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婚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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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婚姻史共和国婚姻史就是由“有点自由”到“不自由”再到“过分自由”的爱情自由史,自由程度呈耐克商标状发展。共和国婚姻史是由传统主宰向人性回归的60年;是伦理道德不断被破坏、又不断重建的60年;是经历了爱情缺失、爱情迷失,最终回到“家庭”的60年;60年,我们学会将“结束即仇人”的感情结果柔化为“没有爱情但有亲情”;60年,我们终于不再以粗暴的方式、沉重的羞耻感对待离婚,把它变成跳槽一样的“没什么大不了”;60年,我们的择偶观经历了政治到情感的演变,走向人财双全的复合标准。婚恋家庭观是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意识投影,而每个年代的婚恋也都有着各自的时代烙印。新中国成立60年来历经风雨,中国人的婚姻状况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些变化的背后也伴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
婚姻登记员见证四十年喜事变化一男一女,一枚大红章。
有件事,横着说,竖着说,怎么说,都是件大喜事。
祝根茂就是专门做这桩喜事的,而且整整做了40年。
这事儿,叫做登记。
老祝退休前就在江干区婚姻登记处工作,据说他是目前杭州市从事婚姻登记工作时间最长的一名婚姻登记员了。
从1962年到2001年退休,共有2万多对有情人从他手中拿过红得发烫的结婚证书,成为眷属。
这40年来,在老祝手中,结婚证书变小、变大又变小,里面的内容多了、少了又多了。在老祝眼中,结婚,这桩千年不变的喜事,也变出了好多感慨。
当年只有字写得好,才能负责登记
老祝最开始从事婚姻登记的地方是原来的笕桥镇委后调入南星街道办事处。从申请表审核到盖章,老祝一个人搞定。
从1995年8月建立江干区婚姻登记处后,他又从街道去江干区婚姻登记处,从那时起来结婚的人多了,老祝忙不过来,单位里就另外安排了个人专门负责写证。
和现在结婚证里的内容都是由电脑打印出来的标准字体不同,在九十年代之前,结婚证上的字可都是由工作人员一笔一画写上去的。
这样一来,字写得好坏,成了一个人能否在婚姻登记处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这证件对新人很重要,如果字写得不好,都看不出是谁的证不就麻烦了。”老祝说,后来有了电脑打印,写字就不那么看重了。不过,结婚证的尺寸就变了——都是32开的本本,原来是竖向的,为了方便电脑打印,结婚证也就横转了过来。
结婚证从“奖状”到“小红本”
不过,从竖着到横着,这应该算是结婚证变迁史上最近的一步了。
早在40年前,结婚证就是两张8开的纸,后来变成了16开,后来又变成了8开。老祝粗粗算了算,这期间经历的变化有7次之多。当他翻出这些不同年代的结婚证书时,历史也呈现在我们面前:
60年代,两只凤凰携着红旗在中间,结婚证就像现在的两张奖状。
70年代,结婚证统一没照片,半边写的是“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毛主席语录,印章是“革命委员会”,极具时代气息。
刚刚进入80年代,结婚证有些“证”的雏形了,有少数的新人已经贴上照片,有合影,也有两张单人照贴在一起。到了80年代后期,照片终于普及了,也越来越规范。
到了90年代的结婚证和现在使用的结婚证在外形上差别不大。2004年,延续多年的大红色结婚证退出历史舞台,全国开始统一使用枣红色封皮的结婚证,不仅有防伪的花纹和图案,每本证上还标着独有的编码。
“还是现在的好看,我们以前的结婚证就像一张奖状。”对于现在的“小红本”,老祝自己也很羡慕。
《小二黑结婚》演到了《有话好好说》
结婚证变,婚姻登记处的情景也在变。
老祝说,60年代,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时,远没有现在的男女那么大方。那情景,就像电影《小二黑结婚》里没两样——要在登记处外面害羞地磨蹭上好一会儿,然后低着头走进来,小声地叫祝根茂一声“同志”,接着就说不出话来了,这时候祝根茂就笑着开口接上去了。
那时的男女虽说害羞一点,但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勇气却是不减的。
老祝就碰到过一对,来登记时看着也是扭扭捏捏的样子,但问女方婚姻是否自愿时,她神情坚决地摇了摇头,原来是“丈母娘”看中了“女婿”,而女儿却认为男方没有男子汉气,加上吝啬如“铁公鸡”,并不喜欢他,来登记是她母亲逼的。祝根茂了解了情况后,没有给他们办结婚登记,女的临走时满心欢喜,而男的自然沮丧之极。
后来呢?老祝笑着说,都是男女牵着小手过来,主动地问是在这里登记吗?还有男的当着女的面求婚:嫁给我!那场景,活脱脱一个张艺谋的《有话好好说》。
共青团联谊到公交车偶遇
除了盖个大红章,婚姻登记员还要做啥?
老祝说,“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呢。”比如,就得问清楚男女是怎么认识的。
别看这是个小问题,这不仅关系到感情双方基础如何,是否自愿结婚,问题的答案里还藏着不少时代变迁的秘密——
六七十年代,大多数是介绍认识,进入80年代后,花样就开始多了,大部分人从介绍转为自由相恋。祝根茂说,那些人在登记的时候告诉他,他们或是和朋友一起玩时,或是在公交车上认识的,男追女、女追男都有。有一对男女,女方是南星桥附近摆摊儿的个体户,男方经常到她那里买东西,一买两买,两人就好了。
还有高龄老人结婚,也从从前的不可思议到了现在的司空见惯。从祝根茂手中领出结婚证年龄最大的一对,老头老太都有80多岁了,原来同在敬老院里过着单身生活,后来慢慢地从相识到相恋最后共结秦晋之好。另外,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从原来最多相差五六岁,到现在相差三四十岁的都有。
没有界限的除了年龄,还有地域:原来杭州人都只愿找杭州人,现在杭州小伙爱上了山东、江苏及本省各地姑娘,并把她们娶过来,已是平常事。而杭州姑娘嫁到省外、境外的也越来越多。
40年,看着一对对幸福的情侣变成了恩爱的夫妻,老祝笑呵呵地说:结婚这事儿,再怎么千变万变,就是一个事——大喜事。
记者王力 通讯员徐雁文
1949-1957年婚姻也要革命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其颁布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就在《婚姻法》颁布前一年,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
关键词: 婚姻法 史良 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
不结婚了 聘礼还能要吗
新闻重述
1949年8月9日,山西日报收到了一封读者来信。
写信人叫郭志钦,他在敌伪时期是一名小职工,长年在太原工作,老婆则在老家。老家解放后,他想回家,可是敌伪政府不让他回,还告诉他,解放军占领的地方,男人不在家的妇女都会被分配。
郭志钦听了这话后,以为老婆已经被分配了,于是又订了一门亲事。太原解放后,老家来信说,他的老婆一直在家等着他呢。随后,郭志钦就立即向新订的人家提出解除婚约,对方也同意。可是,女方收了聘礼和财物。他想问问,这些东西能要回来吗?
当时正值新旧社会交替之际,由于战争、观念、文化、制度等影响,所以出现了这样有意思的婚姻现象。
回信的编辑说,聘礼和财物是馈赠,女方要是自愿退还,当然没问题。如果人家不愿意归还,也不能强迫。
还有一位葛荣生,有一年秋天家里揭不开锅了。他便托了个亲戚,给家里捎去30块大洋,没想到亲戚没有把钱带回家,而是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他老婆没办法,忍痛把一个10岁的孩子给了人,自己带着一个11岁的孩子也改嫁了。解放后,老婆来信说,想回到他身边,不知该怎么办。
在今天看来,这个问题很简单:和现在的丈夫离婚,然后再和葛荣生结婚就行了。可是,当时很多人并不知道离婚,即使知道,也不知道怎样办。于是,有人就提出了对方思想落后可不可以离婚,父母不同意可不可以离婚等等问题。
太原一些单位成立妇女联合会的时候,经常会说,解放妇女不仅要解放身体上的压迫,更要解放精神上的。
当日要闻
太原市人民政府表示目前夏征已基本上告一段落,秋征急需进行准备,因此确定八、九两个月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为准备秋征,并提出秋征准备重点。
太原铁路管理局召开首次扩大运输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运输会议及商务会议的精神决议,确定了运输计划步骤:实行计划运输,科学的经济核算,克服运输上的盲目现象;推广新行车法及运输上的新组织新制度;提高技术作业标准,消灭害人害财的事故。
昔日徒步七百里寻夫 今日相伴游全国
解放战争时期,年轻的李秀生征战各地,未婚妻孙爱英徒步七百里寻夫。如今,老两口坐着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游遍全国。“老伴儿带我到他打过仗的地方,故地重游更让我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78岁的孙爱英说。
未婚妻徒步七百里寻夫
孙爱英和李秀生都是山西沁源人,订亲时孙爱英才10岁。订婚两年后,未婚夫李秀生参军,随部队驻扎到山西。
1948年冬,李秀生所在部队参加了解放太原的战役。双方家长意识到,太原解放后,李秀生所在的部队就要离开山西了。“得让他们赶紧结婚,因为离开山西就走得更远了。”孙爱英回忆父亲当年的话。
于是在1948年12月底,孙爱英在两方父亲的带领下踏上了寻夫路。他们背着干粮和铺盖卷,徒步走了四五天。“天黑了就找地方睡觉,睁开眼睛就赶路,走了七百里地左右才找到。”这时已经是1949年1月1日,在新年的第一天,两人结婚了。
带老伴儿重游“战场”
结婚后,李秀生便随军转战。“从1949年到1951年,我从山西到陕西,再到甘肃、四川,剿散兵、参加抗美援朝,全凭两条腿走。”
如今离休在家的二老总是闲不住。“河北的景点早玩遍了,杭州、上海、海南,我都去过。”孙爱英说,她最想去的是老伴儿当年打过仗的地方。
2004年,俩人出游一个月,走到李秀生打仗时去过的地方,他就把当年的故事讲给老伴儿听。“到了九寨沟,他就讲‘他们在这儿剿过匪’;到了西昌,他说他们的政治部当年就设在那里……”孙爱英用缓慢的语速慢慢讲述。
李秀生说:“我去过的地方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我走过的地方也要让她走一走,但我要让她坐着火车、坐轮船、坐飞机去。”(记者贾蓓)
首任司法部长史良:把爱神之箭射到中国1950年,司法部长史良主持落实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也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所制定的第一部大法。
“许多所谓进步同志,喜新厌旧,随意就抛弃老家的‘黄脸婆’,与年轻漂亮的城市进步知识女性结婚。”1950年,热门剧情《霓虹灯下的哨兵》这样诉说当年的怪现象。
从宋、元、明、清直到民国,有关婚姻的法律,一直沿用《唐律·户婚篇》的基本内容。《唐律》规定娶妻无媒不可,如果未经尊亲属同意、没有媒人,擅自结婚要杖打一百。女性无法自立,不得不依赖于男性,追求婚姻自由只是旧中国女性的梦想。
更糟的是,1948年,史良,邓颖超等从土改第一线归来,带回的调查结果触目惊心:有些地方在土改中,统治妇女,不准出村,甚至命令所有寡妇一定要嫁贫雇农光棍,把地富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
1949年3月23日,100辆卡车和20辆吉普车,从河北西柏坡农村开往古都北平,其中,妇女运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携带一份重要文件,那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律的草案初稿,经过政治协商会议两次讨论和修改,1950年的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出炉。
毛泽东批注:《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而《婚姻法》是家庭的根本大法。
《婚姻法》一举“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
觉悟后的广大妇女纷纷冲破旧式包办、买卖婚姻的牢笼。一张张政府颁发的婚姻证,用法律的形式赋予妇女婚姻自由的权利,中国的妇女终于和男子一样,拥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
“淡施脂粉的史良,身着白哔叽西服套裙,脚穿白色麂皮高跟凉鞋,飘然而至。”章伯钧之女章诒和在《正是有情无思间——史良侧影》如此回忆史良,章史两家为世交,章伯钧是第一届交通部长。
这位上海美女律师出任了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长,援救过无数中国共产党人(因邓中夏案闻名),是著名“七君子”之一,毛泽东赞其为“女中豪杰”。
“我是个爱闹风潮的家伙啊!”史良接受新华社记者访问的时侯戏谑自己。在她7岁之时,母亲就想把她订亲给一位姓刘的有钱人家,当父母把她的庚帖送给刘家时,她就蒙头睡觉绝食抗婚;在民主革命时期,她高举婚姻自由反对纳妾的旗帜而遭到一帮男人的谩骂和殴打,腰部受重伤。
“妇女得不到解放,整个民族就讲不上解放。”史良认为有法不依,再好的法律法令,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因此,她对督促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婚姻法》始终不遗余力,并亲自到基层去检查《婚姻法》的执行情况。
在宣传婚姻法和解决婚姻问题,史良提出采取了“分片包干制”,以期做到家喻户晓。
那时流行农村的歌剧《小二黑结婚》和话剧《李寡妇改嫁》之类,则是典型的宣传婚姻法方法,“争取自由恋爱的小二黑和小芹,勇敢斗争而最终获得幸福的李寡妇,还有反对家族迫害,反对混进乡政权里的坏人,大胆去追求心爱的人的小伙子……”台下妇女们看着一会笑,一会儿流泪。
在1950年至1952年间,全国各地妇女因婚姻问题自杀或被虐杀者达数万人,“这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新社会里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史良执笔发表了《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一文,大力宣传婚姻政策,严惩侵害妇女人权者,同时改进审判制度与工作作风,对于执行不力和纵容、袒护,干涉婚姻自由的非法行为,坚决查处。
“各地司法干部必须主动积极为群众处理婚姻案件,邀请当地妇联参加陪审某些婚姻案件,已是成熟的好经验,各地应更广泛建立或健全这一制度。”经史良提议,一些地方法院设立了婚姻庭,专门承办处理妇女婚姻案件,并由妇女担任庭长。
这是一个新陈代谢期,自由恋爱,自由婚姻,新式婚礼在都市里流行开来。那时期,从革命友谊升华为爱情是时代主线,爱情成为努力工作的动力,志同道合。
50年代一位作家的一篇文章中,写到一对新人去登记前回答民政干事的问题:
——你们是不是自由恋爱的?
——我们是自由的。
——你(女方)爱他哪一点?
——我爱他劳动好。
——你(男方)爱她什么?
——我爱她扫盲积极。
没有什么比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更重要了,而史良,这位把丘比特之箭射到中国的女人,更用自身来充分诠释这两个“自由”。
史良比丈夫大7岁,那年代是罕见的。史良在当辩护律师期间认识了她的丈夫陆殿栋,两人齐营救当时被捕入案的中央委员邓中夏,在一来二回的拯救之旅中擦出火花,最后步入婚姻殿堂。
养女史小红至今仍保存着陆殿栋为他的妻子拍的相片:喝咖啡下馆子,后海游园……每一张都按照日期排列好,记录诸如“1948年12月17日我和爱妻看了小电影”,一张覆一张,如胶带般回放他们的婚姻生活,互相尊重,志同道合,厚厚相册洋溢着泛黄的幸福感。
章诒和在《侧影》中回忆史良是如此这般尊重婚姻中的伴侣:
1956年的夏季,官方在北戴河召开会议,那天风浪大,船颠簸得厉害。整条船上唯有史良在正襟危坐,洋专家佩服这位端庄高贵的司法部部长,争先恐后地要求合影。史良婉拒:“不行。我今天来这里,如果是外事活动的话,我一定同他们合影。但在这样的私人活动中,当有我的先生在场。没有他或者有他在场却不被邀请的话,我一个人是不和谁照相的。”
在建国60周年后的今天,再提起史良名字,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她是谁,史良的养女史小红是如此评价史良的:“我们知道宋庆龄,我们知道邓颖超,但我们不知道史良,她不是名门之后,也不是名人之妻,她是她自己,她所得所成皆是自我奋斗而来。”
[共和国的足迹]1950年:婚姻自己当家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了。几千年来压迫妇女的封建婚姻制度在法律上被彻底废除。婚姻法的公布实施使无数受压迫的妇女获得了自由和新生。 1953年3月22日,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宣传贯彻婚姻法游园大会。这是两名青年在观看宣传小册子。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了。几千年来压迫妇女的封建婚姻制度在法律上被彻底废除。婚姻法的公布实施使无数受压迫的妇女获得了自由和新生。 北京被服厂第四缝纫部是贯彻婚姻法的试点部门,青年李作斌自由恋爱及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的经过,被以连环画的形式张贴出来(1953年4月2日摄)。 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了。几千年来压迫妇女的封建婚姻制度在法律上被彻底废除。《婚姻法》的公布实施使无数受压迫的妇女获得了自由和新生。一位只有29岁却守寡13年的妇女读到《婚姻法》里“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一句时,不禁反复地念了十几遍;她高兴地说:“我得到自由了!”
“生死婚姻自己不能当家”,这是评剧《刘巧儿》中的一句唱词,描述了封建婚姻制度下妇女所受的束缚和摧残。几千年来,封建婚姻制度以夫权为中心,要求妇女恪守“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把妇女压迫在社会最底层,并剥夺男女婚姻自由。婚姻不自由是旧中国封建桎梏的一个重要表现,酿成了无数人间惨剧。
《婚姻法》开宗明义规定了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第二条,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索取财物。依据这两条原则,《婚姻法》对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湖北石首的《婚姻自由歌》唱道:如今婚姻自当家,不用你媒婆两头夸。姐看郎好姐就嫁,郎看姐好就娶她。相好的情人成了家,妇女们不再受欺压。
1952年11月和1953年2月,中共中央、政务院先后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开展一次贯彻《婚姻法》的大规模运动,1953年3月,全国开展了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国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大批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利用报纸、广播、连环画、幻灯、电影、戏剧等形式,在群众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小二黑结婚》《小女婿》《刘巧儿》等戏剧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广泛的宣传活动使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新的道德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平等和睦的新家庭到处涌现。夫妻之间和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妇女在家庭中和男子有着同样的权利。在社会舆论上,男女恋爱和寡妇改嫁已不再被认为“有伤风化”,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已成为正当权利,不再受丈夫、公婆和社会舆论的干涉。
《婚姻法》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婚姻制度和旧有家庭关系的根基,也从根本上触动了旧的传统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在全社会逐步建立起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风气发生了巨大转变。
婚姻登记变迁60年
《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后,婚姻登记手续变得更加简化:我国内地居民申请结婚只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及当场宣读一份签字声明(即单身和非近亲声明)后即可领到结婚证。新的婚姻登记手续着重于简洁人性,娶嫁自主,告别“跑证”年代,取消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对婚检不再做硬性规定,如果一方隐瞒疾病结婚的,即使结了婚法律也将宣布这个婚姻无效。同时,它还明确传递一个强烈的讯号: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将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此外,婚姻登记过程中“搭车收费”、“乱收费”都要受惩罚。
纵观我国近60年来婚姻的变迁,我们觉察到婚姻登记手续变得愈来愈简洁、方便、人性、自由、尊重、民主,结婚已完全变成是个人的事。
为了将婚姻登记手续的变迁历程讲述清楚轻松,表达得生动有趣,记者特意采访了众多甬城各个年代的人们,请他们讲述当时经历过的婚姻年代……
20世纪40年代婚姻登记类型:父母包办型
【上海十六铺见证婚礼】
讲述者:李广昌先生(83岁),史文声女士(84岁)
上个世纪30时代初,当我们还曾是十多岁的中学生时,家长就交换了我们的照片。因为家庭条件比较相配,就把亲事暂时定了下来。按照当时习俗,男方要给女方送上“四色”定亲大礼:金手链、金戒指、糕饼、油包子四种物品。礼金送到,所有的定亲手续才算全部完成,所有程序都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进行。这种定亲便是今天的婚姻登记,之后便该是谈婚论嫁了。
1941年,家长觉得已经到了我们结婚的年龄,于是选择在上海十六铺码头举办婚礼。而其实一直到举行婚礼的前一刻,我们都没有见过面,家长包办了婚事的所有工作。当时上海已在流行男士穿西服、女士穿旗袍举办婚礼,婚礼前在照相馆拍照在当时也是非常流行。碍于当时风俗,男女双方在洞房花烛之前都不能仔细看对方的相貌,即便在一起拍了结婚照,羞答答的男女双方都没有看过对方的长相。
当时,在十六铺码头摆了30桌酒席,场面非常大。酒席开始前有个证婚仪式,结婚证书也是在仪式上交给双方家长的。结婚证书由当时有威望的人代写,内容主要是结婚男女双方名字、证婚人等等。其实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正式看过当时的结婚证书,因为那都是家长们的事情。
20世纪50年代婚姻登记类型:组织决定型
【一峰骆驼迎娶新娘】
讲述者:欧邦先生(75岁)
1959年4月,在青海大草原农场工作的我和贫下中农的女儿李燕结合了。
当时,我是农场一个作业站的副站长。为了寻找自己的另一半,我可没少花心思,每次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如愿。印象深刻的一次是当时一个地主家庭出身的姨表妹写信给我表达爱意,我一本正经向农场支书汇报情况,要求单位出示证明登记结婚时,支书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是组织发展的对象,为什么要找个剥削阶级姑娘结合呢?”后来在农场领导的帮助下,我认识了农场拖拉机手的妹妹也就是我现在的老伴李燕。双方相处了一年左右,彼此都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双方顺利地拿到了单位证明,并到青海格尔木市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回了大红的结婚证书。
举行婚礼那天,农场借给我一峰骆驼迎娶新娘,农场的管理员想法子弄来了两朵红绸花,还准备了两斤甜菜糖块作为喜糖。晚上,农场的同志们簇拥着我们到会议室,婚礼在一片欢乐声中结束。第二天,还和往常一样,热火朝天地在农场努力干活。
20世纪60年代婚姻登记类型:文革古板型
【举着毛主席语录结婚】
讲述者:胡先生,70岁,退休老干部
我结婚时正好赶上“文革”。那个时候我在部队工作,从恋爱到结婚都是要向组织汇报的。结婚之前没有婚检,但是政审做的特别严格,政审之后办手续很简单。没什么结婚典礼,单位同事、领导加上亲戚朋友一起吃了顿便饭。倒是确实宣誓了,我们两人都举着毛主席语录,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连我和老伴领结婚证手里也拿着毛主席语录,那时候就觉得主席就是我们婚姻的见证人。
那时候还兴送“革命礼物”,我们收到的结婚贺礼多是镜子,上面印着毛主席像还有语录。我记得当时屋子本来就小,结果光镜子就挂满了一整面墙。
20世纪70年代婚姻登记类型:托人办证型
【那年代办事讲究托人】
讲述者:李先生,54岁,私企老板
1978年,我们要结婚了,结婚要双方当事人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怎么办?当时我工作非常忙,又要请假,耽误工作,还要花不少的路费,可是我不去她就得来。正在犹豫的时候,我爱人来信告诉我,她已托人把结婚证领了。在那个年代,办什么事都讲究托人,当时觉得还非常得意。
一年后,爱人生了个儿子,我去派出所给儿子申报户口。警察同志很客气地说到:“请把你们的结婚证给我看一下。”我说:“还要结婚证呀?我没有带来,我这就回去取。”我跑回家里,拿了结婚证。我才第一次仔细地瞧了瞧结婚证,“宁波市海曙区革命委员会”的大印清楚地盖着。
20世纪80年代婚姻登记类型:提前准备型
【跑了多次都办不了证】
讲述者:李女士,46岁,单位会计
我是1988年结婚的。之前听说很多人因为不熟悉登记流程,跑了很多次都办不下手续来,我就提前找了很多已婚的朋友咨询了相关内容。一般人登记都要选好日子,只要提前准备好,到登记处15分钟就能解决问题了。我从婚检到最后的登记大概只花费了一天不到的时间,还是挺快的。
结婚那天,光礼服我就准备了三身:中式、婚纱、西服。宣誓似乎没有,只是司仪口才很好,讲了一些非常精彩的话。我们的婚礼还是很中式的,因为我总觉得西式的婚礼尽管神圣却没有中式婚礼亲近热闹。
20世纪90年代婚姻登记类型:跑断腿型
【登记堪称一项工程】
讲述者:张女士,35岁,国企职员
我和丈夫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一个秋天登记结婚,那真是终身难忘的日子。
那时候结婚登记堪称一项工程,又是写申请,又是开证明,又是到指定的地点照结婚照,又是取户口,又是婚前检查……
婚检需要一天的时间,我们如期地完成了婚检,熬过了老旧的婚前教育录像,拿到了同意结婚的证明。结婚登记的那天早晨下着小雨,我们必须赶在婚姻登记处一上班就办理才来得及赶回来上班。我还记得那天是农历八月十五。我们拿着喜糖和一大套证明材料等在婚姻登记处,终于郑重地按下了手印,终于顺利履行了登记手续。领回大红本子的时候,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接下来是冒雨飞车赶回单位上班。
21世纪新鲜年代婚姻登记类型:轻轻松松型
【未来人的婚礼畅想】
讲述者:郑小姐,25岁,自由职业者
我还没有结婚。我觉得政府决定不再要求单位组织的介绍信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尊重,我支持。对于仪式,我比较欣赏西式婚礼中对“忠诚”、“扶持”与“责任”的强调。我还认为宣誓是一个很必要的环节,就像在相恋阶段人们互赠信物一样,这也是一种对爱情的表达方式。通过宗教般正式的言语和形式能让人更加相信感情,更加坚定感情。这种方式可以加深彼此之间的信赖感。我要是将来结婚或者为朋友设计结婚典礼一定会加上这一项。
1958-1976年婚姻即政治
核心提示   自“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其时“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丹书铁券”。与政治条件相比,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
关键词: 政治挂帅 组织安排 家庭成份 革命家庭 划清界限
信仰:划清界限:文革动荡中的劳燕分飞
【核心提示】在政治挂帅的年代里,信仰和阶级成分成为婚姻的主导力量。这个时代的婚姻标签赫然写着“革命”二字,聚和散都是为了“革命”。相识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结婚是为了更好地“斗私批修”、积极参加阶级斗争。经组织批准后,新人们可以去拍流行的结婚照了。手握红宝书,心向红太阳,一脸浩然正气,是当时最标准的结婚照。再领一张写满语录的结婚证,办一场向毛主席鞠躬宣誓的婚礼,一对革命夫妻终于建立起一个革命家庭。离婚也是因为“革命”。这个年代的离婚案,基本上无关性格感情,只关乎阶级成分。一句“划清界限”、“反戈一击”,使无数恩爱夫妻劳燕分飞。因为阶级立场据说可以通过血统继承,所以这样的场面是极其常见的:介绍人在约男女双方见面之前,要先领双方父母到派出所去查户口卡片,以凿实各自的家庭成分。乱世不谈爱情。即便是真心相爱,也要藏着掖着,因为爱情属于被批判的“小资产阶级情调”。红配红,黑找黑,也不乏主动或被动攀高枝的。在人性扭曲、价值观混乱的年代,婚姻的功能更多偏向了生存和稳定。这个时期的择偶排行榜上,根正苗红的军人高居榜首。
朱凤琴:63岁
郭常信:68岁
1967年深秋,我和妻子朱凤琴的婚恋在“文化大革命”响彻云霄的革命口号中开始了。
我1965年从鲁迅美术学院毕业,分配到辽宁美术出版社,按规定“下去”参加了一年“四清”。
1966年9月回来,正赶上“文化大革命”。1967年,我已是27岁的大龄青年了,还没有女朋友,好心的老同志吕燕就帮我介绍对象。
对象是比我小5岁的女孩朱凤琴,在太原街一个食品商店工作,各方面都很优秀。我们的会面地点是中华路她的家里。
一个细雨霏霏的夜晚,吕燕带我赴约。
这家老人给我的印象很好,朴实亲切;朱凤琴本人给我的感觉也比照片要好。命运就这样注定我这辈子和这一家人联系在一起了。
当我们到了热恋阶段,“文化大革命”开始革到了我父亲的头上,他当时是亿盖县四中高中语文教研组长。
1948年的一天,上级来人要全校的老师集体填了张加入国民党的表格,没有任何活动。
解放后,父母到有关部门登记,当时组织上的结论为:一般历史问题。而“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们自然把父亲当成了革命和专政的对象开始批斗。
朱凤琴的商店领导闻知她与我处对象,支部书记亲自找她谈话,让她站稳阶级立场,不要和国民党的儿子划不清界限,有的还热心地为她介绍解放军干部的对象。
她虽然痴心不改,但毕竟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预备党员还没转正,弄不好还会丢掉“政治生命”。在各种压力下,她出现了失眠的现象,心脏也出了毛病。
当时社会上“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观点还是很有市场。而凤琴根红苗正,是多年的先进工作者,商店重点培养的接班人。
这时弟弟来信,说父亲每天挂着“国民党残渣余孽”的牌子被批斗,关在“牛棚”。我感觉,这要给她带来灾难,影响她的前途。
我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向她表示,咱们算了吧,分手吧,结婚对我们不合适,会影响你一辈子的。她当时没有说话,眼泪立即夺眶而出。
我自己也觉得,说的是违心的话,因为爸爸的问题,当时还没有最后的结论,这样做有些太仓促、太残酷。之后,就再也不提这个想法了。而岳父岳母都是工人出身,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情况,他们也是一头雾水。于是,专门找了当时任派出所所长的朱凤琴叔叔研究了一次。
这位有资历的老党员说:常信爸爸的一般历史问题,将来不会有什么大事,不会影响什么。这个权威而公正的表态,也是成就我婚姻的重要决定。
我们的恋爱艰难地进行着。有一天,岳母和我说了一段话,令我终生难忘。她说:“常信哪,如果将来有一天,凤琴因为你爸的问题,党籍没有,你还能瞧得起她吗?”我当时眼含热泪告诉她:“不会的,我会永远对她好。我还不是党员,怎么会瞧不起她;再说,我不是因为她是党员才喜欢她的。”就这样,我得到了岳父岳母死心塌地的认可。我衷心地感激他们,一直抱着感恩的心情,孝敬他们直到养老送终。
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我们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我提出1968年4月的结婚日期,老人们都同意,于是我俩喜出望外地领到了结婚证。在出版社同志们的策划下,我们决定举行“破四旧、立新风”的集体婚礼。其他两对都是鲁迅美院毕业的同学。
1968年4月21日,星期日,举行婚礼。婚礼开始,没有《婚礼进行曲》伴奏,而是全体起立,齐诵:“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林副主席永远健康!”然后又念了几段“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毛主席语录。
客人们没有送红包,议程里有一项是辽宁美术出版社全体职工赠送我们三对新人每家一个台灯,一套《毛泽东选集》四卷。
中午三家谁也没留来宾吃饭,来宾全都空腹而返。我记得,最后一项是新郎新娘出节目。我唱了首当时最流行的《大海航行靠舵手》。
结婚时,我的家里非常困难,父母只寄来五十元钱和两套被褥;岳父母为我们买了一对木箱,还给我买了一块上海牌手表。我是背负300元外债结婚的,这在结婚后我才告诉妻子。婚后我们每月只有56元工资收入,还要还外债。
蜜月后没几个月,辽宁美术出版社的全体职工到党校学习,我们开始了两地生活。在学习班上,每当看到一些老干部、老革命被批斗时,我自然就想起我的父亲,不知道此时他正在遭怎样的罪,心里非常痛苦,但还要表现出革命的风貌,那是一段十分难受的日子……
风雨终于过去了,1972年我从盘锦“五七”干校调到毛泽东思想宣传馆美术创作组,成了专业画家;1976年粉碎”四人帮“,结束了国家的十年动乱;1977年我接到了父亲学校的为父亲平反、恢复名誉的通知书;朱凤琴在整党时转为正式党员;1980年我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回首这段悲喜交加的婚恋,我们心心相印,携手走过了坎坷的人生旅途,却觉得患难使我们的精神生活变得丰厚。更让我们欣慰的是,我们兑现了婚礼上亲友们深情的祝愿——相亲相爱,白头偕老!
(作者:荆绍福)
革命:家庭是革命家庭 夫妻是革命夫妻60年代的爱情——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这是60年代人们聚会时比较通用的领袖语录,包括仅限男女二人的约会。
随着文革的爆发,人性被扭曲,政治信仰和阶级立场代替了男女爱情,由此带来了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二次离婚潮,10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划清界限”、“反戈一击”等原因而使成千上万对夫妻劳燕分飞,具体数字至今难以统计。到了文革后期,个人情感与资产阶级情调完全划上了等号,爱情本身也成了资产阶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代名词。大量有爱情内容的小说、电影、戏剧被当作毒草而遭到禁止,文艺舞台上,男女之间只有两种关系:阶级感情或阶级斗争,家庭是革命家庭,夫妻是革命夫妻。
爱情是人们一种本能的追求和向往,这不是政治倾向和上层建筑领域的革命和混乱所能扼杀和改变的。客观地说,虽然这一时期中国传统文化中许多美德被否定,但人们对爱情的态度普遍怀着一种朴素的坚守,加上意识形态对个人情感的强烈压制,就整个社会来说,在两性关系的态度上相当严肃和保守。这也是在性观念日益开放、坚守意识日益淡漠的今天人们依然对并不美好的60年代深深怀念的原因。
年代要素:家庭成分穷不要紧,反正那个年代全国都没富人,丑也不要紧,反正那时还远没有帅哥的概念,相反,长得漂亮的男人反而缺乏劳动人民的本色,家庭成分不好是大多数光棍之所以是光棍的主要原因——也别怪女同志,嫁个地主后代,你的下一代甚至几代人可能都抬不起头来。
年代习俗:无习俗所有旧的传统色彩东西都被否定了,连习俗这个词也含有贬义色彩,拜天地早就废除了。一对新人在领袖像前先表忠心,然后背诵语录:“我们这个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热闹点的,请大家一起唱“语录歌”跳“忠字舞”。
年代文件:结婚申请一般格式是这样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然后是向党组织表明自己要跟谁结婚(搞不懂两个人结婚跟党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结婚(基本上所有人都一样:更好的斗私批修、积极参加阶级斗争),最后表明结婚俩人的决心(这事组织上都要明察秋毫)……最后是“此致革命敬礼”。
年代特产:两地分居支边、支援三线建设等大规模的有组织的人口大迁移使许多恋人和夫妻天各一方,离婚在那个年代是难以想像的,所以很多人从那个时候起就把大量的心血耗在艰难而漫长的调动中,年复一年地把微薄工资中的很大一部分消耗在铁路上。
知青:中国知青史:百万知青的不寻常婚姻
“文革”后期,越来越多的知识青年遇到了婚姻问题。上山下乡的特殊场合,使这个问题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婚姻,而成为运动中纠结着诸多矛盾的一个焦点问题。剖析这个问题,有助于加深对运动性质和一代青年悲剧性命运的了解。本文主要从知青的婚姻政策、知青婚姻率、知青婚姻类型三方面记述了百万知青的婚恋生活。
婚姻政策 提倡“晚婚”
知青下乡以后或迟或早都会遇到婚姻问题,上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是运动的高潮期,新闻媒介不厌其烦地宣传在农村“扎根一辈子”的思想。使下乡知识青年“扎根”在农村的有效手段莫过于鼓励他们在农村结婚,安家落户,但有关部门却把提倡晚婚作为知青工作的一个重点。
1970年5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了贫下中农积极教育插队知识青年,正确处理婚姻问题,劝导他们实行晚婚的消息。在这则消息中,是否坚持晚婚,被耸人听闻地提高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加以认识,而一些地方出现的早婚苗头则被斥责为“阶级敌人”破坏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一股“妖风”。
197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接见参加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时,周恩来明确指出:“计划生育,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分不开。城镇青年下去以后,要做模范。”他还特别夸奖女知青代表徐敏光是晚婚的“模范”。徐17岁时还乡务农,此时已经28岁,还没有结婚。周恩来指出:晚婚,计划生育,下乡青年提倡,造成风气,更有力量。
晚婚,计划生育,下乡青年提倡,造成风气,更有力量。每年100多万人到农村去,到处讲,这是最好的推广。
1973年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上,主持者在周恩来的指示下特意邀请了老知青典型邢燕子、侯隽到会,向她们征求意见。她们发表看法说:一般情况,知识青年下乡三年就可以生活自给。但是,一到结婚年龄,就又有困难了。在知青小组集体里凑合能过,从集体户出来,要另外安家,盖房子,买家具,需要不少钱。她们还根据当地情况算了一笔账,一个下乡青年,建房一间要用400元(材料按国家价格,用工由队里摊派,不管饭);小农具、生活用具、家庭副业铺底约70元;伙食补助第一年大约100元;第二年大约三四十元;到结婚安家时,补助几十元;再加上书报、医药费等,每人约需700元左右。邢、侯的估计似乎乐观了些,对一大批被安置到贫困地区插队的知识青年来说,下乡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不足以改变他们窘迫的处境;何况多数知青始终也没领略过一个人一间屋的喜悦。即便如此,她们的估计有助于说明,下乡青年在头几年里是不具备成家立业的物质条件的。
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周恩来专门谈到知青“晚婚”与房子的关系。他说:要提倡晚婚。刚下去,不到20岁,下去后头七八年,十来年,可以不发生住房的问题。以后他可以自给了,有了积累,再给点补助,到结婚时就可以另盖房子了。
个案:白启娴——一个“反潮流”典型
尽管在1973年8月全国知识青年工作会议上,有关人士还在积极提倡“晚婚”,但第二年年初,新闻媒介对知青婚姻基调却发生了显著转变,转变的开端是由白启娴投诉报纸引起的一场风波。
白启娴原是河北师范大学的毕业生,1968年被下放到河北省沧县阎庄公社相国庄大队“插队落户”。1972年与同队一小学文化水平的农民仓促成婚,她努力适应由大学生向农妇的角色转变,烧火做饭、喂鸡饲鸭、操持家务、侍奉公婆、生儿育女。丈夫虽为人厚道,但不乏根深蒂固的夫权观念,无故挨丈夫的打很快成了她的家常便饭。她的婚后生活毫无美满可言,也不断遇到周围人的冷嘲热讽。
1973年底,在一次口角中,与白启娴同在公社执教的一名教师将这起婚姻说成是个“丑(闻)”。白在盛怒之下连写几封信寄给各家报社。信中称,“有人说嫁个农民没出息,依我看,那种贪图个人享受,看不起嫁庄稼汉的人最可卑”;“有人说,落在农村没前途,我坚信在广阔的农村奋斗终生大有作为,前途无量”。为了驳斥各种非议,她不惜美化自己并不如意的婚事,将偶然凑合的婚姻说成是“决心扎根农村干一辈子革命”的自觉举动。白启娴的信适逢其时,当时以江青为首的极左派领导人竭力推波助澜的“批林、批孔”运动刚刚拉开帷幕,正需要造就白启娴这样的“反潮流”典型。
1974年1月27日《河北日报》以《敢于同旧传统观念彻底决裂》为通栏大标题,发表了她的来信和《编者按》。《编者按》吹嘘她的信是“一篇生动的批林、批孔和进行路线教育的好教材”,并“希望涌现出更多的敢于与地主资产阶级的旧思想、旧传统观念决裂,敢于反潮流的人物,这对于反修、防修,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有其深远意义的”。不久,《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她的事迹。
随着白启娴名声的鹊起,全国各地竞相树立自己的“白启娴”式人物。意味深长的是这些人物为清一色女性,而且大多是在下乡头一两年就嫁给当地农民的。本来招致非议的人生抉择却成了赢得种种美誉桂冠的政治资本,宣传喉舌关于知青婚姻政策的重心迅速由倡导晚婚转向鼓励知青在农村结婚。
婚姻率低 禁欲主义幽灵在游荡
下乡青年对待婚姻的态度,除了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外,还受着诸如生存条件、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年龄大小、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左右。就绝大多数知青而言,在下乡的头几年,恋爱婚姻还没有提上日程表。一种风靡的观念是:优先考虑个人问题与革命的大目标是格格不入的。许多青年憧憬的是为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献身,认为沉湎于个人的卿卿我我,意味着失去献身的资格、禁欲主义的幽灵肆无忌惮地在青年中间游荡。于是,紧闭初开的情窦,将求爱者一口回绝者有之;将热情的情书交给领导者有之;将隐秘的情爱之火熄灭在革命祭坛前者亦有之。
生产建设兵团政治环境也助长了禁欲主义的弥漫。舆论认为,知青到兵团的任务是“屯垦戍边,反修防修”,谈情说爱被看成“资产阶级的思想”。极左思潮笼罩下的兵团,将“男女大防”奉为金科玉律,任何“越轨”行为常受到惩办。有的连队自定土政策:掌灯后男女青年接触,必须有“领导”陪同;有的干部专门稽查男女知青幽会,私拆情书,并拿到大会上宣读,作为“阶级斗争的反映”,或者扣上“侮辱妇女”的罪名。对人权的公然践踏,时常激化矛盾。
相形之下,农村插队青年所处的环境则宽松得多。知青中第一批结婚者在受到知青群体冷落之余,通常能从当地淳朴敦厚的农民中寻找到慰藉。数年过后,下乡知青的生活态度变得越来越实际,对个人的终身大事虽或处理谨慎,对他人的婚姻已颇能宽容和理解。与此同时,官方政策由提倡晚婚转为积极支持青年结婚。甚至在生产建设兵团,各级领导的态度也明显转变,率先结婚的青年受到表彰,被树为“扎根”的典型。此举旨在遏止知青中迅速蔓延的思乡情绪和通过各种关系调离农村转回城市的风气。
1974年末,全国已婚知青有48万人;1975年增至61.4万人;1976年为72.6万人;1977年达到创纪录的86.1万人,占全部在乡知青的10%。在这以后,随着运动迅速退潮,在乡知青大举返城,已婚青年的人数逐年递减。
进一步对插队知青和兵团(农场)知青两个群体考察,前者的已婚率要低于后者:1975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7.9%,国营农场为8.7%;到1977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8.2%,国营农场知青的已婚率为17.3%。若就安置插队知青和农场知青最多的省份之一黑龙江省的统计资料看,两者已婚率差距更为悬殊:1975年末,该省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2.9%,国营农场知青为9.1%;到1977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3.8%,而国营农场知青的已婚率为22.7%。
从全局来看,大批适龄青年未能完婚已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在70年代末达到极其尖锐的程度。鼓励知识青年在农村安家落户的政策,以及与之交相辉映的大张旗鼓的宣传远不能说是成功的。
婚姻类型 知青与农民结合苦果多
知识青年的婚姻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双知青类型(夫妇双方均为知青),知青与农民类型,知青与国家职工(军人)类型。以下三份局部性资料对插队青年的婚姻类型进行了一个粗浅的统计:
第一,1980年吉林省的统计,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9%;知青之间结婚的占21%;与城镇职工结婚的占4.1%。
第二,1978年河北省保定地区的统计。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5.5%;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5.2%;与职工结婚的占9.4%。
第三,1976年吉林省怀德县的统计:在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8%,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7.9%;与职工结婚的占7.3%。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城市郊区插队青年中间,婚姻类型的关系略有不同。1976年有关部门对长春市郊区五社两镇的调查表明:已婚知青中,知青与农民结婚的占51%;知青间通婚的占24%;知青与城镇职工结婚的占25%。在这份个案中,与农民结婚的类型要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与城镇职工结婚的类型则相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毗邻城市的地理条件,使知识青年(主要是女知识青年)较易于缔结与城市职工的婚姻,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不过,纵使在这类密集城市的地区,知青与农民的婚姻仍为主导类型。这或者有助于说明,知识青年下乡后,由城市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同时也就失去了城市市民享受的一应生活补贴和福利。在城市人眼里,他们是“新型农民”,深刻的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壕沟,增加了缔结婚姻的难度。
生产建设兵团(国营农场)知青的择偶环境与插队知青差别明显。一个连队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择偶范畴。聚集在这一方天地的知青通常来自天南海北的各个城市。虽然操着南腔北调,毕竟命运相同,志趣相投,朝夕相处,感情日笃。自然而然,双知青结婚便成为兵团中的主导性婚姻类型。
在三种婚姻类型中,知青与知青共结连理一般具有较为坚实的感情基础。但农村艰窘的生活却给这种“理想的婚姻”蒙上浓重的阴影。许多知青婚后只有菲薄的收入,经济上无以自立。若再生儿育女,对捉襟见肘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一首知青歌曲唱道:“人家的丈夫,当官拿数数(四川方言:钱);知妹(四川对女知青的简称)的丈夫,年终要倒补。”“人家的丈夫,都有楼房住,知妹的丈夫,光呀嘛光屁股!”用艺术的夸张,强烈的对比,活衬出男女知青婚后生活的艰辛。
知识青年与农民的结合在全部婚姻中涉及面最广,酿成的苦果也最多。白启娴扬名后,地位陡然变化,先由地委书记介绍入了党,继而被增补为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擢升为河北省知青办副主任,地区文教办副主任,公社党委副书记。白启娴的归宿是可悲的。“文革”结束后,她调到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任副主任。1982年11月煤气中毒致死,年仅39岁。
男知青有强健的体格,较强的群体意识,与艰苦环境抗争的能力,在这些方面,女知青都逊色一筹。一些地方知青集体户的破裂直接强化了女知青的困境,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更需要别人的爱抚、友情、关心、帮助。尤其是当下乡初的热情冷却,幻想破灭,她们很容易为农村青年的慷慨帮助所打动,成为婚姻的俘虏。
促使女知青走上这条道路的另一个原因是“血统论”的压力。最早一批与农民结婚的女青年,很多是对前途丧失信心的所谓“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分子)和“走资派”的子女。不少知识青年因家庭出身问题受到百般歧视。“出身不由己,配偶可选择”,在广阔天地里,他们毅然选择贫农子女为配偶,以期改换门庭。
1978年-2000年生活水准左右婚姻核心提示   1978年以后,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日益松动,社会生活的变化之剧,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少了过度的政治负担,人们的婚姻重归朴实的爱情。1981年,新《婚姻法》颁行,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婚礼也跟上了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装西服婚纱、喜宴排场越来越大,婚庆事业也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 开始“爱” 洋气 专业婚庆 大排场一窥80年代拘谨而单纯的婚礼
意大利人克罗齐有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在歌舞升平风调雨顺的年代大伙儿是懒得答理这句话的。不是说大伙儿忘性大,而是这时节大伙儿都在忙着昂首阔步走进新时代,急匆匆忙不迭地和传统和过去告别还来不及,故纸堆里那点事儿根本进入不了咱们的视野。可是“大自然总是平衡的”,日子不会总是一帆风顺,路子也不都是一马平川,每当遇到些灾祸劫难沟沟坎坎的时候,我们才会猛然发现,原来我们还是处在历史行进的路途上,历史上也还在我们身边上演着“惊人的相似”,尽管我们刚刚用现代的时髦的语言和概念把我们的所作所为包装得焕然一新。
80年代是一个洁净的年代,人们都还带着恐怖中长大的孤儿般的谨慎和幻想,还有小心翼翼中暗藏的反骨,悄悄地过自己的日子。那时候的婚礼,是人生中真正的大日子,离婚和婚外恋的浪潮还没有到来,婚礼上关于“百年好合”的祝愿,就是铁打的规矩。
80年代的新人大都不满意家具店暗淡的日光灯下粗糙而土气的棕红色家具,大家都愿意按照自己的心愿,请木匠到家里来做家具,那时候时兴的,是捷克式家具的颜色,清水蜡克,或者极淡的黄色,那是对国营家具店里红棕色的反动。式样却是组合式家具,若干个方方的箱子,可以放在一起,也可以随便搬动组合更新,变成另外的样子。
从那时候开始,一个上海的新家庭与装修队之间的斗争就已经硝烟四起了,所以80年代结婚的人,要是在90年代买房子装修,是最有经验对付离开田野变得毫无道德约束的农民装修队的。经验就是两种,一是事必躬亲,不让他们有空子可钻;二是高高挂起,早就做好了受骗的准备,所以不生气。那时候的结婚序曲又长又艰苦,新人们蓬头垢面,新娘大多数总是和新郎同甘共苦,见钱眼开的新婚自己知道有罪,人们不把这样的女孩子称为聪明,而是称为好吃懒做。新人们最先了解的,就是木头的品种和零件的价钱。那时候的人心没有现在狡猾,商店里开出来的发票总归是真的。
女方:准备嫁妆
然后,女孩子要准备自己的嫁妆,8条新棉被,从1斤半的到8斤的,可以盖上20年。还有各种颜色的缎子被面,大红大绿,喜气洋洋。那些被面子,是真正的好缎子,手工绣的龙凤,一洗就皱,丝线就褪色的那种娇气手工。还要准备两条鸭绒被,两条羊毛毯,洋红的羊毛床罩。好像织物都应该是女孩子准备的,包括窗帘和桌布,电视机套子。为了找到好看的布料,花的时间不计其数。女孩子总要准备一对樟木箱,那是重要的陪嫁。女孩子用的新被子,会由妈妈请一个全福的女人来缝,为了祝福女孩子日后的幸福,父母不全的,家庭不全的,都不能动新人的嫁妆。常常自己的母亲不肯动针线,因为自己觉得自己还不够幸福吧。而在80年代,刚刚长期的动乱甫定,有全福的女人还真的不好找。被找上的人,一脸都是自豪和感恩的样子。
男方:准备家具电器
男孩子要准备房子的家具,还有电器,那时候不过是冰箱、电视、录像机和录音机而已,但那时候男孩子的工资,大学毕业生也不过58块8角。那时候结婚,绝大多数人不得不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不过有自己的一间房间,房间通常都是小小的,一整套家具放进去,转不开身。结婚买商品房,那是万恶的旧社会的事情。所以,家里没有一间可以结婚的房间,就是许多男孩子成为老光棍的原因之一。
婚礼主力--金戒指项链、中山装
规矩的人家也得给媳妇一个见面礼,通常是金戒指和金项链,九九金的。式样老土,克数殷实,女孩子家出面为女婿做一套婚礼上穿的全毛呢中山装,是很多人一辈子的最好的出客衣服,直到90年代以后。到1995年以后,给云南灾区捐赠的衣物里面,就能看到压在樟木箱底的呢中山装了,它们散发着经久不息的樟脑丸味道。金项链和戒指,还有上好的呢中山装,还有一件全呢的长大衣,都是婚礼上的主力。
热闹丰盛的婚宴
然后就到了婚礼。所谓婚礼,就是喜酒,就是定下一个饭店,请亲朋好友大吃一顿。那时候并没有来喝喜酒一定得送礼的规定,所以被通知喝喜酒的人,都是真正的高兴,80年代吃到一顿好吃的,还是令人鼓舞的大事。当然,看喜酒的排场也很要紧。家属会带着家里的大锅去饭店,把吃剩下来的东西带回家。那时的喜酒,真的是货真价实的传统盛宴,清炒虾仁、红烧蹄髈、白斩鸡、香酥鸭、蚝油牛肉、松鼠黄鱼、狮子头……一道一道热气腾腾,重油赤酱地端上来,被重重地顿在圆桌的中心,一时间,筷子头如雨而下,风卷残云一般,青花大盘子里就空了。那时候喝的酒,都是烈酒,茅台也不那么贵,男人们很快就脸红了,也有人白了,喝醉了的人开始失态,想起了伤心事就哭了。大动乱以后的年代,每个人都有伤心事,整个社会都是多愁善感的,容易见到眼泪,即使是在婚礼上。而女人们的嘴唇因为油,而显得厚而馋相。
塑料包装的喜糖
发的喜糖,是用窄长如手掌的小塑料袋装的,要是里面8粒都是奶糖,就表示是有钱人家结婚了,通常总要在里面搭两颗便宜点的硬糖,一粒奶油话梅糖,一粒上海产的水果糖,用透明玻璃纸包的。
接下去的节目就是闹洞房了。开始总算是文雅的,说说恋爱经过而已,后来就要新人一起吃苹果,不过借着由子可以让他们不小心亲到一起,大家可以起哄。那时候这种被社会允许的亲昵,是最好的13频道节目,可以让人看到自己都脸红心跳。
这是中国在80年代短暂的宁静中,拘谨而单纯的婚礼过程。多少那时的婚礼,没有应了“百年好合”的话,消失在经济的腾飞里面。
(摘自《那一年》,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5月版)
回忆90年代初的恋爱与婚礼
 
周延敏和于文智的结婚证
被采访人:周延敏 女 44岁 塘沽区新城乡(现为新城镇)人现为新城小学教师
配偶:于文智 男45岁塘沽人现为天津港港务局工人
结婚日:1991年10月1日
翻阅1991年的报纸,有几件事令人印象深刻。当年4月11日,北京2000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那一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过一年的调查得出结果,全国共有百万富翁490余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那年的12月14日,北京石景山区黄庄职业高中模特班成立,这是中国内地第一家职业高中模特训练班……16年后审视当年的新闻,在忍俊不禁之余,我们不用多说什么,因为变化一目了然。
那一年的4月,尽管粮票还在市场上流通,但在塘沽区的29岁未婚男青年于文智家里,粮票的主要作用就是换鸡蛋,因为市场上的副食品已经变得很丰富了,他每个月41斤半的粮票根本用不完。按照当时的规定,粮票不得以商品交易形式在市场和民间买卖,谁违规了谁将受到严惩。
周延敏当时是塘沽区新城乡成人教育学校的教师,现在看这个职业毫不稀奇,但是28岁的她当时是学校里除校长之外唯一的教师,而学生的构成却是下至十几岁刚毕业的初中生,上至四五十岁的中年人。面对自己的学生,她毫不怯场,因为她已经获得了两个农业技术专业的中专文凭,教授普通村民基本的农业知识,比如怎么配比化肥怎么间苗,她非常有自信。不过让她郁闷的是,尽管在旁人眼中,她已经是“吃皇粮”的人了,以后的生活是一片坦途,但下班回家之后,她还是要忍受自己的母亲无穷无尽的唠叨,因为她还没有男朋友。尽管她在当地算是高级知识分子,工作学习成绩没得挑,但就是感情方面一直没有开窍,直到临近“五一”的一天,她的老姨给她介绍了一个男孩儿——于文智,她的感情世界才开始变得丰富起来。
结婚那天
【地点】
据周延敏回忆,于文智的家境比较殷实,想大摆宴席举行婚礼,于是将1到3层邻居家的房子全都借来摆酒,甚至在居委会还摆了几桌。
【菜品】
周延敏和于文智的婚礼场面很铺张,她清楚地记得,每桌摆了16道菜,菜品中有很多河鲜、海鲜,以糖醋鱼、红烧梭鱼、盐水虾、清蒸海螃蟹、糖醋虾、四喜丸子等海鲜风味为主。酒是“安酒”,二十多元一瓶,烟也是当时比较高档的恒大和紫光阁,两元左右一盒,娘家桌上会给万宝路、“白箭”等更高档的外国烟,每盒得卖十多块钱。酒桌上还有天津啤酒,饮料是雪碧、芬达、可乐。
 
红包
 安酒
【红包】
于文智的母亲给了周延敏4100元彩礼。
当时的份子钱一般也就是10元、20元,至亲给50元。周延敏总共收了5000元红包。
【礼物】
于文智与周延敏收到的礼物并不多,只有一些关系不太近、没有来参加婚礼的朋友,每人凑了几元钱,合伙买了一些锅碗瓢盆等物。
【礼服】
周延敏的礼服是红色呢子上衣,下穿红色呢子裙;于文智穿一身深蓝色纯毛西服、黑色皮鞋、粉色衬衣、红色领带。
【婚车】
当时,结婚一般有4辆夏利就算不错了,于家为了排场要了8辆,结果差点“演砸了”。
【洞房】
送走最后一批客人已经凌晨1点多了,他们俩都累得不行了,于文智最好的朋友一整天都在忙活,端茶倒水迎来送往,最后还得刷盘子刷碗,都累得直不起腰了,闹洞房的仪式也就省略了。
相识:相亲过程大约十分钟
1991年4月28日那天,临近“五一”的一个星期日,那时还没有双休日,我每周只有周日歇班。中午,我正站在我家土坯房的窗台上擦玻璃,老姨把电话打到单位,让同事捎话给我,让我马上给她回电话,还说事情非常急。我吓坏了,当时家庭电话还没普及,我家也没有。我一溜小跑到单位,老姨告诉我,马上坐151路公共汽车(现在151路改成塘沽跑市里了)到东大沽的老姨家,有一个港务局的小伙子正在介绍人家里等着见我呢!我一听都蒙了,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但是别人的事老姨从来不管,只有我的事她才上心,也不能让老姨“坐蜡”啊,马上又一溜小跑跑到家,简单梳洗一下,换了身干净衣服,就去等车了。151路是郊区线,一个小时一趟,当时出租车也很少,就是有我也坐不起,我家离老姨家有12公里,打车得30多块钱,我一个月才挣80多块钱!
到了地方,老姨二话没说,就带我去了介绍人家,双方介绍人简单寒暄了几句就撤了,屋里只剩下我和文智。我向他交代了我的家庭背景,我们家都是农村人,父母都是农民,家里人口也多,两个哥哥和两个妹妹也都刚刚结婚,家里负担比较大,他要是愿意的话我们就交往,要是嫌弃农民,我也不高攀,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那天,文智一直很沉默,整个相亲过程大约十分钟。我让他回去考虑考虑,然后就拉着老姨走了。我对文智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人长得黑,有点儿显老,身高只比我高3厘米。看得出老姨很喜欢他,就劝我:“要那么高的个子干什么,电线杆子高,做衣服还费布呢!”我不好意思反驳老姨,就说文智要是乐意,就继续往下“走走”看。十分钟后,文智的反馈来了,他乐意。
恋爱:两三个星期见一次
文智当时是港务局的理货员,负责天津港装卸货物的管理工作,他工作的程序和现在超市里的理货员大同小异,当时每个月能拿到100多元,在塘沽区也属于中上等水平了。他每个月的工资除了交给家里的钱还能剩下三四十元,一个月吃食堂也就花费10元左右。当时一顿饭如果点小炒的话,比如一份鱼香肉丝,也就8毛钱。他因为家庭条件好,父亲是航务局处级干部,母亲在电话局,工资都比较高,所以生活非常优越。当时,他也算男青年里比较“酷”的,弹六弦琴、唱歌样样精通,跳三步四步伦巴探戈都没问题,当时他的生活状态除了工作吃饭睡觉之外就是玩,玩着玩着,一晃就快三十了,然后就遇到了我。
第一次见过面之后,老姨就让我去文智家“看家庭”。按照我们那里的习俗,“看家庭”一般都是女方和嫂子或者姐姐之类的女性亲戚一块去男方家看看,我是和我大姐一起去的。他家当时住楼房,房子收拾得挺干净,一看就是过日子的人家。我当时觉得他的家庭比较不错,他妹妹也结婚了,三口人都有工作。他的家人也对我非常热情,没有嫌弃我的家庭的意思。
一个星期之后,文智就到我家来了。当时公共汽车太难等,他骑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去的我家。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穿着一身中山装,很干净整洁,在那时候算挺时髦的。只是当时已经过了“五一”,天气已经渐渐热了,但他还是把扣子系得严严实实,我对他这一点很佩服。因为还没有确定关系,他空着手就来了。那天,他仍然话很少,站有站相,坐有坐相,我父母对他的印象还不错,认为他为人稳当,不多说不少道,非常注重仪表。
见过了双方家长,我们算是谈起了恋爱,只是,我们的恋爱过程大概会让现在的年轻人目瞪口呆。首先是见面非常困难,我只歇周日,他是三班倒,上十二个小时,歇二十四小时,我们的时间总是碰不到一起。当时我们手机、呼机都没有,网络更是谈不上,我工作很忙,他又没有写信的习惯,唯一的见面方式,就是他下了夜班骑车来我家。来了也很难有机会独处,因为我中午十二点下班,走到家十二点半,然后给我从地里干活回来的爸妈做饭,吃完饭洗完碗,就到了上班的时间了。通常就是他大热天骑车来了,在我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和我边吃边聊,二十分钟之后,我去上班,他骑一个多小时的车回家睡觉。即使是这样的见面,频率也就是半个月或三个星期见一次。
就这样到了8月底,有一天,文智给我单位打电话,约我去游泳。起初我不愿意去,因为我不会游泳,又觉得大庭广众之下穿着泳装太难为情。不过,最后抵抗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就同意了。到了水里,我们俩的身体总隔着半米多远,看得出他很兴奋。他手扶着我的游泳圈用脚拍打水面,一点一点推着我往深水区里走。我开始紧张了,一把攥住他的手,在水里一直也没有松开,因为当时真是怕淹死。等上了岸,我们俩自然而然地重新保持半米距离。后来想想,那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留下的印象居然是“我可别淹死”。
那天游了两个小时,之后他坚持要送我到新港107路车站等车,临近分手的时候,他向我提出了结婚的要求:“我觉得你人挺好的,我爸爸妈妈也觉得你挺好的,我父母想让我们国庆节结婚,你考虑一下。”
当时我们才交往了4个月,我只去过他家两次,所以我很明确地回绝了他:“不行,我不同意。我觉得还不太了解你,你觉得你了解我吗?”
文智被我拒绝后,就去找我老姨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去了我妈妈那儿。结果,我爸妈和老姨商量了一下,都没经过我的同意,就答应了。那天,下班后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我发现我爸妈全像踩了棉花一样,踮着脚走路,我还猜了半天,没想到是我的“喜事”。我当时就急了:“谁叫你们答应的?你们了解他吗?我都不了解他!是你们嫁人还是我嫁人?”我妈妈很无奈地说:“那有什么办法?我们都已经答应了,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我发了一顿脾气,也没有什么效果,一切既成事实。我跟家里闹了半个月别扭,最后我还是同意了,在这期间我和文智也没有见过面。
结婚:领完证我们第一次牵手
我后来才听我妈妈说,在我闹别扭的这段日子,文智家里就开始装修屋子了。当时装修没有现在这么麻烦,文智家是一套中单,两间卧室一样大,都是14。7平方米,厅小得可以忽略不计,把一间小屋填满就算是大功告成。他们家雇人刷了刷浆,还打了一套当时流行的组合家具,买了新床和床垫,又买了个三人沙发。在认识我之前,他家已经提前从深圳花4000元买了台佳丽彩电,还是21英寸带遥控器的,冰箱也是提前托人捎来的夏普牌的。这样的排场在当时来讲,已经算相当高规格了。
一切都置办的差不多了,9月23日,我们就去领证了。领证之前得先去塘沽的东风照相馆拍一张两寸双人照,照相的时候摄影师要求我们俩的头朝中间倾斜,我们的脖子就像不能打弯的两根木头一样,一直往中间倒,直到碰疼了彼此的肩膀,摄影师嘲笑了我们半天,最后让我在前头,文智在后头肩膀重合一下,才算通过。头一次离得这么近,我事后还不自在了半天。办证去的新城乡乡政府,带着单位开的介绍信和两斤大白兔奶糖、四盒金恒大的烟,一共花了50多元,另外还有10多元的制证费。我们领了证之后,一起去了一趟天津劝业场买东西。文智从小在塘沽长大,到市里分不清东南西北,那天人又特别多,我们怕走散了,这才拉上手,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牵手。那天,他特别高兴,一直死死地拽着我的手不松开,弄得我手上胳膊上都是汗。
结婚那天非常惊心动魄,按塘沽风俗,新娘必须得是中午12点前进门,晚于12点的一般是二婚。文智家是通过两个朋友订的车,每人找4辆红夏利,结果头4辆准时带着接亲的人到了新城,另外4辆没来,时间一长这4辆也着急了,人家后面还有活儿呢,就把接亲的人放在马路上,走了。我们家人都要崩溃了。结果还是我二哥从马路上拦了6辆夏利载着娘家人和于家人,以100迈的速度“飞”向新港,到地方一看表,十一点五十,司仪马上启动简易程序:放鞭、鞠躬、给我婆婆献花,婆婆给了我100块钱的改口钱,礼成。
结完婚真正的恋爱才开始
最后一桌婚宴是帮忙的朋友和大师傅一起吃的,时间已经过了零点。第二天起来还不能闲着,我们俩得去于家的长辈家请安,于家亲戚很多,我们转了三天才转完。我们那里有“前四后九越过越有”的说法,“前四”是新婚18天的时候新娘子要自己回娘家住四天,“后九”是新婚满月新娘单独回娘家住九天。不过,我“前四”住到第二天的时候,文智就熬不住了,到我娘家央求我,我能和你一块住吗?我说,这不是风俗吗?就得我自己住!他说,风俗是人定的,再说也没有不许俩人一块住的规矩啊,我想你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甜言蜜语”,我们终于开始恋爱了。
后来的“后九”,他干脆直接跟我一起回来了,弄得我很不好意思,在娘家只住了三天就回家了,这也是我们那里的一个纪录。
1980年婚姻法:拨乱反正初期的法制重建
意义——家庭关系政治化年代结束
争议——结婚年龄离婚标准
有利于优生和计划生育推行
婚姻法实施了30年后,中国的婚姻家庭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纳妾、童养媳陋习已基本绝迹,男尊女卑、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现象在六七十年代也已不是主要倾向。1980年修改婚姻法在总则中删去了废除“男尊女卑”以及禁止“纳妾”、“童养媳”和“干涉寡妇婚姻自由”,而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款中增加了“老人”,同时增加“实行计划生育”。为提高人口质量,还增加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这就意味着表兄妹、堂兄妹将不能结婚。由于一些地方近亲结婚较盛行,所以在关于婚姻法的说明中作了一些弹性规定,如对个别偏远山区不宜“一刀切”。此外,还增加了“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的条款,这无疑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并解决有女无儿户的实际困难。
对婚龄的修改
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争论较大的一是结婚年龄,因为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20岁、女18岁,但七十年代计划生育已全面展开,各地区都自行规定了晚婚年龄,有的为男25岁、女23岁,上海等地要男子27岁、女25岁才能被批准结婚。所以在修改婚姻法时对结婚年龄的分歧很大。考虑到全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我们显然不能制定一个使众多老百姓都违法的法律,最后定了男22岁、女20岁,比1950年婚姻法的法定年龄推迟了两岁。因此,尽管在1980年婚姻法颁布后的1981年,全国结婚数高达1000万以上(1979年才633万),但这主要是各地区强制实行晚婚的地方性政策减少的结果,而并非是婚龄定得太低。当时据世界上31个国家的资料表明,法定年龄最高的是男21岁、女18岁。当然,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法定结婚年龄一般提前了两岁。
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条件
1980年婚姻法的另一个重要修改是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条件。与1950年婚姻法相比上述新条款并无突破性的进步,因为1950年婚姻法早已贯彻当时在世界上较先进的“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规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使当时不计其数的深受包办买卖婚姻、重婚、纳妾、虐待、遗弃之害的当事人挣脱了不幸婚姻的枷锁。
节选自《婚姻法修改:社会转型的晴雨表》 作者:徐安琪 《中国青年报》 2001年6月01日
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两岸通婚
【核心提示】来台之大陆新娘中,有近二万远远超过适婚年龄还能一再出嫁,这些中高龄新娘有七成以上甚至是第二次结婚,现在更由于这类大陆新娘在台结婚次数过多,而被称为“黑寡妇”。然而,“黑寡妇”的说法固然耸动,却无法道尽现实人生中,女子为求生存的意志写照。抛开两岸意识型态来看,这些女子,其实正是一群为子女含辛改嫁的大陆母亲。这些大陆母亲在现代化的台湾社会找到生存的一扇窗,有意识地形成一股特殊移民潮,而渴望亲情照顾的荣民便成为她们赖以生存的对象。台湾社会对这类婚姻知之甚少,尽管这类婚姻可能潜藏假结婚、或是觊觎独孤老兵遗产而引发犯罪行为,但都不能忽略历史捉弄下,发生在台湾老兵与大陆母亲间,一场似有情又无情的人生际遇。
两岸通婚已成为两岸民间交流与往来的一个重要方面,涉及领域甚为广泛与复杂,其影响也颇为深远。然而,由于两岸政治上的对抗性及社会环境之间的差距,两岸通婚也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大陆配偶在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受到许多不公平的待遇,有待两岸民间团体的努力与解决。
民间估计两岸通婚近20万对
80年代两岸关系解冻后,特别是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之后,两岸民间往来增加,两岸之间的通婚逐渐出现。随着两岸经贸交流与文化往来的迅速发展,两岸通婚量也迅速增加,并成为两岸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依大陆民政部统计,大陆涉台婚姻,1988年为100对左右;1997年达到1万多对,10年增加了100倍。1998年12月,民政部颁发了《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两岸婚姻登记、离婚与财产处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当年涉台婚姻达1万多对。估计目前大陆涉台婚姻约为5万对。依台湾“海基会”的统计,两岸通婚发展更为迅速,到2003年初总计有154215对,民间估计近20万对。
两岸通婚的几个特点
一是两岸婚姻年龄差距偏大,以中老年婚配为主。依台北市的统计,两岸婚姻中,台籍新郎平均年龄为46.2岁,大陆新娘平均年龄为31.1岁,年龄相差为14.9岁,较台湾本地人结婚年龄差距2.9岁及台籍新郎与外籍新娘的平均年龄差距12.5岁为高。这主要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台湾老兵与大陆中青年妇女结婚比例较高,老兵年龄偏大。据报道有8千多名70岁以上的台湾老兵娶了大陆新娘。
二是两岸婚姻的社会性别与社会阶层或职业构成有较大区别。台湾配偶在性别上,以男性为主,占80%以上;在职业上,以劳工、老兵、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为主;在地区上,农村地区与中小城市较多。大陆配偶主要以女性为多,中青年比例较高,社会阶层较为广泛。一个最普遍的现象是,在两岸通婚早期,台湾经济生活水平较高,大陆特别是农村地区生活较为落后,因此台湾对大陆许多女性有较大的吸引力,大陆女性多愿嫁给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的台湾人。
三是两岸婚姻离婚率偏高。台湾的离婚率本来就高,而两岸婚姻结合的基础一般都较脆弱(依“退辅会”调查,男女双方婚前认识不到一年者占66.8%,其中不满半年者占近40%),加上生活习惯、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两岸婚姻的离婚率偏高。
多为“老夫少妻” “少夫老妻”
在上述背景下,目前两岸的婚配模式主要有“老夫少妻型”(台湾老兵等娶大陆年轻新娘)、“少夫老妻型”(大陆青年与台湾中年妇女的结合)、“地位不对称型”(台湾劳工阶层与大陆高学历者的结合)、“双方感情型”(在工作中或交往中相互认识结合的婚姻)。多种婚配模式的出现与两岸特殊的时空背景、经济生活水平及相识方式等相关。
大陆配偶在台待遇不公
两岸婚姻主要有两种居留方式。一种是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结婚,在大陆居留,多在民政部门有登记,大陆对台湾配偶在居留、工作等方面没有太多限制。二是大陆同胞与台湾居民结婚,赴台居住,台湾当局对大陆配偶赴台停留、居留、定居、身份取得与工作等限制严格,成为目前两岸通婚中大陆配偶面临的主要问题。
(1)对大陆配偶赴台定居采配额制。1992年1月,台湾当局开放大陆配偶来台申请居留。到2001年6月,已核准配额15420人,尚有38831人等待配额。1999年12月,台湾放宽大陆配偶来台数额,从过去的每年1800人增至3600人。但目前仍在等待赴台湾居留配额的大陆配偶达4万多人,已排到2020年前后。目前在15.4万两岸婚姻中,取得台湾身份证的为4.5万人,拿到居留证的仅2.4万人,就是说还有近一半的大陆配偶还未取得居留证或身份证。
(2)对大陆配额赴台探、停留、居留、身份取得等较外籍新娘严格。2002年,台湾当局对两岸通婚后大陆配偶赴台的政策有所调整,基本原则是“生活从宽,居留从严”,但实际上两者仍均严格。外籍配偶结婚后就能获得居留权,可立即到台湾与亲人团聚,4年后就能取得身份证,大陆配偶则不行。大陆配偶结婚2年后才可在台居留,4年后才能取得长期居留,长期居留5年后才可取得身份证。具体而言,在赴台探亲方面,原规定大陆配偶结婚后两年内,来台半年,须离境半年;2002年底改为结婚后可以探亲或团聚等事由申请赴台。在短期居留方面,原规定大陆配偶在台居留期间,2年内只可离台60日,2002年9月起改为可离台120日;同时已怀孕的大陆配偶可申请赴台团聚,为期6个月,但可延长6个月,如分娩可再延长6个月,从而取得“依亲居留”。连续居住4年后才能取得长期居留权。在长期居留与身份取得方面,大陆配偶在台居留满2年后,要办理定居设籍,原规定须先向警察局申请,再转“出入境管理局”,现改为直接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申请在台定居须在台连续居留满2年,4年后再取得长期居留权,长期居留5年后,当事人可决定是否在台设籍或取得台湾人民的身份证,从而大陆配额在台取得合法身份证原由总计需要8年延长为11年。
(3)对大陆配偶在台工作限制严格。一是大陆配偶不论是已获准居留或只是来台短暂停留,只能在其配偶或公婆独资经营的商店工作。二是依“大陆地区配偶在台湾地区停留期间工作许可及管理办法”(2001年4月起实施),在台配偶65岁以上、中等残疾或有重大疾病、台湾配偶为低收入户的、在台停留的大陆配偶方可按规定申请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在台停留时间,另外工作后须在7日内向主管部门通知其详细情况。三是大陆配偶来台探亲(依亲),也就是结婚第三年或最快生产当年开始,再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条件。长期居留期间,不须申请工作许可证,即可享有完整的工作权,但在现实中还是很难的。目前台北市有大陆配偶2万多人,但获准居留、并有在台工作权利的大陆配偶为5967人,比例偏低,而能找到工作的人就更少。为此台北市就业服务中心还于2003年3月举办“大陆地区配偶研习班”,但要解决大陆配偶在台工作问题,在台湾失业率上升与社会环境不熟悉的情况下,并不容易。
另外,大陆配偶在台湾未取得身份证前,不仅无法享受台湾相关的医疗与各种社会福利待遇,而且给生活与工作等带来许多不便。
当局竟担心影响选民结构
两岸婚姻是特殊时空背景下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涉外婚姻,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台湾配偶在大陆因限制少,容易适应,但大陆配偶在台湾则遇到更多的困难,除了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社会环境不同外,台湾当局还设置了许多人为障碍。于是台湾的两岸婚姻衍生许多问题,如工作与生活的压力问题、子女教育问题、长期两地分居问题、家庭暴力问题、婚变所引起的财产纠纷问题、及相关权益的保护问题等,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同时衍生出假结婚、偷渡与大陆女子在台湾从娼等社会犯罪问题。在两岸官方没有协商管道的情况下,有待民间组织协商解决。
另外,台湾当局对两岸通婚的发展可能造成社会构成与选民结构变化颇为担心,认为大陆配偶及直系家属可能大量移居台湾,估计过不了多久可能达到70万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新大陆人”或“新台湾人”就会出现。这种担心的本质是怕两岸民间的交流与感情融和,不利当局推动“台独”分裂路线。
两岸通婚潮不会消退
尽管两岸通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及台湾当局的不公平待遇,但两岸通婚潮不会消退,目前仍以每月约2000对的速度在增加,而且还出现一些新的趋势。一是一些台湾男性希望通过与大陆女性的结合移居大陆,方便到大陆发展。二是两岸婚配年龄结构趋于正常化,由利益驱使形成的“老夫少妻型”婚姻在减少,青壮年或高学历者的婚姻增多。三是大陆配偶逐渐融入台湾社会,权益意识觉醒,开始抗议当局不合理的歧视政策。可以预期,不论海峡两岸关系如何变化,只要海峡大门不再关闭,两岸交流不中断,两岸通婚就会持续发展,并在发展中增进两岸人民的交流与情感,有利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
2000年-2009年婚姻的二次革命
核心提示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80后相继步入婚龄,成为这时期结婚的主力,此时的婚姻染上了80后鲜明的个性色彩--无子的“丁克”、无性的“丁斯”、“周末夫妻”、不婚主义、闪婚等等。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同时,随着物欲与自由主义的膨胀,结婚的决定开始掺杂着更多无关爱情的考量……
关键词: 婚事有个性 婚书是束缚 没钱结啥婚主题婚礼受追捧
翩翩蝴蝶、片片花瓣、小提琴伴奏、星光大道、追光、画外音……在浪漫梦幻的氛围中,亲朋好友见证着新郎新娘的爱情。时下,红火热闹的锣鼓队已渐趋冷落,越来越多的新人开始追求优雅、浪漫、具有个性的婚礼。本周内,记者就在太原市平阳路一家饭店体验了一场以玫瑰为主题的婚礼。
现场感受主题婚礼
温馨的粉红色弥漫了整个饭店的大厅。每张餐桌的台布、椅子靠背上的蝴蝶结、整个舞台的搭建都以粉红色为主,四处悬挂着怒放的玫瑰,就连红地毯两侧的路引也是玫瑰花做的,尽头还立着一个用玫瑰花扎成的拱门,全场散发着怡人的清香。每一个到来的宾客,感觉仿佛置身于玫瑰的海洋。
现场一位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布置这种主题婚礼,收费大概是15000元左右,如果布置得更精致一些,费用还会适当增加。
前几天,记者还在长风大街一家酒店参加了一对新人的婚礼,典礼仪式上,光女模特就请了40名,全部穿着白纱裙,装扮成天使的样子,立在红地毯两侧,向新人抛撒花瓣。
追求浪漫个性成时尚
据太原市几家婚庆公司的人员介绍,眼下最流行的是主题婚礼,就是把整个婚礼现场布置成一种颜色基调,玫瑰婚礼以红色、粉色为主,海洋婚礼以蓝色为主。选好主题后,婚庆公司会用相应颜色的薄纱、鲜花等,将现场布置得别具一格,给宾客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样一场婚礼,包括现场布置、司仪、照相、摄像、化妆等项目在内,收费一般为两万元左右。
除了婚庆公司策划的主题,许多新人还追求个性,别出心裁。经营婚庆公司多年的王女士告诉记者:“现在的年轻人点子多、想法多,对婚礼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前几年我刚开婚庆公司时,操办婚礼很简单,只要找好车队、锣鼓队、拱门就行了。现在可不一样了,光典礼仪式就有很多花样,前两年光流行香槟酒塔,现在又多了许愿烛台、婚礼蛋糕等,拱门的样子也越来越漂亮豪华。典礼仪式后,有的还请人弹古筝、拉小提琴,或是请小有名气的歌手助阵。”
据了解,条件好的新人还会举办音乐主题婚礼,新郎弹琴新娘唱歌,在专业灯光师、调音师的配合下,整个婚礼就像一场演出。但这种形式的婚礼花费很高,对场地环境的要求也很高。
费用昂贵当量力而为
花上万元请婚庆公司搞一场婚礼秀,到底值不值?不同年龄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正在筹备婚礼的张小姐告诉记者:“结婚是一生中的大事,办得浪漫、个性一些,多花点钱也值。”
正在给儿子筹办婚礼的太原市民刘女士则认为,现在结婚本来花费就大,再办个性婚礼没有必要,还不如将钱给了小两口,花到有用的地方。
去年结婚的高先生说:“当时我花一万多元办了主题婚礼,全场都是粉红色,连饭店的柱子都用粉纱包了起来,还请了8名花童。当时觉得很浪漫很兴奋,现在回想起来却有点后悔,其实没必要那么浪费,把那一万多元省下来,或者买个更好的电视、冰箱等,要实惠得多。”
在太原经营婚庆公司的王先生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主题婚礼可以办,但要量力而为。这几年我在筹办婚礼时发现,一些经济条件一般的新人,为了追求个性时尚借钱来办,实在是没有必要。婚礼只是一个仪式,如果仅仅为了几个小时的豪华体面,两个人或整个家庭背上债务,就非常不值了。”(记者孙亮安晓奕)
80后闪婚闪离者持续增加 专家:勿草率结婚大量数据表明,我国“80后”草率结婚又轻率离婚的人数持续走高。“80后”独生子女成为离婚高发人群,已成为婚姻管理部门、婚姻家庭专家和社会学家关注的社会问题。
一组数据让人怵目惊心:2006年,北京共有24952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其中有五分之一婚姻关系维持不到3年;三分之一在结婚5年内离婚;结婚不到1年就离婚的有970对,有52对离婚的夫妻结婚还不到1个月。在这些离婚夫妻中,“80后”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调查涉及的“80后”离婚案件中,有90%的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除北京之外,来自哈尔滨市民政部门的数据显示,去年哈尔滨市离婚的有16995对,比2005年增长了5%,而且离婚者中年轻人激增。另外,来自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数据也显示,“80后”委托离婚或咨询离婚的案例明显增多。
“闪婚80后”难忍“一地鸡毛”
据记者了解,有些小两口结婚仅一年左右,就因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小事打得不可开交,直至闹离婚。缺乏忍让和宽容,成为这些人群离婚的主要原因。
“‘80后’独生子女成为离婚高发人群,他们‘闪婚’多,离婚也爽快,婚姻破裂与他们缺乏忍让宽容有直接关系。”民政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因婚姻濒临破裂而走进婚姻咨询室的人群中,有一半是20多岁的年轻人。”
由于“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大多没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使得他们离婚时的顾虑少了很多,因此离婚也显得“简单”了许多。
有专家分析,“80后”独生子女成为离婚高发人群,跟父母从小过分溺爱,凡事帮孩子拿主意,养成孩子缺少忍让性、宽容度有直接关系。
“啃老族80后”离婚比例大
目前,长幼矛盾已成为“啃老族80后”离婚导火索。
一项调查显示,在离婚的“80后”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啃老族”:有八成家庭在双方父母家“蹭饭”,30%的年轻夫妇把自己的脏衣服拿到父母家里洗。
更有一些彻底的“啃老族80后”,他们从学校毕业后就没有就业,更没有独立住房,与其中一方父母共同居住。由于经济不独立,又是“家务低能”,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父母。当年轻夫妇中的一方不能与对方长辈和谐相处时,双方便会争吵不休,加之相互间缺乏宽容和理解,矛盾难以调和,当愤怒冤屈之情难抑时,双方会轻率地甩出“离婚”底牌。离婚在这些年轻夫妻看来,似乎理直气壮。
“闪婚”“闪离”全因头脑发昏?
“两个人登记时可能对婚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不清楚,甚至根本就不愿担负责任,只注重婚姻中个人的感受。”说起“80后”离婚高发现象,一位在民政部门工作的同志向记者表示了担忧。
数据显示,在“80后”离婚案件中,有70%的夫妻是自行相识组成家庭的,其中通过网络相识的占20%。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通过网络相识而结婚的男女都有着以下共同点:婚前,都对现实生活怀有“乌托邦”式的幻想,婚前浪漫,婚后烦恼,因对美好婚姻的幻想破灭,最终走进婚姻死胡同。
对“80后”的“闪婚”、“闪离”现象,也有专家表达出了不同的声音:“80后”大胆地挑选自己的恋爱对象,他们中对待婚姻多数是谨慎的,因为婚姻承诺的违约成本非常高。“80后”身上的许多品质以及他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不是因为他们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而是因为他们还年轻。
日前,一些婚管部门及社会学家也发出呼吁: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鸡肋,需要慎重对待。年轻一代更要珍视婚姻和家庭,给对方以信任和理解,相互间应包容和忍让,幸福的家庭应来自对质朴生活的深度理解,而不是草率行事。
裸婚族:不办婚礼不照婚纱照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80后的新人选择了裸婚。即:没房、没车、没钻戒;不办婚礼、不照婚纱照、不度蜜月。两个人照张结婚照去婚姻登记处领了证,这婚就算是结了。
要是在以前,您一定说:这也叫结婚?是啊,相信谁家孩子这样结婚,家长都不会赞成。
选择裸婚的基本上都是80后,你以为他们不想办婚礼、不想拍婚纱照?但是作为最难的一代,上学学费涨、找工作就业难、房房飙升、油价猛涨、适婚年龄又碰上经济危机,动不动就有被裁的危险,这种情况下让他们怎么办婚礼?
以前人们都说先立业后成家,但是现在的大环境下,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立业呢?难道不立业就不成家了?其实现在家庭普通的80后们很辛苦,很多在异乡打拼,家对他们有着特殊的意义。所以才会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选择这种连婚纱照都不拍的裸婚。
09年经济危机的影响将越来越严重,相信裸婚一族还会不断增多的。
80后同居不结婚八大理由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围城外的人看城里边,风景独好!没进去的想进去,在里边的想出来。也有人徘徊在围城门口举棋不定的,到底进还是出呢?
相爱的两个年轻人选择同居,也许以后的日子更快乐更洒脱。
1、婚姻就像沉重的枷锁,结婚证像手铐
80后的女生思想前卫,既要有男人的肩膀依靠,又不想被一纸婚书所束缚,而结婚就像戴着一副沉重的枷锁过日子。
当两个年轻人正式生活在一起时,才发现彼此不适合,可以好聚好散。
各自收拾东西走人,省去了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麻烦。方便自己,方便别人。
2,不必担心会有小孩子,增加两个人的生活负担
既然是同居,那就不必担心会有小孩子,增加两个人的生活负担。80后的年轻人大都刚参加工作,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对于多抚养个小孩的经济压力可想而知。
同居之后,从前偷偷摸摸的性生活,变成了有规律的做爱。
男友在朋友之间对自己的称呼也把“女友”改成“老婆”,这一点在面子争了光。两个人夫妻般的生活在一起,却不用被第三者(小孩)所牵绊,何乐而不为。
3、一来为了爱,二来为了做爱
80后的年轻人未婚同居,一来为了爱,二来为了做爱。同居生活既能爱又能做爱,正好两全齐美!也没有一纸婚书的束缚,能合则合不合则散,这样的优越条件正好符合80后年轻人的心态。
谁都不想面对漫漫无期的婚约,再说了“婚约”与两个人的感情并无直接关系,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离婚的人。
结婚也不是爱情保险单,能在那张相对安全的双人床一起躺多久,谁也说不准。因此,我们选择同居是明智之举。
4、恋爱根本不需要也不会相信承诺
有的80后年轻人,比如我,恋爱根本不需要也不会相信承诺。男朋友只是一个和自己,做着恋爱游戏的异性好朋友。那间同住的卧室,不过是两个人游戏的场所罢了。
保不齐那一天因性格不合又分道扬镳,那结婚有个屁用,还不如同居来得爽。
5、同居成为走向婚姻的前奏曲
两个相爱的80后年轻人,因为同居而对彼此之间的认识更深、爱得更深,从而使同居成为走向婚姻的前奏曲。
同居可以提供一个平台,让你站在这个平台上,更好地看清对方的优点缺点,认识他/她的生活习惯。
只有当两人同居N年后,牵手走进婚姻,才不会感觉一切来得太突然,这样做也相对减少了离婚率。
所以,同居就是好。
6、有着一份来去自由的洒脱
未婚同居的恩爱生活,有着一份来去自由的洒脱。他可以作为一种对婚姻的提前体验,有婚姻的实质,但完全不受婚姻束缚的自由模式。
所以,走在围城边缘的80后年轻人,最聪明的做法还是先同居,不着急结婚的好。
7、大多有婚姻恐惧症
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正处在事业起步阶段的80后年轻人,大多有婚姻恐惧症,这是不争的事实。
而这时“同居”成了一种不错的折中方式。
我们可以自由地享受爱情的甜蜜,还能过着无拘无束无枷锁的生活。
同居在一起,每天的菜米油盐酱醋茶,早就把浪漫的爱之初体验抛九霄云外去了。
所以我觉得,结婚还不如同居的好。
8、彼此爱得更深
同居生活在一起,能让相爱的两个80后年轻人,彼此爱得更深。
在这样的前提下,最终才走向婚姻殿堂。因为有了未婚同居的彼此了解,所以未来的婚姻生活更加有保障,婚后不需经历感情危机,不需经历又痛又痒的磨合期,就能达到如胶似漆的甜蜜恩爱境界。
未婚同居,确实比结婚好啊!
“剩男剩女”成社会瘟疫?这是一个过剩的时代。滞销的商品被剩下了,在婚姻情感上滞销的那部分人也被剩下了。
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有这么一段假设:原来的人都是两性人,自从上帝把人一劈为二,所有的这一半都在苍茫人世上寻找那一半。爱情,就是我们渴求着失去了的那一半自己。
于是,我们穷尽一生的时光去寻觅自己的另一半。这个过程难免孤独和寂寞,也难免失望和痛苦,也许还会很漫长,甚至特别漫长,但是,我们本是雌雄同体的,自我复原是一种本能。另一半能修复我们身上和心上所有的缺口,两个孤单的灵魂最终合二为一。
这就是柏拉图关于爱情的一个浪漫并充满了神话色彩的著名假设。倘若这个假设成立,可能会出现这么三种结果:有的人找对了那一半,也有的人找错了那一半,还有的人一直孤单着。
这里,我们要说的是最后一种人。这种人正在以几何级数增长,他们被称为这个时代的“情剩”,意为在通往婚姻的竞争中,被剩下了。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被“剩下”多少有些尴尬,也最终成为了话题。
这是时代与制度的合谋。在一个工业化日渐繁荣、城市化急剧变迁的时代里,单身者尤其是女性获得了经济、知识以及各项社会权利的大跃进,人与人之间或人与家庭之间的依附关系日渐疏离。这是单身的资格。然而,社会并不彻底的宽容。在以婚姻为本位的社会里,婚姻制度被认为是社会管理中最稳定的一种制度,夫妻之间的双边垄断占有被认为是所有关系中最可靠的关系,因此,婚姻被视为所有人最终应然的归宿。于是,游离于婚姻之外的单身者,从观念到制度,多少都受到了歧视。从这个角度看,“情剩”不只是话题,它还可能成为问题。至少,它对社会的稳定并无多少贡献。
当然,这样的解读很煞风景。因为,大多数“情剩”的心里同时住着理性和感性。在婚姻的选择上他们极尽克制,然而,在内心深处,始终无法抑制对“那一半”的向往和憧憬。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这是张爱玲被奉为经典的一句名言。孤独守侯的岁月里,它给予了“剩男剩女”们最温暖的慰藉。
情剩问题
“情剩”——这个有些尴尬和自嘲的群体正在不断壮大,并且普遍存在于现代都市。一股单身潮无可避免地在各大城市急速蔓延。
2008年末,有关“剩男剩女”的爱情喜剧电影集中地上映。马俪文执导的《桃花运》率先上映,张建亚的《爱呼2:爱情左右》、徐克的《女人不坏》紧随其后,后来的冯小刚的《非诚勿扰》则将“情剩”风推向了高潮。
无论是《爱呼2爱情左右》中光彩夺目的主持人聂冰,还是《非诚勿扰》中一夜暴富的秦奋,他们都是现实生活中典型的“情剩儿”。在繁花似锦的都市人潮中,他们始终寻不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桃花运》的英文片名很是耐人寻味——《DesireoftheHeart》,彻底揭露了都市中各个年龄段的“剩女们”内心的隐欲:内心对爱充满着渴望。
艺术永远取材于生活。现实是:这真的是一个“情剩”风行的时代。
我们第一次宣告“剩男剩女时代来临”是在2006的下半年。2006年5月26日,中国经济网以头条报道了这个标题,2006年8月社科类书籍《剩男剩女》出版。那时候的数据显示:2005年北京剩女数达30万;上海43万……数年以后,这样庞大的数字已经以几何数在增加。
“情剩”——这个有些尴尬和自嘲的群体正在不断壮大,并且普遍存在于现代都市。一股单身潮无可避免地在各大城市急速蔓延。
在此之前,社会学界认为,中国曾经出现过三次单身潮:第一次出现在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之后,大量“一夫多妻”的婚姻解散,形成巨大的女性单身人口;第二次是因为“文革”结束后,急剧形成庞大的返城大龄青年群体;第三次,则是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理想主义在青年男女中盛行,感情开始在婚姻中得以强调,“感情破裂”作为一个模糊的标准可以作为离婚的合适理由,使离婚人口突然剧增。
但这一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单身潮,与个人选择和取向相关,与政治和历史无关。
转自:http://yesee.qianlong.com/3910/2009/05/08/2523@4981775.htm
父母公园里忙为子女寻找相亲对象
夏日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拥进北京中山公园的人群中,最令人好奇的是一大群老年人。他们沿着长满垂柳的护城河转悠,以品评的眼光相互打量着。所有人的共同点是都拿着一张纸。这一特殊聚会似乎是某种市场,但商品既非蔬菜也非家庭用品。事实上,这是个婚姻市场:一个独一无二的公共聚会,把共产主义集体文化的特点同父母在包办婚姻中的传统作用以及更加现代的消费选择学混合在一起。
每周日下午都会有这样的聚会,这个市场成了一些父母们的论坛,他们对被工作所累、无法找到人生伴侣的儿女感到绝望,决定自己来解决这些问题。一位戴眼镜的父亲举的一张纸上写道:“男,28岁,有房,无抵押贷款,共产党员。”离他几米远,一位满脸绝望的母亲的纸片上写着:“女,35岁,1.6米,博士学位,大学教师。”
对任何看起来相对年轻的人来说,无意中在这里走动都是“危险的事”,很快就会被父母们围住。国籍看起来不是障碍。好几个人急切地问我是不是“单身”。我抱歉地摇摇头,他们很快就改变策略,问我是否有一些单身朋友。“我并不介意女孩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她必须心地好,有一份好工作”,一名满头白发的老妇人说。在我离开前,她把手机号留给我,让我帮她当警察的36岁的儿子找个合适的人。
中国社科院一名专家说,目前中国大城市里存在的星期天下午婚姻市场三四年前才开始出现。像这样公开表示有兴趣为儿女寻找配偶在一代人时间之前还是不可想象的,“婚姻在中国传统上是非常私人的事,为孩子打广告找对象是很丢面子的事。”
毛泽东时代,包办婚姻被看作是封建遗毒,父母们也不干涉孩子们的私人生活。这一空间被单位所填补,夫妇结婚前需要得到单位的帮助和批准。然而,经过30年的经济改革,人们的态度和社会环境已发生了变化。“面子”已不再那么重要了,所有事情中都有一定的市场心态已变得可以接受了。
不过,没有太多证据显示婚姻市场比专业婚介公司的成功率更高。事实上,现代年轻人经常会对父母的干涉感到生气。焦急的父母在公园里促成的约会通常以失败告终。
我比这些父母感到更疲惫,我慢慢地离开公园往家走。一名妇女从后面追上我,请求我为她28岁的女儿寻觅一名合适的对象。当我同意帮忙试试看时,她抓着我的手低声说:“我觉得说出来都有点不好意思,我也在为自己找对象。我丈夫几年前去世了。55岁到60岁的人都行,我也对外国人开放。”▲(香港《亚洲时报》7月10日文章,原题:“婚姻市场”的星期天下午。作者帕拉韦-艾亚尔,陈一译)
房子成为80后婚姻死门?谁的错?
生长在物质充裕年代的80后,婚姻幸福感并没有随着越来越富裕的物质、越来越现代化的城市生活而得到提高。在相亲之前谈房子、在结婚之时谈彩礼、在婚姻之中找爱情,80后对与爱情婚姻有着太多的“高质量”心理暗示与需求,这反而导致了实际生活的不美满。但这些,难道都只是80后的错吗?
房子,80后婚姻必需品?
在近期某家网站对2429人(79。5%的人为“80后”,69。1%的人没有自己的房子)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2%的人表示自己身边的“80后”夫妻因为房子问题产生矛盾的人较多。而在2008年年底另一家网站的一项《中国婚姻状况调查》中,86%的人认为结婚准备房子是应该的,不管由男方准备,还是男女共同准备。只有14%的人认为,女人并不是嫁给房子,为什么一定要有房子呢?
80后结婚的首要条件是要有房子,这几乎已经成了社会基本准则之一。不少已到适婚年龄、感情也水到渠成的80后男女,常常不是被房子拦住了“结婚路”,就是直接死在了准备房子的路上。
徐小姐已经和男友同居了两年,在两年的时间里,她拒绝了男友三次求婚,原因只有一个:没房子。
“不是我虚荣,要求高。有房子才是自己有了家,没有房子租房子住,那结不结婚和我现在的生活有什么区别。”徐小姐宁愿同居,也不愿意没房子结婚的生活理念,在80后当中相当流行,更是80后父母们的共识。
徐小姐与三名大学室友是闺蜜。其中一位杨小姐早已经结婚生子,并拥有小夫妻独住的三室两厅。杨小姐是闺蜜们甚至她们的父母都羡慕的生活榜样。
“室友程小姐在的第一个男友是我们同学,他来自贫困地区,家庭负担重。程小姐父母知道对方底细后,立马就把小情侣给拆散了。”徐小姐对记者说,但闺蜜们的父母没有一个认为程小姐父母“棒打鸳鸯”是做错了的。“上海人谁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连五年、十年都买不起房子的人。”
徐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为整个80后辩解:不是我们80后要求高、世俗、功利,而是我们生活的大环境影响我们、甚至是胁迫我们对婚姻有了这么多的要求。
“媒体不要妖魔化我们80后。80后的现实难题,不只是80后自身的问题,更是大时代的变化以及周边人影响的结果”。
没有彩礼?这婚结不得
如果说80后男女对房子的看法趋于统一,大都认为“买了房子才能结婚”的话,那么“彩礼”问题则常常成为男女双方家庭谈崩“婚事”的引爆点。
彩礼,也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一种传统的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而定。
对这一传统习俗,男女双方家庭的认识常大相径庭。男方的反应往往是:我们准备了房子,还要给你们彩礼?你这是嫁女儿,还是卖女儿?女方的认识往往是:我们就辛辛苦苦养了一个女儿,难道连个彩礼都没有就送给你家了?到时候,你们说不定认为我们女儿是个便宜货?再说,彩礼难道是留给我们自己用吗?还不是都变成了嫁妆!
Peggy和先生已经登记了半年,但直到今天还没有举行婚礼,原因就在两个家庭在彩礼问题上“触礁”了。
Peggy家是上海宁波人,规矩要比一般上海人多很多,而他先生家以前都没有听说过结婚也是要行彩礼的,对这个规矩很不认同。
“我俩登记是私下去的。现在我家的观点就是至少要有10万元的聘礼,我先生刚买了房子手头没这么多现金,他又不愿意向父母要。我们办酒的事,就拖下来了。”Peggy虽然身处矛盾漩涡之中,却还能冷静地分析矛盾的源头在于两个家庭的不同生活理念。在经过Peggy多次的思想工作后,她的先生慢慢正在接受“彩礼”在婚姻过程中的意义。
“我告诉我先生,彩礼,他只赚不赔的,绝不可能我父母吞没这个钱,这样说出去,被耻笑的就是我们家了。我父母都告诉我了,他们会再陪嫁双份彩礼的钱作为我的嫁妆。”
Peggy这对小夫妻基本将顺利渡过“彩礼”难关。但记者认识的另一对男女,就没这么幸运了。“我父母坚持彩礼钱应该由公公婆婆出。双方当时争论的都已经不是彩礼本身了,而是公婆要不要给小夫妻赞助的问题,我们两家人都不肯让步,我俩也都各自站在父母这边,虽然我的先生后来其实也让步了,愿拿出自己积蓄作为给我家的聘礼。可惜我们还是崩了。”那位彩礼事件中的女主角,今天回想起之前的冲动,不免有些后悔。幸福婚姻,被物质所绑架
我们注意到,上述调查中显示,52。8%的人认为“80后”夫妻会因为没有房子不幸福,31。0%的人表示“不好说”,仅16。2%的人认为“80后”不会因为没有房子而感到不幸福。
虽然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但是,我们这个社会,也就是近10年来,才逐渐有了城市青年拥有自己房子的条件。尤其在上海,即使是80后,对于小时候住房的拥挤,三代同堂的逼仄,也应该有所印象。
可以负责任地说,80后的父母50后、60后,甚至70年代早期生人,在结婚时候,大多不会把有没有房子作为婚姻会不会幸福的指标。
我们每天在各种媒体上看到大量“幸福婚姻法则”,接受各种婚姻专家的指导,我们几乎没有发现,“房子”在幸福婚姻中占据重要位置。
为什么在80后的婚姻中,房子,或者说,作为物质代表的房子,会占据如此重要地位呢?这值得每个希望婚姻幸福的80后甚至他们的父母所思考。因为,80后、尤其是80后城市女生的父母,他们的父母“无房子不婚姻”理论坚定的支持者。
女诗人关露与恋人王炳南的故事
【核心提示】1937年“八·一三”事变后,关露通过地下党人武剑西认识了王炳南。王炳南1908年1月1日出生在陕西乾县,他17岁时参加了共青团,18岁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乾县第一位党支部书记,他组织农民进行抗粮抗税斗争,把乾县的农民斗争搞得热火朝天。反动政府四处捉拿他,这才使他出国留学。回来时带了个德国姑娘。对于王炳南传奇的经历,关露是又惊奇又敬慕。当武剑西把王炳南领到关露家时,心细的他发觉关露不大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桌上物品摆放得体,井然有序。屋里氤氲着一种清芬的余香,弥漫着少女闺房里特有的温馨芳香。当他们第二次见面临别时,王炳南一直把她送到南京路,她把刚出版不久的诗集《太平洋上的歌声》送给了他。当两个人握手告别时,她攥着他冰冷的手关切地说:“怎么这么凉?还不快把手放到兜里暖和暖和。”这句普通的关怀话语,在凛冽的寒风中犹如一股暖流涌进王炳南的心间。他的心不觉怦然一动!顺从地把手放回兜里,心中默默自语:你关心我一时,我关心你一世。
春天里来百花香,朗里格朗里格朗里格朗,和暖的太阳在天空照,照到了我的破衣裳。朗里格朗里格朗里格朗……
相信很多人听过这首歌,可有多少人知道这首歌的词作者是谁?
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关露,一个被历史尘封的名字。
在关露身上,才女、汉奸、特工,三个身份纠缠了她一生。
从才女到“汉奸”
1939年的上海滩,在日寇铁蹄的蹂躏下,已沦为“孤岛”,这个外表灯红酒绿的十里洋场,到处都充斥着背叛、绑架和暗杀。
此时的关露,身份是上海滩最有名的三个女作家之一,另外两个是丁玲与张爱玲。
关露除了创作之外,还翻译了高尔基的《海燕》、《邓肯自传》等许多日后广为人知的优秀作品,而那首流露着健康豁达情怀的《春天里》,更为她赢得了社会底层人民的喜爱。那时的关露激情澎湃,面对日寇的侵略,她大声疾呼:“宁为祖国战斗死,不做民族未亡人!”这样的爱国诗词曾经为她赢得了“民族之妻”的称号。
让人想不到的是,这样一个受人喜爱的女作家,却在这年年底突然销声匿迹。当关露再次出现在上海滩的时候,她竟然成为汪伪特务头子家里的红人。
是什么导致她发生那么可怕的变化呢?谜底到1943年后才彻底揭开。原来,这位本名胡寿楣的女诗人已是中共秘密党员,她接受了一个非常任务——打入“76号”,摸清汪伪政权特工头目李士群的真实思想动态,并在适当的时候对他进行策反。这么一个艰巨的任务,为什么会选择关露呢?
“有人说你是汉奸,你可不能辩护”
关露有个妹妹叫胡绣枫。1933年,李士群被国民党抓了以后,他的老婆叶吉卿在走投无路之下,胡绣枫接待了她,所以李士群对胡绣枫一直心存感激。基于这层关系,党组织原准
备派胡绣枫去的,但胡绣枫当时在重庆工作繁忙,于是推荐了她的姐姐关露。
1939年11月,关露的长篇小说《新旧时代》已进入了最后的修改,但就在一天夜里,她接到了一份中共华南局最高领导人的密电——速去香港找廖承志!(注:廖时任八路军香港办事处负责人。)
关露到达香港后的第二天,两个客人拜访了她。其中一个就是廖承志,另一个人则自我介绍说:我叫潘汉年。那是一次绝密的谈话,直到若干年后,有的材料里才第一次提到它。潘汉年所带来的任务,竟是命令关露返回上海,策反李士群。
最后潘汉年是如何说服关露的,我们已无法知晓,通过史料能查到的是,潘汉年最后对关露说:“今后要有人说你是汉奸,你可不能辩护,要辩护,就糟了。”
关露说:“我不辩护。”
打入魔窟
回到上海后,关露便成了极司菲尔路76号汪伪特工总部的常客。李士群让太太和关露一起逛商场、看戏、出席各种公开场合。就在有意无意间,关露投靠汪伪特务的消息传开了。
1940年3月,汪精卫在南京粉墨登场,上海的敌特空前猖獗。这激起了文艺界进步团体的抗日热情,就在这个用人之际,左联负责人找到了主管诗歌工作的蒋锡金。
“关露还参加你们的活动吗?”
“是的。”
“今后不要让她参加了。”
此后,上海的许多关露昔日的同事、朋友均对她侧目而视,大家一谈起她,甚至要往地上吐唾沫。
蒋锡金有一次在路上碰到关露,聊了一会儿,她跟锡金握手告别时说,“我没去过你的家,你的家在什么地址我全忘了”。
关露严格地执行了党的指示,有意疏远了那些所剩不多的朋友。
据胡绣枫透露,在此期间关露曾给她写过一封信:“我想到‘爸爸、妈妈’身边去,就是不知道‘爸爸、妈妈’同意吗。”
这里的“爸爸妈妈”就是指解放区、延安。胡绣枫说,接到关露来信后,自己立刻跟邓颖超汇报了此事。没多久,八路军办事处一个人就找到胡绣枫,随后胡绣枫回信给关露说:“‘爸爸、妈妈’不同意你回来,你还在上海。”
忍辱负重了两年后,关露的付出终于有了收获。
1941年,关露与李士群进行了一次有迹可寻的对话。关露说:“我妹妹来信了,说她有个朋友想做生意,你愿意不愿意。”李士群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一听就明白了。
很快,潘汉年根据关露的判断,在上海秘密约见了李士群。从此,日军的清乡、扫荡计划,总是提前送到新四军手中。之后,李士群与中共的秘密联系改由其他同志负责。关露又迎来了她新的任务。
恢复与日本共产党的联系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加紧对华侵略,不仅是国土还有文化。日本军部在华新办了很多中文刊物,网罗了一批汉奸文人。1942年5月,日本海军部控制下的《女声》杂志招来了一个新的编辑,这是一个穿着时髦且面目和善的中国女人,她就是关露。
之前两年的磨练,令关露更为成熟。之后的日子里,她行使编辑的权力刊登了很多暗含反战爱国色彩的文章,培养和发掘了大批进步的文学青年。
1943年7月,《女声》杂志社决定派关露去出席8月在日本举行的“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中国的代表十几人全要被登报,并附照片。如果经过这次的亮相,关露的“汉奸”之名是再也洗刷不掉了。
就在关露犹豫之时,潘汉年派人送给她一封信,要她到日本转交秋田教授。原来,当时在中国的日共领导人野坂参三与日本国内的日共领导人失去了联系,希望通过秋田恢复,恰好杂志社给关露介绍的日本朋友中就有秋田,为了党的任务,关露再一次上路了。
在日本,关露圆满地完成了给秋田送信的任务。这次大会,日方要求中国代表都要发表广播讲话,分给关露的题目是《大东亚共荣》,关露坚决地拒绝了,她把题目换成《中日妇女文化交流》,日方同意了。关露讲话的内容大致是来日本后由于语言不通,与日本女作家交流困难,中日两国妇女交流很重要,大家都要学一些对方的语言,以利于交流云云。通篇并没有吹捧日本军国主义的内容。
当关露回到上海后,她得到两个消息:其一,汪伪特务头子李士群9月在家中神秘暴毙;其二,她出席日本大会的新闻已在国内传开。一篇登在1943年《时事新报》上的文章写道,“当日报企图为共荣圈虚张声势,关露又荣膺了代表之仪,绝无廉耻地到敌人首都去开代表大会,她完全是在畸形下生长起来的无耻女作家。”关露的“汉奸生涯”达到了顶峰。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我党接到密报,关露已经名列国民党的锄奸名单,于是立刻安排她来到了苏北解放区。“汉奸”之名终可洗刷了吗?
“丹心不怯断头台”
熬过了六年敌营生活,关露终于回到自己人的身边,单纯的她并不知道,自己要经受的煎熬还没结束。
初到解放区,关露认为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了,她甚至又萌发了写作热情。可她却发现署名“关露”的文章都得不到发表。
此时的解放区的整风运动正进入审干阶段,任何一个来自白区的人都要受到审查。没有多久,关露成为严格审查的对象。
抗战胜利却仍然要忍受误解,作为一个女人,关露的精神已近崩溃边缘。这时,有人给关露送来一封信,当她看到寄信人名字的时候,她整个人在一瞬间振奋了起来。
关露一直有一个恋人,他是我党的高级干部,两个人的感情很深厚。抗战时期关露在敌人的营垒里始终是以汉奸文人的身份出现的,而她的恋人则以爱国分子身份在国际友人之间活动,身份的差别导致两个人聚少离多。关露以为到了解放区,他们就可以结合了。
但,关露绝想不到,这封珍贵的来信竟然是一封绝交信。
原来,关露的那个恋人当时正陪同周恩来参加重庆谈判,考虑到关露当时已是一个公认的“汉奸”,所以,他就给关露写了那封绝交信。
关露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过了一段时间,潘汉年等人为关露送来了证明材料,关露渐渐地康复了。
可关露的厄运还没结束。1955年,潘汉年受到错误对待被捕入狱,而受他的牵连,关露也失去自由。那一年她49岁,一关就是两年。1967年,关露再次被捕,那一年她61岁,这一次关了8年。
1982年3月,中组部作出了《关于关露同志平反的决定》。几个月后的一个冬日,关露在她那十多平方米的陋室里服药自尽,时年76岁。
人们在整理关露遗物的时候发现,陪伴关露走完人生最后一刻的是一个大塑料娃娃,而她的身边还一直保存着一张那个爱人的照片,照片的背后有关露写的两句诗:“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我独痴。”(注:关露在狱中曾留下了11首诗,其中最著名的是《秋夜》中的两句,“换得江山春色好,丹心不怯断头台”。)
1982年12月5日,关露的骨灰安放仪式在八宝山公墓举行。有细心人发现,在那次追悼会上有一个并不属于文艺界队伍但是神情极其沉郁的老人,自始至终都未与任何人说话,他一直默默地站在人群的后面……
半个世纪:胡适与韦莲司的精神恋【核心提示】胡适在高举新文化运动大旗的同时,以不下跪、不磕头只鞠躬的改革方式,走进的那桩“父母之命”,是否真的就像人们的猜测一样,是他孝字下面的枷锁?这位闻人和他同时期的才子一样,有过不少“雅事”,甚至有过一个长达半个世纪的精神之恋。
唐德刚认为,胡适太太是与她同时代“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而胡适则是这种制度下最后一位“福人”
胡适作为一名学贯中西的思想者、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一生得过34个博士学位的学者,最为人乐道的,却是他的情事。但是在中国大陆,却罕有人专门研究这个方面。
胡适感情生活的限量记载
“在中国大陆,专门研究文人婚姻的并不多,对胡适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思想和学术方面,因为婚姻对他的事业影响并不大。”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杨天石研究员说,“美国圣约翰大学亚洲研究所所长李又宁曾专门研究过胡适与韦莲司半个世纪的感情”。
的确,所有对胡适婚恋投注关切的眼光,似乎都来自于海外。团结出版社最新出版的朱文楚所著《胡适家事与情事》是一本了解胡适家庭、婚姻、情爱生活的通俗读物,它也援引了李又宁、唐德刚等人对胡适日记和书信的研究。
在海外,对胡适感情生活进行过研究的,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东方语言系和历史系终身教授周策纵、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教授周质平、哥伦比亚大学东方语言文化系教授夏志清、纽约市立大学东亚语文系主任唐德刚。在东方,还有东京大学教授藤井省三。
李又宁和周质平关注的焦点是胡适自1912年到1962年间,与美国达达派女画家韦莲司的情谊。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耿云志告诉记者:“韦莲司是胡适的精神之恋,他需要这样一位能与之进行思想层面交流的女性”。
胡适成年后的50年中,有26年又7个月在美国度过。无论他在大陆、台湾还是美国,年长他5岁的艾迪丝·克利福德·韦莲司(Miss Edith Clifford Williams)始终与胡适保持着超越夫妻层面的思想感情。
在周质平对胡适的研究中,一大批重要的文件都出自中国大陆。台北“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向他提供了由韦莲司从美国寄去的胡适致韦莲司信件、电报200多件,及韦莲司致胡适函近20件;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也向其提供了百余件韦莲司致胡适信函。
胡适的家于1946年搬到东厂胡同1号,这里现在正是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高大的办公楼,胡适研究会会长耿云志告诉记者,近代所向周质平提供的信函就是从这个院子里发掘出来的。
双方都很矜持
他们的结识有近水楼台的因素存在。1913年康奈尔大学学生胡适是绮色佳镇橡树街120号韦莲司先生家的房客,韦莲司小姐是胡适初涉美国社会时的一道阳光:“美国大学学生大多数皆不读书,不能文,谈吐鄙陋,而思想固隘”,在胡适看来,韦莲司则“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胡适留学日记)。
胡适对韦莲司的欣赏跃然纸上,他认为自己“一直是一个受益者”,与韦莲司的谈话总能启发他去认真思考。胡适对韦莲司充满敬意,并“对自己的谨小慎微的态度感到汗颜”。
中国学生胡适并未隐瞒早已定亲的身世,如果胡适早年与韦莲司的交往中不是故意在回避着什么,那么就不会有1915年1月22日到24日两次“有趣”的会面。
韦莲司在纽约学习艺术期间,胡适路过该城并到韦莲司的寓所海文路92号与之单独会面。22日上午两人参观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午后至女士寓午餐”,直到下午4时离去直奔火车站。23日胡适重返纽约,“下午,访韦莲司女士于其寓,纵谈极欢。”极欢到什么程度——胡适由衷钦佩“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
其间,胡适提出请同学张彭春来喝茶,这种刻意为之就是不让会面超越友谊,同时也是一种避嫌。
24日,回程中的胡适给韦莲司写信,抱歉自己粗心大意,说23日整晚都在与哥伦比亚大学的朋友聊天。但周质平在写《胡适与韦莲司:五十年的深情》认为这是胡适在故意回避过于密切的交往。胡适的这种解释现在看来有点矫枉过正了。
爱隔着汪洋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理论家杜威的中国门生胡适,于1917年通过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还没等到方帽子就在回国前专程到绮色佳辞行。
在绮色佳的5天(1927年6月10日至14日)“殊难别去。韦夫人与韦女士见待如家人骨肉,犹难为别。”
此去经年,胡适娶妻生子并在新文化运动中声名斐然,隔着汪洋的韦莲司一直感同身受地为他祝愿。
而他们的再一次见面,是在10年之后。1927年3、4月间,胡适此次赴美与韦莲司两次聚首,他在西雅图登船回国前,写信给韦莲司“唯一的遗憾是我无法待的久些”。
韦莲司也在4月6日给胡适的信中第一次理智地论及胡适的家庭:“你们两人同是一个不合理制度下的牺牲品。”
他们在1933年9月的重逢,可以看作是胡韦交往中的里程碑。这一年,韦莲司再次引述了自己6年前给胡适的一封信:“你塑造了一个幻象中的女子,亲爱的适,让我们继续穿着这身正式的外衣吧,否则你所喜爱的这个幻象中的女子就会死去……胡适——是不是更喜欢那个幻象中的女子呢?她也许很美妙,但她毕竟是我,那个胸部扁平又不善于持家的我,那个头脑不清而又不得体的我,是这个我触摸到了你的躯体和眼睛。我简直不能相信,你竟爱上了这么一个可怜的东西,然而,你的爱却裹住了我。胡适,我爱你……我们如何能将这件事公开于众,而不引起别的人嫌恶?要是我们真能完全生活在一起,我们会像两条溪流,奔赴同一山谷”。
韦莲司最后的关切
1959年,74岁的韦莲司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把房子全部租出去,为胡适建立基金会。
她自己住在一间车库改的卧室里,卧室的改造从刷油漆到绿化草地,一切生活中的打理全靠她个人的体力,与社会的唯一联系是到小儿麻痹医院当义工。
在胡适68岁生日的祝寿信中,韦莲司送给胡适一个特殊的生日礼物。她提出把自己一生的几千美金积蓄为胡适建立基金会,“我想为你重要著作的出版和英译尽些微薄的力量。譬如,你早年所写那些具胡启发、充满活力和造力的作品,都是用中文写的。我要确定,在我身后,有笔款子专门用作这个目的。这笔款子也许不过几千块钱,但如果运用得当,当以用这笔款子作为开始,逐年递增,结果可以成为一笔可观的基金。”
1962年2月刚刚回到台湾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才4个月的胡适心脏病发作猝然离世。3年后,韦莲司把她50年中胡适寄发的所有函件寄到台湾,1965年1月27日韦莲司应江冬秀要求给她寄去一份手写的自传。这位一生坚持自己爱情理想的女性在给胡适遗孀的自传中写道:“我无非是一个幸运的胡博士信件的接收者,而这些书信也生动地取代了日记。”
胡适需要精神伴侣
在胡适受命担任驻美大使之前,韦莲司早已与胡多次书信讨论此事。
在周质平披露的书信中,韦莲司说:“你不仅属于中国,你属于整个时代和时代里有危局。在一定的范围里,你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像奇迹一般,你回答了时代的需要。”
这位西方奇女子认为:“当前各国正热衷武器竞赛和战争,此时是否应该有个人出来,改变人们的看法,让武力的使用朝向另一个有利方向?你属于全世界。”这无疑是对胡适驻美国最有力的鼓舞。
受到这一鼓舞的胡适回复她:“我答应你,我不会完全心不甘情不愿地来进入这个新的外交生涯,但是我并不相信这是我‘充分发挥’的方向。我会全力以赴,因为这是攸关我同胞生死的事,如此而已。”
“韦莲司对于胡适最主要是一种精神需要,精神对一个高层读书人来说是更重要”。耿云志说:“胡适回到北京后给母亲的一封信中说:‘我在美国曾有女朋友可以交谈,对自己有启发对性情也有好的影响。但是到北京后,很少有女性可以交谈,仅仅和章士钊太太吴弱男相识有交往’。而韦莲司确实是他精神上非常紧密的朋友。”
(本文作者/杨东晓 文章节选自《新世纪周刊》2008年第3期)
鲁迅和许广平的师生恋学生时期的许广平
许广平:1898年2月12日,许光平生于广东番禺一个败落的官僚家庭里,1918年,许广平入天津的直隶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本科,次年投身五四运动,任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会刊《醒世周刊》编辑, 1927年10月3日,许广平和鲁迅在上海开始共同生活。解放后,许广平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秘书长,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团成员,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副主席。1959年10月, 她完成了将近十万字的《鲁迅回忆录》。1960年10月,许广平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68年3月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鲁迅夫人许广平曾说过:爱情的滋生,是漠漠混混、不知不觉的,她跟鲁迅之间也是不晓得怎么一来彼此爱上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爱情发展是有清楚的脉络可寻的,他们之间的爱情异于他人之处,就是从师友发展到完全的了解和爱慕,归根是鲁迅先生的光辉思想和高尚的品格吸引了一个追求光明和真理的女青年。
鲁迅曾由家庭包办同山阴朱安女士结婚,但由于出国和动荡的生活,鲁迅实际上过着独身生活,从未享受到真正的爱情。许广平曾经真正地恋爱过,她1922年考入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之后,认识了在北京大学读书的青年李小辉,然而,他们的爱情之花没有结果。1924年1月,李小辉因猩红热结束了年轻的生命,这使许广平好象受到雷震痛击,直到18年后,许广平回忆起来还感很痛心,“因为它曾经摧毁了一个处女纯洁的心。”
然而封建礼教和巨大不幸并没有摧毁许广平和鲁迅追求真正爱情的理想。鲁迅当时在北京女子师范兼课,他的品德和学识深受许广平和她的同学们景仰。1925年3月11日,许广平给鲁迅写了第一封求访信件。四月的一天,她和同学们走进了鲁迅的寓所。后来,许广平和刘和珍等在学生运动中受到校方迫害,鲁迅毅然全力支持学生的正义斗争。这样,他们的友谊进一步发展了。
 
鲁迅、许广平和孩子
从1925年3月到7月之间,鲁迅与许广平通信四十余封,他们共同的理想和信念,渐渐升腾为爱情的火焰。但是,他们信中没有花呀月呀的辞藻,没有悱恻和缠绵的柔情,而是对社会人生问题严肃的探讨。许广平说:“没有灿烂的花,没有热恋的情,我们的心换着心,为人类工作,携手偕行……”
他们的爱情遇到了守旧者的讥讽和反对。在讥笑和压力面前许广平表现了超凡脱俗的远见,坚韧不屈的精神。1925年10月,她在鲁迅主编的《国民新报》副刊发表了《同行者》一文,象烈火一样炽热,公开表达了对鲁迅的爱,她说,她不畏惧“人间的冷漠,压迫”,“一心一意的向着爱的方向奔驰。”
许广平还在《风子是我的爱》的文章中宣布誓言。针对旧礼教的威吓,她说:“不自量也罢,不相当也罢,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与我不相干!”这铿锵有力的声音,百折不回的决心,赢得了爱情的胜利。1927年10月3日,鲁迅和许广平同到上海,开始了共同的生活。那一年,鲁迅46岁,许广平28岁。
结婚以后,鲁迅和许广平的感情是超于一般夫妻之上的。许广平自己说:“我自己之于他,与其说是夫妇的关系,倒不如说不自觉地还时刻保持着一种师生之谊。这说法,我以为是史妥切的。”许广平也常常天真地向鲁迅提问:“我为什么总觉得你还是我的先生,你有没有这种感觉?”鲁迅听了,总是惬意地笑笑,答非所问地说:“你这傻孩子。”
正是因为如此,许广平仍然把鲁迅看成是她的严师,她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去发现鲁迅的伟大品格,找出自己的短处,两相绳量,虚心下意地向鲁迅学习。鲁迅待人接物的态度,对人情世事的观察能力,不避锋芒,为民族献身的伟大精神,……都使她比过去看得更清楚,学得更具体了。
他们结婚后不久,许广平真的又当了鲁迅的学生。在结婚前两人遥居广州、厦门时,鲁迅就向许广平提出过,希望她能学习一门外语。婚后的一次闲谈中他又提出了这种希望,他同意了。从1927年12月起,鲁迅开始教她日语,教学分为三个阶段。首先,讲授由鲁迅亲自编写的二十七篇课文,作为打基础用;一个月后,课本换为《二一儿河四草》(即《尼罗河之草》);第三阶段讲授了日文版的《马克思读本》。这种学习前后进行了一年半的时间,他们的教与学多在晚上进行。每当这时,他们仿佛又都回到了几年前的师生时代。
在同鲁迅共同生活的日子里,许广平同鲁迅在日寇侵略上海的战火中一起逃难,同鲁迅一起躲避国民党反动派的通缉与迫害。在艰苦的岁月里,许广平不愧为鲁迅的战友与出色的助手,为了鲁迅的写作,她千方百计查资料,找参考书籍。鲁迅的文章写成她总是第一个读者与批评者。她为鲁迅抄稿,极为仔细认真,鲁迅每一种译著出版,她总是跟他共间校对。鲁迅重要的谈话,她注意记录与整理,以便编辑成书。对鲁迅的文稿,她精心保管,哪怕是弃置的零章片页,也要保存下来。
许广平又是一个出色的主妇。她无微不至地照顾鲁迅的生活,精心料理他的起居、饮食,尽力使他不受到无谓的干扰。为了不浪费鲁迅有限的收入,他精打细算,生活朴素,自己做棉鞋,打毛衣,缝衣叙有客吃饭,她亲自下厨,甚至连鲁迅的换洗衣服也一概负责。为此,鲁迅曾向人感慨地说:“现在换衣服也不晓得到什么地方拿了。”。
 
学生时期的许广平
他们的生活过得是十分紧张的。鲁迅到上海后,虽然卸去了教书的担子,但却更加繁忙,差不多每天晚上的11点以后。许广平因劳累了一天家务,克制不住极度的疲劳,进入了梦乡,而鲁迅却伏俯在案前,开始了他一天的紧张的工作,直至东方发白,红日映照的时候。这时,许广平已经起床,忙着料理他吃完早点,他才躺下休息。而许广平却接替了他的班,开始了抄写,校对稿件和繁忙而又紧张的家务劳动。他们就象一个岗位上的两个战士,一个值白班,一个值夜班,周而复始,循环下去。
当然,他们并不是一直这样紧张而刻板地重复着一天又一天的生活。有时,晚饭过后,又没有客人。他们并不立即工作,而是灭掉灯,坐在屋子里,借助桔黄色的路灯由窗口射进来的微明的光亮,相对谈天。有时,鲁迅在据案写作,许广平坐在旁边看报或做手工,当两人都感到疲倦时,便放下工作,一边饮茶,一边谈天,或者再吃些零食。尽管时间很短,但他们都感到很高兴,觉得这是一天的黄金时代。有时,他们也到外面散步,或者一起着画展,但真正能称得起娱乐的还是看电影,这种活动多是由鲁迅提议,这一方面是为了休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妻子香自己操劳的酬谢。每次都是买最好的座位,也是为了照顾妻子稍微近视的眼睛。
他们在家庭生活方面最大的欢乐是有了儿子海婴。
1929年9月27日清晨,鲁迅和许广平的爱情给出了果实,他们的儿子海婴诞生了。26日那天上午,许广平已经感到阵阵腹痛,预示着这个小生命就要来到人间。年近50的鲁迅就要当爸爸了,心情十分兴奋,他不顾因过度劳累而有些发热的身体,赶忙把妻子送到医院。经过二十七八个小时的阵痛,孩子终于叭叭坠地。鲁迅欣慰而又恢谐地说:“是男的,怪不得这样可恶。”当许广平难产时,医生曾征求过他的意见:“留小孩还是留大人?”他毫不犹豫地说:“留大人。”现在,看到母子俩都平安,他感到非常幸运和高兴。第二天,他满面欢悦地走到医院,手里拿着一棵小巧玲珑的松树,轻轻地放在许广平床边的小桌上。这棵小松翠绿,苍劲、孤傲、沉郁,即既象征着他的性格,又象征着那个刚刚降生的新生命,象征着新人的家庭生活的开始。
他差不多每天都要往医院去两三次,送来食品和其他用品,有时还领着一批批前来庆贺的朋友。每当客人散去,他总静静地坐下来,审视着孩子的脸,由衷地说:“真象我。”但马上又补充:“我没有他漂亮。”这时,他的脸上泛起了幸福的红晕。有了孩子,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呢?一天,他来到医院,悠闲地坐下来,首先问妻子是否想起来了,许广平说没有,他款款地说:“想倒想起两个字,你看怎么样?因为是在上海生的,是个婴儿,我叫他海婴。这名字读起来颇悦耳,字也通俗。但却绝不会雷同。……如果他大起来不高兴这个名宇,自己随便改过来也可以,横竖我也是自己再另起名字的,这个暂时用用也还好。”
由于许广平的大力协助,鲁迅后十年写作了大量文章,为后世留下了极其丰富的精神财富,这也是他引为自豪的。鲁迅曾以感激的心情歌颂他与许广平的友谊:
十年携手共艰危,
以沫相濡亦可哀。
聊借画图怡倦眼,
此中甘苦而相知。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紧紧握住许广平的手,同她诀别:“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这是鲁迅留给自己夫人的遗言,但许广平怎能忘记她的师友和亲爱的丈夫呢?10月22日,她写下了给鲁迅的献词:
鲁迅夫子:
悲哀的雾围笼罩了一切。
我们对你的死,有什么话说!
你曾对我说:
“我好象一只牛,
吃的是草,
挤出的是牛奶,血。”
你“不晓得什么是休息,
什么是娱乐。”
死的前一日还在执笔。
如今……
希望我们大众
锲而不舍。跟着你的足迹!
许广平继续鲁迅的事业,为研究、宣传和保卫鲁迅贡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她作为鲁迅的夫人和战友,一直受到人民的敬重,成为中国现代史上的杰出女性之一。
他成就了一代画魂潘玉良
【核心提示】走的时候,潘赞化问她,你走后,是不是准备把我给忘了?但是她对艺术的热爱,已经远远超过了爱情。她在法国,期间给潘赞化写信,但是潘赞化已经老了,经常会给她从国内寄来中国画的宣纸材料,对于她的离开,他知道她最终还是要走的。算命先生说过,她的一生有三匹马,一匹马下的时候就离开了父母,被卖到妓院;第二匹马,离开丈夫潘赞化身边;第三匹马,远离祖国,飘洋过海去了法国。对于艺术,她更执着。
潘玉良,原姓张,出生在古城扬州一个贫民家里。一岁时丧父,两岁时姐姐死了,到了8岁时惟一与之相依为命的母亲也不幸离开了入世,失却了生存支柱,孤苦伶仃,被舅舅收养。谁想舅舅好赌成性,在她13岁那年,为偿还赌债舅舅竟把她骗到芜湖,卖给了县城的怡春院,当了雏妓。
 
潘玉良工作一景
 
潘玉良于巴黎画室中雕塑
在多次逃跑,上吊均以失败而告终后,潘玉良的心渐渐地冷了下来。在这该受诅咒的妓院里,她从来的第一天起就没有了做人的自由,和其他姐妹们一样,她只是老鸨眼里的赚钱工具。尽管如此,可在她心里,总是有一丝连她也说不清的希望始终藏在深处:我会出去的,我会出去的。她每天都会这么模模糊糊地想。
17岁那年,潘玉良因姿容清秀,气质脱俗,渐已芳名远播,成了芜湖地界令人瞩目的一株名花。这年,正巧海关监督潘赞化来芜湖上任,当地乡绅富豪为了讨好他,特地选玉良来弦歌助兴。在接风宴席上,玉良轻拨琵琶,慢启朱唇,珠圆玉润,一曲《卜算子》古调在厅内婉转回荡: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
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
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去。
曲子重复了两次,凄怨悠远,渴望幸福和自由的旋律,在厅内久久萦回。潘赞化原是桐城才子,早年留学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后追随孙中山参加过辛亥革命,是反封建反压迫运动是的风云人物。不意在今天的应酬场合,竟听到如此辛酸悲凉的唱腔,不由他对眼前这位青楼女子细细地打量起来,良久之后,他试探性地问玉良:“这是谁的词?”玉良一声长叹:“一个和我同样命运的人。”
潘赞化又问:“我问的她是谁?”玉良象是回答又象自语道:“南宋天台营妓严蕊!”潘赞化暗暗地点了一下头,凝神地瞅了她一眼:“嗯!你倒是懂点学问。”听到夸奖的玉良有些腼腆不安,红了脸答道:“大人,我没念过书。”潘赞化感到意外地“啊”了一声,一缕惋惜怜爱之情油然而生:“可惜呀,可惜!”这不过是短短地一两分钟的对话,却被商会会长意味深长地看在了眼里,盘算在了心里。
当晚,潘玉良被满脸堆笑的老鸨和商会会长逼上了车,作为他们孝敬总督的礼物送进了潘家宅邸,要她好生侍候总督大人。当她战战兢兢地来到潘赞化的房门外时,潘大人出乎意料的派人把她送了回去,为了照顾她的颜面,约她第二天去看风景并送了她一包银子给老鸨交差。虽然回到怡春院后,因没达到此行的目的而挨了一顿打骂,潘玉良的心却第一次感到了轻松,在度日如年的漫漫长夜里,她第一次体会了一个男人的善良和爱护。第二天,她如约前去陪潘赞化出游,在美丽如画的芜湖风景里,她恍若隔世般地沉浸于潘赞化对名胜古迹的耐心讲解,忘了自己身份的低微,更忘了世人的冷眼和歧视,这真像一场梦啊,这场景不正是她内心深处的那份渴望吗?敬仰和爱慕使玉良不曾开启的少女情怀如花般绽放。
夜幕又一次不遂人愿的降临了,潘玉良听到了潘大人吩咐车夫的声音:“送张姑娘回去。”回去?她蓦得一惊,老鸨和会长交待的任务又没完成,回去就意味着万劫不复,与其让他们折磨死,不如冒险求求潘大人,这是她目前惟一能够得救的出路了。主意拿定,玉良“扑通”一声跪在了潘赞化的面前,泪水盈盈地恳求道:“大人,求求您,留下我吧!”她的这一举止使潘赞化有些吃惊,他确实同情和怜惜这个文静雅致的姑娘,但是已有妻室的他却从没想过这个念头。望着潘赞化不解的目光,玉良鼓足勇气说:“他们把我当鱼食,想钓你潘大人上钩,一旦你喜欢上我,就找你讨价还价,给他们货物过关行方便,否则就以你狎妓不务关务,败坏你的名声!你若赶我回去,他们就说我无能,就会找流氓来害我,我知道大人是正派人,留下我对你不利,可我没办法啊!”这一席话使潘赞化的面上现出严竣的神色,他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出去,当夜将自己的卧室给了玉良住,自己在书房支了一个床铺。
这一夜,潘玉良辗转反侧,很久没有睡着。潘赞化冒着嫌疑,不顾忌自己的名誉收下她,又让出了房,让她觉得不安。她并没想到自己这一勇敢的决定不但改变了她的一生,而且为中国增添了一名世界性的艺术家,她只想到不用再回怡春院了,是正直的潘大人救了她,她一定要好好报答大人的一片好心。一股莫名的暖流使她有些兴奋,怎么也无法入睡,索性悄悄起床,披上外衣,坐在案前,捻亮了灯,找了一张纸,在上面画起了她从小喜爱并熟悉的莲花。
阳光似乎在一夜之间照亮了潘玉良的生活,她觉得自己一下子有了依靠,有了期待,有了对正常生活的渴望,这种感觉在潘赞化带给她一套新编高级小学课本并手把手教她识字时更为强烈。她不敢奢求什么,只要能在潘大人的身边做一人佣人,能天天看到他,听到他的教诲,她就心满意足了,因此当潘赞化决定把她赎出来,送回老家做一人自由人时,她就像一只从天堂不小心跌进了地狱的羊羔一样无助。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上,她早已没有了亲人,在她的心中,潘大人就是她的亲人,是她能够领悟生活也有美好一面的明灯,他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她的惟一,离开了他,她将一无所有。于是,她再一次的求他让她留下来,而这次,她的真情彻底地打动了潘赞化的心,他对姑娘的心岂无所知?他长她12岁,又有了妻儿,他不愿意委屈了这位聪明纯洁的姑娘。可外面早已是满城风雨,谣言纷纷,舆论已经把他们的命运联在了一起。
1913年,潘玉良和潘赞化在陈独秀的证婚下,正式结成伉俪。新婚之夜,玉良改张姓潘,一为显示自己对丈夫的感激之情,二为表示自己新生活的开始。
婚后不久,潘玉良随丈夫告别了伤心之地,来到上海,安置了新居,崭新的生活开始了,她像春暖花开时节的雏燕,迎着明媚的春光,要学着飞向天空。
他们住进了渔洋里一幢石库门房子,渔洋里是上海的一条普通的街道,路窄房低,居住的多为中下层知识分子,《新青年》杂志就诞生在这里。他们所住的院子不大,一条灰砖砌的围墙低矮得像一只桶箍,松散地圈着一楼一平两列排成角尺形的半旧房屋,角尺的空当,长着一棵香樟,地下积了层已变枯干了的像细碎桂花样的樟花余香仍然清洌芬芳。他们花了几天时间购置了必需的生活用品,布置好了房间,经过玉良的双手,这个小家已显得典雅洁净。她还特地把她画的凝聚着他们爱情的“荷花”,也从箱子里拣出来,贴在他们卧室的墙上。
为了不中断玉良的学习,忙于商务的潘赞化为她聘请了个教师,请来的先生每天上午为玉良上三小时课,下午玉良就作练习。她如饥似渴地学习,长进令老师感到惊奇。有一天,她无意经过邻居洪野先生窗口,发现洪先生在作画,从此她就常常偷偷逗留这窗前,屏声静气地观看,尽管每次都是静悄悄,后来还是被洪先生发现了。洪野当时是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色彩学教授,在见到了潘玉良自己临摹的习作后,他不相信地看了玉良一眼,这哪像一幅完全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人的习作,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她激动了。从此,家务之余,潘玉良随洪教授学习绘画,开始了她充满坎坷的从艺之路。由于潘玉良天资聪慧,毅力过人,因而进步飞速。洪野先生给潘赞化的信中欣喜地写道:“……我高兴地向您宣布,我已正式收阁下的夫人作我的学生,免费教授美术……她在美术的感觉上已显示出惊人的敏锐和少有的接受能力。”
1918年,在丈夫和老师的鼓励下,潘玉良报考了上海美术专科学校,面对众多参加考试的考生,她从容不迫地挥动着画笔,顺利地完成了答卷,当洪野老师告诉她,她的成绩是最好的时候,她是多么的激动啊!她以为终于以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肯定,可是在发榜的那一天,她找遍名单也没见到自己的名字,原来当时的教务主任考虑到美专为画模特儿一事已经引起一次风潮,受到了社会的攻击,再接受一个出身青楼的女子入校,可能会把学校的牌子砸了,竟没有录取潘玉良。这个消息无情地粉碎了玉良满是希望的心,她的脸在瞬间苍白了,一路踉跄着回到住处,她竟然连哭的气力都没有。艺术是真实的,严肃的,可是来为艺术制定标准,建立规则的人却是虚伪的,肤浅的。社会的舆论,封建的卫道士,这些就像一条无形的绳子,紧紧地拴在艺术的脖子上,使它在20年代的中国举步维艰。
苏州河边,心灰意冷的潘玉良静静地站着,任河风默默地吹着她的秀发,憔悴不堪的脸上像冻了一层冰。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对她这么不公?为什么人们总是揪着她的过去不放,而不肯给她一个做人的机会?她原以为嫁了人,远离了事非之地就可以重新生活,谁知恶梦中那狰狞的耻辱竟如此的根深蒂固。“玉良,玉良!你被正式录取了!真的,刘校长亲自来通知你啊!”洪先生惊喜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冥想,她回头正迎上刘海粟校长那慈祥的笑容。真的,这是真的,刘校长在真诚的向她祝贺,老天,老天听到了她的呼唤,她一下子哭了出来,可这泪里含着笑啊!
进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后,潘玉良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经常受到教师和校长刘海粟的激励。黄浦江边的晨曦,苏州河畔的落日,虞美人的墓地,黄道婆丝业的遗址,一张张画卷,送走了第一个学年。第二学年开始,班里开设了人体素描课,面对健美的裸体少女,风景画一向优秀的潘玉良找不到了以往的自信,很少挨批评的她第一次感到了难过。一天,她到浴室洗澡,看着雾气腾腾的洗浴间,她的眼睛放出了光彩,虽然开了一年的人体课,画模特儿的机会还是很少,她很不满意自己这门功课的成绩。学西画这是个关键的课程,她很想能多有些机会来练习。这不是个练习人体动态的好机会吗?她放弃了洗澡的念头,就跑回宿舍,拿来了速写本和铅笔,借卧位的一隅,迅捷地画了起来。她沉浸在艺术实践的兴奋中。浴池的哗哗水浪和特有的嗡嗡声响,她一概听不见,她思维的弦紧紧拴在健美的人体和线条之中,灵感启开了感觉的心扉,笔尖流泻出浓淡相间感觉准确的线条,几笔就能构成一个潇洒的体态,几张浴女群像一挥即就。就在她全心全意完成画时,不幸被一好奇的女人看见,于是一场骚乱开始了,混乱中她死死地把画护在胸前,在一位曾在美专做过模特的女孩帮助下,狼狈地逃离了浴池。
这一场意外的风波,使她受了不少惊吓,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她决定以自己为模特儿。星期天,她回到家里,插好门窗,拉上布帘,生起一盆炭火,室内暖洋洋的,她坐到穿衣镜前,慢慢地脱去衣服。整个下午,她都沉醉在艺术冲动里,不曾歇息。这张不完全肖似自己的裸体画,她仿佛能触摸到肌肉的弹性,能感觉到血液在皮下流淌,在巧妙地隐去了面孔后,她满意地笑了。这一被命名为《裸女》的习作,后来在学校举办的师生联合展览会上展出,一时轰动全校。校长刘海粟召见了她,亲切地询问了她这幅作品的成因,她如实地讲了。刘校长默默地看着脚下的泥土,脚尖敲打着地面,良久才说话:“玉良女士,西画在国内的发展受到很多限制,毕业后还是争取到欧洲去吧!我来给你找个法文教授辅导你学习法文!”
在征得丈夫的同意和支持后,潘玉良自上海启程,满怀憧憬地踏出了她求学欧洲的第一步。到达法国后中,她先在里昂中法大学补习了一个月法语,就以素描成绩优异考进了国立里昂美专。1923年,又转插到巴黎国立美专,师从达昂·西蒙教授。这期间,她与中国同学徐悲鸿,邱代明等,在巴黎的凯旋门,在波光粼粼的塞纳河上留下足迹和身影。两年后,其绘画天赋得到罗马国立美术学院绘画系主任康洛马蒂教授的赏识,直接升入该系三年级学习,成为该院的第一位中国女画家。艺术之都罗马,它以规模宏大的古代建筑和丰富的艺术珍藏称著于世界,在这里,她成了高级学术权威琼斯教授的免费学生。1928年,她油画专业毕业,正式考入了琼斯教授所授课的雕塑班。
远在国外的潘玉良并不知道,这一时期国内虽然取得了北伐战争的胜利,但许多军阀却摇身一变成了民国的新贵,引起了人民和同盟会会员的不满。潘赞化的老友柏烈武几乎为此罹罪杀身,他也受到牵连,丢掉了海关监督,只在南京政府实业部给他安排了个专员闲职。本来就很少的留学津贴,早就时断时续,再加上丢掉官职的潘赞化心里不快,也很少给玉良写信。这样一来,即便是节衣缩食,她的生活还是受到威胁。她不得不常常饿着肚子去上课,脸颊有饥饿的侵蚀下渐渐清瘦,变得灰黄起来。
1929年的春天,她一连4个月没有接到家信和津贴,身体虚弱的连走路都觉得有些吃力,雕塑时往往感到头昏眼花,体力不济,但要强的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咬咬牙休息片刻,又继续学习下去。终于她发现自己的视力不行了,离她不太远的模特儿,她分不清鼻子眼睛的位置了。连塑架上的泥胚也模模糊糊。就是自己手中的泥土,她也辨不清颜色了。她一吓非同小可,她要是失明了,那课怎么办?完不成学业,她怎么回去见亲友和老师?她的异常引起了琼斯教授的注意,在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教授的眼睛湿润了:多好的学生,艺术的生命力在哪里,就是无数像潘玉良这样爱艺术,视艺术为生命的人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支撑起来的。
“你一定要去治疗,画家怎么能没有眼睛?”教授激动了,他捧着同学们和自己的捐款,用劝慰的口气说:“这不是募捐,也不是可怜。这是抢救艺术,抢救为艺术而工作的眼睛。快收下吧!”潘玉良犹豫了,她感谢大家对她的关爱,可是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使她不想给大家添麻烦。正在双方相持不下时,她收到了欧亚现代画展评选委员会给她的汇款,上附言:“潘张玉良女士,你的油画《裸女》荣获三等奖,奖金五千里尔。”正是这笔雪里送炭的汇款,帮她战胜了饥饿,顺利地通过了毕业考试和答辩,在即将举行毕业仪式时,潘玉良与在欧洲游历的母校校长刘海粟不期而遇。异国重逢,她无比激动,一把抱住老校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眶里只是泪花。第二天,她特地邀请老校长参观了她和同学们的画室,在老校长的面前,琼斯教授把赞美之词毫不吝惜地给予了潘玉良,异国教授和同学的推崇使老校长为自己的学生感到非常快慰和自豪。当下,刘海粟校长给玉良写了聘书,回国后,聘任她任上海美专绘画研究室主任兼导师。
1928年冬季,带着圆满和喜悦,潘玉良学成归国,结束了9年异国飘泊的艰辛日子,受聘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任西画系主任。两个月后,王济远先生为潘玉良在上海举办了“中国第一个女西画家画展”。这次画展共展出了200多件作品,震动了中国画坛,《申报》为此发了专题消息,远在罗马的刘校长得知后也发来电报祝贺。第一次画展的成功给刚刚回国的潘玉良带来了极大的自信,她随后再接再厉,1932年,她在上海举办第二次个人画展,游欧回国的刘校长亲临画展,校长在那张《浮山古刹》前停住了,他指着画对身旁围观的人说:“你们看,好一座别致有趣的古刹,可谓是淋漓逼真,惟妙惟肖,它说明了作者西画功底坚实,也表现了技巧的纯熟,意境不错。”
在场观者无不赞同,可老校长话锋一转:“可是,我不喜欢也不主张这种素描,我主张借鉴西方的艺术,用以丰富和发展我国的绘画艺术……”玉良受到了震动,她认真思量,自己作品缺乏个性,之后,为了充实和丰富自己的艺术营养,她走遍黄山、庐山、浮山、扬子江等地,以小学生的谦恭,广拜名师,古从石涛、八大、沈石田,近到齐白石、张大千、刘海粟、黄宾虹、林风眠,采百家之长,酿自我之蜜,在峰巅、峡谷、画室、课堂、河畔、林荫奋战。两年后她展出了别开生而的新作,受到了人们的赞誉。她的第四次画展在明复图书馆开幕,展出了百件近作。其中《我的家庭》、《瘦西湖之晨》、《白荡湖》和《春》引起了画坛的轰动。参观者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把个明复图书馆搞得热闹空前。还有不少美术青年,不远迢迢千里,慕名而来。她常常被他们围住,向她讨教绘画技法。
正是潘玉良事业鼎盛时期,日本发动了蓄谋已久的侵华战争,中国处在了民族危难之中,成千上万的难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挣扎在死亡线上。面临着亡国灭种之灾,不愿作亡国奴的人们,掀起了大规模的救亡运动。抗战期间,潘玉良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当时美术界义展义卖活动,发表讲话,谴责一些“知名人士”远离现实话多画少。结果受到一些无耻之徒诽谤攻击“妓女不能玷污象牙之塔”等等谗言污语。玉良不为所动,她以加倍的努力投身艺术创作和社会活动。她创作油画“白菊”,寄托自己对艺术,对爱情的无限忠诚。
1936年,她举办第五次个人画展,这成为她在祖国的土地上最后一次画展。展品中有幅大型油画《人力壮士》,画面上所表现的是一个裸体的中国大力士,双手扳掉一块压着小花小草的巨石。践踏东三省的铁蹄,虎视神州大地的充血眼睛,怒吼的风云,受难的苍生,人民的呼号,权贵的置若罔闻,在她心中组成了一支悲壮的大合唱。她想藉着对力的赞美,来表达对拯救民族危亡英雄的敬意。前去参观的许多观众久久地停留在这幅画前,默默地感受它的震撼。潘玉良很爱这张画,想自己保藏。然而画展开幕那天,教育部长王雪艇提出要买这张画,她也不好拒绝,以1000大洋定了下来,议定画展闭幕时取画。
不料就在这天晚上画展遭破坏,《人力壮士》被划破,边上还贴了张字条:“妓女对嫖客的颂歌”。旧时伤疤又一次被别有用心的人残忍地揭起,潘玉良呆立当场,望着被破坏的乱七八糟的展厅,一种深入骨髓的悲哀不可遏制地涌上了心头。多少年了,有些人还是不肯放过她的过去,可是现在的潘玉良不再是当年那个柔弱的小姑娘了,多年的风雨磨难在丈夫潘赞化对自己的一往情深中早已使她学会了坚强和容忍。她应该坦然和微笑面对屑小之徒的攻击,这些人的非难,不正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自己的成就吗?
由于她的三不主义,潘玉良在法国的晚年生活过得很拮据。在她有限的生活的圈子里,王守义以他几十年如一日的真诚成为她极少数的好朋友之一。王守义是早期来法勤工俭学的学生,与潘玉良是先后勤工俭学的同学。他为人善良,富有同情心,后来在巴黎圣·米歇街开了一间中餐馆,取名叫东方饭店。他工作之余,经常去看望这位清贫的老同学。有时候早上去看望玉良,陪她到公园散步,中午一起到他的餐馆用餐。有一年玉良的画室漏雨,不能作画,也是王守义去买材料修理装修。无论是辉煌的时刻,还是落魄的岁月,王守义总是默默地陪伴和接济帮助这位老画家,给她带来一丝温暖。
1960年潘玉良得知了自己深爱一生的丈夫潘赞化在安徽病逝,她悲痛欲绝,遥望蓝天,忧郁成病。她感到自己的心空了,对回家的希望,对丈夫的思念,对团聚的想象,一切的一切,都随着丈夫走了,她一生中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刻这样感到孤独和寂寞,往事一幕幕在她的脑海中浮现:他偕她漫步荷塘;耳鬓厮磨在灯下给她授课;他端碗热气腾腾的银耳汤药向她走来,一匙一匙送到她嘴边;他猫腰钻出了假山洞;他翘首在吴淞口巴望她回来……一合上眼,他就微笑着向她走来。她清楚地知道这只是她的一个幻觉,可她多么希望沉浸在这短暂的幻觉中,品尝这久违的幸福,永不再醒来。
此后,潘玉良的身体时好时差,随着年岁的增长,体力的衰退,她更加思念故土和亲人。有体力的时候,她常在塞纳河桥头徘徊了,累了便坐在河边石椅上望着桥呆呆地出神。这里多像苏州河上的乍浦桥啊,特别是眺望着落日的河面,和河对岸刚刚露出黄嫩叶子的几条林荫道时,河水在春风温和的吹拂下,微微起伏,这常使她想起黄浦江不息的波澜。从前,她常常站在乍浦路桥上,远眺晨曦慢慢挑开黄浦江的朝霞,近观苏州河畔落日的壮美。她怎能忘记那血红的火海呢?在对人生绝望的时候,她曾想在那里找个归宿。这时,两位恩师来了,把她从血海的边缘拉了上来,赐给了她一张人生通行证,把她引进了艺术的门槛。从此,她敢于行走人间,才走到这里来了。有谁能真正理解和体会到她对上海——她终身视之为第二故乡的怀念呢?
1964年中法建交,黄镇任首任驻法大使。黄镇早年毕业于上海艺专,作为校友他几次去看望潘玉良,向她介绍祖国的发展情况。潘玉良顿生回国看望亲人,从事写生创作之念。她写信给她的儿子,要他办理回国探亲手续,可惜宿愿未了,“文化大革命”烽烟已起。等到运动结束,她已是百病缠身,医生不允许她再作长途旅行。她是多么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把自己的作品运回祖国,给亲人一睹真面目啊!
1977年7月22日,潘玉良像束灿烂的流星速然消失在巴黎的夜空。临终前,她托咐照顾了她后半生的王守义一定要完成她的遗愿——日后回到祖国,一定将当年她与潘赞化结婚时的项链,和她第二次来法国时潘赞化送她的一块银壳怀表归还给潘赞化的后人。项链系有潘玉良和潘赞化新娘、新郎照片同心结。怀表是蔡锷将军送与潘赞化的珍贵礼品,潘赞化在黄浦江边送给潘玉良做临别纪念。王守义两手紧握项链和书有“蔡锷”字样的怀表,眼含热泪,哽咽着点点头。潘玉良慢慢地闭上了眼……
(本文节选自《十个女人的上海滩》一书,新世界出版社出版发行)
最后的蒋夫人:蒋方良的美丽与哀愁【核心提示】蒋方良是个极为独特的第一夫人,她一生从未享受过第一夫人所应享的荣华富贵,亦从未在政治和社会聚光灯下发亮,她一直在“永远的”第一夫人宋美龄的阴影下,低调过日子,鲜少出家门。从寒冷的西伯利亚来到中国大陆和台湾的蒋方良,也许早已习惯中国官场和社会的炎凉,她可能也不在乎没有真正享受到第一夫人的荣华。她最怀念的,或许是七十多年前她和蒋经国在险恶的环境中所建立的革命感情。那段遥远的冰霜爱情和冷暖岁月,在她的垂老记忆中,恍如昨日。
2004年12月15日中午,蒋经国夫人蒋方良在台北辞世,这位远嫁到“中国第一家庭”的俄罗斯女子,从故国到大陆、再到台湾,在喧嚣的大时代低调地走过了寂寞的一生。在辞别这个世界时,蒋方良显得非常平静。随着这位蒋家最高辈分的女人的离去,在现代中国声名显赫的蒋家王朝最终沉入历史。
英雄救美缔良缘 从此异乡作故乡
1925年底,年仅16岁的蒋经国来到他所向往的苏联。当时苏联共产党刚在莫斯科办起孙逸仙大学,主要招收中国留学生,研习马列主义。在苏联派驻中国的军事顾问鲍罗廷将军的劝说下,蒋介石将长子送到“孙大”留学。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党政府与苏联关系恶化,蒋经国从此与父亲断绝联系。其后蒋经国因与托洛斯基有过来往,在苏联整肃、清洗托派分子时被流放西伯利亚;组织上解除了对蒋经国的改造后,将其调到乌拉尔重型机械厂工作。
关于蒋经国与蒋方良认识的经过,人们演绎出不同的版本。在人们的流传中,这段异域情缘除了显得非常罗曼蒂克,还带给人一种迷离的神秘感。
一种说法是“英雄救美人”。据说蒋经国有天晚上加班到十一点多,夜间赶回宿舍的路上,看到一个粗壮大汉挡住一位青年女子的道路,这位名叫“芬娜”的青年女子便是后来的蒋方良。蒋经国个头不高,大汉见他走过来,不以为意,不料蒋经国奋力相搏,几拳便把大汉打倒在地。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芬娜暗暗喜欢上这个名叫“尼古拉”的中国青年。
 
蒋经国及其俄裔妻子蒋方良
另一种说法则恰好相反,换言之,这种说法可称为“美人救英雄”。蒋经国在流放西伯利亚阿尔泰金矿的路途上,饥寒交迫,病倒在一个名叫“塔哈”的小站上。小站久不通车,白雪茫茫,人迹罕至。这一天,芬娜从斯夫洛斯克的工人技术学校放寒假归来,经过小站时,寻找遮风挡雪之处。刚进入烧水房,便发现了缩在乱草堆里的“尼古拉”。芬娜从厚厚的雪中扒出木柴,点燃炉火,烧开水给病人喝,又将自己的黑面包拿出给病人吃。她静静地倾听尼古拉叙述自己的坎坷经历,心中涌上来对这个东方青年的好感。此后,当两人再次相遇在乌拉尔重型机械厂时,便双双坠入爱河。
1935年春天,蒋经国与蒋方良在乌拉尔重型机械厂的工人俱乐部举行了婚礼,在荒凉的西伯利亚建立起温暖的家庭,一年后,两人爱情的结晶、中俄混血儿爱伦(蒋孝文)来到这个世界上,为家庭平添许多乐趣。然而两个人的生活并非那么平静。由于复杂的政治斗争,以及蒋经国特殊的身份,芬娜必须为丈夫承担很多忧虑。蒋经国曾升职为乌拉尔重型机械厂的副厂长,但后来这个副厂长却被撤职,甚至连候补党员的资格也被取消;而1936年,在王明的要求下,蒋经国在《真理报》和《纽约时报》上发表了致母亲毛福梅的公开信,公开谴责蒋介石。此前的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塔斯社便在《真理报》上刊登了蒋经国亲自署名的《讨蒋声明》。蒋方良自嫁给蒋经国的那一天起,中苏矛盾、国共矛盾就注定要在她的心上留下或浓或淡的投影。
冷暖岁月中的第一家庭生活
1936年,曾在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教授外交史的学者蒋廷黻被派往苏联担任驻苏大使。赴苏就任前,宋美龄告诉他,“委员长”希望他能找到在苏联滞留长达十二年的蒋经国,并助其回国;此前蒋介石在召见他时也曾不止一次提到此事。蒋廷黻为此曾专门会晤苏联外交部长史托尼可夫。1937年某夜,当蒋廷黻和部属们闲谈时,有人报告客人来访,但这个客人在没见到蒋廷黻本人时,不愿透露姓名。这个客人就是蒋经国。由于曾在报上骂过蒋介石,蒋经国不敢确定父亲是否欢迎他回国。蒋廷黻告诉他,“委员长”非常渴望他回国,但他必须与自己的政治信仰决裂,不再谈马列主义。蒋经国同意了,此举对蒋方良来说,则不仅仅意味着放弃政治信仰,同时还意味着她必须将置入一个完全陌生的文化环境。1937年4月,蒋方良随丈夫来到中国。
处于风云激荡的大时代,所嫁入的蒋家又是号称“中国第一家庭”,声名显赫,关系复杂。蒋方良,这位坚强的俄罗斯女子,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尽快产生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
蒋介石虽然“渴望”长子回国,可是当蒋经国真的携妻带子归来,他却因为蒋经国曾在报上骂过自己而显得恼怒。蒋经国回到国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蒋介石却老是不见他,而是吩咐蒋经国夫妇先到杭州拜会“母亲”宋美龄。在冯玉祥等人的劝说下,蒋介石终于觉得有了“面子”,这才放下姿态,在浙江奉化的溪口老家与阔别十二载的蒋经国以及蒋方良和爱伦相聚。
蒋介石原本就因为蒋经国在报上骂过他而心存疙瘩,当白皮肤蓝眼睛的芬娜站在面前时,一时间便很难接受这个俄罗斯媳妇。蒋介石厌恶芬娜的国籍和出身,更厌恶她对中国礼数的一窍不通。当蒋经国扑通一声跪倒在蒋介石面前时,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是抱着爱伦在一边看着,直到丈夫喊她跪下,她才如梦初醒。几日后,蒋介石带儿子和媳妇祭祖,当蒋氏父子跪在蒋母坟茔跟前时,芬娜依然是在一边站立着。蒋介石礼拜完毕,回头看见媳妇在他身后的石阶上直立着,终于恼怒地责骂了芬娜,芬娜吓得哭出声来。
不过蒋介石还是在心里接纳了这个俄罗斯媳妇的,毕竟她出现在儿子窘迫的时候,并给予儿子许多温暖;而且她虽然是个俄国人,却具有中国妇女的温顺;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芬娜和儿子已经有了可爱的孩子。蒋介石提出要芬娜入乡随俗,穿中国衣服,说中国话,并答应请老师教芬娜中文。同时,蒋介石还为芬娜更名改姓:从蒋家之姓,名字则叫“方良”,即方正贤良之意。在蒋介石看来,芬娜应该成为一个传统的中国女人,以传统妇女的价值标准来要求自己,相夫教子,做贤妻良母型的女人。在蒋经国生身母亲的要求下,蒋方良穿着蒋介石下令缝制的中国传统婚服与蒋经国在溪口举行了中国式的婚礼,这是她成为一个中国传统妇女的开始。
蒋经国不喜欢女人干政,认为那样会削弱男人的权力,这有可能是蒋经国从宋美龄身上得来的认识。事实上,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蒋方良也难以让自己扮演宋美龄那样的角色。因此,从正式进入蒋家的那天起,蒋方良便有意无意地对中国传统妇女产生了精神上的认同,在这种认同感的指引下,蒋方良努力以中国传统妇女的美德来塑造自己在蒋家的形象。没跟丈夫来中国以前,生活上虽然不奢华,却很自由;西伯利亚虽然寒冷,却是生身之地。而今,远离家乡,故国只能出现在梦境中,置身在一个关系复杂、礼数繁多的大家庭,必须做事谨慎,说话小心,蒋方良将过去深埋在心。昔日的芬娜留在了故国,今日的蒋方良生活在公婆和丈夫的身后,低调而富于忍耐精神。
 
蒋方良由一位外国媳妇,努力使自己“中国化”,最后博得公公蒋中正的赞赏与疼爱,特别题字送给她当五十岁生日礼物。
刚到中国来,蒋方良不习惯吃中国菜,后来竟能做得一桌蒋介石老家的家乡菜,让蒋介石在讶异之后感到欣喜。蒋方良爱上了中国女人特有的穿着——旗袍,1941年夏天,蒋方良从赣南到重庆探望公婆,戴笠打听到她的爱好,特地请来裁缝给她做旗袍。蒋方良还很快学会了说中国话,一口带着宁波口音的中文说得甚至比丈夫还流利。到了重庆以后,蒋经国怕她在家寂寞,特地请名家教蒋方良书法和绘画,蒋方良研习颜真卿的拓片,几年下来练成一笔很纯熟的颜体字。蒋方良在绘画方面,专攻山水鸟兽与花卉,有内行认为,她在中国画方面的成就虽比不上宋美龄,但也应在中上程度,以一个外国女人的身份,能有这种水平,确实难能可贵。这时的蒋方良已经成为一个道地的中国女人了,“方良”两字也是名实相符。蒋介石对这个俄罗斯媳妇,由厌恶到称赞,他在责骂蒋经国时曾说过,蒋经国在苏联呆了十二年,最大的成绩就是给他领回了这个俄罗斯媳妇。
面对“第三者”
1938年春天,蒋经国受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之邀,赴江西任江西省保安处副处长,一年后,赴江西最边远的赣南,任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独当一面,在赣南大显身手。蒋方良则在赣南办起了孤儿院,生活忙碌而又充实,这可能是蒋方良来到中国后、一直到她在台北逝世,漫长的人生中最有活力的一段时光。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天,蒋方良终于发现丈夫身边有了“第三者”。
这是一个名叫章亚若的年轻女子。章亚若是南昌人,日本人占领南昌后,其父变卖家产,举家逃往赣州,在逃难时父亲走散,章亚若便和母亲来到赣州,生活艰难,后来她向蒋经国写了封求职信,进了专员公署做蒋经国的秘书。章亚若端庄清秀,聪颖大方,富于文才,深得蒋经国器重。一段时间以后,赣南便开始流传起蒋经国的风流韵事了,这时蒋方良可能也隐隐感觉到了,只是她还不大相信,相反在章亚若到蒋经国的官邸做客时,她对章的印象还很不错。章亚若会唱京戏,而蒋方良对京戏也有兴趣,章亚若便时常出入蒋经国的官邸,教蒋方良唱京戏,同时得以与蒋经国接近。
蒋方良终于觉察到丈夫与章亚若的暧昧关系,这时她明确意识到了她与丈夫之间的感情危机。问题的严重性似乎一下子凸现在她的面前,丈夫与章亚若的感情越来越深,她能把丈夫从情人的怀抱里拉过来吗?章亚若会取她而代之吗?蒋方良的心里有着深深的担忧,她回想起,刚来到中国时,她和丈夫先去拜会了宋美龄,接着在溪口又见到了蒋经国的生身母亲毛福梅,那时毛福梅已经被蒋介石冷落,取而代之的则是精干有为的宋美龄。蒋方良从毛福梅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陷入了不安和恐慌之中。虽然有着满腹的委屈,蒋方良却并没有大吵大闹,她在这个时候想到,不管怎样要珍惜与丈夫在患难中结下的情谊,要维护丈夫在赣南的威望和声名。她早已学会了克制和忍耐,而将委屈深埋心底。
远在重庆的蒋介石从地方乡绅的来信中得知了儿子的风流韵事,颇为恼怒。儿子在赣南一边禁娼,一边却在私下里闹出绯闻,必将使声望招损,不能服众,也就难成大事。为儿子的前途计,他必须阻止儿子与章亚若继续往来。1941年夏,蒋方良受蒋经国委托,从赣南到重庆探望公婆。几年不见,蒋方良出现在蒋介石面前时,让蒋介石很感吃惊。这个俄罗斯媳妇穿着旗袍,能说一口流利的带着宁波口音的中文。而当蒋介石和宋美龄问到蒋经国与章亚若的事情时,蒋方良却没说什么,更没有哭哭啼啼。她是把委屈都放在心里了,表面上却是很沉稳。蒋介石觉得这个媳妇,果然像东方女性一样“方正贤良”。
 
1950年代,宋美龄和蒋方良闲话家常。名份上,宋美龄是蒋经国的母亲,自然也是蒋方良的婆婆。婆媳之间,一直相处的不错,虽然没有特别亲密,也没有丝毫怨怼。
蒋介石责令蒋经国断绝与章亚若的关系,蒋经国答应了,暗地里却将章亚若送到桂林隐居。后来蒋经国在赣州收到一封电报,电报上说章亚若突然病亡。那时章亚若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蒋经国起名孝慈和孝严,章亚若死后,蒋经国吩咐孩子改随母姓,随章母生活,后来两个孩子也到了台湾。据说,章亚若之死乃是国民党特务所害。
章亚若从蒋方良与蒋经国之间消失后,蒋方良与蒋经国的感情渐渐恢复。不想到了台湾后,蒋方良又要面对“第三者”给她带来的危机;而她同样是将委屈深埋心底,这似乎已经成为她唯一的选择。
这次的“第三者”是个名叫顾正秋的梨园名伶。顾正秋原名丁兰葆,梅兰芳认为顾正秋的戏路与他相仿,便收顾正秋为徒,1944年在梅兰芳的宅邸行拜师礼。天生丽质的顾正秋来到台湾,非常走红。蒋经国见过顾正秋之后,很快便倾心于她。一来二去,对顾正秋产生了很深的感情。蒋经国这时的权力和地位,跟他在赣南时不可同日而语,他认定顾正秋堪为知音,便努力要与顾正秋走在一起。他先是去做宋美龄的工作,遭到宋美龄的斥责;后又托陈诚到蒋介石跟前说项,仍未果。在蒋介石心里,蒋方良是个贤淑温顺的好媳妇,因此,蒋介石又一次坚决阻止了儿子与顾正秋继续往来,他气愤地告诉蒋经国,如果蒋经国娶了顾正秋,他就不认这个儿子了。事情过去一段时间后,蒋方良对这个感情危机依然心有余悸。
望乡不前的老人
出生于俄罗斯的蒋方良,来到中国大陆后便只能将故国藏于心底;到台湾之后,她又必须离开生活了十来年的大陆——她的又一个故乡。在这个气候与她的出生地截然相反的宝岛上,她体验着世态的冷暖,在萧条和寂寞中平静地生活。
蒋方良拒绝称呼“蒋夫人”。有一次,蒋方良到妇联总会参观艺品展,第二天《中央日报》的报道称其为“蒋夫人”,蒋方良立即召来报社负责人,吩咐他们以后不要用这个称呼。在蒋方良看来,“蒋夫人”已经成为宋美龄的专门称谓,如果自己用这个称呼,就是对婆婆的不敬,这在中国传统的礼数中是不对的。蒋方良一直以来都是以一种低调的态度来生活,即使丈夫做了“总统”,她也很少出头露面,蒋经国也不赞成她有过多的社会交往,因此她的生活范围非常窄小。在民众眼里她带着一种神秘感,却少有社会地位。这么多年来,蒋方良已经学会了压抑自己的兴趣,学会了克制和忍耐。蒋方良到美国看望宋美龄时,宋美龄叹息说:“你为什么要束缚自己呢?”蒋方良回答说:“我已经习惯了。”
蒋方良晚年萧条,在1988年1月蒋经国辞世后,蒋方良连连失去三个儿子:丈夫辞世一年后长子蒋孝文病逝,此前蒋孝文曾长期处于病中;1991年7月,蒋孝武在台北荣总医院突然病逝;1996年12月,三子蒋孝勇在同一家医院病逝。白发人送黑发人,其苦其痛,让蒋方良几乎难以承受。
从与蒋经国相识的那一天,蒋方良的命运就与这位中国男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她的一生随蒋经国而动荡,而曲折;她的形象随蒋经国而改变,而重塑。医护人员说,在即将离开这个世界时,向来寡言少语的蒋方良问医师:“我死了以后,可不可以和我先生葬在一起?”闻者无不心酸。
(本文作者/陈加洋 文章原题为《蒋方良:喧嚣的时代寂寞的心》)
核心提示   见证一个特定时代的爱情故事,纪录民国时期色彩斑驳的名人婚恋。上世纪20年代开始,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撼摇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反封建、反礼教、反侵略”的思想潮涌。“五四运动”爆发后,各种进步思潮此起彼伏,文化精英辈出,知识分子阶层空前活跃,左翼社团组织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壮大。到了三、四十年代,这种思想解放运动达到了高潮。在所有的思想解放中,人自身的解放首当其冲,而爱情,则是人自身解放的重点。通过这一社会断面,通过还原那个时期名人生活、恋爱、婚姻的时代景象,通过对文化精英婚恋观的整理,我们共同见证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这些文化精英个体所镶嵌的社会主流思潮,展现那个时期五彩斑斓的社会婚恋风俗画卷,追究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个体命运。民国军阀婚姻观:要共妻不要共产我国三千多年的漫长封建社会中,盛行一夫多妻的“妻妾制度”。但凡有社会地位的文武官员、豪门大户,几乎无不妻妾成群。中华民国成立后,移风易俗,社会各界逐步推行“一夫一妻制度”。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个现象:在知识界、文化界,以及政府的文职官员里面,比较顺利地推行了“一夫一妻制度”(当然有中间状况、有过渡阶段);而在军阀界、“武化界”,则相当顽固地仍然坚持“妻妾制度”。例如袁世凯(1859-1916)妻妾10房;曹琨(1862-1938)妻妾4房;段祺瑞(1865-1936)妻妾7房;张作霖(1875-1928)妻妾6房;等等。
那么,民国军阀们如何挑选妻妾呢?
个案很多。本文从中举出两个典型例证:张宗昌(1881-1932)和杨森(1884-1977)加以说明。可以看出,起先军阀挑选妻妾,多为妓女、“戏子”或贩卖的“丫头”等沦落红尘的下层女子;而后来军阀挑选妻妾,则逐渐注重文化教养,寻求一些女学生。
张宗昌妻妾不知数,可考者24名。张宗昌是山东军阀,人称“三不知”将军,即“兵不知有多少,钱不知有多少,姨太太不知有多少”。可考者,计有24个女人。
原配贾氏:张宗昌在老家订了一门亲事,姑娘是邻村的贾氏,贫民出身。张、贾二人没有感情,亦无子女。1916年,张宗昌在南京遇刺,本人无恙,但贾氏却遇害了。
大太太袁氏:张宗昌的“大太太”是袁书娥,沈阳人。张宗昌闯关东后,22岁与袁氏成婚。共生有三男三女。长子三岁夭折;次子张济乐,又称伯伟,号孟揖,生于1914年;老三宁乐,号康侯,生于1917年。三个女儿:长女春娇,后自杀;次女春亭,三女春梅,小学毕业后改为张纯。张宗昌1932年被刺身亡后,袁氏带着亲生的二男二女回到沈阳,住在老桂林街上一栋三层小楼里,以典当为生,到1944年因病去世。袁氏晚年心情压抑苦闷,每天只吃一顿饭,整天跑到小楼阳台上仰头泣呼:“宗昌啊!你为什么死得这么惨啊!你看看今天我们过的什么日子?”
纳妻妹为妾:袁书娥的妹妹袁中娥,小3岁称“二姑娘”,张宗昌收为二房。袁中娥生有一女。
三姨太到七姨太:1920年左右,张宗昌先后娶了五房姨太太,多为妓女,嫁给张宗昌是为了跳出火海;这5房姨太均无子女。
四姨太雅仙是个妓女,为人风流,深受张宗昌宠爱。雅仙善于掠财,积蓄颇丰;1928年,雅仙下堂。
七姨太人称“老七”小巧玲珑,聪明伶俐,张宗昌送“老七”珠宝、首饰很多;1927年,七姨太要求与张离婚,后嫁给天津国民饭店老板。
八姨太安淑义,原为张家侍女。是朝鲜义士安重根的侄女,新义州人。安重根刺杀伊藤博文事件后,日本人要杀安家满门。安重根的弟媳带着六个女儿、一个儿子连夜逃到中国丹东。安家的第四个女儿——安淑义就被人贩子卖到张家做了侍女。安淑义为人温柔、贤淑,张宗昌纳安氏为妾后,1922年生有一女张春绥。张宗昌被刺杀后,1943年3月13日安氏于贫病交加中去世。
九姨太富贵儿,原是杂耍艺人,浪迹街头巷尾,因擅长耍花轱辘棒,有时也在杂技团里献艺。张宗昌观看曲艺,相中了富贵儿,收为九姨太。
十姨太祁氏,河北霸县人,家境贫寒,长大后被卖到北京八大胡同妓院。张宗昌到妓院游乐,恰逢祁氏,赎其从良。1922年底生一子,张盛乐。张宗昌被刺身亡后,祁氏被安排到石老娘胡同,与八姨太安氏一家同住。1941年除夕之夜,日本宪兵闯入她家,将其子张盛乐抓走,盛乐被严刑拷打逼疯。祁氏忧愤成疾,于1944年病逝。
十一姨太,出生在东北一富农之家,长相奇丑。
十二姨太乃一艺人,是张宗昌游玩时遇上的。到张家后,耐不住寂寞,不愿意苦守空房,两个月后就要下堂,后另嫁他人。
十三姨太在张家呆的时间更短,不足一月就下堂,另谋出路。
十四姨太是妓女,北京人,平时爱好就是买衣服,好打扮。1931年,十四姨太在铁狮子胡同因患肺结核,不治而死。
十五姨太在张家呆的时间也很短,不久就下堂另嫁他人。
十六姨太是个唱京剧的武生,为人忠厚老实,张宗昌之母对之十分喜爱,让她随侍左右。没有孩子,张宗昌死后,拿着治善后委员会分给的3000元大洋,改嫁给一布贩。
十七姨太是个美女,嫁给张宗昌后生一女,名春霄。张宗昌死后,十七姨太不愿守节,带着女儿另嫁他人。
十八姨太是上海人,人称“上海太太”。以带孕之身嫁给张宗昌,生有双胞胎,一男一女,男孩名东乐,女孩名春和。张宗昌死后,十八姨太带着子女到上海居住,从未告知子女其父亲为张宗昌,也再未与张家其他人来往。
十九姨太和二十姨太,是1928年张宗昌的部下贡献的两个雏妓,当时年方16岁。
十九姨太卢辅义,1929年生有一子,名昭乐。张宗昌被枪杀时,卢氏年方19岁,未守节,嫁给胡叔潜,乃进步人士,其长兄即胡子昂。卢氏再婚后生有二子,其中一子丢失,另一子定居于香港。卢氏生子后与胡家闹翻,下落不明。
二十姨太长得满脸的青春痘,不为张宗昌喜欢,后不知所终。
二十一姨太朱宝霞,是著名的评剧演员,为人比较善良,她与张宗昌没有孩子,张被刺杀后,她继续演戏。新凤霞在回忆录中数次提到的朱宝霞,即是此人。
二十二姨太,是个典型的日本女人,1931年张宗昌在日本纳为妾。回到旅顺时,因不习惯中国的生活,不足20天就只身回国。
二十三姨太李艳红,是唱梨花大鼓的女艺人。1931年张宗昌在宴会上遇到李艳红,遂纳为妾。年方20岁。
张宗昌曾对手下人说:“共产党共产共妻,共妻当然是好的,共产就不对,东西能拿来的才是你的,不能拿来的就不是你的!共妻不一样,你睡不到的女人和别人睡就没错。”
这种混帐话,恐怕也只有张宗昌能说出口了。
杨森(1884-1977):公开的妻妾12人,杨森又名伯坚,字子惠。1884年2月生于四川广安县龙台寺乡,祖籍湖南衡州府草堂寺。入四川陆军速成学堂。在顺庆府(今南充)中学毕业后,1904年投考四川陆军速成学堂,与刘湘、唐式遵、潘文华等同学,后来形成以刘湘、杨森为首的“速成系”四川军阀集团核心。曾任护国军第一军少校参谋,第二军第4混成团团长,川军第二军军长等职。1937年任第六军团长,后任第二十七集团军总司令兼第二十军军长、第九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二十七集团军总司令等职。1949年任台湾“总统府”顾问。1977年5月15日病逝。
杨森的发妻张氏,是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杨森考入成都陆军速成学堂后,张氏暴病身亡。1908年,杨森从军校毕业后,遵从父母意愿,续弦广安老家的谭正德填房。
填房:谭正德,育有长子、长女。杨森妻妾成群后,谭氏遭冷落,独自守着广安老家空房,直到1976年以92岁高龄谢世。
三妾刘谷芳,云南禄丰人。1913年杨森在滇军时所娶,抗战时期,刘谷芳患肺病去世。
四妾田衡秋,是杨府十二钗中地位最高者,深得杨森宠爱。1921年,杨森任沪永镇守使,依仗权势强娶。1949年,田衡秋带杨森财产先行逃往台湾。未过几年,前往香港探亲时,因突发脑溢血引起半身偏瘫20年。晚年全靠美国的女儿担负。
五妾萧邦琼,是杨森长驻沪州时强娶,1931年,萧邦琼由沪州上船时,溺水身亡。
六妾陈顺容,是典型广东女子。原为三姨太刘谷芳的贴身丫头,15岁时被杨森酒后奸污,后收为妾。后来得精神病,死于重庆。
七妾曾桂枝,贵州毕节人。本是杨森养女。早年交由刘谷芳当丫环,改名杨家桂。14岁时被杨森强奸,随后圆了房。几年后送往上海、北京等地求学。然而曾桂枝在上海读书时,与陈姓同学相恋。杨森得知后,将二人枪杀于渠县郊外。
八妾汪德芳,成都人。其父原为杨森军部秘书,被迫将女儿嫁与杨森,当时年仅15岁,念中学。成亲后,杨森准她到上海国立音乐学院就读。学成归来,在杨森创办的成都天府中学任校长,成了社会名流,当选过国民党”国大代表”。“文革”期间,因杨森之故,被逼自杀于乐山。
九妾蔡文娜,泸县人。她在泸县女子中学上学时,被誉为”校花”。杨森差人强行说合,14岁时收为小妾。蔡文娜在成都上大学时,和同学吕某相恋;被杨森杀害。
十妾郑文如,重庆南岸裕华纱厂女工。杨森担任国民党贵州省主席时,手下医官将郑文如带至贵阳,送与杨森。当时年仅17岁,后患肺病,被杨森抛弃。解放后,郑文如留在重庆,嫁了一名工人。
十一妾胡洁玉,为杨森家仆胡应忠之女。14岁时到重庆求学,杨森索娶胡洁玉。后被杨森带去台湾,生有一女,后带女儿远赴美国留学。定居美国。
十二妾张灵凤,台湾新竹人。杨森年近90岁时,以招募”秘书”为幌子,将这位17岁的中学生纳为小妾。
由此可见,军阀杨森的小妾,逐渐注重要有文化、要上学念书的女学生,例如七妾曾桂枝在上海读书;八妾汪德芳在上海国立音乐学院就读;九妾蔡文娜在成都上大学;十一妾胡洁玉,在重庆求学;十二妾张灵凤,是台湾的中学。
民国集团结婚与国家在场
【核心提示】上海集团结婚的出现及推广,无疑是对中国传统婚礼的又一个冲击,是传统婚制向现代转型的新阶段;这包含了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也遵循了婚俗演变的自然规律,有其出现的合理性。但在这一婚俗变革中,国民政府作为国家力量介入其中,通过婚礼中国家在场的嵌入,而将其意识形态渗入民众的日常生活,让参加的受众真切感受到国家的存在,进而认同国家的权威。从这点而言,上海集团结婚的出现又是一次政治仪式的捏塑,将国家意志透过婚仪的变革而传达给民众。究其实质,民国集团结婚是国民政府一次隐性权力技术的实践。
民国时期,新式婚礼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开始为南京国民政府所提倡。但是,对一般民众来说,新式婚礼仍有费时费钱费力之缺憾。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一些进步人士致力于婚仪改革活动。于是,一种更新的婚姻方式──集团结婚(也叫集体结婚,或集团婚礼),在30年代的上海、北平等地应运而生。
1935年2月7日,上海市社会局公布了以简单、经济、庄严为宗旨的集团结婚办法。4月3日下午3时,全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在上海江湾的上海市政府大礼堂举行。参加者共57对新夫妇。按统一要求,新郎均着蓝袍黑褂,新娘均着粉红色软缎旗袍,头披白纱,手持鲜花,在军乐进行曲声中挽步人礼堂。司仪宣读新人名单,新郎新娘按照名单顾序,两对一次轮番登台,向孙中山像三鞠躬,双方相互两鞠躬,向证婚人一鞠躬。然后由证婚人赠送结婚证书和纪念品,致证婚辞。礼毕,新郎新娘在音乐声中步出礼堂,到广场摄影留念。
上海首届集团结婚这种隆重、热烈、简朴、文明的做法,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一时要求参加者甚众。上海市政府确定每年举行4次集团结婚,是年全市即举行了5届,参加者达300余对。
上海的集团结婚举行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南京、杭州、芜湖、北平、天津等地纷纷仿办,甚至在一些边远省区也尝试举行集体婚礼。1935年初,浙江救济院举办集团结婚,院长沈尔乔主婚,郁达夫曾写白话词《西江月》以贺:“昔日章台弱柳,今日南国佳人。鸳鸯乱点谱翻新,太守名乔姓沈。红烛西行几对,春宵一刻千金。婚姻何必定条陈,缛礼繁文好省。”
在广西,1935年5月,省政府颁布《集团结婚办法》,1936年l月1日,邕宁县首先举行,以作示范。随后便开始在全省各县陆续推行。1937年2月,广西省政府颁发集团结婚《须知》,指导各地实施。在云南,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也“指导举办昆明集团结婚”。其中,1937年北平市政府举行的集体婚礼比较有代表性。
正当集团结婚这一新式婚仪在全国不断发展之际,抗日战争爆发了。在沦陷区,除个别地方(如上海、北平等地)曾出现过一些集团结婚之外,由国民政府主办的集团结婚被迫中断了。但在广大的大后方如湖南、四川等地,由于新生活运动仍在继续推行,故此项活动不仅没有中止,反而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l942年2月,湖南省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制定了《湖南省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其主要内容为:(一)新生活集团结婚由湖南新运会与民政厅责饬各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暨县(市)政府举办,并督促各乡镇公所及其他机关普遍仿行;(二)新生活集团结婚日期、地点由主办机关先期公告;(三)申请登记应向举办机关索取申请书,以墨笔正楷填写;申请人应各备3张二寸半身照片,一张自行粘贴于申请书上,其余二张粘贴于结婚证书上;申请书填就,经家长或监护人及主婚人署名盖章后送往举办机关呈核;(四)举办机关对于申请人所填申请书经审查合格后,应将其姓名、年龄、籍贯登记公告;(五)新郎穿蓝袍黑褂或中山装,新娘穿长旗袍或短衣长裙;(六)结婚时,双方亲友均须凭观礼券入礼堂观礼。
l942年6月23日,长沙举行了抗战以来全国首届集团结婚。此后,湖南又举办了数届,各县也开始举办。
1942年l1月1日,在各省举办集团结婚及制定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国民政府内政部发布《集团结婚办法》,其主要内容为:(一)集团结婚在城市举行者由市县政府或其所属机关主办,在乡村举行者由乡镇公所主办;(二)量次之日期、地点应参照当地习惯、环境酌定,并应于举行婚礼前2个月公告;(三)每对婚姻当事人应于规定期间向主办机关申请登记,未成年之婚姻当事人井应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申请登记;申请书内应由男女双方之家长或监护人,双方之主婚人共同签印;(四)男女双方均应缴验合格医师所出之健康证明书,凡患有“花柳病、肺结核、精神病、麻疯病及性器官尚未发育完全或有畸形而不能矫正者,暂不发健康证明书。(五)主办机关于申请登记截止后,应将每对婚姻当事人之姓名、年龄、籍贯、住址、职业于举行婚礼前一个月公告;(六)在城市举行者由市县政府长官证婚,在乡村举行者由乡镇长证婚,主办机关发给结婚证书;(七)礼服依服制条例之规定办理;(八)当事人就缴纳费用,其数额由主办机关酌量;(九)当事人之亲友得凭券观礼。
内政部这个《集团结婚办法》,与《湖南省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有许多相似之处。它基本上是以《湖南省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为蓝本制定的,但比湖南等省自拟的办法更为周详。
国民政府内政部对推行集团结婚十分重视,l943年12月31日,内政部在致各省市函中要求:“将办理集团结婚经过情形报部备查”。不久,各省陆续汇报所办情况。据初步统计,四川省的成都、江津、江北、万县、三台等市县先后举办了集团结婚。广西省桂林市举办了三次集体结婚;龙茗县、隆山县等各举办两次,罗城县、天保县各举办一次。新疆的迪化、柯坪、镇西、新知等县也举办集团婚礼;河南省的镇平县、邓县,广东省的韶关市,陕西省的西安,湖北省的光化县等地,都举办了集团婚礼。陪都重庆市举办的集体婚礼最为热闹。1943年以前,重庆已举办过l7次集团婚礼,从1943年2月19日至12月25日,重庆又举办了第l8至21届共4届集体婚礼,这4届的参加人数达118对之多。1943年至l944年,江西省的黎川、宁都、上饶、南城、安福、金昌、永新、兴国、上饶、定南等县都举行集团结婚,次数达40次之多,159对新婚夫妇参加了婚礼。1941年11月和1942年5月,福建省新生活运动会也举办了两次集团结婚。
抗日战争胜利结束后,各地再次掀起了举办集团结婚的热潮。1945年12月25日,上海市社会局举办了抗战胜利后第一届集团结婚,定名为“胜利纪念集团结婚”。接着又于次年3月3日、10月l0日、l2月12日、l947年4月4日举行了2至5届集团结婚典礼。各区和一些团体也举办此类婚礼,就连市郊较为偏僻的浦东高桥之二十一区,也制订了《集团结婚简则》,报市政府批准后施行。1946年10月l0日,南京新生活运动会与市社会局合办了国民政府还都后的首届南京市新生活集团结婚。到1947年12月,南京已举办了6届集团结婚,参加者共有700多对。
此外,长沙、沈阳、北平、天津、武汉等地也举办了集团结婚。1945年到1946年江西的宁都、安福、永新、万载、万安、峡江、寻乌、安远、赣县等地,共举办12次集团结婚,600多对新人参加了婚礼。到了1947年1月16日,内政部致函各省市,要求报告1946年办理集团结婚的经过。结果,未举办集团结婚的只有河北、青海两省。可见,抗战胜利后全国大部分地区都举办了集团结婚。新式婚礼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传统婚仪在婚姻革命中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涤荡。
(本文作者:左玉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文化史研究室,副研究员)
土地改革与地主富农的婚姻
本文节选自《民国时期婚姻中的“私事”与社会干预》
在解放区,地主的婚姻和土地改革是有密切联系的。晋绥边区(今山西省、河北省的南部以及陕西省的西北部)农民临时委员会在《告农民书》中明示:彻底攻击地主阶级。农民不仅要清算地主富农的所有财产,还可以任意审查任何一个干部、党员及其内部组织。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有剥削农民的行为都可对其斗争。其中还进一步规定,农民、复员军人、政府公务员暂且不论,凡一切党员干部都不准和地主女儿结婚,假如因此妨碍了土地改革,群众有权宣判他们离婚,他们如果不服从宣判,群众有权处罚他们。
40年代后半期,解放区地方政府以极端过激的做法进行了土地改革。斗争的对象波及到地主的家庭或亲戚,地主家庭处于危机之中。穷途末路的地主为了逃避斗争打击,把女儿嫁给共产党的干部或农民。和地主的女儿结婚的共产党的干部当中,也有在土改中庇护地主,甚至以武力反对土改者。为了扫除这些土改中的障碍,太岳区共产党委员会在1947年8月11日发表了《为堵塞地主阶级防空洞的四项决定》。其内容中有一条规定:严禁党员干部与地主之女人、女儿结婚,已结婚者应严格审查其有无政治问题,如有则可强制离婚。另外,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也发布决定,干部一律不准与地主恶霸土豪劣绅等的女儿或离婚媳妇及伪属女人结婚。
就这样,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土改的彻底进行,把斗争的对象扩大到参加革命的地主出身的共产党干部及其家庭。《人民日报》也登载了关于太岳区党委和晋冀鲁豫军区政治部的决定步调一致,不许干部、党员与地主出身的女性结婚的消息。《人民日报》还进一步报道了《找对象也要看阶级》的内容:要不讲究点阶级,就要吃大亏,娶了成分不好的女人麻烦大。第一,要当心地主捣鬼!你要想想,在旧社会里,有哪个地主女人愿随便嫁给穷人的呢?要有穷人看上了地主闺女,她还要骂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难道现在她忽然相中了咱穷人么?当心一下子,怕他(地主)是要利用你逃避斗争哩!或是他还有些包袱、内藏,想找你当防空洞哩!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当心点好。第二,要当心脱离群众!咱穷人一伙子闹斗争,现在有的当上干部了,有的当上民兵了,起码也是农会会员。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要是随便搞上个地主女人,大家叫你开会哩,老婆子叫你在家里
哩。大家叫你斗争哩;老婆子叫你别得罪人哩!要商量点啥事,不敢在你家里谈,怕你老婆子走了风声!自己开个会回家来,怕人家说你走里哩!一肚子高兴不敢对老婆子吭,两口子扯不在一搭!人总不要脱离了群众,大家认为他(指地主)是斗争对象,你倒扯进怀里当老婆,该不脱离群众哩!第三,要当心地主女人思想转变不好。……本来你该知道,地主的思想就是不好转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本性是地主的剥削思想,瞧不起农民的敌对思想,农民要去改造他(指地主)这个思想,是不容易的。第四,要当心地主女人没劳动习惯,不会过时光。
如同上面所述,由于和地主阶级出身的女人结婚会招致恶果,《人民日报》呼吁结婚也一定要考虑阶级出身。就这样,在土改政策下,婚姻成了政治问题,而非私人的事情。土地革命的浪潮波及革命组织内部,地主出身的人或被清除出党,或被迫写自我反省材料。这些滥用的对地主阶级的攻击方法,最终被中央政府下达指示纠正过来。(本文作者/林明鲜 申顺芬)
解放区人民内部的结婚与离婚
【核心提示】利用1946年至1948年《人民日报》的有关婚姻报道,考察民国时期解放区的“私事”与干预的特征。在非解放区里,婚姻干预的特点是来自父母的对子女的强烈干预,与之相对的是在解放区里,婚姻干预主要来自社会组织对家庭及个人的干预。这样,解放区和非解放区对婚姻的干预方式就呈现不同。这里的解放区,指1949年以前中国共产党的辖区。
本文节选自《民国时期婚姻中的“私事”与社会干预》
人民内部的结婚和离婚
解放区婚姻的特征之一是“志同道合型”的婚姻,如曾经提到的那样,中国共产党的许多领导者们,不单纯是自由恋爱结婚,而且自己选择的结婚对象也是有着共同的理想、为了共同的革命目标而奋斗的同志,如: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夫妇。
“自由恋爱式结婚”是和自己喜欢的对象结婚,而“志同道合型结婚”的标准则是必须从以革命为目标的同志当中选择对象,从敌对的阶级中选择结婚对象为这种具有革命者色彩的婚姻所禁忌。
在解放区里面,不崇尚西方带有个人主义色彩的恋爱观,而是看是否具有“革命”这个共同的目标,并以此作为选择配偶的标准。法律虽然规定了无论结婚还是离婚,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完全自由,任何第三者无权干涉,但法律条文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社会集团积极地介入其中,变相地作为家庭问题来干预。非解放区也好解放区也罢,在认为结婚和离婚不单纯是个人的私事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但在非解放区和解放区里对结婚和离婚的干预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在非解放区里对于结婚和离婚,主要表现在父母干预,在解放区里对于结婚和离婚,主要是由社会集团积极干预。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在旧的家庭制度下,比起任何事情来,家庭的利益都是至高无上、需要优先考虑的。在中国共产党的家庭制度下,则革命的利益显得比什么都重要。
进一步讲,在解放区中,对待婚姻,一般根据“敌我”之分,干预的方式不同。根据毛泽东的论点,“敌”和“我”是两个对立的概念,非“敌”即“我”,“我”就是人民。在人民内部,解决围绕结婚和离婚的内部矛盾时,一般是通过组织或司法机关来调解。
根据《人民日报》阐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民事案件,主要以调解的方法解决。”所谓调解,指在处理轻微的刑事案件时,不采用诉讼的方法,而是用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在解放区,处理围绕着结婚和离婚中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通常是经过单位或司法机关去调解。
那么,进行调解工作的组织又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呢?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是以村为单位建立的。调解机构由以村长为首的若干干部和积极分子所组成。所谓的积极分子,是指那些积极参加土改运动,协助中国共产党的人。调解机构的主任由村长担任,副主任由民事主任担任,那些在土改运动中信誉高,办事公正,有调解能力的人担任委员。
其次,解放区为什么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重视调解而不重视诉讼、不进行民事判决呢?其主要目的是避免人民内部间产生敌对状态,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假如提起诉讼,在法庭上争执的话,容易把人民内部矛盾转化成敌我矛盾。《人民日报》是这样叙述调解的重要性的:以前只要提起诉讼,矛盾双方会结下十年的怨仇,如今,通过调解成了好乡邻。《人民日报》对调解的重要性还有更进一步的报道:调解是一种需要做细致的、耐心说服教育的工作,所以调解并不比判决容易。不过,调解的目的是加强群众的团结,所以要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消除矛盾,就必须切中当事人的心理,揭露他的意图,在政治上教育方式上注意,才会使双方心悦诚服。
《人民日报》更是举出了四点在说服工作中必须注意的事项:一:事前要有充分准备,要对双方当事人的性情、要求、家庭状况及整个案情,事前要有精密的调查,方能在调解中依据法令和事实,进行驳斥与解释,防止要求过高或过低,这是决定调解成败的关键。二:发现争执焦点应用民主讨论,在个别询问或谈话中,应找出双方争执的焦点。这时我们的态度一定要冷静和蔼,一个没有打过官司的农民或工人,他说话是会罗嗦的,尤其是妇女“麻包”“线蛋”也要说出来,有时离题会远,我们可以从中插问诱导,万不可板起面孔,否则他们有话不敢说,你就不易了解他的苦楚,更难找见争执之中心,调解就会因失去掌握中心而遭破裂。调解就是通过个别面谈后展开民主讨论,让大家分清好赖人。之所以展开民主讨论,就是要通过分析这件事,让当事人以外的人也提高判断好坏的能力,起到批评、教育的作用。婚姻的调解不仅邀请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参加,还要请熟悉情况的双方亲戚、朋友、邻居等人参加。三:调解中的方式方法问题:纵然你有好心肠,方法不好也枉然。所以方法方式是辅助我们调解成功的捷径。在调解过程中,最好先个别谈话,启发当事人提出要求和解决办法,在解释或驳斥中,忌讳双方同在,因为“人有脸树有皮”,某些地方是受不起批评的。在政府出面调解前,应由别人进行,调解不成时,再参与调解,有时别人是会有作用的。四:调解后要听取反映调解是我们为群众排忧解纷的好办法,但稍有不慎,容易误会民意,所以调解之后倾听群众反映,作为以后借鉴。
不过,之所以采用调解的方法,不单纯因为它是理想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人们即使上诉到区县政府,区县政府也还是把它退回到基层去。《人民日报》是这样阐述原因的:现在的民主政府当然不是过去的衙门,但事情闹到了村政府,双方的思想情绪就会形成进一步的对立,如再闹到区上、县上,越发劳民伤财,增加怨气。
综上所述,这一时期,在中国解放区里,把结婚和离婚中出现的问题一般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以利于加强双方的团结,防止民间相互结怨。除了重大刑事案件外,不采用诉讼的方法。这样,中国共产党作为中间集团,通过调解这个独有的方式,深深介入到婚姻这个夫妻间的事情当中。(本文作者/林明鲜 申顺芬)
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掀中贫农结婚潮【核心提示】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订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该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以国家名义颁布的第一部婚姻立法,正式确立婚姻自由的原则。相关专家透露,条例颁布后婚姻自由曾一度被误解,有的地方以为婚姻法就是要女人结婚,竟然发出布告:限定当地寡妇,五日内必须全部嫁人。
揭秘首部婚姻立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出炉前后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订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该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以国家名义颁布的第一部婚姻立法,正式确立婚姻自由的原则。
近日,本报记者走近苏维埃婚姻研究专家、江西省委党校罗惠兰教授,再现中华苏维埃共和婚姻条例制订前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婚姻法令的地方化时期
1931年11月28日,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该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以国家名义颁布的第一部婚姻立法,正式确立婚姻自由的原则。
事实上,在此之前,各地苏维埃政权也颁布了一系列改革婚姻制度的决议和法令。如,在闽西,1930年3月,《婚姻法》获得通过;同年8月,江西省政府发出布告,其中规定离婚结婚自由的规定;甚至某些县均制订了一系列的婚姻决议,如宁都、广昌、兴国等。
中贫农掀起结婚的热潮
法令的通过带来了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中贫民结婚的多了起来。
一位农业劳动模范老李曾到他的窑洞来谈新社会的情况时说,他从来不敢想自己会娶得上老婆。
婚姻自由一度被误解
苏维埃研究专家、江西省委党校教授罗惠兰认为,由于宣传工作不深入,有的地方出现对婚姻自由的误解,一度导致婚姻绝对自由,使得政府穷于应付婚姻问题。
有些人把婚姻自由误解为婚姻绝对自由,性解放,有的区、乡苏维埃政府主席,不清楚婚姻法是怎么回事,以为就是要女人结婚,竟然发出布告:限定当地寡妇,五日内,必须全部嫁人。
条例颁布后离婚率上升
实行婚姻条例后,闽浙赣苏区在1932年4月至6月的3个月中,全省统计离婚的有809件,结婚的656件。根据《江西苏区妇女运动史料选编》一书记载,当时离婚的多半是男子舍不得女子,而提出离婚要求的多半是女子。
首任妇女部长与一箩筐意见
周月林是首任妇女部长。在中央苏区,她是妇女中职务最高的。
周月林和工作人员依据婚姻条例,大力宣传男女婚姻自由,禁止带童养媳。
宣传的结果是,女人大力支持的多,男人反对的多。一次,中央召集各县负责人会议,周月林被请去,谁知,男人们向她提了一箩筐意见,有人认为“婚姻自由是不是婚姻随便?为什么女性要求离婚的那么多?”
周月林听后,耐心解答:“贯彻婚姻条例,并没有说可以朝三暮四。妇女们经受几千年的封建压迫,一下子解放了,就像笼子里的鸟,突然从笼中飞出来,东南西北,不知该怎么飞。这就需要我们多做宣传、教育工作。
地主家女孩因难嫁而自杀
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一度出现过强迫富农子女与未婚的贫苦农民结婚的现象。
曾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国家银行总行副行长李六如曾回忆说,后来由于各地加紧开展反富农、地主的斗争,地主、富农子女却又不被未婚男女农民所接受,以至于个别地方出现地主富农女孩子因找不到老公而自杀的事情。(文/记者陈明 实习生谭小丽)
国共两党婚姻法的司法风格
本文节选自《民国时期婚姻中的“私事”与社会干预》
辛亥革命的胜利推翻了满清王朝的统治,诞生了中华民国。当时,在中国出现了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两个对立的政党。两党虽然在意识形态领域是针锋相对的,但在法律上剥夺了家长独揽选择子女配偶权这点上是一致的。1930年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废止了把婚姻作为家族问题考虑的旧思想,规定婚姻须经当事人双方同意才能成立。规定有欺骗或强制行为时当事人双方有权起诉。另外,妇女有权自己选择配偶,在继承财产方面也享有和儿子同等的权利。不过,没有在婚姻契约上须有当事人签名的条款。关于离婚,男女享有同等的待遇。离婚时,原则上孩子归父亲一方。不论男女,只要通奸,同样以通奸罪论,在法律上没有性别歧视。就这样,《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但没有完全否定家长的权利。小野和子指出,《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法律自身有了某种程度的改善,但观其具体实施过程,还没有根本否定封建的婚姻制度。据她看来,这个婚姻法在运用中仍旧只承认媒人撮合的婚姻,即使这个婚姻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而没有媒人介入的婚姻,即使当事人非常中意,也不被承认。另一方面,关于离婚,虽然承认男女双方离婚的自由,但事实上女方要想提出离婚阻碍多多。总之,小野和子认为:法律制度虽有所进步,婚姻习俗却仍没有多大的改善。
相对于此,中国共产党的婚姻法比《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在对待婚姻自由方面则有更进一步的保障。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婚姻条例》,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家庭制度,从法律的理念上提出了结婚和离婚的自由。规定在婚姻中没有男女双方的同意,不管哪一方或者第三者如何强迫也是不允许的。并且进一步废止了传统婚姻中收受彩礼及嫁妆的旧习俗。关于离婚,规定了离婚自由,在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离婚,男女不管哪一方一直提出离婚要求也可以离婚。像这样,中国共产党的婚姻法完全否定了传统的婚姻习俗,给予婚姻的个人完全自由的保障。而且更进一步承认现代的协议离婚,男女不管哪一方只要坚决提出离婚要求就可以离婚。
不过,各解放区在中国共产党的婚姻法的大框架下,根据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情况相应地推行着各自的婚姻条例。例如在1941年的《晋察冀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中不承认协议离婚。1943年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中规定:因通奸被判离婚者不能和所通奸者结婚。这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婚姻条例虽然以法律的形式完全否定了传统的婚姻制度,但各解放区的领导者们程度不同地顾虑到当地的民风民俗,还是没有彻底地废除传统的婚姻制度及家庭制度。(本文作者/林明鲜 申顺芬)清末民初知识分子向婚姻陋俗开炮清末民初进步知识分子对婚姻陋俗展开了系统的批判,其言大略,主要集中于如下诸方面。
(1)父母主婚之弊。中国主婚之全权,实在于父母,“当其始,有所谓问名纳采者,则父母为之至其中,有所谓文定纳弊,则父母为之及其终,有所谓结合香者,亦莫非父母为之,”而婚姻当事人却无容嚎之余地,即“不得任一肩,赞一辞,惟默默焉立于旁观之地位。”这种专制婚姻,“使夫妇之乖违也 ”;“使家计之困难也 ”;“蹂痢人道也 ”;“误子女一生之发展也”。此神洲之天污点也。
(2)谋约之弊。媒灼者,“中国淫风之起原 ”;“自由结婚之蚕贼也”。“夫媒灼者,古人以之此于鸿钨,后世以之伦于谩姐。”作为媒灼之人,大多乃趋附之徒,好事之辈。他们行于此道,只为博取厚酬,交欢豪族,财帛之外,他非所顾。故“短长其言,上下其手,事成则己任其功,事败则人受其祸,其心术与狐喊相去无间矣。”
(3)男女不相见之弊。中国古有男女不相授受,不相为礼之训条,盖男女不相见之制,由来远矣。交友之道,在于渐磨切磋,志同道合,划终身为伴,长处一庭的夫妻之间,更当如此。那么以素无谋面、茫不知心之男女,一时之间遽相配合,久而久之,“其反唇反目之事,固势所必有矣。”且以素不谋面之辈,昔为行道之人而结床第之爱,“天壤间闷杀风景之事,宁有过是耶。”琴瑟燕婉之好乃宇宙最高尚纯洁之乐事,今以素不相识之人,蹂厢此等之风趣,“则闺房之内,直等地狱焉”。“以路人而骤作夫妇,则因性情才学之异,易致乖违,此势所必至矣。”故“为夫者不钟情于其妻,则押妓蓄妄之风开矣;为妻者不钟情于其夫,则外遇私奔之事至矣。”更为甚者,有些素无谋面之结为夫妻者,“情意不洽则气脉不融,气脉不融则种裔不良,种裔不良则国脉之盛衰系之矣。”
(4)迷信术数之弊。“如命相、阴阳卜巫之类,以为婚姻为前世所定,实有神仙主之;媒灼说后,再求神示,作为媒灼的补充;遇有疑难,卜巫以决。结果,完全排除男女自己的权力,迫使青年男女在旧婚俗之下,服服贴贴,违拗不得。”
(5)聘仪仓赠之弊。人类所以异于他等动物者,谓其价值不可以金钱计量也。尤为夫妻之道,宜以爱情结合,而不容夹人他种之观念。而中国婚姻陋俗之一,即讲求聘仪仓赠,约婚之际,既存一博取金钱之心。故“且嫁女者,既问聘钱之有无则娶妇者,亦将视妆仓之多寡。”择婚标准,不在才学品貌,惟问资产而已。于是有“以绝世才媛,下嫁于枯杨老夫者”,亦有“痴汉偏骑骏马走,巧妻常伴拙夫眠”之非和谐之事。甚或“竞事纷华,互相凌驾,富者竭其脂膏,贫者亦思步武,相弯以力,相尽以财,甚至于犬竭兔毙不止,”以至“庆贺未终,丧吊已至,爱情未结,怨仇旋生,”其污损人类情爱之价值,盖亦甚矣!
(6)早婚之弊。梁启超于1902年撰《新民议》文,其中一篇《禁早婚议》,认为“中国婚姻之俗,宜改良者不一端,而最重要者厥为早婚。”文中对早婚陋俗作了深刻而又系统地批判,指出早婚之弊为“害于养生”、“害于传种”、“害于启蒙”、“害于修学 ”、“害于国计 ”等,可见早婚之祸“其剧而烈也!”履夷的《婚姻改良论》也把早婚之弊归结为“修学上之害 ”、“经济上之害”、“品性上之害”、“不能事亲之害”、“不能教子之害”、“不能宜室家之害”等数端。早婚之弊,要之为二,一则“种类以之大缭”,一则“国气因而不振”。
(7)繁文缉节之弊。中国婚俗的繁文褥节,于一婚之起,始则有之,中则有之,终则有之,徒以一人之事,动劳百千之众,揆之公德,已属有亏;况以耳目之故,驱人于奴隶之域,上以病国,下以殃民。”
(8)礼法婚姻之弊。“中国之婚姻,礼法之婚姻也”,礼的本质是“定上下贵贱之分”,重礼则“养成卑屈之风,服从之性。”而法制婚姻则不同,它优于礼法婚姻之处有三:一则结婚离婚,均可自由,兼可再嫁;二则行一夫一妻制;三则男女同受教育,男女同人交际场。
清末民初进步知识分子对婚姻陋俗的批判和清理,可谓击中了传统婚姻陋俗的本质特征,与此同时,他们提出了与之批判内容完全对立的婚姻主张。这些新式婚姻主张的要点可概括如下:
首先,要婚姻自由。“盖以婚姻大事,不可不慎重之,而慎重之之至,则非自男女自约自结不为功。”“择婚思得自由”。不用父母强逼,媒妁说谎,一任本人作主。那种父母专制、媒妁撮合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痛苦的,故“四亿同胞共享幸福,则必自婚姻自由始。”此时还有人主张离婚自由,认为“夫妇以情爱以义合,情义未绝,虽死可守,而情义既绝,虽生可离。”他们把离婚视为避免女子“一生之福荣枯恒持其良人为命运的自主之道”。故主张“男可再婚,女可再醮”。
其次,主张晚婚。梁启超曾根据统计家庭的调查报告进行研究而得出结论,认为“愈文明之国,其民之结婚也愈迟;愈野蛮之国,其民之结婚也愈早。”“一国之中,凡执业愈高尚之人,则其结婚也愈迟;执业愈卑贱之人,则其结婚也愈早。”“故吾以为今日之中国,欲改 良群治,其必自禁早婚始。”也有人说之更为具体,认为“必年龄稍长,获得有职业之后乃得婚取”,以及“青年男女,其能人学读者,虽在专门大学之学校,亦必侯其毕业,方许成婚”,并明确主张“男女之婚期皆限于二十五岁以后,庶乎其可矣。”
再次,革除买卖婚姻。中国以居女为奇货而必索要聘钱的婚姻流俗,无异于“贩卖鹿泵牛羊”。事实上,“红丝一系,期成连理之枝;黄金无权,难作鹊桥之渡,”所以“闺房之中,乃神圣洁净之地,断不容钱神之势力挽人其中也!”有人认为,人类婚姻历史要经历掠婚、卖婚、赠婚而进人自由时代,令人感叹的是,“今世文明各国,其婚姻之制已入于第四期矣。独中国之婚姻尚在卖婚时代。即此一端,中国人之品格,其下于他国人数等,已可概见矣。”故主张“欲增进国民之品格,则卖婚之制必不可不革除。”
最后,主张商定婚姻。即父母子女双方互相商榷,取得尹方同意的折衷方案。这是从专制婚到自由婚的一个容易被接受的婚姻主张。认为“婚姻之事,必不能以全权委诸父母;必也,先令子女得自由选择,而复经父母之承认,然后决定,斯最当矣。”早年的胡适也主张实行这种由父母子女双方互相商定的婚姻缔结形式,以避免“年纪轻轻,阅历世故自然极浅”的青年人做出不合理的选择。这种把父母的见识、阅历视为对缔结婚姻可起参考作用的婚姻主张还是有相当程度的实用性。
节选自《清末民初婚俗变迁唯物史观探幽》 作者 梁景时
蔡元培的五项征婚条件如果说维新时期的“前识者”还不是改造婚姻陋俗的躬行者,那么清末民初,一些先进的仁人志士已成为提倡婚俗改革并能以身作则的典型人物,这其中以蔡元培和秋瑾最为突出。
1899年,蔡元培夫人去世,为其作媒续弦者颇多,蔡元培想借此机会“改革社会风习 、创导男女平等 ”,特提出五项征婚条件:
(一)、女子须不缠足者。
(二)、须识字者。
(三)、男子不娶妾。
(四)、男死后,女可再嫁。
(五)、夫妇不相合,可离婚。
在纲常名教狂泛横溢的守旧社会中,勇敢地提出了在常人看来是背逆伦理的征婚条件,尤其是“再嫁 ”、“离婚”两条件,真叫俗人骇诧不已。1900年蔡元培找到了黄世振女士,她天足,工书画,思想进步。蔡与黄在杭州结婚,并对婚礼有所改革,以演说会代替闹洞房。蔡元培在演说会上说,“就学行言,固有先后,就人格言,总是平等。”这反映了他尊重妇女人格,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可谓难能可贵。蔡元培对婚礼的改革及提征婚条件引起了社会的震动。
节选自《清末民初婚俗变迁唯物史观探幽》 作者 梁景时
1919新娘赵五贞花轿自杀所引发的文化战争这对包办婚姻中的夫妇似乎是新婚不久。男的两脚朝外撇着,站立的姿势很放松。女的却很拘谨,两脚并得紧紧的,且微微向里。女人的脖子稍稍扭向了一边。这里面的尊卑和女人的态度很鲜明地表露出来。
1919年11月15日,长沙《大公报》以《新娘舆中自刎之惨闻》为题,率先报道了赵五贞自杀事件。随后,长沙报界围绕这一事件就婚制改革、妇女解放等问题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自由讨论。《大公报》和《女界钟》是此次讨论的中心阵地。毛泽东、龙彝(字兼公)等一大批湖南新文化精英及报界主笔均参与了讨论。一时间,舆论聚焦,莫此为甚。
而通过对这场讨论的简单梳理,我们将会发现,报界如何引导舆论,又如何让位、屈从于舆论;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发现,舆论精英如何就婚姻问题、女子问题“借尸还魂”,把赵五贞塑造成“为女界争解放的急先锋,为人类由黑暗而争光明的冲锋队”。事实上,经此争论与渲染,在此后的历史书写中,赵五贞之死已经作为妇女解放的象征性事件定格下来。
赵五贞新婚当天轿中自刎
长沙南阳街二十二岁的赵五贞“曾在某学校毕业,工刺绣,善缝纫”,遵循父母之命,择配吴姓商人为夫,于1919年11月14日举行婚礼。婚礼采用传统形式,新娘乘坐喜轿由吴家的接亲队伍迎娶入门。然而,迎亲队伍“行至青石桥协中孚南货店门首,抬喜轿者忽见新娘轿内滴出鲜血,牵丝不断”。待队伍到达吴家门外,媒人揭开轿帘,“但见新娘仰面而卧,颈项割有刀痕,宽约寸余,血如泉涌,奄奄一息”,“随在轿中寻出剃头刀一把,早已鲜血模糊”。后虽经抢救,新娘还是于当天身亡。
以上新娘自杀事件的梗概源自长沙《大公报》最初的新闻报道。在随后几天时间内,《大公报》又陆续以较大篇幅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一方面对新娘的家庭状况作了调查,另一方面甚至对自刎事件最初报道的若干细节作了修补,以此显示该报对事件真相的执著与探究。比如,在名为《新娘自刎案前因后果》的报道中,报社记者披露了媒人佘四婆婆在此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原来,吴、赵的姻缘是佘四婆婆说合而成的。而且就在女方听说男方的母亲恶声播传,恐婚后受其虐待而有悔婚之意的时候,也是这个佘四婆婆从中化解危机,才使婚事最终告成。佘四婆婆是婚事的主媒,她在报道中的出现完全是记者进一步调查真相的结果,但与此同时,她的出现也有意无意地给此后的舆论批评要求打破媒人制度树立了靶子。
鉴于事件的当事人(新娘)已经死去,而无法开口说出自杀的原因,社会反应一直处于众说纷纭状态,其中不乏恶意揣测与迷信说教。该报对此仍能秉持客观立场,采取审慎的“开放性报道”。在无法求得客观一致的解释的时候,呈现真相的唯一方法就是不遗漏每一种解释,不偏不倚。依照这一原则,《大公报》将社会上有关新娘自刎原因的解释整合为三种说法。
其一,双方纳聘之后,新郎吴凤林即与新娘的胞兄一同远赴汉口做生意,眼见婚期日近,而新郎却一去不返,男方一再要求推迟婚期,于是谣言蜂起,称新郎在汉口犯事被捕坐牢。新娘信以为真,反过来要求男方另择婚期,意在等胞兄回家,以询明新郎在汉真相再定拒从。不料,新郎赶在喜期前一天到家,于是男方坚决不同意改期。新娘自此心萌死志。
其二,新娘原曾许配某氏,未嫁夫亡,而新娘立志不再嫁人。佘四婆婆说合赵、吴两家之后,女方一度悔婚的原因正在于此。新娘并曾对其母说,前夫托梦,要她守节。而新婚已定,新娘烦闷不已,曾自缢,遇救而幸免一死。女方遂正式向男方悔婚,男方不肯。无奈之下,新娘实施了二次自杀。
其三,有人说新娘年只二十,而新郎年已四十有余,兼又二婚,所以新娘心有不愿。无奈新娘父母看重男方聘礼甚多,故私自答应婚事。出嫁当日,新娘不肯起床装扮,其父赏了她两个巴掌。新娘申诉无门,从也不是,不从也不是,最终选择了自刎。
然而,尽管报社对真相调查表现出主观的努力,我们从上述三种自杀原因的说法中仍能解读出一些不同的面相。其中第一种说法是记者着墨最多的,很可能代表了部分真相,但在解释上仍显得乏力和模糊。而第二种恐怕是封建分子在有意渲染贞妇节女的传统婚姻观。第三种则显然是新文化精英的解释策略,它蕴含了要求妇女冲决封建买办婚姻网罗乃至以死相抗的期待。《大公报》记者虽然职在探求真相,但仍难免被舆论所左右。
因此,我们看到一种悖论,罗列真相原因既是靠近真相展示客观的新闻手段,也是社会阶层建构真相以服务主观意图的有效途径,也就是说,新闻报道在靠近真相的同时,也正在逐步远离真相。从某种意义上说,报纸在提供舆论阵地、引导舆论方向的同时,也常常被舆论所控制和利用。
《大公报》连日来对自刎事件的关注,实际上是在推行一种强势报道。虽然这种强势报道是为配合真相调查而展开的,但是,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当注意到促使报社采取强势报道的其他动因。
新娘自刎作为一个新闻事件,本身就是报纸的一个看点。“自杀绝不可能与法律和道德无关;这就是说,自杀总是有足够的重要性,可以引起公众意识的注意。”因此,从报社经营策略的角度看,对新娘自杀事件的持续报道,也有基于吸引读者、扩大受众的考虑。
民初的报业已很成熟,报纸的信息容量也大有提升,每天都有无数的新闻披诸报端,又有无数的新闻被信息的海洋淹没,难以激起持续的反响与注目。就在赵五贞自刎事件发生的同一时期,天津《大公报》也披露了扬州船娘银贞子抗婚投河自尽的“惨新闻”,但是该报并没有对此采取强势报道策略,此事终于没人过问。由此观之,长沙《大公报》对赵五贞事件的特别关注,正是意识到这个新闻的社会价值所在,有意制造轰动效应。
对新娘自刎事件的强势报道,事实上还是报社与社会舆论精英达成共识和互动的结果。此事一经披露,即有湖南本土的新文化精英进行评说,此后,随着报道的加强,舆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也越发加大和加深。在某种意义上说,强势报道只是在为舆论提供素材,以使他们能够有的放矢。这也正是报纸新闻从引导到受制于舆论的动态过程。
新文化知识分子将死归因为旧式婚姻
与新娘自刎新闻的首次披露同步,当天的《大公报》登载了此事的两则短评。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则短评的立论点相当一致,均是摒除新闻真相的烦琐探究,把符合保守贞节观的说法过滤掉,而径直将新娘的死因归罪于旧式婚姻、干涉婚姻。事实上,这样的处理方式与作者的新文化立场有关。
新文化运动伊始,女子问题就一直是《新青年》杂志的核心关注点之一,并曾特意发布启事,征集女同胞诸君对“女子教育”、“女子职业”、“结婚”、“离婚”等“关于女子诸重大问题”的看法。北京的新文化运动在五四前后全面波及长沙,一批本土的新文化分子开始利用舆论主导“社会改造”、“思想革新”、“妇女解放”等新文化命题。因此,从更广阔的时空延展上看,有关赵五贞自杀事件的舆论,均是新文化运动孕育的结果。在新文化分子的价值言说体系下,新娘自杀新闻的真相追究是没有意义的,只有事件本身才具社会意义,值得研究。当时的论者对此说得很清楚:
自从赵五贞自杀,我们得着一个“有证据有激刺”的好题目,大家便好痛痛快快将婚姻问题研究一番。至于赵五贞本身,不管他死的如何,总是不愿且不自由,总是旧式婚姻的罪恶,所以不必再将他死的原因尽地研究。“得清流一段,便可自饮自濯”,这其间尽有许多文章可以做哩。
这既是夫子自道,也是当时湖南新文化分子的心声代言。在婚制改革话语下,新娘自杀事件在舆论层面已经失去鲜活的新闻质感,而成为封存起来的研究素材。新文化分子采取了“借尸还魂”的舆论策略,借新娘的尸体来召唤自由婚姻与妇女解放的灵魂。新闻在这里成为了历史,探求真相的记者也被追究意义的研究者所替代。
正是在这样的认知前提下,新文化分子就婚制改革问题各抒己见。然而,他们的声音并不总是和谐,其间也有思想的碰撞。于是,必要的争论与阐明观点也就不可避免。
女子人格是新文化精英倡言妇女解放的立论起点。他们一方面指陈女子精神自由受到社会束缚而不得独立,因而亟须求得解放,另一方面也在寻找或者构建具有独立精神与人格的女子,以树立榜样,并证明女子独立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对于新娘自杀事件的研究者而言,他们正是普遍性地在践行这样的话语策略。
例如,殷柏极端地斥责赵五贞“不能自强自立”,“有惰性无判断力”。在上述的双重话语策略中,他完全倾向于指摘赵五贞无人格,而将其视为“被压死于那最古式不自然的‘贞节’牌子的下面”的又一个旧社会的殉葬品。他强调的是,赵五贞之死可以成为控诉旧社会的工具,以此呼吁女子解放,免得更多的女子重蹈覆辙。相反,新曼出于对新娘自杀的狂热认同,故而极端地拔高赵五贞的人格,把她比拟为争取朝鲜独立的“安重根义士”。他的意图也很明显,就是要塑造赵五贞为女子解放的急先锋。但是,人们不禁要问,赵五贞的家庭与教育背景曾给予她独立人格的养成吗?她是人格愚昧如殷柏所斥,还是人格觉醒如新曼所捧呢?
对此,一些论者通过报道了解赵五贞的背景,指出她是“一个未受完全教育的人,虽有爱自由的决心,但是那〔哪〕有那种学识魄力去与这恶魔奋斗呢”。因此,对她毫无节制的推崇实在是夸大其词,而对其斥责也有求全责备之嫌。在此基础上,新文化分子对如何表述新娘人格的话语策略进行了折中与调适。其中最著名的调和言论,当属毛泽东的“没人格与有人格”论。
毛泽东的论述策略是这样展开的:赵女士如有人格,则有自由意志,亦不会自杀,然而中国的婚姻制度不能够尊崇她容许她,所以“赵女士没有人格”,这是环境迫使她没有人格;至于赵女士本身,虽处不容她有人格的家庭之中,但她选择了自杀,也就选择了自由,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她的人格显现了,所以“赵女士有人格”。说到底,毛泽东的论述仍是围绕女子解放的现实需要铺开的,也是五四时期新文化精英论述女子问题的一种惯用技巧。这样的论述既控诉了社会之罪恶,又展现了女子之高洁,可谓女子解放话语上的一箭双雕。
赵五贞自杀事件后女人们的连锁反应
就在赵五贞自杀事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时候,长沙又发生了一起“婚姻奇案”。有一常女士不顾母亲反对,自行前往男家成婚,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包办婚姻,实现了自由恋爱。此事一经披露,也引起新文化分子的极大关注。他们尤其注重常女士反抗旧式婚姻的出走方式,并与赵五贞的自杀方式进行比较,指出两者“都是旧式婚姻的反响”,而在人格评判上,则更为推举常女士“能把智力保障他的自由意志”,认为她是“有人格”的。
此后,有关女子反抗旧有制度的方式选择,都会被新文化分子当作品评人格的要件之一,并与赵五贞的自杀方式进行代价衡量。1920年初,长沙女子李欣淑因不满“顽固家庭”的包办婚姻,决然出走,前往北京参加工读互助团。李欣淑的教育背景与赵、常相比,有所不同,她毕业于自治女校,常读《新青年》、《新潮》等进步杂志,可以说是新文化运动熏陶下的第一代女性。因此,她的选择方式——出走与参加工读互助团,在新文化分子看来也显得有意义得多,进步得多。论者对她人格的赞誉也极尽所能,将其标榜为“长沙第一个积极奋斗的”女性,而无须像对待赵五贞一样,需要不断争论旧式女子有无人格。
五四时期,通过新文化精英的译介与鼓吹,易卜生的名剧《娜拉》(亦译作《玩偶之家》)风行一时。娜拉一度成为女权主义的代言人,而其出走曾经鼓动过许多妇女挣脱家庭束缚、追求自由人格。如果我们抛开人格争论来看待自杀与出走的抉择,就会发现,在当时的价值天平上,女子自杀不啻于一种极端的“出走”。但是,一如此后对于娜拉走后怎么办的讨论,赵五贞自杀之后,社会舆论应该怎么办?是鼓励女子继续走极端的反抗之路,还是从社会风俗层面消解封建传统的魅影?当时即有论者提出这样的疑问:
赵女士死了,我想大千世界还有无量数像赵女士这类的人,还有无量数像赵女士父母的父母,以后本人对于本身问题到底只有死之一法?还有其他救济的办法?做父母的还是要拘守那种“吾先君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逼着女儿朝死路走?还是也有商量的余地?
这一次,新文化分子几乎不约而同地从改造环境入手,希望求得女子解放的治标药方。兼公一语中的地指出:“要对自杀的想一个绝源的方法。绝源的方法,便是改造环境。替赵女士一类自杀的人想个绝源方法,便是改良婚制,实行结婚自由。”对此,毛泽东提出应该就“婚制如何改革”的问题进行讨究。
在对婚制改革的具体设想,尤其是对父母代办婚姻的问题上,湖南新文化分子产生了和缓与激进的两种思路。其中,和缓派主张父母作为子女婚姻的参与者,反对无限制的自由婚姻。而其主要依据在于,“国人多不解自由的‘真谛’”,未必都达到自由结婚的程度。这种颇带国情色彩的论调在当时看来,却非空穴来风。其时即有论者看到社会有一帮“无聊——没有修养的——的人”打着自由、解放的旗号来满足“他的——非人生的——欲望”,并为此慨叹“解放解放世间许多人假汝以为罪恶”。或许有见及此,和缓派表示反对“极端”、“急切”的婚制改造,而实行“折中”的办法,其具体对策为:(一)改定结婚的年龄;(二)儿女自行择合经父兄鉴定;(三)由父母择合经儿女的许可。
激进的毛泽东却对和缓派的主张不以为然,批评他们的议论“对于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一点,尚多徘徊两可之谈,未明绝对难侵之理”。他强调,“子女的婚姻,父母绝对不能干涉。在子女方面,对于父母干涉自己的婚姻,应为绝对的拒绝”,只有如此,“资本主义的婚姻才可废止,恋爱中心主义的婚姻才可成立,真正得到恋爱幸福的夫妇才可出现”。
应当指出,激进派的立论依据较和缓派薄弱,他们更多的是情绪积累,而非理性分析。当时的激进派大多主张追究新娘自刎一案的主要相关者赵五贞父母和媒人佘四婆婆的法律责任。随着这种惩办元凶的情绪的扩散,毛泽东甚至认为“天下类于赵女士父母的父母都要入狱”,因为在激进者看来,只要父母主婚的事存在,“危险的种子终伏在里面”,“其极必有子女自杀的事”。
需要表明的是,笔者在此重新审读当年这场婚制改革的激进与和缓之争,目的并不在于点明对错,而在于求解造成两派分歧的认识背景。五四时期,新文化精英在婚制改革的精神与理论上走得很远,自由恋爱、独身主义、无后主义等主张铺天盖地,席卷舆论,但是在个人标准与日常行为层面上,他们往往屈从传统,屈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礼教中人”。胡适的婚姻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和缓派的主张主要在于避免理论上的凌空虚蹈,以求在实践层面上的落实与可行。
但是,对于激进派而言,他们似乎也有他们的道理。鲁迅曾在一次讲演中回顾新文化运动的激进策略时指出:“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这话大抵也可以作为婚制改革激进主张者的某种心理期盼与言说策略。据此,激进派的主张在实践效果上当与和缓派的主张殊途同归。
通过上文的梳理,新文化分子对于婚制改革争论的某些面相基本得到了呈现。然而,这并不是说,在赵五贞自刎事件的诱发下,新文化分子的分歧日渐扩大,恰恰相反,在新文化分子内部,争论居于次要位置,而共识处于主流地位,而且,在争论的背景下,相互理解与体认,使得分歧反有消失的趋势。
首先,新娘自刎事件的发生,在客观上讲仅是一次偶然事件,但在新文化分子看来,偶然之中实含有必然性,“当这个女子解放声浪日高的时候,居然有这种惨剧演在我们的眼前”,难道不又是“万恶的婚姻制度”从中作梗吗?基于这种新文化认知体系的下意识推理,新文化份子普遍认识到婚制改革的必要性。在此前提下,新文化分子的争论才被认为是内部的协调,而不致被纳入新旧两大阵营的交锋之中。
其次,即使处于争论的状态下,新文化分子对于婚制改革内容的考虑仍然体现出明显的同一性,而他们的分歧仅仅表现在缓急轻重之别上。诸如减轻亲权、自由恋爱以及由此延及女子教育、女子自立、男女社交公开等等议题,均是新文化分子在讨论中所特别注重的。特别是在打破媒人制度上,他们的观点几乎如出一辙。有些新文化分子犹认为“父母之命”可作为自由婚姻的过渡,但是,对于“媒妁之言”,他们不约而同地强烈要求打破。在新娘自刎的悲剧中,佘四婆婆究竟出于什么心理或者得了什么好处为吴赵两家做媒,当时的新闻并没有揭露,但这并不妨碍新文化分子对于媒人的成见与进一步的丑化。论者毓莹对媒人的鞭挞不遗余力,甚至于恶毒。他声称“赵女士的媒人受了七十块大洋”,大抵是道听途说。又说,中国婚姻关系中“最可恶的是第三者(媒人)夹于其间”,为此,他痛恨并诅咒天下的媒人“天诛地灭,绝子绝孙”。毛泽东更专门作了《打破媒人制度》的文章,指出“要想婚姻改良,便须急将媒制打破,‘媒人’、‘月老’等话,要从国语辞典中一概删除”。
第三,新文化分子在呼吁婚制改革的时候,除了诉诸女子解放,更多的是借助国族表述。近代以来,国家民族的观念对身体的介入已经不容抗拒。论者迈君赋予赵五贞之死与烈士殉国以“一样的精神”,目的显而易见,正是期望在国族表述的大框架下建构新娘自杀的价值与意义。西堂在议论婚制改革的对策时,也一再强调基于国族民主与强盛的初衷。比如,他这样运用“群治”的话语策略:“吾尝以为中国家庭制度,不亟改良,中国群治断无进步之望。”而在提到设立男女交际机关以打破男女界限的时候,他同样站在国族的高度来唤起国人的紧迫感:“且纵观世界各国,其男女界限太严者,其国家必衰且弱,如中国、土耳其、朝鲜等国是也。反是者则其国必富且强,如欧美及日本是也。”
第四,与新闻报道求真求实的追求不同,新文化份子很大程度上在进行着意义的建构,他们在利用舆论鼓吹婚制改革上体现出很高的自觉性。他们一方面认识到“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内外之防’,都是造成恶习惯的舆论”,另一方面反其意而行之,提出“若想把这恶习惯打破,须还得藉舆论的力”。而他们对于“建设舆论”已经有了自觉的担当,主张“多攻击旧式的婚姻”,“多鼓吹自由的婚姻”。可以说,新文化分子对于新娘自杀事件的积极研究,正是期待社会与他们的舆论实现共谋的自觉性使然。
然而,如果仅仅把赵五贞自杀的意义建构局限在新文化内部,那么,我们无疑已经落入新文化分子舆论宣传的圈套之中。事实上,五四前后的中国社会一直处于新旧混杂的状态。1919年初,话剧《终身大事》的排演遭遇恰能反映五四前后新旧两种妇女观互为对峙与冲突的特质。一方面,新文化精英的舆论鼓吹已经在社会意识中形成妇女解放与自主婚恋的认知图景,但另一方面,传统的妇女观与婚姻观所扎根的土壤并未见松动,哪怕在舞台上饰演一下“出走的娜拉”都要顶着莫大的社会与心理压力,更不要说在日常生活中搬演一番了。新观念与旧传统,心理认知与社会现实,诸如此类的矛盾与偏差时常纠结一体,便塑造出五四一代女性挣扎的人生。在此背景之下,赵五贞自杀的社会意义就显得尤为错综复杂了。
新娘之死不仅对于新文化分子的启蒙言说有正面意义,而且对于传统保守势力而言也有利用价值。当新文化分子落力建构新娘之死对于冲决传统婚姻的时代意义的时候,保守势力出于维护社会整体秩序的考虑,也在刻意渲染贞妇节女的传统婚姻观。因此,长沙《大公报》收到许多歌颂赵五贞的歌词挽联,“大概都不离一些‘贞烈可钦’、‘流芳百世’、‘志行贯日月’、‘名节重山河’的话,可见旧学说旧信仰的势力还是大得很”。更有甚者,在赵五贞的殓葬一节上,湖南检察厅代表官方介入此事,先是“命吴姓领尸安埋”,继而检察官在棺木上“贴一封条,上书吴赵氏”,且令葬于吴氏之公山。此举连新娘之父赵海楼都声称“未体得小女之意,深为抱恨耳”。新文化分子尤为义愤填膺,认为官方是在有意凌辱赵女士的尸体,“他已经死了,还要将他征服做别人的附属品”,“女士死而有知,其必不能瞑目矣”。
鉴于保守势力的说辞与官方的处理方式,有的论者提出要“替赵女士开一追悼会”,有的主张“联合女界全体,举行游街示威大会”。但也有人认为这样还不足以使人对赵五贞自杀的进步意义“终久不忘”,故而主张“将赵女士自杀的事情,前前后后编成新剧”,通过演剧“感化人心”。或许乏人赞助,此事最后不了了之。现在看来,即使有人编剧,也难保不重蹈《终身大事》的遭遇。但是,以赵五贞自杀事件为背景的一些反映女性遭遇的小说却陆续见诸报端,并引起广泛反响。比如,小说《掠婚》的作者一开篇便表示对赵五贞的遭遇“愤恨非常”,并将笔下女主人公的不幸遭遇与其自杀一事相提并论。这些文学形象的塑造与新文化分子的宣传相互配合,目的在于把保守势力所褒扬的“赵贞女”,以及官方所认定的“吴赵氏”,重新塑造成具有独立人格的女性形象“赵女士”。
此后的事实表明,湖南本土新文化分子在与传统势力的争夺中,赢得了“赵五贞”这一历史符号的注释权。作为一种历史记忆,赵五贞及其自刎事件的架构已经定型。
(转载时文章小标题有改动)
徐志摩陆小曼“二婚”的困阻以下内容整理自互联网
陆小曼奉父母之命与王赓结婚
1922年,陆小曼19岁了,面目长得清秀可人,身材也越显婀娜娉婷,出落得更加漂亮了。就在这一年,她离开学校,奉父母之命与王赓结婚。但在这桩婚事中,陆小曼就像大海中的一叶小舟,被风浪颠来颠去,完全是被动的。当蜜月的激动渐趋平静后,她渐渐发觉自己并不快乐,她觉得自己和王赓之间在性情和爱好方面有很大的差异。结婚第三年,王赓被任命哈尔滨警察局局长,王赓要小曼随同前往,陆小曼就到哈尔滨住了一段时间。据说由于陆小曼当时是名满京城的社交界人士,因此她到哈尔滨后,哈尔滨的大街小巷到处贴满了她的海报。但是陆小曼在哈尔滨住不习惯,不多时,就回北京娘家居住,与王赓两地分居,因此与丈夫在感情上更加淡漠了。由于性情不投,结婚半年后,两人失和成为无可否认的事实。但陆小曼心高气傲,绝不肯让人知道她是一个失意者,是一个不快乐的人。于是她过着隐瞒性情、忍泪假笑的生活。就在这种心态下,徐志摩似天外来客,闯进了陆小曼心扉。
徐志摩将从未谋面的张幼仪娶进门
1915年,由政界风云人物张君励为自己的妹妹张幼仪提亲,徐志摩把从未谋面的新娘娶进了门。徐志摩奉父母之命与张幼仪结婚后,深深感到和妻子之间缺乏感情。张幼仪确是个贤惠、能干、持家的女人,但不适合徐志摩这样的浪漫诗人。1922年3月,徐志摩在柏林与张幼仪离婚。
徐陆相恋
1920年至1921年间,徐志摩在伦敦认识了林徽因,这才是他想像中的理想女人———美丽、纯洁、天真、活泼。他们两人在英国度过了一段快乐时光。回国后,他仍忘不了这个清新脱俗的“林家女孩”。但林徽因回国后经过权衡,已与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有婚约。泰戈尔来华期间,徐志摩得以和林徽因再次接触,重燃旧情。但林徽因此时心意已决,不久便和“准丈夫”梁思成共赴美国求学。徐志摩因此灰心到了极点。就是在这样一个时候,徐志摩遇到了同样忍泪度日的陆小曼。他们的相遇,使他们的忍泪和灰心渐渐化成了愉悦和希望,这段万众瞩目的惊天爱情就此拉开了序幕。
1925年底,陆小曼与王赓解除维持了4年的婚姻,离婚时陆小曼年仅23岁。
徐志摩陆小曼“二婚”的困阻
虽然陆小曼和王赓离婚了,但她和徐志摩的婚事还是好事多磨,她的再婚遭受到两方面的强大压力。一是陆小曼母亲的反对。陆母一直不同意女儿和徐志摩来往,与王赓签离婚协议也是陆小曼的父亲背着她办的。事后吴曼华十分生气。老夫妻因此大吵了一场,经亲友劝解后才平息。
徐志摩在陆小曼和王赓离婚后,经常去陆家走动,陆母还是有意排挤他,而徐志摩对陆母却始终十分恭敬。由于陆小曼有病,陆母也不能坚决不准徐志摩来探望自己的女儿,很明显,女儿的病情好坏和徐志摩的来访有很大的关系,也可以说,女儿是心病,而徐志摩是惟一的良方。吴曼华终究是疼女儿的,她也心软了。当徐志摩委托胡适向她提出与其女结婚的请求时,她向胡适提出两个要求:
一、要请梁启超证婚,因为梁启超在全国负有名望,又是徐志摩的老师;
二、要在北京北海公园图书馆的礼堂里举行婚礼。
当时要办成这两件事都有相当的难度,但胡适最终都办妥了。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的一个富绅,他认为儿子离婚已是大逆不道,再娶一个有夫之妇更是有辱门风。再则他不喜欢陆小曼,认为这样的女子肯定品行轻薄,不会给徐志摩带来安定的生活。从后来的情况看,胡适的这一次说服工作成效并不明显。过后不久,徐志摩只得亲自南下,跟父亲商量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大事。从徐志摩致陆小曼的信中可以看出,他的说服工作异常艰难。
徐申如(徐志摩的父亲)说,徐志摩要再婚,必须征得张幼仪的同意。原来,徐申如一直认为儿子和张幼仪在德国的离婚没有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是不作数的,他是不承认的,他一定要亲自听到张幼仪的意见才行。于是,儿子要再婚,首先得听听张幼仪的意见。她要真同意与儿子离婚了,那么,就算过了“儿媳”这一关。1926年初,张幼仪取道西伯利亚回国。由于战争的原因,直到当年夏天才回到上海。到的第二天,张幼仪就到张园徐家拜望原来的公公徐申如。她看到徐志摩坐在一个沙发上,对着她微微点头。张幼仪还注意到徐志摩的手上戴着一个十分显眼的翡翠戒指。向徐申如行礼后,张幼仪被示意落座。"
徐申如随即和缓地问她:“幼仪,你和志摩离婚是真的吗?”
张幼仪是个聪明人,早已从哥哥张歆海处知道了志摩的恋爱进程。她不愿意拖志摩的后腿,看到志摩在旁边焦急地望着她,等她的表态。张幼仪说:“是真的。”徐申如显然有些失望,他继续问:“那你反对他和陆小曼结婚吗?”张幼仪迟疑了一会儿,她在思考,徐志摩和陆小曼是否真的合适。转而一想,唉,只要他们觉得合适,关我什么事啊,就说:“我不反对。”
徐申如对这个“儿媳妇”第一次感到失望,他不觉轻轻叹了口气。
这时,徐志摩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站起来向着他的前妻说:“谢谢你。”说完跑到窗口,伸出手臂,好像要拥抱整个世界似的。没想到他手上的戒指一下从开着的窗口飞了出去,志摩的表情霎时变得惊恐万分,因为那是陆小曼送给他的订婚戒指。徐志摩马上下楼去找,张幼仪从窗口看下去,只见志摩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戒指。张幼仪觉得在这个时候把戒指给丢了,似乎预示着志摩和小曼之间将来会发生些什么。
过了第一关,徐申如还是不肯痛快地答应。7月,徐志摩在硖石的西山上和父亲作了恳切的交谈,并不顺利。后来,经胡适、刘海粟等人出面周旋,徐申如最后勉强答应,但他也有三个条件:
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
二、婚礼必须由胡适作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这三条徐志摩都予以答应。
梁启超的证婚词(见下文)明着是对徐志摩,但他更看不惯的其实是陆小曼。在他第二天给儿子梁思成和媳妇林徽因的信中更可以看出来:徐志摩这个人其实很聪明,我爱他,不过这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棍,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很难),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信中所谓的“那个人”,当然是指他看不惯的陆小曼。
1926年10月(农历九月九日),新婚后的陆小曼依公公之命随徐志摩离开北京南下。
梁启超的证婚词
梁启超: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
更不值得鼓励.---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不高兴可以离,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让(被打断)
徐志摩:恩师,请为学生和高堂留点面子!!
(梁启超想到背后还有双方的父母,才收住火气)
梁启超: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我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版本二:
徐志摩!陆小曼!你们的生命,从前很经过些波澜,当中你们自己感受不少的痛苦!社会上对你们还惹下不少的误解。这些痛苦和误解,当然有多半是别人给你们的;也许有小搬由你们自招的吧?别人给你们的,当然你们管不照;事过境迁之后,也可以无容再管。但是倘使有一部分是由你们自招吗?那,你们从今以后,真要由谨严深切的反省和勇猛精神的悔悟,——如何把痛苦根芽,划除净尽,免得过去的创痕,遇着机会,便为变态的再发,如何使社会上对你们误解的人。得着反证,知道从前的误解,真是误解。我想这一番工作,在今后你们得全生命中,很是必要。这种工作,全靠你们自己,任何相爱的人,都不能相助。这种工作,固然并不难,但并不十分容易,你们努力罢!
你们基于爱情,结为伴侣,这是再好不过的了。爱情神圣,我很承认;但是须知天下神圣之事,不止一端,爱情以外,还多着哩。一个人来这世界上一趟,住几十年,最少要对于全世界人类和文化,再万仞岸头添上一撮土。这便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最神圣的意义和价值。徐志摩!你是有相当天才的人,父兄师友,对于你有无穷的期许,我要问你,两性爱情以外,换友你应该作的事情没有?从前因为你生命不得安定,父兄师友对于你,虽一面很忧虑;却一面常常推情原谅,苦心调护,我要问你,你现在,算得安定没有?我们从今日起,都要张开眼睛,看你从新罢坚强意志树立起,堂堂的作个人哩!你知道吗?陆小曼?你既已和志摩作伴侣,如何的积极的鼓舞他,作他应作的事业,我们对于你,有重大的期待和责备,你知道吗?就专以爱他而论,爱情的本体是神圣,谁也不能否认;但是如何才能令神圣的本体实现,这确实在乎其人了。徐志摩!陆小曼!你们懂得爱情吗?你们真懂得爱情,我要等这你们继续不断的,把它体现出来。你们今日在此地,还请着许多亲友来,这番举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这是我告诉你们对于爱情,负有极严重的责任,你们至少对于我证婚人梁启超,负有极严重的责任,对于满堂观礼的亲友们,负有更严重的责任。你们请永远的郑重的记着吧!徐志摩!陆小曼!你们听明白我这一番话没有?你们愿意领受我这一番话吗?你们能够时时刻刻记得起我这一番话吗?那么,很好!我替你们祝福!我盼望你们今生今世勿忘今日,我盼望你们从今以后的快乐和幸福常如今日。
清末民初的“文明婚礼”
婚姻礼仪的变化。“鉴于盲婚之痛苦,礼文之繁褥,金钱之虚耗,从而改良之。”清未民初,社会文明婚礼多趋简约,旧礼中的坐花轿、拜天地、闹洞房、回门等落后迷信的婚姻礼俗开始改革,变为文明结婚。
文明结婚仪式的记载颇多,大同小异其程度大致如下:
一、司礼人人席。
二、奏乐 。
三、男女宾人席。
四、男女主婚人人席,面对立。
五、证婚人,介绍人人席,左右对立。
六、新人人席,面内立。
七、奏乐。
八、证婚人读证书。
九、证婚人用印。
十、介绍人用印。
十一、新郎新妇用印。
十二、证婚人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
十三、新郎新妇对立,行三鞠躬礼。
十四、新人致谢证婚人、介绍人,行三鞠躬礼。
十五、奏乐。
十六、新人向男女族尊长行三鞠躬礼 。
十七、新人向男女宾致谢,行一鞠躬礼。
十八、男女宾致贺,行一鞠躬礼。
十九、新人退 。
二十、奏乐 。
二十一、男女宾退。
二十二、司仪员退,礼毕。
这种文明结婚,清末民初“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有些青年男女以此为荣,“无媒婚嫁始文明,奠雁牵羊礼早更。最爱万人齐着眼,看浓亲手挽郎行。”新式婚姻礼仪受到人们的称羡,
“梳一东洋头,披件西式衣,凡凤冠霞被锦衣绣裙红鞋绿袜一概不用,便利一;
昂然登舆,香花族拥,四无障碍,无须伪啼假哭,扶持背负,便利二;
宣传婚约,互换婚指,才一鞠躬,即携手同归,无殡相催请跪拜起义之烦,便利三。”
的确,文明婚礼比之繁文缉节的旧婚礼要文明方便进步得多。另外,有些信奉西教之家,结婚时往往借教堂为礼场。请牧师或神父为婚,其礼节亦简单,“先由主婚者及来宾新郎新妇唱赞美诗。主婚者问二方面之愿否,而后宣读证书。祷告上帝,新郎新妇行谢上帝礼,并宣读志愿书,读时必须握手。主婚者复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并合唱赞美诗,礼毕,然后退。”如塘沽有一对青年男女结婚,先到教堂经牧师点礼,男女学生唱诗,场面隆重热闹。礼毕新婚夫妇乘马在牧师夫妇和朋友们的陪送下回到新家。这在当地颇称奇异,认为较之旧式婚礼文明多。这种婚礼在中国是否切用这里暂且不论,但它却说明有人已经开始用自己的践履来改变中国的传统婚姻礼俗了。
节选自《清末民初婚俗变迁唯物史观探幽》 作者 梁景时清末民初关于自由婚姻的争取
新文化、五四时期,婚姻变革的声势和影响远远超出了此前的任何一个历史时段,形成了近代中国婚姻变革的高潮。
诚如国内学者梁景和先生所指出,这一时期的人们崇尚“独身、结婚、离婚,夫死再嫁或不嫁,可以绝对自由”的婚姻自由观,具体包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寡妇再嫁自由、同姓结婚自由,以及“将来的婚姻”、“婚仪问题”、“独身问题”、“废婚问题”、“征婚问题”、“订婚问题”、“试婚问题”等等,体现了五四时期对婚姻问题的全面反省。
尤为重要的是,时人以科学和理性的态度对婚姻问题进行了积极的理论反思,把婚姻问题同新文化运动的主题--人的解放有机地联系了起来,强调应以个人独立自主的精神掌握自己的婚姻大权,培养“自由、真理之精神”与“特立独行”的人格。对于“恋爱”、“婚姻自由”等概念的理解也富于哲理性。认为恋爱是两性间自由发生的专一和真挚的情感,“不仅只有生理的肉欲满足,尚有精神的及社交的高尚欲望满足”,本身具有自然与社会的两重属性,是夫妻之间意志、情感、志趣与道德的结合。正如胡适所言:“夫妇之间的正当关系应该以异性的恋爱为主要元素:异性的恋爱专注在一个目的,情愿自己制裁性欲的自由,情愿永久和他所专注的目的共同生活,这便是正当的夫妇关系。人格的爱不是别的,就是这种正当的异性恋爱加上一种自觉心”。
关于“婚姻自由”的理解也全面和深化,强调订婚自由、结婚自由、独身自由、离婚自由和再婚自由,尤其肯定婚姻自由是“自由恋爱的结合”,人们对婚姻有“完全自由抉择权”与“完全自由脱离权”,他人不得干涉。
节选自《简论晚清至五四时期的婚姻变革思潮》 作者 李彦宏
孙中山和宋庆龄的契约婚姻(民国以后)开始注重婚姻法规和婚姻契约。
民国四年,司法部附设的法律编查会,先后制定民法草案。关于婚姻制度方面,民律亲属篇草案第三章有详细规定,其中有诸如“早婚 ”、“重婚”、“离婚”等改革婚姻陋俗的内容,如“男子未满十六岁,女子未满十五岁,不得成婚的”;“有配偶的,不得重婚”;“夫妇不相合谐,而两愿离婚的,得离婚 ”等。这一草案虽未成为正式法典,但具有法律之效力,而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
民初有些地区还专门制定婚礼草案和法规,作为人们婚姻生活中所遵守的准则。河南信阳县《民国礼制草案》中的《婚礼草案》中就有关于“订婚”、“通告 ”、“结婚”、“谒见”等具体规定,要求人们去遵守。
此外,有些社团组织也制定一些规章来约束自己的会员,如民初成立的并受孙中山、蔡元培、袁世凯、章炳麟等四十四人赞成和支持的“中华民国家庭改良会”,在其《暂行草章》第一章中“关于实行改革之条件”的九项内容里,就有四项涉及婚姻陋俗的改造,即“婚姻自由,但非达法定龄不得结婚”,“厉行一夫一妻制”;“守义 、守节 、守贞听其自由,父母翁姑等不得强迫行之”;“衣食住及其他需要者若婚丧宴会,崇尚节俭”。这种法规的效力无疑对婚姻陋俗的变革起到了推进作用。应当提到的是,这时有人开始注重履行一种契约婚姻,这是婚姻缔结的文明化和现代化的体现。
孙中山和宋庆龄的契约婚姻最为典型。1915年10月25日,孙中山和宋庆龄在东京律师和田瑞家举行了婚礼。他们委托和田瑞到东京市政厅办理结婚登记,并由这位律师主持签订了婚姻誓约书。誓约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孙中山、宋庆龄和律师和田瑞各保存一份。中国历史博物馆于1962年从私人手中征集到这份誓约书。它纵11.25厘米,横17.25厘米;朱丝栏,全叶24行,墨书日文22行;中缝印有鱼尾;栏外左下角印有篆体字“东京棒原制”,作腰圆戳记状。原件已装裱成卷,卷尾有余纸,以备题记 。誓约书译文大致是:“此次孙文与宋庆龄之间缔结婚约,并订立以下诸誓约:一、尽速办理符合中国法律的正式婚姻手续。二 、将来永远保持夫妇关系,共同努力增进相互间之幸福。三、万一发生违反本誓约之行为,即使受到法律上、社会上的任何制裁,亦不得有任何异议; 而且为了保持各自之名声,即使任何一方之亲属采取何等措施,亦不得任何怨言”。
这种契约婚姻在当时还是极为个别的现象,但它却是中国婚姻史上婚姻缔结方式走向文明的开端。
 
节选自《清末民初婚俗变迁唯物史观探幽》 作者 梁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