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外来投资者被地头蛇逼走(法制日报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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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外来投资者被地头蛇逼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1日01:51  法制日报

在全州县的公路边,开采出的石料随处可见,正吸引更多的参与者
摆脱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的当口,招商引资再度成为国内众多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2009年上半年,国内大部分县域经济数据都体现了当地招商引资的成果。
记者从广西全州县政府一位干部处获悉,当地也非常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但最终,来投资的一些企业却又不得不离开。这究竟是为什么?
近日,记者前往这个桂北大县采访,试图解开谜团。
投资企业撤走
全州县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贫困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毗邻湖南省,素有“广西北大门”之称。因为地域广阔,人口超过77万,也被称为“广西第一大县”。近年来,这个农业生产大县因为丰富的花岗岩矿藏和遍布全县的水利资源,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
全州县政府一名干部告诉记者,10多年来,全州县始终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在土地、税收等方面提供了诸多优惠条件,确实引来了大量资金,但还是有一些企业最终离开了。
来自上海的民营业主陈友正离开全州已经一年。他在电话里告诉《法制日报周末》记者:“我最后还是撤资走了,赔了四五百万元。几年前是欢天喜地去投资开发花岗岩矿,现在是满心伤痕……不提也罢。”
桂林斯达莱特石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斌给记者出示其手机信息:“你搞不过我们的,这里是全州,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只能跟我们合作,承包给我们开(矿山),还有就是划一半给我们开,不然你也开不成……”
张文斌说,短信是当地一些人发来的:“这些人为了霸占矿产,几年来利用各种方式逼我离开,或与他们合作开矿,因为我的公司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采矿权证。”
张文斌是上世纪90年代到全州投资花岗岩开采加工的。现在,公司拥有的采矿证标注的矿区内,另有他人在开矿。
一夜冒出几十个坟头
和争抢矿产资源相似,开发用地上日益增多的坟头,也让企业主发憷。
“有些人是想要钱。今年清明节前后,建设用地上,突然多出了几十个坟头……几个企业都遇到过。”全州县副县长肖必忠告诉《法制日报周末》记者。
肖必忠说,县里的婵方药业公司在引资改组后,准备扩大生产,结果建设用地上一夜之间多出了几十个坟头。这种情形,让作为分管工业的副县长肖必忠始料未及。“我们一开始就清点过坟头的数量,是17个。但清明前后又新冒出几十个,你不能一个个挖开看……”
处理过这类事情的一位县政府工作人员称,这些新坟头多是一些本地“无所事事者”所为:“农户迁移一座坟大概是几百元到近千元,国家有标准。但迁这些新坟要谈判,通常每座都要价两三千元。”
“有些已经是赤裸裸的敲诈。”斯达莱特石业开发有限公司微粉加工项目负责人汤庚福说,当时他所负责的项目刚拿到土地,便发现新坟在不断增加,“原来是有人‘承包’了这块地上的所有坟头,来和企业要几十万元迁坟费,最后还是县领导出面才大致解决。”
公务人员现身矿产协议中
有的人想在企业进入时利用坟头趁机“捞点好处”,也有公务员入股参与当地矿产开发。一位接受采访的全州企业主向记者表示。
“那是被严格禁止的,政策不允许公务员参股矿业生产经营。”中共全州县纪检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发忠告诉《法制日报周末》记者。
“实际情况是,有很多。”全州有采矿业主向记者透露。
记者在当地一家企业老板处看到一份2007年12月31日签署的《全州县龙水镇新源钾长石矿整体转让协议书》显示,该矿的8名股东中,就有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有的还多年担任领导职务。
签字股东之一的郑某现任全州县发改局主任科员,曾担任过6年县石材办主任。
“我只入股了5万元钱,是代儿子入的,办矿是2006年的事了。”郑某说,为亲友“代劳”很常见,“另一股东杨某其实也是个虚名,实际是蒋某在操作”。
蒋某,全州县文化局副主任科员。协议中,他的亲戚杨某名列其中。“其实是蒋某在做,每次开会都是他参加。”郑某表示。
对参股开矿的事,蒋某告诉《法制日报周末》记者:“我没有参股啦,我就是帮亲戚管管账、写写合同什么的,亲戚每个月给我200元酬劳。”
协议中签字的股东,还有县里某局的司机廖某。全州县某局局长赵某认为司机参股与自己无关:“那是廖某的事,我不知道。”
赵某说,因为矿业纠纷,他曾多次到矿区调研协调:“当时有人劝我入股采矿,我知道那是不行的,拒绝过。”
对劝说他入股的人,赵某表示,已经“记不起来了,可能是附近的村民吧”。
民用爆炸物黑市活跃
全州县一名企业负责人说:“地下的矿藏让人心动。但开采需要一系列手续,最重要的,是要有雷管炸药,否则,怎么开山?”
据记者了解,今年10月底,一起大宗雷管失窃案曾让全州警方工作高度紧张。几天后,警方发布破案消息,称盗窃者为当地村民,为炸引水涵洞实施盗窃。
这个消息也让全州县居民产生恐慌。一位在县政府门口候客的赵姓三轮车司机对记者说:“有那么容易偷啊?带出去的雷管炸药,谁也不知道会在哪儿爆炸……”
一名矿主告诉记者:“矿石开采需要大量爆炸物,不是谁都可以买到的。黑市上常有交易,只要能批出来,价格立即可以翻十倍。事实上,大部分雷管炸药都被拿去非法开采矿山,而合法开采的矿山企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有的投资商只有撤走。”
记者从全州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处获悉,购买民爆物品“其实很容易。有村民盖房要开采石头,也可以买炸药”。
2007年的一沓全州县公安局《危险物品管理登记表》显示,“领导审批”和“购物人签字”栏内许多是空白。
仅2007年4月到12月,就有无购物人签名的炸药被批准卖出6.6吨,雷管500枚,导火索500米。
经查,《危险物品管理登记表》里,多次获得批准购买民爆物品的“龙水宏盛石场”、“龙水宏顺石场”不存在。而这两个“单位”半年间被批准购买炸药1272公斤。
桂林市和全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资料显示:“龙水没有宏盛石场、宏顺石场,两石场也没有申请办理过安全生产许可证。”
针对这种情况,全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杨某告诉《法制日报周末》记者:“当时字迹潦草,写错了,我们就这样录进电脑了,后来也没有更改。”
“龙水宏盛石场”和“龙水宏顺石场”购买炸药的经手人均为龙定春,其兄龙某是县委督查室副主任。日前,龙某告诉《法制日报周末》记者:“龙定春在农村务农,他的事情我不清楚。”
“你可想而知,在关系复杂的县域环境里,企业想发展有多难。这些雷管炸药被轻易批购,合法矿山的开采还能有什么保障。”一位矿业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描述,“每天都有开山的炮声,那里面肯定有非法的炸药在爆炸。”
据了解,2008年,全州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县内一些开矿纠纷调查后向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汇报称:“一些不法分子看到商机闻风而动,各种矛盾纠纷相继发生,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采,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的投资环境。”
http://news.sina.com.cn/s/sd/2009-12-11/0151192342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