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门退化成贿赂门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04:31
“力拓案”4名嫌犯被刑拘37天后,上海检方近日终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早在胡士泰等4名嫌犯被大陆警方刑拘之时,即已传闻力拓公司在中国钢铁行业从事间谍活动长达6年之 久,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使中国钢铁企业尝到了多付出7000亿元人民币(约合1020亿美元)的沉重代价。

  可以说,“力拓案”已在中国大陆已是家喻户晓,“间谍门”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为什么如今退化成了“贿赂门”?间谍罪与贿赂罪的刑责是有重大区别的,这对大陆亿万民众来说,能信服吗?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了7月20日发表在《侨报》言论版上的文章《钟东藩与胡士泰的命运为何不同?》前波音公司的华裔工程师钟东藩,不过是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指责“窃取了商业机密”,而被加州圣安娜联邦法院判以经济间谍罪;而胡士泰确确实实以行贿的方式窃取了中国的国家商业机密,却只以贿赂罪而非间谍罪遭到起诉?中国政府的“宽大为怀”,已到了令人费解的地步。

  重罪轻罚经常是中国司法系统中出现的怪异现象,它往往与权力庇护或金钱贿赂有关。

  澳籍华人胡士泰究竟是何方神圣?他的权力后台又是谁?如果他没有权力后台,那么多年来因其罪恶活动而积累起来的万贯家财,或许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未可知。

  胡士泰因为替力拓公司赚取了巨额利润,已在澳大利亚被誉为澳国的“民族英雄”。中国人对这样一个“民族败类”(网民语),竟然宽大到如此程度,说得过去吗?

  让澳大利亚人舒服,中国人和全世界的华人就会不舒服。中国人必须付出7000亿元人民币(约合人均500元)的沉重代价,而不需要回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