆迁)结束了,再把生意重新做起来。

———自焚前一天,唐福珍对姐姐说,希望过上平静的生活

成都金牛区女企业家唐福珍以自焚抵抗暴力拆迁,她守护家园的激烈之举,引爆废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舆论,新法出台展露曙光。

被地方政府奉为拆迁宝典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终于到了行将寿终正寝的时候。

12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对媒体透露,国务院已经组织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关于拆迁条例立法修改的前期调研工作。

12月10日,唐福珍的遗体在去世11天之后火化,如果地下有知,她应稍感安慰。11月13日,这位成都女企业家,面对政府组织的强拆队伍,以自焚的激烈之举保护家园,在医院里痛苦挣扎16天后,孤独地离开人世。

唐福珍事件所引发的巨大舆论,将争议颇大的拆迁条例推上风口浪尖。学者、民众、媒体,修改或者废除的强烈呼声不绝于耳。

“我是在捍卫公民尊严”

唐福珍在屋顶点燃自己,那个震撼的剪影定格在11月13日。这一天来得没有任何征兆。

之前的一天,唐福珍只能在房中看看电视,或者在后花园的桂花树下与姐姐散步。她不敢迈出这个房子半步,生怕一离开,强拆的队伍就冲进来,毁掉她毕生的心血。

最后的这一天,像平常一样,在沉闷中度过。大姐唐福秀记得,在散步的时候,妹妹叹气说,她其实最想过平静的日子,不想再担惊受怕这么累了。等这件事情(拆迁)结束了,再把生意重新做起来,把儿子送回英国继续读书。

在唐福秀的印象中,妹妹从来不在家里洗头,都是到外面的美容院里,洗个头做个美容。在4月10日的强拆之后,因为一直不敢出门,只能在家里洗。自焚的前一天,妹妹还在感叹:好久没有好好洗个头了。

白天,看到川陕路上在堵车,一向开朗的妹妹心里也很难过,感觉自己也有责任,也希望政府能够出面找他们认真谈,但在第一次强拆未遂半年多以来,没人找过唐福珍夫妇,双方陷入僵持,平静得有些令人发毛。

更令唐福珍感到不安的是,家周围开始出现一些陌生人,对面一个卖烟的老板还偶然看到一个笔记本,上面记录着唐福珍家人出现的时间。担心一离开就遭强拆,唐福珍一家困守在建筑内,喜好旅游的她别说走出成都,连房门都很少迈出。

最后一个晚上,姐妹俩在桂花树下散了会步,到了九点多,唐福珍对大姐说:姐姐你早点休息吧,我上去给狗洗澡,这成为姐妹俩最后交流的一句话。

11月13日凌晨五点多,天刚蒙蒙亮,成都郊区金华村还在梦中沉睡,殊不知,危险的气息正逐步悄悄地靠近。

唐福珍的侄女婿邓尤德因为“脚杆子痛”,每天清晨都要在楼顶上走走,忽然听到很大的声向,起初还以为有贼,再拿来手电筒一照,看到消防队员的衣服,他明白,强拆的队伍又来了。眼前的金新路上,警灯闪烁,不断有车辆驶来,人员也向他们的方向集中。从睡梦中惊醒的胡、唐两家亲属也到了房子,并准备好汽油和用啤酒瓶自制的燃烧瓶,一场保卫与拆除的战争上演。

一台绿色的挖掘机伸出长臂,抵垮了唐福珍家的大门和围墙,身穿迷彩服的强拆人员跟进,用电锯锯防盗门。金牛政府方的通报中说,唐福珍组织唐、胡两家亲属十余人,采取逐层关闭楼层通道(均为钢质防盗门),向执法人员投掷自制汽油燃烧瓶、砖头、石块,在楼道、平台泼洒汽油并点燃。

渐渐地,唐福珍一方逐层失守,三楼也被“攻占”,唐福珍和儿子胡焱熹、大姐夫陈昌发退守到三层半的“炮楼”,这是他们最后的可守之处。上面插着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这是在4月10日的强拆之后,唐福珍专门从成都买回来的。

“进攻”在继续,唐福珍一方也在反击,不时有用啤酒瓶自制的燃烧瓶扔下,或有鞭炮炸响的声音。在对面邓尤德拍下的视频中,唐福珍一手拿着汽油壶,先后三次浇在自己的身上,一手拿着喇叭,间歇喊上几句话。周边的邻居说,现场聚集的数千群众目睹了当时的一幕。

有村民听到唐福珍喊:请金华村民为我作证,我家里有八万元现金;还有村民说,听到唐福珍在喊:“不要上来,不要逼我,否则我死给你们看”。下边有声音回应:“你这是违法犯罪,现在下来还来得及。”唐福珍则回答:“我是在保卫自己的家园,捍卫公民的尊严”。

强拆仍没有停止,三楼的防盗门被锯开。有亲属说,现场政府方的人还在继续打唐、胡家亲属,唐福珍在炮楼上清楚可见,为了阻止家园被拆亲属被打,才无奈点燃了身上的汽油,以死相争。

不能“合法化”的家

12月3日晚,成都市金牛区通报“‘11·13’暴力阻挠依法拆违事件”初步调查情况,称拆除程序合法,拆迁户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同时还表示,唐福珍倾倒汽油直至引燃的过程中,现场指挥的有关人员处置不力,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因此停职接受调查。

金牛区政府直指唐福珍所住工厂为违法建筑,以证明其拆除的正确性。然而就在七八年前,唐福珍夫妇是被金华村委会作为招商引资对象引进,建起这座2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开起成都奥仕威有限公司。

25年前,唐福珍从相邻的新都县,嫁到了天回镇金华村,丈夫胡昌明是她的初恋,虽然在2004年,两人因拌嘴一时赌气,办了离婚手续,但离婚不离家,一切没变。

与金华村签下协议之后,夫妇俩倾其所有,用10年来做服装批发一点点赚来的两三百万身家,花了一年半,打造出一个十年后仍不落后的“五星级”服装厂,并于1998年国庆后开张营业。

二哥唐福明看妹妹如此“铺张浪费”,骂她“神经病”,妹妹回答说,她的厂房要能抗12级地震。广州的客户来参观后,还专门摄像,说回去后,要照她的样子来建厂房。

三层半的建筑,一二层是车间,三层是办公室兼自住,是唐福珍的厂,也是她的家。

凭借多年积累下的人脉,公司的生意不错,员工由开始的20多人,逐步增加到100多人。夫妇俩一度被树为先进典型,上过报纸,也上过电视。胡昌明被当地政府授予“勤劳致富带头人”,唐福珍被金牛区妇联评为女性自主创业模范。

按双方当时的约定,用地手续办理由村委会负责,但同一天签下协议的侄女婿邓尤德,以宅基地报批,十年后才拿到用地手续,唐福珍夫妇的企业厂房更是屡经波折,十年办证无果,最终被视为违法建筑。

用地手续没办成,到了2005年,唐福珍却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成都为推进全市四大污水处理厂之一的城北天大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决定实施连接北新干道和川陕路的市政道路金新路的建设。不幸的是,在拐了一个S形的弯之后,唐福珍等20多户的房屋都在规划中的这条路上,政府要求他们让路。于是,唐福珍的厂房“合法化”更无可能。

从2005年开始,拆迁谈判陆续展开,政府也同意适当补偿,但到底以何种标准来补偿,却并不明朗。

按家属说法,2007年上半年,天回街道对胡家的建筑开价80余万元,后来加到185万,因感觉连建筑装修成本都收不回来,唐福珍没同意。到2008年3月,拆迁部门根据房屋结构和装修较好等因素,补偿费提高至217万元,仍未能达成协议。

胡家认为,建筑资产应该在800万以上,但与许多拆迁相似,一方是以建设之初为计,一方却是以当下的市场价为计,谈判又陷入僵持。

路上的20多户,除了唐福珍、邓尤德的服装厂,还有一家密封件厂、一家餐馆,其他都为普通住宅。从2005年开始,陆续有人搬走。按金牛区政府说,金新路两边都修好了,最后只剩唐、邓这两个“钉子户”。

“用身份证照做遗像”

谈判没有结果时,权力开始显现它的压迫力。

2005年,胡家的建筑被认定属于违法建筑。2007年10月2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胡昌明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事先通知书,同年10月29日,又给他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2009年4月10日,第一轮冲突开始,金牛区城管执法局拟实施强拆,谁料唐福珍在家,在身上浇汽油后迫退执法队员。

唐福珍的亲属称,这一天,胡昌明接到街道的电话,称区里来领导跟他们夫妇谈,当时唐在家里睡觉不想去,胡就称妻子在绵阳无法赶回,一个人赶到街道,但迅速被拖往三楼。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带领执法队员闯入胡家,撬开卷闸门,剪断大门铁锁,割开防盗门试图强行拆除。

当时,唐福珍往身上浇汽油,并当场打电话给天回街道党委书记宋传福说:“如果你今天把我的房子拆了,我一点火,明天你宋书记就出名了”。宋接到电话赶紧叫执法人员撤退,还埋怨胡昌明说“你不是说你老婆不在家吗?”

11月13日,唐福珍再次往身上浇汽油,这一次,她点燃了自己。在看到“幺娘”的结局后,邓尤德选择了放弃。11月14日,在协议上签字后,他的房子也迅速被推平。金新路的施工再没有任何的障碍,一切都按政府的计划在推进。

直至唐福珍临死之前,大姐唐福秀才见到妹妹,全身包括面部都裹满纱布,像一个稻草人一样,也没有办法讲一句话,唐福秀当时就昏了过去。家属了解到的信息是,除了肩与胸部交接处有一处稍完整的皮肤,其他没有一块好肉,属于重三度烧伤和吸入式烧伤,已行气管切开术。

11月29日晚上七点左右,唐福珍在成都军区总医院去世,终年47岁。

唐福珍的灵堂,就搭在原来的家。灵堂的遗像上,她的嘴角露出浅浅的笑,没能如她所愿,因为房子在迅捷的强拆后,已找不到照片了,这不是她最漂亮的一张。

在被抬往医院途中,已经烧得面目全非的唐福珍对侄女魏交说:“如果我死了,就用身份证上的照片作遗像,那张照得最好”。这成为她的唯一交待后事的遗言。

引燃舆论

唐福珍死后,她原来的家变成一个工地,花圈摆满了一地。素不相识的人从各地陆续赶来,或惋惜,或控诉,或感叹。

“强拆行为如果不被约束,她的今天也许就是我们的明天”,一个头发斑白的老太太挥舞着手中的材料说。

2007年,《物权法》诞生,这部以保护公民私产为核心的法律,被视为公民与拆迁对抗的“法律武器”,其出台伊始,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吴苹夫妇的庶民胜利,更是鼓舞了被拆迁者的信心。

然而,他们拿着《物权法》与政府争辩论理,政府官员却手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物权法》,就如一头“没有牙齿的老虎”,无力阻挡地方政府在巨大利益支配下的暴力拆迁冲动。于是,在全国城市化大开发热潮之下,血与火的惨烈,频繁上演。

并不止一个唐福珍。

10月28日,山东青岛胶州市庄里头村民张永霞,在自己家门口,在一台要拆掉她房子的挖掘机前浇下汽油自焚。比唐福珍幸运的是,在医院抢救27天之后,张永霞脱离了生命危险;和唐福珍一样的是,张永霞的房子在她自焚后亦灰飞烟灭。

12月14日,北京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男子席新柱,遭强拆当场自焚,致全身10%烧伤。家属称,当席将汽油洒在身上时,强拆人员并未被喝止,还说“你点啊”。当天下午,311.79平方米的大院即被拆除。

唐福珍自焚,引燃了舆论。要求修改或者废除拆迁条例的强烈呼声,不绝于耳。

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五位教授沈岿、姜明安、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以公民名义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拆迁条例》相关条款。

他们这一行动,连同唐福珍自焚抗议拆迁事件,12月2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2009年十大宪法实例”评选中,位列十大实例之首。

学界的呼声,传来积极的回应。12月16日,部分学者受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参加座谈会,研讨《拆迁条例》的修改。

传递出来的积极信息是:一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即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新条例或将增加几大亮点,如政府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和补偿;有望先补偿再拆迁;房主如对拆迁有异议可提起诉讼等。同时,新条例将严禁野蛮拆迁,建设单位或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断水、断热、断气、断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

12月底,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接受采访时表示,法制办正在就征收条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见,还将请被拆迁人表达意见,草案修改完善后,将会尽快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关键的补偿问题,曹康泰表示,法制办倾向于按市场价格补偿,“你把人家房子拆了,总得让人家有能力购买新的房子”。

最大阻力

新法虽然尚未出台,但至少正在加紧进行中,使人们看到“悲剧性的个案最终能推动制度的进步”的曙光,唐福珍之死终究有了价值。但学者们同样担心,即使有一部更完善的法律,但触动拆迁和征地意味着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这将是新条例最大的阻力。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也坦言,征收条例制订中遇到的困难,首先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条例倾向于进行范围较窄的界定,但这遭遇了地方的不同意见,地方希望能够将之界定得宽一点。

唐福珍的家人,真切地感受到这种隐藏利益的阻力。

12月9日中午,唐福珍的哥哥唐福明被请去一个“喝茶的地方”,一直“喝”到次日早上。

这场“茶”喝得别有意味,回家时,唐福明带回来两个人———取保候审的唐福珍丈夫胡昌明、唐的儿子胡焱熹。

作为条件,中午时分,搭建在家旁边工地上的唐福珍灵堂开始拆除;下午,唐福珍在死亡11日后,遗体被火化,唐被刑拘的5名家属戴手铐参加仪式,他们于次日被取保候审。唐福明向记者表示,他们不会再就此事走法律途径。

家属与政府达成的协议是:将事件定性由“暴力抗法”更改为“拆违”;被拆房子赔偿210多万;按国家标准对唐福珍的家属提供赡养费和抚养费。另外,因现在的房子被拆掉,政府给他们在新都区安排了一个住宅,不收取租金。

“我们本来希望唐福珍的死能够像孙志刚一样,推动法制的进程,”北京赶到成都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刘亚军无奈地表示。按照计划,他们准备马上对金牛区政府进行起诉。

“放弃起诉,我心里很难过,”唐福明表示。他在“喝茶的地方”呆了很久以后,最后还是决定这样做,“否则对国家造成不利影响,我也不好办了”。

采写:本报记者 张国栋

■相关链接

唐福珍事件折射出的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另外也必须引起对目前施行的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因为这一制度引起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并引发了土地征收和拆迁事件频发。

———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建言废改拆迁条例五学者之一)

新条例呼之欲出

◆2009年12月7日

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等五位教授以公民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抵触,建议废止或修改相关条款。

◆12月16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邀请多位宪法学者和民商法学者,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发表意见,北大法学院联名建言的学者在名单之列。

◆12月16日

国务院法制办透露,一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公布实施,就意味着现行《拆迁条例》必然废止,因还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短期内不会出台。

◆12月底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表示,法制办正在就征收条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见,并还将请被拆迁人表达意见,草案修改完善后,将会尽快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