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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讲义之八-中国传统士大夫文化(中国传统知识分子)


一、 知识分子概说 
在谈及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之前,我们得先给知识分子下一个稍微精确一点的定义,问题是,这种企图有点吃力不讨好!因为“知识分子”这一概念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它必须放在一定的语境里才能清晰化。这语境,包括时间与空间两个方面。至于语言学本身的限制-比如“知识”一词本身的模糊性与暧昧性,我们尚没有考虑在内。这一切,都导致对“知识分子”这一概念精确时的难度。
1、“知识分子”的词源
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intelligentsia”一词最早来源于19世纪的俄国。当初指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等身属上流社会阶层,接受了西方教育、具有西方知识背景、对俄国封建专制制度的落后、丑恶与不合理持强烈批判意识并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一个知识群体。
这一渊源,导致《简明不列颠全书》对“知识分子”定义如下:“19 世纪末期俄国的知识分子,是中产阶级的一部分,他们受现代教育及西方思潮影响,经常对国家落后状况产生不满,知识分子由于对社会、政治思想有强烈兴趣,而沙皇政权的专制**和残残酷镇压机构使他们感到沮丧,于是在法律界、医务界、教育界、工程技术界建立了自己的核心,但包括了官僚、地主和军官。.......这个阶层为20世纪早期俄国革命运动奠定了领导基础。”
“知识分子”(intellectual)的第二个来源跟1894年法国的德雷福斯事件有关。德雷福斯上尉遭遇不公,引起了左拉、雨果等在内的一批具有正义感与社会良知的人士的义愤,他们站出来为德雷福斯辩护,于1898年1月23发表了一篇《知识分子宣言》的文章,因而被他们的敌对者蔑视地称为“知识分子”。从法国的源头来看,知识分子一词一开始是贬义的。他们浪漫、自由、 受过教育、拥有理想与热情,个人生活上可能不修边幅、不拘小节,喜欢在公众场合高谈阔论,以社会良知为自己的担当,批判社会,讴歌光明,大都左倾。比如雨果,1861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以后,他曾发表著名的抗议信,信中直接把自己的国家骂作抢盗:“有两个强盗,一个叫英吉利,另一个叫法兰西,野蛮地焚毁了这一东方艺术的瑰宝……”。我们一般的意识,都只看到雨果对中国的友情与同情,却很少有人看到,法国这个“抢盗政府”对知识分子们的宽容。中国历史上也有对外战争,比如隋唐远征高丽的事儿,但是从没有听说中国哪一个知识人站在他国的立场上说话的,有的只是基于劳民伤财劝谏中国皇帝的所谓爱国爱民的忠贞之举。中国只出了一个为李陵投降匈奴说话的司马迁,还被皇上给阉了。当然大家会说,19世纪都是外国欺负我们,中国当然不会出现雨果那样的咒骂自己的国家替他国鼓与吁的角色。好,这样解释,恰好能给我们一个面子。但是私下里我们不妨思考一下:也许这就是中国知识人与西方知识分子的一个区别?历史不能假设,如果19世纪中国大门不被西方人叩开,而是中国继续敲打周边国家大门,那么,中国的文化土壤里会不会出现雨果式的视政府为强盗的文人?
2、西方学者对知识分子的概念界定
著名的知识分子研究专家爱德华·希尔斯(E.Shils),把知识分子定义为任一社会中颇为频繁地运用一般抽象符号去表达他们对人、社会、自然和宇宙的理解的人。
路易斯·科塞更明确宣称,大学教授也不一定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必须是“为了思想而不是靠了思想而生活的人。”
美藉阿拉伯裔文化批评家艾德华·萨依德的界定:“知识分子是具有能力‘向’公众以及‘为’公众来代表、具现、表明信息、观点、态度、哲学或意见的个人,在扮演这个角色时必须意识到其处境就是公开提出令人尴尬的问题,对抗(而不是产生)正统与教条,不能轻易被政府或集团收编,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代表所有那些惯常被遗忘或弃之不顾的人们和议题。知识分子这么做时根据的是普遍的原则:在涉及自由与正义时,全人类都有权期望从世间权势或国家中获得正当的行为标准;必须勇敢地指证、对抗任何有意或无意违犯这些标准的行为。”
福柯的概念:“知识分子的工作不是去塑造他人的政治意志,而是通过他在自己研究领域的分析,对那些自说自话的规则质疑,去打扰人们的精神习惯、他们行事与思想的方式,去驱散那些熟悉和已被接受下来的东西,去重新检验那些规则和体制,在这一重新质疑的基础上(他在其中完成作为知识分子的特殊任务),去参与政治意志的形成过程(他在其中扮演公民的角色)。”
萨特举例说明:当一个科学家在实验室里进行核试验研究时他不是一个知识分子,而当他在反对核战争的请愿书上签名时就是一个知识分子。 
马克斯·韦伯(M.Weber)的界定最小气:知识分子仅限于那些因为赫然成就而被誉为“文化瑰宝”的人,他们是社会群体的精神领袖。
这里插一个有趣的定义,艾森豪威尔借他人之口表示了对知识分子的不恭:我听到过一个关于知识分子的非常有趣的定义“一个人用比必要的词语更多的词语,来说出比他知道的东西更多的东西”。艾森豪威尔这一打趣不要紧,他让我想起了中国历史上靠武力问鼎天下的武夫们对知识分子的轻视(这是不是天下武士的通病?)-一个是刘邦,众目睽睽之下往儒生的帽子里撒尿,第二个是毛泽东,虽然不用刘邦的那种下三烂作法,但是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揉躏也是独步东西,千古一夫的。
说了这么多,小结一下,西方学者对知识分子的定义,其实就两个意思。第一,一定的专业知识。否则说话没有权威。一个不识字的农民也可以在田间地头发表高论,批评政府,甚至学雨果,骂政府是抢盗,但是这批评与咒骂缺少身价,更不会传播开来,因而影响力几乎没有。第二,拥有公共关怀。知识分子由于自己的专业,更由于自己的智慧与理智,在其它领域,有前瞻性的认识,他的认识,超脱其狭隘的专业,超脱社会,指向未来,基于跨越国界与球界。

3.中国对于知识分子的界定。
《新华词典》云:“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如科学工作者、教师、医生、记者、工程师等。”这一界定,让人感觉到在中国,当知识分子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只要您是脑力劳动者,比如炒股票的,买彩票的,都可混进知识分子的队伍之中. 再说了,脑力劳动本身就是一个模糊概念,你说司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至于文化水平是否高,目前的趋向似乎是文凭和学历代表了文化水平,这就没谱了,“博士生象条狗,硕士生满街走”已是我们的特殊国情。卖茶叶蛋的大嫂都能拥有一张高自考文凭,如果说政府规定凡是摆地摊的都得有一张高学历文凭的话,或者说,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来张文凭!一句话,咱给知识分子定的门槛太低了。老实讲,门槛太低,咱越没面子。因为门槛低,咱知识分子就多。知识分子多,咱整个社会的智商却不高,真不好意思!
《辞海》对知识分子的界定更让人不好意思:“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如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教师、医生等”。单说那个文艺工作者,文学家且不说,如果要说杨钰莹董文华赵薇等都是知识分子,就羞死我们了。
王小波可能最先感觉到害羞,他说:“我们国家总以受过某种程度的教育为尺度来界定知识分子,外国人却不是这样想的。我在美国留学时,和老美交流过,他们认为工程师、牙医之类的人,只能算是专业人员,不算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应该是在大学或者研究部门供职,不坐班也不挣大钱的那些人。”
南开大学博导葛荃也不好意思的表示: “在西方学术界,关于知识分子的讨论由来已久,而且一般都认为批判精神和终极关怀是知识分子不可或缺的两个条件。人类社会的整体命运和人的普遍利益,这是他们藉以建立其全部价值体系的前提!”   
余英时先生跟着不好意思:今日西方人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的一切不合理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实现。当然,知识分子首先也必须是以某种知识技能为专业的人,他们是教师、新闻工作者、律师、艺术家、文学家、工程师、科学家。但是,如果一个有知识的人全部的兴趣始终局限于职业范围之内,那么他仍然没有具备“知识分子”的充足条件。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专业以外,还必须具备一种关怀精神,关怀国家、社会以及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超越个人私利之上的。”
我也不好意思,只有咱们中国,才会认为,有知识就是知识分子,或者认为,受过高等教育就是知识分子,也不管他拥有些什么知识,受的是什么性质的教育。按照咱辞典的定义,中国大大小小的党委书记(有的甚至拥有硕士博士文凭呢),以及马加爵们、刘海洋们,就都是知识分子了,这也太吓人了!所以我们在这方面得小心点,虽然法国知识分子在起源时带有贬义性质,但是咱总不能如此恶心人家“知识分子”概念吧?


4、知识分子皮毛问题
《辞海》对知识分子界定后,附着这样一句:“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分属和依附不同的阶级。......”
这是最严重的一个问题,知识分子到底有皮没?若有,在何方?若无,皮子不存,毛将附焉?
中西方知识界大都承认“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提出知识分子“自由漂移”论的卡尔·曼海姆(K.Mannheim)是这样论述的:“知识分子是没有或几乎没有根的阶层,对这个阶层来说,任何阶级或等级地位都不能明白无误地横加在它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不属于任何阶级的。”
卡尔.曼海姆认为,知识分子无根,所以他们是自由漂移的,这种状态不错,我 喜欢。但是没想到咱们的领袖对这种状态不满,他要学雷锋做好事-简单来讲,就是拔毛!老人家认为:知识分子无皮,他们是附着在资产阶级身上的毛,而他自己的任务就是领导革命群众到资产阶级身上拔毛,然后把这些毛毛移植到无产阶级身上。这样无产阶级就不怕冷了。当然,后面的这一个意思老人家没有明明白白的说,但是我是这样领会的。在领会领袖意思方面,我向来以为自己是足够心有灵犀的。我觉得老人家象个大家长,虽然中国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是一对双胞胎,乃是同时出生的,但是老人家对无产级级有那么点偏爱,私下里可能觉得无产阶级长得有点秃,所以老人家就时不时的找机会搞点拔毛小运动,这叫杀富济贫,拔毛救秃。
中国的知识分子本来是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被毛主席那么一拔,就鸡飞狗跳起来,最后发展到互相拔毛。你叨我一根儿,我叨你一根儿半,结果都秃了。导致现在,咱们知识界还有点秃。
幸运的是,知识分子无根论已经受到挑战。阿尔温·古尔德纳(A.Gouldner)1979年出版了《知识分子的未来与新阶级的崛起》一书。他在书中给知识分子创造了一个新名词-“文化资产阶级”,认为这个阶级在社会中正在变为统治者。古尔德纳认为,知识分子从总体上控制了知识的生产和分配。而现代社会中,知识也是一种资本,不过与货币资本不同,它不是实体的而是符号的;但它与货币资本一样,也可以用来支配人们的收入、地位和权力。古尔德纳把这种资本称作“文化资本”,占有这一资本的人因而也叫“文化资产阶级”。我们中国现在也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知本阶级,似乎跟“文化资产阶级”是一回事儿。站在这个角度,我们欣慰多了:现代及未来的知识分子,将会拥自己的皮,看谁还敢拔我们的毛?
5、总结语:知识分子应有的特性
  我认为,知识分子其码应拥有以下特性:
首先是启蒙性,所谓的启蒙,康德的意思是“独立运用每一个人的理性。” 站在这个角度,中国陈寅恪的“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最合乎标准。先生在那个一花独放的时代,竟然拒绝唯一的一朵花-拒绝学习马列主义!1953年年底,汪篯(清华大学历史系毕业,1947年曾任陈寅恪助手,时为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携郭沫若、李四光信来广州劝说陈寅恪任科学院中古史研究所所长,陈寅恪对此作了书面答复,即《对科学院的答复》,其中说:“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一切都是小事,难此是大事……我认为不能先存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你以前的看法是否和我相同我不知道,但现在不同了,你已不是我的学生了。所以周一良也好,王永兴也好,从我之说即是我的学生,否则即不是。将来我要带徒弟也是如此。因此,我要提出第一条:‘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
现在我们对陈先生顶礼膜拜,更大的程度上,并不是先生的学术贡献,而是他的人格魅力-独立与理性!这一点是知识分子最基本的标准,但是在那个年代里,这种精神居然成为稀缺品,让人不胜唏嘘!
其次是批判性,知识分子应该“保持对传统的永恒批判的姿态”(福柯语)。这种姿态体现在一个“反”字上。老子云:反者道之动。反有两意,一是"相反",二是"返归" ,二意相通,反,就是逆向思维,而返归,并不是一种回到起点的简单重复,而是从一个更高的层面鸟瞰,带动传统和定型事物及其正反因素进入新一轮思考。但是这里我想歪解老子的原意,我希望歪打正着-也就是说,在中国特殊的语境下,我觉得“反动”这个词最能体现中国知识分子的原生状态,基于这个层面,我认为,反动应是知识分子的最高境界,它首先是文化意义上的批判性,问题是我们中国,硬是把这词糟蹋成了一个政治术语和杀人武器。据陈寅恪的朋友黄萱回忆,“文化大革命”期间她偷机会去看陈寅恪,有一次先生突然问她“反动”二字作何解,黄萱无言以对。当然,1958年陈寅恪荣任“中山大学最大的一面白旗”,一个“反动学术权威”,他当然会对反动二字作一思考的。对于一个学者,十年的思考足够了,所以,民间传说1969年陈寅恪在自己的人生历程即将走完之前,向校方承认自己是“反动学术权威”。我相信这个传说,我希望先生一生都为自己的反动而骄傲,在那个年代里,不反动,才真正是知识分子的耻辱!
西方第一个反动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当属雅典的苏格拉底。当然苏格拉底自称自己是国家的牛虻,主要任务就是叮-责备和鼓励。而苏格拉底也做到了-很称职的牛虻-他所身处的雅典,实行的是令现代人都不可思议的充分的直接民主制,一切重大问题都有公民全体讨论,然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问题是这么一种民主,竟然遭到了苏格拉底的批评,他说:“要想得到正确的判断,要根据知识,而不应根据多数”!在当时,苏格拉底这话可是够反动的,但是二千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发现苏格拉底的话居然有惊人的智慧。他的观点与当代管理学中的木桶理论-一只木桶,其存水量的多少,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很相近:一个多数决定少数的社会,只能是多数盲众统治少数精英!当然我这里无意争论苏格拉底的对错,我只想说的是,苏格拉底的反动很是可爱!
苏格拉底死得也很可爱,公元前399年,七十高龄的老哲学家,被控犯有“不敬国神”、“别立新神”和“败坏青年”的罪行而送交审判。在法庭上,苏格拉底以一贯的从容为自己辩护,重申自己的哲学观点,其后,参加审判的501位法官投票表决,以281票表决苏格拉底有罪。根据雅典法律,在判决有罪之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各提出一种刑罚,再由法官表决用哪一种。原告提出死刑 ,按照当时的情况,如果苏格拉底表示诚心认错并提出一种较轻的刑罚,比如放逐,那本来是很容易被法官们采纳通过的。但是苏格拉底拒不认罪,只是在朋友们的请求与但保下,才提出以三十个钱币的罚款作为刑罚,并表示他愿意为真理献身,结果,第二次表决以360票通过了死刑判决。在死囚牢里,苏格拉底在朋友们的眼皮下,从容饮鸠而死。苏格拉底是一个称职的牛虻,终于获得了好多人的讨厌,正如他自己所说“就象一个人正在打盹,被人叫醒了一样,宁愿听安托尼的话,把这只牛虻踩死”。这只牛虻从容的背负着自己的反动哲学,走向了死亡,更走向了永恒!
再次是颠覆性,所谓的颠覆性,拿龙应台的精神来概括:我要留在主流中作最大的‘颠覆’,作最红的苹果核心里的一条‘蛀虫’。龙应台的这种颠覆,有点类似余杰。既批评体制,又不想置身于体制之外。这是一种体制内颠覆吧。还有一种是体制外颠覆,典型代表是老庄。如果说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是执政党的话,那么道家就是在野派,而且是永远的在野派。相对于儒家的一本正经和严肃来讲,道家就象绝顶聪明又淘气的孩子。儒家仁啊爱啊罗嗦不清,老庄却在一旁不时的捣上一句-老子云: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知有慈孝。国家昏乱有忠臣。庄子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候,诸候之门而仁义存焉!”总之,有点哪壶不开提那壶的捣乱劲儿!
但是道家的这种体制外颠覆是有限度的。第一,他永远是站在路边说话,甚至是钻到深山老林里说话的。第二,他的颠覆是一种清高,一种自保,甚至是一种逃避。到了魏晋时代,以嵇康为代表的士人还在作颠覆,但是永远没有超出老庄的高度。比如嵇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自言:“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卧喜晚起,而当关呼之不置,一不堪也。抱琴行吟,弋钩草野,而吏卒守之,不得妄动,二不堪也。危坐一时,痹不得摇,性复多虱,把搔无已,而当裹以章服,揖拜上官,三不堪也。素不便书,又不喜作书,而人间多事,堆案盈机,不相酬答,则犯教伤义,欲自勉强,则不能久,四不堪也。不喜吊丧,而人道以此为重,己未见恕者所怨,至欲见中伤者;虽瞿然自责,然性不可化,欲降心顺俗,则诡故不情,亦终不能获无咎无誉,如此五不堪也。不喜俗人,而当与之共事,或宾客盈坐,鸣声聒耳,嚣尘臭处,千变百伎,在人目前,六不堪也。心不耐烦,而官事鞅掌,机务缠其心,世故繁其虑,七不堪也。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间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此其甚不可一也。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而发,此甚不可二也。以促中小心之性,统此九患,不有外难,当有内病,宁可久处人间邪?”总而言之,我毛病大了,不是人间人!与其说是颠覆,还不如说是不合作,顶多是消解,是一种泥浆战术-为了把别人拉进泥坑里,自己先跳进泥坑,拉不下来,也要往正统身上蹭点泥浆的,与王朔的“千万别把我当人”有异曲同工之妙,中国文人痞子化,开山鼻祖并不是小王朔,倒应了孔子那句话:其由来渐矣!
也许,正是由于中国知识界内部与外部的颠覆始终没有超出老庄的高度,所以中国知识界最后才会走进“万马齐喑”的死胡同里。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讲义之九
   -中国传统婚姻文化
  一. 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推测
  大部分研究中国婚姻史的学者们,仍然进行着19世纪西方民族学家和中国先秦时代以前的思想家们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即,推测古代婚姻形式及其演变过程。结果如下:
  1、原始群婚阶段。
  中国近现代学者研究上古时代的婚姻制度时,基本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作为他们重要理论来源的摩尔根的影响。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性交。中国学者一般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两性关系应该带有刚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婚姻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性交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当然,所有这些观点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从猿转变过来的。
   中国古代学者无从知道达尔文和他的进化论,但某些记载却与西方学者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淮南子.本经训>:男女群居杂处无二别。<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游,乃是男女两性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两性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根据类似的表述,学者们推测说:原始群婚之早期阶段,兄弟姐妹、上下辈之间的婚配是毫无限制的。但是,这只是一种推测,或者说想象。<吕氏春秋>云: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这一点,在神话故事里也有踪迹可寻。有人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抽出的肋骨所成,那么,亚当与夏娃应该也是上下辈关系。同时,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还与其母合伙生了四子,应该也是远古时期上下辈无序的一种记忆遗留。
  2、血缘婚。
  它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份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这一神话在唐朝李冗的<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象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这个传说,交待不出伏羲女娲是怎么来的),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也不知是妹妹害羞,还是后世说故事的人害羞,仰或是说故事的人替 妹妹害羞,总之,妹妹用扇子盖住了脸)。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出土,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燧人氏是伏羲、女娲的爹,学者郑慧生先生认为,燧人是第三者,呵呵,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恰好反映了原始群婚上下无序的特征。而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只玉成二人,自己不再申办奥运-重在掺乎了。南阳画像石中也有发现,伏羲、女娲站在燧人的肩膀头上,应该是燧人退出的意思。总之,伏羲、女娲的故事是原始群婚向班辈婚的过渡。
  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这样一幅画像: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他们应该是伏羲、女娲的后代。同时,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形象地反映了班辈婚的特征:同辈通婚,而且,同辈之间,不分你我。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共妻共夫。曾有人戏问: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这没错;亚当和夏娃成亲,这也没错,但是,亚当和夏娃的亲家是谁?对啊,诸位有兴趣,就研究一下。
  其三,抢亲婚。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制作为补充。女子在古代,可能也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按现在的眼光看,抢亲肯定是不文明的,但是学者们认为,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易经》爻辞里有一段,被学者认为是反映抢亲现象的。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翻译过来即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呀。还有一段:乘马班如,泣血涟如。也被学者认为是抢亲过后的情形: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一串可怜的哭声。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其眼一个道理。学者们这样一推测,叫我看来,婚姻仪式里好多勾当都象抢亲了,比如,乡下迎亲仪式中,前有火铳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半大小子,手举各色小旗招摇,新郎身后更有众多的弟侄等青壮年护卫,咋看咋觉得象抢。而女人臂弯上所戴手鐲,我们不妨把它想象成手铐。至于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广西云南傈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怎么办?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逑,即仇,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冤家。冤家,仇逑,不是抢亲又是什么?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其四,族外婚。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这个才是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这个才是他的生母),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总之,很有意思。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现在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刘心武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伸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下岗。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可是到了西汉,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嗨,都什么时候了,还玩这一手,自污!
  
  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有关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每年到一定的日期,从另一个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和她们配合成婚。男子离去后,女方生子。来年再相会,女孩子被留下,男孩子被抱走。另,我国古文献有关记载也比较多,<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三国志><后汉书>等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但这个解决不了生男咋办的问题,所以郭璞注<山海经>,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至于<西游记>里,大家都知道老猪同志进了女儿国,喝了人家女儿河里的水,怀了胎,最后又做了人流。至于丈夫国,<山海经>与<淮南子>都提及过,既然女儿国都是自力更生,自己生孩子,那丈夫国怎么解决子嗣问题呢?<太平御览>卷361引<玄中记>: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我估计跟金蝉脱壳差不多),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这些天方讲夜谭式的故事,应该是族外婚的变种吧。
  其五,对偶婚。
  马克思说: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个我信,人是感情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分两个阶段或两种方式,第一,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搞的;第二,居妇家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
  其六,一夫一妻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这一点,在中国传统的父系社会里,得到了充分的证明,所以,所谓的一夫一妻,在中国,只能叫一妻一夫,或者一夫多妻。注意啦,如今,这传统在中国大地有发扬光大的苗头。
   <共产党宣言>称: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这话说得太好了。在中国,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财产继承,包括王位继承,都需要有个亲疏远近,慢慢的,大家就分清爹亲还是爷亲了,这一点,在商朝的王位继承里有所反映:商朝早期,大都是兄终弟及,无弟传子,汤至南庚,弟死后传兄之子。商朝中期,阳甲至于祖甲,兄终弟及,弟死后传弟之子。商朝晚期,祖甲之后,父死子继完全代替兄终弟及。
  一句话,一夫一妻制确立后,父死子继的继承法确立,婚姻制度,遂成为一切宗法制度的根源。
  二. 中国婚姻礼制源头的两大创始人
  1、 中国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
  女娲的功劳可不小:其一,宇宙秩序的维持者。<淮南子>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烂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立,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其二,造人。<淮南子>云:天地初开,女娲抟黄土为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横泥中,举以为人。其三,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在民间社会有着崇高的地位,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民间神话云:女娲造了很多泥人,他们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很可爱,但是,女娲发现一个麻烦-这些小泥人终会死去。上帝的麻烦是,亚当夏娃受到了蛇的引诱。而女娲的麻烦是,没有人引诱这些小泥人。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亲自上阵,引诱泥人-让他们结婚生子。女娲遂成为中国婚姻制度的鼻祖,或者说,中国史上的第一个媒婆,为此,中国古代史书称她为高媒,地位相当于开国皇帝,刘邦也就一个高祖的称呼嘛。
  女娲作为婚姻之神,媒婆之祖,在民间的地位很高。古代中国各地,都有女娲娘娘庙或高媒庙。商纣王不信邪,曾在娘娘庙里调戏过娘娘,所以导致毁国亡身。       直到如今,民间百姓仍然深深喜欢着女娲娘娘。可是,另有史记载,女娲与自己的哥哥伏羲曾经婚配,民众感情可能接受不了这一点,所以,有关兄妹两个的故事就有了民间版本,如今,河南周口的一些地方仍然流传着这故事:远古洪泛,人物皆死,只剩下伏羲、女娲两人,太白金星(又是这老头儿)叫他们结婚,两人不肯,但是人类即将灭绝。他们遂提出,如果能把割成许多段的竹子再接起来,就可以结婚。大家想他们两个傻帽是跟谁玩!他们怎么能玩得过太白金星那老头?所以,竹子割断了,又接上了,且留下了许多竹节,喏,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样子。兄妹两个反悔了,又提出,从两座山上滚两盘石磨下来,如果两盘石磨能滚合到一起,就可以结婚。结果当然是石磨胜利。女娲又提出了一个条件,围着山脚跑,如果伏羲能追上自己,就结婚。两个人就追起来了。这一点,中国的导演都学会了,电影镜头里,一般是女人在前跑,男人在后头傻乎乎的追,这是中国传统。问题是,伏羲追不上女娲,这个时候,出来一个穿马甲的家伙,网名叫龟,龟蛇一家,在上帝的后花园里,引诱亚当夏娃犯作风错误的,就是龟的老本家-蛇。这里,龟的主意更馊,它告诉伏羲:傻哥们儿,你别在后头追,你从山的另一面朝相反的方向堵嘛。伏羲一听,掉转方向就迎了过去,女娲没有防备,一下子跑到了伏羲的怀里,只好成婚。女娲恨龟,用脚把它踩了十八瓣。伏羲不忍心,就把龟兄的壳给粘了起来,不信你查一下,看现在的龟壳是不是十八瓣的,至少咱们河南的龟壳应该如此。
 
2.中国婚姻礼制的父亲-月下老人
  中国婚姻之神-月下老人的故事,估计大家都听过,《太平广记》和冯梦龙的<情史类略>里都有记载,故事是这样的:杜陵书生韦固从小父母双无,由于各种原因,总娶不上妻。唐贞观二年,小伙子到清河游学,住到一客店里,同住的客人说,想把前任太守的女儿许给他,约定在客店西边的龙兴寺见面,韦固心切,因为他跟张良的情况不一样,张良要去见掉鞋的老头,韦固去见自己的女朋友,当然去得早了。总之,韦固在天没亮的时候就到了,然后发现一老头背着一个布袋子,坐在寺院门前的台阶上,借着月光看书。韦固上前看,居然一个字也不认识,就问:什么书,我从小到大,都是在看书,基本上没有我不认识的字,外国梵文鸟语我都会,你这书,我没见过。老人说:这又不是人间的书,你怎么能看懂?韦固问:那这到底是什么书?老人说:幽冥使书。翻译成普通话,就是鬼书,不是天书。韦固问:幽冥鬼界人,怎么会到人间来?老人:是你来早了,不是我不该来。因为我们阴间当官的,也要管人间的事,在人间走动。现在走在路上的,人鬼各半,只是你看不出来罢了。韦固问:那你主管什么呢?老人:婚姻都归我管。韦固一听高兴坏了。这里我很纳闷儿,韦固遇上鬼,不但不害怕,还高兴,真是邪门,估计是想媳妇儿想疯了。韦固高兴地说:我自幼无父母,想早点成家,可是想了十年,还是没有想成功。今天有人要把前任太守的女儿许给我,你看今天能成吗?
  老人:成不了。你妻现在才3岁,她17岁才能进你的门。
  韦固:你布袋里装的是什么?
  老人:红绳啊,我用它系两人的脚,即便是仇人,更无论贵贱贫富,天涯海角,只要我系上了,两人谁也跑不了。你已经和那女孩子拴一起了。
  韦固问:我那妻子现在在什么地方?
  老人:就在你店的北边。她是一个卖菜妇人的女儿。
  韦固:我能见她一下吗?
  老人:那妇人姓陈,经常带着孩子来卖菜。你跟我走,我指给你看。这时,天亮了,约韦固出来的那人还没来,韦固就跟着老人来到菜市。看见一盲眼妇人抱着一个女孩子,两个人都是破烂不堪。老人一指:喏,她就是你的妻。大家想韦固会是什么反映?他问:我杀了她可以吗?
  老人:这孩子命中大富大贵,并且依靠你才行,你怎么能杀了她呢?说完,消失不见了。
  韦固回去,磨刀,把刀给仆人,告诉他,杀人后给他一万钱,次日,仆人上菜市,看见那孩子,上去刺一刀就跑。回家后韦固问:死了吗?仆人说:没有,只刺中了眉心。
  以后的日子里,韦固到处求婚。可是总也不成。14年后,韦固依靠父亲的老关系,见相州长官,刺史王秦提拔重用他为司户椽,主管狱讼。不久,王秦觉得韦固很能干,就把女儿许配给他。小女子十六七岁,很漂亮,韦固很是满意。但她眉间常贴着花钿,沐浴闲居时也不摘下,韦固觉得奇怪,遂问。女子说:我是刺史的养女。我亲生父亲是宋城的县令,病故,母亲兄长也先后死去,乳母陈氏卖菜养我,三岁时被坏蛋刺伤,刀痕仍在,所以用花钿贴上。七八年后,我叔父做官,我才做他养女。韦固问:你乳母是个盲人吗?
  其妻问:是啊,你怎么知道?
  韦固:啊,那个刺你眉心的坏蛋是我派去的。
  故事讲到这里,大家肯定要问:他们两个是不是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yes,这是白雪公主等童话故事里的固定版本。不过,我更关心的是月下老人这个传统的中国神话形象,对比西方的小爱神丘比特,我们会发现如下差别:
  小爱神       月下老人
  顽童一个     顽固老头一个
  活泼调皮可爱  腐迂糟老酸儒
  类仙       似鬼
  一箭定情     绳索伺候
  爱情       婚姻
  总之,一小一老,两种文化的差别尽在其中。丘比特代表爱情,而月下老人只代表婚姻。也许,这其中已经蕴含了中国婚姻的悲剧性:其一,婚姻是老人的事儿,跟年轻的当事人无关!其二,虽然跟当事人无关,但是,当事人须承担诸多责任。其三,婚姻是当事人无权改变的。女人不能主动离婚,传统社会里,男人虽占尽优越,也只是拥有一个休妻权,而且这权利的实行,还要由老娘判决和终审。比如刘兰芝和唐婉,是婆婆休的;孟老夫子也要休妻来着,可是他老娘不干,孟子也就哑了。
三. 传统婚姻中的诸多内涵
  1. 婚姻的社会内涵
   中国传统婚姻,它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具有社会意义的大事。《礼记.婚义》云: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通俗地说,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婚姻除了完成传宗接待的任务之外,还担负着一定的政治与经济使命,所以,中国的婚姻往往是强强联姻连横,弱弱联盟合纵,所谓的门当户对尽在其中矣。
  中国传统婚姻首先是一门社会学,讲究的是门第与血统。这一点,在魏晋时期甚盛,魏文帝设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遂成为当时社会一大特色。婚姻方面,世族与寒门之间禁止互通有无。一旦有人违规操作,世族耻,寒门惊。南齐王源将女儿嫁给富阳王氏儿子,就有人上书皇帝,说王源蔑祖辱宗,求罢王源之官。上书本应用黄纸,可由于“耻辱着你的耻辱”,上书者就用白简了。《北史.陈元康传》载:左卫将军郭琼因罪处死,其妻乃名门卢氏之女,被赐于寒门陈元康,元康大喜,立即清理门户,撵走了自己的元配夫人。《北史.孙骞传》载:孙出身寒门,政府把罪人之妻、名门之女韦氏赐之,孙象中了探花似的,风光极了。看来,名门之后作了寡妇也不怕,完全可以花开两家,各婊一支。寒门穷家女就没有这等待遇了。
  唐朝时,魏征、房玄龄都尽力与山东世族通婚。唐高宗时的宰相薛元超,自认为平生一大遗憾就是没有“娶五女姓”。
  如今,中国虽无世族,但开始流行名门之后。代表人物多了,这里仅举一个,洪晃,有兴趣,翻翻她的《我的非正常生活》,我在书店用一个钟头对付完的,看得挺乐。
  名门之后,其实是世族的一个变种,严格说来,中国的世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族。因为中国流行光棍革命,新贵都是光棍出身,顶多贵它三百年,身上的泥毛还没有洗净,新的光棍就打过来了,老世族就可能呜呼了。相形之下,日本的皇室血统才值得一提,绵延至今。
   鉴于中国传统男人眼界高,寒门女贫家女难嫁的现象,白居易写首劝人诗:贫为时所弃,富为时所趋,红楼富家女,金镂绡锣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余,荆钗不值钱,衣上无真珠。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踯躅,主人会良媒,置酒满玉壶,四座且勿饮,听我歌两途。富家女易嫁,嫁早轻其夫,贫家女难嫁,嫁晚孝于姑,闻君欲娶妻,娶妻意如何?扪心问一下,到底自己娶妻是为何?老白这首诗真是够苦口婆心的,奈何中国传统男士都是黄盖,我愿意挨,关你甚事?
  总之,中国传统婚姻身负着不能承受之重的社会负担,所以,其悲剧性就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传宗接代,为了繁荣家族,为了政治联盟,为了经济联盟,为了高贵血统,为了安抚蛮夷,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爱情的影子。仅举一例,刘备同志,把女人视作衣服,硬着头皮穿了几件,那也是为了让衣服给自己生个革命接班人,刘备同志“三讲”工作落实得比较扎实,讲政治讲得比较充分,结果衣服给他生了个咋也扶不起的乐不思蜀的刘阿斗,老天还算有眼。呵呵。
    
  2、 婚姻中的宇宙秩序
  《礼记》云:天地合,而后万物生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很明显,婚姻中的男女结合相当于天地之合。正因为婚姻以宇宙秩序为参照物,这就导致了婚姻的神圣性与不可颠覆性。作家写小说,懒得离婚。其实是自己给自己找台阶,因为离不得婚跟懒没有关系,男女构成乾坤,地不能反天,这是首要的,同时,天也不能反地,天地绝,乃敢与君绝,中国的爱情都是指天道地的来发誓的,这说明婚姻在人们思维里,就是宇宙。婚姻乃是天经地义,而要打破婚姻,更是反天,相当于盘古开一回天地,一般人玩不起这个。
  3、 婚姻中的道德学。
  婚姻维持着社会关系和宇宙秩序,所以婚姻需要力量,需要支撑点。而在以德治国的中国传统社会里,道德便是最好的利器了。中国婚姻里,有两个道德支点。一为礼,二为义。
  首先谈礼。它相当于现代社会的仪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非媒不娶。古代婚姻中介称“媒妁”。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礼记.曲礼》郑笺注:媒者,通二姓之言,定人家室之道。《周礼》中更是定了一个媒官: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其职责范围: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凡 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看来,这个媒氏之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婚姻登记所,但是职权要比后者大多了。男子三十岁,女子二十岁之前得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否则政府不愿意呢。
  后来,这官方机构被民间媒婆所取代。但民间媒婆逐渐被民众丑化,也不知什么原因。至于一些少数民族的新娘子 ,更是在上轿之前大骂媒婆。让人感觉,媒婆就象那妓院老板娘似的,至少象人贩子。但婚姻程序里,又离不开媒婆这个角色。《礼记》云: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战国策》更是言: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衒,敝而不售。一句话,如果没有媒人,男女双方不能交往的,如果自己找婆家,豁豁,丢死人啦。如果说这是道德规定的话,那后来就上升为法律规定了-《唐律》云: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元典章也是如此规定。如果有人以身缺德,以身试法,那么,没有好果子吃。《左传.昭公十一年》载:声伯之母不聘,生声伯而出之。没有媒人,生米煮成熟饭,即便生了孩子,还是休你回家。《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齐泯王遇杀,其子法章变姓名,为莒太史敫家庸,太史敫女,与私通焉…莒人共立法章,是为襄王。襄王既立,立太史氏为王后。没想到王后她爹觉得丢脸,云:女不娶媒,因自嫁,非吾种也,污吾世,终身不睹。老先生跟女儿断绝关系了。看来那时的以德治国执行的效果不错,否则老太史完全可以事后再给女儿行媒娶之仪的,何苦如此自觉?
  2) 明媒正娶。
   光有媒还不行,还得有个正当的婚姻程序。具体说来是六步。第一步,纳采,即由媒人传言,再由男方给女方家中送礼物。尽管现代中国,男女平等了,女追男成为普遍现象,但从程序上,还是男方给女方家送礼物,男方占主动地位。旧时的纳采礼,一般是大雁。据《白虎通.嫁娶》中推测: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意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总之,男方第一次给老丈人家送礼,送去的就是一个杀威棒:到俺家,要老实点,规矩点儿!
  第二步,问名。吓唬完了,该问姑娘名字了。戏剧中,男人一见女人,问小姐芳名的,严格来讲,就是耍流氓。因为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西厢记》中,张生见红娘,就“小生想张,名珙,字君瑞,未婚待娶”的瞎报一通,实在是流氓到家了,欠揍。相形之下,到是法国流氓们做得稍好一点,电影里,男人跟女人到教堂结婚了,才想起来问女方:亲爱的,你叫什么来着?不过,其它程序都做得不到位,所以,还是流氓。
  第三步,纳吉。《仪礼.士昏礼》载: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后来民间把纳吉改叫合婚了。就是把男女双方的生肖及生辰八字合一下,看生肖是否相克,八字是否相配。总之,程序很复杂的。八字,是根据天地人合一的原理,把男女出生的时间按天干地支排列一下,看是否合谐。至于生肖相克,民间早编了顺口溜,这里顺便溜几个,以备大家不时之需作参考:子鼠见羊万年愁,不叫白马见青牛,虎见巳蛇如刀割,兔子见龙不长久,酉鸡不与犬相见,亥猪不可见猿猴。当然,还有更精短好记的,比如:鸡嫁猴,不到头;猴嫁鸡,好夫妻。等等,咱们这里就不再宣传迷信了。现在人们都不迷信了,开始用缘份两字来概括婚姻与爱情。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无奈与困惑,尽在其中了。
  第四步,纳征。《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币,即后世所谓彩礼。彩礼分等级,天子用“谷圭”(按某些学者的意思,中国好多祭器及文字遗留有生殖崇拜的痕迹,比如孔丘,字仲尼。丘的原始意思是男人生殖器,尼的原始意思又是女人生殖器。孔圣人原来拥有这么些名和字,几千年的中国儒士尊奉的就是这么个东西,呵呵,有意思。至于“圭”,那是古代贵族参加各种典礼时手里持的一个玩艺儿。据李敖那流氓训古,圭的原始意思也是男性生殖器,谷,在《老子》的书里,也是象征着女性生殖器,呵呵,天子用“谷圭”作彩礼,也算是归宗了-天字第一号大流氓。至于诸候,则用“大璋”。士人用“束帛,鹿皮”,庶人小民则只能给丈人家送“帛五两”。这些人都不够流氓,咱就不再揭发他们了。
  第五步,请期。成婚日期,由男方决定,正式通知女方。至于请字,那是跟你客气。相当于中国的教师节,可别自作多情,以为自己不是老九了!
  第六步,亲迎。也就是说,结婚的当天,男方得亲自迎娶媳妇儿,不能找人代劳的。皇帝佬儿也不能例外。《礼记.哀公问》载:大婚既至,冕而亲迎。这里还不能自作多情,以为男方的亲迎是降尊纡贵,非也。《礼记.郊特牲》如此解释: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余下来就是成亲礼了,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对方。第二天早上,媳妇再拜舅姑,然后下厨做饭,做好后请舅姑吃,自己再吃他们碗里剩下的。意味着你嫁到这里,就是伺候公婆,吃剩饭的。《红楼梦》里,王熙风能耐再大,也是站桌边伺候王夫人与贾母吃饭的。
  至此,六步全部完成。如果一个女子是这样娶到家的,那么,就是她一生骄傲的资本了。电影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镜头,元配夫人与小妾吵,动不动就这么一句:我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来的。而小妾对男人要求的也是:跟了你,可以,你用八抬大轿来抬我。中国传统女性喜欢“坐轿子”由此可见一斑,而中国男性,就只好多抬轿子了。
  婚姻的仪式性,也注入了如此深厚的道德内涵,可见以德治国,在中国的深入民心。直到如今,乡下人结婚,领结婚证那天,尚不叫结婚。“典礼”才叫结婚。所谓的典礼,就是迎亲仪式。甚至于乡下男女不领结婚证,只要举行了典礼仪式,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而只领结婚证不典礼,乡下人看来,相当于私奔和未婚同居,有伤风化的。
  婚姻生活里还有好多礼,比如男主外,女主内,夫唱妇随,三从四德、举案齐眉,七出三不出等,这些都在女性传统文化里讲过,这里不再重复。下面讲义,义里面有几个关键问题:
  1) 妻子死亡与夫之再娶
  中国传统礼制,妻亡,禁止男人再娶。《白虎通.婚娶》云:人君无再娶之义。《公羊传.庄公十九年》也云:诸候不再娶。这样一说大家肯定要笑,什么呀,中国传统男人哪有这义气。有,被鲁迅先生骂得狗血喷头的林琴南,妻死后终身未娶。比停妻再娶的周树人,那可是义气多了。不过,这种守节信义的男人太少了,不足为证。总的来讲,这种规定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所谓的不能再娶,只是说,不能再娶第二个正妻,再娶来的不能叫元妃,只能叫继室。至于民间,不能叫元配,只能叫续弦。废话,后来的当然不能叫元配了。传统社会里,男人就是这样跟女人讲义的,文字游戏而已。当然了,元配与续弦在死后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元配与夫同葬,非元配们就只能靠边“葬”了。因民间继室续弦流行,后来就出个变通法:元配葬于夫左,续弦葬于夫右。如此说来,老蒋的尸骨应该回老家,跟人家毛福梅葬于一起。至于朱安,死前一直妄想与周树人葬于一处,只可惜,那是白日做梦。说到这里,还是觉得咱们的毛太祖可怜,被孤零零的弄到水晶棺材里,左右没一个女人,那个孤独啊,也不知谁出的馊主意,让老人家死后还作光棍!忒不象话了!
  2)夫之死亡与妻之再嫁
  夫讲义气,妻死后不再娶元配。那女人更得义气了,夫死后,终身不嫁。当然,开初这只是一种道德提倡,到宋朝,守节女人都被政府与儒士们夸作三八红旗手,女人们就更讲义气了,再后来,道德提倡上升为法律规定,寡妇不能再嫁了。
  当然,民间还会变通,穷人生存不下去,照样嫁寡妇。比如祥林嫂,第一任丈夫死了,婆家就把她卖给贺老六。婆家不义,但祥林嫂够义气,一进贺老六家,就一头往香炉上撞去,只可惜没练过武,速度不够,没有成功。临死前的祥林嫂是有着很大的恐惧的,那就是:到阴间后,两个男人会一人一半把她分开的。祥林嫂智商不够,否则会说:没事儿,两个男人,一个葬我左,一个葬我右,左边葬元配,右边葬继室。可惜哪,她没有这思想水平!
  3) 离婚与恩断义绝
  严格来讲,中国传统婚姻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因为它完全是在不平等的基础上,以践踏女性尊严为代价而进行的。也就是有说,男家有权休妻,而妻不能休夫。《白虎通.嫁娶》载: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意思很明白,夫是天,不能去天,否则,反天了不是?直到现在,夫妻双方较量,动不动就是这样一句:我再不镇压他(她),他(她)就反天了。其实反天的原始意思只有三个:臣反君,子反父,妻反夫。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才导致现代许多人看了王思懿版的潘金莲后,对她又疼又怜又爱。我的一个男同事说:唉呀,如果潘金莲生在现在,我一定把她娶回家,不让她受一点委屈。呵呵,这里开个玩笑啊。
  如果说《白虎通》里的规定只是道德礼制的话,那么到唐朝,就上升为法律规定了。唐律规定:妻妾擅自离去者,两年徒刑。逃离后又改嫁他人,罪加二等。
  总之,只有七出三不出才是法定离婚。当然,还有一个恩断义绝,法律可以据此强制男女离婚。按班昭的意思,男人娶女人,是对女人的恩典。照此推理,所谓的恩断义绝,当是夫断恩,妇绝义。这方面的条款还不少,这里列举几个:夫打丈母娘(估计潘金莲没娘了,否则她完全可以使个鬼点子让武大打丈母娘两下);夫打老丈人;夫杀妻家人;夫与丈母娘通奸等。这是针对男方来讲。对于女方,好象严格了点:妻骂公婆(武大也没了娘,否则金莲同志用这一手也不错啊);妻骂婆家人;妻与夫家人通奸;妻欲害夫;妻与公公通奸-也就是红楼梦里焦大所骂的“扒灰”。
  一夜夫妻百日恩,到此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