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度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04:23
一. 本周教学内容:
劳动合同制度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学习目标:
1、合同的基本含义和订立的法定程序,理解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订立的基本原则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
2、提高同学们参与社会实践,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
3、提高同学们守法、护法和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觉悟和意识。
学习重点: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及基本原则和法定程序。
学习难点: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
学习指导:
劳动合同制度这一框题讲述劳动合同制度,它是一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是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它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是在20世纪的90年代,至今已经成为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时必须熟悉的一项制度。可以说劳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所以让学生弄清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原则以及法定程序等内容是非常必要的。
一、在我国,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得每个劳动者都成了国家的主人,都处在了主人翁的地位。而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具体内容,又是由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又是怎样被体现和保障的呢?我们说它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合同体现出来的。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法定程序是什么?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是什么?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讲的主要内容。
二、劳动合同制度
(一)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
1. 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含义
现代生活中,招聘、应聘已经不再是陌生的话题,而招聘、应聘一般都要签订一份协议,这种协议就叫劳动合同。只不过有的合同比较简单,有的比较复杂,无论是什么样的合同都应有一些共同的特点:①签订合同的主体;②主体双方的关系;③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④合同期限;⑤违约责任等。
(1)什么是劳动合同
所谓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并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可见,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他们为确立劳动关系和为明确在劳动过程中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而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既具有法律性质,也具有社会性质。劳动合同的特征是: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行政方面);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一般都约定适用期;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定程序订立。
(2)什么是劳动合同制度
所谓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换句话说,劳动合同制度就是通过订立劳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来规范和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注意区分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制度是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作为经济概念,它是一种用人制度,是促使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律概念,它是一种合同制度,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制度。
2.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1)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合同书的主要组成部分,即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的那些条款。换句话说,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责任、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依据《劳动法》及企业劳动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国的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双方当事人名称(姓名)和地址、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职务(工种、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政治待遇、教育与培训、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如住房问题、特殊困难)、纠纷处理(劳动争议)。
(2)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的目的
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契约,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责任、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目的就在于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用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都能依法得到切实保障。
思考:聘书可否视为劳动合同?
聘书也是合同。聘书的主要内容也无非就是聘用人员的职责、待遇、聘用期限而已,从内容上看,应属于劳动合同内容。案例中刘某几年来一直受聘于该单位,并领取工资,且聘书已注明聘用期限,所以该聘书应视为合同。可见聘书与其他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可能不一样,但就其实质上是一样的。
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含义和基本内容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3. 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一些基本原则,违背原则而订立的合同叫无效合同。
(1)订立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下列三项原则来进行签订。
①平等自愿的原则
平等,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都不依附于对方;自愿,即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核心原则。
②协商一致的原则
协商一致,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特别是在出现意见分歧时,要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使双方的意见达到一致,而不能使用强加于人的和欺骗等手段。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密切相关和不可分割的,平等是自愿的基础,自愿是平等的体现,协商一致则是平等自愿的唯一表达形式。可见,协商一致原则是平等自愿原则的延伸和结果。
③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定的原则
这就是说,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企业一方应具备法人资格,有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履行能力和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劳动者一方则应该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年满16周岁、能以自身的行为来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其次,是劳动合同的各项内容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在确定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只有这样,劳动合同才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则属无效合同无效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最后,是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2)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②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运用知识分析问题:
案例一:某公司出租汽车司机胡某因不服所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查,胡某调入该公司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两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多日,该公司因故知道了胡某这一情况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以胡某隐瞒受处分情况,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与胡某的劳动关系。
请问公司的做法对不对?胡某应该怎么办?
(胡某故意隐瞒自己受处分的事实以达到签合同的目的属欺诈行为,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而公司终止与胡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的,应予以支持,胡某应自动撤诉)
案例中的这份合同应该是无效合同。任何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而采取欺诈或者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案例二:赵某,男,35岁,是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1992年该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赵某每年向单位上缴承包利润后,本人的伤、残、病、亡等企业均不负责。赵某开的是“面的”,一次发生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出租汽车公司不负担赵某任何伤残待遇费用,为此赵某与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找到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案例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而订立的劳动合同。)
这份合同不合法,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订立劳动合同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所谓“生死合同”这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伤保障法律的无效劳动合同,应当废除。
4.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即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1)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当事人在公平原则下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2)鉴证劳动合同书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对所签劳动合同进行鉴证,以证明劳动合同是否真实和合法。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遵守。如一方有毁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极不规范。特别是一些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用工随意性很大,不签劳动合同,或签订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招聘协议”。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证。
那么,到底订立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何意义呢?是否就如某些人所说订立劳动合同只是用人单位的事情,订立劳动合同与自主择业相矛盾呢?
(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必要性)。
这既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难点。
因为:第一,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来看,劳动合同制度的实行势在必行;
第二,从目前社会现状来看,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尚未充分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由此而引发的一些劳动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劳动者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第三,同学们将来都会走上工作岗位,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重大。
因此,这个问题既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难点。
1.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能够消除旧的用工制度的这种弊端,使用人单位真正行使了劳动用人自主权,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与企业发展的需要,选择录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订有限期的劳动合同,灵活地变动职工的数量和结构;同时使劳动者也有了选择职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与自身条件选择事业,从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这就是说,实现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动和交流的场所(如各级各类的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所、劳动服务公司等。)
2. 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可以增强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
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就解决了固定工制度的这个弊端,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择优录用、择业选优都必须通过竞争机制加以实现,这必然会增加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的素质的提高。
3. 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劳动权利、劳动义务、劳动收入紧密结合起来,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共同利益,使劳动者能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去关心企业,是可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
4.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权利、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是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意味着劳动者自身应该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应该履行的劳动义务都被纳入到了国家法律管理和保护的体系中,使得劳动者在尽职尽责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其各项合法权益均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教材小栏目详解
第123页“想一想”:有人认为订立劳动合同只是用人单位的事情,与劳动者无关。这种说法对吗?
不对。(l)要明确订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事情,是在用人单位行使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以及劳动者行使选择用人单位权利的基础上制定的。
(2)订立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与法律保障。一旦对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可以据理力争,依照协议规定将自己的权利补回来。
(3)持这种观点的人,要彻底摆脱劳动者是受雇佣的误解,提高自己的主人翁意识。
下面来学习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框题
学习目标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理解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2、希望同学们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学习重点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与重要意义。
学习难点
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的失业和职工下岗问题。
学习指导
社会保障制度是当今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无论中国,还是国外都有它的存在,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结构的变化,各国都面临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学习中我们应多联系国内、外的实际,有助于理解掌握这一内容。
三、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含义(重点)
1. 含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
2. 基本特征:
①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任何个人、单位和团体都不能单独扮演社会保障的角色;
②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是一定时期的国民收入;
③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方式是由国家立法加以保护,使其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责任和制度;
④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的全体成员,它既包括聋哑伤残、鳏寡孤独的不幸者,也包括全体社会成员的生老病死;
⑤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建立以社会化为标志的生活安全网,来消除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防止社会动荡。
3. 实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关心、爱护,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从含义来看,显然社会保障制度牵动着千家万户,涉及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实施它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了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来了解一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
1. 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2)地位: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3)社会保险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具有强制性。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律来强制实施的。
第二,具有特定性。它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和特定的风险实施的。特定的对象是指工薪阶层的劳动者,特定的风险是指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及受到职业伤害(指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下,才享有社会保险。
第三,具有差别性。社会保险的待遇不是实行平均的标准,只是针对劳动者所受风险的程度和状况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社会保险的这种地位,是由它的特点决定的。
(4)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是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采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者相结合的方式。养老保险费用来自养老保险基金。
二是失业保险制度。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规定了待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标准,失业保障基金由社会统筹,即由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统筹缴纳并统筹使用。
三是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合理负担的原则。
(5)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情况。教材楷体字部分和图片形象地介绍了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和发展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正健康地向前发展,社会保险制度正日益完善。
2. 社会救济。教材讲述了我国社会救济的含义,并以楷体字的形式介绍了我国社会救济的开展情况。
(1)含义:社会救济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所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
这个含义有四个要点:
一是实施社会救济的主体是人民政府。
二是实行社会救济的依据:基本生活水平线以下。由于历史和自然资源等因素影响,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和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人们的经济生活水平呈现多层次,所以还不能确定全国的基本生活水平线,只能由各级政府从各地实际出发来确定。
三是社会救济的对象: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
四是社会救济的内容:基本生活保障。
部分城市通过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和把临时性救济规范化、制度化的做法,把社会救济落到实处,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的关系,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2)地位:社会救济属于低层次的社会保障。
(3)主要内容:包括定期救助和临时救助两种。
(4)我国社会救济的开展情况。教材楷体字部分对我国日益完善和规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3.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类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种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保障方式。
4. 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疾军人所进行的优待抚恤制度。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方式。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体系,如下图:
社会保障制度

这里要同学应明确几个问题: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2)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社会应保证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人,在失业(待业)期间有一定的收入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并为他们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再就业。
(3)社会救济是属于低层次的保障。
(4)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保障。
(5)社会优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方式。
如何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保障制度呢?
(三)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这是本课的重点、难点之一。这是因为,第一,人们对我国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理性的认识,往往会望文生义,认为既然是社会保障制度,就应该是国家、社会对个人及家庭进行救助和扶助,只强调个人及家庭在国家、社会中享有的权利,而否定个人及家庭对国家、社会应尽的义务。因此,在对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原则的理解上,带有一定的难度。第二,在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上,社会上还存在着将生产与生活对立起来的观点,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对个人及家庭生活的救济和扶助,否定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还必须有利于生产,割裂了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因而对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原则的理解带有一定的难度。
有人羡慕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高收入、高福利、高税收,觉得西方国家的保障制度很好。
的确,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对社会稳定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过高的社会保障水平会造成政府负担过重,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也容易使人们有依赖思想;高税收又影响企业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生产,生产上不去,社会保障就会失去基础,而过低的社会保障水平则会损害劳动者的积极性。而现在我国的基本国情是生产力水平低,人口众多且老龄化速度加快,那么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则必须坚持下面的一条原则:
1. 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
这个原则包括两个层次:第一,社会保障水平必须从国情出发。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上,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社会保障必须把基点放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上,从生产力水平低、人口众多而且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基本国情出发,注意国家、企业个人的承受能力。兼顾发展生产和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基础上使二者都得到提高。第二,坚持这个原则,必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反对过高的社会保障水平,因为过高的社会保障水平会造成政府负担过重,加重国家财政负担,不利于生产的发展,破坏人民的长远利益;二是反对过低的社会保障水平,因为过低的社会保障水平直接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生产发展
2.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1)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劳动者既享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又有履行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义务。在履行规定的义务的前提下,去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实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2)社会保障制度需要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和实现。因为社会保障基金是由国家财政补贴、单位按比例缴纳和个人缴纳三部分组成的,三方面中若有一方不能为社会保障作出承担,就不能或不能完全实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特别是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义务,否则,不仅使国家缺乏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而且最终使劳动者个人丧失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
(四)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难点)
1. 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企业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必要条件
(1)人员流动和职工下岗、失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企业要成为市场的主体,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必然会出现人员流动、职工下岗。
在我国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消除失业和下岗现象。这是因为:
第一,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走市场经济之路,必须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这就必然会出现竞争,形成优胜劣汰,一部分劳动者因不能适应竞争环境会失业和下岗。这是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现象。
第二,几十年来,我国国有企业一直走的是低工资、广就业、低效率的路子,在平均主义“铁饭碗”体制的保护下,掩盖着一种隐性失业的危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企业的深化改革过程中,因企业实行减员增效,会导致部分富余人员下岗或失业。
第三,我国现阶段,经济还比较落后,社会生产规模还不是很大,能吸纳的就业人数有限,加上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形成了庞大的劳动大军,从而给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带来了很大压力。
第四,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加上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企业,使下岗和失业现象增多。
部分富余人员下岗,从根本上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符合广大职工的长远利益,但这毕竟使下岗职工生活困难。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使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得到合理安置,得到适当的生活保障,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深化改革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
2. 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又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客观要求
第一,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承担着职工养老、医疗、待业的绝大部分费用。于是造成两个弊端:一是加重企业负担,削弱企业在发展和竞争中的活力;二是企业建得越早,背上的包袱越重,使老企业无法在公平的基础上同其他企业竞争,压抑了老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
第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承担职工养老、医疗等费用,吸纳企业的这个“包袱”,为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松绑”,从而使企业充满竞争和活力。
3. 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性措施。
国务院研究室的调查报告提出了一个宏观调控目标,城镇实际失业率若是5%就是充分就业,若是7%~8%社会可以承受,超过10%社会就不稳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保证人员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水平,是社会安定的前提,所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网和稳定器。
4. 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律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可靠、稳定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机制和有效运营、严格管理的机制。
5. 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
(1)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是国家的主人,这种主人翁地位决定了必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对我国分配制度的一种补充。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尤其是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会导致个人收入差距拉大。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现“兼顾公平”,必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激烈的市场竞争,必然会导致一些破产、倒闭企业的职工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可以缓解由此对社会造成的压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
劳动合同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区别
劳动合同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含义
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
是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
内容
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关于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包括:
(1)双方当事人自己规定的条件
(2)按法律、法规执行的条件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
基本
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
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意义
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增强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是维护劳动者权利、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障
是深化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需要
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客观要求
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性措施
【典型例题】
一、选择题
1. 当前,在采矿业、建筑业中,存在着一些农民为了生计同经营单位订立“生死合同”的现象。这种合同(    )
A. 是合法的,坚持了自愿原则
B. 是无效的,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C. 是无效的,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
D. 是有效的,它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
答案:B。这类合同违背了法律的原则,属于无效合同。
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可以使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    )
①用人单位真正行使了劳动用人自主权,灵活地调整职工的数量和结构
②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和市场变化,随时辞退和解雇职工
③劳动者为了在择业竞争中获胜,必然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
④劳动者有了择业自主权,可以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与自身条件选择用人单位
A. ①②③             B. ①④         C. ①②         D. ③④
答案:B。
二、非选择题
3. 辨析:订立劳动合同与自主择业相矛盾,会妨碍人才流动。
参考答案:(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关系并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有选择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也有选择职业的权利。经过双方的双向选择,才达成协议。这与劳动者自主择业并不矛盾。
(2)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不仅不会妨碍人才流动,而且会促进合理的劳动力流动,它克服了过去“固定工”制度的弊端,职工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状况与自身条件选择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可以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所以,题中观点是错误的。
【模拟试题】
一、选择题
2001年7月13日《湖北法制报》报道,因不满劳动合同,广西水电工程局的十名女工无奈要求“集体离婚”。据了解,1996年,广西工程局发文要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许多员工连合同的内容也没有看到,后来才知道签订的用工期限为5年、8年不等。而工程局文件规定,合同制工人中,没有配偶的可以到期续签。为了生存,这十名女工决定忍痛割爱,集体与丈夫离婚。有识之士指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龄10年以上,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单位应予同意。据此回答l~4题。
1. 广西水电工程局的做法(    )
A. 维护了企业的利益,是正确的
B. 是与《劳动法》的基本精神相悖的
C. 是优化企业内部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
D. 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 劳动合同是指(    )
A. 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法律文件
B.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关系并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C. 专门规范劳动者义务的协议
D.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3. 材料启示我们,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守(    )
①平等自愿原则                                       ②协商一致的原则
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    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③④
4. 广西水电工程局上述十名女工的做法(    )
①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②说明她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③正确履行了劳动者的义务                     ④体现了劳动者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
A. ①②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②④
5. 广信网深圳中心讯:深圳市劳动关系调整成效显著,去年全市鉴证劳动合同234.86万人次,劳动合同鉴证率达80. 8%。关于鉴证劳动合同的正确说法是(    )
①鉴证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
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之一
③鉴证的目的是证明劳动合同是否真实和合法
④签证后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A. ①④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6. 与就业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有的用工者在合同中规定,再就业者必须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抵押一定物品,违反约定,保证金没收,抵押物品不退。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这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B. 遵循了协商一致原则
C. 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D. 遵循了平等自愿原则
7. 南京市规定,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病人,就医时可享受免收门诊医疗费,减半收取院诊疗费和护理费,手术费和床位费每次减免30%。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    )
A. 社会保险                B. 社会救济         C. 社会福利         D. 社会优抚
8.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运用相关知识,回答: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主要说明应坚持的原则是(    )
A.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B. 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
C. 效率优先
D. 按劳分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多种手段强化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2003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16家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的企业名单。回答9~12题。
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做法(    )
①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表现           ②是国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做法
③会加重企业负担              ④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增强企业活力的目标相违背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10. 国家之所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因为(    )
A. 我国要全面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B.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C. 我国下岗失业人员太多
D. 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社会经济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11. 被曝光的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的错误是(    )
①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破坏社会稳定
③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④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③
12. 作为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应承担的义务是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③控制社会保障水平不能太高或太低④不解职劳动者,让他们生活有保障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13. 2003年11月3日凌晨4时,湖南衡阳市珠晖区一栋八层楼四合院式的商住楼发生重大火灾。衡阳市政府及时给灾民发放了日常生活用品及救济金。这应该属于(    )
①社会福利                  ②社会救济                  ③公共消费
④社会保障支出           ⑤财政支出
A. ①②③④         B. ②③④⑤         C. ①②④⑤        D. ①③④⑤
14. 2003年,全国各地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建立服务网络,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表明(    )
A. 我国建立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B. 有助于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C. 国家执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D. 有利于企业,不利于退休人员
15. “4050”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大龄下岗失业困难人员)是再就业中最困难的群体。2003年,天津市委市政府总共出资2亿元,开发近2万个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4050”人员。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的事例表明(    )
A.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都是商品
B. 政府的财政开支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C. 公益性就业岗位也是一种可以配置的资源
D.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16.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是(  )
A. 社会保险         B. 社会救济         C. 社会福利                D. 社会优抚
二、非选择题
1. 辨析:社会保障水平越高,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所以当前中国应建立与发达国家水平一致的社会保障体系。
2. 表一: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失业率变化
年份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失业人数(万人)
571
575
595
681
770
失业率
3.1%
3.1%
3.1%
3.6%
4.0%
注:目前到城镇找工作的农民约有1亿人。
表二:我国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变化情况(单位:万人)
年份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养老保险人数
11205
12486
13618
14185
14736
失业保险人数
7982
9862
10408
10566
10182
医疗保险人数
1879
2066
4552
7650
9400
表三:我国三个产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产业活动单位数(万个〉
从业人员(万人)
2001年
1996年
增减
2001年
1996年
增减
第一产业
8.4
8.5
一0.1
407.8
513.2
一105.44
第二产业
160.9
168.4
一7.5
11790.2
13639.8
一1849.6
第三产业
539.5
458.2
81.3
9379.9
8827.3
552.6
总计
708.8
635.1
73.7
21577.9
22980.3
一1402.4
注:2002年我国农业就业人口占50%,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28.6%。发达国家农业就业人口约占5%;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平均为85%,发展中国家平均为45%。
(1)表一、二、三分别反映了什么经济现象?
(2)运用所学知识,结合表二、三,谈谈应如何解决表一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3. 辨析: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越高,企业活力就越强。

【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 B           2. B               3. A              4. A
5. C  鉴证机关是劳动行政部门。
6. C  此题以实例考查对订立劳动合同原则这一知识点的理解。由材料内容可知,这种做法错误,A、B、D项都与题旨相悖,C项正确揭示了其之所以错误的原因。
我们明确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后,再进一步思考,如何具体签订劳动合同呢?这就是我们将要谈的问题一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7. C  本题考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南京市的规定,是在社会救济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社会福利制度。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病人采取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属于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第三个方面,即对社会困难成员的特殊福利。因此,C项是符合题意的。A、D项明显不符合题意,容易误选B项,这就要弄清题干中“这体现”的“这”字指的是就医中的优惠,并非是指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以,B项要排除。
8. B  A项本身正确,但不符合题意;C、D项不是应坚持的原则。
9. A            10. D            11. C             12. A            13. B
14. C        15. C             16. A
二、非选择题
1. (1)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确实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2)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水平应与该国的生产力水平和基本国情相适应。我国的社会保障应把基点放在我国现有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上,本着兼顾发展生产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原则进行。
(3)保障水平的高低不能盲目与发达国家攀比,一旦脱离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基本国情,反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2. (1)①表一反映出我国城镇失业率有所上升,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集聚,我国就业再就业压力大,形势严峻。②表二反映出我国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③表三反映出我国从业人员正逐渐由第一、二产业活动单位向第三产业活动单位转移,第三产业已经成为我国扩大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2)要解决表一反映出的我国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①从根本上看,要努力发展经济来促进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来推动经济的发展,这是做好再就业工作的根本途径。要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不断拓展就业渠道;要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等等。②从失业人员本身看,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己的技能和本领,自主就业和创业,积极采用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这是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③从政府看,要完善劳动力市场及其调节机制,这是合理分配劳动力资源、扩大就业的有效形式和途径;要发挥宏观调控职能,进一步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和措施,这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④从企业看,要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
3. (1)我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客观要求,是企业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性措施。
(2)我国的社会保障,要把重点放在我国现有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上,从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低、人口众多而且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国情出发,考虑国家、企业、个人的承受能力,本着兼顾发展生产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原则施行。
(3)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增强企业的活力,必须面向市场,依靠科技进步,使企业的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树立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促进企业的发展。
(4)题中观点把社会保障水平看做企业活力的决定因素,是片面的。
【励志故事】
索尼:不迷信专家
近几年,日本索尼公司在招聘大学生时,对学校名称采取“不准问,不准说,不准写”的“三不”方针。公司认为,在激烈竞争和多变时代,企业需要各种人才,只有将各种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发挥创造性,开发出新产品。只在少数名牌大学中招聘人才,会使企业失去活力。索尼公司的创始人之一的井深大说:“我从不迷信专家,专家倾向于争辩你为什么不做或不能做某种事情,而我们经常强调的是从无到有去实干。”因此,索尼喜欢思想敏锐、不墨守成规、勇于探索创新的人,他们鼓励科技人才“跳槽”,可以在公司任何部门寻找新的职位,“毛遂自荐”参与项目的开发研究。公司认为,这种人思想开放,思维活跃,兴趣广泛,具有创造意识和创新精神,是实干家而不是空谈家,有培养和发展前途,应加以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