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误导:消费者有权双倍索赔(江苏法制报 20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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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有权双倍索赔
2006.07.07
涉嫌误导:
消费者有权双倍索赔
□桑木
“藏秘排油茶”没有藏茶成分
“藏秘排油茶”的广告称,该产品之所以有“排油奇效”,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藏人有喝藏茶的传统,藏茶含有大量的藏茶碱、脂肪溶解酶和蒽醌衍生物,能将皮下脂肪、肠壁和血管壁上的脂肪快速分解”,该产品称“从藏茶里提取出了高纯度的藏茶碱、脂肪溶解酶和蒽醌衍生物,并且进行浓缩加工,发明了藏秘排油茶”,文中还称“藏秘排油茶是一个藏族文化与现代科技的传奇”。
从这段文字,消费者不难得出“藏秘排油茶”的主要成分是“藏茶”的结论,然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是——记者找遍“藏秘排油茶”的包装,在成分一栏里没有发现“藏茶”的影子;记者又打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数据库,发现该产品报批的成分中也没有“藏茶”成分,其主要成分是茶叶、决明子、焦麦芽、制何首乌、制大黄、灵芝、枳实、菊花。而且,在该产品问世8年来,一直都没有宣称其有“藏茶”成分,怎么一夕之间,“藏茶”就成了其宣传的主打成分了呢?
记者在相关采访中获知,“藏秘排油茶”包装上主要成分“茶叶”的英文标注为greentea,也就是说,此茶属于“绿茶”,而“藏秘排油茶”销售方所言的“藏茶”则属于“黑茶”,这显然是不同的两种原料,将两种不同的原料混为一谈,显然有“忽悠”消费者的嫌疑。
多处违规当属清理之列
在对江苏省药监局的相关采访中,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藏秘排油茶”中真的含有“藏茶”,就和“瑞梦百草减肥茶”申报时的“茶叶”成分不一致,说明这不是一个合法的产品。如果其主要成分果然是藏茶,那就必须作为另一种减肥产品进行重新申报和审查。像这种打着“藏秘排油”旗号的“瑞梦百草减肥茶”,是一种“擦边球”行为,是违法行为,这样的产品应属于清理之列。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本报连续报道中提及的多处违规,该广告还涉嫌如下几处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1、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2、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3、作为保健食品却在广告中宣传其疗效……
这样一个涉嫌有多处违法行为的广告,是如何获得相关部门审批的呢?记者找遍了该广告的边边角角,居然没有发现该广告的审批文号!而记者在网上搜索时发现,“藏秘排油茶”的生产方“北京澳特舒尔有限公司”其实早有前科,国家药监局在《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2006年第1期)》中就已认定,该公司的两种主打减肥产品广告违法!他们这种“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并伪造广告批准文号”的行为是其惯用伎俩。
消费者有权双倍索赔
南京市一位工商界人士表示,从“藏秘排油茶”的广告信息上,看不出该生产厂家在宁设有正式的办事机构,所谓的“热线电话”都是小灵通,通讯地址居然是邮局的信箱。一个产品故意不透露具体的办事机构的地址,显然有心虚的嫌疑,目的可能是令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投诉无门,并给执法机关查处该产品时带来很大困难,从而使该产品可以回避一定的风险。该工商人士表示,以往就有过多例违规产品出事后,厂方突然消失,消费者投诉无门的先例。他建议消费者要保留好销售单位的发票,万一出事,可以依法找销售商讨要说法。
此外,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还表示,根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瑞梦百草减肥茶”擅自以“藏秘排油”的名义宣传减肥功效,涉嫌通过广告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双倍索赔。
http://www.jslegal.com/html/1/2006-07-07/114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