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厦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行情况分析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8:11:31
这几年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蓬勃发展起来,2007年厦门市担保机构发展迅速,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均为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一年,整个担保行业的经营运行也在稳步前进。
一、厦门市担保行业总体发展情况
截止2007年底,全市共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7家,全部为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达276177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有8家,5000万元至1亿元的有24家,5000万元以下的有9家(其中只有1家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为2390万元,其余8家均在3000万元以上)。这27家担保机构大部分分布在岛内,其中思明区28家,湖里区8家,岛外仅海沧1家。

截止于2007年底,我市担保机构的累计担保总额达1505508.85万元,累计担保企业户数2413家,累计担保笔数14607笔。至2007年末,共提取准备金11705.4万元,代偿笔数6笔,代偿总额403.81万元,追偿总额155.9万元。
二、2007年厦门担保行业运行特点
(一)行业规模继续扩张。
从2000年第一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厦门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我市担保行业随着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绽放出勃勃生机,尤其是在2004-2007四年时间里,担保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取得了快速的扩张,2007年又是发展最迅速的一年。全年新增担保机构14家,新增注册资本109187万元。截至2007年底,我市共有担保机构37家,注册资本金总额达276177万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60.9%、65.39%,注册资本的增长率高于数量的增长率。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有市担保、金原担保、中科智担保、华融担保等8家,比2006年的6家增长了33.33%。

(二)行业整体运行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2007年,全市担保机构担保总额947869万元,担保户数1736户,担保笔数9988笔;全年实现收入总额16512万元,同比增长87.99%,其中担保费收入9006万元,同比增长61.48%,占总收入的54.54%;上缴税收1695万元,同比增长46.62%;实现利润5827万元,同比增长80.96%。年底在保企业合计户数1613户,同比增长157.67%;在保责任总额471715万元,同比增长54.74%。
在我市众多担保机构中,中科智担保公司、源昌担保公司、市担保公司、金原担保公司、和华融担保公等5家担保公司在行业中占据着领头羊的地位,2007年的担保总额均达10亿元以上,合计81.46亿元,占全市担保总额的86%,其中中科智担保公司和华融担保公司的担保总额已经超过20亿元。

(三)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以中小企业为主。
2007年,我市担保机构业务发展迅速,累计担保企业户数达1733家,比2006年同比增加135.46%,其中中型企业户数372家,比2006年同比增加33.33%,占总户数的21.47%,小型企业户数1282家,比2006年同比增加180.53%,占总户数的73.98%。这些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成为担保机构的主要客户群,他们与担保机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四)注重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
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有效采取风险分散策略,通过业务品种多元化、期限结构多样化、额度结构多样化等途径,分散担保风险。
(1)从担保业务品种分布来看,我市担保机构涉及的业务领域广泛,除了开展传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之处,还大力拓展多元化的商业担保,如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函担保、商业交易履约担保、个人担保等业务品种。2007年我市担保行业的非贷款担保业务累计总额为385182万元,占担保总额的43.5%,说明多元化的商业担保正在成为担保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

(2)从担保期限结构来看,中短期的担保业务比较受欢迎。6个月<期限≤12个月的担保业务是我市担保机构最青睐的对象,担保总额达412800万元,占全部担保总额的46.62%;其次是期限≤6个月的担保业务,担保总额为313590万元,占全部担保总额的35.41%;占比最少的是期限>12个月的担保业务,担保总额只有151851万元,仅占全部担保总额的17.15%。

(3)从担保额度结构来看,开展不同额度的担保业务是担保机构分散风险的途径之一。其中单笔在100-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总额达440834万元,占全部担保总额的49.78%,是占比最大的业务;其次是单笔在10-100万元的担保业务,总额255692万元,占28.87%;接下来分别是单笔在1000万元以上和单笔在1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其担保总额分别占比15.56%和3.16%。

2、提取风险准备金也是担保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2007年我市担保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总额5443万元,比2006年同比增长124.82.%;发生代偿笔数为3笔,代偿总额134.97万元。
三、2007年我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为改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调动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出台《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为重点民营企业、成长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所发生的最终损失补偿。
(二)专项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支持资金。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市信用担保机构为本市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2007年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特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支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共有3家担保机构获此资金支持共计100万元。此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担保扶持资金共计338万元。
(三)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培训工作。为促进我市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坚持行业监管和业务培训“两手抓”。一方面研究起草了《厦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各担保公司、相关部门意见;一方面举办两期业务培训——《提升我市担保典当从业人员能力与素质》、《<物权法>与<新会计准则>培训》,以提高担保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积极推动担保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为确保我市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享受国家出台的营业税三年减免、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我局及时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并主动与市地税局、国税局进行沟通协调,为政策的落实方和享受方提供,以降低担保机构的纳税成本。据初步估算,我市担保机构减少纳税共约413万元。
四、我市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时间较短,我市担保机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较多:
(一)担保机构信用放大倍数有限,业务运作效率普遍不高。
资本金是担保机构信用的基础和抵御风险的重要支柱,是担保机构实力大小的重要体现。根据银监会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的风险提示》,我市各大商业银行均要求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才考虑合作。我市众多担保机构中,注册资本达1亿元以上的只有8家,占27.6%。多数担保机构由于注册资本在亿元以下,无法获得银行的认可,业务的开展受到很大的局限,经营业绩受到较大的影响。而国家发改委对担保机构增资到亿元以上实施行政许可,要求之一就是担保机构要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银行与国家发改委的规定使担保机构陷入两难的境地。还有部分担保机构虽然与银行签订信用放大协议,但普遍存在放大倍数不足的问题。财政部规定担保公司的担保数额可放大至其注册资本的五到十倍,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大都控制在五倍以内。造成担保机构自身规模效应不足,盈利模式越发难以实现
(二)担保机构业务运作中存在严重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的现象。担保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希望与银行实行比例担保,共担盈利和风险,但由于其“强位弱势”的局面,通常要承担着全额赔偿的责任,尽管如此,多数担保公司仍被要求在银行存入10%至20%的保证金,资金无法得到有效运转。而相应地,由于担保机构业务经营的单一性,其收入主要来源于收取的低廉的担保费,保费收入远不足抵偿代偿风险,出现了高风险低收益的局面。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我国目前还缺乏统一的专门的信用担保法律和对担保机构进行规范的法规。当前与信用担保机构及其业务运作相关度较高的法律是《担保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前者仅仅规范了担保行为,而对机构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后者只是对信用担保机构和体系作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而《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都属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不足。其次,整个担保行业的监管主体与监管责任尚不明确,使得整个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进行。
(四)部分担保机构的风险意识不足。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担保机构要在短时间内搜集、调查、评审企业以作出保或不保的难度很大,增加了因信息不对成导致风险的可能性。我市除了一些规模较大、发展较成熟的担保机构有审慎地提取足额的风险准备金外,还有一部分担保机构没有认识到提取风险准备金的重要性,未加以提取。一旦发生代偿损失,将面临倒闭的局面。
五、对策建议
为推动和促进担保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针对目前我市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几点建议及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律支持环境。希望尽快出台担保行业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格认定、准入制度、行为规范、法律责任、风险承担等方面作出规定,并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加强行业规范,防范担保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以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为基础,加快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和信息可信度,逐步建立起满足担保机构需求的信用信息市场。
(三)建立健全的风险补偿机制。担保机构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不可抵抗的因素,致使担保机构在运用风险控制机制和风险预警系统后还无法有效规避的风险。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扶持政策,各级政府也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补偿机制,还应该尽快建立再担保体系,分担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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