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筹不到药费 司机竟被群殴致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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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筹不到药费 司机竟被群殴致死

公诉机关指控:六行凶者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谷立辉 原创 浏览量:1609  发布时间:2009-11-03
版次:AA08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韶关市一摩的司机因车祸无法筹到伤者的医药费,竟被伤者和伤者的朋友群殴致死。11月2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择日宣判。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谷立辉 通讯员 汪次安)韶关市一摩的司机因车祸无法筹到伤者的医药费,竟被伤者和伤者的朋友群殴致死。11月2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择日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成某冲从曲江区马坝镇搭乘邝某驾驶的男装摩托车前往韶关市区,途经韶关南郊三公里沙梨园市场路口时,将潘某湘撞倒,同时成某冲摔倒在地并被摩托车排气管烫伤,潘某湘及被告人全某权、成某冲要邝某一起坐的士到粤北人民医院治伤。

    到达粤北医院后,全某权又先后叫来何某全、莫某垚到医院探望潘某湘,成某冲也叫来成某挺、张某华到医院进行探望。其间,由于邝某无法筹到医药费,何某全、全某权、莫某垚、成某冲、张某华、成某挺在粤北医院门诊大楼内及院大门外分别用拳脚对邝某进行殴打,后邝某被医院保安人员送往抢救,于6月21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何某全等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