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10:06

    致一千年过后的你
(王开林)
 

    一千年的长度相当于一条河流的长度,起始两点之间,我们只能遥望而不能相遇。命定在此时,命定在此地,我要写下这篇文章,想象一千年过后,你能读到它,也认定你是我从无一面之缘的隔世知己。读它吧,用你的眼睛,用你的灵智,但愿你不会将它视为一篇写于二十世纪末某个风雪之夜的“古文”,你要感知到一颗搏跳了千年的心犹然未死。
  我从未奢望过你将是异代的红颜知己。苏联女诗人茨维塔耶娃有一首名作,题为《致一百年过后的你》,她在诗中大胆地想象,会有一位手持玫瑰的英俊男子去寻谒她的墓地,那是太凄美太浪漫的念头,一个再典型不过的女诗人的念头。
  我手中玫瑰纷纷凋谢了,但内心的情意并未枯竭,真正的爱岂是望秋而陨的木叶?它是深藏于窖底的芳醇,虽逾千岁,漱齿尤香。
  
  我在高山之巅,万年的积雪之上,巍巍然,苍苍然,皑皑然,如一棵子遗的古树,枝柯上挂着朝云的白手绢,晚霞的金丝带,空廓辽远的天地间,只有星星的宝殿和日月的行宫。谁说"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那长柄的杓就在我手中,我醉,天人亦醉,报晓的公鸡也忘了鸣喔。人生短暂,如此短暂的人生,能够有多少欢乐?一入烂柯山,世上已千年,哪是沧海?哪是桑田?只见白发三千丈,红颜一瞬间。在这绝世离尘之处,李太白的《悲歌行》仍然隐约可闻。
  
  悲来乎,悲来乎,天虽长,地虽久,金玉满堂应不守。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
  

  杜甫诗中多见泪,李白诗中多见酒。诗人,你要御风而去,入广漠之野,乌有之乡,然而,既没有天梯,又没有羽翼,多少挂碍,多少牵绊,不得已让人世留住了骸骨,留住了坟墓,留住了诗歌,又岂能留住那无以羁縻的一缕魂魄?
  我在高山之巅,万年的积雪之上,横笛一曲,吹落五千年的血色梅花,我是迈绝古今的剑客,视人间丑类为蛇鼠蝼蚁,不堪一击,不值一哂。

  这柄龙吟之剑,采自一万年的铁石,炼于一万年的洪炉,经过一万年的锻造,淬于一万年的雪水而成,谁敢引颈以试其刃
?
  在历史的大剧院里,正上演最揪心的一幕又一幕。

  是我,图穷匕首见,血溅秦廷;
  仍是我,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一击不中,再击不中,并非我真的疏于技艺,失于一念之仁,实为天命不可逆。对此,我无话可说。
  我在高山之巅,心中的积雪更厚。我是大孤独者,如这柄旷世无俦的宝剑,不再饥渴,不再愤怒,只沉静地怀想昔日的荣光。它不愿重返人世,就让这万年的寒雪悄寂无声地埋葬它,也埋葬我吧,死于无人知晓的时刻是最快意的时刻。
  积雪粹白,谁能痛书一纸?
  西风狂悲,我要强求一醉。

  
  我在川上,裁芙蓉以为衣,制芰荷以为裳,至情至性的一江春水呵,你将我带回三千年前《诗经》的首篇,开宗明义:“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莫非我就是那位辗转反侧的多情公子?也是,也不是。说是,我的确来自那水之湄水之垤,三千年前的我,就知涉江采芙蓉,那淑女微微的颔首,就有了千古如斯的风流;说不是,我出生在离风雅颂很远的时代和完全不相邻的地方,那窈窕淑女嫁给了谁?早已无人可知。
  我为情而生,生于三千年前,或三千年后,生于北地,或南方,又有什么两样?我渴饮黄河水,饥食江南蕨,仅在一首国风里活着就是幸福而且幸运的,更何况我是活在一百六十篇国风之中!我体验了三千年前最纯美的情爱,这就够我受用至今。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唱着这支歌,我顺流而下,或溯流而上,不畏三千年九万里的道阻且长。
  我在逝川之上,范蠡也在逝川之上,桂棹兮兰桨,那击水声笑语声犹然在耳。我们曾在某一时刻擦舷而过,我忘了问他:西子是入宫前好,还是出宫后好?是浣纱时好,还是著锦时好?他会如何作答,像他那样旷世无俦的智者,肯将情人去作越王大钓的香饵吗?他竟会出此下策?
  在逝川之上,我就是范蠡,是那解不开的千古之谜。烟波浩渺处,不见扁舟,不见西子,只闻愈传愈奇的传奇。

  
  “若有得选择,你最喜欢生活在哪一个朝代?”
   “我不曾仔细想过,也许
……”
  “要少年封侯,你最好是生于大汉,汉武帝好大喜功,远征匈奴,开疆拓土,霍去病十八岁即勇冠三军,荣封为冠军侯,去病固然是少年果毅,肝胆绝人,但也颇颇得益于有一位大将军舅舅--卫青,卫青功烈盖世,则颇颇得益于有一位好姐姐--卫子夫,她是汉武帝宠幸的夫人。卫青早年牧羊,受尽薄待和欺侮,然而,时势造就了他,七击匈奴而为万户侯。

  “历史不尽如此,飞将军李广可谓劳苦功高,大小七十余战,未有封爵,暮年自刭而死。李陵败降,终绝南归之路。汉武帝何等薄情
!”
  “若为文士,生于大唐,乃为至幸。

  “诗人多半抑郁不得志,例皆饥寒穷蹇,李、杜虽为万代宗师,亦非我所羡。

  “那么,宋朝如何
?”
  “只要看看苏东坡的命运,真情至性的文人并没有什么好的出路。

  “其余,元、明、清
……”
  “每况愈下。

  我曾活在历史的每一滴血泪之中,我别无选择。我活在五千年的每一个日子里,是歌,是舞,是哭,是笑,是和平,是战争,是创造,是毁灭,是上升,是沉沦,是生而又死,是死而又生。

  我是一,也是无穷。
  在二十世纪末,我遥望目力可及的远方,你在展读今日的历史,你的疑惑有甚于我对汉唐的疑惑,然而,你更为幸运,通过一些可靠的音像制品,一目了然地看到了历史的过程,可以推翻那些诛心者所下的结论。
  “我绝不违心!”
  我乐意相信这一点,在你那个时代,最高的主义已是人类之善和人类之爱。

  “历史之潮退尽,滩头只剩下美丽的贝壳。
  “贝壳?空空如也的贝壳
?”
  “一切血肉都已荡然无存。

  我已预料到,你将惆怅于千秋之下,不知今日的风,能否吹动你异日的衣襟,不知你彼时彼刻的孤独是否更超过我此时此刻的孤独。

  雪落在我心头,为异代知己而飘撒的玉屑,就这样吧,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一千年的日子逐行逐页地翻过去,恰似蓦然回首,你就在灯光阑珊处。

  作者:王开林 1965年出生于湖南长沙。著有散文集《站在山谷与你对话》等。

 

 

修髯飘飘(汪曾祺) 
——记西南联大的几位教授

  在留胡子的教授里,年龄最长,胡子也最旺盛的,大概要算戴修瓒先生。我在校时,戴先生已有六十多岁。戴先生是法律系的。听说他在北洋政府时期曾任最高法院(那时应该叫做大理院)的大法官,因为对段祺瑞之所为不满,一怒辞职,到大学教书。戴先生身体很好。他身材不高,但很敦实,面色红润,两眼有光。他蓄着满腮胡子,已经近乎全白,但是通气透风,根根发亮。我没有听过戴先生的课,只在教室外经过时,听过他讲课的声音,真是底气充足,声若洪钟。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稳健的步履、飘动的银髯,想到他从执政府拂袖而去.总会生出一种敬意。戴先生是湘西人,湘西人大都很倔。
  很多人都知道闻一多先生是留胡子的。报刊上发表他的照片,大都有胡子。那张流传很广的木刻像(记得是个姓夏的木刻家所刻),闻先生口噙烟斗,目光炯炯,而又深沉,是很传神的。这张木刻像上,闻先生是有胡子的,但是闻先生原来并未留胡子,他的胡子是抗战那一天留起来的。当时发誓:抗战不胜,誓不剃须。
  闻先生原来并不热衷于政治。他潜心治学,用心甚笃。他的治学,考证精严,而又极富想象。他是个诗人学者,一个艺术家。他的讲课很有号召力,许多工学院的学生会从拓东路(工学院在昆明东南角的拓东路)步行穿过全城,来听闻先生的讲课。闻先生讲课,真是“神采奕奕”。他很会讲课(有的教授很有学问,但不会讲课),能把本来是很枯燥的考证,讲得层次分明,引人入胜,逻辑性很强,而又文词生动。他讲话很有节奏,顿挫铿锵,有“穿透力”,如同第一流的演员。他教过我们楚辞、唐诗、古代神话。好几篇文章说过,闻先生讲楚辞,第一句话是:“痛饮酒,熟读离骚,可以为名士”,是这样的。我上闻先生的楚辞课,他就是这样开头的。他讲唐诗,把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放在一起讲。我记得他讲李贺诗,同时讲法国的点彩派(pointism),这样的东西比较的研究方法,当时运用的人还很少。他讲古代神话,在黑板上钉满了用毛边纸墨笔手摩的大幅伏羲女娲的石刻画像(这本身是珍贵的艺术品)。昆中北院的大教室里各系学生坐得满满的,鸦雀无声。听这样的课,真是超高级的艺术享受。
  闻先生的个性很强,处处可以看出。他用的笔记本是特制的,毛边纸,红格,宽一尺,高一尺有半,是离京时带出来的。他上课就带了这样的笔记,外面用一块蓝布包着。闻先生写笔记用的是正楷,一笔不苟,字兼欧柳字体稍长。他爱用秃笔。用的笔都是从别人笔筒中搜来的废笔。秃笔写蝇头小字,字字都像刻出来的,真是见功夫。他原是学画的。他和几位教授带领一群学生从北京步行到长沙,一路上画了许多铅笔速写(多半是风景)。他的铅笔速写另具一格,他以中国的书法入铅笔画,笔触肯定,有金石味。他冶印,朱白布置很讲究,奏刀有力。连他的吃菜口味也是这样,口重。他在蒙自住了半年,深以食堂菜淡为苦。
  闻先生的胡子不是络腮胡子,只下巴下长髯一绺,但上髭浓黑,衬出他的轮廓分明,稍稍扁阔的嘴巴,显得潇洒而又坚毅。
  闻先生后来走下“楼”来(他在梦自,整天钻在图书馆楼上,同事曾戏称为“何妨一下楼主人”),拍案而起,献身民主运动,原因很多,我只想说,这和他的刚强的个性是很有关系的。一是一,二是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心口如一,义无反顾。闻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个无半点渣滓的、完整的、真实的浪漫主义者。他的人格,是一首诗。
  能为闻先生塑像的理想人物,是罗丹。可惜罗丹早就死了。
  在西南联大旧址,现在的西南师范学院的校园中有闻先生的全身石像,长髯飘飘,很有神采。
  闻先生遇难时,已经剃了胡子(抗战已经胜利)。我建议在闻先生牺牲的西仓坡另立一个胸像(现在有一块碑),最好是铜像。这个胸像可以没有胡子。
  冯友兰先生面色苍黑,头发黑,胡子也黑。他是个高度近视眼,戴一幅黑边眼镜,眼镜片很厚,迎面看去,只见一圈又一圈,看不清他的眼睛是什么样子。他常年穿着黑色马褂,夹着一个包袱,里面装着他的讲稿。这包袱的颜色是杏黄的,上面还印着八卦五毒。这本是云南人包小孩用的包被(襁褓),不知道冯先生怎么会随手拿来包讲稿了。有时,身后还跟着一条狗。这条狗不知道是不是宗璞的小说里所写的鲁鲁,看它是纯白的,而且四条腿很短,大概就是的。
  我在联大时,冯先生的《贞元三书》(《新原人》、《新道学》、《新世训》)都已经出版,我看过,已经没有印象,只有总序里的一句话却至今记得:“但今贞下起元之时,好学深思之士,乌能已于言哉。”冯先生的治哲学,是要经世致用的,和金岳霖、沈有鼎等先生只是当作一门纯学术来研究不一样。
  唐兰(立厂)先生的胡子不是有意留起来的,而是“自然”长长了的。唐先生很少理发,据说一年只理两次。他的头发有点鬈曲,满头带鬈的乌发,从后面看,像石狮子(狻猊)脑袋。头发长了,胡子也就长了。胡子,也有点鬈,但不利害,没有到成为虬髯公的地步。他理了发,头发短了,胡子也剃掉了,好像换了一个人。
  唐先生治文字学,教“说文解字”,我没有选过这门课。但他有一年突然开了词选,这是必修课。原来教词选的教授请假,他就自告奋勇来教了。他教词选,基本上不怎么讲。有时甚至只是打起无锡腔,曼声吟诵(其实是唱)了一遍:“双鬓隔香红啊,玉钗头上凤……”——“好!真好!”这首词就算讲完了。班上学生词选课的最大收获,大概就是学会了唐先生吟词的腔调。似乎这样吟唱一遍,这首词也就懂了。这不是夸张,因为唐先生吟诵得很有感情,很陶醉,这首词的好处也就表达出来了。诗词本不宜多讲。讲多了,就容易把这首诗词讲死。像现在电视台的《唐诗撷英》就讲得太多了。一首七言绝句,哪有那么多的话好说呢。
  不应该把胡子留起来,却留起来的,是生物系教授赵以炳。他要算西南联大教授中最年轻的,至少是最年轻的之一。当时他大概只有三十来岁。三十来岁而当了教授,可谓少年得志。赵先生长得很漂亮,但这种漂亮不是奶油小生或电影明星那样漂亮得浅薄无聊,他还是一个教授,一个学者,很有书卷气,很潇洒,或如同北京人所说:很“帅”。在我所认识的教授中,当得起“风度翩翩”四个字的,唯赵先生一人。然而他却留了胡子。他为什么要留胡子昵?这有个故事。他自身在联大教书,夫人不在身边,蓄须是为了明志,让夫人放心,保证不会三心二意。他的夫人我们当然没有见过,但想象起来一定也是一位美人。没想到,他的下巴下一把黑黑的胡子更增加了他的风度,使男学生羡慕,女学生倾心。然而没有听说过赵先生另外有什么罗曼史。
  赵先生是生理学专家,专门研究刺猖。我离开联大后,就没有再见过赵先生,听说他后来的遭遇很坎坷,详情不得而知。
  可以,甚至应该把胡子留起来而不留的,是吴宓(雨僧)先生。吴先生的胡子很密,而且长得很快,经常刮,刮得两颊都是铁青的。有一位外语系的助教形容吴先生的胡子生长之快,说吴先生的胡子,两边永远不能一样,刮了左边,再刮右边的时候,左边就又长出来了。吴先生相貌奇古,自号“雨僧”,有几分像。
  吴先生的结局很惨。文化大革命中穷困潦倒(每月只发生活费30元),最后孤寂地死在家乡。
  或问:你为什么要写这些胡子教授?没有什么,偶然想起而已。为什么要想起?这怎么说呢,只能说:这样的教授现在已经不多了。
  
  载自1991年4月7日、14日《中国教育报》 

 世间最美的坟墓 
——记1928年的一次俄国旅行

 

【奥地利】斯·茨威格



  我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这快将被后代永远怀着敬畏之情朝拜的尊严圣地,远离尘嚣,孤零零地躺在林荫里。顺着一条羊肠小路信步走去,穿过林间空地和灌木丛,便到了墓冢前;这只是一个长方形的土堆而已。无人守护,无人管理,只有几株大树荫庇。他的外孙女跟我讲,这些高大挺拔、在初秋的风中微微摇动的树木是托尔斯泰亲手栽种的。小的时候,他的哥哥尼古莱和他听保姆或村妇讲过一个古老传说,提到亲手种树的地方会变成幸福的所在。于是他们俩就在自己庄园的某块地上栽了几株树苗,这个儿童游戏不久也就忘了。托尔斯泰晚年才想起这桩儿时往事和关于幸福的奇妙许诺,饱经忧患的老人突然中获到了一个新的、更美好的启示。他当即表示愿意将来埋骨于那些亲手栽种的树木之下。

  后来就这样办了,完全按照托尔斯泰的愿望;他的墓成了世间最美的、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最感人的坟墓。它只是树林中的一个小小长方形土丘,上面开满鲜花,没有十字架没有墓碑,没有墓志铭,连托尔斯泰这个名字也没有。这个比谁都感到受自己的声名所累的伟人,就像偶尔被发现的流浪汉、不为人知的士兵那样不留名姓地被人埋葬了。谁都可以踏进他最后的安息地,围在四周的稀疏的木栅栏是不关闭的——保护列夫.托尔斯泰得以安息的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唯有人们的敬意;而通常,人们却总是怀着好奇,去破坏伟人墓地的宁静。这里,逼人的朴素禁锢住任何一种观赏的闲情,并且不容许你大声说话。风儿在俯临这座无名者之墓的树木之间飒飒响着,和暖的阳光在坟头嬉戏;冬天,白雪温柔地覆盖这片幽暗的土地。无论你在夏天还是冬天经过这儿,你都想象不到,这个小小的、隆起的长方形包容着当代最伟大的人物当中的一个。然而,恰恰是不留姓名,比所有挖空心思置办的大理石和奢华装饰更扣人心弦: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成百上千到他的安息地来的人中间没有一个有勇气,哪怕仅仅从这幽暗的土丘上摘下一朵花留作纪念。人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最后留下的、纪念碑式的朴素更打动人心的了。残废者大教堂大理石穹隆底下拿破仑的墓穴,魏玛公候之墓中歌德的灵寝,西敏司寺里莎士比亚的石棺,看上去都不像树林中的这个只有风儿低吟,甚至全无人语声,庄严肃穆,感人至深的无名墓冢那样能剧烈震撼每一个人内心深藏着的感情。

  [注]:列夫·托尔斯泰(1828—1910)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作家之一。  

闲读梧桐


  
  梧桐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前面,在花圃和草地的中央,在曲径通幽的那个拐弯口,整日整夜地与我们对视。
  它要比别处的其它树大出许多,足有合抱之粗,如一位“伟丈夫”,向空中伸展;又像一位矜持的少女,繁茂的叶子如长发,披肩掩面,甚至遮住了整个身躯。我猜想,当初它的身边定然有许多的树苗和它并肩成长,后来,或许因为环境规划需要,被砍伐了;或许就是它本身的素质好,顽强地坚持下来。它从从容容地走过岁月的风雨,高大起来了。闲来临窗读树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某日,母亲从北方来信:寒潮来了,注意保暖御寒。入夜,便加了一床被子。果然,夜半有呼风啸雨紧叩窗棂。我从酣梦里惊醒,听到那冷雨滴落空阶如原始的打击乐。于是无眠,想起家信,想起母亲说起的家谱,想起外祖父风雨如晦的际遇。外祖父是地方上知名的教育家,一生两袖清风献给桑梓教育事业,放弃了几次外聘高就的机会。然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岁月里,他不愿屈从于非人的折磨,在一个冷雨的冬夜,饮恨自尽。我无缘见到他老人家,只是从小舅家读到一张黑色镜框里肃然的面容。我不敢说画师的技艺有多高,只是坚信那双眼睛是传了神的。每次站到它跟前,总有一种情思嬗传于我,冥冥之中,与我的心灵默默碰撞。
  浮想联翩,伴以风雨大作,了无睡意,就独自披衣临窗。夜如墨染,顷刻间我也融入这浓稠的夜色中了。惊奇地发现,天边竟有几颗寒星眨巴着瞌睡的眼!先前原是错觉,根本就没有下雨,只有风,粗暴狂虐的北风。这时,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便是不远处的那株梧桐了。只能依稀看到它黛青色的轮廓,承受着一份天边的苍凉。阵风过处,是叶叶枝枝互相簇拥颤起的呼号,时而像俄罗斯民谣,时而像若有若无的诗歌。不知怎的,外祖父的遗像又蓦然浮上眼帘,似与这株沉默的梧桐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不求巨臂擎天的闻达,但也有荫庇一方的坦荡。
  次日醒来,红日满窗,竟是大晴。
  惦念的是那一树黄叶。推开窗棂,读到的树,竟是一个显山露水的甲骨文字。没有昨日那遮天蔽日的叶子,剩下的是虬树挺干。我的心像是被谁搁上了一块沉重的冰,无法再幻作一只鸟,向那棵树飞去了。这一夜的风呵,就凋零了满树的生命!而风又奈你其何,坠落的终要坠落,无须挽留,你还有一身傲骨与春天之前的整个冬季抗争!
  于是,我读懂了梧桐的寂寞。不是慨叹韶华流逝的漠然,不是哀怨人潮人海中的孤寂,而是一种禅意,一种宁静和虚空的玄奥。服从自然又抗衡自然,洞悉自然又糊涂自然,任风雕雨蚀,四季轮回,日月如晦,花开花落,好一种从容淡泊的大度!不禁又感慨起外祖父的英年早逝,悲哀起他屈从天命的无奈、悲哀起那个年代里的人们。
  又是一阵熟悉的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响,亲切地叩击着耳鼓。俯目望去,一个红衣女孩雀跃在那黄叶覆盖的小径,那模样似乎每一片叶子都在为她青春的步履伴奏。此刻,我的窗台上,扑进一阙蓬松的阳光,洒在案前昨夜未曾合上的一卷旧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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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孙海先生有关《闲读梧桐》著作权的声明(节选)
  《闲读梧桐》一文先在《中国文化报》发表,编辑是小说家林白,后来马上被《青年文摘》选做94年9(还是10)月号的头条“每月欣赏”栏目下。文章大多被各种美文欣赏、教材、高中语文试题等选用。不过,大多数把我的名字省略了。网络上竟然出现了“美文欣赏--余秋雨《闲读梧桐》”这样的条目。
  本人郑重声明,《闲读梧桐》是鄙人十年前所作,文中关于树、关于人都是真实的。外祖父九泉之下得知外孙一篇算做纪念他的小文,被如此颠倒,该作何感想呢?

  孙海先生的博客主页  http://blog.sina.com.cn/u/1247899671
  孙海先生有关《闲读梧桐》著作权的博客网页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61701701000659.html 乌篷摇梦到春江(节选) 

 

叶文玲


  当年,在青海戈壁滩竟日奔波时,被辉煌如火的大沙漠灼花了眼睛的我,曾经大发奇想:假如让富春江泻到这儿,那该多么好!
  那时,我没有到过富春江,却千百次做过关于她的梦。郁达夫“屋住兰江梦亦香”的诗文和叶浅予墨韵淋漓的画卷,早把我对富春江的梦幻濡染得又浓又甜,那绿沉沉的甜梦中,总是悠荡着乡思绵绵的乌篷船。
  我终于圆了梦。回浙江仅两年,两次遂了与她相亲的心愿。两次都是旱路走,水路归。这行程颇使人得其佳妙。
  当你迂回山间不胜引颈张目之苦时,突然一条银练素带在前方闪闪烁烁,你兀的眼前一亮,倍觉这碧波粼粼的一江水鲜活可爱;待盼到日程,荡舟起桨开始真正的春江游时,这荡漾漫流的大水,更令你陶然如醉……
  我始想,富春江俏,恐怕全在于江流的曲折多姿,从她与新安江、兰江的汇合处下行,越见委婉婀娜;行过淹没在水中的乌石滩,行至流急涡回的七里泷,富春江裙裾一闪,又闪出个江中之江葫芦湾。葫芦湾清形毕肖一只毛茸茸嫩生生的青葫芦,壁立湾畔的奇岩崛石,似乎触手可及,掩映在老树青藤中的村舍农居,更添无限情趣。

  我还想,富春江的娇,也在于它的色泽,那江水,活脱脱是天神地母拣尽翡翠绿玉铺就的。乌篷船行在江上,望两岸,只见千嶂染翠,峰峰岭岭都浓浓淡淡的绿进去;立在船头,看江山,水底天上的云絮,一朵朵一团团,俱是深深浅浅绿出来。
  我再想,富春江的美,更在于它无与无伦比的静。电站的建成,益发使江水浪敛波平。它虽然还是千里涧水汇清流,但那汇和流,仿佛是在水底暗处悄悄进行的,“临流鼓棹,帆飞若驰”的光景已不复见,那或顺流或逆行的千舟百舸,亦如动画一般悠悠来去。
  奇山异水的富春江,钟灵毓秀,风物独绝,而七里泷碑文荟萃的严子陵钓鱼台,尤能偏现它扬古启今的魅力。
  我又想,人们到这儿瞻仰、凭吊,大概不在乎已成百丈悬崖的钓台当年是否真能垂钓,而是表达对严子陵不慕富贵不媚皇亲的风骨的敬崇,对今之世风清新的呼唤吧。哦,钓台不仅是一处风景点,更是历史老人垂落在江边的一只巨手……
  丰哉,富春江!乌篷摇梦梦越甜,唯愿年年得相见。
 画 虎 
朱 湘
  “画虎不成反类狗,刻鹄不成终类鹜”,自从这两句话一说出口,中国人便一天没有出息似一天了。
  这两句话为后人奉作至宝。单就文学方面来讲,一班胆小如鼠的老前辈便是这样警劝后生:学老杜罢,学老杜罢,千万不要学李太白。因为老杜学不成,你至少还有个架子;学不成李的时候,你简直一无所有了。这学的风气一盛,李杜便从此不再出现于中国诗坛之上了。所有的只是一些杜的架子或一些李的架子。试问这些行尸走肉的架子,这些骷髅,它们有什么用?光天化日之下,与其让这些怪物来显形,倒不如一无所有反而好些。因为人真知道了无,才能创造有;拥着伪有的时候, 决无创造真有之望。
  狗,鹜。鹜真强似狗吗?试问它们两个当中,是谁怕谁?是狗怕鹜呢,还是鹜怕狗?是谁更聪明,能够永远警醒,无论小偷的脚步多么轻,它都能立刻扬起愤怒之呼声将鄙贱惊退?
  画不成的老虎,真像狗,刻不成的鸿鹄,是像鹜吗?不然,不然。成功了便是虎同鹄,不成功时便都是怪物。
  成功又分两种:一种是画匠的成功,一种是画家的成功。画匠只能模拟虎与鹄的形色,求到一个象罢了。画家他深深入创形的秘密,发见这形后面有一个什么神, 发号施令,在陆地则赋形为劲悍的肢体、巨丽的皮革,在天空则赋形为剽疾的翻翼、润泽的羽毛;他然后以形与色为血肉毛骨,纳入那神,抟成他自己的虎鹄。
  拿物质文明来比方:研究人类科学的人如若只能亦步亦趋,最多也不过贩进一些西洋的政治学、经济学,既不合时宜,又常多短缺。实用物质科学的人如若只知萧规曹随,最多也不过摹成一些欧式的工厂商店,重演出惨剧,肥寡不肥众。日本便是这样,它古代摹拟到一点中国的文化,有了它的文字、美术;近代摹拟到一点西方的文化,有了它的社会实业:它只是国家中的画匠。我们这有几千年特质文化的国家不该如此。我们应该贯注物质文明的内心,搜出各根柢原理,观察它们是怎样配合的,怎样变化的。再追求这些原理之中有哪些应当铲除,此外还有些什么原理应当加入,然后淘汰扩张,重新交配,重新演化,以造成东方的物质文化。
  东方的画师呀!麒麟死了,狮子睡了,你还不应该拿起那支当时伏羲画八卦的笔来,在朝阳的丹凤声中,点了睛,让困在壁间的龙腾越上苍天吗?

  注:朱湘(1904—1933),现代诗人,作家。 长  城 
鲍 昌
  因为深秋的季节已至,下山的时候已晚,我看见落日熔金,照得你如火嫣红。在猎猎西风扑刺下,砖缝间的野草开始黄枯,基石下的酸枣变了颜色。这时,听不见秋虫之低吟,却在仰天一瞥时,看到了黄云间的归鸿。
  那是沿循昭君出塞的老路吗?那是飞向苏武牧羊的北海吗?在伫立的凝思中,我想象那飞鸿乃是悠悠岁月的见证。曾几何,黑云掩没了月色,雨雪纷纷地袭来,胡马长嘶,觱篥(注:bìlì,汉代从西域传入的一种管乐器)哀鸣,狼烟在山头升起,矢刃在石间摧折;当将军战死、燕姬自刎、旌旗横倒、死尸相撑,战场上的一切声音沉寂之后,只有红了眼睛的野犬在吞噬谁家的“春闺梦里人”了。
  所以我说,你是一卷凄婉的历史,长城!
  于是,在人们的一种执拗的幻想里,你被建造出来。那是自我保护、自我心理平衡的幻想。墙高六七米,墙厚四五米,随山就坡,险峻万状,自渤海之滨,绝荒漠,蜿蜒竟达六千七百公里。戌楼高耸,斥堠(注:斥堠,瞭望敌情的土堡。堠,hòu)连绵。你用一座座雄关,卡住咽喉古道,构成北门锁钥。这使得互市的商旅,为之蹙眉;却又使历代的皇帝心中安泰,他们自以为统治下的“中央之国”固若金汤,无求于人,万寿无疆。
  所以我说,你又是民族封闭的象征,长城!
  但幻想毕竟是幻想,封闭终不能封闭。几多和番公主的幽魂,带着环佩的响声在月夜中归来了。几多寒霜冻硬的弓弦,射出了断喉的利箭。蓟门被踏平,燕台被摧垮,呼啸着风声的宝剑,掀翻了太液秋波。由是人们发现:边墙不再是屏障,紫塞(注:指长城)不再是奇。它变得可笑,仿佛受尽了时间与空间的嘲弄。在风沙剥蚀下,它过早地衰老了。(最后两句划线)
  所以我说,你是一个文化愚钝的标志,长城!

  正因为如此吧,现在你敞开胸襟了。你毫不羞怯地迎来了四面八方的亿万游人。他们之中有总统,有商人,有教师,有学生,有开心的演员与体育明星。照相机咔嚓咔嚓响着,但响声又被哗哗地笑声淹没。我不知道他们各自的目的,但是他们来了,来了。他们的来,使你显得十分开放,而又充满自信。我看到一位风姿潇洒的外宾,踏上烽火台的顶端,向什么人频频飞吻,接着高举双臂,做成一V字,仿佛向着美好的未来,发出爽朗的笑声。
  哦,长城!我不知你对此作何感想。你那虽然古老但仍坚固的躯体,愿意接待异域殊方的杂色人流吗?你能承受住历史的再冲荡和新世纪的胎动吗?
  你不语。你扎根的纠墨(注:绳索。这里形容俯瞰群山像粗大的绳索)。群山不语,并晴洁气爽的长天也不语。
  但人们告诉我:外层空间能看到的地球上惟一的人工痕迹,就是你呵,长城!  
【瑞士】赫尔曼•黑塞

  树木对我来说,一直是言词最恳切感人的传教士。当它们结成部落和家庭,形成森林和树丛而生活时,我尊敬它们。当它们只身独立时,我更尊敬它们。它们好似孤独者,它们不像由于某种弱点而遁世的隐士,而像伟大而落落寡合的人们,如贝多芬和尼采。世界在它们的树梢上喧嚣,它们的根深扎在无限的大地之中,唯独它们不会在其中消失,而是以它们全部的生命力去追求成为独一无二的自我;实现它们自己的,寓于它们之中的法则,充实它们自己的形象,并表现自己。再没有比一棵美的、粗大的树更神圣,更堪称楷模的了。当一棵树被锯倒并把它的赤裸裸的致死的伤口暴露在阳光下时,你就可以在它的墓碑上,在它的树桩的浅色圆截面上读到它的完整历史。在年轮和各种畸形的枝干上,忠实地记录了所有的争斗,所有的苦痛,所有的疾病,所有的幸福与繁荣,记录了瘦削的年头、茂盛的岁月,经受过的打击,被挺过去的风暴。每一个农家少年都知道,最坚硬、最贵重的木材年轮最密,在高山上,在不断遭遇险情的条件下,会生长出最坚不可摧,最粗壮有力、最堪称楷模的树干。
  树木是圣物,谁能同它们交谈,谁能倾听它们的语言,谁就能获悉真理,它们不宣讲学说,它们不注意细枝末节,只宣讲生命的原始法则。
  一棵树说:在我身上隐藏个核心,一个火花,一个念头,我是来自永恒生命的生命。永恒的母亲只生我一次,这是一次性的尝试,我的形态和我的肌肤上的脉络是一次性的,我的树梢上叶子的最微小的动静,我的树干上,最微小的疤痕,都是一次性的,我的职责是,赋予永恒以显著的一次性的形态,并从这形态中显示永恒。
  一棵树说:我的力量是信任。我对我的父亲们一无所知,我对每年从我身上产生的成千上万的孩子们也一无所知。我一生除了为这传种的秘密以外,再无别的操心事。我相信上帝在我心中,我相信我的使命是神圣的。由于这种信任我活着。
  当我们不幸的时候,不能再好生忍受这生活的时候,一棵树会同我们说:平静!平静!瞧着我!生活不容易,生活不艰苦。这是孩子的想法。让你心中的上帝说话,它们就会缄默。你害怕,因为你走的路引你离开了母亲和家乡,但是,每一步,每一日,都引你重新向母亲走去。家乡不是在这里或者那里,家乡在你心中,或者说,无处是家乡。
  当我倾听树木在晚风中沙沙作响的时候,对流浪的眷念撕着我的心,你如果静静地,久久地倾听,对流浪的眷念也会显示出它的核心和含义,它不是从表面上看去那样,是一种要逃离痛苦的愿望。它是对家乡的思念,对母亲、对新的生活的思念。它领你回家。每条道路都是回家的路,每一步都是诞生,每一步都是死亡,每一座坟墓都是母亲。

  [注]本文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瑞士著名作家赫尔曼•黑塞的散文。 杂  言 
——关于著作的 
钱钟书

  作者遭人毁骂,我们常能置之不理,说人家误解了我们或根本不了解我们;作品有人赞美,我们无不欣然引为知音。但是赞美很可能跟毁骂一样的盲目,而且往往对作家的心理更坏,因为赞美是无形中的贿赂,没有白受的道理,我们要保持这不该受的赞美,要常博得这些人的虽不中肯而颇中听的赞美,便不知不觉中迁就迎合,逐渐损失了思想和创作的主动权。有自尊心的人应当对不虞之誉跟求全之毁同样不屑理会——不过人的虚荣心总胜于他的骄傲。
  在斯宾诺沙(Spinoza)的哲学里“心”跟“物”是分得清清楚楚的;他给“物”的定义是:只有面积体积而绝无思想。许多言之有物的伟大读物都证明了这个定义的正确。
  任何大作家的作品,绝不能每一部都好,总有些优劣不齐。这当然是句老生常谈,但好像一切老生常谈无人把它挂在心上。我们为某一部作品写得好因而爱好他的作品,这是人之常情。不过爱上了作者以后,我们每每对它起了偏袒,推爱于他的全部作品,一古脑儿都认为是《圣经》宝典,催眠得自己丧失了辨别力,甚至不许旁人有选择权。对莎士比亚的bardolarty就是个例。这可以算“专家”的职业病,仿佛画师的肚子痛和女佣的膝盖肿胀;专门研究某一家作品或某一时期作品的人,常有这种不分皂白的溺爱。专家有从一而终的贞节,死心塌地的忠实,更有卑士麦所谓,崇拜和倾倒的肌肉特别发达,但是他们说不上文艺鉴赏,正像沙龙的女主人爱好的是艺术家,不是艺术,或影剧迷看中了明星,并非对剧艺真有兴趣。
  “文如其人”这句话靠不住。许多人做起文来——尤其是政论或硬性的学术文学——一定要装点些文艺辞藻,扭捏出文艺姿态,说不尽的搔首弄姿。他们以为这样才算是“文”。“文如其女人”似乎更确切些;只希望女人千万别像这种文章。

  (选自《观察》周刊第四卷第二期,一九四八年三月六日) 黄  土 
邹志安

  我的父亲是一个极普通的农民,劳动一生,默默死去,像一把黄土。黄土长了庄稼,却并不为太多的人注意。全中国老一辈的大多数农民都是这样。
  他死于肺心病。这是严重威胁劳动人民健康的疾病之一。中国农民在平时,是不大主动去医院检查身体的,即有病躺倒,还要拖磨。我父亲民国十八年遭年馑时去南山背粮,走冰溜子,回来时冻掉了十个脚指甲,并且扎下了病根。以后一直半声咳嗽,而从不看病吃药。直到死前几个月,在我强迫下才去医院作了平生第一次心电图。医生打比方说:“机器运转一生,主机已经磨损,太缺少修复和保养了!”为了挽救,吃“心脉宁”一类比较贵的药。他问:“一瓶多少钱?”听说有三元多,半天沉默不语,后来就说:“不要买药了,我不要紧。”当我不在时,就偷偷停止服药。他一定计算过:一瓶药的价值要买近二十斤盐,要让儿媳们劳动好多天。
  他平生也就只知道劳动。繁重的劳动使他累弯了腰。不知创造了多少财富,自己却舍不得乱花一分钱。有一次我给了他两元零用钱让他买点好吃的,半年后他还在身上装着。在重病期间他出现了谵语,净念叨“把猪喂了没有”、“把锄头安好”。“麦黄了就快收”之类。临死时他默默流泪,留恋这个世界 ——他为之洒尽汗水然而仍不富裕的世界。
  父亲从来无是无非,关心而弄不明白各种国家大事,可以说在精神上是贫困的。富有者被给与,贫困者被剥夺,那么他是被剥夺了:从前因为贫困而没有机会接受文化教育,后来倒是不断地接受各种政治教育,而终于都没有弄明白。但他显然没有遗憾过,因为他有劳动,因此而填补了一切缺憾。巧者劳矣智者忧,无能者无所求……但他还有所求——祈求世事不乱,有安稳的日子。
  他现在去了!黄土上劳动一生,最后回到黄土里去。黄土是博大宽容的,无论善与恶,最终收容了所有的人。
  那时我跪在泥水里为他送行。我曾经想到过:他活了七十七岁,已很不易;而我们周围能活七八十岁的老人又实在太少。不是老人们不想活,也决非儿女们不孝顺,实在是因为生活水平太差。那么,尽快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则是儿女们挽留老人多驻一时的最符孝道的方法了。哭也徒然,哀也无助。死者长已矣,生者当勉力。
  将军和领导人死了,会有无数悼文,固为他们功勋昭著。一个普通劳动者死了,我们撒下这一把黄土,并期望世人能够容纳。  
【美】克里斯托弗·莫利

  开门和关门是人生中含意最深的动作。在一扇扇门内,隐藏着何等样的奥秘!
  没有人知道,当他打开一扇门时,有什么在等待着他,即使那是最熟悉的屋子。时钟滴答响着,天已傍晚,炉火正旺,也可能隐藏着令人惊讶的事情。也许是修管子的工人就在你外出之时已经来过,把漏水的龙头修好了。也许是女厨的忧郁症突然发作,向你要求得到保障。聪明的人总是怀着谦逊和容忍的精神来打开他的前门。

  门有各种各样。有旅馆、商店和公共建筑的转门,它们是喧闹的现代生活方式的象征。还有古怪的吱吱作响的小门,它们依然在变相的酒吧间外面晃动,只有从肩膀到膝盖那样高低。更有活板门、滑门、双层门、后台门、监狱门、玻璃门……然而一扇门的象征和奥秘在于它那隐秘的性质。玻璃门根本不是门、而是一扇窗户。门的意义就是把隐藏在它内部的事物加以掩盖,给心儿造成悬念。
  开门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当侍者用托盘端给你晚餐时,他欢快地用肘推开厨房的门。当你面对上门推销的书商或者小贩时,你把门打开了,但又带着猜疑和犹豫退回了门内。彬彬有礼、小心翼翼的仆役向后退着,敞开了属于大人物的壁垒般的橡木门。牙医的那位富于同情心然而深深沉默的女助手,打开通往手术室的门,不说一句话,只是暗示你医生已为你作好了准备。一大清早,一扇门猛然打开,护士走了进来:“是个男孩!
  门是隐秘、回避的象征,是心灵躲进极乐的静谧或悲伤的秘密搏斗的象征。没有门的屋子不是屋子,而是走廊;无论一个人在哪儿,只要他在一扇关着的门的后面,他就能使自己不受拘束。在关着的门内,头脑的工作最为有效。人不是在一起牧放的马群。

  开门是一个神秘的动作:它包容着某种未知的情趣,某种进入新的时刻的感知和人类烦琐仪式的一种新的形式。它包含着人间至乐的最高闪现:重聚,和解,久别的恋人们的极大喜悦。即使在悲伤之际,一扇门的开启也许会带来安慰;它改变并重新分配人类的力量。然而,门的关闭要可怕得多,它是最终判决的表白。每一扇门的关闭就意味者一个结束。在门的关闭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悲伤。一扇门猛然关上是一种软弱的自白。一扇门轻轻关上常常是生活中最具悲剧性的动作。每一个人都知道把门关上之后接踵而来的揪心之痛,尤其是当所爱的人音容犹在,而人已远去之时。
  开门和关门是生命之严峻流动的一部分。生命不会静止不动井听任我们孤寂无为。我们总是不断地怀着希望开门,又绝望地把门关上。
  一扇门的关闭是无可挽回的。至于另一扇门是不存在的。门一关上,就永远关上了,通往消逝了的时间脉搏的另一个入口是不存在的。 鲁迅不应离我们远去 
杨曾宪
  有人说,鲁迅正在离我们远去,周作人正在向我们走来。我却并不以为然。我是31年前读的鲁迅,1年前读的周作人,中间隔了30年。但鲁迅仍然离我很近,周作人仍然离我很远。一个人,在他的青年时代,首先读的是鲁迅还是周作人,我想,可能对他的一生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个时代,是提倡鲁迅还是周作人,我想,对于今后整整一代人也会产生很不同的影响。对今日中国青年,今日中国知识分子来说,更需要的还是鲁迅,而不是周作人。
  周作人与鲁迅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这不仅是从文学史角度的评价,而且是就他们对中国文化对中华民族的意义而言的。鲁迅,不仅是新文化运动的一员骁将,而且是新的民族精神民族灵魂的重铸者;鲁迅所批判的不仅是那一种制度那一个阶级那一派文化现象,而且是在几千年封建文化“酱缸”浸泡中、在近百年半殖民地政治“囚笼”扭曲中霉变畸形的民族灵魂。鲁迅积其一生之力铸造国人的灵魂。他自己也成为我们民族的不朽灵魂。周作人也曾是新文化的发言人,也曾是传统伦理文化的批判者。但很快,新文化只沦为他的工具;他仍然以传统士大夫心态用冲淡的白话语言去娴熟地把玩起中国的器物文化来。悠悠5千年,中国的器物文化博大精深,世所罕匹;吃喝玩乐衣食居行,随手拈来就是文化,就是文明。这自然使周作人大有用武之地——今日提倡“玩文学”的青年哪能玩过周作人呢?玩物丧志,周作人最终几乎是自愿地出卖自己的灵魂成为民族的罪人并不偶然。如此一个周作人如何能与鲁迅相比呢?
  今天的周作人可以摆在地摊上大畅其销,因为它好读——茶余饭后,躺在沙发上,借周作人之笔触,摩挲一些小摆设品位一些小感触体验一下昨日的民族风情,未必不是一件乐事。何况今日玩风甚盛,有闲者甚众呢?而鲁迅是不能躺着读的,重读鲁迅,我仍然时时如针芒在背,为自己的灵魂所承受着的拷问。中国知识分子都应经受鲁迅的拷问——因为鲁迅本人已经千百遍地拷问自己。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积淀形成的某些劣根性,是难以自省自察自知的。但它却是妨害我们民族进取现代文明的痼疾。一个民族具有庸人气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国人自卑自负又自慰的阿Q精神。德国在普鲁士时代曾经是庸人气息弥漫的民族,但经过包括马克思在内的一代代思想家哲学家的批判,经过贝多芬这样伟大的艺术家的陶铸,百年过后的德意志民族已是世界上最有自信和自尊、最有生命活力和创造精神的民族之一。鲁迅作为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的当代意义正在于此。虽然今日中国的成就令世人刮目相看,据说已经到了可以说“不”的时代,但从器物文明建设上处处散发出来的暴发户气息中,从种种时髦的学术论争和学术命题所暴露出的盲目的民族自卑与自傲文化心理中,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嗅出阿Q主义的味道——今日之新国粹主义不正在国学热国故热中疯长么?如果我们不能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培育出刚健峻拔的民族品格和自信自谦的民族精神,最终,精神的贫乏将使中华民族难以真正崛起。
  当然,我并不排拒周作人。今日中国毕竟处于歌舞升平的时期,有些人欣赏周作人也很正常。但不能以此排拒甚至贬低鲁迅。尤其作为民族精神体现者和创造者的知识分子不能媚俗从众丧失操守地靠作翻案文章靠出卖民族的良知哗众取宠谋利发财。在鲁迅的伟岸形象面前,周作人永远是一抔黄土。 

 不被消化掉的人 
张曼菱


  现在似乎更崇尚“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话了。但我想说:“不被消化掉的人”亦是真俊杰!
  八月,李政道来北京三天,相约给我半天接受采访。千里外带了一盒云南的中草药,想送给他。有人好心劝我道:“人家这些人已经是洋人了,拿了也会扔掉。”一席话说得我乡情大伤。但我仍是拿去了,固执地想要和他认这个“同”。
  与李政道相对一早上,感觉首先是“老师”——他先接过我的采访提纲,用笔在上面划划,说:“这样你的重要内容时间才够。”然后是“学长”——他亲切融洽得像长你几班的大同学。最后是“朋友”——我说,想拍一拍这个“国际科技中心”的房间,不知您是否愿意带我们看看?他说:“我非常愿意。
  他喜形于色地向我们做介绍。书架上,他的每一本书都是以中国画为封面,以中国文化的古意为书名。在那些具有世界性成就的科学论著封面上,画着老庄故事和垂鬏的牧童等。

  李政道特别喜爱那首“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流光容易把人抛”的画意。他先和我推敲“光阴”一词,他说:“光和阴,是两个意思。”我说:“昼与夜乎?”他说:“有一点接近,还不完全。”他认为,在“光阴”这个中国词的含意中,就已经包含了现代世界科学对“时间”、“光速”的“相对论”等很多内容的领悟。
  李政道的这种悟性,这种中国文化与现代科学融会贯通的精英式思维,这种丰美的人格,令人倾倒。一盒云南的中草药,顺理成章地拿出来和被接受了。我感觉到的是,他和我们没有“断”。他没有像那些从另一个世界上来的人,像外星人一样地看待他的故土故人与草木。
  我看见的李政道是一个亲手做一切事情的人。包括如何布置那些办公室。当他妻子活着的时候,曾亲自为她设计写字台,他就在这张台上为我们题词。
  为给中国办事,李常常亲自向国外名大学名学者写几十封信,并到邮局亲手发走。在李的身边,助手们也是科学家,没有什么“女秘书”型的人。李政道的排场还不如今天国内的一个县长。
  我不管他的护照是什么,我只知道李政道是一个没有被强大的西方物质文明与文化消化掉的中国人。我想到:西南联大对我们民族的最大功勋,就是培养了一大批 “不被消化掉的人”。消化,有各种各样的。例如:被完全地同化,忘却“来处”。例如:被腐化,忘却初衷和使命。例如:汉刘阿斗就是一个“此间乐,不思蜀” 的,可随他人肠道消化做渣滓的东西。
  中华民族所以成为中华民族,东方文化所以成为人类的一大板块或一大救援,就是因为不被任何力量消化。只愿意自身去消化其它,从而强大起来,屹立天地之间。
  “起来,不愿意作奴隶的人们”,是否就是:“不愿意被消化掉的人们”?

                       (《散文》海外版2001第1期,有删节)

 
【日】东山魁夷① 
  古老的装饰着墙板的房屋。城门钟楼的尖塔上是鹳鸟的巢。广场上的泉水。马车通过暮霭沉沉的石板路。马蹄下火花迸射。这是拜恩州②的古城。
  从品川车站穿过灯火管制的黑暗街道,到区公所领取应征通知书。走在雨后的道路上。
  灼热的瓦砾、断落的电线、倒毙的马匹。黑烟。日蚀般的太阳。空袭下的熊本的街道。
  拖着母亲的灵车走在荆泽的道路上。风猛烈地吹着,初雪闪亮的富士山,浮现在澄碧的天空。
  道路的回忆是无尽的。此后还要经历怎样的道路呢?舒伯特的歌曲集《冬日旅程》是根据缪勒的诗创作的,全篇描写了一个旅人在冬日的道路上踽踽独行的身影,咏唱着人生的寂寥。那首有名的《菩提树》则是一首乡愁之歌,通过一系列诗句,表现游子在冬天的旅行中,回忆起城门泉边菩提树叶子下面那令人销魂的场所。另一首《路标》描述了徘徊旷野的旅人见到路标,知道自己是走上了一条难以生还的路。旅人来到“旅馆”,这是坟墓,“旅馆”的标记是送葬的蓝色花朵。他想在冰冷的卧床上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然而遭到了旅馆老板的拒绝:“走,或者永远留下。”于是继续徘徊。这是一条令人绝望的冬日之路。此后,我艰难的踏上了缀满朝霞的初夏草原的道路。
  那年秋天,我把《路》送到第六届“日展”上展出。纵长的画面,中央是一条灰黄的路,左右的田野和山丘一片青绿,天空狭长,呈现蓝色。我考虑这三种颜色在分量上的比重。作为展品,这是幅很小的画面,如果再放大开来,画面就会失掉紧凑感。我想使这幅画的画面得以充实,对这幅画来说还是必要的。
  经过孜孜不倦努力的圆满而细致的制作,终于完成了。
  这年我首次成为“日展”的审查员。这幅《路》的展出,受到众多的好评,获得了画坛和社会的承认。
  人生的旅途中有许多歧路,比起自身的意志来,我受到了更大外力的左右,这种情况至今未曾改变,正因为我心中孕育着这种意志,要走过这条路,所以我才完成了这样的作品。不是吗?可以说它在我心中的地位、它的方向是早已定了型的。然而,这条路既不是被光芒炽烈的太阳映照的路,也不是被阴惨的暗影包裹的路,这是一条在熹微的晨光里默默地呼吸着的永生之路。
                            (略有改动)

  注:①东山魁夷,1908年7月生于横滨,画号魁夷。1931年毕业于东京美术学,1934年留学德国,攻读美术史。②拜恩州,德国最大的一个州,首府是慕尼黑。 安于途中 
连玉基


  从起点到终点,其距离就是途中。
  感觉生命总是在途中。就像候鸟,总是从南飞到北,又从北飞到南;就像泉水,总是从溪流入河,又从河流人海;就像花草,总是从春长到夏,又从夏长到秋。是的,自从离开起点以后,生命就总是在途中,在时间与空间的途中。而且不管情愿与不情愿.总是在日渐靠近某个可知的或未知的终点。这很自然——有花开就有花谢,有日出就有日落,有起点就有终点。但对一些具体的生命而言,似乎出发就是为了抵达,似乎付出就要有结果,于是必经的过程被视作漫长的等待,总是在途中就感受到生命最大的煎熬和无奈。
  然而,抵达真的那么重要吗?终点真的那么美好吗?等待或许会是一种煎熬,然而生命总是在途中真的就只有无奈吗?
  水气抵达天空或许就成了彩虹,蛹到了生命的尽头或许就成了蝴蝶。但并不是所有的抵达和终点都具有终极辉煌。花朵的终点是凋谢,道路的终点是绝境,生命的终点通常是死亡。即使水气是因为抵达天空才成为彩虹,蛹是因为到了生命的尽头才成为蝴蝶,它们也是分别经历了一定的转化和蜕变过程,才各自化为虹和化为蝶的。是过程成就了它们最终的美。
  其实,过程对于任何一个生命体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说,过程即生命;或者说,生命就是一个个过程的完整体现,是无数生活细节的集结。而终点不过是生命的界限,主要用于喻示生命体的完结;它有可能构成生命的升华,却绝不会是生命的目的。
  但我们往往将最美好的愿望寄于终极。仿佛最美好的风景只在彼岸,而此岸只是一种过渡.是一段抵达某处的旅途。因此对此处的风景常常忽视,并习惯于生活总是在别处。当然,每一个至美的终极愿望当然都必须受到肯定,但是生活不是只有这些,也不该只有这些。活着,也不能只是追求刹那的辉煌和完成某种使命,或是为了去到某一个地方而赶一段路——如果生是为了死,就像花朵是为了凋谢才盛开,这样的生命,存在的意义还有多大?
  生命不是一次简单的奔赴死亡之约,每一个高品质的生命,或者有高品质愿望的生命,都必须首先做到安于途中。因为生活并不总是在别处,生命也只有在途中才成其为生命。就像候鸟,只有在不停地从南飞到北,又从北飞到南,才构成其一生的迁徙;就像泉水,只有不断地从溪流入河,又从河流入海,才体现其自身的运动。
  生命也不完全是为了抵达。就像泉水,并不是非要到达怎样的地方才算完成使命;就像花草,并不是非要到达哪个季节才算实现价值。因为生命中绝大部分的风景总是在途中。生命主要是为了经历。就像候鸟,不停地迁徙就是为了经历季节和风雨;就像泉水,不息地流动就是为了经历交汇和起伏。尽管具体的经历总是显得那样琐碎、那样平凡、那样漫长又是那样不胜其烦,但是,恰恰是它们构成了一个个真实的精彩的人生。这才是生命最弥足珍贵的状态。
  每一个安于途中的生命都将尽享人生。
                           (本文作者连玉基,内容有删改)

 

上帝的花园 
佚 名
  我一直对树这个意象非常迷恋。随便的一棵树,都是那么自然地站在那里,无论在山野、广场、路边,永远那么潇洒大方。人类的姿势要挑拣环境,不信你到舞台上走一圈,会发觉自己竟然不会走路!就算那些整天呆在台上的时装模特儿,就我看还是矫揉造作,远不如一棵树优雅。一棵树并不把自己的一切呈现出来,而是谦虚地隐藏一半在地下,变成根系,从而形成了树的深度。只有最智慧的人才明白这个道理,不去夸耀自己的全部。树的枝条向所有方向延伸,树叶密密麻麻敞开,只要能接收到阳光,并没有特别的忌讳。有多少人能珍惜来自宇宙的每一点营养呢?我们不是担心食物有毒,就是担心消化不良,深怀戒心,结果戒心影响了吸收。一棵树全身没有累赘的东西,每一棵树形态上都有不同,却同样简洁、完美,这正是许多思想家理想中的人类,一种保持了个性的完美。
  现在,我看着自己停在键盘上的两只手,可以自如地伸展、弯曲、合拢,十个指头都能灵活地打击键盘。最大的奇迹是,手能从地上拣起一根针,能挤牛奶,能写字画画,能举杯、握剑、摘花,能接住一个远远扔来的球;它还能表达意见和感情:同意或拒绝,依依不舍,无限温柔地抱起一个婴儿,拭去对方的眼泪……有一次,看到小孩在搭积术,我对朋友说:“不要把这双手看成只有几年的历史,它是在上百万年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人类的祖先留给我们的远不止是火、铁器、文字和婚姻制度。孩子没有创造自己的手,他只是在复习,发现一双现成的手的各种意义。
  古人每恨海棠无香,鲫鱼多骨,觉得天地间有许多憾事。我的儿子也说:“鱼为什么长这么多刺!兔子为什么有皮,我不爱吃!”我瞪着眼说:“它们不是生来给你吃的!”万物有它们自己生存的理由。鱼的生理结构对鱼来说是合适的,它的生活目的不是为人类提供食物。我们觉得世界有缺陷,是因为它不尽如人意。上帝的目的和人类的目的原本不同,所以你看到园丁修剪树枝,遗传学家随心所欲地篡改生物基因。上帝的花园对人来说既然有缺陷,那么人类自己去创造一个自己的花园好了。于是某国就有科学团体建立人工生物圈。尽管里头借用了不少旧世界的材料,试验者们还是呆了两年就赶紧逃了出来。

  有时,我们能从没有目的的活动中获得巨大的满足。从前我常去野外,只是胡乱走走。见到四周长满青草的池塘,池心一平如镜,手痒痒的,就捡块石子打“水漂”,石子仿佛蜻蜓点水,在水面上激起一串涟漪。树林子空荡荡的,没有野生动物,地上铺满了厚厚的松针和腐叶,踩在脚下,充满弹性。偶尔能见到一两朵明艳的小花,像幽静的美人,自开自落。透过浓阴的一缕阳光打在一丛什么厥类植物上,逆光看去,叶绿得透明,仿佛可见叶脉中汁液在流动。我就这样在林子里逗留几个小时,把攥紧的骨骼和灵魂摊开,仿佛一朵花、一棵草,被宏伟的自然环绕并轻盈地托起,矫健、灵敏而单纯。除了上帝的花园,我们在哪里还可以这么自由地徘徊,充满惊喜和依赖?在哪里还能如此深切地体会生命中的美感,像宇宙一样深沉?
  (选自《散文天地》,有改动)  
祝 勇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一阕《关雎》,就这样出现在我们生命的源头,出现在华夏文明的源头。每当读罢《诗经》,我常常不禁要问自己:为什么斑驳的岁月并未使《诗经》里锃亮的意象生出铜绿,无涯的空间更未令远古诗歌包含的丰富信息在传递过程中蒙受损失?当暗黄的纸页间错落的诗行成为我们灵魂的一部分,当代诗歌,又为何离我们这般遥远?
  与诗人共同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应当说是我们的幸运。诗,使灰暗变得多彩,使短暂变得永久,使有限成为无限,使腐朽化为神奇;诗使生命中许多不可能成为可能;诗使人类充分体验到情感的欢畅与智慧的奇谲。无数的新诗正散布在我们周围,如星雨,如花瓣,飘散在我们的日子深处。它们与我们相距那么近,身手可触,然而又有多少人注意到它们的存在呢?是因为李白李贺李商隐都已在历史的烟尘里隐退,而浮华的现世,不再造就王勃王维王昌龄了吗?现在就下这样的结论,未免太勿忙了点。唯一的解释,就是它们未曾经历过时间的淘洗。一首诗若成为绝唱,是不能省略这一手续的。于是明白了,好诗的诞生,是天才与时间共同的结果,而读诗,是需要一个时间的距离的。
  因为有了时间的距离,古诗里的字句,才化成水底的珊瑚,美丽而持久。所以,《诗经》里的蒹葭、白露的痕迹依稀可辨;骆宾王的“西陆蝉声”,依然如丝如缕;陈子昂的幽州台温庭筠的五丈原,慷慨悲凉之气未改;而王之涣的“黄河远上白云间”与王翰的“葡萄美酒夜光杯”,将同一个凉州锁定在心灵的地图上。古诗如酒,存放得久了,便经历了一场美妙的发酵。我们要感谢酿酒师,同时更应对时间产生由衷的敬意。
  既然诗是诗人灵智的闪光留下的痕迹,那么,构思的机巧,应当只有一次效用。就像对一部悬念小说的欣赏,应当是“一次性”的,谜底揭开后,再去重读,恐怕就会失去初读的那份奇妙的感受。按说,诗也一样。名诗佳句,通过千遍之后,熟稔到了不假思索便可脱口而出的程度,理应不再有新鲜的刺激了,这似乎是旧诗的劣势、新诗的优势,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比如李太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商隐的“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刘禹锡的“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王昌龄的“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每次品读,心灵都如初读一般悸动,每次都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这些诗中名句是在诗人高度敏感的情感酒窖里酿制的,它们有足够的力量抵御心灵的麻木。于是,在一次又一次反复的吟诵中,我们对世界对生命对完美对缺憾的体察一天一天地深化,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诗歌最终成为我们精神的源泉与归宿。读诗,赋予我们生命以更深厚的意义,同时也使诗歌本身的魅力一次次地深化和升值。地老天荒,美人迟暮,只有诗,常读常新。诗不会老,就更不会死。在诗歌的低潮时期,我从未对诗失去信念,原因也正在这里。
                    (选自《在梦中搁浅》)

  祝勇,著名青年作家。1990年毕业于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曾任时事出版社编辑部编辑、副主任。现任北京作家协会签约作家。1991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散文集《旧宫殿》、《凤凰―草鞋下的故乡》、《遗址―废墟上的暗示》、《与梦相约》、《用心灵守候你》、《忧郁扎成鲜花》、《文明的黄昏》、《驿路回眸》,作品集《祝勇作品集》(含3卷《被思想惊醒》、《智慧的痛苦》、《在梦中搁浅》),主编《布老虎·散文卷》、《休闲书屋,中外精短文学选萃》、《新锐文丛》、《台湾经典散文珍藏版》、《重读大师》,散文《北京之死》、《老毛》、《文明的黄昏》、《记忆》等。 

 

航  船 
【乌拉圭】何·恩·罗多 


  看,大海的寂寥。一道无法穿越的线封锁着它,这道线与整个穹隆连在一起,只在海滩处留下空隙。一艘船,意志高昂,带着隆隆的轰鸣驶离了海岸。西斜的太阳,温和的云朵,阵阵海风催人远行。船在前进,在空中留了黑色的烟尘,在海上留下白色的浪花,前进,行驶在平静的波涛上。它驶到海天交接处,穿越那道界线,只剩下高高的桅杆依稀可见;这最后的迹象也终于消失了!那无法穿越的线又变得神秘莫测!谁能否认它的存在呢?它就在那里,那是实实在在的分界,那是深渊的边沿。然而它的后面仍是茫茫沧海,浩瀚无垠。大海越来越深,越来越广;在它的另一端,是将它与别的海面隔开的陆地,太阳为它们涂上了不同的色调,那里生活着不同的种族;神奇、宽广的土地,高尚、完美的世界,或者已被开拓,或者荒无人烟。在这浩瀚之中有些船舶起锚的码头。它们或许在那里停靠,然后便在无限宽广的天地中各奔前程,而且一去不复返,如同那条已经通过的大海的界线一样:虚无飘渺,一切都在那里消失……
  总有一天,注视那同一条神秘的线,你会看到一缕袅袅升起的青烟,一面旗帜,一根桅杆,一个似曾相识的船体……这是那返航的船只!它回来了,犹如一匹忠于牧场的骏马。它或许比离去时更加可怜,体重减轻了;或许被肆虐的波涛伤害了。然而它也可能平安无恙并满载珍贵的收获凯旋。在它强劲脊背上的褡裢中也许带来了热带的奉献:醉人的香料,甜蜜的柑橘,像太阳般闪光的宝石或者柔软的、光彩夺目的毛皮。作为远去的货物的代价,它或许带来了心地更加淳朴、意志更加顽强、臂膀更加粗壮的人们。光荣和幸福属于航船!如果它来自勤奋之邦,或许运来了制作好的铁器,用来武装劳动的双手,要么它运来的也许是织好的毛线或者贵重金属制成的、用来装点世界的完美的饰物;或者是一块块青铜和大理石,人类的艺术为它们注入了生命的气息,或者是一沓沓纸张,通过微小铅字的痕迹,引来具有思想的人民。光荣和幸福属于航船!

  请你稍加注意,一个思想,你将它排除,或者它自行消失,你再也望不见它;天长日久,它又在你心灵的明媚的阳光下出现,然而已经变成和谐、成熟的意念,变成了能以整个辩证法的力量和炽热的激情来展开的说服力。
  你曾阅读过一本令人深思的书,你又置身于人群和事物的纷纭混乱之中,你想起了那本书的内容与思想。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终于明白,尽管是无意地、不假思索地翻阅,那本书也在你的心灵中发挥作用,以致你整个的精神生活都受它的制约并按照它的要求而改变。
  你在体验一种感觉。它对你是匆匆过客,其他的感觉要抹掉它的余味和记忆,宛如一个海浪冲去前面的海浪留在海滩上的痕迹。总有一天你会感到一种巨大而又令人折服的激情从你的心灵中溢出,你会意识到那一连串的内心活动来自那被遗忘的感觉。正是这内心的活动将这个感觉变成你自身的全部力量所遵从和依傍的中心,如同茂盛的藤蔓顺从地缠绕在一条桑软的绳索周围一样。
  这一切事物都恰似航船:起程,消失,然后又满载而归。

  那  树 
王鼎钧
  那棵树立在那条路边上已经很久很久了。当那路还只是一条泥泞的小径时,它就立在那里;当路上驶过第一辆汽车之前,它就立在那里;当这一带只有稀稀落落几处老式平房时,它就立在那里。
  那树有一点佝偻,露出老态,但是坚固稳定,树顶像刚炸开的焰火一样繁密。霉黑潮湿的皮层上,有隆起的筋和纵裂的纹,像生铁铸就的模样。几丈以外的泥土下,还看出有树根的伏脉。在夏天的太阳下挺着颈子急走的人,会像猎犬一样奔到树下,吸一口浓阴,仰脸看千掌千指托住阳光,看指缝间漏下来的碎汞。
  鸟来了,鸟叫的时候,几丈外幼稚园里的孩子也在唱歌。
  情侣止步于此。于是那树,那沉默的树,暗中伸展它的根,加大它所能荫蔽的土地,一厘米一厘米的向外。
  但是,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别的东西延伸得更快,柏油一里一里铺过来,高压线一千码一千码架过来,公寓楼一排一排挨过来,那树被一重又一重死鱼般的灰白色包围,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但树顶仍在雨后滴翠,经过速成的新建筑物衬托,绿得很深沉。
  计程车像饥蜂拥来。“为什么这儿有一棵树呢?”一个司机喃喃。“而且是这么老这么大的树。”乘客也喃喃。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的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树旁的公共汽车站搬了,树下的水果摊搬了,不远处的幼稚园也要搬——看何处能属于孩子。只有那棵树屹立不动,连一片叶子也不落下。那一蓬蓬叶子照旧绿,绿得很。
  树是没有脚的。树是世袭的土著,是大地的效死者。树离根,根离土,树即毁灭。它们的传统是引颈受戮,即使是神话作家也不曾说森林逃亡。连一片叶也不逃走,无论风力多大。任凭头上已飘过十万朵云,地上叠过廿万个脚印,任凭在那枝丫间跳跃的鸟族已换了五十代子孙,任凭鸟的子孙已栖息青山。当幼苗长出来,当上帝伸手施洗,上帝曾说:“你绿在这里,绿着生,绿着死,死复绿。”啊!所以那树,冒死掩覆将失去的土地,作徒劳无用的贡献,在星空下仰望上帝。
  这天,一个喝醉了的驾驶者,以60英里的速度,对树干撞去。于是人死。于是交通专家宣判那树要偿命。于是这一天来了,电锯从树的踝骨咬下去,嚼碎,撒了一圈白森森的骨粉。那树仅仅在倒地时呻吟了一声。这次屠杀安排在深夜进行,为了不影响马路上的交通。夜很静,像树的祖先时代,星临万户,天象庄严,可是树没有说什么,上帝也没有。一切预定。一切先有默契,不在多言。
  尸体的股解和搬运连夜完成。早晨,行人只见地上有碎叶,叶上每一平方厘米仍绿——它果然绿着生、绿着死。清道妇一路挥帚出现。她们戴着斗笠,包着手臂,是都市的寄生者,是树的亲戚。扫到树根,她们围着年轮站定,看那一圈又一圈的风雨图,估计根有多大,能分裂成多少斤木柴。
  两星期后,根被挖走了,为了割下这颗生满虬须的大头颅,刽子手贴近它做成陷阱,切断所有的动脉静脉。现在,日月光华,大道如砾,已无人知道有过这么一棵树,更没有人知道几千条断根压在一层石子一层沥青又一层柏油下闷死。 

 

古村的雨 
费振钟
  这样的村庄,已经不多了。它们的日渐消失,几乎必然。无论人们再怎样刻意保护,还是敌不过时间的力量。当然,古老的村庄现在在江、浙、皖还有几座,但是它与周围的一切显然已失去了时代的联系。它的存在,只有一种标本的意味。它陈列在那儿,每一块砖瓦,每一块石头,甚至每一棵树,都表达了某种静止和停滞的含义。
  沿着兰江南行,不久就可以到达郭洞村。村庄周围有石头垒成的围墙,出人村庄需要通过一道石门,这是村庄设置的关隘,不仅说明村庄在过去为了安全而壁垒森严,而且说明村庄封闭式的生活特性。村庄与外界的关联是隐藏的,采用一种不敞开的保守姿态,过着自足的生活。掩藏村庄的还有围墙外繁茂的树木。这些树木中不乏千年以上的棒、槐、榆、松,它们对村庄长年累月的遮蔽,使村庄更加隐秘在一种古老氛围之中。这是某种具有审美性和理想的乌托邦式的遮蔽,它让我们想起当年的武陵桃花源。古木环合,泉水夹带着野花流过去,只有一道小小的门与外面世界交通,这不是“桃花源”的范式吗?难怪这个村庄又叫做郭洞村,所谓“洞在青溪何处边”,外面的人要想走进村庄,莫非亦要打探哪儿才有幽密的通道?
  不过,我们走进村庄毫无困难,而村庄的情形也并不像桃花源。它里面是一群精心修筑的明、清风格的民居,大多白墙青瓦。高高笔直的风火墙,连成一片,隔断了村庄上面的天空,下面则是狭窄的巷道,巷道连接了村庄每一座门户。由于这些门户总是长久关闭着,巷道便空虚而冷寂,因此在村庄我们能够看到“屋舍俨然”,却不能看到“黄发垂暑并怡然自乐”的生活情景。人们固居在高墙和重门后面,这样一来,村庄无疑增加了更多的私密性质。于是,我们只好将眼光流连在村庄的外表形式上。我们的手指指着自墙上面各种形状的漏窗,还有镶嵌在一座座门楼上的砖雕,以及无数的缕花术刻,我们完全明白了,所有这些无一不是通过能工巧匠的机杼之心,在乡民们封闭幽深的心情和趣味态度外面装饰了一层“艺术”,从而借了这精致典雅的形式,来蕴藉他们自己紧闭的生活理想。也许,我们就这样不经意地走进了村庄的本质。
  实际上,自从这里成为外来者观看之地,村庄的功能就日渐萎缩了,它不再具有生活价值,而成为观赏对象。似乎这一二百年的精雕细作,全为了今天观看和欣赏的需要。甚至连村庄自身也愿意将村庄当作一件古旧的艺术品,连同隐藏在它背后的心情和趣味态度,一起博得一种叫做“文化”的评价和青睐。因此,它不会主动拒绝外来者的进入,这不仅说明它与“桃花源”不好相比,而且也与它那幽闭的本质产生了矛盾。因此,我们最后将看到,人在这样的村庄中,已不像往昔那样被隐藏,而是退出了村庄之外。没有气息,没有生活表情,没有人的日常活动,村庄就蜕变成空壳和废墟。这时候,村庄正好以“文化”的名义,命名为“原始生态村”。外来者为了一种 “文化”而来,他们长驱直入,到处探头探脑,然后带着震足的心情,回到现代世界中打几个文化饱嚼。
  只有那个春天的早晨,村庄上空,开始飘落微雨,通往村庄的石子路上,一位穿裴衣戴箬笠的老农民,牵扯了他惟一的那条耕牛走向村外时,身后留下了一串湿漉漉的蹄声,村庄才真实得让我们多一点感动。
                     (选自2001年第9期《散文》,略有改动) 话说知音 
林 非
  两千多年前的这个关于知音的传说,已经深深地珍藏在无数华夏子孙的心坎里,有时发出细微的声响,让人们欣慰地咀嚼和回味;有时却又像飓风似地咆哮,催促人们赶快付诸行动。神往和渴求充满了崇高友谊的知音,是一种多么纯洁而神圣的情操。
  说的是春秋时期的俞伯牙,他在停泊的小舟中专心致志地鼓琴,樵夫钟子期竟会听得出神入化。当他将仰慕着高山的情思注入音符时,钟子期立即慷慨激昂地吟咏着:“巍巍乎若泰山!”当他挥舞手指弹出浩荡迸涌的水声时,钟子期又像是站在滚滚的江河之滨,禁不住心旷神怡地叫喊起来:“汤汤乎若江河!”对这变幻无穷和神秘莫测的琴声,怎么能感应得如此丝毫不差,竟犹如从自己心弦上盘旋着飞翔出来的?如此神奇地领悟和熟稔伯子牙弹奏出来的袅袅情思,真像是变成了他的化身一般。这怎么能不让伯牙万分地兴奋和感激?因此当钟子期死去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心思触摸琴弦了。知音难觅,怪不得唐代的诗人孟浩然,要反复地感叹“恨无知音赏”和“知音世所稀”了。
  我偶或在黝黑的深夜里浏览着《吕氏春秋•本味》和《列子•汤问》,思忖着知音这两个字的分量,想得心驰神往时,眼前似乎笼罩着一阵阵飘荡的云雾,在惝恍和朦胧中超越了时间的阻隔,觉得伯牙老人隐隐约约地从这两本典籍的字缝里走出来,矍铄地站在我身旁。当我向他衷心地致敬时,多么想唐突地劝慰他,依旧要不断地奏出震撼人们灵魂的声音,其中自然应该有悼念那位知音的悲歌,让人们更透彻地理解,智慧的灵魂和丰盈的情感是多么值得怀念和尊重。像这样美丽动人的乐曲,难道就不会熏陶出第二个、第三个乃至更多的知音?而如果不再去弹奏这迷人的弦索,哪里还能引出心心相印的知音呢?知音总是越多越好啊!
  更何况伯牙学习鼓琴的道路实在是太艰辛了,我曾在《乐府解题》里看到过这样的记载。据说他整整三年都困苦地弹奏着,琢磨着,冥想着,手指都开裂了,鲜血直往外冒,浑身消瘦,憔悴得像奄奄一息的病人。但是,琴弦上总是蹦出一丝丝浑浊和粗糙的声响。于是,苦心孤诣的恩师带领他奔向波涛汹涌的东海,整日整夜在沙滩上踯躅。狂风吹肿了眼睛,暴雨淋湿了衣衫,烈日晒黑了皮肤,黯淡和凄凉的月光又使他迷失了道路,险些儿溺死在奔腾和呼啸的海浪中。那铺天盖地怒吼着的波涛,茫茫无际蔓延着的天涯,扶摇直上哀号和翱翔着的鸥鸟,霍地使他开启了紧闭的心窍,琴声突然变得悠扬而又壮烈,清冽而又浩瀚,刚劲而又缠绵,悲切而又欢乐,我似乎瞧见他无法遏止自己的泪水顺着脸颊滚滚流淌。像这样花费千辛万苦学得的技艺,轻易放弃了是多么严重的损失,艺术的追求必须不懈地坚持下去,不能动摇和沉沦。
  大凡能用声音、图画或文字去打动人们的艺术家,往往会历尽沧桑,甚至闯过多少生死的关隘,还得在日后反复地揣摩,昼夜都不能停歇。既然已经耗尽了毕生的心血,投入了如此巨大的工夫,确实就应该永不停顿地奋斗下去,将自己美好和高尚的憧憬始终存留在人们心中,获得更多更多的知音。 

 

一片树叶 
刘 杨
  无论何时,偶遇美景只会有一次。因为自然是活生生的,它在不断地变化。而且,眼望着风景的我们,也在天天变化着。如果樱花常开,我们的生命常在,那么两相邂逅就不会动人情怀了。人和花的生存,在世界上都是短暂的,可他们萍水相逢了,不知不觉中我们会感到无限的欣喜。这不只限于樱花,即使路旁一棵无名小草,不是也同样如此吗?
  现代文明的急速发展,破坏了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平衡。人类的妄自尊大给这个世界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危险性。世界有必要恢复和谐的感觉。自然和我们都连接在一条根上,应当珍视清澄的自然和素朴的人类,要制止人类着了魔一般的贸然的行为。人应当谦虚地看待自然和风景,体会自然给我们的启示。就在我们住地周围,哪怕是庭前的一棵树,一片叶子,只要我们用心观察,也会从中深刻地领悟出生命的涵义。
  我注视着院子里的树木,更准确地说,是在凝望枝头上的一片树叶。而今,它泛着美丽的绿色,在仲夏的阳光里闪耀着光辉。我想起当它还是幼芽的时候,我所看到的情景。那是去年初冬,就在这片新叶尚未吐露的地方,吊着一片干枯的黄叶,不久就脱离了枝条飘落到地上。就在原来的枝丫上,你那幼小的坚强的嫩芽,生机勃勃地诞生了。
  任凭寒风猛吹,任凭大雪纷纷,你默默等待着春天,慢慢地在体内积攒着力量。一日清展,微雨乍睛,我看到树枝上缀满粒粒珍珠,这是—枚枚新生的幼芽凝聚着雨水闪闪发光。于是我感到百草都在催芽,春天已经临近了。
  春天终于来了,万木高高兴兴地吐翠了。然而,散落在地面上的陈叶,早已腐烂化作泥土了。
  你迅速长成一片嫩叶,在初夏的太阳下浮绿泛金。对于柔弱的绿叶来说,初夏,既是生机旺盛的季节,也是最易遭受害虫侵蚀的季节。幸好,你平安地迎来了暑天,而今正同伙伴们织成浓密的青荫,遮蔽着枝头,任鸣蝉在你的浓荫下长啸。
  我预测着你的未来。等一场台风袭过,天气也随之凉爽起来。蝉声一断,代之而来的是树根深处秋虫的合唱,这唧唧虫声,确也能为静寂的秋夜增添不少雅趣。你的绿意,不知不觉黔然失色了,终于变成了一片黄叶,在冷雨里垂挂着。夜来,秋风敲窗,第二天早晨起来,树枝上已消失了你的踪影。等到新的幼芽绽放绿意的时候,你早已零落地下,埋在泥土之中了。
  这就是自然,不光是一片树叶,生活在世界上的万物,都有一个相同的归宿。一叶坠地,决不是毫无意义的。正是这片片黄叶,换来了整个大树的盎然生机。这一片树叶的诞生和消亡,正标志着生命在四季里的不停转化。
  同样,一个人的死关系着整个人类的生。死,固然是人人所不欢迎的,但是,只要你珍爱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视他人的生命,那么,当你生命渐尽,行将回归大地的时候,你应当感到安宁。这就是我观察庭院里的一片树叶所得的启示。不,这是那片树叶向我娓娓讲述的关于生命的要谛。 

 

让香格里拉发现自己


  第一次接触香格里拉(Shangri-la)这个词还是八十年代中期,在一本简易英语课外读物中,“香格里拉”即世外桃源。但事实上,香格里拉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它就在中国滇西北一带。纳西话叫香格里;拉,只是词的后缀,中旬一带康巴藏民称它香巴拉。它开始被世人关注,是缘于一位俄国导演1937年拍的电影《被遗忘的王国》。影片中这个叫香格里拉的地方,有高原雪山、蓝月亮峡谷、森林牧场牛羊,还有与自然和谐依存的民风。它激起了世人寻梦的热情,人们这才发现了一个名字:美籍奥地利学者约瑟夫•洛克。
  洛克1884年出生于维也纳,1905年去美国求学。1922年他以植物学教授的身份到云南丽江采集植物标本。这一方水土立刻迷住了他,从此他把灵魂融入了这方水土,一住就是二十年,从事纳西族民风、民俗、文化、宗教研究。和以往一些西方探险家不同,洛克对他的考察对象不只是充满好奇,更没有白种人的偏见和野心,而是充满感情。他有过“与我的纳西族朋友共存亡”的诺言,并带着偏爱称纳西人是“纯朴的大自然之子”。
  洛克无疑是可敬的。但是香格里拉是一个客观自然的存在,洛克到来之前,纳西就有了自己的学者和文化人。换一个角度讲,正是香格里拉的一方水土,改变了一个西方学者的命运,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洛克,为什么不能说香格里拉发现了洛克呢?我看就像他评价他的纳西兄弟一样,称他是“大自然之子”更平等一些,更合适一些。由此,我们得到一种启示:香格里拉发现了洛克,也同时发现自己。
让香格里拉发现自己”,这是套用了一个现成句式。拉美的乌拉圭作家加莱亚诺写过一篇散文《让美洲发现自己》,他是有感于西方世界数百年的偏见而写的。在哥伦布的船队到达美洲之前,那片大陆就自然地存在着,后来者占有了“发现”的专利权。“从此以后,印第安人就一直被判为终身有罪”,遭到灭绝性的杀掠。所以他说“1492年,美洲被入侵,而不是被发现”。而美洲的希望则是在它“自己发现自己的时候”。同样,“让香格里拉发现自己”,也是把香格里拉当成主体,而不是被动面对世界的客体。因而,对于香格里拉来说,问题关键就在于,它是不是真是一个美好的真实的存在,这也许是“自己发现自己”的含意。
  人们通常把美好的地方都比做世外桃源,可见人类对自己居住的地方抱有怀疑。人们说世外桃源,就是说世上没有,这说法本身就意味着对现实的批判。“世外”,可以理解成人类还没有实现的理想,若说哪里是世外桃源,就是说哪里已接近或实现了理想的蓝图,那它其实就是世上的桃源了。一旦回到世上,就是人类的势力范围了。那么世上桃源还可以叫做世外桃源吗?或者说世上可能有真正的世外桃源吗?
  如今的香格里拉是行进在通往理想境界的路上。什么时候,人们的精神世界能够做到和那里的自然风光一样美丽,“恢复人和大自然之间和谐一致的关系”了,什么时候可以说它真是,或接近香格里拉了。
  到那时香格里拉的词义应该发生变化,无论英语还是汉语,都可以把它译做世上桃源。 

 

你知西藏的天有多蓝 
凌仕江
  西藏的天,天天都是蓝的。
  天天,天蓝,白天黑夜地“蓝”着地球之巅的人们。
  我头顶的蓝天,一直处于静止状态,它当然是无声的,一只鸟便可以划破它的宁静。天,把心情蓝得很高,很畅,像天边的经幡,随着风的节奏而摇曳。
天天,天蓝,像一块蓝丝绒,把全部答案裹起来,让人们以各种姿势在天底下猜测它为何蓝得让人生疑。你常常会看到,有人满腹狐疑地盖上相机镜头,说:“我不相信天能蓝到这种地步。”也有人一下飞机,抬头就会问:“西藏的天干吗这么的蓝呀?
  我说:“当然是因了你的远道而来。你一定会爱上它,对吗?

 “但是你必须回答我,它干吗如此的蓝?

是呀,天之蓝总得有个答案吧。

  我习惯地将两手放入衣袋,望着湛蓝湛蓝的天,紧张地思虑,让腾起风暴的脑海去筛选一个最精确的解答,一时感觉满眼全是正确答案。稍顷,一切又恢复了静止。抬头望天,天还是那么蓝。丝毫没有哪怕是微乎其微的变化。面对无限的蓝,瞬间,想好的答案又全部消失了。
  多数时候,我们会刻意去找寻一个完美的答案,以便对自己和对方的疑问做个解释。可实在是困难。初来西藏的人时常会为诸如天为什么那么蓝等问题冥思苦想而导致大脑缺氧,反不能轻松享受天然风光的美丽。所以你不必过分去深究太多问题,在你抵达之前,西藏的天就这么蓝,在你离开之后,它还将依然蓝下去。我在西藏看了八年天,只求与蓝共度,以免亵渎了天天天蓝的纯洁和真诚。
  反过来,我倒想问你了:天蓝点儿有什么不好呢?天天天蓝,多么美好的生活呵,难道你还担心它这样蓝下去不是件好事?难道你真不知地球原本就是一个蓝色星球?我不否认天空的不同色彩会带给人不一样的情绪,特别是成都那座成天灰得一塌糊涂的城市,灰得十潮湿,潮湿把小伙们潮得一个个细皮嫩肉,看上去很“白”。严格地说,这就是自然的作用,它很容易左右一个人的审美视野,感觉习惯,心理情绪,思想态度,影响着人与自然的相处方式,制约着人的生活状态。
  天天天蓝,与谁都无关;天天天蓝,与谁都有关。人在天下看天,天在天上看人,俯瞰着天底下悲欢离合的戏剧表演,包容着大千世界的纷纭变幻。
  我常常爬上大地的阶梯,看见闪电划过天边,雷声惊走天的睡眠,一丝忧蓝之情裸露心底,我想去看看天——
  天天,天还蓝吗?

  请不要问我。

  凌仕江,西藏军区某部三级士官,1993年入伍来到西藏边防,训练之余他潜心读书写作。为了更真切地体验雪域高原的艰辛和边防军人的无私奉献精神,他抓住一切机会深入边防一线。在他笔下,西藏的美丽风光和边防军人是不变的主题。入伍10年来,他在全国各类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1000余篇共100余万字。1 997年底,他出版了诗集《唱兵歌的鸟》。1999年,他的散文《徘徊青藏》被多家广播电台制作成散文朗诵诗播出,散文《昌都姑娘》被中央电视台制作成电视散文播出。
  凌仕江现为中国散文协会会员,西藏作家协会会员。《你知西藏的天有多蓝》一文,集中表现了他对西藏的观察和思考,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探讨了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发表后入选“2002年中国散文年度排行榜”,并被人民文学出版社选入《21世纪散文精华(2002卷)》。 

 

流浪的二胡 
陈荣力
  有一个精灵,漂泊如三春之水,清冷似冬夜之月;有一个精灵,惆怅如初夏细雨,幽怨似深秋桂子;有一个精灵,它注定了永远都在流浪——二胡,江南,流浪的二胡。
  蒙古包、轱轳车,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注定了是马头琴的摇篮;红高粱、信天游,大风起兮云飞扬的黄土高坡天生就是唢呐的世界,而杨柳岸、乌篷船,小桥流水绕人家的江南则永远是二胡生生不息的磁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风情孕育着一方乐器的生长,只是我们不知那当初的当初,是江南选择了二胡,还是二胡选择了江南。这样的选择费思量,难端详。
  二胡之于江南,恰如杏花春雨之于江南一般地诗意和绵长。虽然高山流水,我们只见过俞伯牙的那具焦尾琴;浔阳江边,我们也只闻见白居易的那把琵琶。虽然众多的唐诗、宋词、元曲、明剧之中,我们很难听得二胡的那一声低泣,触到二胡的那一脉无奈,但是谁能说,倘无焦尾琴和琵琶,二胡就不会在江南寂寞地流浪呢?
  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线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钱塘,有太浓的绮丽繁华,那也不是二胡琴弓中跳动的律。纤道、乌篷、台门、廊棚、雨巷、石桥、茶肆、谷场这才注定了二胡流浪的行止。本不属于墨客骚人,显贵官宦,流浪的二胡注定只是在百姓黎民、俗子凡夫中开放的花,流淌的画;流浪的二胡天生就是贩夫走卒、商贾戏子开心时的道具,潦倒间的支撑。
  我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二胡开始在江南流浪,我只知道当如水的月色浸淫深秋桂子,稠密的细雨婆娑河边的芭蕉的时候;当多情的晚风掸拂台门石桥,散漫的炊烟缭绕乡野谷场的时候,二胡的流浪便开始了。当流浪的二胡宿命地遇上了那个人,它的流浪被无端的浓缩聚集了,被无限地扩散放大了。那叫瞎子阿炳的人,像一个巫师,二胡遇上了他,从此便再也停不下流浪的步伐。
  《二泉映月》的音符如泉眼汩汩洇漫,我们知道那流浪着的该是一种无奈;《病中吟》的曲调如泪水缓缓流出,我们知道那流浪着的分明是一种悲凉;《良宵》的节拍如思念浓浓笼罩,我们知道那流浪着的更是一种彻骨的沧桑。二胡流浪着一种悲苦和困顿、一种沧桑和无奈。不是二胡的流浪、音乐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灵魂的流浪,一方水土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时代的流浪,一个民族的流浪。
  流浪的二胡总要催生众多流浪的心灵,催放众多流浪的花,瞎子阿炳便是一个极致。然而在江南,在青石小弄台门深,乌瓦粉檐廊棚长遍地市肆的江南,在春草池塘蛙鼓稠,莺雏声里碧禾浓处处乡野的江南,类似因了二胡而流浪的心灵和生命又何止阿炳呢?在我的故乡,四岁失明,自幼父母双亡的孙文明,十二岁时便从故乡的曹娥江边出发漂泊江南,颠沛流离中,他的二胡声响彻了大半个江南。《流波曲》、《四方曲》、《人静心安》,使他由一个民间流浪艺人,走上了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讲授二胡的讲台。而流浪了一辈子的孙文明,最终还是积劳成疾地客死于异乡上海。从阿炳到孙文明,到江南市肆和乡野里众多生生灭灭的流浪的灵魂,都体现了一种忍耐和坚韧、一种奋进和抗争。我伤感地承认,在江南的丝竹中,二胡也许最具有悲剧性格。
  一方水土的精灵,一盈风情的血脉,器乐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而流浪是生命另一种鲜活的姿态,这种鲜活的姿态永远都不能消解。
  
  [注]阿炳(1893——1950):原名华彦钧,民间音乐家,无锡人。 

 

夜雨诗意 
余秋雨
  几年前我在庐山上旅行的时候,常常能在荒岭草径边看到房屋的废墟,断壁残垣显示出它们曾经是一座座精雅别墅的所在,而不是当地山民的居舍。不知是哪些富有的雅士诗兴突发,要在这儿离群索居,独享自然。然而,他们终于没有住久,我想多半是因为无法消受荒山夜雨时可怖的氛围。但毫无疑问,此间的诗意却是无与伦比的充沛。
  去年我遇到一位美国教授,闲谈间竟也提到了夜雨。教授说,他也深深迷恋着这种诗意,所以特意在城郊的山顶造了一间考究的白木房子,只要有夜雨袭来,他就立即驾车上山。
  他邀请我到他的白木房子里住几天,我至今未去,但完全能想象,他对夜雨的领受与我的感悟大为逆反。苦旅的狼狈不见了,荒寂的恐怖不见了,只是在紧张生活的空闲,读一首诗,亲抚一下自然,一切是那样的轻松和潇洒。
  在这里,我们显然遇到了一个美学上的麻烦。某种感人的震撼和深厚的诗意似乎注定要与艰难相伴随,当现代交通工具和营造手段使夜雨完全失去了苦涩味,其间的诗意也就走向浮薄。我至今还无法适应在中国传统的山水画中加上火车、汽车和高压电线,尽管我对这种文明本身毫无推拒之意。去一趟四川恨不得能买到当天的飞机票,但家里挂的却要一幅描尽山道奇险、步履维艰的“蜀山行旅图”。在灯光灿烂的现代都市街道上驾车遇雨,实在是谈不上多少诗意的,只有一次在一个海滨,天色已晚,瓢泼大雨就像把我们的车摔进了大瀑布的中心,司机完全认不得路了,一路慌乱地在水帘和夜幕间转悠,事后倒觉得有了点诗意,原因也许正是碰到了自然所给予的艰难。
  在与自然周旋的漫漫长途中,有时自然的暴力会把人完全吞没,如地震,如海啸,如泥石流,人一时还很难从中提取出美。人至少要在有可能与自然对峙的时候才会酿造美,在这种对峙中,有时人明确无误地战胜了自然,例如汽车、电灯、柏油路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松快愉悦的美;有时人与自然较量得十分吃力,两相憋劲,势均力敌,那就会产生峻厉、庄严、扣人心弦的悲剧美。由于这种美衬托了人类严峻的生存状态,考验了人类终极性的生命力,因此显得格外动人心魄。人类的生活方式可以日新月异,但这种终极性的体验却有永久价值。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吧,历史上一切真正懂艺术的人总会着迷于这种美学形态,而希腊悲剧乃至种种原始艺术总是成为人类不衰的审美热点。过于整饬、圆熟的审美格局反射了人对自然的战胜状态和凌驾状态,可以让人产生一种方便感和舒坦感,却无法对应出一种生命考验。为此,欧洲启蒙主义的大师们不赞成法国古典主义的大一统,不赞成把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艺术生活都处理成凡尔赛宫园林一般的规整。他们呼唤危崖、怒海、莽林,呼唤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状态。这便是他们心中的诗意,狄德罗甚至直捷地说,人类生活越是精雅,文明就越缺少诗意。难道是他们在抵拒现代吗?不,他们是启蒙者,分明启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现代。现代,本不是一种文质彬彬的搭建,而是人类的一种原始创造力的自然发展。
  因此,再现代的人也愿意一再地在“蜀山行旅图”中把延绵千年的生命力重温一遍,愿意一再地品味苦涩的夜雨,然后踩着泥泞走向未来。  乡土情结 
 
柯 灵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逢年逢节,触景生情,随时随地想到它。辽阔的空间,悠邈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
  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是童年。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就是生我育我的乡土。他从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族的逗弄中开始体会爱。乡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不可分割。而且可能祖祖辈辈都植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部悲欢离合的家史。在听祖母讲故事的同时,就种在小小的心坎里。邻里乡亲,早晚在街头巷尾、桥上井边、田塍篱角相见,音容笑貌,闭眼塞耳也彼此了然,横竖呼吸着同一的空气,濡染着同一的风习,千丝万缕沾着边。一个人为自己的一生定音定调定向定位,要经过千磨百折的摸索,前途充满未知数,但童年的烙印,却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又像文身的花纹,一辈子附在身上。
  “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但人是不安分的动物,多少人仗着年少气盛,横一横心,咬一咬牙,扬一扬手,向恋恋不舍的家乡告别,万里投荒,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富有浪漫气息。有的只是一首朦胧诗,——为了闯世界。多数却完全是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许多稚弱的童男童女,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要求,被父母含着眼泪打发出门,去串演各种悲剧。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浪荡乾坤的结果,多数是少年子弟江湖老,黄金、美人、虚名、实惠,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安土重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鸟恋旧林,鱼思故渊;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但百余年来,许多人依然不得不离乡别井,乃至飘洋过海,谋生异域。有清一代,出国的华工不下一千万,足迹遍于世界。美国南北战争以后,黑奴解放了,我们这些黄皮肤的同胞,恰恰以刻苦、耐劳、廉价的特质,成了奴隶劳动的后续部队,他们当然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叫人权。为了改变祖国的命运,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发轫于美国檀香山,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很多曾在法国勤工俭学。改革开放后掀起的出国潮,汹涌澎湃,方兴未艾。还有一种颇似难料而其实易解的矛盾现象:鸦片战争期间被清王朝割弃的香港,经过一百五十年的沧桑世变,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是何等的盛事!而一些生于斯、食于斯、惨淡经营于斯的香港人,却宁愿抛弃家业,纷纷作移民计。这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浮海远游的潮流,各有其截然不同的背景、色彩和内涵,不可一概而论,却都是时代浮沉的倒影,历史浩荡前进中飞溅的浪花。民族向心力的凝聚,并不取决于地理距离的远近。我们第一代的华侨,含辛茹苦,寄籍外洋,生儿育女,却世代翘首神州。当祖国需要的时候,他们都作了慷慨的奉献。香港蕞尔一岛,从普通居民到各业之王、绅士爵士、翰苑名流,对大陆踊跃输将,表示休戚相关、风雨同舟的情谊,是近在眼前的动人事例。
  “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此中情味,离故土越远,就体会越深。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东西文化的融会交流使心灵相通,地球会变得越来越小。但乡土之恋不会因此消失。

 

小  桥
 佚 名
  横在山之陬,水之滨,卧在江南烟雨里,北国迷茫风雪中,无论石拱的,木架的,无论藤编的,舟浮的,简素的、玲珑、野朴,永远是小桥的品格。比之现代的长堤大坝,小桥没有宏丽的桥头堡,没有高大的石墩跨梁,甚至连雕龙绘凤的栏杆也常常略去。就那么简简单单,潇洒出尘的“一”撇。
  然而,这一撇,曾经跨越了多少危崖峭壁,急流险滩,茫茫岁月,给行路人带来希望和信心向着遥远的彼岸不停地追索着。
  小桥是一道凄美的风景。那瘦骨伶仃的支柱,那宽宽窄窄的桥板,临水兀立,幽独而自怜。是谁骑驴过小桥,独叹梅花瘦?又是谁小桥人独立,望尽天涯路?
  自古以来,桥头就是折柳送别的最佳所在。在那细雨蒙蒙,柳色青青的渭城早春,唐代大诗人王摩诘在灞桥头与友人依依相别了,“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似海的深情,不仅让桥下的流水为之动容幽咽,以至百代之下依然令我们仰慕不已,历尽人生坎坷的南宋诗人姜白石过垂虹桥时诗兴大发:“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小桥,演绎了几多凄切曲折的人生故事。
  然而,小桥上伫立最多的应是无尽的离愁吧?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寒树鸟初动,霜桥人未行”。板桥,霜桥,不仅是路的延伸,也是一种乡愁的具象。而马致远的秋思小令,更是道尽了天涯游子的凄苦情怀。眼前是小桥流水的幽雅环境和安居其间的人家,而自己的故乡却还在山重水复的迢迢远方不正衬出旅人的奔波不定,以及由此引发的羁旅愁思?
  当然,小桥还是一种闲适与静远。你看那位归隐诗人,当他带月荷锄归,又在桥下清且浅的溪水里濯足,洗去躬耕的汗尘与劳累,洗去一腔旷达的胸臆,然后邀邻呼友,或斗酒吟诗,或手挥五弦,目送归鸿。小桥载着他陶然自乐的心境,载着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傲骨与气节。
  就这样,小桥成了人生的各种象征,成为一幅幅千古不朽的诗画。这里,除了小桥本身的古朴、空灵的气质,还因为小桥总是与流水舟楫、渔歌号子,以及岸边的草屋农舍、牧童短笛紧紧相连,拓印出一幅古老凄美、宁静闲适的田园风景画。那些文人墨客、达官显贵在官场失宠、情场失意之后,拖着疲惫的身心走荒村野店。一座苍古的小桥,可以慰籍他们饱经沧桑的心灵,又是散怀写意的最美笔触,还是寻求哲理禅意的去处。张继进京赶考落榜之后,驾一叶小船到姑苏城外枫桥边停泊。在那悔恨煎熬的不眠之夜,那秋月,那乌啼,那红枫,那渔火,那江桥,正与寒山寺钟声,撞击在张继的心坎上。于是他推枕头而起,摸黑写下了“枫桥夜泊” 四字,成就了一首流传千载的好诗,让世世代代的游客有了一方寻梦的去处。而当代诗人卞之琳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更是深沉含蓄地道出了人与桥之间乃至宇宙万物之间息息相关、互为依存地哲学意蕴。
  世间有太多地坎坷不平,惟质朴的小桥站立在江流天堑,用宽容与坦诚,支撑起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信念,引渡一颗颗饱经忧伤的心灵,引渡平平凡凡的人生。 

 

传统的误读 
佚 名
  我认为我们可能误读了我们的思想文化传统。很久以前就误读了,现在还在误读。
  不是个别的,不光在国内,甚至不是少数,而是相当多的研究者都倾向认为:儒家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中心。还有的把儒家思想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完全等同起来,以为在中国,儒家就是传统。这样来看待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就是对文化传统的误读。
  不妨回顾一下历史上的各个时代——
  先秦时代,春秋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争鸣竞放的时代,儒家只不过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无所谓儒家中心。

  秦朝,法家地位显赫,因此才有焚书坑儒,更谈不上儒家中心。
  西汉,西汉前期倡黄老之术,“王霸道杂之”;至汉武帝独尊儒术,儒家地位始有所改变。但董仲舒试图用阴阳五行的观点诠释儒家,实际上是变了味的儒学。
  东汉,佛教传入,道教始哭,刚刚确立但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的儒家地位,遇到了异教旁门的挑战。
  魏晋时期,那是玄学的时代。
  南北朝,佛教大盛,道教方炽,儒家.退为守势。
  隋朝和唐朝,特别是唐朝,那是个大文化的时代,兼容并蓄,无所不包;但思想文化方面居优胜的是佛家和道家,不是儒家。
  宋、明出现,理学和心学,既是传统儒家思想的发展,又是儒家思想的转型。准确地说,是儒、道、释、庄、玄、禅各种思想彼此交融、互相吸纳的结果。
  清朝,一开始打乱了传统,后来又修补传统;既尊儒,又奴儒、坑儒。即使是号称盛世的康、乾时期,在经济上、军事上、版图上,是世界一流大国;文化上,也是十足的小国心态。反儒学潮流,有清一代,始终没有停止过。
  几千年来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从来不是单独哪一家哪一派的天下。儒家中心说解释不了历史。儒家即传统是对传统的误读。历史上思想文化最繁盛、昌明、活跃的时期,都是各种思想竞争、融合、兼容、并立的时期。这正体现出中国文化的博大精神。
  用中国文化精神培育出来的知识分子,往往把儒释道等各家思想消融得无碍无隔,不是某一种单一的思想,而是各种思想的合力,铸成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人格精神。
  中国文化对异质文化的吸纳与消解能力,是无与伦比的。《易经》上说:“天下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又说:“物相杂,故曰文。”这是对中国文化精神的绝好概括。这种精神属于中国文化整体,绝非儒家一家一派所能代表。
  问题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了对传统的误读。如果从方法论的角度着眼,把思想文化与社会制度混为一谈,是重要原因。制度虽然是文化的派生物,是一定文化成熟与否的标志,但制度是暂时的,文化是永久的。制度,包括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完善性;文化的本性则追求完美,不仅属于一个国家,而且属于全人类。过时的制度可以推翻,但不能推翻文化。文化传统有断而相续的特性,永远割不断。陈寅恪先生曾说:“二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这真是通史明变的大判断,惜时人鲜有注意者。
  总之,破除儒家即传统的儒家中心说,把一定的思想和一定的制度区分开来,是两个关键。在认知上解决两个问题,可以走向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正读,并进而求得正确,为恢复和重建中国文化所固有的会通三教、兼容百家,无所不包括、无所不师承的博大而恢弘的精神铺设条件。 

 

在黑暗中并肩行走 
周国平
  人们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好做到彼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文本见陈泽环译《敬畏生命》一书)中说,这是不可能的,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读着这些精彩无比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活的人,必然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敬畏之情。在史怀泽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质的显现,由此他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近世界的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的目的,就在于不懂得心灵生活的神秘性。按照这一思路,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完全理解自己,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无法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地  图① 
余光中
  他喜欢中国地图,更喜欢外国地图。国界线最纷繁,海岸线最弯曲的欧洲,他百览不厌。多湖的芬兰,多岛的希腊,多雪多峰的瑞士,多花多牛多运河的荷兰,这些他全喜欢。但最使他沉迷的,是意大利,因为它优雅的海岸线和音乐一样的地名,因为威尼斯和罗马恺撒和朱丽叶。一有空他就端详那些地图。他的心境,是企慕,是向往,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新经验的追求。那种向往之情是纯粹的,为向往而向往。面对用绘图仪器制成的抽象美,他想不明白,秦王何以用那样的眼光看督亢,亚历山大何以要虎视印度,独脚的海盗何以要那样打量金银岛的羊皮地图。
  在山岳如狱的四川,他的眼神如蝶,翩翩于滨海的江南。有一天能回去就好了,他想。后来太阳旗在中国大陆降下,他发现自己怎么已经在船上,船在白帝城下在三峡,三峡在李白的韵里。他发现自己回到了江南。他并未因此更加快乐,相反地,他更加怀念四川起来。现在,他只能借地图去追忆那山国和山国里那些曾用川语摆龙门阵甚至吵架的故人了。初来这个岛上的时候,他断断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多地震的岛上连续抵挡十几季的台风和霉雨。现在,看地图的时候,他的眼光总在江南逡巡。燕子矶,雨花台,宜兴,几个单调的地名便唤醒一整个繁复的世界。他更未料到,有一天,他也会怀念这个岛屿,在另一个大陆。
  “你不能真正了解中国的意义,直到有一天你已经不在中国。”从新大陆寄回来的家信中,他这样写过。在中国,你仅是七万万之一的中国,天灾,你可以怨中国的天,人祸,你可以骂中国的人。当你不在中国,你便成为全部的中国,百年国耻全部贴在你脸上,
  于是你不能再推委,不能不站出来,站出来,并且疾呼……第一次去新大陆,他怀念的是这个岛屿,那时他还年轻。再去时,他的怀念渐渐从岛屿移到大陆,那古老的大陆,所有母亲的母亲,所有父亲的父亲,所有祖先啊所有祖先的大摇篮,那古老的大陆。中国所有的善和中国所有的恶,所有的美丽和所有的丑陋,全在那片土地上面和土地下面。上面,是中国的稻和麦,下面,是黄花岗的白骨是岳武穆的白骨是秦桧的白骨或者竟然是黑骨。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将来你也将加入这些。
  走进地图,便不再是地图,而是山岳与河流,原野与城市。走出那河山,便仅仅留下了一张地图。当你不在那片土地,当你不再步履于其上,俯仰于其间,你只能面对一张象征性的地图,正如不能面对一张亲爱的脸时,就只能面对一帧照片了。得不到的,果真是更可爱吗?然则临图神游是一种超越,或是一种变相的逃避?也许真是一个不可宽宥的弱点吧?
  于是他将地图放回抽屉,而将自己的一切,躯体和灵魂,回忆与希望,在那六百字的稿纸上延伸开来,吞没了一切,吞没了大陆与岛屿,而与历史等长,与茫茫的空间等阔。


  [注]①节选自余光中的散文《地图》,略有改动。余光中,祖籍福建,生于南京,1949年到台湾,曾在美国进修获艺术硕士学位。②文中“多地震的岛”,系指我国台湾岛。③作者写这篇文章时,我国有7亿人口。 

 

择死与择生 
张曼菱


  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地活在那些杰出的生里,亦或活在那些杰出的死里。五千年积淀的,绝非只是出土的竹简,而是这中国式的生命。
  同是中华“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杰出人物,为什么屈原与司马迁,一个要死,一个却不惜带辱而活?这个问题从儿时就牵襻着我。
  后世一直将屈原定位为“爱国诗人”,值得商榷。
  我以为,这忽视了他作为“政治家”的一面。这个偏差或许是些故意?后人出于不平,以为楚国那样的昏君,不值得屈原去忠于和报效?焉知“政治”也是一种理想。政治家与政客不同,正是由于前者的献身是别无选择的,后者却是投机的。屈原身为三闾大夫,是楚国的决策大臣,他不能承受楚国蒙受亡国的事实。仅作为一个诗人,即令“国破山河在”,亦不必去死。诗人以“诗”爱国和救国。他可行吟,可以留下作品“薪火传人”。但三闾大夫必须沉江。屈原的这种“相始终”的精神,是他作为政治家面对失败时惟一的坚持。他是把对政治的责任放在“诗人”之上的。这才是屈原对自己的定位。
  诗人的事业,可以不与某一个具体的朝廷和君王相联系,相始终。屈原的这种始终精神,是他作为政治家面对不可挽救的狂澜的惟一坚持。“人生自古谁无死?”“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之于生死,中国自古已有确认之标志。虽然“哀莫哀生别离,乐莫乐心相知”,已将生乐死苦、留恋人世的滋味体会尽致,但是,主动迎接死亡,“在不可选择中进行选择”的精神依然确立。中国的志士仁人,在求生不能的时候,很重视死之权利,倘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信仰完整地活下去,不如选择死亡,将死看作一种意志与尊严的使命。屈原即是著名的范例。他是不会等到敌国军队进入,被俘受辱而死的。他认为羞辱他就是羞辱楚国,他要选择死,一种自由的、高尚独立的死。头戴巍峨之冠,身着兰草香服,时而悲吟,时而高歌,徜徉在汩罗江畔,饱览他所挚爱的山河大地,从容赴死。
  屈原之死,死的原因是不是“诗人”的,死的方式却是“诗人”的。政治家只要死得其所和旗帜鲜明,诗人却要死得美,死得如其所吟,死得浪漫。我们何不理解为:屈原是在他的政治理想破灭后,紧紧拥抱着诗的理想而去的。这死亦是一种决裂,与以往从事的“政治”的决裂,与终生所爱的诗章同归。这是历代美的理想之追求者的最好结局。
  死,可以明志;生,却可践志。当死临到司马迁头上时。他选择生。一种令肉体与精神,令自己与亲友都极度痛苦的生——接受宫刑。司马迁出于公心,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假如就为此而死亦不失为真谏烈臣;但司马迁认为自己规定的人生使命却不是仅此。他要以一介布衣的身分完成千古史记,为中国撰写第一部大型纪传体史书。
  既有了帝王家的史官,却执意要做民间第一史家。当时虽没有明文不准平民“写史”,但司马迁此举引起了当朝的临视与怀恨。他选择受刑忍辱,弃政从文,从匍匐于地的殿臣中直起身子做人。这是令世俗瞠目的叛逆之举,这是勇敢与崇高的跨越。他不愧为敢于在朝堂上和禁锢人臣的君臣伦理观念决裂的杰出代表!弃一帝而得天下千秋,伟哉司马迁!
  屈原择死,史迁择生,都是崇高的。他们择死与生的思考世代延传;这种思考,构成了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隆起的脊梁。

 

 

 
邵燕祥


  报载:日本中村建筑公司计划在美国的纽约或芝加哥建一座高1950米的楼,此楼设想有700层,内装三节快速电梯,从底楼到顶层需20分钟。预计将耗资3250亿美元。
  如果没有巨资,尤其是如果没有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包括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生产技术),这样一座高层建筑是不可想象的,现在不唯想象,而且可能付诸实现了。
  新闻标题做得好:《楼高可摘星》。我们过去楼名也有叫“摘星”之类的,不过是一种相象;现在说此楼可以摘星,同称高楼为摩天大厦一样,也仍然是一种修辞,诗意的形容,却并不觉得夸张了。楼高或许无止境,人的身高不过昂藏七尺,从人的水平视野望去,不用说拟建的这座700层高楼,即使目前世界建筑芝加哥希尔斯大厦,以及汉考克大厦,仰望也已是名副其实的耸入云天,那云气时常缭绕在楼头甚至楼腰。遥想来日,将会有低层掩在雨帘雾幔中,而高层翘首碧空艳阳下的景观。
  这是现代化的风景线。我们熟悉的中国古典文学中,从《文选》的赋,唐宋诗词,到明清小说,有多少关于楼馆的描写。“满楼红袖招”多么旖旎,“独倚望江楼”多么凄清,前者大概高不过两层,后者也许只是江边的吊脚木楼;“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我想只存在于游子的凝望之中,从那望不断的云山,一片虚无缥缈之中幻出了思妇的“明月楼”吧。然而这些诗句,不因它写到的绣楼其实或只是寻常百姓家那清瓦粉墙一窗如洞的丈许危楼而减色,因为情是真的,使你不觉其夸饰,并且相信“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楼也罢,路也罢,在这里只是一个形象的符号罢了。与高楼相类“深院”、“幽径”民莫不如此。艺术夸张从艺术情趣漫漶到生活情趣中去,也许这就是一些纵谈中国文化的学人们好说的,艺术的生活与生活的艺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陋室”,毕竟也已远远大于盆景了。
  然而世界上有了真正的高楼大厦,中国大地上也开始有了完全用现代建筑材料营造的高楼大厦。只是在诗歌或其他文学样式中还没有产生相应的作品,无论就其宏伟或玲珑,神秘或深窎,就像过去那些不仅与旧时楼阁的建筑艺术相称,而且在艺术美上容或超过了实际建筑物的诗词曲一样。莫非现代化真是诗歌之敌么?但我总难相信伴随现代建筑只能有《大酒店》,更难相信大酒店一类场景中只有情欲、暗算、开打和侦破的题材。
  这里也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时性发展的问题么?中国古代写楼所达到的水平,比起建楼的水平,是高出一筹的:金谷园固然豪富,但绿珠所坠的楼,也顶多两三层吧?

  [注解] ①漫漶:本指文字图画因磨损或浸水受潮而模糊不清,这里是浸润融合的意思。 ②深窎:深远 ③金谷园:晋代巨富石崇,建园于洛阳金谷,楼台池馆富丽堂皇。石崇有一歌妓名为绿珠,善吹笛。石崇遭捕杀时,绿珠跳楼而殒。

 

 

文明与文化 
陈 炎


  所谓“文明”,是指人类借助科学、技术等手段改造客观世界,通过法律、道德等制度协调群体关系,借助宗教、艺术等形式调节自身情感,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基本需要、实现全面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只有文明不断发展,人类才可能有对真的探索、善的追求、美的创造。反过来说,只有在对真善美的探索、追求、创造中,人类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自身基本需要,实现自身全面发展。任何时代,任何地域,任何种族的人类群体概莫能外。从这一角度说,人类文明有着统一的价值标准。
  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人类必然面临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重重矛盾,由此来看,文明就是人类在克服这些矛盾的努力中所达到的历史进度。我们说“资本主义时代的文明程度高于封建时代的文明程度”,既意味着其物质生产能力高于封建时代,也意味着其社会组织形式较之封建时代更能焕发人类群体改造世界的总体能力,还意味着它的精神产品及其享受形式比封建时代更加丰富多彩。从这一意义上讲,所谓文明尺度,也正是马克思主义有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综合尺度。
  所谓“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协调群体关系、调节自身情感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时代特征、地域风格和民族样式。由于人类文明是由不同民族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中分别发展起来的,因而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特征、风格和样式。我们知道,考古学家对“文化”一词的经典使用方式,就是从不同地域的出土文物在建筑、工具、器皿的风格和样式上入手的。由于旧石器时代不同地域出土的器物中尚无风格和样式的差别,因而“文化”一词只有在新石器时代后才被使用,像“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等。如龙山文化的发现即由一片黑陶引起,由于这种黑陶与仰韶文化的彩陶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和样式,从而引起了考古工作者的重视。不仅龙山黑陶不同于仰韶彩陶,而且良渚玉器不同于大汶口石器,红山陶俑不同于马家窑人像,正是这种风格和样式的千差万别,才使得同一新石器时代的华夏文明表现出五彩缤纷的文化形态。华夏文明如此,整个人类文明更是如此。
  若就这些不同风格、样式、特征的文化产品对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对实现人类的全面发展所提供的可能性及历史水准而言,这些文化产品所包含的文明价值是有高低之分的。但就这些风格、样式、特征与其所属的民族、地域、时代之间的关系而论,文化本身并无贵贱之别。譬如穿衣,能否取暖,是否舒适,可否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其间有着文明的问题;至于穿西服还是和服,穿旗袍还是超短裙,其间又有着文化的问题。在前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衣衫褴褛是不文明的表现;在后一种意义上,我们却不能说穿中山装是没有文化的标志。
         (节选自《新华文摘》2002年第6期《“文明”与“文化”》,有改动。)

 

步行的文化 
佚 名


  古人比较重视步行,无论是走路的速度,还是步形、体态都有较为明确的划定和区别。步行须制合礼是古代礼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古代以右、前为尊。道路之上,男居右行,女居左行;与父辈外出,小辈随后相从,不得逾前;与兄弟朋友外出,须并行,有如雁阵,不得超速领先。否则为越位,越位即越礼,要受到非议。在古人看来,走路的速度、方式须在不同的场合有所区别。《尔雅》说:“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东汉人解释,两脚进曰 “行”,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奔”即后人所说的奔跑,如果不遵此行走,无疑既不合礼,又不合理。汉代还明文规定在帝王面前要“疾趋”。对朝廷有特殊贡献的人或皇上特别亲近的人,可以免去此礼,当然那是独沐皇恩、荣耀无比的事了。在官场之中,则有“趋礼”之说。对趋礼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如若行走迟缓则要遭到斥责,甚至有降职免官的危险。县令拜谒知府若行步迟缓,知府的守门人便可斥责县令。
  在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在不背道逾礼的情况下,古人也十分讲究步行美,以此体现人的性格情趣和风度教养。先秦君子步行鸣佩玉,既喻示着君子言行举止要符合德行的要求,而佩玉之声伴随着步行的节奏,又显示出一种庄重和谐的美。对待步行,儒道两家态度素不相同。儒家容美于善,道家容美于真。因此,庄子曾尖刻地批评了学行于邯郸的寿陵余子和亦步亦趋效仿孔子走路的颜回,借此嘲讽了儒士们拘守礼义、失去故我的荒唐。但同时,寿陵余子和颜回的行为又侧面反映了一种时尚。寿陵余子认为首都邯郸人的步法独特优美,有节有度,有仪有威,是有许多可学之处的。颜回步、趋、驰、奔处处要学孔子,除了他遵守纪律外,起码在他的眼里。这些是非学到手不可的特技,是他人无法企及的极美的东西。汉末至魏晋时代,随着儒学的日益衰落和人们思想的逐渐解放,人们对美的崇尚与追求更为显著,因此节度迟缓不迫、举止舒泰优雅的步行,作为衡量一个人的修养、气质和风度的重要标准,常为品评者称誉。乐府民歌《陌上桑》载秦罗敷在拒绝使君求婚时,就夸说自己的丈夫:“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古人还把与步行有关的词语用来表情达意。如常见的徘徊、彷惶、踟躇、容与等,就被演化为举步不定、犹豫不决的意思。“徒跣”一词,原义是脱掉鞋子赤脚走路,后演化为表示发怒、着急、匆忙和痛苦的情感。徒跣又如倒屣,碰到身份特殊的人或情状特殊的事,需急遽迎接或前往以示重视时常用此词。刘邦赦免了萧何,萧何“徒跣入谢”,即是表示急速前往致谢的意思。

  步行这个简单的行为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丰富多彩,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某些历史文化现象,这对我们是不无裨益的。
                 (本文转载时没有题目,为莽汉所加。)

 

永远的门 
邵宝健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晴大大的,烁着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
  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
  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鸟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1995年7期,有改动。)

 

 
巴 金


  窗外露台上正摊开一片阳光,我抬起头还可以看见屋瓦上的一段蓝天。好些日子没有见到这样晴朗的天气了。早晨我站在露台上昂头接受最初的阳光,我觉得我的身子一下子就变得十分轻快似的。我想起了那个意大利朋友的故事。
  路易斯•发布里在几年前病逝的时候,不过四十几岁。他是意大利的亡命者,也是独裁者莫索里尼的不能和解的敌人。他没想到他没有看见自由的意大利,在那样轻的年纪,就永闭上了眼睛。1927年春天在那个多雨的巴黎城里,某一个早上阳光照进了他的房间,他特别高兴地指着阳光说,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可喜的事。我了解他的心情,他是南欧人,是从阳光常照的意大利来的。见到在巴黎少见的阳光,他又想起故乡的蓝天,他为着自由舍弃了蓝天了。他为着自由贡献了一生的精力。可是自由和蓝天两样,他都没有见到。
  我也很像发布里那样热爱阳光。但有时我也酷爱阴雨。
  十几年来,不打雨伞在雨下走路,这样的事在我不知有过多少次。就是在1927年,当发布里抱怨巴黎缺少阳光的时候,我还时常冒着微雨,在黄昏、夜晚走到国葬院前面卢梭的像脚下,向那个被称为“十八世纪世界的良心”的巨人吐露一个年轻异邦人的痛苦的胸怀。
  我有一个应当说是不健全的性格。我时常吞下许多火种在肚里,我却还想保持心境的和平。有时火种在我的腹内燃烧起来。我受不了煎熬。我预感到一个可怕的爆发。为了浇熄这心火,我常常光着头走入雨湿的街道,让冰凉的雨洗我的烧脸。
  水滴从头发间沿着我的脸颊流下来,雨点弄污了我的眼镜片。我的衣服渐渐地湿了。出现在我眼前的只是一片模糊的雨景,模糊……白茫茫的一片……我无目的地在街上走来走去。转弯时我也不注意我走进了什么街。我的脑子在想别的事情。我的脚认识路。走过一条节,又走过一条马路,我不曾跌倒在地上。在雨中,我的眼睛看不见世界的时候,我的脚上却睁开了一双更亮的眼睛。我常常走了一个钟点,又走回到自己住的地方。
  我回到家里,样子很狼狈。可是心里却爽快多了。仿佛心上积满的尘垢都给一阵大雨洗干净了似的。
  我知道俄国人有过“借酒淹愁”的习惯。我们的前辈也常说“借酒浇愁”。如今我却在“借雨洗愁”。
  我爱雨不是没有原因的。
                           1941年7月20日

 

花未眠 
【马来西亚】朵 拉


  无意中收到一束花。
  等待许多年,以为等不到的花,却于某个夜晚的筹款宴会上,出乎意料地收到小小的一束,只有三朵的花。
  乍然一看,仅有两朵,后来才发现,其中另有一朵是未开的蓓蕾。
  晚上回家,插在空置许久的瓶中,听到里边充满了等待的空气在满足地叹息的声音,随意搁在厅里的小几上。关灯上楼的时候,可以看见平淡的客厅被点染上迷人的光采。
  隔天早上,刻意放下每天手上该做的工作,坐在厅中,对瓶花观望。三朵花,二白一红,白色的已经全开,红的仅只一个蓓蕾,并有数朵碎碎的小花与细叶陪衬,非常好看。
  窗外车子呼啸而过的声音,邻居儿童玩游戏的嬉闹声,送入耳畔。敏感的鼻子闻到浅淡烟霾的不良味道,却也嗅到微风吹过芒果花时带来的清清芳香。小鸟飞进院子的树丛,欣喜地啾啾啾,在呼朋唤友,远远传来不知谁家的狗尽责地高声吠叫,是陌生人或者小猫走到它责任范围的门前吧?
  带着闲怡悠逸的心情,安静地坐下来观赏几朵花,虽然什么事也没有做,肯定了今天不会有工作上的收获,但能在明亮阳光照耀、宁谧轻风徐拂的客厅里,体会着感悟生活真正美好的愉悦,是多么快乐的事呀。
  那天晚上正好在讲读一个园艺专家写的散文,书中有一个句子:“有些花,是未开的蓓蕾,但你不必对所有的蓓蕾充满期待,因为不是每一朵蓓蕾都可能会开花。它也许会成为永远的蓓蕾。
  楼下厅里瓶中的红色蓓蕾,会不会也是一朵永恒的蓓蕾,未开花便黯然地憔悴了去呢?

  隔天清晨,在焦灼不安的牵绊中抱着满怀美丽的企盼,去探望插在厅中的瓶花,在惶恐中生出惊喜,瓶中多了一朵直挺鲜红的花,散发出淡淡的芬芳,灿烂地绽放着。
  欢喜和赞叹的微笑缓缓地展现,原来有些花是不睡觉的,当我们在睡梦中的时候,姿态脆弱的花不但没有睡意,反而在沉寂的夜里,一点一点,徐徐地发奋图强,终于盛开出来。
  昨日以为只有两朵,今天突然多了一朵预期不开的花,而且绽开来竟是绚亮鲜明的红。向来不喜欢刺眼艳红的人,竟因此而对夺目的红色产生好感,真是璀璨动人的颜色。意外的收获往往令喜悦放到最大。
  就像你一直在渴望见面以为今生再也不会相逢的人,蓦然出现在你眼前,你那悲楚中的欣喜毫无言辞可以形容和表达。
  集茶道、花道于一身的日本禅师千利休说过:“盛开的花不能用作插花。
  在他心中最适合做插花的是“一个含苞待放的花蕾”,还必须是“没有杂色的洁白的花,花小色洁,是最清高也最富有色彩的”。同时“必须让这朵蓓蕾披上露水”,还得把它“插在一个简单的青瓷花瓶里”。千利休认为这便“是茶道中最富丽的花”。啊,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还预先用水濡湿插花用的瓶子。

  没有其他缤纷繁杂的璀璨颜色,却是最华美富丽的花。

  最简单的,竟也可以是最繁复的。
  白色的单花,有一种凄凄的落寞“艳丽”,一种遗世独立的绝美。
  而插上的是白花的蓓蕾,令人在凄美中犹拥有充满希望的等待。
  等待若是无望,那将悲戚哀伤,但倘若存在着希望,那是甜蜜和愉悦的期待。
  因为人生是不完美的,所以我们不断在追求。
  虽然认定它是不会开放就衰微的花,但依然暗自在心中悄悄地热切企盼花会开,向往中的花终于不肯屈服不愿妥协,在努力挣扎后盛放了。鲜活绽开的红花,那样温柔又那样坚持,令人珍贵和爱惜,仿佛世间的艰难都可以被克服。
  不过一朵迟开的花,让我明白如果不悲愁和怅惘,那么面对挑战时就不再轻言退却,也让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快乐和幸福的人。

 

屋檐三境 
梦天岚


    雨水或者冰凌沿着头顶的屋瓦淌下来或者挂着,乡村的童年就矮矮地觅一处干禾——坐着或者躺着,任那断金碎玉般的声音在耳畔不停地叩响,像叩响那扇不曾开启的童贞之门。
    这大抵是一种境界。
    假若一条狗窜到你面前,你毫不客气地一脚踹开,那狗汪汪叫着躲到别人的屋檐下,不消一盏茶的工夫,又会摇着尾巴回来。然后你起身拍拍屁股上粘着的草屑,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那狗就低了眉怯怯地看着你。这时的屋檐自然得就像窗外司空见惯的风景,也懒得放在心上。
     梧桐叶落了又落,油菜花黄了又黄,一盏老眼昏花的桐油灯依旧滋滋地亮。一扇大门静静地候在屋檐下,开或者关似乎已无关紧要。时间倒像个无事生非的顽童,或无端地抽走几块青瓦,或恶作剧地抹上几笔沧桑,唯有郁郁葱葱的藤藤蔓蔓长长地爬上屋檐,你就不知不觉地生出一种攀比,于是决定揣上几块瓦片出门,因为你还不懂得沧桑的味道。
    一颗不安分的心哪里还容得下片刻的依恋之情,屋檐就像个沉默的老人以一种深邃的目光送走你仓促而又灿烂的背影。待你摹然回过头来望上一眼,屋檐就越发矮了,那斜斜的棱棱角角就越发模糊了,看不见了,唯有前方的路一片清晰。
  在有风有雨有酸有甜有苦有辣的日子里,越来越多的人将你淹没,越来越多的事。清将你困扰,你彷徨你失意你迷惑你无奈你身不由已,偶尔你也会躲在某个无人的角落里汪汪地叫上几声。此刻的屋檐便是一种奢望,一种涌动不止抓肝挠肺的情绪。
  这大抵也算是一种境界。
     渐渐地,在属于你的词汇里不再有“假如”二字。生命需要像屋檐一样的港湾,寂寂地泊着白天和黑夜,让原本属于你的自由你的梦想在无聊的张望中悄无声息地滋长……当你遥遥地恍恍惚惚又看见了自家的屋檐,那个古老的童话式的寓言已经在跌宕的血脉里坍塌,可你依旧离沧桑很远。因而你懂得了生命更需要像天空一样宽广大地一样辽阔,让你的太阳炙烤着你让你的月亮濯洗着你,让世俗的尘埃不断覆盖又不断擦亮你,远方的路程才是人生的真谛。
    路总是漫无边际的长。春天风也似的跑了,火爆爆的夏天已经远走他乡,踉踉跄跄的秋正一步步滑向深谷,冬天的霜雪预谋着就要爬上你的额际……你的屋檐呢?
    哦,这就是你的屋檐,你一脸的自豪一一一你的屋檐很高,这是你穷尽一生的高度!
    此刻,你正稳稳当当地端坐在某某街某某胡同的某一幢大楼里,它虽然构不成现代都市里的一道别具一格的风景,但坚硬的水泥结构已经使你不在乎任何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大雨。
    你已经很少出门,你将所有经历的沧桑锁进记忆的檀木匣子里,问或搬一条小椅坐到黄昏的阳台上,看雁来雁往云卷云舒,看如血的夕阳怎样一步步迈下对面的山岗。
    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境界?!
    是啊,每次仰起你浑浊的双瞳看到的或许已经不再是现在或者从前的屋檐,但相信每一次仰首已经成为你生命中永远的从容。
                                             (选自《散文》2001•3)

 

周   庄 
——世俗文化的启示 
徐卓人


    “周庄的商业气息太浓了!”听见一些游过周庄的人这么说,似乎尽兴之后还带着一种遗憾。我觉得,这是把周庄理解错了,当成了桃花源。不过我听到这样的感叹倒是欣慰,因为我从受众者那里看到了世俗文化的力量。
    周庄从来不是桃花源,“商业气息”是说对了,周庄从来是个商业繁华的集镇,可以说,没有商业,就没有周庄,与今天许多享誉中外的名镇、名城一样。
     雏形的周庄与村落相差无几,到了1127年金十二相公随宋高宗南渡,落泊到这里时,人烟才逐渐稠密。后来来了个颇有传奇色彩的江南富豪沈万三的父亲沈佑,那还是在元朝中叶,沈家因为经商逐渐发迹,带动了南北市河两岸的商业,形咸了以南北市河为主的四集镇,及至明清时期,镇廓扩大,人气更旺,南北西河道两侧渐成列肆,江南大镇形成矣。
    不能否认巨商沈万三的作用。沈万三看来是个有经济头脑又思想开放的商人,周庄天然而原本封闭的水道在他的眼光里都变成了致富的途径,利用白岘江西接京杭大运河东北接浏河的优势,干起了出海贸易的大事来,他这一干,不仅使自己富甲天下,竟将周庄变成了一个粮食、丝绸等手工业品的集散地和交易中心,促使周庄的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起来。周庄的丝绸、刺绣、竹器、脚炉还有白酒原本都是“藏在深闺人未识”,从此就这样沿着古河道风风火火的出海去了。商事的频繁又呼唤出大量的旅社、客店、饭庄,周庄焉能不繁华?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山西平遥,这里有票号 “日升昌”,作家余秋雨把它称作“中国大地各式银行的'乡下祖父”’,后来这里终于成了山西财富的中心之地,从今日平遥这些苍老而森严的高墙、精雅的屋宇走过,可以想见这里是如何人丁兴旺,繁荣红火,无数的商人“驮载着金钱,驮载着骄傲,驮载着九州的风俗和方言,驮载出一个南来北往经济血脉的大流畅”。他们留下了什么?是代表着中国金融发展史经典的洋洋 120万字的《山西票号史》,是今天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山西平遥!
    还记得明清时期与徽商、晋商、闽商、粤商并驾齐驱称雄中国商坛“东山帮”吗?今天你踏上这块吴中福地感受到最多的是什么?庭园的美丽,建筑的恢宏,历代状元的华光,总括说,是享用不完的文化。
    如果再扯到苏州这座古城,这话题就更贴近也更丰富了,只消说一句:如果没有姑苏的繁华史,就没有吴文化的辉煌。
     我们无法否认商业在整体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并且发现这其实是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也就是商业文化。周庄的前景不仅来自曾经有过的商业繁荣,我发现,今天乃至将来重要的还仍然是商业文化,这是本色,也就是特色,个性。你不见,周庄所有的居民几乎与其他集镇都不同?那一排排永远保持着整齐而油亮的饰板,那一扇扇永远干净而敞亮的街窗,意味着什么?那些水巷,原本不是为了搭建在那里留给今天的旅游者看的,哪怕“船从家中过”的经典之作也只是为了买卖的方便,可以说,周庄的民居,从来不为精庐怡老,也不为金屋藏娇。这个热闹的地方,不是叫人清心寡欲,而是生的乐趣,人,好世俗之乐也!
    今天走过周庄每一条街,发现真的还是户户经商,家家开店呀,与当年红火的景象相比,只是换了一种形态。这于周庄,是多么妥帖!
    这是一种世俗的文化,血肉的人须臾离不开世俗文化,人间的烟火总是最具亲和力,最符合生态的七情六欲,当然也是最人性的,如果这样,又何必要把周庄生硬地认作桃花源呢?
    找准自己的位置真的很重要,这包括创造者和欣赏创造的人。
                         (选自《散文》2001.6)

 

绝版的周庄 
王剑冰


  你可以说不算太美,你是以自然朴实动人的。粗布的灰色上衣,白色的裙裾,缀以些许红色白色的小花及绿色的柳枝。清凌的流水柔成你的肌肤,双桥的钥匙恰到好处地挂在腰间,最紧要的还在于眼睛的窗子,仲春时节半开半闭,掩不住招人的妩媚。仍是明代的晨阳吧,斜斜地照在你的肩头,将你半晦半明地写意出来。
  我真的不知道,你在那里等我,等我好久好久。我今天才来,我来晚了,以致使你这样沧桑。而你依然很美,周身透着迷人的韵致。真的,你还是那样纯秀、古典。只是不再含羞,大方地看着每一位来人。周庄,我呼唤着你的名字,呼唤好久了,却不知你在这里。周庄,我叫着你的名字,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动人。我真想揽你入怀。只是扑向你的人太多太多,你有些猝不及防,你本来已习惯的清静与孤寂被打破了。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有些厌倦与无奈。周庄,我来晚了。
  有人说,周庄是以苏州的毁灭为代价的,眼前即刻闪现出古苏州的模样。是的,苏州脱掉了罗衫长褂,苏州现代得多了。尽管手里还拿着丝绣的团扇,已远不是躲在深闺的旧模样。这样,周庄这位江南的古典秀女便名播四海了。然而,霓虹闪烁的舞厅和酒楼正在周庄四周崛起,周庄的操守能持久吗?
  参加“富贵茶庄”奠基仪式。颇负盛名的富贵企业和颇负盛名的周庄联姻。而周庄的代表人物沈万三也名富,真是巧合。代表富贵茶庄讲话的,是一位长发飘逸的女郎,周庄的首席则是位短发女子,又是巧合。富贵、茶、周庄、女子,几个字词在春雨中格外亮丽。回头望去,白蚬湖正闪着粼粼的波光。
  想起了台湾作家三毛,三毛爱浪游,三毛的足迹遍布全世界,三毛的长发沾的什么风都有。三毛一来到周庄就哭了,三毛搂着周庄像搂着久别的祖母。三毛心里其实很孤独。三毛没日没夜地跟周庄唠叨,吃着周庄做的小吃。三毛说,我还会来的,我一定会来的。三毛是哭着离去的,三毛离去时最后亲了亲黄黄的油菜花,那是周庄递给她的黄手帕。周庄的遗憾在于没让三毛久久留下,三毛一离开周庄便陷入了更大的孤独,终于把自己交给了一双袜子。三毛临死时还念叨了一声周庄,周庄知道,周庄总这么说。
  入夜,乘一只小船,让桨轻轻划拨。时间刚过九点,周庄就早早睡了,是从没有电的明清时代养成的习惯?没有喧闹的声音,没有电视的声音,没有狗吠的声音。
  周庄睡在水上。水便是周庄的床。床很柔软,有时轻微地晃荡两下,那是周庄变换了一下姿势。周庄睡得很沉实。一只只船儿,是周庄摆放的鞋子。鞋子多半旧了,沾满了岁月的征尘。我为周庄守夜,守夜的还有桥头一株灿然的樱花。这花原本不是周庄的,如同我。我知道,打着鼾息的周庄,民族味儿很浓。
  忽就闻到了一股股沁心润肺的芳香,幽幽长长的经过斜风细雨的过滤,纯净而湿润。这是油菜花。早上来时,一片一片的黄花浓浓地包裹了古老的周庄。远远望去,色彩的反差那般强烈。现在这种香气正氤氲着周庄的梦境,那梦必也是有颜色的。
  坐在桥上,我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周庄,从一块石板、一株小树、一只灯笼,到一幢老屋、一道流水。这么看着的时候,就慢慢沉入进去,感到时间的走动。感到水巷深处,哪家屋门开启,走出一位苍髯老者或纤秀女子,那是沈万三还是迷楼的阿金姑娘?周庄的夜,太容易让人生出幻觉。

 

月,阙也 
张晓风


    “月,阙也。”这是一本近两千年前的文字学专著的解释。阙,就是“缺”的意思。
    那解释使我着迷。
    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题作“求阙斋”,求阙?为什么?为什么不求完美?
    那斋名也使我着迷。
    “阙”有什么好呢?“阙”简直有点像古中国性格中的一部分,我渐渐爱上了阙的境界。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淮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娲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娲折断了神鳌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芦灰,止住了洪水。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其残缺。
     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一个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发生了;女神太勤快,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合得起来了。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天地才结合起来了。
    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褶皱,褶皱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在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淼淼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的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忽然发现群星灼灼然的方向,就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地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着。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币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不在现实的世界里。在现实世界里,我们只能做圆的“复制品”。就现实的操作而言,一截圆规上的铅笔芯在画圆的起点和终点时,已经粗细不一样了。
    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
    就算我们承认月亮约略的圆也算圆,那也是“方其圆时,即其缺时”。有如十二点整的钟声,当你听到钟声时,已经不是十二点了。
     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那一刻不能赏花?在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的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美?哪一刹那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
  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幻  想 
【英】史蒂文森


  就现象而言,在这样一个婚姻嫁娶、征战杀伐充扩其间的世界之中,在一个每天我们都要不止一次以绝大的兴味与速度把相当一部分食物坚决而无悔地贮入我们这副皮囊之内的世界之中,能够获取的成就似乎是相当多的。对许多人而言,匆匆观之,尽量获取,多多益善,似乎便是这充满斗争的人生的惟一的目的。然而,如果涉及精神,这一切终不过为幻象而已。快乐的生活乃是前进的生活,其中每件事物都要导向更高的阶段,而且永无止息。在一个具有奋进意识的人的面前,时刻会有新的天地。因而,尽管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并不扩大,尽管我胶所陷溺于其间的那种种灾难也都不会历时很长,但早由于我们的天性,我们的愿望多如繁星一般,而且常是生命不息,欲望不止。真正的快乐在于我们开始得怎样,而不在于我们结束得如何。在于我们希求什么,而不在于我们拥有什么。一个理想便是一份永久的快乐,一份像地产那样实实在在的家业,一生取之不竭,年年像收获那样给你携来大量的快活的财富。人生有如剧场,除非我们对上演的剧目兴趣,否则那个地方必然枯燥乏味,一无是处。而对那些在科学艺术上全不在行的人们,这个世界不过是一场空幻的色相而已,或者像一条灾厄密布的崎岖野径。正是因为人们具有欲望的好奇心理,他们才能心平气和地生存下去,才能对人生世相产生迷恋,才能在每天早上醒来之后对工作与娱乐重新产生兴趣,欲望与好奇正是使世界在人的面前变得五彩缤纷的一双神奇眼睛:正是这两者才使女人那么迷人,化石那么有趣。另外,一个人也可能倾家荡产,沦为乞丐,但只要这两件法宝不丢,他便仍不失为一位富者 ——富在一切乐趣的可能性上,设使一个人能把所有的饭盒以高度浓缩和综合的形式而一餐吃下,从此再无饭食的欲望;设使他能把世上的万般于一顾之下饱览无遗,从此再无求知的渴望;设使他能在人生的任何一个领域中做到诸如此类的事物——那么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人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幸好我们的种种虚妄不实的追求倒也很少得遂;我们常把希望过多集中在高不可攀的幻想上面,致使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很少有成。需要人操心的事真如芥子一般,生生不已,永无止期。你也许以为只要孩子一旦呱呱落地,一切就会完事大吉,殊不知这只是新的忧虑的开始;而当你费尽艰辛把他养大,经过长牙换牙,读书入学,最后达到嫁娶年龄,唉!这无非是再增添一些新的忧虑、新的担心罢了。你何尝一天能够松懈放心?你那孩子的健康状况,会像你对自己的情形一样,放心不下。再如,当你完婚之后,你也许认为你的辛劳已经到了顶峰,往后的日子便会像下坡路一样,一切顺利轻松。其实,这还仅仅是恋爱的结束与婚姻的开始。著书是永无完结的事情,其实实验、旅行乃至聚敛财富,也都没有完结。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的,我们即使攻读一生一世,也未必会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渊博。我们从未塑出过一尊尽符我们梦想的完美雕像。当我们发现了一块大陆或越过一重山峦之后,另外一片海洋或一带草原又会遥遥在望。这个浩翰无垠的宇宙是任凭我们何等疾速也周游环顾不尽的。这并不像卡莱尔的书那样,可以从头到尾把它读完。即使其中区区一个角落,例如一座私家花园,或某个村效野进,那里的物候气象也常常变化多端,尽管我们毕生出入其间,种种意想不到的新鲜事物或令人高兴的事情还是不断会呈现在我们面前。
  世上只有一个愿望可以获得实现,只有一桩事物可以完全达到:这便是死亡。但是由于种种关系,至今还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告诉我们,这事是否值得达到。

 

初冬翻书最入心 
佚 名


  捧一本散发着墨香的好书,翻阅在天气微寒的初冬,也许最易入目也最易入心。浮躁的心情已被初冬凉飕飕的空气覆上了一层薄薄的霜片,想动弹,却缺乏力气了。这是季节为读书人开出的一份令人感动的优惠单。
  眺望窗外。眺望那些世界上大同小异的人间风景。
  没有风的黄昏,窗外的风景就如一幅静物素描,灰绿色的基调并不让人颓丧而启示人平静地去想一些总也弄不清楚的世事。这时候,一只不知名的鸟儿不约而至,在这幅偌大无比的素描里停顿了一下,然后振起双翅,在天空里划下一道漂亮的弧线,飞得无影无踪。
  岁月就如鸟影般呼啦啦从我们的面前一滑而过,拽也拽不住。十年、二十年、一百年,对于一个人来说,真的太过漫长,但在天地间,就如雪片飘落在一望无垠的大平原的黑土里,能听见雪入泥土“滋滋”的声响的,至少是位感觉不错的诗人。
  一滑而过的岂止岁月,还有我们的黑发、亮肤和嫩如葱白的手指。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思想。
  思想变老了。
  我们的思想总也不能在快乐中嬉戏。她在经典中喘着精气跑步,在世俗里大汗淋漓地乱撞一气。落日的光晕如梦般照在长满木香树的土冈上。我和我的思想一起坐在土冈松软潮湿的顶上,茫然不知所措。
  似乎还是窗前的那只鸟。她飞来了,轻轻,不打一声小小的招呼。
  她在土冈上空盘旋了几圈,然后调整好身姿,“呼”地一声直冲而去,小鸟迎着落日飞去,慢慢融入桔色的光晕。那时个,我就觉得,这只鸟儿真的很快乐。
  现在开始有些风了。轻灵的木香树叶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像一群疯跑的孩子。但是木香树顶上那道优美的羽痕在我眼前抹也抹不去。尽目力所及追寻羽痕的尽头。落日的光晕里如果有一处安睡之所的话,鸟儿会安睡在那里吗?
  自由的鸟儿,自由的飞行。她并不迷恋落日美丽的光晕,她在追寻光明和光明下生动的细节。
  羽痕便如丝,扯也扯不完。
  捧一本散发着墨香的好书,翻阅在天气微寒的初冬,最易入目也最易人心。但是我愿意暂放下她们。我喜欢看只鸟儿从我的书窗或者长满木香树的土冈上悠悠飞过。
                        (《写作》2002.10)

 

南京,历史和人文 
叶兆言


  如果说万里长城担负着保护国家的重任,那么号称天下第一的南京古城墙,其作用便是为了捍卫一座城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城市也可以是一个国家的缩影。朱元璋自以为建造了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城市,其中有山有水,有大片的良田,就可以保自家江山千秋万代的险,结果却应了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那句俗话,明太祖死了没多久,他的四子朱棣便从北京跑来篡位,将大明江山据为己有。
  南京这座城市差不多逢敌必败,虎踞龙蟠帮不上忙,正如长城挡不住北方少数民族的铁骑。诗人陆游曾力主南宋迁都南京,结果宋高宗以“修德性而不在择险要之地”为托辞,硬是赖在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杭州不肯走。自古王业不偏安,宋高宗的想法一直被指责为投降路线,可是南宋在杭州建都的时间,比十朝之都的南京任何一个朝代都长,长得多。熟悉历史的人通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三百年来同晓梦”, “一片降幡出石头”,尽管有那么多好的地形,都说金陵有王气,为什么南京一而再被攻陷,接二连三出亡国皇帝?
  南京出了太多的后主,吴后主孙皓抬着棺材去西晋军门前报到,陈后主搂着爱妃跳井,李后主“挥泪对宫娥”。人有时候难免迷信,抗战胜利,一些国民党元老力主迁都北京,理由是南京位居东南,民风太萎靡,在此地发号施令,不足以威震天下。南京这座城市有着太多的亡国阴影,宋濂在《阅江楼记》为明太祖歌功颂德,说自从有了朱元璋,南京的亡国气息已不复存在。但是充满智慧的明太祖,远不是那种拍拍马屁就晕头的皇帝,在晚年的《祀灶文》中,他哀叹自己曾想迁都,可惜人已经老了,力不从心,只好放弃作罢。他意识到南京作为一国之都的种种不适合,虽然在建造这座城市上大动干戈,可是朱元璋知道远离动辄刀光剑影的的中原,将潜伏着很大的危机。是明成祖完成了他父亲的遗愿,通常的说法,朱棣是封在北京的燕王,他从北京过来,随手就把大明的江山带到北京去了,事实却是,明成祖在南京做了十年的皇帝,这时候,二点二万多卷的第一部大百科全书《永乐大典》已编出来,而三宝太监郑和也七下西洋,朱棣的地位也已经十分巩固。迁都显然不是出于个人的小算盘,在治国方面,朱棣要比其父更出色,为此他被誉为永乐大帝,另一位可以齐名的则是清朝的康熙大帝。
  明成祖迁都是明朝维持近三百年江山很重要的一步棋,以管理一个大一统的国家而言,南京确实不如北京,这就好比美国的首都只适合华盛顿,不适合作为金融中心的纽约,不适合有好莱坞的洛杉矶。过去只强调定都北京,有利于防止北方少民族入侵,其实,远离东南萎靡的民风,同样是一个朝廷稳定的法宝。康有为戊戌变法中,力主迁都上海,理由是北京实在太保守和腐朽, “旗人环拥,旧党弥塞,下至市侩吏胥,中则琐例繁扎,种种皆亡国之具”,“非迁都避之无易种新邑,不能维新也”,因此光绪帝只要带些人,逃到上海去,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解决。这是一个非常天真的想法,却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修德性而不在择险要之地”。北京并没有什么天险可守,与南京一样,这座古老的城市一旦被围,它的悲剧命运便不可逆转。作为国都,一道坚固的城墙保不了任何险,堡垒通常都从内部攻破。
  “地势不须说天堑,共和战胜在民情”。改朝换代是一种历史必然,亡国有外因,更重要的还是内因。

 

阳台上的遗憾 
韩少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建筑是人心的外化和物化。南方在古代为蛮,化外之地,建筑上也就多有蛮风的留影。尤其到海口一看,尽管这里地势平坦并无重叠式的山峦起伏,但前人留下的老街几乎很少有直的,正的,这些随意和即兴的作品,呈礼崩乐坏纲纪不存之象,总是令初来的北方人吃惊。可以想象,种种偏门和曲道,很合适隐藏神话、巫术和反叛,要展示天子威仪和官府阵仗,却不那么方便。留存在这些破壁残阶上的,是一种天高皇帝远的自由和活泼,是一种封建正统文化的稀疏和涣散。虽然免不了给人一点混乱之虞,却也生机勃勃。它们不像北方四合院,俨然规规矩矩的顺民和良仆,一栋一檐的定向,都严格遵循天理和祖制,不越雷池。
  当然,南北文化一直在悄悄融汇。建筑外观上的南北差异,并不妨碍南方的宅院,尤其是一些富宅,其实与北方的四合院一样,也是很见等级的,有一些耳房或偏间,可供主人安置侍卫和女佣;很讲究家庭封闭与谐和的,有东西两厢,甚至有前后几进,可供主人安排儿孙及其宝眷,包容儿孙满堂笑语喧哗的节日大团圆。在那正厅大堂里正襟入坐,上下分明,主次分明,三纲五常的感觉油然而生。倘若在庭院中春日观花,夏日听蝉,萧吹秋月,酒饮冬霜,也就免不了生出一种陶潜式的冲淡和曹雪芹式的伤感,汉文化一直也在这样的南国宅院里咳血和低吟。
  这一类宅院,在现代化的潮流面前一一倾颓,当然是无可避免的结局。金钱成了比血缘更为强有力的社会纽带,个人成了比家庭更重要的社会单元,大家庭开始向小家庭解体,小家庭又正在被独身风气蚕食,加上都市生活一胎化,已使旧式宅院的三进两厢之类十分多余。要多家合住一院,又不大方便保护现代人的隐私,谁愿意起居出入喜怒哀乐都相似在邻居的众目睽睽之下?
  如今高楼大厦正在显现着新的社会结构,展拓着新的心理空间,但一般来说缺少个性,以其水泥和玻璃,正在统一着每一个城市的面容和表情,正在不分南北地制定出彼此相似的生活图景。人们走入同样的电梯,推开同样的窗户,坐上同样的马桶,在同一时刻关闭电视并在同一时刻打出哈欠。长此下去,环境也可以反过来侵染人心,会不会使它的居民产生同样流行的话题,同样的购物计划,同样的恋爱经历以及同样的怀旧情绪?以前有一些人说,儒家造成文化的大一统,其实,现代工业对文化趋向的推动作用,来得更加猛烈和广泛,行将把世界上任何一个天涯海角,都制成建筑的仿纽约,服装的假巴黎,家用电器的赝本东京——所有的城市,越来越成为一个城市。
  这种高楼大厦的新神话拔地升天,也正在把我们的天空挤压和分割得狭窄零碎,正在使四季在隔热玻璃外变得暧昧不清,正在使田野和鸟语变得十分稀罕和遥远.清代张潮说:“因雪想高士,因花想美人,因酒想侠客,因月想好友,因山水而想得意诗文。”如此清心和雅趣,似乎连同产生它的旧式宅院,已经永远被高楼大厦埋葬在地基下面了。全球的高楼居民和大厦房客们,相当多已习惯于一边吃快餐食品,一边因雪想堵车,因花想开业,因酒想公关,因月想星球大战,因山水想开发区批文。当然,在某一天,我们也可以步入阳台,在铁笼般的防盗网里,或者在汽车疾驰的沙沙声里,一如既往地观花或听蝉,月下吹萧或霜中饮酒,但那毕竟有点像勉勉强强的代用品,有点像二胡拉贝多芬,或者是在泳池里远航,少了一点真趣;这不能不使人遗憾。这遗憾常常是历史进步后寂寞的影子。 

 

永恒的敌人 
冯骥才


  我面对着雄伟浩翰、不可思议的金字塔,心里的问号不是这二百三十万块巨石怎样堆砌上去的,也没有想到天外来客,而是奇怪这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竟是一座坟墓。
  当代人的生命观变得似乎豁达了。他们在遗嘱中表明,死后要将骨灰扬弃到山川湖海,或者做一次植树葬,将属于自己最后的生命物质,变为一丛鲜亮的绿色奉献给永别的世界。当天文学家的望远镜把一个个被神话包裹的星球看得清清楚楚,古远天国的梦便让位于世人的现实享受。人们愈来愈把生命看作一个短暂的兴灭过程。于是,物质的享乐主义便成了一种新宗教。
  但是,不论你是怎样一个坚定的享乐主义者,抑或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你还是被他们建造的这座人类史上最大的坟墓所震撼——不仅由于那种精神的庄严,那种信仰的单纯,更重要的是那种神话一般死的概念和对死的无比神圣的态度与方式。
  古埃及把死当做由此生度到来世的桥梁,或是一条神秘的通道。他们相信只要保存遗体的完好,死者便依然如同在世那样生活,甚至再生。按照古埃及人的说法,世间的住宅不过是旅店,坟墓才是长久的居室。金字塔的庞大与坚固正是为了把这种奇想变成惊人的现实。
  永生,就是生命之永恒。这是整个人类与生俱来最本能、也最壮丽的向往。
  远古人的陵墓都是用石头造的。石头坚固,能够耐久,也象征永存。然而四千五百年过去了,阿布辛比勒宏伟的神像已被风沙倾覆,尼罗河两岸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金字塔,都被窃贼掏空。数不尽的木乃伊成为古董贩子们手里发财的王牌。不用说木乃伊终会腐烂,古埃及人决不会想到,到头来那些建造坟墓的石头也会朽烂。金字塔上的石头一块块往下滚落,斯芬克斯被风化得面目全非。这叫我想起中国人的一句成语:海枯石烂。站在今天回过头去,古埃及人那永生的信念,早已成为人类童年的一厢情愿的痴想。
  永恒的敌人是什么?它并不是摧残、破坏、寇乱、窃盗、消磨、腐烂、散失和死亡。永恒的敌人是时间。时间不会无止无休地载运任何事物。时间的来去全是空的。在它的车厢里,上上下下都是一时的光彩和瞬息的强大。时间不会把任何事物变得永恒不灭,只能把一切都变得愈来愈短暂有限和微不足道。
  当我再次面对着吉萨大金字塔,我更强烈地被它所震撼。我明白了,这埋葬法老的人类最伟大的建筑,并非死亡象征,乃是生之崇拜,生之渴望,生之欲求。
  金字塔是全人类的最神圣的生命图腾
  想到这里,我们真是充满了激情。也许现代人过于自信现阶段的科学对生命那种单一的物质化的解释,才导致人们沉溺于浮光掠影般的现实享乐。有时,我们往往不如远古的人,虽然愚顽,却凭直觉,直率又固执地表现生命最本能的欲望。一切生命的本质,都是顽强追求存在,以及永存。只有穿过死亡,才能永生。那么人类所需要的,不仅是能力和智慧,更是燃烧着的精神与无比瑰丽的想象!古埃及人虽然没有跨过死亡,没有使木乃伊再生,但他们的精神已然超越了过去。
  永恒没有终极,只有它灿烂和轰鸣着的过程。
  正是由于人类一直与自己的局限斗争,它才充满活力和不断进步。
                 (节缩自《散文(海外版)》1997年第2期)

  [注]①图腾:(totem)源于印第安语,意为“他的亲族”。此处理解为“崇拜对象”即可。

 

颜回井亭新记 
吴继路
  从曲阜向北走不过,就到了规模不小的颜庙。那里供奉着被称为“复圣”的孔子的学生颜回。庙里有块石碑,上书“陋巷故址”;有眼古井,称“陋巷井”。望着井下幽幽绰绰的黯黯水影,心里不由响起那句千载盘旋的苍老的喟叹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那么,颜回 “一瓢饮”,饮的便该是这井里的水了。井因人而著名而成为圣物;为了保卫圣物,明代嘉靖年间建起了一座亭子。平地垒起的石基,六根木柱撑起一个形制朴素的六角檐顶。亭中井旁立一石碑,正面书“陋巷井”三字,背面镌着有关建亭的文字。
  我在亭里默坐许久,觉得它很有些意味。
  想起孩子时候,听爷爷讲过孔夫子和他弟子的故事,童真无邪,当时最感兴趣的是公冶长,传说他能听懂鸟儿说话;最动心同情的算闵子骞,他体贴孝敬父母;对颜回呢,只知道他家里穷,却好学不倦,此外并没有留下多少深的印象。后来书读得多了些,知道孔子最器重的弟子是颜回。颜回总有一种什么东西,长久起一种激励人、鼓舞人的作用,恐怕不单单由于他家贫仍然不倦追求学问。
  后来看到台湾柏扬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作者在批评孔子和儒家思想的弊端,即“不思改造社会,轻视竞争”,提倡“安贫乐道”时,讥弹说:“只把穷得叮叮当当的颜回先生,当作活宝,努力赞扬他的安贫气质。”柏扬似乎也把颜回的作为当作中国人的 “丑陋”之一例加以指责,我看了不大舒服,这种指责有失公允。
  其实孔子从来没有一味地劝人安贫,号召大家一起过苦日子。孔子很欣赏的另一大弟子端木赐,就下海经商,成了春秋时期很有名的大款。孔子和他的不少弟子器重颜回,主要因为他特异的意志和操守。为了钻研治国安邦的学问,或者说潜心于学术吧,颜回虚怀若谷,全力投入,坚忍不拔,丝毫不被富贵权位享受等所诱惑,这是多少值得赞佩的精神境界!历史上以如此专攻不旁骛的心态钻研科学技术的人被认为精英,以同样的心态钻研人文学问,为“天下归仁”的理想而献身,不同样应当被视为人类的民族的精英吗?纵观20世纪痛揭中国人的丑陋,即国民劣根性,有谁可同鲁迅先生相比并?而鲁迅先生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历史掩不住他们的光辉,先生盛誉他们堪称“中国的脊梁”。颜回不正属于这一“脊梁”的行列吗?他是美好的中国人。
  陋巷、陋巷井、陋巷井亭,这里标识的“陋”,只在于指不尽如人意的物质条件。不厌其陋,不惧其陋,而为了改变这陋,以坚忍精神去进取的人,永远有资格成为人群的楷模。
  后来我又有机会拜谒颜庙,特意为井亭拍了照片,很出乎意料,这一次我知道一件事。
  有位自称是颜回第七十五代孙,在该市的“颜氏联谊会”担任着职务的老者,对归国“寻根”的一位颜姓先生说,他们颜姓要高于孔姓五百多年。孔子的母亲叫颜征在,那么细论起来,孔圣人还是颜家的外甥哩。他还矜夸:颜姓人自六十一代开始经皇上诏准,行辈排名依次用30个字,轮转至今。这位老者又说,颜回帮助过孔子治《春秋》,编《周易》,连儒学界的人也承认颜回学问高过孔子。
  我不禁想,“不幸短命死矣”的颜回,果若有灵,听到20世纪他的第七十五代孙有人在孔圣诞生地大发如此高论,他会怎样想呢?恐怕跑到陋巷井跳下去,再死一回。
  我照了几张颜回井亭照片,我愿铭记这座简朴的亭,只是为了牢牢记住一句话:巷陋,井陋、亭陋,全没有关系,不须在乎;只是心灵——人的灵魂,绝然不能安于其陋!
                      (吴继路《颜回井亭新记》,有改动) 

 

黄河臆象 
杨闻宇
  摊平我国地图,从东北向西南、自东南往西北,平直绷起两根细线,线的交点恰巧是兰州的所在地。黄河九曲,逶迤数千里,它只正二八经地穿过了一座城市:兰州。
  在晴朗的日子里,百里长街,市声如沸,流经闹市的黄河则是悄无声息的。不甚透明的水纹盘旋交织,沉默平稳的波痕在朝晖夕照里犹如铜汁浇铸的块状肌腱,透出凝重的粗犷的血色,流动成浩浩的、浑厚的一派,仿佛千万条汉子衔枚疾进,无声地运行。人们看不出别的迹象,只看见瓷实的、富于弹性的肌腱在起伏、在抖动,强悍雄劲却不暴戾,元气勃勃而不响动。——一切怀有巨大追求的生命,常常是无声的。
  “不到黄河心不死”,“跳到黄河洗不清”,小时节,我听到父辈动不动念叨黄河,心里也觉着黄河了不得。读书时,耳畔啥话都有,有人说黄河是一支剽野的黄肤色的歌,有人说它是长长的一线泪滴、深深的一声喟叹,也有人说它是月亮下神话里的一条龙……我想往黄河,以为今生今世能见它一眼,就知足了。没料想成人之后,我这生命的火星儿溅离父母之邦,西掷千里,住进兰州,居然与北国大地上最古老、最有声望的大河相依为邻了。夕照下,风地里,雨天,雪天,我独自在河滩里逍遥漫步,纵览这亘古不息的、不舍昼夜的活的巨物,聆听这似乎无言、却分明有意的弦外之音,久而久之,我的情绪便有了些神秘的变动。
  ——黄河,是大海以它倔犟的手指深深地抠进陆地里的一个“大问号”。这问号在兰州形成稽考历史的第一个锐利弯钩,钩起一连串的积淀物:踏波跳浪的羊皮筏子,策驼西上的汉使张骞,120丈铁缆的镇远桥铁柱,湖湘子弟栽植于3000里征途中的左公柳,兰州战役时在炮火中旋动不已的大型水车……这些记载过我们民族的年代的实物,有的化作了濒水而立的花冈岩石雕,有的尚绵延着一线活气,对“问号”努力进行解释。
  ——黄河,又是天际一霎闪电掣开的鞭影,鞭杆攥在汪洋的掌心里(渤海是汪洋紧握的拳头),鞭梢抽打在一个微微耸起的背脊上。在兰州,黄河并不是箭杆式地插城而过,每于人迹稀寥处折个大弯,长的波痕便斜倾如熊腰,低吼喑呜,拍石崩岸,狂不可羁,这一种地上没有路便要踢开一条路、前方没有海自己便要掬成一个海的霸王气概,着实惊人!黄河在兰州,并不晓得前程上还有横流四衍的壶口、有“平地一声雷”的龙门、有大禹神斧劈裂的三门峡。浪未至而气先凝,这一条由海魂挥动着闪电似的长鞭,它那征服一切的气度是先天具备的。
  “黄河远上白云间”,那仅仅是它远上昆仑时偶尔一现的背影。兰州乃挟水之山城,夜来两厢灯火,珠玑罗列,金冠嵯峨,洋洋洒洒映进黄河,致使这里的流水成为千里躯体上光明璀璨、瑰丽无比的一个段落。“昆仑者,天象之大也”,昆仑怎么也容纳不了的黄河,正从我身边经过…… 

 

斑羚飞渡 
沈石溪


  我们狩猎队分成好几个小组,在猎狗的帮助下,把七八十只斑羚逼到洛山的伤心崖上。
  伤心崖是洛山上的一座山峰,像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剖开,从山底下的流沙河抬头往上看,宛如一线天,其实隔河对峙的两座山峰相距约6米左右,两座山都是笔直的绝壁。斑羚虽有肌腱发达的4条长腿,极善跳跃,是食草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但就像人跳远有极限一样,在同一水平线上,健壮的公斑羚最多只能跳出5米远的成绩,母斑羚、小斑羚和老斑羚只能跳4米左右,而能一跳跳6米宽的山涧的超级斑羚还没有生出来呢。
  开始,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一片惊慌,胡乱蹿跳。有一只老斑羚不知是老眼昏花没测准距离,还是故意要逞强,竟退后十几步一阵快速助跑分离起跳,想跳过6米宽的山涧,结果在离对面山峰还有1米多的空中哀咩一声,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好一会儿,悬崖下才传来扑通的落水声。
  过了一会儿,斑羚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的眼光集中在一只身材的特别高大、毛色深棕油光水滑的公斑羚身上,似乎在等候这只公斑羚拿出使整个种群能免灭绝的好办法来。毫无疑问,这只公斑羚是这群斑羚的头羊,它头上的角像两把镰刀,姑妄称它为镰刀头羊。镰刀头羊神态庄重地沿着悬崖巡视了一圈,抬头仰望雨后湛蓝的苍穹,悲哀的咩了数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斑羚群又骚动起来。这时,被雨洗得一尘不染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另一头飞越山涧,连着对面那座山峰,就像突然间架起了一座美丽的天桥.斑羚们凝望着彩虹,有一头灰黑色的母斑羚举步向彩虹走去,神情缥缈,似乎已进入了某种幻觉状态.也许,它们确实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而误以为那道虚幻的彩虹是一座实实在在的桥,可以通向生的彼岸。
  灰黑色母斑羚的身体已经笼罩在彩虹炫目的斑斓光谱里,眼看就要一脚踩进深渊去,突然,镰刀头羊“咩——咩”发出吼叫,这叫声与我平常听到的羊叫迥然不同,没有柔和的颤音,没有甜腻的媚态,也没有绝望的叹息,音调虽然也保持了羊一贯的平和,但沉郁有力,透露出某种坚定不移的决心。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灰黑色母斑羚如梦初醒,从悬崖边缘退了回来。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整个斑羚羊迅速分成两拨,老年斑羚为一拨,年轻斑羚为一拨。在老年斑羚队伍里,有公斑羚,也有母斑羚;在年轻斑羚队伍里,年龄参差不齐,有身强力壮的中年斑羚,有刚刚踏进成年行列的大斑羚,也有稚气未脱的小斑羚。两拨分开后,老年斑羚的数量比年轻斑羚那拨少十来只。镰刀头羊本来站在年轻斑羚那拨里,眼光在两拨斑羚间转了几个来回,悲怆地轻咩了一声,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老年斑羚那一拨去了。有几只中年公斑羚跟随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归进老年斑羚的队伍。这么一倒腾,两拨斑羚的数量大致均衡了。
  就在这时,我看见,从那拨老斑羚里走出一只公斑羚来。公斑羚朝那拨年轻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扬蹄快速助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都一勾,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半大斑羚角度稍微偏高些,老斑羚角度稍微偏低些,等于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了一惊,怎么自杀也要老少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去死吗?这只半大斑羚和这只老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崖上去!突然,一个我做梦都无法想象的镜头出现了,老斑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老斑羚的跳跃能力显然要比半大斑羚略胜一筹,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半大斑羚的4只蹄子在老斑羚宽阔结实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就像踏在一块跳板上,它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的再度升高;而老斑羚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半大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像只突然断翅的鸟笔直的坠落下去。这半大斑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地面跳跃的一半,但足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路程了。瞬间,只见半大斑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试跳成功,紧接着,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摔的粉身碎骨。
  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注定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有个别比较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死亡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
  伤心崖上最后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这群斑羚不是偶数,恰恰是奇数,镰刀头羊孤零零地站在山峰上,既没有年轻的斑羚需要它做空中垫脚石飞到对岸去,也没有谁来飞渡它。但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消失在一片灿烂中。
  我没有想到,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我更没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的走向死亡,它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从而铸就生命的辉煌。
                        (选自《红岩》1995年第1期)

 

家园如梦 
山 珍
  夜很深,也奶很静。浅浅的月光流进了我的村子,挤进了那扇用牛皮纸蒙住的三字窗。风轻轻地梳理着窗外还略单薄的树枝,嗓音很低,却让我听得清楚那来自远方的呼唤。
  庭院里那口古井,清楚地倒映着我曾经在井旁的柳树上猴跃的童年。辘轳上那长满黑斑的麻绠,依然牢牢地吊着我的心事,绷得像调紧的弦。
  “月光光,亮堂堂,背书包,进学堂……”井边学会的童谣鲜活如初,只是教我童谣的母亲,却已独卧寒山。母亲的声音已成记忆,然而母亲的血必将灌溉我的一生。
  流浪的脚步离开家园,只把乡愁饲养在井中,任何一丝不经意的涟漪,都有可能荡得我遍体伤痕。
  屋后的荒坡上,零零散散地落户了一些三月莓树,它们在贫瘠中送走一个个春夏秋冬,又迎来一个个春夏秋冬。
  母亲为我摘莓子时被刺破的手指,滴着血,凝成一团不褪的火红,永远燃烧在我记忆的深处。那些吃三月莓当饭的甜甜的日子,是母亲用手一分一分的扳来的。今年的三月,我想母亲还会在另外的世界里为我摘三月莓。只是母亲已移居黄泉,即使我将膝盖埋进坟土,也无法缩短母子间的距离。
  等到三月莓红透的时候,我该回趟老家,去荒坡上采摘一包三月莓,捧撒在母亲的坟头。母亲曾经为我寻找三月莓的目光,擦亮一串串累累的爱。
  屋右的古枫树——鸟的天堂。孩提时,父亲总是架着长长的梯子,猫着腰一回又一回地爬上树去为我掏鸟蛋,样子很吃力,可父亲的脸上却从不滚落丝毫吃力的神情。
  如今,鸟渐渐地少了,只剩下乱七八糟的鸟巣搁在树桠间,可年迈的父亲却像的我一样,在鸟归季节里一遍遍地数着鸟巣。又是鸟儿孵殖的季节,隐约中,我感觉父亲佝偻着身子站在古枫前学舌一般地重复着“一、二、三、四……”,那深深陷进了眼窝的眸子,专一地注视着通往山外的羊肠路。
  屋左蜿蜓蛇行的山路依旧在为我走出大山的举动作注脚,那里不知打上了我多少若隐若现的脚印。从山村走进城市,实际上是走进一种诱惑,甚至是走进一种折磨。
  山路的源头是生活,山路的尽处还是生活。生活就是生生死死,造化平衡世界,谁能适应这个世界,谁就是赢家。做个赢家吧,赢家有能力随遇而安。无论生活把自己推到哪个位置,都要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轻松靠自己给予,快乐只属于创造快乐的人。
  怀念家园,更怀念家园里的某些人。我茹苦一生而今永隔幽冥的母亲,愿您有您的天堂!我艰难活命又思儿念女的父亲,愿您有您的寄托!
  家园如一件厚厚的袄,等待着每一个伶仃的流浪者去穿;家园如一双不破的鞋,永远套在流浪者缺暖的脚上;家园如一柄崭新的伞,一直搭在流浪者风雨兼程的肩膀上;家园如一块啃不完的饼,让流浪者一次又一次地去补充能量;家园如一根拉不断的线,末端总系着一个流浪者的大风筝。  黄河源的狼 
刘元举
  完全说成是寻求刺激,似乎并不过分。那时候我竟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魔鬼般驱使着一直朝黄河源走去。
  三月的荒原不见一丝绿茵。枯黄的草坨带着远古的寂寞通向无尽的苍茫。如果不是理智提醒我脚下已是海拔五千公尺的高原了,我会把它当成世界上最平庸的地处。是不是达到同样的高度便达到了同样的平庸?这里简直就没有什么崇高可言。遥远的山脉呈一幅慵懒的睡姿,草坨凋零得仅剩了筋脉,活像一片倒置的鸡爪。我只在梦中体验过广阔的放浪,可是,我把几十年的梦境缀联在一起也铺不满这片高原的空廓。
  在这空旷的地处不仅视线无法集中,就是思路也集中不起来。空间太大就没有了集中,而失去了集中,就失去了权威。高原上没有权威却充满新奇,哪怕最平庸的生命只要被这片高原托起,就会立刻改变意义。我仰起头去瞅蓝天,一只黑鹰出现了,它不动羽翅,高傲地放大着存在的空间,以足够的耐性重复着单调的滑行。它有着孤独的意识,无法与这片高原交流情感。那一瞬间我懂得了孤独不应该只属于人类。那时候,我希望这片海拔5000多米的高原不仅托起我的双脚,也能够托起我的精神我的思想。
  草色黄得更浓了,浓得像一泓熔化的黄金,漾漾荡荡地朝我铺涌开来。
  猛地,我发现了一只巨大的荒原狼距我仅有20米了。小时候就听说过遇见狼和遇见狗是不一样的。遇见狗固然也会惊慌,但脑袋不会涨大,头皮也不会发麻,而逼近的最真切的感觉告诉我,这是一只真正的狼——荒原狼。它的毛和这片荒原有着同样的黄色,它简直就是这片荒原的杰作。它慢腾腾地走着,不急不躁,它好像并没有发现我,它的硕大的头颅稳实中透出深沉的威慑力。
  我恐惧至极,竟一动不敢动了。没有把刀拔出来的勇气,只能幻想挤出一条地缝躲进去。
  狼拖着一条粗大的尾巴接近了我。我似乎可以感觉到它的逼人的喘息。我的眼睛为它都快掉出来了,可它却不肯瞧我一眼。
  离得越近看得越真切,这是一只肥狼,它沉着而坚毅,每一步都迈得那么自信。眼见大难临头了,跑是肯定跑不了的,可也不能束手待毙呀!对自己的心跳从来没有听得这么轰轰作响。
  至今我也想不明白,狼为什么始终也没有抬眼瞧瞧我,更没有为我停下来的意思。它好像对我有着一种深刻的不屑。这是一只怎样的荒原狼呢?许多年过去了,在它的记忆中肯定不会对我留下一丝的印象,可是在我的心中,它却留下了一个永恒的印记,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提起来,我都愿捧出一堆溢美之词给它,因为它改变了我从书本上获得的狼的概念。它实在是一只特殊的狼。它懂得高贵,懂得教养,它将原本不属于它的一种美好气质呈现给了我,使我显得那般卑琐。我毫不夸张地说,狼的全部优点在那一瞬间大放光芒,而我作为人的全部弱点也在那一瞬间暴露无遗。这是一种真正的对比,它就发生在1998年春天的黄河源头。“1998 年”需要加着重号。因为那时候肯定没有人会歌颂狼和怀念狼,而只有我在惊恐的呆滞中缓过神来后,才猛然意识到了我的损失:没有把这只狼拍下来。当时照相机就在胸口挂着却不敢去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