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之殇:不少基层政权"无财行政"几近瘫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2:44:01
 
2009年11月16日10:3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字号大中小】打印留言论坛网摘手机点评纠错 E-mail推荐:  
地方财政之殇
“新中国60年来,现在是财政发展最好的时期。”中央财政部门官员如是兴叹。
“改革开放30年,我县财政从未像现在这样紧吧。”基层财政干部如是感慨。
正如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双城记》所述,“这是最好的时期,也是最坏的时期”,这个吊诡的舞台下面,很可能是难以维系的危险境地——地方财政干涸贫瘠,县乡干部竭泽而渔,基层政权风险四伏。
1994年的分税制,是建国以来新中国财政体制最大的变局,它使东方古国第一次有了建立“为民赋财”的公共财政的可能。这期间,国家财政收入从1993年的5114.8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61330亿元,增长了12倍。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在量上都有惊人的表现。
但是,分税制的不彻底、公共事务的增多,造成地方政府间财权事权不匹配的矛盾日益严重:财权大幅上收,事权层层下放,导致目前大部分县乡政府的财力,已经无力承担由上级政府层层下压的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特别是在落后地区和农业地区,不少“无财行政”的基层政权一盘散沙,几近于瘫痪……
即使如此,在“对上负责”、“GDP挂帅”考核体制的逼迫和驱动下,无论是省市还是县乡,时刻不忘在经济发展中“放手一搏”;常见到地方官,为了获得更好看的升迁“政绩”,不得不抢夺更多的纳税财源,不顾捉襟见肘的财政基础,不顾生态脆弱的地理环境,不顾宝贵有限的土地资源,举债建设、卖地招商、引污办厂、“土匪”施政、“刮地”敛财……
历史证明,这些“轰轰烈烈”的“带病发展”,大部分都以巨额的地方债务和银行不良贷款告终;“焚林而猎”的“短期行政”,无一不是酿成危害社会稳定的隐患因素。所有这些,最后都会转嫁到中央财政和中央政府的身上。因此,如果我们的财政改革目标,仍然是法治社会下公共财政性质的财政体系,那么中央政府就不能让地方财政继续“红灯运行”。(文 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