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工作规划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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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衢州特色惩防体系建设

为推进工业经济新飞跃提供坚强保障

——在贯彻落实《衢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尚清

(2008年7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门就贯彻落实《衢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进行研究部署。上周,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我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审议通过了《衢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这是指导我市今后五年惩防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刚才,金平同志代表市政府对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讲得非常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很好加以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市电力局和江山市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听后很受启发。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融入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各个领域,整体规划、扎实推进,初步建立起具有衢州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但工作中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机制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个别领域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因此,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构建惩防体系放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总要求中,放在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起点上,放在促进衢州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认识和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将其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统一于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是党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保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党的建设整体水平,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衢州工业经济新飞跃的有力保证。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科学分析了当前经济运行形势,作出了奋力推进衢州工业经济新飞跃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发展工业的目标、途径和办法已经明确,关键在抓落实。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多数与公权力的行使和机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作风有关,也是惩防体系所要重点解决的对象。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利于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形成政通人和的政治环境;有利于深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培植廉政文化,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开放兼容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机关效能,优化政府服务,形成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利于改善政府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推进市场化改革,建设“信用衢州”,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有利于规范行政管理权、执法权、司法权,促进依法行政,形成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有利于纠正各种损害经济主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真正把我市建设成为四省边际“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商务成本最低、社会环境最优”最宜投资发展的地区。

 (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党的十七大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以党内根本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由反腐倡廉建设五大领域和六个方面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又涉及经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既包括了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着力治本的内容,具有理论性、规范性、建设性和权威性的特点,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总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利于促进各项任务有序整合、平衡发展、融会贯通,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提升整体水平,进一步形成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全面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六个方面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确保协调有序、扎实有效地推进。

(一)在工作策略上要坚持惩防结合,一手抓坚决惩治,一手抓有效预防。惩防体系,顾名思义,就是标与本兼治、惩与防并举。惩治与预防紧密联系、互相作用、互为促进,是体系建设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治中有防,防中有治,辩证统一,绝不能有所偏废、顾此失彼。我们要在坚决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尤其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惩治腐败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同时要通过严厉查处少数腐败分子,教育警醒大多数干部,为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创造有利条件。近年来,我市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一批案子得以查处,每年在纪委全会上通报查办案件情况,效果也较明显。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因此,要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办案提供有利的条件和保障,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振奋党心、民心,震慑腐败分子。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事求是,有案必查,举一反三,以惩促教、以惩促管、以惩促建,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二)在工作部署上要坚持远近结合,一手抓长远战略规划,一手抓阶段性任务落实。惩防体系工作细则贯穿五年,需要我们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制定切合实际的长远规划,形成引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惩防体系建设的总纲,把握目标和方向。另一方面必须立足当前,把整体目标划分为阶段性任务,根据条件,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抓住每一个阶段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工作。目前,各地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细则》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原则上要求在8月底前都要完成。同时,要注意把握节奏,适时充实内容,适当调整方案,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对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在工作推进上要坚持点面结合,一手抓整体协同,一手抓重点突破。要切实增强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坚持整体推进、系统治理,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结合起来,把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遏制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形成体系构建的整体合力,推动面上的工作,取得防治腐败的综合效果。同时,要注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解决主要矛盾和瓶颈问题上下功夫,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一是要突出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这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廉情监测、廉洁预警、廉政保障三大工作机制;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域(岗位),主要是掌握公共资源、掌握公共权力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人事权、财权、司法权等公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权;三要突出重点环节,整合力量,完善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公信力,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四要突出环境营造,要围绕推进工业经济新飞跃,突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这一重点任务,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和纠风专项治理,改革涉企收费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

(四)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破立结合,一手抓成果巩固,一手抓改革创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树立新的建设理念,坚持破与立的对立统一。一方面,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方针,对我市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在新形势下仍然适用的好做法、好制度、好经验,如机关效能110、民情沟通日制度,审批事项提速提效等,要继承、完善和发展,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同时,要深化提炼、不断创新,着眼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发展,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以创新的思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及时摒弃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紧紧围绕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领域、部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切实加强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制度等创新,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各项工作更富科学性、更具时代性、增强操作性、提高有效性,不断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使我市惩防体系建设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五)在工作格局上要坚持纵横结合,一手抓广度拓展,一手抓深度延伸。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贯穿于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延伸从深层次解决腐败问题的途径。要拓宽惩防体系覆盖面,使体系建设由党政机关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拓展,由市、县向农村、社区基层延伸,努力实现体系建设的宽领域、全覆盖,着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态势。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法,创新构建方式、探索构建载体,提高体系建设的科技含量,不断健全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促建等模式,着力形成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最终建成一个深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覆盖所有地方、部门和行业,包括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等方面主要内容,以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为主要抓手的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六)在工作内容上要坚持上下结合,一手抓“规定动作”,一手抓“自选动作”。构建惩防体系,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有不同的特点和重点,要坚持因地制宜,做到贯彻上级要求与立足自身实际相结合。一方面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充分体现上级党委关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内容,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把普遍性与特殊性联系起来,把全局性与针对性统一起来,把指导性与操作性结合起来,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符合自身实际的“自选动作”。市委《工作细则》中所纳入的我市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特色性、创新性工作,如“机关效能110”、“民情沟通日”等,约占总任务数的四分之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和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深入研究体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针对性,开拓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不断充实、丰富体系建设新内涵,使我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彰显衢州特色。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工作细则》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市委《工作细则》,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细则》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给任务、提要求、加压力,积极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建立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坚持党委会定期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一次《工作细则》的专题学习。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本地、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坚持纪委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各级纪委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能机关,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委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协助党委认真谋划体系建设,针对全局性、关键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任务分解,抓紧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责任制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衡量领导班子能力和政绩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工作实绩评定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行政监察职能和查办案件职能,着力查处违纪案件,敢于、善于牵头抓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开展廉情监测,发出廉洁预警,尤其是对高风险行业,要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好廉政考核。

(三)坚持部门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惩防体系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没有一个部门和惩防体系无关。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把市委《工作细则》提出的任务贯穿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全过程,融入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中,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积极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惩防体系各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对重点领域实施“归口防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综合运用,全方位、多方面构建惩防体系的格局。完善督查机制,通过每年对各地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制度和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分析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措施,并向市委和市纪委提交工作报告。要根据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科学的测评方法、程序和量化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绩效测评工作机制。要建立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惩防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在惩防体系建设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坚持正确宣传舆论引导,充分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各级党委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结合“深化主战略、服务主战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大力抓好学习宣传。要把学习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细则》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采取办培训班、召开学习研讨会、开展理论征文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全党全社会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细则》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目标,全面把握内涵要求,成为“明白人”,做到学以致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廉政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强说服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惩防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今后五年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科学严谨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细则》,不断取得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新成效,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法制化水平,为我市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战略,推进工业经济新飞跃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