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72名民工染不治之症 踏上艰难维权不归路(半月谈 200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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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72名民工染不治之症 踏上艰难维权不归路
http://news.163.com 2005-08-30 15:21:52 来源: 半月谈
由于务工单位违规操作,位于贫困山区的陕西商洛市山阳县、洛南县的72名农民工4年前患上了目前无法治愈的职业病尘肺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备受窒息煎熬的农民工踏上了漫长的索赔路。截至今年8月份,虽然其中48名尘肺民工拿到了胜诉判决书,应得到2万元至11万元不等的赔偿,但大多数民工至今仍未足额领到赔偿金。此前,已有21名民工在病痛折磨中离开了人世,其中多人自杀,有人甚至到死也没能看到法院的判决。
金矿违章作业,72人染不治之症
8月16日上午,在简陋的土坯房里,谭从宏像一年来的每一天一样,拿出22支青霉素,喘着粗气稀释、配制成青霉素注射液,然后在妻子夏龙莲的帮助下动作熟练地给自己扎上吊针,开始静脉注射。
谭从宏是陕西省南部山区商洛市山阳县石佛寺乡太阳关村农民,今年35岁,1992年至2000年陆续在洛南县陈耳金矿打工,2001年被确诊患上了一种在粉尘污染较重环境中工作导致的职业病──尘肺病,目前病情已经从二期转成了最为严重的三期尘肺。
尘肺病是危害严重的一种职业病,由于人体吸入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等粉尘所致,患者会因为肺组织纤维化、肺部功能丧失,出现胸闷、胸痛、气短、咳嗽等症状,病情严重后会因无法呼吸窒息死亡,目前国内外对此病尚无理想的治疗方法。
4年来,谭从宏的生命是靠先锋霉素、青霉素和一些增强身体免疫力的药品维系的。前几年每月打一次吊针,今年以来几乎天天要静脉注射青霉素。在病痛的折磨下,谭从宏的体重由63公斤下降到了48公斤,曾经健壮如牛的他变得弱不禁风,生活无法自理──稍一活动便喘气困难,不能长时间说话,走路也不能快,有时必须张大嘴才能呼吸。
现在谭从宏天天要花20多元钱买药打吊针,看病已经花了2.5万元,打工挣的钱花完了,还借了1万多元。为节省每次5元钱的医生出诊费,谭从宏就自己给自己打吊针。妻子夏龙莲流着眼泪说:病情越来越重,花了这么多钱还不是等死?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今年年底。
在商洛市山阳县、洛南县,与谭从宏有同样遭遇的农民工达72人,他们从1992年至2000年期间在洛南县陈耳金矿打工,2001年左右确诊患上了尘肺病。到目前已有21人在病痛折磨中去世,活着的人多数失去劳动能力,忍受着程度不同的煎熬。
为尘肺民工做诉讼代理的山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全忠说,洛南县陈耳金矿于1987年成立,1999年12月成立了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陈耳金矿为该公司的分支机构。1996年前后的几年时间里,陈耳金矿将部分矿坑发包给个体经营户,这些经营户在金矿开采过程中,违反操作要求,坑口打眼时没有加水实施湿式凿岩法,而是违反有关规定打干眼,从而造成严重粉尘污染,使民工患上了可怕的尘肺病。
谭从宏回忆说,当时在坑洞里打钻施工时,一钻就是几个小时,粉尘到处弥漫,工人身上全是粉尘,像石灰雕塑。矿洞里每1米左右就有一个100瓦的灯泡,但被粉尘遮住,工人们几乎是跟着感觉在操作。
记者从一些尘肺民工拿到的判决书上看到,洛南县人民法院认为,陈耳金矿将坑道采掘发包后,没有尽到劳动安全保护监督之责,致使个体经营户违反国家防尘作业有关规定,违章作业,对民工身体造成伤害,双方都有责任。鑫元公司和个体经营户分别承担40%的赔偿责任,民工对其损害自负20%的责任。
病痛折磨、债台高筑,一些人无奈选择死亡
山阳县、洛南县均为国家扶贫重点县,这里地处土地贫乏的秦岭山区,多数农民靠出外打工维持家庭生活。在陈耳金矿打工不幸患上尘肺病,使72个农民家庭遭受灭顶之灾,为了治病,所有家庭都债台高筑,有的家庭已经家破人亡。
山阳县石佛寺乡碾子坪村农民黄方成是尘肺民工中年龄较小的一个,1996年去金矿打工,2003年发现为最严重的三期尘肺。2004年3月27日,因不堪忍受折磨,也不再拖累家人,年仅27岁的黄方成被尘肺折磨了近4年之后,选择了自杀结束自己残存的生命。
黄方成的母亲何千珠抹着眼泪告诉记者,那时黄方成气喘不上来,嘴张得跟瓢一样大。3月27日那天早晨,黄方成说自己病好了一些,让妻子包顿饺子,全家人高兴一下,黄方成还特意为儿子、妻子和父母买了饮料。当一家人高高兴兴吃午饭的时候,黄方成悄悄回到卧室,用早已准备好的玻璃碎片割腕自杀,等家人发现时已咽了气。黄方成死后,妻子改嫁并带走了小孩,家里只剩下了黄家老两口,以及看病留下的1万多元债务。
无奈选择自杀结束生命的尘肺民工,还有山阳县石佛寺乡麻庄河村的王锦堂和蛟沟村的郭启志。王锦堂2003年8月服毒鼠强自杀,当时35岁,撇下了妻儿和两个老人。郭启志去年7月与亲戚朋友高高兴兴过了36周岁生日两天后上吊自杀。
迟到判决难慰亡灵,执行之难再添新痛
洛南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刘剑龙8月17日告诉记者,从去年2月尘肺民工王锦堂家属第一个拿到胜诉判决到现在,已有48名尘肺民工的案件审结,法院判决他们应得2万元至11万元不等的赔偿,还有24名尘肺民工的案件正在审理之中,预计到9月底72名尘肺民工案件全部可以审理结束。
但是,为尘肺民工做诉讼代理的山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全忠说,法律让尘肺民工讨回了公正,但这个结果来得太迟。由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索赔过程千辛万苦,一些民工没有来得及等到结果便含恨去世了。
维权之路不堪回首:2002年2月25日,想尽办法维权、多方求助2年多都没有结果的32名尘肺民工联合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集团诉状,要求洛南县陈耳金矿承担医疗费、误工收入以及丧葬费等1274万元。但这一集团诉讼很快被驳回,要求个案审理,理由是他们在陈耳金矿打工的时间不一致。
随后,洛南县人民法院开始以个案形式受理案件,2002年10月15日至22日期间,先后有28名尘肺民工接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但开庭一等就是一年。
周全忠说,庭审之所以一直没能进行,主要是尘肺病民工只有职业病鉴定证明,还没有人事部门的工伤鉴定。而且由于打工农民当时与矿方大多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取证确定劳动关系有相当的难度。证据不足还带来立案难,以至于还有20名尘肺民工的案件直到2004年11月才立案。2003年8月,在等待工伤鉴定的过程中,王锦堂因不堪忍受病痛服毒自杀。
2003年12月2日起,洛南县人民法院才开始为亡故民工中的5名民工起诉开庭。2004年2月22日,经洛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陈耳金矿一次性赔偿原告──已故受害人王锦堂家属总损失4.817366万元。这是已故受害者中第一位被判得赔偿的民工。至此,尘肺民工经过2年起诉,才看到了讨回公正的希望。
根据2005年1月31日的法院判决书,山阳县石佛寺乡麻庄河村尘肺民工王书来应得赔偿4.47万元,但直到8月中旬,他仍未拿到分文。王书来说,家里有一个老人、两个智障的哥哥和一个上中学的孩子,生活本来就艰难,自从得了尘肺病,妻子离家出走,看病欠下外债2万多元,日子已经过不下去了,可赔偿还这么难!
麻庄河村尘肺民工谭从华说,全村17个尘肺患者中已有12个有了判决,但到现在只有2人拿到了部分赔偿款,大部分人拿到判决见不着钱,还不知要等多久。
周全忠说,尘肺民工的案件判决之后遭遇了执行难,赔偿资金迟迟不到位,为此部分尘肺民工今年1月、5月已两次向洛南县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但到现在效果也不理想。已判决的山阳县27名尘肺民工应得赔付总共180多万元,到现在执行赔付只有38万元左右,多数民工仍在借钱治病。
被告方鑫元公司办公室主任李根地告诉记者,根据法院判决,公司应向尘肺民工总共赔付138万元,但由于金矿品位下降等原因,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不佳,职工工资已欠发4个月,所以拿不出钱来一下子赔付,目前正在千方百计想办法,逐月赔付,剩余资金将在今年之内结清。(记者陈钢)
短评
谁该为72个阶级兄弟的生命负责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中学时读过的课文《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当年,为了挽救61个不幸中毒的民工兄弟,全国卫生系统争分夺秒展开大动员,寻求特效药、组织飞机空投……政府部门的热情之高、效率之高令人惊叹。然而今天,面对同样生命濒危的72个阶级兄弟,我们却读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72人患上绝症,21人无奈死去谁该为这个不幸的结局负责?法庭里,被告和原告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肇事双方:黑心的个体矿主,失于劳动安全保护监督之责的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缺乏职业病知识的民工。他们要各自按百分比承担责任,加起来就是100%,至少,判决书上是这么写的。
也许,法律是讲求程序的,即使是生命的离去也不能弥补证据的缺失,也不能额外加速司法裁判的过程;迟到的判决也是判决,抚慰善良的人们并不是它的责任。政府部门也自有其制度,按部就班地工作是天经地义。但是,我们在这个令人扼腕的故事中还是读到了一种麻木,可怕的麻木72名濒临死亡的民工,他们果真就该承受如此漫长的维权过程?我们的司法机关果真无法提高效率吗?有义务为他们提供帮助的那些政府有关部门,果真对一切都无能为力,甚至连一个工伤鉴定都无法迅速提供?在被告和原告之外,在判决书所列的100%责任之外,我们该追问、质疑的责任者实在太多。
一切似乎都在按制度、按程序进行,但72名民工在政府部门求助的四处碰壁、索赔案件在司法机关的一拖再拖,使我们无法对制度与程序保持冷静。制度与程序,是被制定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拖延、拒绝服务的挡箭牌。当民工们由于缺少单位证明而被一个个部门拒之门外时,当他们的工伤鉴定被一拖再拖时,当司法部门的漫长工作程序吞没一个个来不及等待的生命时,此刻的制度与程序的执行者们,已经被道德和良心摆上了被告席。作为潜在责任者的他们,必须和法庭上的被告方一起,面对72条濒危生命的拷问。
人命关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就是最大的政治,而面对生命的濒危,我们需要严格的制度与程序,更需要效率和热情。没有效率和热情,制度和程序会成为官僚机构的挡箭牌,甚至会成为扼杀生命的帮凶。那些躲在制度与程序背后的人们,则可能堕入灵魂的麻木,那是一个深渊,它将吞噬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希望此案法庭之外的责任者们,也能够得到类似的反思。(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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