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服用紧急避孕药有损健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10:06
“关于紧急避孕药,最合理的服用建议是一年不要超过三次,一个月不要超过两次,因为药物大约三、四个月才可以通过人体代谢排出体外。现在的问题是紧急避孕药被很多人当成常规避孕药,而出现了滥服的情况。”
陈希是一名在新西兰留学的中国女孩。经过朋友的介绍,以及从网上看来的“似是而非”的经验,她开始用上了紧急避孕药。由于国内紧急避孕药比新西兰便宜,她的男朋友从国内一次带了十二盒到新西兰。在短短的大半年里,陈希就将这十二盒紧急避孕药全部吃完了。
之后,陈希开始月经不调、脸上长痘,体重也增长了近50斤。回国就诊后,医生推断,这是由于频繁服用紧急避孕药而引起内分泌失调所造成的。“如果知道频繁服用紧急避孕药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我当初决不会咽下第一片!”陈希懊悔地说。
迷信紧急避孕药的,绝非陈希一人。
记者走访了北京包括康佰馨大药房、金象大药房在内的一些药店。根据药店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紧急避孕药的销量在每天几十盒到上百盒不等。一家药房店员告诉记者,来买紧急避孕药的多是年轻女性,其中一部分购买者看上去是学生。
面对紧急避孕药的购买者,店员大多也只向他们介绍药价。至于多长时间吃一次,她们一般不会主动提醒买药人过量服药的危害。只有在买药人咨询时,一些大药房的店员会说:“这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要多吃!最好每个月吃两次”,“紧急避孕药的副作用都比较大,长期使用会引起月经不调。”不过,在更多的小药店,店员只会告诉买药人,在服用时看药品使用说明。
在常见的毓婷、金毓婷、安婷等紧急避孕药外包装及说明书上,记者并没有看到服用次数限制,以及超量服用可能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拨通一紧急避孕药生产厂家网站上的生殖健康咨询电话,记者讲述了陈希的经历。对方承认紧急避孕药确实有很大的副作用,不能总吃;如果出现月经不调、内分泌紊乱等症状就应立刻停用。此外,长期反复使用后,它的避孕效果还会明显下降。这位提供咨询的人士说,经销商有义务要求店员在消费者购药时,提醒消费者必要的注意事项,包括服用可能会带来的副作用,以及服用次数等等。这位咨询人员还提醒,40岁以上的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月经容易受影响,服药后更易引起月经紊乱或闭经。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研所研究员武俊清、国家人口计生委科研所女性临床研究室主任吴尚纯等告诉《北京科技报》,紧急避孕药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激素,它的剂量较大,可改变正常的子宫内膜周期性变化,使子宫内膜变薄、分泌不良、很快萎缩退化,不利于孕卵着床。因此,在未防护的同房后72小时内,服用紧急避孕药可以阻止妊娠的发生。如果在月经的前半个周期,卵子尚未排出之前,紧急避孕药还有抑制或延迟排卵的作用。
紧急避孕药的前身,是用于紧急避孕的Yuzpe法。这种方法始用于上世纪80年代初,采用的是含有雌激素、孕激素的复方口服避孕药,并以第一位使用该药的医生进行了命名。这种方法在英国、丹麦、新西兰、德国、瑞典、挪威、芬兰等国应用得较为广泛。1998年,我国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所、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具服务中心与有关厂家联合开发推出国内第一个紧急避孕专用药——毓婷。由于紧急避孕药在我国是非处方药,因此它可以从普通药店的柜台上轻易地走向需要者。
“在服用紧急避孕药的当月,由于其对子宫内膜或排卵的干扰,大约有30%的妇女,下次月经会有提前或后延。更重要的是,紧急避孕药的避孕效果没有短效口服避孕药等常规避孕方法好,它只能作为补救措施临时使用。”吴尚纯说。
中国性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晓年也强调,紧急避孕只是一种应急方式,并非一种常规避孕措施,因此不能以紧急避孕药作为常规避孕手段。“与其他避孕药一样,紧急避孕药也是通过对正常生理状态进行一定程度的干扰,达到避免妊娠发生的目的。而这种药之所以能紧急避孕,是因为它的药剂量很高,一次紧急避孕的药量大概相当于8天的常规短效口服避孕药药量,能在短暂的时间内改变人体的内分泌情况。而它的副作用也明显高于常规避孕药。如果超量及频繁使用,容易导致月经紊乱、不规律出血,甚至可能引发乳腺癌、宫颈癌等。”
“关于紧急避孕药,最合理的服用建议是一年不要超过三次,一个月不要超过两次,因为药物大约三、四个月才可以通过人体代谢排出体外。”武俊清说,“现在的问题是紧急避孕药被很多人当成常规避孕药,而出现了滥服的情况。”让她非常担忧的是,紧急避孕药给人们带来的影响不是立竿见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武俊清指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方面:在监管方面,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出台一个针对紧急避孕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药店的药剂师也缺乏必要的培训,他们对紧急避孕药的使用注意事项还缺少特别清晰的认识;此外,生产厂家对服用的次数限制和过量服用可能引起的危害,也没有清楚地标识,而只是一味地宣传紧急避孕药使用上的方便和快捷。
在国外,一些国家对紧急避孕药的监管就十分严格。例如在德国、韩国和日本等国家,人们在购买避孕药时,不论是常规避孕药还是紧急避孕药,都必须要有医生的处方。而英国在2001年之前购买紧急避孕药需要医生处方,之后解禁。一位在英国留学的学生告诉记者,他的导师和多位专家曾撰稿强烈呼吁恢复对紧急避孕药的管制,理由是解禁之后的英国妇女滥用紧急避孕药的情况严重,专家怀疑这种情况已影响英国人口质量。
“我国也应该加强对这种药物的监管力度,尽可能地将其对女性的影响降到最低。”武俊清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足够重视紧急避孕药的滥用问题,仅靠药剂师的提示是不够的。除了注重对药剂师的培训外,国家还应暂时将紧急避孕药变成处方药,等所有药剂师都能正规地给出咨询建议之后,再考虑将其改为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