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斯同著作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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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斯同佚著考述
万斯同逝世时,刘坊作《万季野先生行状》,称他的遗著共二十二种。次年,温瑞临作《历代纪元汇考》称十六种;又次年,王士祯作《香祖笔记》仅举十种。至于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称二十种。后来,万经续修《濠梁万氏宗谱》称二十二种。雍正八年修《宁波府志》则称三十种。乾隆十年前后,全祖望作《万贞文先生传》只举十一种。乾隆五十二年,蒋学镛作《鄞志稿》举四十种,嘉庆十一年,钱大昕作《万先生斯同传》称十六种,而近人陈训正等纂《鄞县通志》称三十四种。民国二十五年,沈昌佑得冯贞群先生之助,作《万季野先生遗著目录汇志》称三十七种。自康熙至民国年间,万斯同著作究竟多少?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经我与先师陈训慈先生商榷和考证,应为三十三种。除本书收录外,尚有佚著十种:
一、《读礼通考》。始作于康熙十七年,万斯同为徐乾学母丧撰《丧礼》而作,约在康熙二十年前后完成。《万氏宗谱》、刘坊《行状》、蒋学镛《传》九十传,全祖望《万贞文先生传》作一百六十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作一百二十卷。
此书原为康熙十六年徐乾学居母丧于江苏昆山时所草创,因力有未逮,于是请万斯同撰纂,万氏独力成九十卷。徐乾学于康熙二十九年归里,又请顾炎武、朱彝尊、阎若璩等续补审订,积十余年,三易稿而后成。因而严格地说来,这本书万斯同出力最多,但并非为他所作。徐氏传是楼刊本中多有季野曰之句,惜其九十卷本原稿已佚。
此书内容虽名“读礼”,其实皆为丧礼。有康熙三十五年徐氏传是楼家刊本。徐氏传是楼刊本中多有“季野曰”之句,惜其久十卷本原稿已佚。
二、《读礼附论》。即《读礼通考附论》,见《陆清献公日记》卷八。朱彝尊《经义考》列入。已佚。
三、《丧礼辨疑》,四卷。作于在京修史初期,见全祖望《万贞文先生传》。已佚。
四、《庙制折衷》。二卷。作于在京修史初期,据全祖望《传》,万斯同为徐乾学撰《读礼通考》,又以其余为《丧礼辨疑》及《庙制折衷》。已佚。
五、《声韵源流考》:一卷。作于在京修史后期。据冯辰《李恕谷先生年谱》,康熙四十年十月,万斯同与李塨曾论及声韵,可知为其殁前一年草创之作。《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此书“不过储诸书之材,而尚未能著书。”此书《四库全书》存目,今不见。
六、《经世粹言》。据杭世骏《叙礼记集说》卷首《姓氏》:“国朝,万氏斯同,字季野,鄞人。著《经世粹言》。”但此书诸家都未论及。
七、《明通鉴》。刘坊《行状》和《濠梁万氏宗谱》都说已散失。但今上海图书馆藏有题为万斯同所著的《明通鉴》三册,为清初抄本,存弘治十二年至十八年。首页下有“汪琬之印”及“苕文”两印。书后有今人潘承弼《跋》,说他旧藏万氏《明通鉴》残本十一册,1943年至1944年之间,因衣食不结,不得已出售。而此残本三册,于抗战胜利后购自苏州书肆。除潘承弼所说外,前中央大学教授丁山在《致友人论小学书》中,也说1945年冬在苏州书摊上购得此书四册,并考定为万斯同未刊之稿。
据陈廷敬《汪先生琬墓志铭》,汪琬于康熙十八年予修明史,然仅六十日,即称病一年,以病免故里,撰史稿百七十五篇,于二月中再撰《明通鉴》巨著,似不可能。然潘、丁两位何以定为万斯同所作?又何以落入汪琬之手?书中汪琬两印章,其真伪也难定,凡此,都必须进一步考定。
八、《明史表》。作于京师修史时期,十三卷。万经增辑《濠梁万氏宗谱》家集录。载斯同著有《明史表》十三卷,与《补历代史表》并列。后朱彝尊作《补历代史表序》,称斯同作《历代史表》补篇。“益以《明史表》十三篇。”近人陈守实在其所著《明史稿考证》中说,此十三篇,后为张廷玉“割入”于《明史》,故《明史》之《表》,“必出于季野之手”。然张《表》称南明福、唐、桂三王之帝号为“潜号”,清军为“大清”“王师”,显然与斯同建议温瑞临撰《南疆逸史》的书法不合,与万氏“隐忍史局”二十年,企图“藉手以报先朝”之志不合。《明史》十三篇《表》,决非出自其手。故编者采(民国)《鄞县通志·艺文》二“《明史表》实为《明史稿》而作,非《历史史表》之续也。盖因当时有所忌讳,故终未出”之说。斯同《明史表》十三篇未刊行,今已佚。
九、《康熙宁波府志》。作于康熙十二年,三十卷。宁波府知府邱业主修,万斯同与其他兄弟斯选、友人赵时赟分修。邱业于此书《序》中说,凡三月阅而成,可知修得很仓卒。曹秉仁、万经在《雍正宁波府志序》中说,宁波郡志,“虽经国朝邱、李二郡守之续修,皆为成书”①,可知此书实未完。
《咸丰丙辰鄞县志》述及郡志源流时说,此书“未及刊行,其抄本郡中藏书家有之。”②本世纪六十年代前,此抄本宁波私人仍藏有,但经“文革”浩劫,已不传。
十、《难难》。《濠梁万氏宗谱》《家集录》载。刘坊《行状》说:“《难难》一卷,散失。”可见此书在康熙年间已佚。
除此一种外,斯同友人杨宾在《万季野小传》中说他“又私撰弘光、监国、隆武、永历四朝纪传,未成而病作,遂殁。”可知为未完之作,原稿已佚。据斯同在京弟子温瑞临所著《南疆逸史凡例》中说,斯同连他专取南明成一外史,亦可能其私撰四朝传记,已融入于《南疆逸史》的本纪与列传中。
万斯同遗著尚有三种须要说明,或应予以否定。争论最大的为《五礼通考》。蒋学镛《鄞志稿》卷一二《儒林传》下《万斯同》中说:“尚书(徐乾学)又请遍撰五礼,遂节略前书,复补其四,共二百余卷,未及缮写,先生卒,稿本留京师一故家。近时有检得之者,其书多以片纸粘缀,或脱落失次,因重为编葺,竟窜名已作。昆山(徐乾学)所刻(指《读礼通考》),人知出先生之手,而《五礼通考》,人或未之知也,因附著之。”于是遂启此书作者之争。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思想史》十三《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一)——经学、小学及音韵》中说,秦蕙田的《五礼通考》,“这书为续补《读礼通考》而作。我很疑心有一大部分也出万季野手,但未得确证,不敢断言。”点出“窜名”者为秦蕙田。按《读礼通考》所考的仅是丧礼(凶礼),而未及吉、军、宾、嘉四礼。万斯同后来补撰其四,实有极大可能。他卒后遗书多为钱名世所窃,或有散落。然确否为秦蕙田所检而窜以已名,已无足够实据。金毓黻《中国史学史》对蒋、梁两人的说法很不以为然,说无征不信,认为他们“厚诬古人”。
此外,萧穆《靖孚类稿》说万斯同为其侄万言的《明史举要》一书曾重为参订。他在清末上海某书肆中曾见此稿。稿后有杭世骏《跋》,杭氏在《跋》中说,万言归里后,“穷年建户编纂《明史举要》一书,其卒也未及校仇,应征士潜斋先生(即应撝谦)参补校阅,历时二年而全书始毕。其后季野重为参订。及九沙先生经归自贵阳学使任,复于是书缺者补之,繁者芟之,乃成有明一代之信史,惜乎力无能刊也。书中潜斋用朱笔,季野用墨笔,其黄笔乃九沙也。”杭世骏这一《跋》文极为可疑。按《濠梁万氏宗谱》,万言卒于康熙四十四年,应撝谦卒于康熙二十八年(见全祖望《鲒锜亭集》卷一二《应潜斋先生神道碑》),万斯同卒于康熙四十一年,他们都比万言早卒,岂有已卒之人为未卒之人“参补校阅”、“重为参订”其著作的可能?所以说万斯同重订《明史举要》,实属子虚。
又沈昌佑自补其《遗著目录汇志》,述及万氏有《璇玑图》一卷,状如回文诗,宁波朱酇卿藏。先师训慈先生告知:《璇玑图》为清人万树《璇玑碎锦》之回文诗附图。其友人宣宝琛曾致函先师,《璇玑碎锦》“系清乾隆庚甲年扬州江氏柏香堂校刊藏本,原著作人为清万红友先生。……万树,宜兴人,字花农,一字红友,佐两广总督吴兴衽幕,以才称。尤工词曲填乐府二十余种。以诗余谱旧图,多紊乱,成《词律》一书。……又有《璇玑碎锦》,此集内容系迴文诗词,附图六十余幅。”(此函存于编者处)由此可知,《璇玑图》与斯同毫无关系。
二、张廷玉明史表非出于万斯同之手考
记载万斯同作明史表十三卷,在其所有传记、行状、碑铭中很少述及。此书最早见于斯同在京友人刘坊所作万季野先生行状。后也见于斯同侄万经增辑的濠梁万氏宗谱卷十四家集録内。不过刘坊与万经所述斯同遗着中,将明史表十三卷与其另一著作补历代史表并列互不归属。朱彝尊在康煕三十一年(一六二九)作历代史表序(即补历代史表),说斯同“取历代正史之未着表者,一一补之,凡六十篇,益以明史表一十三篇。”但他说得较含糊,是‘益’于补历代史表中,还是‘益’于其外的万氏著作中。近人陈守实据朱彝尊之说而发挥之,首先明确提出明史表属补历代史表一部分之说,称张廷玉修明史,割补历代史表之明代部分入明史。他在明史稿考证一文中说:
“明史表十三篇,必出于季野无碍。王稿(王鸿绪明史稿)仅有表七篇,与明史表不合,且名类亦不同。是必王妄更季野稿,而明表幸存历代史表中。雍正间修明史者,由彼割入得还十三篇之旧也。”
说明史的史表必出于季野之手,理由难以成立。
首先,明史馆另有史表,没有证据说明割自万斯同补历代史表。
明史馆在康煕十八年开馆修史后,早期并不重视史表。徐干学修史条例仪六十一条,无一条论及史表。康煕三十三年,熊赐履为监修时,以总裁陈廷敬任本纪,张玉书任志,王鸿绪任列传,也未谈何人修表。未谈及,并非说没有修。如康煕四十一年季野逝世前二个月,监修熊赐履即进呈明史稿四百十六卷,其中就有史表五卷。万斯同补历代史表成于康煕三十一年,当时黄宗羲与朱彝尊都为之作序。如果明史稿割取万氏明史表,为何只割五篇,而不是十三篇?说明当时史馆自己在修史表,而未采用万氏史表。又雍正元年,王鸿绪上呈自己所修明史稿三百一十卷,其进呈全部史稿疏,说康煕末年所修明史,“而本纪、志、表俱未有成稿。”说明熊赐履明史稿(实即过去徐元文、徐干学所修明史稿基础上熊氏的增损本)的史表五篇,是未成的稿本,决非万氏的明史表。
万斯同是在王鸿绪处修列传的,他逝世后,列传的稿本自然落在王鸿绪手中。七年后,即康煕四十八年,王鸿绪解任回里,带去稿本续修。雍正元年,他上呈被后人称为横云山人明史稿三百一十卷,其中有本纪、志、表。他的明史稿来源有二:一即徐元文、徐干学兄弟为监修和总裁时所修的本纪、志;一即万斯同口述,钱名世笔録的列传。乾隆时明史纂修官杨椿在其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中说:
王公归,重加编次,其分合有无视万钱稿颇异。……五十四年春,复召见,两文贞(陈廷敬、张玉书)已去世,纪、志、表未有。王公仍仅取徐公旧志:河渠、食货、艺文、地理删改之,其它俱仍其旧。表则去功臣、戚臣、宦幸,而改大臣上为宰辅,大臣中、下为七卿,唯诸王表与之不同。……雍正元年六月进呈。
可知横云山人明史稿中的表,是据徐氏兄弟所修史稿改写而成。杨椿接着作如下评论:
盖其书纪、表不如志,志不如传。
从表、志、传三者来说,表修得最差,这难道是化半生心血写的万氏补历代史表一部分吗?显然不是。
史称徐稿以后,经熊稿、王稿至张廷玉明史,每经一手,前稿都被任意篡改。如熊赐履对徐稿,“任意为曲直,又延致目不识一丁字者妄加删补。性复嗜利,故明臣子孙有以兼金馈者,则加其祖父之官,增以易名之典。若有与相国不协,则于其先世之官阶降黩之,事迹诋之。且谓明亡于万历年,太祖龙飞而明舍遂屋。”则其所呈史表五篇内容之错乱,于此可见。而王鸿绪对徐稿,据杨椿说:“最可议者,王公重编时,馆客某刻薄无知,于有明朋党案及公卿被劾者,不考其人之始终,不问其事之眞伪,深文巧诋,罗织为工,而名臣事迹则妄加删抹。”接着指出:“盖是非毁誉尙不足恁,不特纪、志、表、传等自为异同已也。”这里明确说表也被改动。至于张廷玉所修明史本于王鸿绪明史稿,已众所周知。如此信笔修改,如果说徐稿之表,确出自万斯同之手,恐到了后来,已面目全非了。
第二,张廷玉明史的表非出于万斯同之手,根本原因在于万氏修史目的与清廷修史目的完全不同。斯同北上修史,其友人秋郊送别时,他即表示“吾此行无他志显亲扬名非吾志也。但愿纂成一代之史,可藉手以报先朝矣。”直至晩年,在鸡鸣风雨之夜,他向友人刘坊诉说他二十年间隐忍史局的目的是:“昔吾先世四代死王事,今此非王事乎?祖不难以身殉,为其曾玄乃不能尽心纲罗以备残略,死尙可以见吾先人地下乎?”可是,清廷修史旣是为了拉拢汉知识分子,缓和满汉矛盾,更是为了巩固其统治。在修明史上,主要表现在对建州女眞的兴起和南明诸王的书法问题上。在斯同修史晩期,突出表现在明亡的期限和南明福、鲁、唐、桂四王的书法上。
上述问题,是明史馆讨论中的重大原则问题。徐干学最信任万斯同,然他在史例议中说:“庄烈愍皇帝(崇祯)纪后,宜照宋史瀛国公纪后二王附见之例,以福、鲁、唐、桂四王附入。”后来,王鸿绪的史例议其见解与徐干学一致。他建议:按宋史“以瀛国公标题革宋之帝号,从元之公爵,而仍附于本纪之末。”又说:“按瀛国公乃度宗皇帝之子,父崩子践阼,得位甚正,未降之前,犹宋主国也。……若明季诸丧藩,奔逬拥立,一时旋即败亡,正与宋之益、卫二王相同。”徐、王都主张明亡于崇祯自缢,而南明诸王,其书法只能附于崇祯本纪之后。
我们再来看一下万斯同的观点,他对刘坊谈及他为何转而专攻明史?原因是:“而涂山二百九十三年之得失竟无成书,其君相之经营创建,与有司之奉行、学士大夫之风尙源流,今日失考,后来者何所据乎?”因此,他来史局的目的,就是试图保存前明二百九十三年的信史。涂山在安徽怀远附近,属于明太祖起兵的凤阳府。不说“凤阳”而说“涂山”,是避开清廷的忌讳。万斯同祖先万斌,即在这里归附朱元璋。明太祖立国在一三六八年,至崇祯甲申1644年,仅二百七十六年,如以南明最后一位皇帝桂王永历在云南被杀于一六六一年计算,刚好为二百九十三年。也就是说,明朝的历史结束于桂王被杀,而不是崇祯自缢;南明四王虽属半壁江山,然四王历史决不能湮没。这自然与清廷的观点差异极大。虽然徐元文、徐干学兄弟信任万斯同,但他们决不可能采纳他的观点。
因此,万斯同一度与刘献廷、王源等相约,想离开史局到江南私修明史,但未成。于是,他对其弟子温睿临建议,请他写南明诸王历史,他吿诉温氏:
明史以福、鲁、唐、桂附入怀宗,记载寥寥,遗缺者多。倘若取三朝(鲁王未称帝,故不称朝),成一外史,及今时故老犹存,遗文尙在,可网罗也。逡巡数十年,遗老尽矣,野史无刋本,日就零落,后之人有举隆、永之号,而茫然者矣,我侪
可听之乎?”
当温睿临顾虑涉朝廷忌讳时,他说:“国家兴废,何代无之,人各为其主,凡在兴朝必不怒也。……本朝初定鼎,首褒殉国诸臣,以示激扬。……且方开史局时,已奉有各种野史悉行送部不必以忌讳为嫌之令矣,采而辑之,何伤?”温睿临答应了。正在发凡起例时,而斯同突然逝世。温氏最后独力完成南疆逸史一书。他写这本书的数据,大部是斯同利用明史馆采集到的南明福、鲁、唐、桂诸王数据提供的。
万斯同友人杨宾在万季野小传一文中,似乎也提及了这件事,说斯同写好了天启、崇祯两朝的纪、传后:
又私撰弘光、监国、隆武、永历四朝纪、传,未成而病作,遂殁。
此外,约在康煕六十年左右,杨无咎作万季野先生墓志铭,在后面说:“所著书多行于世,惟国史列传有以直笔,恐触时讳,乃别构一书,凡崇祯后监国功臣咸削而不书。”则别构之书,必为明史列传之外,属崇祯以后,可以肯定。
然杨宾所说与温睿临所记似有所不同。按温氏所说,斯同仅提供数据,由温氏撰写;而按杨宾说法,是万氏在晩年独力私撰,未竟而卒,斯同因有南明史的未成遗着。我认为,可能的是,一开始两人合着,即杨无咎所说“别构一书”,(与温氏合作别构)斯同提供数据和指导,温氏执笔。由于斯同突然逝世,温氏才独力继续完成。私撰,可以不顾朝廷的忌讳,藏之名山;刋行则需考虑忌讳。温氏是想刋行的,所以有些问题与斯同对他的谈话,有所区别。如杨宾说斯同留有未完成的“四朝”纪、传,可是,温氏认为南明王朝四王建国命短,“不成朝”,所以书称南疆逸史,而不称南明逸史。
我们讲上述事与明史表十三卷有什么关系呢?且先来看看张廷玉的明史表(武英殿本)对南明三王(不说鲁王)的书法:
福王 “十七年,闯贼陷京师。五月,自立于南京,僭号弘光。大清顺治二年五月,王师渡江,被执。”
唐王 “十七年五月赦出。次年奔福州,自立,僭号隆武。大清顺治三年八月奔汀州。王师至,被执死。”
桂王 “大清顺治三年,福建平。由榔自立于肇庆,僭号永历。……十八年冬,王师至,缅人献之。明年,杀诸云南。”
这里要注意的是:“僭号”、“大清”、“王师”的书法,说明三王为伪,清军为帝王之师,南明诸军为叛逆之军,这种书法决非斯同补历代史表中明史表的书法。
再来看看斯同指导(或合着)的温睿临南疆逸史,对三王的书法。请看该书的目録:
纪略第一  安宗(不称福王)
纪略第二  绍宗(不称唐王)
纪略第三  永历帝(不称桂王)
纪略第四  监国鲁王
纪略,即本纪之略。温氏在南疆逸史序中一开始说:“南疆逸史者何?弘光、隆武、永历三朝遗事也。何不言朝?不成朝也。何以谓之南疆?皆南土也。”然书上虽不称朝(即明朝,或南明朝,),因为“旋即败亡”,不成一个独立的朝代。但从目録来看,俨然是正统朝代的书法体例。
武英殿本明史表突出“大清”“王师”以表明清统治的正统性,而我们通观斯同著作,从未有视清军为“王师”的书法。如他对江南抗清牺牲的戴敬夫作传的戴敬夫先生传,清军只称“北师”:“北师遣使至湖州”、“屡挫北师”、“北军猝至”等。“北师”者,清军也,属客观的中性词,并不承认清军为帝王之师。斯同也不称“大清”,至多说“本朝大军”。
由此可知,上述书法与张廷玉明史表书法大相径庭,可以得出张氏明史表决非单纯割裂补历代史表的。当然,我们不排除张廷玉利用斯同明史表而在书法上予以篡改的可能性,然这一篡改,就决非斯同的明史表了。
三,有意思的是,乾隆帝一方面大兴文字狱,以达到打击反清思想的目的;一方面有采取缓和满汉矛盾的措施,在修明史时,对抗清南明君臣的“忠君”思想加以肯定,下谕对南明君臣称呼前不得加以“伪”字。乾隆三十一年,下谕:“明至崇祯甲申,其统已亡,然福王之在江宁,尙与宋南渡相仿佛,即唐、桂诸王转徙闽、滇,苟延一线,亦与宋帝昰、帝昺之播迁海峤无异。……当国家勘定之初,于不顺命者自当斥之曰‘伪’,以一耳目而齐心志。今承平百有余年,纂辑一代国史,传信天下万世,一字所系,予夺攸分,必当衷于至是,以昭史法。……今平情而论,(明末)诸臣各为其主,节义究不容掩。朕方嘉予之,又岂可概以‘伪臣’目之。”然而上谕旣说明统已亡于崇祯甲申,又说南明诸王延明之一线,不得斥之为“伪”。这令史臣书法如何下笔?乾隆四十年十月,乾隆下令修改通鉴辑览,就明确下谕:“明亡于福王被执之后”,而附以唐、桂二王。此谕文后被改为两文刻于辑览卷首,在其御制书通鉴辑览明崇祯甲申纪年事中说:
兹于甲申岁仍命大书“崇祯十七年”,分书“顺治”元年以别之,即李自成陷京师,亦不遽书明亡。而“福王弘光元年”,亦令分注于下,必俟次年福王被执而后书“明亡”。
在其二命通鉴辑览附纪明唐桂二王事迹谕中又说:
唐王、桂王遁迹、闽、滇,苟延残喘,不复成其为国。…本不得等于福王之例,是以辑览内未经加载。今思二王究为明室宗支,与异性僭窃者不同,……其它各为主,始终不屈,亦宜略为纪録。……其令四库全书馆总裁诠叙唐、桂二王本末,引为附録卷尾
两篇谕文,更明确指出明应亡于福王被执,唐、桂二王则附于福王,这比徐干学修史条例和王鸿绪的史例议的书法,似乎稍接近万斯同了。
奇怪的是,通鉴辑览确按乾隆上谕执行了。然乾隆四十七年武英殿本明史定稿时,如前所述,明亡于崇祯甲申,而福、唐、桂三王在史表中仍称“僭”,这就使人难以理解了,是史馆馆臣抗拒上命,还是上意已改?看来只能是后者。不过,书法的反复,可以进一步证明:张廷玉的明史表十三卷,决非割自万斯同的补历代史表。遗憾的是,万斯同明史表十三卷未刋行。为何未刋行?陈训正等编(民国)鄞县通志文献志艺文二说:“按历代史表仅至宋止,元代无表,或当时未完,或以元史为明人所修,故不列表。则明史表实为明史稿而作,非历代史表之续也。盖因当时有所忌讳,故终未出。”斯同的明史表非历代史表之续,因忌讳未出,这一结论是正确的。
注释
①曹秉仁、万经纂修:《雍正宁波府志》
②张铣等修纂:《咸丰鄞县志》卷七五《旧志漂流》
万斯同补历代史表卷首朱彝尊序。
陈守实明史稿考证、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一号。
据杨椿亲见,王鸿绪“延鄞县万君斯同,吾邑钱君名世于家,以史事委之。……椿时年二十余,尝屡至馆中,见万君作一传,集书盈尺者四五,或八九不止,与钱君商榷,孰为是,孰为非,孰宜从,孰不宜从,孰可取一二,孰概不足取。商榷旣定,钱君以文笔出之。”(杨椿孟邻堂集、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
同上书。
汪景祺读书堂西征随笔、熊文瑞明史。
杨无咎万季野先生墓志铭。
刘坊万季野先生行状。
徐健庵修史条例,刘仁干明史例案卷二。
王横云史例议,同上书。
温睿临南疆逸史、凡例。
杨宾万季野小传。
以上所引,皆见明史卷一百四诸王世表五。
见本书石园文集卷四戴敬夫先生传。
见本书明季两浙忠义考。如张焜芳,“遇本朝大兵,不屈死”;朱大典,“本朝大军攻金华,固守不下,已而城破,举家自焚死。”
清实録高宗实録卷七六一乾隆三十一年条。
、见通鉴辑览卷首。参阅朱端强《万斯同与明史纂修纪年》第三四零页至三四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