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式执法泛滥:法院难辞其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10:31
钓鱼式执法泛滥:法院难辞其咎
文章提交者:烟波一钓徒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钓鱼式执法,在上海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去年,奉贤还发生过黑车司机雷庆文一怒之下刺死女钩子的惨烈事件。雷最终被判处死缓,一个外地青年,刚到上海没多少时间,他的梦想就此折翅断飞。去年,雷庆文事件,媒体也有报道,但其规模和力度却难比今年的闵行张军事件和浦东的孙中界事件。这两天,钓鱼式执法乱象之所以能成为舆论风暴,是历年来积累的怨气持续发酵的结果,被孙断指一震,最终引发舆论井喷,把上海政府搞得措手不及。

  细细深究钓鱼式执法,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的诸多问题。黑车到底黑不黑?不黑。黑的是我们的良心,我们的道德,我们的一些制度。一辆黑车后面维系着一个家庭。一个黑车司机起早摸黑的收入,也许是读大学女儿一年的学费,也许是重病在床的老母半年的医药费,更也许是没法预测的未来的养老金。说来也可笑,政府不断鼓励自主创业,那跑出租,跑营运,算不算创业?关键是那张许可证。上海的铁皮贵,那张纸比铁皮还贵,转让价格不是平头小民所能承受的。这样的环境,不断催生出崔英杰,不断孕育着雷庆文,这真是社会的悲哀呀。

  但是去年上海法院审判雷庆文案件,真有点葫芦僧判葫芦案,明明奉贤交通执法部门存在严重违反程序的行为,竟然还说执法有据。呜呼,去年抓住雷庆文案件,法院要是能不受外界干扰,该怎么认定就怎么认定,也许就是解决、整顿钓鱼式执法的大好时机,毕竟你执法部门违法在先嘛!市政府要是抓住雷庆文事件,下决心割除钓鱼执法这个毒瘤,也就没有今天的被动。

  上海法院审理钓鱼式执法行政案件的细节,今天人民日报也给透了底。据张军调查,上海至今没有一起原告(被钓者)胜诉案件。而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是上海高院2008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个意见的编者按称,“出租汽车管理行政争议日趋增多,已成为社会热点,对此类案件合法性审查要件和方法的把握也有些争议,为规范审理,我院与市交通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律师富敏荣认为,这一内部意见明显偏袒行政机关,对于行政案件相对人明显不利。一个居中裁判的法院审理意见,居然由被裁判的一方参与制定,这也真叫人开了眼。在这样意见的指导下,行政相对人处于何种境地也可想而知了。

  和谐社会背景下,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但是一到钓鱼式执法这些具体问题,怎么屁股就坐到一边去了呢。

  如果法院不会一次一次判深受钓鱼之害的行政相对人败诉,那么雷庆文也许不会绝望地拔刀泄恨,孙中界也许不会无助地断指自证。钓鱼式执法愈演愈烈,以至近日成为公害,人人喊打,法院难辞其咎。


  百姓的生存权要保证。如果不断培育崔英杰、雷庆文的土壤不铲除,和谐社会何从谈起?崔英杰、雷庆文这样的人,有朝一日走出大牢,他们会不会敌视社会,形成强烈的反社会人格?没有人敢保证。从一般百姓的角度来讲,无不对他们寄以同情,觉得他们冤枉。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尽快启动新时期的特赦制度刻不容缓。只有像崔英杰、雷庆文这样的人早日走出高墙,才能保证他们正常回归社会。毕竟,把他们送入高墙的除了他们自己,还有这个社会。对他们,宽容吧!

  人,不是天生就犯罪。犯罪是一门社会发生学,钓鱼式执法之类就是一些人犯罪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