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杀向俄罗斯:三大经验公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21:44:37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吴宇/上海企业投资超过13亿美元的“波罗的海明珠”项目,是迄今中国最大的对俄直接投资工程,已成为中俄经贸合作的重要象征。但由于俄罗斯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治经济等因素复杂,在谈判签约、规划审批过程中,仍面临多次风险考验,可谓一波三折。上海企业积极探索引进国际律师团队,用法律为中国企业挺进俄罗斯市场保驾护航的做法,值得借鉴。
“波罗的海明珠”总建筑面积将达到143万平方米,是一个包括会展中心、住宅、酒店、旅游、休闲的多功能综合社区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圣彼得堡的芬兰湾,隔海与芬兰相望。
从2003年7月中方提出投资开发设想,到2006年3月中国投资方与圣彼得堡市政府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波罗的海明珠”项目在俄罗斯前后几度濒临“搁浅”。项目投资者牵头方上海实业集团执行董事、上海海外联合投资公司总裁包季鸣认为,如果不熟悉俄罗斯国情,不精通俄罗斯法律,不懂得俄罗斯政府运作规则,不考虑中俄市场的差异,“波罗的海明珠”很可能只是纸上谈兵,这块投资“肥肉”也可能会落入他人口中。
包季鸣认为,中国企业能够建立一个扎根俄罗斯和北欧市场的桥头堡,主要由于上海方面从项目伊始就引进了以中方律师作牵头主导律师、有国际着名律师事务所参与的国际律师团队,以“法律武器”不间断地与圣彼得堡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对话、沟通和谈判,重视动用圣彼得堡市长等最高层力量消除相关分歧和社会争议,为中方争取到了最大的投资利益。
据国际律师团主导律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主任龚晓航律师介绍,该项目遇到的重要风险之一是“市长令”风波。2005年3月,国际律师团赶赴圣彼得堡。中俄双方事先已经约定圣彼得堡市长于5月中旬赴华访问并对外公布此次合作,因此,与项目土地取得有关的程序和协议必须在此前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完成。准确地讲,根据当时的日程安排,圣彼得堡市长关于项目用地的市长令最迟必须在4月26日确定并公布,否则圣彼得堡市长的访华日程必须进行调整。
由于国际律师团事先已做了扎实的课前工作,整个谈判均在中方律师设定的框架内进行,谈判的步骤和节奏也是牢牢地在中方律师控制之下。不过,意外还是发生了:就在最后期限前夕的星期五,即4月22日的傍晚,圣彼得堡政府部门临下班时,俄方突然拿出了一份市长令草案,该草案对中方的投资条件都作了十分不利的规定,并表示该草案已经市长会议通过,中方应在一字不改的前提下选择签或者不签,否则市长令就不可能在最后期限4月26日公布。
由于市长令是双方签订项目建设用地合同的法律依据,市长令的内容一旦确定,就不可能通过双方谈判的方式进行修改。接下来的两天是法定节假日,对方负责谈判的领导难以找到,整整两天,关于市长令草案的交涉毫无进展。4月24日晚,中方向俄方提出了约见市长的紧急动议,并明确表示,如果俄方坚持市长令草案一字不能修改,则中方不会基于该不平等的市长令草案申请项目用地。
根据俄罗斯法律,市长令必须基于投资者的申请颁布,如果中方不提出申请,则市长令不能按期颁布,这意味着圣彼得堡市长早已确定的访华之行只能取消。4月25日一早,圣彼得堡政府通知:市长已紧急安排主管副市长及相关主管部门领导与中方代表谈判。在听取中方律师合情、合法、有理、有节的分析后,俄方决定对原市长令草案按中方律师提出的建议稿一字不改地进行调整。
龚晓航律师介绍,通过这次事件,中国企业投资俄罗斯用法律护航,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依据中国对外投资法律法规,俄罗斯的土地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对项目公司组建、项目用地取得以及项目的建设、开发和运营,设计整体法律框架并建立公司模型。框架和模型不仅要遵守两国法律,还要为中方投资者争取现实和潜在的最大利益。
二是当中方的用地权利受到不合理限制,中方的“战略投资人”身份和权益不明确或得不到切实保障时,中方主导律师团要“理直气壮”、“据理力争”。三是当中方投资项目遭遇当地舆论争议甚至反对时,要善于动用当地高层人士,通过电视等媒体做说明解释工作,要善于邀请当地议会议员等重要人士访问上海,以实现双方充分沟通,赢得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