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疑涉焚烧场利益集团 网上“吕志平”一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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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疑涉焚烧场利益集团 网上“吕志平”一夜消失
2009年12月03日 10:58长城在线【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30条

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相关网页原样。


疑为吕志毅弟弟的吕志平,其名字在广日集团一活动通知上被删除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志毅前晚向新快报记者辟谣的报道刊出后,网友质疑之声并未平息。被指为吕志毅弟弟的吕志平,其名字昨天突然从广州广日集团属下一企业的官方网站上消失,更加引发网友们的强烈关注。
公司网页:组委会名单被删改
新浪网友郑昀前天在微博发文称:“坚决要求垃圾焚烧的广州市副秘书长吕志毅和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存在密切关联,其弟吕志平是垃圾焚烧控股公司广日集团物流公司总经理。”网友樱桃白随后从广日集团内部网站发现了“吕志平”的踪迹。(详见本报昨日报道)
新快报记者前晚登录广日集团属下的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在该网站有关广日集团工会去年主办一个名为“广日风采”的主题摄影比赛通知的网页上,发现大赛组委会成员里有“吕志平”,名列第三。
昨天一早,《新快报》有关吕志毅坚决否认“和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存在密切关联”的消息出街。但很快,就有网友在新浪微博及多个论坛上称,广日集团公司网站上的“摄影比赛活动通知”被删改,“吕志平”这一名字被删除了。
“吕志平网页”遭删改一事,引起网友的强烈关注。
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新快报记者于昨天上午10时许再次登录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网站,找到“摄影比赛活动通知”所在网页,果然发现,在一行8人的组委会成员名单中,原本排在第三的“吕志平”已被删除,成员名单只剩7人。
工会员工:他们“好像是兄弟”
昨日下午,通过该活动通知中的联系方式,新快报记者致电广日集团工会员工卢炳成,他既是上述通知中的联系人,也与吕志平同为组委会成员。
新快报记者亮明身份后,直接向卢炳成询问,吕志平是否就是广日集团物流公司总经理?卢炳成对此并未否认,只说吕志平“是领导,已经变换几回工作岗位了”。记者问他是否知道吕志平与吕志毅是“兄弟关系”,卢炳成回答说“好像是兄弟”,但当记者详细询问是亲兄弟还是堂兄弟时,他称“具体就不太清楚了”。
对于网页被删改一事,卢炳成表示,他印象中吕志平没有做过摄影比赛的组委会成员,至于网页为什么会被删改,他表示不知情。
公司前台:吕志平几个月前调动
昨日,新快报记者前往位于番禺大石镇石北工业区的广日物流公司和番禺区石楼镇广日工业园,对网友提供的信息进行求证。
在广日物流公司营业部,前台工作人员证实吕志平曾任物流公司党委书记,但几个月前已调任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所在的广日工业园保安也明确告诉记者,吕志平就在园区上班,现任物业公司总经理,“就是管我们的”。
当记者提出想进园区采访吕志平时,该保安便询问是否有预约;通过对讲机沟通后,该保安告诉记者“吕总不在”,并强调“吕总也经常要外出谈业务的”。
公司总机:环保部没有“吕延斌”
而针对传言中称“吕志毅大学刚毕业的儿子吕延斌(一说为吕仁斌)是垃圾焚烧投资商广州环投公司采购部经理”(一说为“任职于广日集团下属环境产业事业部”),记者昨天也进行了求证。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广州大道北原广日电梯厂寻访,一位在此工作的男子告知:广日集团下属的环境部早在两年前就已搬走,“好像迁往珠江新城了”。记者随即致电位于珠江新城的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一名男性接线员确认,该公司确有环境产业事业部,记者请求转接该部的吕延斌,“谁?哪个部门?”该接线员表示没听说过此人,要先查询。数秒后,他回复称:“公司没有这个人。”
记者昨天还联系了广日集团签约的公关公司,对方表示,目前广日集团尚未对这一消息有回应。
广州市政府新闻处处长回应央视记者:若有利益关系应由纪委介入
昨日下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就此事致电广州市政府新闻处。新闻处姚处长向央视记者表示,他已经看了报纸,知道有这件事,但对于媒体报道的一些信息目前还没法去核实,“如果真存在利益关系,应该由纪委来介入”。
记者再访吕志毅
昨晚9时许,新快报记者再次拨通市府副秘书长吕志毅的电话,希望他能进一步回应这一传言。但吕志毅表示,不会就此事接受采访。
通话内容如下:
记者:吕秘书长吗?
吕志毅:啊,对。
记者:我是新快报的记者。
吕志毅:哦,什么事?
记者:前几天不是说垃圾焚烧厂背后那个利益链和您的家属有关系吗?
吕志毅:我不采访这个事情!
记者:啊……
吕志毅:我不采访这个事!
电话挂断。
新浪网友梁树新:实名评论我敢负责
住在番禺某楼盘的新浪网友梁树新于前天19∶45在新浪微博上看到郑昀的微博后,马上进行转发和评论。
尽管他用实名发布微博,他对因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并不担心。“吕副秘书长在传言发生前就处在事件的风暴中心,市民有权监督他的一言一行。我敢用实名就敢于对自己的话负责。”梁树新说。
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所有审批都有利益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昨天做客搜狐论坛时也对此事进行了评论。他表示,正常的政府审批也有利益关系,但是否存在利益关联要看相关的责任人是否有利益的输送,是否有以权谋私并形成公权的滥用。
广日控股公司“垄断”广州垃圾
今年7月,在广日集团番禺工业园竣工仪式上,广日集团方面宣布,广州市政府已经将广州市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理专营权授权给了广日集团,现在已在运营的李坑一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将逐步移交给广日集团进行运营。
在获得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特许经营权后,广日集团没有独吞这个大蛋糕,而是与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3亿,成立一家名为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全面负责生活垃圾处理业务。其中广日集团出资1.53亿元,占51%;诚毅科技出资1.47亿元,占49%。
广东立信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台港澳合资公司,依靠为广东移动公司开发电子计费器起家,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它的子公司。与广日集团公司类似,广东立信企业公司也没有从事垃圾焚烧处理的技术和经验。
广州环投公司成立后,立即介入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今年6月25日,广州环投公司又在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了“广州禺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1.85亿元。随后,广州禺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为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单位,并于今年9月开始进行工程监理招标。
律师说法
官员对舆论监督应保持宽容
郑昀的这条微博引发巨大关注,并经数百人转帖、评论。如果经查实郑昀发布的这一消息并不属实,他和追捧这一消息的转帖者、评论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
周玉忠表示引用了《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他认为,作为一名负责处理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一重大公共事件的政府官员,正遭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强力监督与质疑,这正好说明了我们社会的巨大进步。作为一名公众人物,需要对此保持更高的宽容度,以保持良好的沟通氛围。
同时,周玉忠也指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相关条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他认为,公民网上发帖、回帖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不受法律追究。公民在网上跟帖和发表评论,并无向相关网站及发帖人核实之法定义务。但是为了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发帖者及跟帖者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初查信息来源,避免以讹传讹。即使发帖的内容与事实有所不符,评论失当,只要不存恶意,亦不担责。(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