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效仁:视媒体报道“桑美”为“人祸”才是真正的人祸(强国博客 20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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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 [2006-08-28 14:08:49 | 刘效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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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狰狞的“桑美”超强台风带来3万多间房屋的坍塌和上百亿元的经济损失,81条鲜活生命的瞬间破碎和遇难者家属永久的伤痛,急待重建家园之际,东南新闻网站先后在首页显要位置发表《“桑美”风灾:拷问媒体良心》、《天灾已走远,莫为人祸所击倒》、《关于桑美台风之后的台风》等文,将媒体对灾情的报道视作“人祸”,“麻烦制造者”,“台风之后的台风”,不仅霸道形象跃然纸上,而且将成为灾区重建的真正人祸,不可小觑。(2006-8-27新华网)
人,不能胜天,也不必胜天。台风无法抗拒,战胜灾难的最好办法就是规避灾难。面临可以预知的天灾,人民政府必须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彻到抗台救灾中,把群众的安全转移当作神圣责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动员一切可能的力量,利用一切传播渠道,凝聚成抗击天灾的伟力。而媒体之所以不畏生死关注灾区,并非专门去揭发当地官员的“阴私”,而是欲通过正视灾情,准确报道灾情,为国家救灾提供依据,同时,亦为当地今后防灾提供思路,更为地方政府“补牢”提供借鉴。由于出发点与地方政府的工作思路是一致的,一个立志于以人为本的地方政府,对媒体的报道本应持欢迎态度才是。
“如果有新华社记者在台风中牺牲,名单中应该有分社领导!”我们欣喜的看到,在“桑美”台风中,张晓华社长和分社副总编沈锡权同时奔赴一线,表现了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无畏的境界。正是他们目睹并报道了一线干群同心抗灾的英雄气概,也目睹并报道台风肆虐的致命性打击和摧残。既为事故抢险现场交织的生与死、喜悦和悲痛留下了热泪;也为遇难者家属为寻遗体而不能哭晕在暴风骤雨中而悲痛莫名;听到了“台风之后我们见到的第一批记者就是新华社记者”的由衷褒扬,更记住了“你们一定要说真话呀”的深切叮咛;既看到温州市、苍南县党委、政府领导始终站在风雨中,自然也发现了失误和掩盖不住的“丑”。
然而,在《“桑美”风灾:拷问媒体良心》中却称,“台风刚刚过去,就有省内省外、中央地方多批媒体、几十人次来到这里,有的还是由社长带队,有组织地到龙安进行跨区域采访。”似乎社长亲自带队采访,深入到重灾区挨家逐户地采访沙埕港遇难或失踪者的家属,倒成了“过错”,而有些当地领导在受灾几天后还没到灾区看望群众,反成了正常?文章指责 “有些记者不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道听途说”。记者似乎只能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了解灾情”,全盘接受地方新闻官提供的“通稿”才是合法的,而直接采访老百姓就是“道听途说”,便是越轨!而《天灾已走远,莫为人祸所击倒》干脆说:有些媒体对这次福鼎灾情的报道是“人祸”,实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据央视(8-21《经济半小时》)关于福鼎灾情比较客观的“现场直击”,当地没有有效的手段把台风来袭的信息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个渔民;渔船进港后,没有足够的力量将渔民及时转移到岸上;灾难发生后,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展开救援,除了技术上的落后与救援力量的薄弱,也暴露了政府主观方面的不足失误。对此类“人祸”理应认真总结,举一反三,知错就改,如今反而抓住媒体某些数字出入大动干戈,甚至视真实报道和直面批评为人祸,实在反常也。
如今是信息年代,灾情是隐瞒不了的,故意隐瞒只会加重行政成本,加大公众的疑虑,拉大地方官员与民众的距离。然一些地方官员仍执迷于封锁灾情消息这一种愚蠢的做法。除了钳制本地的媒体,与政府“声音”保持一致外,还规定外地媒体必须这样那样,听命于地方权力,否则就是“制度麻烦”。而对不受其辖治的主流媒体的真实报道则极尽“妖魔化”之能事,利用自己掌握的新闻舆论阵地对于泼污,乃至上纲上线,罗织罪名。突击表现了地方官员面对媒体批评缺乏应有的理性,缺乏人民利益至上,为人民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利益改正错的应有胸襟,更表现了一种“我说了算”“我作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土皇帝心态。为了一己政绩,为了自我形象,要么把一切问题都推于无法抗拒的自然之灾,要么肆意“捂丑”“掩丑”,封锁消息,这才是真正的人祸啊!而那种罗织别人罪名的文人,实在是为虎作伥,又谈何“良心”?
通联:安徽省砀山县道北东路45号刘效仁,235300,电话,0557803885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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