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美有奖促销 200个特等奖被主管“独中”(南方都市报 200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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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美有奖促销 200个特等奖被主管“独中”

该公司广宣部主管共得“奖金”80万,一审以职务侵占罪获刑8年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新华社 原创 浏览量:520  发布时间:2009-09-21
版次:AA06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王厚兰之所以能轻易地侵吞奖金,关键在于他一手握着奖券的发放权,另一手握着领奖的审核权,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己监督自己”。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权力必须接受制衡和监督。

    ——— 办案人员

    重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广告宣传部原主管王厚兰,在一年多时间里创下了一个“中大奖”的纪录:从2007年9月到2008年12月,他一人先后狂中200个特等奖,独得奖金79.984万元。然而,王厚兰之所以能疯狂中奖,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在自家公司开展的有奖促销活动中欺上瞒下,假冒顾客名义领奖。他最终也因犯职务侵占罪,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个特等奖“不翼而飞”

    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期间,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刮刮卡刮奖促销”活动,奖项共分五等,其中最吸引人的是直返现金4999元的特等奖。不少顾客闻讯后特意赶来一试运气。

    然而奇怪的是,在这一年多时间里,重庆国美电器公司的30多家门店接待了成千上万名顾客,也有人中过奖金额度比较低的奖,却没有一名顾客刮中过特等奖。

    另一方面,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却一直在为并不存在的特等奖埋单———每隔一段时间,都有几名顾客中了特等奖的资料传来,重庆国美电器公司便一直按规定给予了报销。

    直到2008年12月,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在一次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特等奖领奖人购物发票上的姓名和领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奖金有被侵占的嫌疑。当年12月9日,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广告宣传部主管王厚兰有重大嫌疑,接受了公司询问。随后他向公司总经理承认了冒领奖金的事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个特等奖的奖金,除去税费共计79.984万元,都被王厚兰发给自己了。

    扣留全部特等奖券

    按照常理,要独揽这些特等奖,王厚兰起码要通过三道关卡:一是要在众多奖券中,准确摸清楚哪些能中奖;二是要设法防止这些“特殊奖券”被投放到各个分店,以免流入顾客手中;三是向财务部门冒领奖金时,必须提供中奖人的购物凭证和身份证明,并成功通过上级的审核。

    巧合的是,这些关卡看似难以逾越,实际上的“把关权”却都掌握在王厚兰手中。

    记者采访获悉,这批“刮刮卡”的奖券是由河北省一家印刷厂统一印制的,王厚兰恰好负责联系印刷厂。他以“方便分配奖券”的名义,要求印刷厂把特等奖奖券和其他奖券分开。他再利用自己投放奖券的权力,把特等奖奖券全部扣留,一个也没有投放到分店。

    炮制“中奖材料”冒领奖金

    按照公司规定,分店的中奖顾客信息和报销费用也必须经过王厚兰审核。据政法机关办案人员介绍,王厚兰收集了一大批顾客的购物发票复印件,又从亲戚朋友那里弄来了一些身份证复印件,以“他人代领”的名义,炮制了一批“中奖材料”,分批向公司财务部冒领奖金。    据新华社电

    独吞手法

    1 摸准中奖卡

    负责联系印刷厂,以“方便分配奖券”的名义,要求印刷厂把特等奖奖券和其他奖券分开,成功地把特殊奖奖券挑出来。

    2 截留特等券

    利用自己投放奖券的权力,把特等奖奖券全部扣留,一个也不投放到分店。

    3 炮制假身份

    收集大批顾客购物发票复印件,从亲戚朋友处弄来身份证复印件,以“他人代领”的名义,炮制一批“中奖材料”,分批向公司财务部冒领奖金。 http://gcontent.nddaily.com/8/9f/89f03f7d02720160/Blog/24e/cb4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