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的微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2:35:08
  
残酷的微笑

    

    看着遗体捐献荣誉证书,宫萍莉笑了。


    父亲告诉女儿:“你的愿望已办好。”

今早我读《青岛早报》,一版和9版一条《14岁病危女孩含笑捐遗体》标题和照片闯入我的眼帘。报道内容为患白血病后期在即墨新安中医院接受治疗的14岁威海女孩宫萍莉提出捐献全部器官的要求。昨天,宫萍莉看着即墨市红十字会送来的捐献遗体荣誉证书,脸上露出了微笑。她说,自己的病虽然没治了,但她要将有用的器官捐出来,供医学专家研究,看看能不能救别人的命,对攻克白血病研究有没有用处。(见http://zaobao.qingdaonews.com电子版)

这则报道让我很感动也很难过。感动的是宫萍莉小妹妹在病危时刻竟有如此超旧传统旧风俗的巨大勇气;难过的是花季少女仅14年的生命将被癌魔无情摧残而人们却束手无策爱莫能助。更痛苦是,这两张照片的强烈对比反差,让我丝毫没有感觉到小宫妹妹的真心“含笑”。因为两张照片的面部表情早已告诉我,她这种“看着遗体捐献荣誉证书,宫萍莉笑了”,是多么复杂的表情和内心的痛苦!?“在一年多时间里,为了给女儿治疗,全家东凑西借共花去了14多万元”,这种沉重的医疗负担和“双腿疼痛、听力下降等痛苦一直伴随着她”的折磨情形,我想任何人此刻也乐不起来。所以这张所谓“含笑”照片,给我的心情像五味醋般复杂,泪水早已顺着脸颊淌下来……

我认为:这是极为残酷的一张照片!

 我当然理解记者同志报道这则消息的善良意图,自然不会谴责跑即墨口新闻的康晓欢何以要发这样的报道。但这则消息和照片,给人们留下的是残酷印象——起码对我这样。因为这则消息最终记述的不是一个少女对世间和亲人的留恋去催人泪下,而是弦外之音在谈论一个遗体捐献的问题。你不应该忽略小宫妹妹及一家人的痛苦和背后的负作用,用这种极为残酷的“含笑高尚”,来凸显你要表述的遗体捐献之事。这本身就陷入一个吸眼球的功利怪圈。仅此一点,我是有异议的。

我自然赞成遗体捐献这种义举,我也理解小宫妹妹的内心复杂和求生欲望。对她所说“自己的病虽然没治了,但她要将有用的器官捐出来,供医学专家研究,看看能不能救别人的命,对攻克白血病研究有没有用处”,我宁可相信她这是一种无奈的感慨,却不想把这种似曾相识的“高调”强加于她的内心——因为这太残酷!

近几年我写过质疑类似这样对弥留人间前的“高觉悟”病人报道的帖子(随便附后两篇阐述自己的观点)。因为他不光牵扯到一个建立全民医疗制度的民生大问题,而且反馈着那些濒临社会底层贫困人们的可怜悲惨窘境的现实。用痛苦粉饰某些实用,我鄙视这种不人道的做法!

该报道最后画龙点睛道出真意:“记者从即墨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截止到目前,仅即墨市已有40例与红十字会签订遗体捐献协议,目前已经有8例成功实现捐献。”

是的。作为我市的即墨市,一个较为传统的县级市,能有“40例与红十字会签订遗体捐献协议,目前已经有8例成功实现捐献”的成果,应该说是对医学解剖需求的贡献。但我不赞成借助宣传他人痛苦的拔高手段,去构筑所谓高尚之门让他人效仿的趋势——这本身就很残酷很不道德。

 2009923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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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两篇旧帖:

 

 

市民李伦捐出遗体,他患有智障的儿子豪豪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不时地自语着

 

低保户李伦献遗体让我泪潸潸
毛牧青/


  按理说新的一年开门图个吉利,晦气或死亡提不得。好在自己不信这些邪,于是就有了下面这篇帖子:
  今早读青岛早报,三版一则通讯闯入我的眼帘。标题为《低保户捐出遗体答谢社会》。说的是12月28日刚刚去世的李伦的“病重时社会各界伸出援手,他弥留之际叮嘱亲人帮他完成心愿,青大医学院昨接收他的遗体”的事情。据报道,李伦早年因为公司倒闭失业十几年,孩子出生不到两年妻子与其离婚,他一个人带着因产后窒息而智力发育不全的儿子生活,又患上不治之症,全靠政府的低保生活。12月28日,他去世后,家人按照他的遗愿,通过市红十字会将遗体捐献给社会用于医学教研。昨日,李伦遗体为青岛大学医学院所接收。(见http://www.qingdaonews.com/gb/content/2009-01/01/content_7975236.htm
  这则通讯让我流着眼泪读完。顷刻间无言以对。
  坦率讲,通过这篇通讯报道,我再次感受到李伦的生活、病情和儿子所带来的窘境,与他死后肯定要“奉献遗体”有着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2年前李伦查出患有肝病后,就一直在家养病,所有生活全靠政府低保和社区的救助”;用其姐姐的话说,“弟弟生前受到了太多人的帮助,虽然在上海路社区属于租房居住,但社区居委会还是给他办理了低保,并且经常给他送吃的,特别是2007年他做手术的时候,社区的工作人员一直轮流照顾他,社区还帮忙向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申请了医疗救助,全额解决了医疗费用”;社区刘主任也说,“大家知道他有这种回报社会的想法(即捐献遗体——作者注)后,都很支持。如果可能,社区居委会还会准备照顾李伦的儿子豪豪”;况且根据捐献遗体协议和规定,“遗体用于医学教学和研究后,遗发、遗物可无偿安葬”。因此,除了李伦遗留一个傻儿子外已经没有真正直系亲属为他处理善后工作。因此,他“主动捐献遗体”的“遗愿”就是很顺理成章的必然。此时,逝者已矣已无法表达自己内心的真正想法,活着的人自然可以借题发挥强加某些光环;此刻,再谈什么高调都是靠不住的。此时此刻,我也只能以这种“合理”结局,给逝者以同情的眼泪和无言的祈祷了。
  这些年,我看报道关于弱势人群因无奈捐献遗体的消息不在少数。记得2003年,我曾就我市郊区生活陷入困境的夫妻双双捐献遗体的事情,写了一篇帖子发在当年的《青青岛社区》的“青岛论坛”上(全文附后)。事跨6个年头,对他们这些可怜的人儿的这种被宣传为“高尚”和“回报”的无奈结局的“明智选择”,我是始终保持这个一贯的看法。不想罗嗦了,大家可以看我6年前的这个帖子。
  心情不好,也不想多说了。唯一企求是:
  愿新的一年,让我们社会更加关注这些可怜的人!让这种悲惨结局的人群少一些终生遗憾!!
  ——以此不成文的小帖,献给那些因生活窘境无奈捐献遗体的弱势家庭的同胞!
                                                                        2009年元旦早草就


6年前旧帖:感叹农家妇遗体捐献
毛牧青/


  农历八月十六,《青岛晚报》一版和三版的同一消息吸引了我的注意:这则新闻一版的标题是《“我们决定捐出自己”》,三版的标题是《中秋节夫妻双双捐遗体》。报道的是崂山王哥庄王山口村女村民唐桂香得了一种可怕的“供给失调症”,20年深遭病魔折磨卧床不起,近日危在旦夕。更可怕的是由于遗传她的两个孩子也开始发病。为家殚精竭虑的丈夫王奎海在八月十五这天赶到市里的红十字会,签署了夫妻双双“遗体捐赠协议”。同时记者又到其家现场采访。今天晚上的晚报一版头条又以《农家妇实践最后的诺言》和三版的《中秋节决定捐遗体的崂山夫妻昨“践诺” (副题) 妻子去世捐遗体》标题,报道了农妇16日去世,丈夫昨天“践诺”的报道。
  这两则消息我读后热泪盈眶。除了记者带有爱心和同情心的感人叙述外,恐怕更多的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当今一些弱势群体的窘境和无奈。
  如果说夫妻俩“主动”捐献遗体,还不如坦率承认他们这种“壮举”的背后的无奈和辛酸来得实在。道理很简单,遗体捐献之风在西方国家非常普遍,有的国民甚至作为义务感觉理应如此。他们背后往往是以人道主义和“让世界充满爱”的仁慈和爱心为依托坦然对待这种事。但我国就不同了。几千年的旧传统势力和旧风俗习惯,始终把自己故去的亲人遗体以完整形式埋葬(后来移风易俗改火葬,也曾在农村受到极大的阻力)。倘若他人“作践”自己亲人遗体,就会像刨祖坟般引起死者家属的愤怒。正所谓“父母留下之身,不容他人侮辱”,更不用说在众目睽睽下任解剖台旁的人员“千刀万剐”了。北京、上海这些与国际接轨的开明城市,如今捐献遗体相对国外同类城市也是少的可怜。因此,在这种强大传统势力下,给一对农村夫妇冠以“主动捐献遗体”高、大、全说法,是不是有点牵强附会?我感慨和相信这对夫妇的诚心诚意行为,但更宁愿相信他们身不由己的背后“难言之隐”实情——生活的拮据和生存的绝望而不得已而为之无奈之举。
  9月12日晚报一版的“我们决定捐献自己”标题显得铿锵有力,但不实在。三版“中秋节夫妻双双捐遗体”朴实无华,道出实情。我感慨记者的苦心,标题凸显“中秋节”意味深长。突出这个传统节日说明什么?大家知道:中秋节是家人团聚欢乐的节日。然而对王奎海一家仲秋虽然团聚但没有欢乐。因此这个“捐遗体”似乎与“中秋节” 风马牛不相及的词汇衔接起来,恐怕给人以更多浓浓的深思和回味。这正是这则标题制作高明和魅力之所在吧。
  今天一版与三版标题又是一个鲜明的对照。一版的“农家妇实践最后的诺言”显得悲壮豪气,多了一份虚情假意。而三版的“中秋节决定捐遗体的崂山夫妻昨‘践诺’ 妻子去世捐遗体”标题就显得比较客观实在。因为这对夫妇一人已经为卫校兑现生前的“遗愿”。标题打引号的“践诺”,我不知道是作者为突出这个词的分量,还是用“春秋笔法”另有含义。反正见仁见智我宁愿相信后者——因为它道出了实情,一件令人落泪并发人深省的问号!
  同一报纸的两则截然不同的标题,反映出我们媒体当今的困惑和“实用”,应该说是良知与彷徨的矛盾交织。但愿我们的媒体能越来越讲真话,少一些假大空。用朴素真实“说事”,而不是恣意“强奸民意”愚弄读者,这是媒体功能的起码低线。
  当然,我赞成遗体捐献,这是一种文明趋向。因为是谈捐献遗体这件“事”的背后感受,故遗体捐献之文明风不在此贴讨论范围。先提前声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200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