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代表和美国议员有什么不同(转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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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新加坡联合早报网上,一篇题为《吴帮国:人大监督不是与政府唱“对台戏”》一文中引述了吴委员长的一段话:
“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因此,我们中国老百姓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中国的人大代表和西方议员(此处以美国为例)究竟有什么不同,是骡子是马,咱们今天把他们拉出来蹓蹓。比较项目中国全国人大代表美国国会议员
侯选人产生神不知鬼不觉
符合年龄和加入美国国籍的任何公民均可参选
当选途径未投先知(结果)的中国式投票候选人公开演讲,符合法定条件的选民公开投票
义务和纪律略在义务和纪律方面,美国国会议员和联邦的行政、司法官员一样,就职时都必须宣誓终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并且遵守所在议院的会议纪律和规则。宪法第一条第五款规定每一院均“有权按本院说规定的方式和罚则,强迫缺席议员出席会议”;每一院对本院议员扰乱秩序的行为应根据本院的议事规则予以惩罚,经2/3的议员同意可以开除议员;财产公开,禁止受贿。有关法律规定,国会议员应提交关于个人财产的详细报告,内容包括除国会薪金和津贴以外的任何所得的来源、类型、数额和价值,以及100美元以上的酬金,来自本人亲属以外的250美元以上的以交通、住宿、饮食和娱乐形式提供的赠与,1000美元以上的购买、销售或交换等等。议员如果被控受贿或者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国会两院可以组织调查。
资格终止通常以附加刑的形式,代表资格终止往往法院作出刑事处罚之后
美国国会议员资格终止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事件,如死亡,患精神病等;二是法律事实,如丧失国籍、兼任不允许的职务,因违法犯罪被罢免或者辞职
身份以党员官员和企业界老板居多,目前工人农民身份的全国人大代表比例仅为4%左右
美国国会议员的当选资格还受到“不相容原则”的限制,即国会两院议员均不得兼任政府职务。凡在合众国政府担任职务者,亦不得在其任职期间成为国会任何一院的议员。此外,法官和现役军人也不能成为议员。美国国会议员有一个十分显著的特点,就是律师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在众议院占43%左右,在参议院则高达60%以上,因此议员大都熟谙法律、了解政治,有利于参加立法活动,评政议政。
人数3000人 左右
参院议员和众院议员人数固定分别为100和435人
豁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
议员在立法活动以外的言行不受免责权的保护
最后,谈一谈个人对吴委员长“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上述朱批的理解。吴委员长其实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人大代表有广泛的代表性,再一个是说西方议员没有代表性。让我们先来看一看中国人大代表的代表性问题。谈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不考察中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这个身份其实是最能说明人大代表到底是代表了谁的问题的。
有资料显示(见附表),河北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官员商人身份比例为99.6%,没有无官无职的工人农民代表。河北省全国人大代表身分构成统计略表代表身份人数比例
政府官员73个60%
企业董事经理25个4%
身兼党企一把手18个3.4%
非平民身份代表116个99.6%
女性26个2.8%
无职务官衔的平民百姓5个0.4%
农民(工)无0%
如此看来,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工农的利益显然已经被排除在决策层之外。即使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工农的比例也只有4%,只相当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代表的比例。
一个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人大,竟然几乎排除了占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工农。“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的说法,显然违背了一个事实和常识,西方议员可以独立参选,也就是说可以不以任何党或任何派的身份参选。
“权利只对权利的来源负责”!西方议员是由独立意志的选民选举产生的,西方议员只能为选民服务;由于“上级”和“组织”是中国人大代表亲妈,且多为党员身份,如同吴委员长所说“人大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
人大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为党服务的,首先要为党负责的,其次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由于中国人大代表多为官员身份,人大监督几近为官员自我监督,政府是在监督自己。由于西方议员是为选民负责的专职议员,不具备官方色彩(独立于官员和政府),所以从理论上讲,才最具有可能履行对官员和政府实施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