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十年穷欺富,后三十年富欺穷,今后三十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5:06:38
刘学伟
我们的共和国至今一甲子。如果我把这六十年的社会状态,用“前三十年穷欺富,后三十年富欺穷”来概括,诸君以为然否?
要证明这个基本概括似乎并不困难。前三十年从1949到1978,中国始终处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之下,私有财产(指生产资料)一直乃万恶之源,政府只化了几年的功夫,就将城乡富人摧枯拉朽般地全行剿灭。超过20年的时间里,除了官府,富裕阶级,那是完全的不存在。
后三十年从1978到2008,私有制如野草,如山火,在当局的放纵下,迅速燎原。不过十年功夫,就已经开始出现巨富阶级。时至今日,原本一贫如砥的社会经济形态,已经如大城市般窜起大片楼群。只可惜那低矮的平房,至今仍然比高楼多得太多。
现在我来稍微详细地回顾一下那段不堪回首的“穷欺富”的历史,并做一些经济社会分析。
共产党,既然叫做共产党,将来掌了权,要共产,自是题中应有之意。这一点共产党并未隐瞒,国民党也没有少为它宣传(共产共妻)。不过共产党真正得以吸引群众的两大宣传法宝,却与共产并无关系。这两个法宝第一对农民,是“耕者有其田”;第二对市民,就是反对国民党专制腐败,要“建立自由民主新中国”。为此毛泽东还很写了几篇激动人心的文章,最著名的如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和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关于共产,共产党在取得政权以前,其实是讲得非常之少的。
在建政后的最初的几年里,除了土改过程还是过于暴力之外,共产党还是兑现诺言,把土地平均分给了农民,并制定了土地法,给每一位农民都颁发了土地证。如果不是由于共产基因发作,强行推行合作化,中国哪里需要统购统销,粮食就像现在一样,根本就不会不够吃。也就根本不会出现耗费三十年还纠正不过来的全世界绝无仅有的一国之内的二元户籍制度和巨大的城乡差别。因此,农村的合作化是共产党领政以来的第一大错误经济社会政策。所有的富裕农村人口都被消灭了,土地被均平。在此基础上,本来农村是可以得到一个至少数十年的,已被无数次中国历史证明了的新朝初期农村小康时期,被这最后一个新朝错失。而且这个错误,直到今天也还未完全纠正。三十年前,土地经营权还给了农民,但所有权还是没有。(连城市里的房地产都只有70年的所有权呢!)如果农村土地都是一小块一小块地长期为农户所有,那些地方政府加地产商的巧取豪夺绝对会困难得多,农民也就不至于第二次被那么轻易地低偿剥夺至精光了。
共产党犯的第二个大错误是在城市里通过公私合营的手段,“温柔地”但同样完全彻底地消灭掉了城市里的全部资产阶级。这件事情有多么严重的经济后果,可以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放任私有制的发展在城市里创造的经济奇迹来轻易反证。稍微仔细想想,最近三十年,中国的GDP增加了十倍。前三十年,如果农村城市里都不搞社会主义改造,而“长期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能不比今天还至少多个2至4倍吗?那样我们就已经和美国平起平坐了!
至于反右、大跃进、放卫星、三年自然灾害、乃至文化革命等,在我看来,都是以上两项大错的后续派生,没有前两项经济社会基础层面的错误,后面这些政治层面的错误大概都是难于发生的。
在农民阶级、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四个阶级中,前三十年消灭了后两个阶级,极大地伤害了第一个阶级,只有第二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应当说是得到了一定的利益。而在后三十年中,后两个阶级,可以说得到了相当尽情的发展,农民阶级的地位,也得到了长足的改善,只是还没有恢复到应有的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当的程度。只有城市的工人阶级的整体地位,似乎被削弱,至少他们已经完全失去了领导阶级的地位,打回了受摆布的原形。不过有一点应当看到,这富欺穷的三十年,整体的国民经济则是蓬勃发展。这也从一个角度印证了,那占人口不超过5%的资产阶级,不超过20%的小资产阶级,在整个国家发展的过程中的核心和第二核心的地位。说到底,中国这三十年的繁荣,就是私有制的胜利、自耕农民的胜利、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胜利。当然共产党顺应时势,排除干扰,领导整个改革开放,也是大大有功的。
前三十年的社会政策,可以说70%以上都是错的。而后三十年的社会政策,对的部分应当在70%以上,主要的错误出现在90年代,即未能及时尽早地察觉到,偏重效益的总政策倾向,已经导致明显弊端,应当向偏重公平回摆。就是说胡温执政以来才提出的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政策,如果能早几年就开始实施,中国应当可以比现在发展得更加均衡。
应当客观地承认,前三十年的共和国历史,也绝非一无是处。比如,共产党为中国赢得了独立和完整,比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比如两弹一星。
今后三十年,是中国走上世界一流强国,完成经济政治现代化的最后的关键的三十年。在前三十年的大偏左和后三十年的小偏右之后,当然是应当取一个更折中的道路。若论大的经济社会政策,我认为应当有以下数个要点:第一、要把土地完整地还给农民。要把数十年来亏欠农民的利益,尽可能地还给农民,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中的一大部分转换为城市身份,务工为业。第二、要限制政治权贵和经济权贵的特权。但要尽可能用赎买的方式,千万不要激起社会动乱。第三、要大力扶植城乡中产阶级的发展,要给予他们社会中枢的地位。因为唯有他们才能调和社会上层和下层之间的关系。只有等到有一天,他们成为人口中的多数时,一人一票的普选民主,才可能正常运行。在这之前,只有给中产阶级的选票加权,民主制才可能正常运行。否则我们就只有等着当局来笼统地代表我们各阶级的共同利益了。第四、要通过恰如其分、无过无不及的社会福利制度保障下层人民的基本利益。要让社会的下层尽速地向中层靠拢。只有等到下层人口的数量变少,态度变温和以后,一人一票的普选民主才真的可行。在这之前,应当容忍中产阶级的一定优先权,就像现在的农村人口必须容忍城市人口的优先权一样。(著名的四分之一条款:《选举法》规定,乡村推举人大代表的名额,比照城镇人口四分之一计算。)现在的问题是,不知要把社会上层的权利,加权到多少倍,他们才肯把余下的权利,还给社会的中层和下层。分享的权利太少,人民未免郁闷。郁闷得过了梭,会做出什么事来,就不好说了。
如果这些事都大体地作了,中国共产党尽管继续一党执政,也不一定需要直接的普选民主,只要经济能继续成功发展,腐败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各阶级的实际利益都能得到适度的保障,基本的政治自由(比如言论出版)也能得到相当的保证,那北京模式就肯定能和西方今天的多党模式首先在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争长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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