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的这个节目太敏感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39:32

央视的这个节目太敏感了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了一个关于行人过马路乱闯红灯的节目,与新浪网合作调查了4000人,结果80%的人说他们曾闯过红灯。我觉得这是一个适合做内参的题目,但央视竟然把结论公之于众。

80%的人闯过红灯。     据央视报道,这些闯红灯的人的第一条理由是说确信能保证安全时就可以闯(央视解释说是图侥幸),第二条理由是说别人都闯自己不闯太傻(央视解释说是从众)。我马上想到,这种心情其实也是腐败分子的心情。所以说中国的腐败之所以禁绝不了,乃是因为它是一种全民的腐败——只要一有机会,每个人都惟恐自己没有闯到红灯,否则就吃亏了,至于规则什么的,本就是做出来考验人的灵活性及勇气的。易中天教授说,中国人的德性是,别人腐败时都大骂,轮到自己时,说不定还自得。我想,只要有多少中国人闯红灯,那就可能有多少中国人搞腐败。这样敏感的话题怎么能拿来公开谈论呢? 

乱闯红灯的后果。

    但榜样的力量的确是无穷的哪。央视不仅不做内参,还接着报道说,有一个韩国人来到中国后也跟着闯红灯,他说这么多人闯啊,那么,红灯亮时过马路比绿灯亮时还安全一些。这么报道出来,你让中国人的脸往哪搁?更不要说腐败其实也是这样子的。你身边所有的人都在搞腐败,你还自守清廉,那你就是找死(且不要说孤独的人本身就是可耻的)。     在这个时候,央视开始故作天真起来,指出如果有好的榜样,那是应该可以阻止人们闯红灯的。于是就做了一个试验,先派了两个志愿者,红灯亮时就站在斑马线上不走,给其他过马路的人树楷模,连续做了四组,结果每次都是别人绕过他们而闯了红灯。又增加到四个志愿者,还是失败了。最后派出八个人,在马路上筑起一道人墙,但路人们还是从他们的人缝中挤过去闯了红灯。这些实景都被拍了下来,向全国电视观众(包括数亿青少年)实况播出。 

 郑州人乱闯红灯造成大量损失。     结论是:好榜样抵不过坏榜样。因此我觉得央视的这个节目做得不仅敏感,还很“恶毒”。须知中国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花很多钱,在报纸和电视上推出一批又一批的典型人物和英雄模范,想让大家学学好,不去闯各种各样的“红灯”,但根据央视的试验,这样做是完全无效的。央视的这个节目不仅泄露了一个国家机密,还实在是在讽刺正面宣传,但居然通过了审片。     且说央视节目组在让两个人四个人八个人做优秀榜样失败后,最终决定使用外力,方法是让一个人高马大的汉子站在人行横道上,待有人要闯红灯时,他就低吼一声:“喂,红灯,慢点再过!”没想到这一回倒是起作用了,每一次大家都停下来等候绿灯。     ——榜样是无力的,而吓唬是有效的,治理中国看来还得用极权,这就是央视想告诉大家的结论吧?  

 

评论:蟑螂 发表于  2006-05-17 21:46:20 IP:210.51.38.*有同感,我看央视是闹选题荒了。

琐碎且无聊!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7 22:17:47 IP:221.223.212.*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中国人爱闯红灯。央视公不公布都一样。其实80%都算低了,90%以上还差不多。
xiqvlieren 发表于  2006-05-18 08:49:17 IP:221.223.224.*说真话有什么不好,您这样妄为的评论用心难道不“险恶”?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09:00:22 IP:210.51.38.*我在广州,根据我的观察,周围的人100%都闯红灯,无论所谓素质高低。有时候闯红灯的人连交警都拦不住。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0:00:52 IP:221.214.5.*其实整个国家到处充斥有法不依的现象,闯红灯呢只是极微小的一个缩影而已,我对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国家能兴旺发达充满悲观。看上海治行人违规耗费那末多资源,推及全国各个领域,那大家别干别的了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0:19:33 IP:202.112.208.*你以为中国人都是蠢猪,以为央视就应当片面报道:“形势一片大好,精神文明建设多牛”,以为这样就没人闯红灯了??以为这样就没人犯罪了??搞文化警察制度就好了,天下就太平了???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0:51:01 IP:210.51.38.*告诉人们真相有什么不好的!!!!可怕的是你这样居心或测之人!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2:38:22 IP:210.51.38.*松哥和央视都挺可爱 这回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2:58:33 IP:210.51.38.*这个是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就是有法不依。结果就是无法无天。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3:06:57 IP:210.51.38.*楼上有很多同志没读懂楼主的意思。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3:10:27 IP:210.51.38.*韩先生是不是有点掩耳盗铃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3:13:16 IP:218.104.34.*看这节目就觉得不妥。经大师一提醒,还真是那么回事!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5:03:58 IP:210.51.38.*太有道理了,当年八国联军就是因为了解中国人,所以放弃像印度那样治理中国,现在中国的人口比一百年前多多了,更是难以管理,领导人不容易啊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6:12:10 IP:210.22.26.*楼主的文章写的不错,够讽刺含蓄。可是发表评论的人呢,有几个看懂了文章?无言了......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6:13:43 IP:202.112.208.*中国人疯了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6:32:48 IP:210.51.38.*我在广州,根据我的观察,周围的人100%都闯红灯,无论所谓素质高低。有时候闯红灯的人连交警都拦不住。

你简直就是放p !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6:47:24 IP:222.160.161.*你说的这种现象确定实存在,主要原因还是我国的法制不健全造成的。我感觉你对中国的现状太悲观了点。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6:55:34 IP:210.51.38.*大的问题不报道,抓住这些小问题说啥呢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6:59:20 IP:222.140.143.*楼主很好的讽刺小品被相当跟帖理解成那样,是否也加入了闯红灯的行列。
吖哦 发表于  2006-05-18 17:08:11 IP:210.51.38.*可悲的不是问题现象.而是发现了问题不敢面对,这是最可悲的.
狼 发表于  2006-05-18 17:34:35 IP:221.214.165.*悲哀呀,中国人呀,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7:44:04 IP:222.130.193.*我尽量不闯红灯,可是有时刚走人行道走到一半就是红灯了,所以只能闯,而且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道从来没有车让人的,都冲着你开过来,你说这路是过还是不过,规则都是开车的人订的,有什么可说的,我要是有车我也这么说。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19:23:54 IP:210.51.38.*主要是中国还没有一部完善的交通法、那些闯红灯的人千万不要出国。否则撞了你还要告你,要你赔。已经发生数次中国人在外国被汽车撞了。这该是立法部门(全国人大)的责任。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20:05:47 IP:61.55.239.*腐败问题:
中国的政治体制既然不可能象美国那样搞所谓的“民主”,

那我们不妨进一步中央集权,主要是要把监督权集中在中央


现在各级纪委和监察部门已经不能发挥作用:1、人员。纪委
大多是本地人,必然是的数不尽的人情、理不清的关系网。2、财权。经费由本地本级政府划拨,被人卡着咽喉,怎能理直气壮的办案。3、领导。各级纪委领导由本地本级党委任命,怎么能避免官官相护、蛇鼠一窝。4、人员流动。很多纪检干部在一个地方一干一辈子,必然是朋友、亲戚一大堆,这怎么能回避关系网。
采取中央集权式的监察机构呢:1、人员不用本地人,由各地

调派。2、经费由中央专项统一划拨。3、市级以上领导人员

由中央任命。4、人员六年在全国范围流动一次,时间要差开


我想这样做,虽不能彻底杜绝腐败,但至少能遏制省市区县

乡镇等基层腐败。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20:20:14 IP:210.51.38.*楼主有心机,忧国忧民,文章以小寓大,醒人耳目。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20:29:20 IP:202.206.40.*不闯 红灯 ,从我做起!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21:39:50 IP:210.51.38.*看来央视已经进步了,她从一个只讲假话只讲套话的央视改变为敢讲实话的央视。对于央视的这种创作我觉得应该鼓励,中国就需要这样的媒体。我一直认为,只有教训才能真正教育人,只有在更多人面前承认自己做错了事的人,才会更有决心改正错误,没有真正吃过苦的人是不会知道甜的味道和意义的,否则他就是圣了。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8 21:53:13 IP:210.51.38.*本来就是陋习,还不准暴光,好像这样做就是给中国抹黑,什么心态,(弱国心态?)不敢光明正大的承认,干脆我们以后也来个修改教科书,告诉后代,中国人从来没有~~~~~ 闯红灯!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0:42:34 IP:210.51.38.*上梁不正下梁歪。道理明摆着还做什么调查?!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1:09:59 IP:210.51.38.*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给暴光有何不?我们国人不遵守交通法规这是人尽皆知的,闯红灯的人太多,闯了红灯还理直气壮的样子,实在让人汗颜。
  不过话又说回来,新“交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说是生命权高于路权)那怕是开车的没有一点责任也得赔上一些,一句话你拿钱来!所以,我闯红灯,反正你开车的是不敢撞我的!如果出点小事故还能赚点钱,哈哈,何乐而不为呢!
舒米赫 发表于  2006-05-19 11:28:01 IP:210.51.38.*榜样是无力的,而吓唬是有效的.真的蛮经典的,上海开始抓乱穿马路的人罚款.一次50元,不商量.还刑拘了几个态度不好的人,果然效果已经好很多了.呵呵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2:11:13 IP:210.51.38.*有问题就要揭出来,这没有什么敏感的,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2:44:31 IP:210.51.38.*松哥你闯过没有?你周围的人呢?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3:04:50 IP:210.51.38.*规矩定出来,就是让人打破的。
改为 红灯走,绿等停, 就没人“闯”红灯了。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3:18:37 IP:218.97.248.*吓唬有效。这个试验真好。杀一儆百,对贪官更应如此。中国一个县枪毙一个贪官,我就不信还有人会再“闯红灯”,即便闯了也会成为“被压死的倒霉鬼”。
小过路人 发表于  2006-05-19 13:28:13 IP:61.49.177.*法不严!律不正!闯红灯犯法!,当重罚!

总而言之,罚的轻!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4:56:30 IP:202.115.139.*中央台是欲盖弥彰啊呵呵,楼主顶你一个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5:47:09 IP:210.51.38.*央视开始故作天真起来
一直都是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7:07:21 IP:210.51.38.*现实就是这样
说实话没什么不好的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17:59:28 IP:221.204.165.*强烈要求首先要治理机动车!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在划有斑马线的车道上发生的,机动车是在与行人枪道.交通法规上明确规定,遇有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减速或停车让行.但大多数车却加速强行.从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惨剧发生.中国人数众多,有机动车的人相对是少数,而且开车的大部分时间并不是赶什么急是,主要是觉得自己是老大,目中无人.在以人为本的今天,应该谴责车,而不应该求责行人.在道路上,行人是弱势群体呀!
din !!!!! 发表于  2006-05-19 19:19:15 IP:210.51.38.*cctv 新欢以主观视角来探讨问题没办法 呀!!!!
din !!!!! 发表于  2006-05-19 19:19:21 IP:210.51.38.*cctv 新欢以主观视角来探讨问题没办法 呀!!!!
ding !!!! 发表于  2006-05-19 19:28:17 IP:210.51.38.*我建议把那些 乱闯红灯者 全部留放 南沙群岛 !!
让他们过上鲁宾逊日子 看 谁以后敢继续做 !!!
匿名 发表于  2006-05-19 20:51:58 IP:210.51.38.*在中国现阶段应是以重罚为主,不然谁会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