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26:00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㈠事故报告
1、装机队发生机械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由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2、发生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分管副经理,由调度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3、发生轻微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原因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安全分管副经理,由安全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4、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公司经理、安全副经理、分管副经理汇报。经理决断,调度室协助事故单位处理。
5、发生重伤、事故或一二级非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向经理、安全副经理、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总公司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公司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㈡事故调查
1、装机队发生机械事故,由装机队分管副经理牵头,装机队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2、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由调度分管副经理牵头,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室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轻微事故,由安全副经理牵头,调度室及有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重伤及二级非伤亡事故,由经理牵头,公司安全管理领导组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一级非伤亡事故,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处牵头,总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㈢事故分析程序
1、机械事故由装机队在当天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2、生产责任事故,由调度室在两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3、轻微事故由调度室在两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4、一般事故由安全副经理牵头,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室和事故单位人员参加,三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经理。
5、重伤、二级伤亡事故由经理主持,安全分管副经理、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两天内组织分析。
6、死亡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24小时内由调度室组织,公司经理主持,副经理、总公司有关领导及处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处理。
㈣责任追究
1、伤亡事故
发生生产责任死亡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厂籍。
⑵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留用察看或降一级罚款5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降一级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降两级工资(6个月)或撤职处分。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1000元。
2、重伤事故
发生生产责任重伤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留用察看。
⑵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留用察看或降一级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降一级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在负责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300元。
3、非伤亡事故
发生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降一级处分。
⑵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处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500元。
⑷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与记过或降一级处分并罚款500元。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500元。
4、非伤亡事故
发生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者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⑴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或降一级处分。
⑵事故直接主要责任者给予降一级或并处罚款300元
⑶事故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300元。
⑷事故单位主要责任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罚款300元。
⑸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给予罚款300元。
5、事故处理
1、发生三万元以上灾害性损失,按事故进行分析、追究、处理。
2、凡发生各类事故未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拖延8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上者,对单位分别处罚2000元、3000元、5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200元、300元。
3、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做假证、伪证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不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者,要追究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执行事故处罚加倍政策。
4、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门负责跟踪落实。
5、为降低事故损失,吸取事故教训,预防事故发生,对在抢救处理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对预防反思事故提出好的建议、措施、办法并取得明显效果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额的奖励。
6、事故统计
1、凡发生事故后,按规定程序要求进行分析,三日内将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副经理。重伤以上事故,一、二级非伤亡事故报总公司安监部门。
2、调度室建立非伤亡事故台帐,并按规定统计、分析、找出事故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7、其他要求
1、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和事故分析程序上报调度室,否则,事故分析报告迟报一天罚单位责任人30元。
2、凡在公司内调、外运、地销生产中,造成外单位人员事故者,由造成事故所在单位,按前述规定上报。
(三)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狠抓现场管理,搞好隐患的排查整改,对日常隐患工作做如下规定:
㈠ 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经理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参加检查人员
2、下设隐患排查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
办公室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全体人员
㈡领导职责
1、分管副经理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到科室、单位。分管副经理对所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随时组织业务部门研究隐患问题,采取得力措施。
2、对于难度大,难于解决的隐患,每月由分管经理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
3、安全副经理每月20日前组织一次有关业务部门的隐患排查专题会仪,研究公司存在的重大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时间”五落实,25日前召开一次经理办公会,通报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每月填写的“事故隐患统计表”进行审批。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的收集、整理和分级,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汇总上报公司,公司认真分选 A 、B级隐患,报总公司计划科。
㈢隐患标准
1、事故隐患:指生产现场、技术,装备设施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级别划分标准:
⑴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总公司、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⑵B级:难度较大,各单位解决不了的、须由公司、总公司解决的隐患。
⑶C级:由站、区、厂、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所有A、B级隐患,一律经经理安全办公室确定,需总公司解决的由公司三日内报总公司。
㈣隐患收集
1、日常工作中,各级管理人员查出的隐患。
2、各类小分队活动中查出的隐患。
3、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
4、各基层生产单位组织,职工自查中查出的隐患。
5、干部下现场查出的隐患。
上述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检查人或单位汇总后报排查办公室。
㈤隐患复查与处罚
1、隐患的复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有关业务部门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安全副经理,隐患处理后及时注销。
2、对于各单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发生的隐患,处罚隐患单位或责任者,不按时整改的隐患,处罚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3、凡不按时处理的隐患,二次下“三定表”或隐患卡,再次不处理者,对单位和负责人加一倍处罚。
4、如隐患复查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按情节轻重,隐患大小给予500-1000元处罚。
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 (www.mkaq.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mkaq.org/Management/guanlizd/200905/Management_10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