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仁包办国务机要费案 防结案书被检察官窜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27:36
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办的国务机要费案,侦查已近尾声,据悉,10月中旬将结案。为方便陈瑞仁在书类上具名负责,高检署29日决定比照拉法叶案特调小组承办检察官蔡秋明的模式,将他暂调台北地检署检察官。
陈瑞仁从二审改调一审检察官,意味他可望“包办”国务机要费案;某个程度,也不至于发生最近部分人士担心陈瑞仁结案的书类,必须经台北地检署审阅,而可能遭一审检察官窜改之事。
一般预料,涉及国务机要费案的台湾的陈水扁总统,虽享有刑事豁免权,任内不受诉追,但涉及此案的其它经办人员,包括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可能就无法享受同等待遇。
国务机要费案从6月27日检方受理检举后,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即积极进行查办,陆续传讯相关人士120人次以上,8月7日并在总统府内约谈陈水扁,其后亦约谈吴淑珍。
密集查办三个月,相关事证的侦查已大底告一段落,只剩部分细节问题尚待厘清。本案不管起诉与否,检察官都会以书类向民众交待清楚。
因国务机要费案第一审为台北地检署,结案书类须由北检挂名出具。陈瑞仁是二审检察官,虽然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周士榆亦有支持侦办,但主要承办人是陈瑞仁。
陈瑞仁是二审检察官,结案书类即使由他负责撰写,但碍于审级,他不能挂名,必须由协办的一审检察官具名。
高检署考虑现在民众都知道陈瑞仁是国务机要费案的承办检察官,如果他不能在书类上具名,二三十年后,大家单看国务机要费的书类,将不知陈瑞仁为何人,案件责任完全由协办的一审检察官扛起,并不公平。
拉法叶舰军购弊案也是由二审的蔡秋明及罗荣干检察官侦办,此一特调小组直接由检察总长督导。拉案已于本月28日结案起诉,为了让蔡秋明能在起诉书上具名,高检署本月25日即先将蔡秋明调任台北地检署办事。
此外,最近有人担心陈瑞仁结书类可能在北检遭窜改,为免社会大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高检署决定在国务机要费结案前,比照蔡秋明的前例,将陈瑞仁先调为台北地检署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