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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教育局原局长判刑5年
55岁的冯彦荣因收受包工头贿赂47万元获刑,该工程腐败窝案共牵出十名教育系统官员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海鹏飞 原创 浏览量:1428 发布时间:2009-10-15版次:AA09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佛山教育系统爆出校园工程建设腐败窝案。近日,收取建筑包工头47万元贿赂的佛山市教育局原局长冯彦荣一审被判刑五年,禅城区教育局原局长邝锦耀亦获刑数年,该窝案涉案人员多达10人。 冯彦荣 邝锦耀
本报讯 (记者海鹏飞)佛山教育系统爆出校园工程建设腐败窝案。近日,收取建筑包工头47万元贿赂的佛山市教育局原局长冯彦荣一审被判刑五年,禅城区教育局原局长邝锦耀亦获刑数年,该窝案涉案人员多达10人。
“豆腐渣”跑道牵出贪污局长
据佛山市教育系统知情人士透露,本案案发,源于去年佛山市某中学基建工程被爆出偷工减料。当时该校建筑虽未发生教学楼坍塌等重大事故,但体育场跑道存在明显可以看出的质量问题。
去年9月28日,涉案的佛山市教育局原局长冯彦荣被传唤到佛山市纪委协助调查,如实交代了在上述工程中受贿47万元的事实。据悉,今年55岁的冯彦荣是广东开平人,拥有大学文化的他担任佛山市教育局长、党组书记多年。去年10月27日,冯被佛山市检察院取保候审,今年9月16日被逮捕。
多次收受好处为包工头谋利益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建筑包工头范同钦(另案处理)挂靠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承包了佛山市华英学校的土方工程和基建工程。2006年,范同钦挂靠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了佛山一中体育馆、游泳馆、游泳池工程。在此期间,时任佛山市教育局局长的冯彦荣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范同钦贿赂共计46万元,港币1万元,并在上述工程的施工期间和支付工程款的过程中,对范同钦给予关照,为其谋取利益。
今年9月24日,禅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冯彦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6万元,港币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是初犯,且能主动退赃,有悔罪表现,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退回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悉,由于冯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从受贿到索贿,胃口越来越大
据据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7年4年间,冯彦荣曾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而据熟悉冯彦荣的人士介绍,时任佛山市教育局局长的冯彦荣主管工程款划拨,建筑包工头范同钦为早点收到工程款及谋取私利,逢年过节、旅游都会“表示”一下,送上一两万元的红包,慢慢和冯建立了“私人感情”。后来冯的胃口越来越大,一次主动索贿达30万。
2007年初,冯彦荣的大舅邝豪业向冯提出想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30万元。冯于是将此事告知范同钦,要求范为其筹集30万。同年8月,范在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一汽车保姆店附近,将30万元交给了冯。
事后,冯担心事情败露,打印了一式两份借据,内容为“今借到范同钦先生人民币30万元整,经商定还款时除还本外按银地存款利息计算一并还息,如被借款人要借款人还款时,需提前十天告知借款人,以便借款人筹钱归还,借款日期07年8月18日。”随后,冯将该笔款项交给邝豪业,并让邝豪业在两份借据的“借款人”处签名,其中一份留给邝豪业,之后将另一份交给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