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家财千万保险柜里塞满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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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家财千万保险柜里塞满现金 刷新               标签: [ 原创 2008-06-05 16:37:02] 作者:《法制与新闻》杂志       此日记引用地址:http://blog.people.com.cn/blog/trackback.do?wlog_id=1212655182655481 王清/文

  2008年3月26日,家产过千万的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李华夫妇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高二刚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94万元,高二刚的财产中尚有人民币262万余元、美元15万余元、港币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院决定对高二刚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来历不明的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判处李华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保险柜里又藏着保险柜

  从2005年初,广西贵港市检察机关就获得了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的犯罪线索,为慎重起见,他们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初查,得到了部分证据。

  “行动!”2005年11月17日,贵港市检察院反贪局对高二刚立案侦查后,决定派员进入他家里进一步确认其犯罪事实。

  高二刚身为贵港市委秘书长,可以说是贵港市反贪局近几年来立案侦查的职务最高的人,反贪局深感压力大担子重,找到高二刚更多的犯罪证据就成为十分重要的工作。

  在高二刚贵港的住处和其南宁的家中,检察官们经过细心查找,却只发现了数量不多的现金,存量不多的存折和几本房产证,实在难以证实高二刚有非法收入。尽管事先也想到过高二刚会隐藏证据,可没想到他竟藏得这么彻底。

  “藏得这么彻底,更说明他心里有鬼。”

  检察官对找到的涉案物品进行仔细的核对和分析。装在信封里的几张机票和一张名片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机票是李华往返广州的航班票,名片是广州一家银行业务员的。身为某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代理部经理的李华,虽说难免要与广州的银行职员打交道,然而这二者合在一起,让细心的检察官产生了“联想”:她会不会在这家银行开了保管柜寄存财产?

  赶到广州,检察官果真在某银行查出有一个以李华的名字开设的保管柜。“请你跟我们去一趟广州吧。”返回南宁后,反贪局副局长杨勇对李华说,李华一听,脸色顿时煞白。

  到广州后,在检察官的指令下,李华用她的身份证顺利地打开了保管柜,成捆成捆的百元大钞、层层叠叠的存折和存单,把保管柜塞得满满的。检察官还有一个意外收获,从柜里发现李华在另一家银行开的另一个保管柜的票证。

  令人眼花缭乱的家产

  案件越挖越大,千头万绪,难度大大出乎检察官的预想。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贵港市反贪局不得不3次报批延长对高二刚、李华的侦查羁押期限。历经大半年的调查,检察官终将高二刚、李华夫妇的财产构成梳理完毕,比较“大单”的有:

  高二刚、李华夫妇以他们本人或父母子女名义开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共计657.5万元,国债48万元;以他们本人或子女名义开户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共计22.49万元;以他们或子女名义开户的美元定期存款共计6.5万美元;以他们本人或子女名义开户的港币定期存款3.2万港元。

  高二刚、李华夫妇在广州开的银行保管柜中有现金人民币315万元、美金9.6万美元、港币0.9万元。高二刚家中放有现金10万元。

  高二刚、李华夫妇以高二刚、林德容名字在证券公司开的账户2个,资产总值13万元,市值8.3万元。

  高二刚在广西自治区交通厅有住房一套,李华在南宁有单位宿舍一套,在某楼盘有商品房一套,共计价值42.3万元。

  检察官还查获了李华在案发前分给他人的好处费5万元及退还给他人的好处费50万元。

  再加上高二刚1996年任贵港市交通局长以来一家人的生活支出,以50万元计,检察官核算出,高二刚、李华夫妇的财产高达人民币1306万余元、美金17万余元、港币4.6万余元。

  在查获高二刚、李华夫妇远远高过其合法收入的财产后,检察官开始与这一对贪婪的夫妇交锋。“说吧,你们这些财产是怎么来的。”

  “我炒股,还炒过楼盘,还做过保健品螺旋藻生意和安利产品直销,还卖过工业酒精……”辩白中,李华声音越说越大,越说越理直气壮。

  检察官由着李华说,理是越说越清的,待她说完之后,再和她算“算术题”。

  “1996年以前就有50万元家庭财产。这应该是算合情合理的,好,有50万元来源清楚了。”

  “1996年至2006年,高二刚在单位领取了工资、奖金等收入有68万多,李华1990年来从单位领的工资和奖金等收入46万多。经查属实,好,这114万元也有了来历。”

  “我炒股票赚了10万元,炒楼盘赚了10万元,卖一套房子得了30万元,做保健品螺旋藻生意和安利产品直销赚了1万元,从南宁华侨农场糖厂拉工业酒精卖赚了5.5万元。”李华说。检察官认为她所说的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也可以查实,又扣掉了59万。

  “高二刚作为交通局长,这些年来逢年过节总有人来拜访送红包的,也不好不收。”李华叹一声气说。“算下来总共收了多少红包?”检察官问。“大概有70多万吧。”李华说。检察官再减去70多万。

  任凭李华如何回忆,她所说出的有来历的数额仍是检察官查出数额的零头,说到后来,她自己也不好意思了,低下了头。

  “你退给闫某的50万元是怎么回事?”轮到检察官问她了。李华自知扛不下去了,只得说了一些“内幕”。接着,高二刚也像挤牙膏似的,今天一点儿明天一点儿,吐出了“实情”。

大好前途与大好“钱途”

  在一般人的眼中,高二刚的仕途是一帆风顺的。1958年出生的高二刚,只赶上了上山下乡的末班车,下乡一年就回了城,并没受多少苦。回城第二年,他便幸运地考上了吉林工业大学。

  1982年7月大学毕业后,高二刚被分配到自治区交通学校当了一名老师,虽然单位不错,但他并不满足,而是有着更远大的志向。第二年,他考上了母校的研究生。1986年6月,获得了硕士学位的高二刚进入广西交通厅工作,走上了仕途。在当时,研究生还十分稀少,高二刚颇得领导赏识,1991年1月,高二刚就被提拔为综合处副处长。

  1996年,机会再次降临高二刚身上。这一年贵港市升格为地级市,急需大量领导管理人员,高二刚被调任贵港市任交通局局长。

  贵港市地处桂东平原,西江穿城而过,贵港港因此成为华南第一大内河港,也是全国内河港13强之一。国家将贵港升格为地级市,就是考虑到充分发挥贵港内河运输的巨大潜力。由此可以看出,交通在贵港市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高二刚位居交通局长,自然让人不可小视。

  1998年初,高二刚小试牛刀。贵港市人民医院要搞一个行人道路硬化工程,高二刚就打电话告知他在博白县读书时的同学黄某,黄某来贵港跟随高二刚去看了工地。“给你12万元的投资,能做吗?”高二刚问。黄某估算了一下,答复可以做。几天后,黄某拿到工程预算,上面的工程款不是12万元而是20万元!黄某有些纳闷,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多出来的 8万元是高二刚的!他不由对高二刚佩服得五体投地:有文化的人点子就是多。工程完工后,黄某乖乖地把这8万元送到了高二刚手上。

  1998年,广西交通厅投资建设贵港市西环南环一级公路,这是一个投资上千万元的大工程,高二刚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敛财的好机会,他凭借自己的职位,软磨硬缠,从承建方广西路桥公司拿走部分工程,之后交给蔡某、李某做。1998 年中秋节至2000年中秋节期间,他先后5次收受了蔡某送的10万元、李某送的8万元“感谢费”。

  贵港市交通事业大发展的同时,贵港交通局自然也得到了大发展。2003年10月,贵港市交通局建设综合办公楼,广西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该项目经理李某某找到高二刚,要求他帮助协调与工地代表、监理的关系。高二刚答应了。李某某为感谢高二刚的帮助及以后要他多关照,便于2004年2月和8月,先后两次送给高二刚人民币 50万元,总计100万元。

  在“钱途”上赚足的高二刚,仕途继续看好。2004年初,他被提拔为贵港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敛财“夫妻档”

  丈夫高二刚源源不断地拿钱回家,作为妻子的李华自然欣喜不已。和高二刚一样,她也拥有硕士学位,一样精明过人。她在工作之余,还不知疲倦地做着各种各样的生意,大把大把地赚钱。

  2003年上半年,贵港市交通局要建设办公信息网络工程,工程造价约300万元。一个周末,高二刚回南宁家中时,与妻子聊到了这件事,引起李华高度热情。“我帮你找个人来做?”她问丈夫。本来高二刚也想找个人做,捞点回扣或“ 感谢费”,无奈不认识做网络方面的人,既然李华提议,高二刚当然满口答应。

  李华先找到以前的同事闫某,和他一起策划此事,闫某又找到南宁联成达网络科技公司的宁某,制作了承包项目方案。之后,闫某在李华牵线下,到贵港市交通局与高二刚见面洽谈承包事宜。

  生意场上的闫某知道,熟人归熟人,利益归利益,人家给了你工程,一定是要好处的。洽谈中,他有意将这个考虑暗示给高二刚,高二刚心领神会,说:“你们的方案很不错嘛,承包的成功率很大。”在局务会上,高二刚大力推荐联成达公司,还派人专程到南宁对联成达公司进行了“考察”。这样,联成达公司获得了承包贵港市交通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工程软件部分及网络设备工程和硬件供应项目。

  事成后,2003年11月至2004年7月间,宁某按照事先与闫某的约定,分4次通过闫某或闫某的哥哥,将6 8万元送给李华。李华也不忘闫某的中介作用,从中拿了5万元分给闫某。2005年7月,宁某因其他案件被调查,听到风声的李华感到害怕,为免受牵连,她赶紧拿出50万元退给了闫某。

  案发后,坐在检察官面前,李华半是辩白,半是害怕地交代了一些“内幕”,也说清了自己的合法收入。而高二刚,自知罪行深重,避重就轻地说了一些犯罪事实,在对检察官查出的一些不是很“大单”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后,就装聋作哑了。

  案件审查终结后,贵港市检察院认定高二刚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94万元,高二刚贪污公款 61万元,并有人民币734万余元、美元16万余元、港币4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开庭时,高二刚、李华夫妇为他们的巨额收入来源极力解释,法院经审理认定他们的收入中,尚有高二刚做工程获利400万元,历年春节、中秋节收受红包共57.58万元,李华做保险业务获提成60.9万元均已有证据证实,说清了财产来源,而公诉机关没有算在来历明确的财产内;至于这些是否属于高二刚、李华的合法财产,是另一法律问题。法院最后认定高二刚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为人民币262万余元、美元15万余元、港币4万余元。对公诉机关指控高二刚贪污公款61万元,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