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访山西三盲院长姚晓红案:姚案土壤依然存在(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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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访山西三盲院长姚晓红案:姚案土壤依然存在
瞭望东方周刊
即使到今天,会不会出姚晓红这样的事情,还要看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
赵宏霞一声不吭地坐在角落里,她已经习惯了沉默。
她是姚晓红的妻子。六年前,她的丈夫姚晓红被称为“三盲”院长,“三盲”即文盲、法盲、流氓的统称,头顶这一极具概括力的称谓,姚晓红恶名远扬。在中央高层的直接干预下,姚被判处无期徒刑。
姚晓红案也成为当年最轰动的全国性新闻之一,直至今日,依然被法律界人士提起。
作为曾经的“三盲院长”的妻子,赵宏霞在其丈夫入狱后,也尝遍了人世间的冷暖。
绛县县委一位干部说:“姚晓红出事前很多人巴结他,出事以后,又反过来歧视欺辱他的爱人和孩子。”
这位干部给记者讲了一件事:有一次赵宏霞带着女儿探监回来,在长途汽车上遇到了以前的熟人。这个人的丈夫是姚的同事。由于受不了那个人的奚落,赵宏霞和她吵了一路。
那个人叫来了自己的丈夫和法院的法警,在汽车站对赵宏霞母女拳打脚踢。姚晓红入狱之前经常对别人拳打脚踢,而他的法官同事在他没有能力打别人的时候却对他的妻子动手,这可能是姚做梦也不会想到的。
如今,姚晓红还在山西祁县服刑。赵宏霞自己供养着两个女儿读书,其中一个已经考上大学。她说,这些年是靠着亲戚的接济才过来的。而六年后重新审视姚晓红案,除了那些当事人的命运被极大改变外,还有一些没有改变的东西。
“没有受惠者,只有受害者”
姚晓红的外甥李向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姚晓红已经在2003年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由于他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没有得到良好的医治,一条腿已经失去知觉。
赵宏霞每月14日去看姚晓红,她说:“每次都是别的犯人背他出来。”
而在绛县县城,人们议论最多的是近些年来姚晓红整个家族的败落。2003年,姚晓红的胞兄因为突发心脏病死在安峪派出所所长的任上,终年47岁。之前,姚的大外甥因病去世。姚晓红在绛县县委工作的连襟也在前些日子因车祸离开人世。
“真是祸不单行,这些年倒霉事一件接着一件。” 李向民说。
“每到一处,人家就像躲瘟神一样躲避我。谁都不敢为姚晓红说句话。”她说。
她始终认为,媒体很大程度上干预了司法的公正性。无期徒刑的判决也明显过重。
但“三盲院长”害过的人更凄惨。
“张上村事件”是姚晓红非法拘禁案件中最严重的一件。1995年6月,该村青年农民孙银狮因欠贷850元,被绛县法院执行清欠的法警殴打,三个月后,孙银狮死亡。
1996年清明节前,孙家把尸体拉到法院讨说法,姚晓红指使法警一面将尸体强行拉往火葬场,一面关闭法院大门,将来不及逃跑的孙家八口人堵在院子里吊起来毒打。
死者孙银狮的哥哥孙科选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我们被押到后院,被他们用手铐吊在单杠和双杠上。姚晓红对法警说,这帮人都是坏人,不服就给我狠狠地打,打完连死的带活的统统拉到火葬场!”
孙科选被打昏;妇女李秀梅被打得尿了一裤子;老人郭惠民屙了一裤裆。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残酷折磨,最后以孙家屈服而告终。姚晓红命令他们跪着写下“感谢信”:“感谢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对我们的严格教育。”
如今被姚晓红迫害的孙银狮一家已家破人亡。孙科选说,自从弟弟死后,弟媳妇王兰香就得了精神病。后来带着一对儿女远嫁到临县,前年因交通事故死亡。儿子在上学期间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剩下19岁的女儿和继父一起过。
山西大学一位法学教授说:“姚晓红践踏法律、侵犯人权,没有得到好下场,无辜的百姓也可怜到了极点。包括加害者在内,没有受惠者,只有受害者!”
“姚晓红难题”求解
在当时全国性的姚晓红案讨论中,所有人都关注的问题是,为什么姚晓红这样的人可以混入法官队伍,可以代表国家执行法律?法官的素质该由谁来保障?一系列疑问被称为“姚晓红难题”。
姚晓红本来是一个农民,1981年进入县供销社当工人,1983年被调到县法院当司机。1986年以工代干当上了法院办公室副主任。1989年升为主任。此后,姚晓红通过造假、托人代考等方法获得了大专文凭,1995年被提升为副院长。
而事实上,他小学也没有毕业。从1995年后,他开始代表国家维持当地的司法公正。
在姚晓红之后,这里法官的素质依然令人忧虑。
中国在1995年才开始实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在此之前,法院院长可以随意任命助理审判员,人大任命的审判员、法院院长也不需要任何考试,这一机制使姚晓红可以成为法院副院长。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实施以后,任命法官必须经过考试。从1995年到2000年之间,这一考试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执行。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设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明确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今后相当长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主线。
从这一年开始,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需要任命的法官和检察官必须通过这一考试,绛县司法局局长刘玉栋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绛县实行司法资格考试三年来,全县没有一个人能够通过。
绛县法院副院长贾亦虎说:“这些制度将那些素质低下的人挡在了法院的门外。如果是在现在,姚晓红进不来法院,即使进得来法院,也绝对当不上法官。”
但是,绛县法院副院长李文俊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自从1999年姚晓红案件以来,绛县法院还没有进过一个人,也没有任命过法官。
据了解,如今绛县法院总人数93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60人,在这60人中,六人是从山西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其他人的本科学历是从电大、自考和函授渠道获得的。
没有经费法院还要办下去
贾亦虎说:“基层法院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官职业化的距离还很远。但是,由于现在法院严重超编,新毕业的法律本科生又进不来。这就形成了一个结。”
而绛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郝卫忠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整个检察院只有一个人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历,其余的人都是在工作中得到的学历。“现在的情况是能进来的干不了活,能干活的进不来。”
李文俊说:“中国每年出台几十部法律。具有新知识的应届法律毕业生无法进来,现有在职法官的知识极其陈旧。”
他认为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前不久出现在内蒙古等地的笑话是,基层法官将早已经废除的法律文件作为法律依据出现在判决书中,很能说明问题。
李文俊急切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法官的培训。作为法院副院长的李文俊只在2003年接受过一次培训,副院长如此,“普通的法官就更难轮到了”。
2005年9月3日,《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来到绛县法院,法院没有审判庭,每次开庭都挤在会议室。记者来的时候,位于二楼的会议室内挤满了人。
李文俊称,地方财政给法院的办公经费是每人每月20元,其他开支只能靠诉讼费来维持,“连加油钱都不够”。
在绛县法院执行案件的时候,每次都让当事人出加油钱,这使公众很难理解。曾经一直向上告姚晓红、最先称姚为“三盲院长”的绛县农业局原纪检书记樊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多少年了,他们一直这样明目张胆地做。”
绛县法院党组书记杨留锁痛心地说:“我在没有调到法院的时候也不理解,但现在确实知道法院的难处了。我们没有经费,但法院还要办下去呀。”
杨留锁曾经参与一个案件的执行,执行标的只有几千块钱。他和执行局长一起去,跑了三趟没有办成事情,却让当事人白白加了150块钱的油。
不让对方出,就得自己垫。一个月几百块钱工资,还要养家糊口,自己不可能掏钱工作。姚晓红案到现在还让法院的人恐惧,“有些事情,我们要是有一点办法,是不会这样做的。”
姚案的土壤依然存在
山西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说,“姚的主要犯罪事实都出现在1986年到1998年期间。这段时间正是法制建设刚刚开始的时候,各项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当地政法系统一位老人回忆说:“那些年基层政法队伍与群众关系比较紧张,被群众骂作‘258’,就是恶人的意思。”
他说:“那时候基层政法队伍根本没有人权意识,拿手铐铐人的事情常有发生。”
姚晓红案发不到两年,在陕西渭南富平县法院出现了“舞女法官”的报道。
1996年8月,山西渭南富平县“坐台小姐”王爱茹以虚假的档案材料,通过不正当途径调入富平县法院担任书记员,后又当上法官。2001年被媒体披露,举国震惊。
当时有人以“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来讥讽基层法官的素质问题。
郝卫忠说:“其实在当时的全国基层政法系统中,素质低下的何止这两个啊。主要是不完备的制度造成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化的进步,各项监督制度都比前些年完善了。“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的土壤早已不存在了。
当时媒体在采访绛县法院院长吴金喜的时候,吴曾说:“县委、人大,谁不知道姚晓红的情况?我一个院长算啥?”
魏守峰在姚晓红出事前的1998年就已经调到绛县人大常委会当副主任。他说,原来的时候,人大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监督活动。但这些年他明显感觉监督力度的加强。
现在除了一直以来在人大会议上听取法院报告和法院院长述职外,还大大加强了对法院日常工作的监督。
如果姚晓红出现在今天会是什么样的局面?魏守峰说:“现在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出现姚晓红这样的案件。但绝对不会发展到那么严重才处理。”
但他同时认为,即使到今天,法律到底能起多大作用,会不会再出姚晓红这样的事情,还要看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
“在没有建立完全意义上的法制国家之前,人的因素不可忽视,姚晓红的事情给绛县领导时刻敲着警钟,令我们时刻想着公检法的问题。”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郭高中/山西绛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