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烈士”是对烈士的玷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1 09:25:54
警长赴宴醉死,警队为其申报烈士。据相关人士透露,导致警长死亡的宴席并非公务,之所以将死者上报因公牺牲和烈士,主要是想从名誉上弥补他,为家属多争取一些抚恤。
河南新县计生委主任郭世忠、湖北武汉新洲区水务局副局长金国庆、云南华宁县委组织部驻村干部贾宏康……在这份长长的以身殉酒的“酒烈士”名单上,又将加上一个新的名字。这年头,“酒烈士”何其多,隔三差五就要冒出几个,但这些“喝的伟大,死的光荣”的“酒烈士”,真的有资格永垂不朽吗?
每当有“酒烈士”横空出世,都会引起全社会的大讨论。其实这没一点必要。喝酒喝死该不该追认烈士?酒烈士的存在反映了什么问题,其背后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明摆着的,公务人员死在酒场上,并不是件光彩的事,不仅不该赞美鼓励,反而应该批评禁止。
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公仆,壮志未酬就被酒淹死,不仅窝囊,说出去也叫人耻笑。对家属来说,也是一次沉重打击。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公款吃喝,可在全国许多地方,迎来送往、喝酒宴请已经成了一种惯例和风气,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还不算完,还要让一些干部为此搭上性命,这说明在遏制公款吃喝,规范公务员行为方面,各地还有许多工作有待改进。
对老百姓来说,公务员醉死也不是什么好事。百姓作为纳税人创造财富纳税,一些老百姓还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可个别公务员却喝起几百上千元一瓶的酒来不要命。他们喝的不是酒,而是老百姓的汗和泪!
因此,对喝酒醉死的干部不仅不该评为烈士,反而应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不能这边百姓义愤填膺,那边少数官员酒照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