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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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是否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2009〕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到股权分置试点改革结束。
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接受的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注入资产和被非流通股股东豁免债务,上市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置危险废物取得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上市公司股改中取得对价收入不征所得税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5]32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中金矿业有限公司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问题的批复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第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综述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宝硕股份国有股权征免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7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员工向本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第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第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