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公安局:查破车案彰亮点 人民公安显警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7:27:57
岑巩县公安局:查破车案彰亮点 人民公安显警威 作者:伍绍书 唐光新  来源:黔东南人民网-本站原创  时间:2009-11-24   联系我们

 

查破车案彰亮点  人民公安显警威

——岑巩县公安局侦破机动车被盗案纪实

    今年以来,贵州省岑巩县公安局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中,刑警、治安、巡警、交警多警种联动,共破获机动车被盗案17起,为失主追缴机动车17台(大型货车1台,小轿车2台,面包车2台,摩托车12台),价值508000余元,为群众挽回了损失,打击了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机动车被盗案的侦破,彰显了岑巩公安的警威。

    不辞艰辛破车案  为民千里急追脏

    2009年10月30日清晨,岑巩县新兴开发区杨树勤到刑侦大队报案称:刚买不到两个月价值16万余元的大货车,停放在新兴大道高中毅骨科医院旁被盗了。接报后,刑侦大队长杨顺金立即向局分管领导周杰和局长张敏汇报。局领导当即决定组织警力立即侦破。刑侦侦查员们采取由案发现场中心向四周搜索的方法,逐步扩大范围,在查看各公路出入口监控录像资料后,当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驾驶被盗车逃入湖南省怀化地区。为迅速查明被盗车辆去向,侦查员们又连夜查看该地区300余个公路监控录像资料,发现被盗车辆已进入湖南邵东。又经连续追踪,缜密侦查,11月7日,发现被盗车辆在广东省江门市一带出现。机不可失,局领导当即决定,派刑侦侦查员携失主连夜驱车兼程1300余公里赶到广东江门,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配合下,于11月8日14时许在江门至一施工现场的途中发现正在行驶的被盗车辆,侦查员们即跟踪至一修车场(准备将车辆改装),将被盗车辆截获,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男,34岁,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骥村镇胡家村6组人)。

    目前,被盗大货车已发还失主,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盗车同伙正在追捕中。

    失主杨树勤为感谢公安机关为其追回被盗大货车,于2009年11月12日上午,请来腰鼓队敲锣打鼓,举着“为民千里追脏,无愧人民警察”的横幅和一面锦旗及一块感谢信匾牌,在县城新兴街道上步行近2公里,来到公安局,致以感谢。

    多警种联手联动  内审外查建奇功

    2009年11月4日7时40分,岑巩移动公司职工王崇愿向县公安局110报称:昨晚他将公司租用的一辆“五菱”之光红色包面车停放在岑巩新兴富新路宿舍楼外一弯道处,今早起来,发现车被盗。接警后,刑侦侦查员们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发现,被盗车辆离开了岑巩新兴地区,后经侦查,被盗车辆当日上午在玉屏县田坪镇田坪村和彰村等地出现过。侦查员们与本县水尾镇派出所和玉屏县田坪镇派出所取得联系,严密布控,当日10时许,正在驾驶被盗车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8岁,岑巩县水尾镇长坪村人)在玉屏县田坪镇甘溪路段被我公安民警人、车俱获。

    目前,被盗车辆已发还失主,在逃人员正在追捕中。

    2009年10月16日,岑巩县羊桥乡派出所民警在检查工作时,发现该乡羊桥村朱家坪组姚某家屋内停放一辆崭新的“红旗”牌轿车(价值150000元)。经对姚某进行盘问得知,该车是其妹夫(浙江人)今年年初停放在其家中。经网上查询,核实该车系浙江省台州市李某于2008年10月23日被盗车辆。目前,该车已发还失主,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此之前,由刑警、巡警、交警和治安警(派出所)凌晨3时至4时联手,在思(南)羊(坪)线龙田至新兴路段,采取前堵后追,将驾车逃往新兴的犯罪嫌疑人潘某(男,26岁,三穗县八弓镇关敏村人)、杨某(男,21岁,三穗县长吉乡机寨村人)抓获,并缴获龙田镇代店村施中平被盗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另一名盗车同伙正在追捕中。面包车已发还失主。

    前不久,由岑巩公安正在侦破的杨霞“哈飞路宝”小轿车(价值50000元)被盗案,在眉潭警方的协助下告破,追回了被盗的车辆。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打防并举支高招  查疑识嫌贼难逃

    在打击“两抢一盗”行动中,岑巩公安各警种联动,破获摩托车被盗案12起,追缴被盗摩托车12台,已全部发还失主。

    2009年6月11日凌晨2时许,岑巩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接村民王某报称:停放在天星小学对面价值5580元的摩托车被盗。接警后,派出所长带领民警赶赴现场查看,并组织民警和治保人员上路巡查和堵截。2时10分许,堵截组在河(坝)后(坝)线蔡家湾路段将驾驶被盗摩托车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郑某(男,18岁,岑巩县水尾镇新场村人)、胡某(男,19岁,岑巩县水尾镇大树林村人)当场人、车抓获。2时30分许,又将躲藏在公路涵洞内的盗车同伙陈某(男,20岁,岑巩县水尾镇大树林村人)、黄某(男,15岁,岑巩县水尾镇新场村人)抓获。当即对郑、胡、陈刑事拘留,对未满16岁的黄某作行政处罚。被盗摩托车发还失主。

    2009年6月15日,岑巩县公安局龙田镇派出所接镇远县公安局都坪镇派出所协查摩托车被盗案。接报后,龙田派出所迅速在辖区内开展排查得知,几天前,总院村贺某100元买了一台摩托车的线索。派出所民警即前往贺某家对其询问,贺某(男,15岁,岑巩县龙田镇总院村人,系龙田中学在校生)供认了6月15日上午伙同洪某(男,16岁,镇远县都坪镇地花村人)在都坪镇地花村盗窃洪某价值5180元的“钱江”牌摩托车骑回总院家中的事实。此案已移交镇远县都坪镇派出所处理。

    2009年7月13日凌晨4时40分,岑巩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城区巡逻时,在新兴大道中段发现一男子推着一辆摩托车往新兴大道下段方向行走,形迹可疑,巡逻民警即上前对这一男子进行盘问盘查,为查清真实身份,将这一男子和摩托车带至巡警大队进行询问核实,在询问时发现其身上带有多把摩托车钥匙,并不能说明钥匙的来由,在事实面前,这名男子交待了在龙田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经核实,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0岁,石阡县大沙坝乡坡脚村人)于7月13日凌晨在龙田镇医院盗走张某停放在院坝内的摩托车逃至新兴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张某当即被刑事拘留,追缴的摩托车已发还失主。失主张某为感谢巡警大队,向该大队赠送了“昼夜巡防,勇擒盗贼”锦旗。

    岑巩县公安局在打击“两抢一盗”行动中,急群众所急,急失主所需,下大力侦破了一批机动车被盗案件,打击了违法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同时也彰显了公安机关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