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李磊残杀6位至亲血案带给我们的警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3:31:06
——暴力、杀戮是万恶之源
文/罗竖一
李磊,这个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北京青年的名字,转眼之间传遍了世界,因为他亲手残杀了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孩子等6位至亲,因为传媒对李磊制造的这起血案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因为李磊撞碎了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和最后的心理防线。

(图为犯罪嫌疑人李磊)
尽管法院尚未宣判,但是我们任何一个人似乎都有资格在道德法庭上宣判李磊死刑,且有一万条理由可以将世间诸如“凶残”、“歹毒”、“邪恶”、“灭绝人性”、“杀人魔王”和“道德沦丧”等饱含贬斥之意的语言文字全部置于其身,而定能为社会所认同。
但是,当我们就李磊的凶残表示极端愤恨之情的时候,当我们用最为恶毒的语言“惩罚”李磊的时候,当我们他日获知李磊被执行注射死刑或者其脑袋被子弹打爆的消息而拍手称快的时候,作为李磊之同胞——同类的我们,是否更应该用自己的脑子好好深思一下发生此类人间恶性惨剧的真正根源究竟是什么,而我们人类如何才能避免或者尽可能地消除掉此类人间惨剧呢?
诚然,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如同李磊一样以一人之力而亲手制造的此类恶性惨剧,一般而言应该是比较罕见的,可谓个案。但毫无疑问的是,在我们人类的记忆长河中,人间的杀戮可谓源远流长、比比皆是。
晚唐诗人曹松有云:“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人类历史上有预谋、有组织地大规模超级杀人惨剧的真实写照。譬如号称“杀神”的秦国大将军白起坑杀40多万赵军的“长平之战”即是。又如日本军国主义者杀戮数十万中国民众的“南京大屠杀”亦然。
至于人间杀戮究竟始于何时,估计谁也难以考证得精确无误,尽管有关专家学者和普通的民众都可能会去探究人间杀戮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和影响等,并尽可能地了解真相,而获得一些真知,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免少人间杀戮之恶性惨剧,但杀戮之惨剧自古有之,而在人间不断繁衍生息,甚至不时地被某些军阀、政客或者御用文人之流的以种种漂亮的说辞美化而演绎为更为残忍的杀戮之汪洋。
据记载,数千年以来,这种超级杀戮之惨剧,几乎无时不在伴随着人类发展史。换言之,人类发展史事实上也是人间互相杀戮的一部血泪史。
但是,面对这种超级杀人行为或者杀戮方式,数千年来却被无数世人,尤其是政客、军阀和御用文人之流大力推崇、高歌。即使平头百姓间,有时也把暴力、杀戮之类的方式视为解决问题的不二法门。当然,我们常常美其名曰:“保家卫国”、“除暴安良”。于是乎,“杀死他”、“打死他”、“整死他”、“砍死贪官”、“干掉他”和“消灭他们”等之类的旨在剥夺别人生命权的叫喊声震耳欲聋,甚至响彻寰宇。进而,无数人最终采取了前述“以暴制暴”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或者生命安全。
上述的“除暴安良”之类的“以暴制暴”方式和现象可谓是人类社会的一大传统,但是假如我们遇事总以“除暴”方式予以杀戮,那么,比我们更为有权有势有力者会如何做呢?——对方一般定会用更为残暴、更为有效的的方式对付我们,轻则使我们伤残,重则使我们失去生命。譬如当下中国无数民众不时吞食的暴力拆迁之恶果,其实已经非常雄辩地证明了试图以暴力的方式去对抗某些奸商或者个别无良政府官员的方式,结果往往是使自己遭到更大的伤害,甚至赔上身家性命。
诚然,以命抗暴的民众,精神可嘉,但有几人、几件事会获得胜利?而假如我们采用合法,或者更为有效的能最大限度保障身家性命安全的方式,岂不是更好?何况“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诚然,“一将功成万骨枯”式的超级杀戮,有时可能是诸多原因造就的;而日常所见的那些消灭一人、数人生命的杀戮,也许原因比较简单,但就其本质而言,“一将功成万骨枯”式的超级杀戮,跟李磊之类的残杀为数不多者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剥夺了别人的生命权,或者摧残了他人的身心健康。
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升,在当下中国,有关“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国民素质”、“民权”等之类的话题可谓热议非凡,史无前例。
但是放眼寰宇,究竟有多少人真正思考过在物质文明空前繁荣的21世纪,为何还会发生美军“血洗”伊拉克民众的人间杀戮呢?
而今在我神州大地上又会发生诸如李磊残杀6位至亲的恶性惨剧呢?
是的,对于美国大军为何杀进伊拉克,世人有多种解读,但是,无论是站在那个立场的解读人士,我们谁都无法否认一个血的事实,这就是无数的伊拉克民众失去了生命,或者沦为残疾人;很多的伊拉克民众也因为美伊双方的杀戮失去原有的家园;同时,为数不少的美国军人也因为杀戮或死或伤残。
而今无法逃脱“杀人偿命”之常态社会法则的李磊,也应该是必死无疑了。
但是,无论挑起杀戮的一方,还是后来参与杀戮的另一方,他们最终都得到了什么,又都失去了什么呢?
诚然,前述“杀神”白起对赵军的坑杀,使得秦国在迈向统一六国的道路上又前行了一步。史载之千古一帝李世民式的对至亲的杀戮,使得他拥有了大唐帝国的天下。
然而,随着白起的坑杀,随着李世民的振臂一呼,随着美军的长驱直入,随着李磊的手起刀落,众多鲜活的生命尽数消失,或者身心伤残。
真可谓杀戮成就大业,杀戮彰显其不可冒犯……但无一不以断送他人性命或致人伤残为代价,而自己的性命也往往难逃劫杀。
李磊的杀戮也成功了,但是他的生命却也因为其杀戮而必然马上走到尽头。
那么,李磊为何要残杀6位至亲呢?——媒体给出的答案是:李磊交待,从小父母就对他管教非常严厉,结婚后妻子在家里又过于争强好胜,加上自身性格内向,长期的家庭积怨在他心中累积。最近几个月,家里的矛盾更加突出,他的所有积怨最终在11月23日晚上爆发, 而残杀6位至亲;并有专家声称李磊患有心理疾病。
诚然,李磊所陈述的杀人动机有一定的可信度和道理,而其必定患有心理疾病,但笔者认为,我们数千年来所推崇,而一直以来流行甚为深广的杀戮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至今尚普遍存在的崇尚暴力、杀戮,以试图借此解决问题的社会氛围,更是影响李磊残杀了6位至亲的重要原因。当然,李磊之极端自私、心理变态和道德沦丧等也是他采取杀戮方式解决家庭问题的不可忽视的因素。至于法盲之日常所言,在李磊身上显然并不存在。
试问,天地之间性格内向者大有人在,而家庭不幸者在华夏大地更是多如牛毛,且有心理疾病的家庭不幸者为数不少,但因何惟有李磊之类的人最终采用了残杀至亲的方式来解决或者减轻其精神压力呢?
——答案是肯定的:性格内向和家庭不幸而造成的心理问题,未必会导致杀戮。
何况正如国人千百年来一直所言的“虎毒不食子”,但是自古以来的包括“兼爱”、“非攻”“良知做事”、“厚道为人”与“和睦相处”等在内的所有非暴力倡导和非杀戮宣教,在李磊之类的人身上骤然失效。于是,在推崇暴力、杀戮的社会氛围下,极端自私、心理变态和道德沦丧的李磊最终向至亲举起了屠刀,而将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和最后的心理防线彻底冲垮——因为我们一般人都认为至亲是最值得我们信赖,而最值得人放心和最为关爱我们自己的人。
试想,假如李磊以离婚的和平方式解决与妻子实在无法一起生活的问题,假如李磊以另立门户的方式跟父母暂时分居,跟妹妹之间也采取互不干扰的方式,假如李磊与家庭成员之间再多些交流和沟通,而不是以残杀的暴力方式“一次性”解决问题,那么,就凭着他手头的600万元人民币拆迁补偿款,其日后的生活应该没有多少忧愁了。
当然了,李磊为什么不在其手握600万元人民币拆迁补偿款之前屠杀全家,而偏偏在拿到这笔款子之后采取杀戮的方式,二者之间是否有其必然性,抑或还有什么隐情,则是司法机关的事情,而另当别论。
我们还可以不妨这样设想一下: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和个人与群体之间产生矛盾、发生冲突时,假如大家都抱有理解、宽容和忍让的态度,或者索性我们自己先采取牺牲自我利益的诸如“和为贵”与“退一步”之无私方式,那么结果会如何呢?
诚然,有因此而会得寸进尺者。
但假如人间一旦产生矛盾、发生冲突,我们就与之针锋相对,甚至采取暴力、杀戮的方式,那么结果可能会是什么呢?——往往就是鱼死网破,或者伤痕累累。
至此,也许有朋友会说,那是因为自己不强大,要是我们把自己锻造得极为强大,就不会死伤在别人之手,而只会让别人命丧黄泉或者以伤残之躯度过余生。
诚然,此话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和道理,但是诸如希特勒之类的战争狂人难道不强大?可结果是于万般无奈之下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其生命。还有李磊残杀一案的遇害人王美玲,按她丈夫李磊所言,可谓强势之人,但结果还不是被她昔日的郎君李磊断送了年轻的生命?
由此可见,世人试图凭借强势、暴力和杀戮等实现其愿望的做法未必可行。
众所周知,发端于13世纪的蒙古扩张,让欧亚上亿人毙命于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杀戮,使得全球大约7000万人失去了生命,而伤残者更多。还有在那个史无前例的“十年浩劫”期间,数亿人因为“武斗”而心灵扭曲,人也近似癫狂,并因为不同派系间的杀戮而使得成千上万人失去了生命,并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恒久的伤痛和莫大的遗憾。
但如今依然还有无数的世人津津乐道杀戮,崇尚暴力。而李磊其实仅是其中的一分子,只不过李磊此次因为残杀至亲凸显出来,并通过传媒为大众所知罢了。
那么,我们人类如何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杀戮、暴力呢?
笔者认为,其实中国古人早数千年前,甚至早在一万年前就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这就是运用“天人合一”的智慧,即以“和”、“仁”等之类的思想指导我们为人做事。
事实上,“和为贵”、“和气生财”、“兼爱”、“非攻”、“良知做事”、“厚道为人”与“和睦相处”等等古训从未离开过我们,但是许久以来,世人不时地被崇尚暴力、高歌杀戮者所误导,尤其是被看似为民众的政客、军阀和御用文人之流所蒙蔽。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李磊残杀至亲,不仅仅是其个人和家庭原因造就的人间惨剧,更是我们这个崇尚暴力,高歌杀戮之社会氛围造就的。要使此类残杀恶性事情远离,甚至消失于人类社会,不但需要我们每个人注意自身心理健康问题、时刻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心和家庭责任感,不时更需要我们真正爱护众生的生命,不要再高歌暴力、推崇杀戮,甚至继续采取诸如李磊式的手起刀落的毁灭、残害别人生命,或者发泄所谓的“家庭积怨”之类的杀戮方式,而代之以“和”、“仁”等思想和行为。当然了,我们与此同时也应该倡导“法制”。
但李磊之类的崇尚暴力、喜好杀戮者,往往并非法盲,而道德治本,而法制治标。所以,人类应该推崇并构建一个能真正珍视任何人的生命、“和为贵”,反对暴力、杀戮的道德体系和价值观念,而辅之以法制思想。
附部分新闻报道内容:
据报载,李磊声称他回到家里时,妹妹正在房间里玩电脑,父母妻子和两个儿子都已经入睡。他来到卧室,抽出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将妻子杀害,随后又来到妹妹的房间,将其杀死,后又将闻讯赶来的父母残杀。
将父母妻妹杀死后,李磊一个人呆坐在客厅里,想到自己逃亡后两个孩子没人照顾,一个小时后,他又走进卧室,用刀将两个熟睡中的孩子捅死。他交代,杀子时闭上了眼睛。
作案后,李磊清理了现场,驾车离开了小区,把6名亲人的尸体留在家里。
案发前的当天下午,李磊就已经购买好24日晚8点从北京去往深圳的火车票。杀害全家6口后的第二天,他搭乘该列车南下深圳。
李磊对民警说道:“三亚是个好地方,如果还有下辈子,一定会来好好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