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棣:从历史的尺度看新中国的特色与成就[转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9:33:28
--未注册或已注销用户-- 引用回复 直接回复
回复:何炳棣:从历史的尺度看新中国的特色与成就[转帖] 华北原始土地耕作方式:科学、训诂互证示例
(美) 何炳棣
论到原始耕作方式,尤其是华北的原始耕作方式,一般考古和人类学家们几乎一致认为是“游耕制。”①实际上这不过是一个假定,而且是以某类地区特殊的历史经验硬行作为举世普遍历史经验的大胆假定。他们共同理由是:原始农夫不懂施肥,而土地的肥力因耕作而递减,在当时土广人稀的条件下,农人随时都得实行休耕,并同时非开辟新耕地不可。他们认为开辟新耕地最直接了当的办法是砍伐及焚烧地面上的植被,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砍烧法”,也就是“游耕制。”②
当六十年代后半,个人治史的兴趣从明清转到史前之后,我深深感觉到若干自然科学工具的重要。为了探讨中国文明的起源是否是独立土生的这一大课题,必须先攻克中国农业起源这一关。那时震动世界的河姆渡遗址尚未发现,我注意的焦点,自然是华北的黄土地带。于是艰苦自修地质、土壤、古生物、古气候、植物孢粉分析等科学部门,以期得到最低必要程度的专门知识,然后再与大量考古资料和古代文献互相印证。初步自修互证的结果是《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③.由于对黄土的物理及化学性能已具有相当了解,写撰之时对一般游耕式起源的看法已经产生怀疑,但因对相关科学及比较原始农耕方式的知识还自觉不够,所以此书避免讨论耕作方式这一片面专题。
《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书稿完成于1968年夏,随即撰就长达两万字的英文摘要④。通过芝加哥大学古代近东研究所,这篇英文摘要引起伊利诺州立大学哈兰(R.Harlan)教授⑤极大的兴趣.1969年初春,他综合之作《作物与人类》初稿大体就绪,只是东亚和中国的一章仍有不少空白,拙作恰好补了其中大部的空白。
此后和哈兰相当频繁的接触加深了我对华北古自然环境的了解,加深了我对黄土地区农业游耕式起源的怀疑。最早讨论黄土物理化学性能与农作方式关系的是本世纪初美国地质学家和中亚考古发掘者庞波里(Raphael Pumpelly)。针对着世界最大最典型的黄土区,也就是华北的黄土区,他曾作以下的观察和综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著名的《西安半坡》,北京,1963,就是一例。海外倡此说者以张光直教授为领袖,有力的支持者有植物分类学家李惠林教授,贝克加州大学历史教授tavid Koigntley,加拿大人类学家Richard Pearson教授等多人。
② “砍烧法”和“游耕制”的英文名词是可以互相通用的:“slash—and—burn”,“swidden,”“shifting agriculture.”
③ 1969年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
④ 此一论文在《美国历史学报》(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1969年10月号刊印。
⑤ 哈兰教授是农作物起源的权威。他于五十年代已经参加芝加哥大学古代近东研究所在伊拉克嘉谟(Jarmo)村的考古发掘和鉴定工作。随即逐年在近东很多国家和热带非洲进行原始农耕的实验和农作物品种溯源等研究。1965年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前此已被公认为大麦源流的世界权威。除了试验室和田野工作之外,他特别重视考古资料、古代文献、原始文化、语言工具,堪称体大思精,缜密谨严的科学家。在此应附带提及芝大古代近东研究所在本世纪陆续做出突破性的学术贡献。嘉谟遗址的发掘和多学科的配合攻关使嘉谟自六十年代初起,被公认为农起源的经典代表。
它(黄土)的肥力似乎是无穷无竭。这种性能,正如E著名德国地质学家]李希特浩芬(Ferdiu and Riehthofen)所指明,一是由于它的深度和土质的均匀;一是由于土层中累年堆积、业已腐烂了的植物残体,而后通过毛细管作用,把土壤中多种矿质吸到地面;一是由于从[亚欧大陆]内地风沙不时仍在形成新的堆积。它“自我加肥”(self—fertilizing)的性能可从这一事实得到证明:在中国辽阔的黄土地带,几千年来农作物几乎不靠人工施肥都可以年复一年地种植。正是在这类土壤之上,稠密的人口往往继续不断地生长到它强大支持生命能力的极限。①
事实上,举世研究黄土最有系统,最有成果的是中国的地质学家,尤其是刘东生教授。②由于黄土是在最近一、二百万年内,在逐渐干燥的气候条件下堆积成的,所以质地松匀,黄土高原土质较黄土平原更为松匀。黄土一般都呈碱性,土壤中的矿质大体经久都不流失,因此基本肥力也长期不丧失。黄土既有“自我加肥”的性能,原始华北农业最初不应该采取游耕式的耕种法。
为谨慎起见,我对中国古代文献所述耕作制暂时全部保持缄默,电话中请哈兰教授根据他对华北黄土区自然环境,各种农作物起源及地理分布的专识,再就比较原始农耕的观点,坦白地对华北最早的耕作方式作一臆测。他毫不迟疑地作了以下的答复:
(1)华北黄土区最早耕作方式决不是一般所谓的“砍烧制”,因为经典的砍烧制或游耕制一般需要每年实耕八倍的土地;换言之,土地耕一年以后,要休耕七年之久,肥力才能恢复。
(2)华北远古农夫大概最多只需要每年实耕三倍的土地;内中有些土地可以一年耕作,二年休耕;有些土地可以连续两年耕作,一年休耕;有些保持水分性能较好的黄土,可以连年耕作,基本上不需要休耕。
(3)砍烧和游耕方式一般限于热带及多雨地带,这类地区农业上的关键问题是肥力递减。而华北黄土地区农业上的关键问题,不是肥力递减,而是如何保持土壤中的水分.
应该强调指出,哈兰教授所提的第三点是他个人独有的论断,是根据累年在不同国家与地区田野实验而得的论断。这不是一般考古、历史、人类学家们所能洞悉的。听他讲完之后,我才告诉他,以上臆测的耕作方法与中国古代文献所述不谋而合。
两三天内,我把哈兰上述几点论断在电话中向毕都(George w.Beadle)博士(1958年诺贝尔奖金得主,分子生物学家,芝加哥大学刚刚退休的校长)作一简报,并说明中国古代文献确是反映出一个最多三年的轮耕周期,内中的确包括不须休耕、三年休耕一年或二年的土地,但第一年平整了的土地照例是不马上播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Pumpelly,Raphacl,ed.Explorations in Turkestan:Prehistoric Civilizations of Anau.2vols.vol.I,p,7.
②刘东生等:《中国的黄土堆积》,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是最有系统的专书。刘教授与人合写的黄土论文甚串,无须详列。
毕都博士立即作了科学的解释:由于初垦的土地,地表杂草等类野生植物虽已经人工清除,土块虽已挖翻平整过,但土壤内仍有大量植物残体没有腐烂。如立即播种,收获一定很少。这是因为土壤中植物残体在逐步腐烂过程中所生出的氮素,极大部分都被土壤中的多种微生物所吸取,种籽所能得到的氮素是非常有限。但是,如果第一年仅仅维持地面的平整而不立即播种,第二年开始播种的时候,土壤中原有的植物残体已经彻底变成了富氮的腐质。此时微生物不但不再吸取氮素,而且放出大量的氮素来资养种籽,因此第二年的单位产量必然很高。他笑着说,他本是以小麦牛肉著称内不拉斯加州(Nebraska)的“农夫”,深明此中道理。他相信聪明的远古华北农夫,从实际观察和经验中很自然地就会实施第一年平整土地、暂缓播种的耕作体制。
以科学原理重建的华北原始耕作方式必须与我国古代文献互相印证.古籍中所言土地耕方式须从菑、新、畲三词的意涵去寻索。为方便计,先徵引《尔雅·释地》:“田,一岁曰菑。[郭璞]注:今江东呼初耕地反草为菑。二岁曰新田。注《诗》曰:于彼新田。三岁曰畲。注《易》曰:不苗畲。畲音余。①
《尚书》和《诗经》有关此三名词者,徵引如下:
《尚书·大诰》:“厥父苗,厥子乃弗肯播。”疏引孔颖达《正义》曰:“…苗谓杀草,故治田一岁曰苗,言其始杀草也。”②
《诗·小雅·采芑》:“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苗亩。”③芑有两个解释,一是“白苗嘉谷也”,也就是粱,但此诗所指的芑是野菜:“芑菜,似苦菜也,茎青白色,摘其叶,白汁出,肥可生食,亦可蒸为茹.”野菜的解释是正确的,因为只有野菜才可以出现于已播种粮食的新田的边缘和平整待播的苗亩,白苗嘉谷是不可能在待播的菑亩上出现的。动词是采,不是获,也明显是指野生植物,再就是《诗·小雅·大田》:“以我覃耜,俶载南亩……。”郑笺:“俶读为炽。”疏:“入地曰炽,反草曰菑。”解释“像载”较详的是郝懿行的《尔雅义疏》:“盖田久芜莱,必须利耜炽菑,发其冒橛,拔彼陈根,故云反草。江南以首春垦草为翻田,江北以初冬耕田为刷草,皆与菑义合。”④橛字有多种意义;郝氏义疏中的橛,应系“禾稼之残余。”⑤《诗·周颂·臣工》:如何新畲?于皇来牟。”这很明显地说明,小麦和大麦只种在第二年的新田和第三的畲田,同时也反映第一年的菑田是不播种的。
《周易·无妄》:“不耕获,不菑畲”不能以科学原理解释,因为这两短句是用以比喻为人臣之道以测吉凶的。孔颖达《正义》:“不耕获,不苗畲”者,六二处中得位,尽于臣道,不敢创首,唯守其终。犹若田农不敢发首而耕,唯在后获刈而已;不敢苗发新田,唯治其畲熟之地,皆是不为其初,而成其末,犹若为臣之道,不为事始,而代君有终也“。⑥
综合《尚书》《诗经》诸节及《尔雅·释地》苗字涵有三义:(1)第一年开垦和重新清理的土地,暂不播种。最早的资料《尚书·大诰》:“厥父茁,厥子乃弗肯播种“最清楚地指明茁在播先。(2)所谓“反草”实际上是指翻土这一工序,翻过之后,植物残体才会在土壤中逐渐腐烂。(3)苔的音义都含有“杀”意,就是反映翻土或“反土”的主要目的在“杀草”,也就是把所有的残根败叶,都化为腐质。这几层意义与科学原理完全吻合,引起我美国科学家僚友对我国训诂之学极大的敬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尔雅》,四部备要本。
② 《尚书注疏》,四部备要本。
③ 《毛诗注疏》,四部备要本。
④ 郝懿行,《尔雅义疏》,《释地五》,嘉业堂本。
⑤ 张其昀主编《中文大词典》。
⑥ 《周易注疏》,四部备要本。
此处应附带一提《说文解字》对苗的解释。“苗,不耕田也。”郝懿行在《尔雅义疏》小注中指出:“反本作不,从段[玉裁]注改。”棣案:《说文》“不耕田也”意义不完备,但并无错误。段氏“反耕田也”反而费解。朱骏声对《说文》极简单的解释保留不改,审慎可嘉。
至于新、畲二字意义,郝懿行根据古籍解释最为明白:“新田者,耕之二岁彊垆刚土,渐成柔壤.《采芑》《正义》引孙炎曰,“新田,新成柔田也。…畲者,田和柔也。孙炎曰,畲和也,田舒缓也.”
最后,《周礼》一书所述周代授田的通则,虽然是经过战国时期儒家整齐一致化过的,大体应是根据古制,并明白反映出一个最多三年周期的轮耕制.《周礼·大司徒》所言授田之制:“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这与哈兰教授根据科学原理和田野经验所蠡测的华北原始耕作方法真可谓若合符契了。——————①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上海古籍出版社,菑字。
② 《周礼注疏》,四部备要本。同书,《地官·司徒·遂八》:“上地,夫一厘,田百*,莱五十*.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厘,田百亩,莱百*,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厘,田百*,莱二百*,攸夫亦如之。”虽与《大司徒》年述有异,但自莱的授予看,仍然反映一个最多三年周期的轮耕制。
③关于华北原始农业决非实行游耕制,自始即是自我延续的定居农业,更多面较详的讨论,请参阅拙作“The Paleoenvi- ronment of Northehina;A Review Artielc,”The fournal of Asian Studies,1984年8月号。
出处:《农业考古》1991/1,中国经济史论坛扫校
修改 | 发表于 2005年9月28日19:44 | 删除 gibson
--未注册或已注销用户-- 引用回复 直接回复
回复:何炳棣:从历史的尺度看新中国的特色与成就[转帖] (三)玉蜀黍
早在1906年西方著名汉学家和人类学家洛佛(Berthold Laufer),初露头角,撰了一篇《玉蜀黍传人东亚考》。这篇文章不是他成熟之作,主要的史料是根据陈元龙所辑,1735年问世的《格致镜原》。《格致镜原》所引最重要的原始史料是明代杭州学人田艺蘅的《留青日札》(序作于隆庆1572年)。此书,卷二十六,“御麦”:
“御麦出于西番,旧名番麦,以其曾经进御,故曰御麦。干叶类稷,花类稻穗。其苞如拳而长,其须如红绒,其粒如芡实大而莹白,花开于顶,实结于节,真异谷也。吾乡传得此种,多有种之者。”洛佛所用西文资料,最重要的是天主教士厄拉达(Martin de Herrada)的追忆录。厄拉达曾于1575年随中国访菲官员匆匆访闽,途经漳州、泉州和福州。据厄拉达,当时中国政府每年所征的玉蜀黍实物租税已超过两千万hanegs(每一haneg略等于1.6英国bushels蒲式耳)①。
少壮的洛佛虽对中国原始史料尚不熟悉,虽尚不能洞悉厄拉达所言玉蜀黍实物税额的荒谬,但对《留青日札》中“出于西番”一语非常重视。因此,他又征引了几种19世纪后半叶、20世纪初年西方人对西藏、西康、云南、海南岛的游记。洛佛最后的结论是玉蜀黍是在16世纪经缅甸输入云南和中国内地的;在作物传播的历史上,一般而言,陆路传播优于海路传播。此文虽史料不足,不免错误和偏激之见,但已呈现出洛佛治学的魄力和权衡轻重的能力。
上节讨论甘薯传华所引嘉靖1563年《大理府志》是非常重要的史料。卷二提到:“来麰之属五:大麦、小麦、玉麦、燕麦、秃麦。”李元阳另撰的万历1574年《云南通志》,卷二,已经种植“玉蜀黍”的地区有云南府、大理府、腾越州、蒙化府、鹤庆府、姚安府、景东府、顺宁州和北腾州。其中六个地区同时已种植甘薯(红、白、紫蓣)。不用说,“御”字很早就被同音的“玉”代替,而且在明代正式植物学名称,是玉蜀黍,也离开了原来的“御”。鉴于葡人远洋航行对食物作物的极端注意,在亚洲拓殖的积极,和当时滇缅商务交通的频繁,玉蜀黍先传进云南是非常合理的。
初看令人惊异的是,据我遍检北美各馆所藏中国方志之后,玉蜀黍最早的记录是在嘉靖1555年的河南《巩县志》,卷三,页一下。“谷类”列有:“黍、稷、稻、粱、粟、麻、菽麦、荞麦、秫、麰、稗、豆。”在“谷类”的最后才是“玉麦”。巩县位于洛阳与郑州之间,距云南边徼和闽粤沿海都很远。要了解玉蜀黍在巩县留下了最早的纪录决非偶然,我们有必要简单讨论明廷和西方的关系。
《明史》卷三百三十:“西番即西羌,种类最多,自陕西历四川、云南西徼外皆是。”案明代的陕西就是清代的陕甘,包括陕西、甘肃两省。《明史》卷八十《食货志四》“茶法”:“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明]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斯藏,行茶之地五千佘里。”换言之,从甘肃中南部兰州、巩昌(府治在今陇西)南越岷山,顺四川盆地的西缘南下进云南境。茶马市北方的重点在甘肃的秦州和青海的西宁,南方的重点在成都西南的雅安、荣经、汉源。再往西即是朵甘,朵甘就是西康,更西南就是乌斯藏。《明史》卷三百卅一最后小结:“初,太祖以西番地广,人犷悍,欲分其势而杀其力,使不为边患,故来辄授官。又以其地皆食肉,倚中国茶为命,故设茶课司于天全六番[案:清代曾改为塔门县,属雅州府],令以马市,而人贡者又优以茶布。诸番恋贡市之利,且欲保世官,不敢为变。……以故西陲宴然,终明世无番寇之患。”这种制度化的、专为西番而设的茶马市是玉蜀黍向京师和中国内地输进的可能媒介之一。
————————————————————
① 引在Berthold Laufer,“The Introduction of Maize into East Asia”,《Congres international des Americanistes,xve session》,1906.
另一更大可能传进的媒介是明代云南诸土司。真正的“西番”算是“西域”的一部分,“西域”在明代算是“外国”。而云南诸土司却是明帝国的一部分,决不是“外国”。《明史》卷三百十三《云南土司一》:“盖滇省所属多蛮夷杂处,即正印为流官,亦以土司佐之。……永乐以后,云南诸土官州县,率按期人贡,进马及方物,朝廷赐予如制。”按前代定例,土司们比年一小贡,三年一大贡。明代官书中,除注明某些土司进贡“驯象”、“象牙”、和“金银器”外,对经常所贡的“方物”从不列举。康藏的西番仍以游牧为主,高原苦寒,种植不外青稞(高原大麦),偶尔辅以荞麦、燕麦之类,而且距滇缅大道较远。云南的少数民族大都早巳从事农耕,而且经常与缅甸、印度交换物资。气候又较温暖,适宜玉蜀黍的生长。所以我认为玉蜀黍传播的最合理的媒介是云南各族人民。由于土官照例的小贡和大贡大都是“方物”,所以明代官方记载没有留下进贡“御麦”的精确史实与年份。孟养土司,今腾冲以西缅甸东北部伊洛瓦底江上游一带,在嘉靖七年(1528年)结束了变乱,“愿贡象牙、土锦、金银器,退地赎罪”①。孟养是控制滇缅大道最西端的土司,想像中,非常可能就是在孟养平静以后,滇缅商业交通畅通无阻之际,“御麦”甫自印缅引进,立即由云南土司向北京进贡。
康、藏的西番必须沿四川盆地西缘北上。云南诸土司可能经过贵州北上,也可能大体沿着现在的成昆铁路北上。但半途以后,西番和土司都只有沿嘉陵江北上到陕西的风翔、宝鸡,然后再沿着八百里秦川,出潼关,经洛阳、郑州再北折以达京师。巩县正是西番和土司进贡必经之地。所以在巩县留下了有关玉蜀黍最早的纪录绝不是偶然的。按理玉蜀黍传到巩县以后,至少还要经过一段时期才会见于著录。玉蜀黍初传到巩县的年份,应当大体相当1528年孟养的平定和滇缅大道的畅通。
综合所有早期史料,玉蜀黍应系由滇缅陆路及闽浙沿海两路传进。尽管西番或云南土司进贡“御麦”可能早到嘉靖初叶,但田艺蘅《留青日札》在隆庆1572年已经撰就,玉蜀黍必在若干年前已经传人杭州附近的低丘和浙江沿海某些地点。西班牙教士厄拉达于1575年在漳、泉、福州新见玉蜀黍的种植,更证明田艺蘅纪事之正确。洛佛因轻信厄拉达玉米大量充田赋之说,遂不得不强行假设玉米在16世纪从云南很快就传遍大部分中国省份。玉米在中国的传布事实上是逐渐的。16世纪的方志记有玉米者极少,即17世纪前半叶的志书之列有玉米者亦屈指可数。由于一般士大夫对农事不感兴趣,这种“默证”当然有它的限度,但无论如何,近代学人对以下两种晚明著作不得不得视。(一)李时珍《本草纲目》的第三次稿在1578年已经撰就,万历1603年版,卷三十三,页十一下:
“玉蜀黍
释名:玉高粱
集解:时珍曰:玉蜀黍,种出西土,种者亦罕。”
洛佛为自圆其说,文中征引《本草纲目》时故意不引“种者亦罕”这极重要的一句。 (二)徐光启在崇祯元年(1628年)撰就《农政全书》,进呈御览。徐氏对农事极为注意,对番薯的推广极为热心,但在这农业“百科全书”,中正文里根本没有提到玉蜀黍,只在底注中附带一提(见《农政全书》,道光1843年版,卷二十五,页十四下)。
玉蜀黍见于大量方志及其他记载,短短两三周内,将所有纪录一一列出是决不可能的。为便利起见,先列出康熙末以前有关玉蜀黍的记录,然后再讨论文献上重要的遗漏,最后详列它的各种俗名。
康熙末(1722年)以前记有玉蜀黍的方志与劄记:
————————————————
① 《明史》(中华书局标点本),卷三百十五,页八一五四。
(一)嘉靖1555年河南《巩县志》,“玉麦”。
(二)嘉靖1563年云南《大理府志》,“玉麦”。
(三)隆庆1572年《留青日札》,“御麦”,“番麦”。
(四)万历1574年《云南通志》,八个府、州均有“玉麦”。
(五)万历1594年河南《原武县志》,“玉麦”。
(六)万历1604年江苏《崇明县志》,“御麦”。:
(七)崇祯1640年山东《历城县志》,“玉麦”。
(八)崇祯1642年江苏《吴县志》,“西番麦”。
(九)顺治1648年河南《鄢陵县志》,此在同治1862年《鄢陵文献志》,“御麦”。
(十)顺治1650年福建《浦城县志》,“珍珠粟”。
(十一)顺治1659年河南《封邱县志》,“玉麦”。
(十二)顺治1660年山东《招远县志》,“玉蜀黍”。
(十三)康熙1672年山西《河津县志》,“玉麦”。
(十四)康熙1677年河北《清苑县志》,“玉麦”。
(十五)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玉芦”,“广东芦”。
(十六)康熙1695年云南《宁州志》,“玉秫”,“玉膏粱”。
(十七)屈大均《广东新语》(序1700年),“御高梁”,“玉膏黍”。
(十八)康熙1711年《盛京通志》:“玉蜀黍,今土人呼为包子米。”
玉蜀黍在我国早期传播历史中最大的漏洞是四川和贵州。明代南部西番的最重要的茶马市在成都西南的雅安、荣经、汉源一带;云南很多土司经常贡方物也要北上经过四川。不幸地,万历1619年和康熙1671年的《四川总志》,物产之部根本不提谷属。明清之际,张献忠在四川的活动,当然严重地影响到四川人口的锐减,地方志大批的编纂当然更提不到了。四川稳定之后,若干地方志书仍受《四川总志》的坏影响,忽略谷类。我们可以肯定玉蜀黍明亡以前已经在四川四周丘陵、高山的边缘扎下了根。明末以勤王著名的女土司秦良玉的根据地石柱(位于四川的东南角落),便以玉蜀黍为主要新的粮食作物①。
在文献中,乾隆1741年的《贵州通志》当然要算相当晚的资料了。此书的物产部分对玉蜀黍、甘薯、落花生依然一字不提。爱必达在他的《黔南识略》(1749年),卷一,“贵阳府”,页十二下,才说明:“山坡硗确之地,宜包谷。”道光1841年《遵义府志》,除在物产卷中列有玉蜀黍、甘薯和落花生外,另有一段追叙(卷十六,页十四上):“‘明绥阳知县毋扬祖利民条例’:‘……县中平地居民只知种稻,山间民只种秋禾、玉米、粱、稗、菽豆、大麦等物。……”’可见在贵州北部玉米在明代早已是山地的杂粮之一。这部《遵义府志》,卷十七,页二下,续论道光年间玉蜀黍在当地农作物中的地位:“玉蜀黍:俗呼包谷。……岁视此为丰歉。此丰,稻不丰,亦无损。价视米贱而耐食,食之又省便,富人所唾弃,农家之性命也。”事实上,玉蜀黍在贵州已经有了很久的历史,到18世纪后半叶和19世纪前半叶,已成为全省山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贵州诗人郑珍(1806—1864年)的《玉蜀黍歌》就是最足说明玉蜀黍在贵州农业生产上居有支配地位②。
————————————————
① 廿余年前翻阅《清代笔记从刊》,遇此纪事,印象甚深。惜撰稿匆匆,遍检旧笑,一时未能寻获。
② 全歌引在道光1845年《黎平府志》,卷十。
雍正1732年《广西通志》,卷八十九,桂林府记有玉蜀黍,卷九十二,浔州府“玉米各州县出”。雍正1734年《山西通志》和雍正1735年《陕西通志》都以“玉蜀秫”为常产。西北早期方志较少,但乾隆1736年《陇西志》和乾隆1788年《皋兰县志》都有“玉麦”。道光1832年《兰州府志》,卷五,页卅上,更进一步说明: “玉麦……则处处产焉。”康熙1711年的《盛京通志》即已载有玉蜀黍,乾隆1781年的《热河志》中的“包儿米”决不是新引进的,而是已有一段种植的历史。从玉蜀黍在全国传播的概况看来,四川在明末清初的一大空白,完全是由于文献的疏缺。
兹将各地玉蜀黍俗名列举如下:
(一)玉蜀黍(正式植物学名称,始于《本草纲目》。)
(二)御麦
(三)玉麦
(四)番麦
(五)西番麦
(六)包谷
(七)玉芦 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
(八)玉芦穄 乾隆1750年江苏《如皋县志》。
(九)玉芦秫 乾隆1748年江苏《淮安府志》。
(十)广东芦 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
(十一)御高粱 屈大均,《广东新语》。
(十二)玉膏黍 同上。
(十三)珠穄 光绪1892年浙江《永康县志》。
(十四)玉豆 光绪1885年山东《日照县志》。
(十五)玉粒 咸丰1851年贵州《安顺府志》。
(十六)玉粟 道光1847年贵州《广顺州志》。
(十七)玉秫 康熙1695年云南《宁州志》。
(十八)玉秫麦 嘉庆1814年四川《犍为县志》。
(十九)玉黍 乾隆1768年江西《南安府志》。
(二十)须粟 乾隆1784年江西《萍乡县志》。
(二十一)米囊子 同上。
(二十二)罂子粟 同上。
(二十三)象谷 同上。
(二十四)珍珠粟 顺治1650年福建《浦城县志》。浙江不少州县亦称玉蜀黍珍珠粟。
(二十五)宝珠粟 同治1872年江西《瑞金县志》。
(二十六)玉包谷 乾隆1773年湖北《郧西县志》。
(二十七)玉谷 康熙1678年河北《香河县志》。河北景州、沧州诸处同。
(二十八)御蕉籽(玉茭子) 同治1872年山西《河曲县志》。其他不少山西州县亦作此称。
(二十九)玉稻黍 山西《河曲县志》。
(三十)舜王谷 同治1863年山西《稷山县志》。
(三十一)禹谷 同治1866年山西《河津县志》。
(三十二)六(陆、稑)谷 乾隆1788年浙江《鄞县志》。
(三十三)饭包粟 光绪1889年广东《高州府志》。
(三十四)包菽 嘉庆1820年湖南《郴州总志》。
(三十五)包谷豆 同治1870年四川《营山县志》。
(三十六)番菽 嘉庆《郴州总志》。
(三十七)粟包 光绪1876年广西《上林县志》。
(三十八)苞粟 郭柏苍,《闽产录异》。
(三十九)番豆 同上。
(四十)包萝 嘉庆1819年安徽《怀远县志》。
(四十一)观音豆 民国1929年福建《建瓯县志》。
(四十二)观音粟 同治1874年浙江《湖州府志》。浙江、江西及福建若干州县有此俗称。
(四十三)鹿角黍 同上。
(四十四)鹿角米 同上。
(四十五)意粟 同治1860年浙江《嵊县志》。
(四十六)腰粟 同上。
(四十七)包稻 乾隆1762年福建《福宁府志》。
(四十八)金钗粟 同治1871年江西《建昌府志》。
(四十九)金稻黍 光绪1895年陕西《米脂县志》。
(五十)珠粟 同治1872年江西《南城县志》。
(五十一)金豆 同治1871年江西《南昌府志》。
(五十二)珍珠芦粟 嘉庆1799年江苏《宜兴县志》。
(五十三)天方粟 嘉庆1811年四川《金堂县志》。
(五十四)西天麦 乾隆1762年甘肃《肃州志》。
(五十五)番大麦 乾隆1763年福建《泉州志》。
(五十六)回回大麦 乾隆1762年甘肃《肃州志》。
(五十七)包(苞)米 道光1839年山东《蓬莱县志》。
(五十八)包子米 康熙1711年《盛京通志》。
(五十九)包儿米 乾隆1781年《热河志》。
(六十)棒儿米 嘉庆1808年山东《禹城县志》。
(六十一)棒子 道光1840年山东《济南府志》。
(六十二)木谷 道光1848年四川《通江县志》。
(六十三)木禾 光绪1906年四川《越雋厅志》。
(六十四)玉米 近代最普通俗称。
(六十五)苞芦 道光1829年《徽州府志》,卷四之二,页四十二上下。
最怪的俗名是福建某县志所列的“腰边豹”,可惜匆忙之中未能重新查到。
至于最近一个多世纪玉蜀黍在华北平原上不时代替有些旧有低产的旱地粮食作物,18世纪末与19世纪前半叶玉蜀黍集中传播到川、陕、鄂三省边境山区和所引起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和政治的问题,下节讨论马铃薯时将作部分的讨论,较有系统的讨论将留到全文的结论。
玉蜀黍传播四百余年对我国农产的影响,部分地可由下表反映出来。
表三 世界玉蜀黍生产概况(1973年)
地区│ 收获面积(公顷)│公顷平均产量(公斤)│ 总产量(公吨)
全世界│ 110924000│ 2810│ 311780000
美国│ 24993000│ 5735│ 143344000
中国│ 10634000│ 2849│ 30300000
巴西│ 2000000│ 1327│ 14600000
苏联│ 4031000│ 3334│ 13440000
法国│ 1953000│ 5465│ 10600000
资料来源:同表一。
(四)马铃薯
葡、西两国海外拓殖历史中,对马铃薯的传播远不如对玉蜀黍和甘薯热心。马铃薯原生
在秘鲁、厄瓜多尔、哥伦比亚热带高原地带和智利北部南回归线南北的高原地带。马铃薯在
近百余年内虽成为西方世界及其文化圈内各国人民最主要的辅助食物,但历史上曾遭欧亚人
民的长期“歧视”。因此,马铃薯在中国的早期历史,远较其他三种新大陆作物的早期历史
为模糊①。
最早提到马铃薯传人中国的是荷兰人斯特儒斯Henry Struys,他曾于1650年访问过荷兰占领下的台湾。他已注意到荷兰人引进的马铃薯已经在台湾种植②。证以日本资料,此说可信。案马铃薯于庆长(1596—1614年)期间,由荷兰人传人长崎,因此长崎一带的人呼之曰“咬[口+留]吧薯”(Jagatara imo)或“和兰薯”(Oranda imo)。Jagatara即Jakarta,亦即爪哇首府巴塔维亚③。乾隆1760年《台湾府志》,卷十七,页四上,列有“荷兰豆”,这就是距此百余年前荷兰人引进马铃薯所留下的“痕迹”。另有西方人曾于康熙1700年或1701年去过舟山岛的定海县,也亲见马铃薯的栽种④。
由于马铃薯味淡,长期不为人所欢迎,因此早期记载很少。中国本部最早记有马铃薯的
是康熙1700年福建《松溪县志》。松溪现改为松政,在建瓯之北,松溪之上,隔山即浙江处
州府庆元县。马铃薯好像自始即是高寒山区或贫瘠土壤的作物,长期受人忽视。18世纪的
方志之中,记载有马铃薯的还是很少。因为方志中有关马铃薯的资料远比其他三种美洲作物
的资料为少,我们不妨部分地按照年代,部分地按照地区,将种植马铃薯的各省、府、州、
县全部排列如下:
——————————
①Berthold Laufer,《The American Plant Migration,Part I:The Potato》(Field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Chicago,1938).此系洛佛氏晚年成熟之作,卒后四年,始行刊印。所用原料比较翔实,然亦不免错误及遗漏。所引西文资料,颇可补中国文献之不足。
②引在William Campbell,《Formosa under the Dutch》(London,1903),p.254.
③Laufer,《The American Plant Migration,Part I:The Potato》,p.81.
④Laufer,《The American Plant Migration,Part I:The Potato》,p.70.
(一)乾隆1755年河北《祁州志》,卷三,页三十六下,物产中列有山药之外,并有
“土豆”。因无其他描写和解释,无法肯定是否即是马铃薯。案甘薯俗名中有土瓜与地瓜,但未有称为土豆者。鉴于近代河北省,包括北京,多俗称马铃薯为土豆,此志中的“土豆”很可能就是马铃薯。
(二)乾隆1773年湖北《郧西县志》,卷五,列有“芋、毛芋、鬼头芋、山药、红薯”
之外,尚有“土豆”。芋、薯种类如此之多,“土豆”应系马铃薯。因湖北西北部汉水流域稍
晚志书中多记有马铃薯,此区且为马铃薯主要集中种植区之一,“土豆”似可肯定为马铃薯。
(三)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稿成于1848年,卷六,“阳芋”条:“阳芋,黔、滇有之。……山西种之为田,俗呼山药蛋,尤硕大,花色白。闻终南山氓种植尤繁,富者岁收数百石云。”案吴其濬为嘉庆1817年状元,宦游之余,毕生研究植物,“黔、滇有之”一语,
最足以补文献之遗漏。“山西种之为田”,亦极有参考价值。以下大批方志证明吴氏所云陕南
广种马铃薯观察记载均极正确。
(四)法人罗喜Enile Rocher,《La province chinoise du Yun-nan》,2 vols(Paris,1879—80)Vol.II,p.11,亦谓云南当光绪初年已相当普遍种植马铃薯。
(五)道光1847年贵州《平远州志》,“洋芋”。
(六)光绪1879年贵州《毕节县志》,“羊芋”。
案:贵州志书一般对马铃薯极忽略。廿余年前遍检北美各馆所藏方志,黔省仅获此两
条。
(七)道光1849年湖南《宝庆府志》,“洋芋”。
(八)同治1871年湖南《新化县志》,“洋芋”。
(九)同治1870年湖南《江华县志》,“洋芋”。
(十)道光1846年新疆《哈密志》(1937年铅印本),卷一,页一上,蔬类中有“洋芋”。
四川、陕西、湖北三省志书对马铃薯记载较多,山区尤为密集。
(十一)嘉庆1812年四川《江油县志》,“羊芋”。
(十二)道光1825年四川《绥靖屯志》,“羊芋”。
(十三)道光1843年四川《石柱厅志》,卷九,页三下: “芋,水陆两种。近又出二种,
色分红白,土人呼曰洋芋。”
(十四)道光1844年四川《城口厅志》,卷十八,页七十三上至七十四上:“洋芋,厅境
嘉庆十二三年(1807~1808年)始有之,贫民悉以为食。”亦多饲猪。
(十五)咸丰1857年四川《冕宁县志》,“洋芋”。
(十六)同治1866年四川《理番厅志》,“洋芋”。
(十七)同治1867年四川《彰明县志》,“阳芋”。
(十八)同治1870年四川《会理州志》,“洋芋”。
(十九)同治1870年四川《涪州志》,卷一,页三十二下: “懋迁、武隆多高山,产洋
芋、红薯。”
(二十)光绪1844年川《雷波厅志》,“扬芋”。
(二十一)光绪1885年四川《大宁县志》,卷一,页三下至四上:“羊芋……邑高山多种
此,土人赖以为粮。邻县贫民来就食者甚众。”
(二十二)光绪1892年四川《名山县志》,“洋芋”。
(二十三)光绪1893年四川《太平县志》,“洋芋”。
(二十四)光绪1893年四川《奉节县志》,卷十五,页一下:“案:包谷、洋芋、红薯三
种古书不载。乾嘉以来,渐产此物,然犹有高低土宜之异。今则栽种遍野,农民之食,全恃
此矣。”
(二十五)光绪1894年四川《黔江县志》,“洋芋”。
(二十六)光绪1903年四川《江油县志》,“洋芋”。
(二十七)光绪1906年四川《越雋厅志》,卷三之二,页一下: “羊芋,出夷地,可作
粉。”
(二十八)民国1915年四川《峨边县志》,“洋芋”。
(二十九)民国1922年四川《南江县志》,卷二,页七下:“北部多山地,以包谷、麻、
豆为大宗,间种荞麦、燕麦。而洋芋,即马铃薯,尤为山民食料所资。……山坡地一亩尝挖
芋十余石。番薯,俗名红苕,惟低地种之。”
(三十)民国1924年四川《松潘县志》,“羊芋”。
(三十一)民国1926年四川《南川县志》,卷四,页十九上:“山田产稻。山土产前独产
洋芋,今已绝种,下地亦多腐于地中。”
(三十二)民国1928年四川《大竹县志》,“马铃薯”。
(三十三)民国1931年四川《宣汉县志》,“洋芋”。
(三十四)民国1931年四川《武胜县志》,“洋芋”。
(以上四川)
(三十五)道光1829年陕西《宁陕厅志》,卷一,页二十一下:“洋芋,此种不知所自
来。山多种之,山民藉以济饥者甚众。”
(三十六)道光1832年陕西《宁羌州志》,“羊芋”。
(三十七)道光1842年陕西《留坝厅志》,“洋芋”。
(三十八)道光1843年陕西《紫阳县志》,“洋芋”。
(三十九)光绪1879年陕西《定远厅志》,“洋芋”。
(四十)光绪1883年陕西《孝义厅志》,卷三,页八下:“洋芋,俗传此种系嘉庆时杨大
人(遇春)自西洋带来。高山民以此为主食。”
(四十一)光绪1892年陕西《凤县志》,卷八,页十下:“高山险僻宜洋芋。”
(四十二)民国1921年《南郑县志》,卷五,“物产”,列有包谷、番薯及“爪哇薯”。
案:爪哇薯即长崎原称“咬[口+留]吧薯”之别称。民国间若干县份有自日本引进马铃薯者。但南郑之称爪哇薯,不足以证明必自日本引进。
(以上陕西)
(四十三)咸丰1852年湖北《长乐县志》,卷八,“物产”,及卷十二,“风俗”。“风俗”,页十下至十一上:“羊芋有红乌二种。红宜高荒,乌宜下隰。高荒二月种,六月收。下隰腊月种,四月收。窖在土中。……向无此种,近平处处有之。土人以之作粮,又可作粉,卖出境外,换布购衣。”
(四十四)同治1864年湖北《宜昌府志》,卷五,“赋役”,页一下:“山居者……所人甚微,岁丰以玉黍、羊芋代粱稻。”
(四十五)同治1865年湖北《宜都县志》,卷一,页二十三上下:“山田多种玉黍,俗称
包谷。其深山苦寒之区,稻麦不生,即玉黍亦不殖者,则以红薯、洋芋代饭。”
(四十六)同治1866年湖北《保康县志》,“羊芋粉”。
(四十七)同治1866年湖北《巴东县志》,“洋芋”。
(四十八)同治1866年湖北《长阳县志》,“地理志”,卷一,页一下:“羊芋有黄、白、
乌三种。”
(四十九)同治1866年湖北《恩施县志》,卷六,页十三上:“洋芋,种时用草薪,经火
烧,则大获。夏种秋收,春种夏收。”
(五十)同治1866年湖北《建始县志》,“羊芋”。
(五十一)同治1866年湖北《房县志》,卷十一,页十一上:“洋芋产西南山中。……至
深山处,包谷不多得,惟烧洋芋为食。”
(五十二)同治1871年湖北《施南府志》,卷十,“风俗”,页三下至四上:“郡在万山
中。……近城之膏腴沃野,多水宜稻。……乡民居高者,恃包谷为正粮,居下者恃甘薯为救
济正粮。……郡中最高之山,地气苦寒,居民多种洋芋。……各邑年岁,以高山收成定丰
歉。民食稻者十之三,食杂粮者十之七。”
(五十三)光绪1880年湖北《荆州府志》,“洋芋”。
(五十四)光绪1884年湖北《兴山县志》,“洋芋”。
(以上湖北)
(五十五)光绪1892年《山西通志》,卷一,页十八下至十九上:“阳芋,植尤广,边县
以为粮。……俗呼山药蛋。”
(五十六)宣统1909年《甘肃通志》,卷十二,页三下:“羊芋,生坡地,可作谷食。”
(五十七)民国1919年甘肃《大通县志》:“土芋,俗名洋芋,一名土卵,一名土豆。”
(五十八)民国1926年甘肃《崇信县志》,“洋芋”。
(五十九)民国1935年《察哈尔通志》,卷八,页廿九上:“马铃薯,宣化、赤城、阳
原、沽源、商都、龙关,涿鹿、宝昌、张北均产。”
(六十)民国1934年《奉天通志》(伪满编辑),卷一零九,页廿五下:“马铃薯,俗呼
地豆。种类极多,本境种者有红白二种。……红者为纽约种,味较逊,然块茎特大,种者尤
多。”又引民国1927年《辽阳志》:“近因日本人用为佐餐常品,种者益多。”
(六十一)民国1930年《吉林通志》,卷三十三,页十一下:“近有海外土豆,皮淡红
色,大于中产。又高丽土豆,黄、白色,但其味均不甚美耳。”
(六十二)民国1933年《黑龙江志稿》(伪满编辑),卷十四,页十下:“土豆,其形如
芋,钜者类芋魁。……一名马铃薯,红白黄三种,邑多白者。……立夏种,八月掘食。”
再以下清末民国福建方志数种,内中叙事,似隐示西方传教士往往一再引进马铃薯种。
(六十三)光绪1903年福建《闽县乡土志》,第四册,页三二三下:“洋薯,种自欧洲
到。苦竹等处广种之。状圆,不甚甜,颇可获利。”
(六十四)民国1919年福建《政和县志》,“马铃薯”。
(六十五)民国1929年福建《霞浦县志》,卷十一,页一下:“近有自法国来薯种,百日
熟,年可二获。”
(六十六)民国1929年福建《建瓯县志》,“马铃薯”。
综观以上方志及其他记载,凡土壤贫瘠,气温较低,其他粮食作物不易生长的高寒山区,却成了马铃薯传播繁衍之区。它自始即是分晓民的食品,三百余年内对我国瘠土的利用,发生很大的功效,这功效部分地可从下表中反映出来。
表四 世界马铃薯生产概况(1973年)
地区│ 收获面积(公顷)│公顷平均产量(公斤)│ 总产量(公吨)
全世界│ 23010000│ 14356│ 315988000
苏联│ 8017000│ 13428│ 10655000
中国│ 3752000│ 9602│ 36025000
西德│ 481000│ 28432│ 13676000
美国│ 582000│ 25575│ 13493000
日本│ 141000│ 23418│ 3302000
资料来源:同表一。
(五)结 论
二十余年前因多方面治中国近古人口史,我在研究的较早阶段已经发现,近千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史上曾经有过两个长期的“革命”。第一个革命开始于北宋真宗1012年后,较耐旱、较早熟的占城稻在江淮以南逐步传播。“早稻”,“籼稻”的品种越来越多,水源比较充足的丘陵辟为梯田的面积越来越广。这不但增加全国稻米的生产,并因早熟之故,不断地提高了稻作区的复种指数。虽然农业生产的进步经常是逐渐、缓慢的,但是早熟稻在近千年中对粮食生产积累影响深而且钜,不愧生产“革命”之称①。
我所认为近千年来,我国第二个长期粮食生产的革命,就是本文所讨论的对象。这个革命的开始是16世纪,比第一个革命要晚六百年。美洲四种农作物,花生、甘薯、玉蜀黍、马铃薯传华四百余年来,对沙地、瘠壤、不能灌溉的丘陵、甚至高寒的山区的利用,作出很大的贡献力量。今日的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甘薯生产国,产量占世界的百分之八十三;是仅次次于美国的玉蜀黍生产国;是仅于苏联的马铃薯生产国;是仅次于印度的花生生产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花生产量已超过六百万吨,越印度居世界首位。我国玉米产量超过三千万公吨,是次于稻米和小麦的第三重要粮食作物。解放后薯芋以四斤折算粮食一斤,近年好像每五斤才折成一斤②。以新率折算,甘薯的产量相当二千二三百万公吨粮食,马铃薯相当七百几十万吨粮食。这三种美洲种的杂粮作物总共相当六千万吨粮食,占全国广义粮食总产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1973年花生产量是二百七十万吨,比油菜籽的产量多一倍多,花生与大豆同为我国最主要的食油来源。这四种美洲作物长期间对我国农业生产的积累影响,不得不谓是“革命”性的。
————————————————
① 关于早稻对中国粮食生产的长期影响,详见Ping-ti Ho,“Early-Ripening Rice in Chinese History",《Economic History Review》,2d Series,Vol.9,No.2,December,1956.
② 《马铃薯育种和良种繁育》(北京:农业出版社,1976年),页五,南方“利用冬闲地种植两季马铃薯平均亩产5 230斤,折合粮食1 046斤……”所以五斤折粮一斤。
二十几年前当我逐步写撰时,我已观察到这两个长期的粮食生产革命至今仍未终止。事实上,比较高产的玉蜀黍,自18、19世纪,在华北平原上即不断顶替了较低产的,如各种小米、高粱之类的旧作物。甘薯也是不断地顶替了中国土生的山药和他种薯芋。另外,特别是解放以后,随着水利的兴建,水稻的种植面积也不断地扩大。美洲作物中,甘薯的种植面积近年来可能已接近“饱和”,但马铃薯的种植近年来推广相当快,尤其是在东北和北方边疆省区①。所以本文所讨论中国粮食生产史的这一篇章,还没有结果。
回到本文的历史重点,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尤其是自1683年平定台湾完成统一到1796年川陕白莲教起义这一百多年,确是一个鸡犬相闻的太平盛世,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康乐”时代,也就是耶稣会士和当时欧洲哲人所盛称的“仁慈的专制”时代。这种“仁政”和当时较有利的粮食生产与经济条件配合的结果,就是人口爆炸。1683年左右人口的总数不易精估,应在1亿与1.5亿之间。到了1800年全中国的人口已达到3亿,经济条件早已开始恶化,但人口的动量还是把人口提增到1850年的4.3亿。正是当人口开始爆炸的时期,东南沿海“过剩”的人口便逐步西移,先后开发了长江流域腹地的丘陵,随即集中向湖北西南部山区,自陕甘边境往东秦岭以南整个汉水流域的山区,和四川盆地边缘的山区迁徙。这些山区大面积的开发,主要是仰赖玉蜀黍和甘薯不断的传播。“大抵山之阳宜于苞粟,山之阴宜于番薯。”②于是长江腹地大片的原始森林被砍伐,大片的处女山地被辟为玉米田和甘薯田。
新开的山田,土壤肥沃,连年丰收,但迟早要引起水土流失的问题。江西西北部多山的武宁县,就是较早的例子。余腾蛟(乾隆1745年进士),在18世纪60年代退休还乡后,曾讨论山地问题的严重(同治1870年《武宁县志》,卷八,页三上下;卷二十二,页二十上):
“棚民垦山,深者至五六尺。土疏而种植十倍。然大雨时行,溪流堙淤。十余年后,沃土无存,地力亦竭。今……诸处,山形骨立,非数十年休息不能下种。”皖南徽州一带,到晚从乾隆年间起,已有上万的“棚民”来自本省的怀宁、潜江、太湖、宿松、桐城,甚至来自浙江的温、台两府。此外还有“随时短雇帮伙工人,春来秋去,往返无定,多少不一”。
道光1829年《徽州府志》,卷四之二,页四十二上下:
“查徽属山多田少。棚民租垦山场,由来已久。大约始于前明,沿于国初,盛于乾隆年间。其初租山者贪利,荒山百亩所值无多,而棚民可出千金、数百金租种。棚户亦因垦地成熟后布种苞芦,获利倍蓰,是以趋之若骛。或十年,或十五年,或二十余至三十年,迨山膏已竭,又复别租他山。以致沙土冲泻,淤塞河边农田。”从1806年官方即下令禁止垦山,最后到1824年两江总督陶澍决定棚民租满退山之后,“不得仍种苞芦,改种茶杉,培蓄柴薪,以免坍泻”③。
————————————————
① 同前页注②,全书。
② 同治1873年江西《玉山县志》,卷一下,页二十四下。这个综述最简练,最有代表性。
③ 陶澍:《陶文毅公全集》(无刊印年份),卷二十六,全卷。
由于人口压力不断地增加,数百万的各省“游民”,自乾隆年间起,特别是在嘉道之际。蜂拥进入鄂西、川、陕边境及整个汉水流域的山区。因为对这些被挤到生活边缘的广大群众而言,这个辽阔险峻的区域是中国内地最后的农业边疆了。这区域主要的粮食作物先是玉米,辅之以甘薯,不久又增加了马铃薯,因为只有马铃薯才可以部分地“征服”贫瘠苦寒的高山地带。马铃薯在中国粮食作物发展史上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它无疑义地是最接近绝对“边缘”的粮食作物了。
在武宁和徽州发生的较早的水土流失现象,在这个跨越三省的山区不知重现了多少次。同治1866年湖北《建始县志》,卷四,页八下至十上:
“迨改土(归流)以来[棣案:改土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流人麋至,穷岩邃谷,尽行耕垦。砂石之区,土薄水浅。数十年后,山水冲塌,半类石田,尚有何物产之有?!……建邑山多田少,居民倍增,稻谷不给,则于山上种包谷、羊芋,或蕨、蒿之类。深山幽谷,开辟无遗。”
再如道光1843年陕西《紫阳县志》,卷三:
“紫阳皆山,稻田不多。……浅山低坡,尽种包谷、麻豆。包谷即玉蜀黍,有象牙白、间子黄、火坑子诸类。又高山所种有野鸡啄,苗长二三尺许,结包谷至低,鸡可啄食,故名。……洋芋……每根约芋子一二斤不等,有黑白二色,味甘而淡。又红芋山间亦种以助粮。……但迩来民生日繁,地日硗薄,各粮所出,渐见减少。嗟我斯民,困苦将何所底极也!”
以上两则和此区方志中大量的类似观察和案语,有力地说明在当时的技术水平,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都已达到了极限。由于水土流失,“报酬递减律”已经在新农垦区充分发挥作用了。川、陕、鄂山区居民的流动性和一系列经济、社会和治安的问题姑且不谈①。白莲教徒于1796年在这山区起义六年之久,起义结束之后此区仍处在长期动荡之中,实与此新辟农垦区的“报酬递减律”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全文小结:美洲作物传华四百余年来,对中国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确实引起了一个长期的革命。粮食生产革命和人口爆炸确是互为因果的。至晚在19世纪初叶,美洲作物已经推展到中国传统粮食生产的“极限”。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达到或接近“极限”之后,全国经济民生的脆弱和危险,自不待言。诚然,所谓的“极限”随着科技、组织、计划、执行的水准的提高而改变。无疑义地,新中国科技、组织、计划、执行的水准与嘉道之际的水准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今日人口的压力(据某些方面的观察与报道已达到九亿有半)较道光末年却也加了一倍以上。因此,本文所提供的大量历史资料,多少还应有些“古为今鉴”的用处。
————————————————————
① 关于道光间川、陕、鄂山区数百万移民的生活与治安问题,讨论最详细的是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道光1840年刊本),卷八十二,全卷,尤有系统。
回复:何炳棣:从历史的尺度看新中国的特色与成就[转帖] 华北原始土地耕作方式:科学、训诂互证示例
(美) 何炳棣
论到原始耕作方式,尤其是华北的原始耕作方式,一般考古和人类学家们几乎一致认为是“游耕制。”①实际上这不过是一个假定,而且是以某类地区特殊的历史经验硬行作为举世普遍历史经验的大胆假定。他们共同理由是:原始农夫不懂施肥,而土地的肥力因耕作而递减,在当时土广人稀的条件下,农人随时都得实行休耕,并同时非开辟新耕地不可。他们认为开辟新耕地最直接了当的办法是砍伐及焚烧地面上的植被,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砍烧法”,也就是“游耕制。”②
当六十年代后半,个人治史的兴趣从明清转到史前之后,我深深感觉到若干自然科学工具的重要。为了探讨中国文明的起源是否是独立土生的这一大课题,必须先攻克中国农业起源这一关。那时震动世界的河姆渡遗址尚未发现,我注意的焦点,自然是华北的黄土地带。于是艰苦自修地质、土壤、古生物、古气候、植物孢粉分析等科学部门,以期得到最低必要程度的专门知识,然后再与大量考古资料和古代文献互相印证。初步自修互证的结果是《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③.由于对黄土的物理及化学性能已具有相当了解,写撰之时对一般游耕式起源的看法已经产生怀疑,但因对相关科学及比较原始农耕方式的知识还自觉不够,所以此书避免讨论耕作方式这一片面专题。
《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书稿完成于1968年夏,随即撰就长达两万字的英文摘要④。通过芝加哥大学古代近东研究所,这篇英文摘要引起伊利诺州立大学哈兰(R.Harlan)教授⑤极大的兴趣.1969年初春,他综合之作《作物与人类》初稿大体就绪,只是东亚和中国的一章仍有不少空白,拙作恰好补了其中大部的空白。
此后和哈兰相当频繁的接触加深了我对华北古自然环境的了解,加深了我对黄土地区农业游耕式起源的怀疑。最早讨论黄土物理化学性能与农作方式关系的是本世纪初美国地质学家和中亚考古发掘者庞波里(Raphael Pumpelly)。针对着世界最大最典型的黄土区,也就是华北的黄土区,他曾作以下的观察和综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著名的《西安半坡》,北京,1963,就是一例。海外倡此说者以张光直教授为领袖,有力的支持者有植物分类学家李惠林教授,贝克加州大学历史教授tavid Koigntley,加拿大人类学家Richard Pearson教授等多人。
② “砍烧法”和“游耕制”的英文名词是可以互相通用的:“slash—and—burn”,“swidden,”“shifting agriculture.”
③ 1969年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
④ 此一论文在《美国历史学报》(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1969年10月号刊印。
⑤ 哈兰教授是农作物起源的权威。他于五十年代已经参加芝加哥大学古代近东研究所在伊拉克嘉谟(Jarmo)村的考古发掘和鉴定工作。随即逐年在近东很多国家和热带非洲进行原始农耕的实验和农作物品种溯源等研究。1965年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前此已被公认为大麦源流的世界权威。除了试验室和田野工作之外,他特别重视考古资料、古代文献、原始文化、语言工具,堪称体大思精,缜密谨严的科学家。在此应附带提及芝大古代近东研究所在本世纪陆续做出突破性的学术贡献。嘉谟遗址的发掘和多学科的配合攻关使嘉谟自六十年代初起,被公认为农起源的经典代表。
它(黄土)的肥力似乎是无穷无竭。这种性能,正如E著名德国地质学家]李希特浩芬(Ferdiu and Riehthofen)所指明,一是由于它的深度和土质的均匀;一是由于土层中累年堆积、业已腐烂了的植物残体,而后通过毛细管作用,把土壤中多种矿质吸到地面;一是由于从[亚欧大陆]内地风沙不时仍在形成新的堆积。它“自我加肥”(self—fertilizing)的性能可从这一事实得到证明:在中国辽阔的黄土地带,几千年来农作物几乎不靠人工施肥都可以年复一年地种植。正是在这类土壤之上,稠密的人口往往继续不断地生长到它强大支持生命能力的极限。①
事实上,举世研究黄土最有系统,最有成果的是中国的地质学家,尤其是刘东生教授。②由于黄土是在最近一、二百万年内,在逐渐干燥的气候条件下堆积成的,所以质地松匀,黄土高原土质较黄土平原更为松匀。黄土一般都呈碱性,土壤中的矿质大体经久都不流失,因此基本肥力也长期不丧失。黄土既有“自我加肥”的性能,原始华北农业最初不应该采取游耕式的耕种法。
为谨慎起见,我对中国古代文献所述耕作制暂时全部保持缄默,电话中请哈兰教授根据他对华北黄土区自然环境,各种农作物起源及地理分布的专识,再就比较原始农耕的观点,坦白地对华北最早的耕作方式作一臆测。他毫不迟疑地作了以下的答复:
(1)华北黄土区最早耕作方式决不是一般所谓的“砍烧制”,因为经典的砍烧制或游耕制一般需要每年实耕八倍的土地;换言之,土地耕一年以后,要休耕七年之久,肥力才能恢复。
(2)华北远古农夫大概最多只需要每年实耕三倍的土地;内中有些土地可以一年耕作,二年休耕;有些土地可以连续两年耕作,一年休耕;有些保持水分性能较好的黄土,可以连年耕作,基本上不需要休耕。
(3)砍烧和游耕方式一般限于热带及多雨地带,这类地区农业上的关键问题是肥力递减。而华北黄土地区农业上的关键问题,不是肥力递减,而是如何保持土壤中的水分.
应该强调指出,哈兰教授所提的第三点是他个人独有的论断,是根据累年在不同国家与地区田野实验而得的论断。这不是一般考古、历史、人类学家们所能洞悉的。听他讲完之后,我才告诉他,以上臆测的耕作方法与中国古代文献所述不谋而合。
两三天内,我把哈兰上述几点论断在电话中向毕都(George w.Beadle)博士(1958年诺贝尔奖金得主,分子生物学家,芝加哥大学刚刚退休的校长)作一简报,并说明中国古代文献确是反映出一个最多三年的轮耕周期,内中的确包括不须休耕、三年休耕一年或二年的土地,但第一年平整了的土地照例是不马上播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Pumpelly,Raphacl,ed.Explorations in Turkestan:Prehistoric Civilizations of Anau.2vols.vol.I,p,7.
②刘东生等:《中国的黄土堆积》,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是最有系统的专书。刘教授与人合写的黄土论文甚串,无须详列。
毕都博士立即作了科学的解释:由于初垦的土地,地表杂草等类野生植物虽已经人工清除,土块虽已挖翻平整过,但土壤内仍有大量植物残体没有腐烂。如立即播种,收获一定很少。这是因为土壤中植物残体在逐步腐烂过程中所生出的氮素,极大部分都被土壤中的多种微生物所吸取,种籽所能得到的氮素是非常有限。但是,如果第一年仅仅维持地面的平整而不立即播种,第二年开始播种的时候,土壤中原有的植物残体已经彻底变成了富氮的腐质。此时微生物不但不再吸取氮素,而且放出大量的氮素来资养种籽,因此第二年的单位产量必然很高。他笑着说,他本是以小麦牛肉著称内不拉斯加州(Nebraska)的“农夫”,深明此中道理。他相信聪明的远古华北农夫,从实际观察和经验中很自然地就会实施第一年平整土地、暂缓播种的耕作体制。
以科学原理重建的华北原始耕作方式必须与我国古代文献互相印证.古籍中所言土地耕方式须从菑、新、畲三词的意涵去寻索。为方便计,先徵引《尔雅·释地》:“田,一岁曰菑。[郭璞]注:今江东呼初耕地反草为菑。二岁曰新田。注《诗》曰:于彼新田。三岁曰畲。注《易》曰:不苗畲。畲音余。①
《尚书》和《诗经》有关此三名词者,徵引如下:
《尚书·大诰》:“厥父苗,厥子乃弗肯播。”疏引孔颖达《正义》曰:“…苗谓杀草,故治田一岁曰苗,言其始杀草也。”②
《诗·小雅·采芑》:“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苗亩。”③芑有两个解释,一是“白苗嘉谷也”,也就是粱,但此诗所指的芑是野菜:“芑菜,似苦菜也,茎青白色,摘其叶,白汁出,肥可生食,亦可蒸为茹.”野菜的解释是正确的,因为只有野菜才可以出现于已播种粮食的新田的边缘和平整待播的苗亩,白苗嘉谷是不可能在待播的菑亩上出现的。动词是采,不是获,也明显是指野生植物,再就是《诗·小雅·大田》:“以我覃耜,俶载南亩……。”郑笺:“俶读为炽。”疏:“入地曰炽,反草曰菑。”解释“像载”较详的是郝懿行的《尔雅义疏》:“盖田久芜莱,必须利耜炽菑,发其冒橛,拔彼陈根,故云反草。江南以首春垦草为翻田,江北以初冬耕田为刷草,皆与菑义合。”④橛字有多种意义;郝氏义疏中的橛,应系“禾稼之残余。”⑤《诗·周颂·臣工》:如何新畲?于皇来牟。”这很明显地说明,小麦和大麦只种在第二年的新田和第三的畲田,同时也反映第一年的菑田是不播种的。
《周易·无妄》:“不耕获,不菑畲”不能以科学原理解释,因为这两短句是用以比喻为人臣之道以测吉凶的。孔颖达《正义》:“不耕获,不苗畲”者,六二处中得位,尽于臣道,不敢创首,唯守其终。犹若田农不敢发首而耕,唯在后获刈而已;不敢苗发新田,唯治其畲熟之地,皆是不为其初,而成其末,犹若为臣之道,不为事始,而代君有终也“。⑥
综合《尚书》《诗经》诸节及《尔雅·释地》苗字涵有三义:(1)第一年开垦和重新清理的土地,暂不播种。最早的资料《尚书·大诰》:“厥父茁,厥子乃弗肯播种“最清楚地指明茁在播先。(2)所谓“反草”实际上是指翻土这一工序,翻过之后,植物残体才会在土壤中逐渐腐烂。(3)苔的音义都含有“杀”意,就是反映翻土或“反土”的主要目的在“杀草”,也就是把所有的残根败叶,都化为腐质。这几层意义与科学原理完全吻合,引起我美国科学家僚友对我国训诂之学极大的敬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尔雅》,四部备要本。
② 《尚书注疏》,四部备要本。
③ 《毛诗注疏》,四部备要本。
④ 郝懿行,《尔雅义疏》,《释地五》,嘉业堂本。
⑤ 张其昀主编《中文大词典》。
⑥ 《周易注疏》,四部备要本。
此处应附带一提《说文解字》对苗的解释。“苗,不耕田也。”郝懿行在《尔雅义疏》小注中指出:“反本作不,从段[玉裁]注改。”棣案:《说文》“不耕田也”意义不完备,但并无错误。段氏“反耕田也”反而费解。朱骏声对《说文》极简单的解释保留不改,审慎可嘉。
至于新、畲二字意义,郝懿行根据古籍解释最为明白:“新田者,耕之二岁彊垆刚土,渐成柔壤.《采芑》《正义》引孙炎曰,“新田,新成柔田也。…畲者,田和柔也。孙炎曰,畲和也,田舒缓也.”
最后,《周礼》一书所述周代授田的通则,虽然是经过战国时期儒家整齐一致化过的,大体应是根据古制,并明白反映出一个最多三年周期的轮耕制.《周礼·大司徒》所言授田之制:“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这与哈兰教授根据科学原理和田野经验所蠡测的华北原始耕作方法真可谓若合符契了。——————①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上海古籍出版社,菑字。
② 《周礼注疏》,四部备要本。同书,《地官·司徒·遂八》:“上地,夫一厘,田百*,莱五十*.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厘,田百亩,莱百*,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厘,田百*,莱二百*,攸夫亦如之。”虽与《大司徒》年述有异,但自莱的授予看,仍然反映一个最多三年周期的轮耕制。
③关于华北原始农业决非实行游耕制,自始即是自我延续的定居农业,更多面较详的讨论,请参阅拙作“The Paleoenvi- ronment of Northehina;A Review Artielc,”The fournal of Asian Studies,1984年8月号。
出处:《农业考古》1991/1,中国经济史论坛扫校
修改 | 发表于 2005年9月28日19:44 | 删除 gibson
--未注册或已注销用户-- 引用回复 直接回复
回复:何炳棣:从历史的尺度看新中国的特色与成就[转帖] (三)玉蜀黍
早在1906年西方著名汉学家和人类学家洛佛(Berthold Laufer),初露头角,撰了一篇《玉蜀黍传人东亚考》。这篇文章不是他成熟之作,主要的史料是根据陈元龙所辑,1735年问世的《格致镜原》。《格致镜原》所引最重要的原始史料是明代杭州学人田艺蘅的《留青日札》(序作于隆庆1572年)。此书,卷二十六,“御麦”:
“御麦出于西番,旧名番麦,以其曾经进御,故曰御麦。干叶类稷,花类稻穗。其苞如拳而长,其须如红绒,其粒如芡实大而莹白,花开于顶,实结于节,真异谷也。吾乡传得此种,多有种之者。”洛佛所用西文资料,最重要的是天主教士厄拉达(Martin de Herrada)的追忆录。厄拉达曾于1575年随中国访菲官员匆匆访闽,途经漳州、泉州和福州。据厄拉达,当时中国政府每年所征的玉蜀黍实物租税已超过两千万hanegs(每一haneg略等于1.6英国bushels蒲式耳)①。
少壮的洛佛虽对中国原始史料尚不熟悉,虽尚不能洞悉厄拉达所言玉蜀黍实物税额的荒谬,但对《留青日札》中“出于西番”一语非常重视。因此,他又征引了几种19世纪后半叶、20世纪初年西方人对西藏、西康、云南、海南岛的游记。洛佛最后的结论是玉蜀黍是在16世纪经缅甸输入云南和中国内地的;在作物传播的历史上,一般而言,陆路传播优于海路传播。此文虽史料不足,不免错误和偏激之见,但已呈现出洛佛治学的魄力和权衡轻重的能力。
上节讨论甘薯传华所引嘉靖1563年《大理府志》是非常重要的史料。卷二提到:“来麰之属五:大麦、小麦、玉麦、燕麦、秃麦。”李元阳另撰的万历1574年《云南通志》,卷二,已经种植“玉蜀黍”的地区有云南府、大理府、腾越州、蒙化府、鹤庆府、姚安府、景东府、顺宁州和北腾州。其中六个地区同时已种植甘薯(红、白、紫蓣)。不用说,“御”字很早就被同音的“玉”代替,而且在明代正式植物学名称,是玉蜀黍,也离开了原来的“御”。鉴于葡人远洋航行对食物作物的极端注意,在亚洲拓殖的积极,和当时滇缅商务交通的频繁,玉蜀黍先传进云南是非常合理的。
初看令人惊异的是,据我遍检北美各馆所藏中国方志之后,玉蜀黍最早的记录是在嘉靖1555年的河南《巩县志》,卷三,页一下。“谷类”列有:“黍、稷、稻、粱、粟、麻、菽麦、荞麦、秫、麰、稗、豆。”在“谷类”的最后才是“玉麦”。巩县位于洛阳与郑州之间,距云南边徼和闽粤沿海都很远。要了解玉蜀黍在巩县留下了最早的纪录决非偶然,我们有必要简单讨论明廷和西方的关系。
《明史》卷三百三十:“西番即西羌,种类最多,自陕西历四川、云南西徼外皆是。”案明代的陕西就是清代的陕甘,包括陕西、甘肃两省。《明史》卷八十《食货志四》“茶法”:“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明]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斯藏,行茶之地五千佘里。”换言之,从甘肃中南部兰州、巩昌(府治在今陇西)南越岷山,顺四川盆地的西缘南下进云南境。茶马市北方的重点在甘肃的秦州和青海的西宁,南方的重点在成都西南的雅安、荣经、汉源。再往西即是朵甘,朵甘就是西康,更西南就是乌斯藏。《明史》卷三百卅一最后小结:“初,太祖以西番地广,人犷悍,欲分其势而杀其力,使不为边患,故来辄授官。又以其地皆食肉,倚中国茶为命,故设茶课司于天全六番[案:清代曾改为塔门县,属雅州府],令以马市,而人贡者又优以茶布。诸番恋贡市之利,且欲保世官,不敢为变。……以故西陲宴然,终明世无番寇之患。”这种制度化的、专为西番而设的茶马市是玉蜀黍向京师和中国内地输进的可能媒介之一。
————————————————————
① 引在Berthold Laufer,“The Introduction of Maize into East Asia”,《Congres international des Americanistes,xve session》,1906.
另一更大可能传进的媒介是明代云南诸土司。真正的“西番”算是“西域”的一部分,“西域”在明代算是“外国”。而云南诸土司却是明帝国的一部分,决不是“外国”。《明史》卷三百十三《云南土司一》:“盖滇省所属多蛮夷杂处,即正印为流官,亦以土司佐之。……永乐以后,云南诸土官州县,率按期人贡,进马及方物,朝廷赐予如制。”按前代定例,土司们比年一小贡,三年一大贡。明代官书中,除注明某些土司进贡“驯象”、“象牙”、和“金银器”外,对经常所贡的“方物”从不列举。康藏的西番仍以游牧为主,高原苦寒,种植不外青稞(高原大麦),偶尔辅以荞麦、燕麦之类,而且距滇缅大道较远。云南的少数民族大都早巳从事农耕,而且经常与缅甸、印度交换物资。气候又较温暖,适宜玉蜀黍的生长。所以我认为玉蜀黍传播的最合理的媒介是云南各族人民。由于土官照例的小贡和大贡大都是“方物”,所以明代官方记载没有留下进贡“御麦”的精确史实与年份。孟养土司,今腾冲以西缅甸东北部伊洛瓦底江上游一带,在嘉靖七年(1528年)结束了变乱,“愿贡象牙、土锦、金银器,退地赎罪”①。孟养是控制滇缅大道最西端的土司,想像中,非常可能就是在孟养平静以后,滇缅商业交通畅通无阻之际,“御麦”甫自印缅引进,立即由云南土司向北京进贡。
康、藏的西番必须沿四川盆地西缘北上。云南诸土司可能经过贵州北上,也可能大体沿着现在的成昆铁路北上。但半途以后,西番和土司都只有沿嘉陵江北上到陕西的风翔、宝鸡,然后再沿着八百里秦川,出潼关,经洛阳、郑州再北折以达京师。巩县正是西番和土司进贡必经之地。所以在巩县留下了有关玉蜀黍最早的纪录绝不是偶然的。按理玉蜀黍传到巩县以后,至少还要经过一段时期才会见于著录。玉蜀黍初传到巩县的年份,应当大体相当1528年孟养的平定和滇缅大道的畅通。
综合所有早期史料,玉蜀黍应系由滇缅陆路及闽浙沿海两路传进。尽管西番或云南土司进贡“御麦”可能早到嘉靖初叶,但田艺蘅《留青日札》在隆庆1572年已经撰就,玉蜀黍必在若干年前已经传人杭州附近的低丘和浙江沿海某些地点。西班牙教士厄拉达于1575年在漳、泉、福州新见玉蜀黍的种植,更证明田艺蘅纪事之正确。洛佛因轻信厄拉达玉米大量充田赋之说,遂不得不强行假设玉米在16世纪从云南很快就传遍大部分中国省份。玉米在中国的传布事实上是逐渐的。16世纪的方志记有玉米者极少,即17世纪前半叶的志书之列有玉米者亦屈指可数。由于一般士大夫对农事不感兴趣,这种“默证”当然有它的限度,但无论如何,近代学人对以下两种晚明著作不得不得视。(一)李时珍《本草纲目》的第三次稿在1578年已经撰就,万历1603年版,卷三十三,页十一下:
“玉蜀黍
释名:玉高粱
集解:时珍曰:玉蜀黍,种出西土,种者亦罕。”
洛佛为自圆其说,文中征引《本草纲目》时故意不引“种者亦罕”这极重要的一句。 (二)徐光启在崇祯元年(1628年)撰就《农政全书》,进呈御览。徐氏对农事极为注意,对番薯的推广极为热心,但在这农业“百科全书”,中正文里根本没有提到玉蜀黍,只在底注中附带一提(见《农政全书》,道光1843年版,卷二十五,页十四下)。
玉蜀黍见于大量方志及其他记载,短短两三周内,将所有纪录一一列出是决不可能的。为便利起见,先列出康熙末以前有关玉蜀黍的记录,然后再讨论文献上重要的遗漏,最后详列它的各种俗名。
康熙末(1722年)以前记有玉蜀黍的方志与劄记:
————————————————
① 《明史》(中华书局标点本),卷三百十五,页八一五四。
(一)嘉靖1555年河南《巩县志》,“玉麦”。
(二)嘉靖1563年云南《大理府志》,“玉麦”。
(三)隆庆1572年《留青日札》,“御麦”,“番麦”。
(四)万历1574年《云南通志》,八个府、州均有“玉麦”。
(五)万历1594年河南《原武县志》,“玉麦”。
(六)万历1604年江苏《崇明县志》,“御麦”。:
(七)崇祯1640年山东《历城县志》,“玉麦”。
(八)崇祯1642年江苏《吴县志》,“西番麦”。
(九)顺治1648年河南《鄢陵县志》,此在同治1862年《鄢陵文献志》,“御麦”。
(十)顺治1650年福建《浦城县志》,“珍珠粟”。
(十一)顺治1659年河南《封邱县志》,“玉麦”。
(十二)顺治1660年山东《招远县志》,“玉蜀黍”。
(十三)康熙1672年山西《河津县志》,“玉麦”。
(十四)康熙1677年河北《清苑县志》,“玉麦”。
(十五)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玉芦”,“广东芦”。
(十六)康熙1695年云南《宁州志》,“玉秫”,“玉膏粱”。
(十七)屈大均《广东新语》(序1700年),“御高梁”,“玉膏黍”。
(十八)康熙1711年《盛京通志》:“玉蜀黍,今土人呼为包子米。”
玉蜀黍在我国早期传播历史中最大的漏洞是四川和贵州。明代南部西番的最重要的茶马市在成都西南的雅安、荣经、汉源一带;云南很多土司经常贡方物也要北上经过四川。不幸地,万历1619年和康熙1671年的《四川总志》,物产之部根本不提谷属。明清之际,张献忠在四川的活动,当然严重地影响到四川人口的锐减,地方志大批的编纂当然更提不到了。四川稳定之后,若干地方志书仍受《四川总志》的坏影响,忽略谷类。我们可以肯定玉蜀黍明亡以前已经在四川四周丘陵、高山的边缘扎下了根。明末以勤王著名的女土司秦良玉的根据地石柱(位于四川的东南角落),便以玉蜀黍为主要新的粮食作物①。
在文献中,乾隆1741年的《贵州通志》当然要算相当晚的资料了。此书的物产部分对玉蜀黍、甘薯、落花生依然一字不提。爱必达在他的《黔南识略》(1749年),卷一,“贵阳府”,页十二下,才说明:“山坡硗确之地,宜包谷。”道光1841年《遵义府志》,除在物产卷中列有玉蜀黍、甘薯和落花生外,另有一段追叙(卷十六,页十四上):“‘明绥阳知县毋扬祖利民条例’:‘……县中平地居民只知种稻,山间民只种秋禾、玉米、粱、稗、菽豆、大麦等物。……”’可见在贵州北部玉米在明代早已是山地的杂粮之一。这部《遵义府志》,卷十七,页二下,续论道光年间玉蜀黍在当地农作物中的地位:“玉蜀黍:俗呼包谷。……岁视此为丰歉。此丰,稻不丰,亦无损。价视米贱而耐食,食之又省便,富人所唾弃,农家之性命也。”事实上,玉蜀黍在贵州已经有了很久的历史,到18世纪后半叶和19世纪前半叶,已成为全省山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贵州诗人郑珍(1806—1864年)的《玉蜀黍歌》就是最足说明玉蜀黍在贵州农业生产上居有支配地位②。
————————————————
① 廿余年前翻阅《清代笔记从刊》,遇此纪事,印象甚深。惜撰稿匆匆,遍检旧笑,一时未能寻获。
② 全歌引在道光1845年《黎平府志》,卷十。
雍正1732年《广西通志》,卷八十九,桂林府记有玉蜀黍,卷九十二,浔州府“玉米各州县出”。雍正1734年《山西通志》和雍正1735年《陕西通志》都以“玉蜀秫”为常产。西北早期方志较少,但乾隆1736年《陇西志》和乾隆1788年《皋兰县志》都有“玉麦”。道光1832年《兰州府志》,卷五,页卅上,更进一步说明: “玉麦……则处处产焉。”康熙1711年的《盛京通志》即已载有玉蜀黍,乾隆1781年的《热河志》中的“包儿米”决不是新引进的,而是已有一段种植的历史。从玉蜀黍在全国传播的概况看来,四川在明末清初的一大空白,完全是由于文献的疏缺。
兹将各地玉蜀黍俗名列举如下:
(一)玉蜀黍(正式植物学名称,始于《本草纲目》。)
(二)御麦
(三)玉麦
(四)番麦
(五)西番麦
(六)包谷
(七)玉芦 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
(八)玉芦穄 乾隆1750年江苏《如皋县志》。
(九)玉芦秫 乾隆1748年江苏《淮安府志》。
(十)广东芦 康熙1683年浙江《天台县志》。
(十一)御高粱 屈大均,《广东新语》。
(十二)玉膏黍 同上。
(十三)珠穄 光绪1892年浙江《永康县志》。
(十四)玉豆 光绪1885年山东《日照县志》。
(十五)玉粒 咸丰1851年贵州《安顺府志》。
(十六)玉粟 道光1847年贵州《广顺州志》。
(十七)玉秫 康熙1695年云南《宁州志》。
(十八)玉秫麦 嘉庆1814年四川《犍为县志》。
(十九)玉黍 乾隆1768年江西《南安府志》。
(二十)须粟 乾隆1784年江西《萍乡县志》。
(二十一)米囊子 同上。
(二十二)罂子粟 同上。
(二十三)象谷 同上。
(二十四)珍珠粟 顺治1650年福建《浦城县志》。浙江不少州县亦称玉蜀黍珍珠粟。
(二十五)宝珠粟 同治1872年江西《瑞金县志》。
(二十六)玉包谷 乾隆1773年湖北《郧西县志》。
(二十七)玉谷 康熙1678年河北《香河县志》。河北景州、沧州诸处同。
(二十八)御蕉籽(玉茭子) 同治1872年山西《河曲县志》。其他不少山西州县亦作此称。
(二十九)玉稻黍 山西《河曲县志》。
(三十)舜王谷 同治1863年山西《稷山县志》。
(三十一)禹谷 同治1866年山西《河津县志》。
(三十二)六(陆、稑)谷 乾隆1788年浙江《鄞县志》。
(三十三)饭包粟 光绪1889年广东《高州府志》。
(三十四)包菽 嘉庆1820年湖南《郴州总志》。
(三十五)包谷豆 同治1870年四川《营山县志》。
(三十六)番菽 嘉庆《郴州总志》。
(三十七)粟包 光绪1876年广西《上林县志》。
(三十八)苞粟 郭柏苍,《闽产录异》。
(三十九)番豆 同上。
(四十)包萝 嘉庆1819年安徽《怀远县志》。
(四十一)观音豆 民国1929年福建《建瓯县志》。
(四十二)观音粟 同治1874年浙江《湖州府志》。浙江、江西及福建若干州县有此俗称。
(四十三)鹿角黍 同上。
(四十四)鹿角米 同上。
(四十五)意粟 同治1860年浙江《嵊县志》。
(四十六)腰粟 同上。
(四十七)包稻 乾隆1762年福建《福宁府志》。
(四十八)金钗粟 同治1871年江西《建昌府志》。
(四十九)金稻黍 光绪1895年陕西《米脂县志》。
(五十)珠粟 同治1872年江西《南城县志》。
(五十一)金豆 同治1871年江西《南昌府志》。
(五十二)珍珠芦粟 嘉庆1799年江苏《宜兴县志》。
(五十三)天方粟 嘉庆1811年四川《金堂县志》。
(五十四)西天麦 乾隆1762年甘肃《肃州志》。
(五十五)番大麦 乾隆1763年福建《泉州志》。
(五十六)回回大麦 乾隆1762年甘肃《肃州志》。
(五十七)包(苞)米 道光1839年山东《蓬莱县志》。
(五十八)包子米 康熙1711年《盛京通志》。
(五十九)包儿米 乾隆1781年《热河志》。
(六十)棒儿米 嘉庆1808年山东《禹城县志》。
(六十一)棒子 道光1840年山东《济南府志》。
(六十二)木谷 道光1848年四川《通江县志》。
(六十三)木禾 光绪1906年四川《越雋厅志》。
(六十四)玉米 近代最普通俗称。
(六十五)苞芦 道光1829年《徽州府志》,卷四之二,页四十二上下。
最怪的俗名是福建某县志所列的“腰边豹”,可惜匆忙之中未能重新查到。
至于最近一个多世纪玉蜀黍在华北平原上不时代替有些旧有低产的旱地粮食作物,18世纪末与19世纪前半叶玉蜀黍集中传播到川、陕、鄂三省边境山区和所引起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和政治的问题,下节讨论马铃薯时将作部分的讨论,较有系统的讨论将留到全文的结论。
玉蜀黍传播四百余年对我国农产的影响,部分地可由下表反映出来。
表三 世界玉蜀黍生产概况(1973年)
地区│ 收获面积(公顷)│公顷平均产量(公斤)│ 总产量(公吨)
全世界│ 110924000│ 2810│ 311780000
美国│ 24993000│ 5735│ 143344000
中国│ 10634000│ 2849│ 30300000
巴西│ 2000000│ 1327│ 14600000
苏联│ 4031000│ 3334│ 13440000
法国│ 1953000│ 5465│ 10600000
资料来源:同表一。
(四)马铃薯
葡、西两国海外拓殖历史中,对马铃薯的传播远不如对玉蜀黍和甘薯热心。马铃薯原生
在秘鲁、厄瓜多尔、哥伦比亚热带高原地带和智利北部南回归线南北的高原地带。马铃薯在
近百余年内虽成为西方世界及其文化圈内各国人民最主要的辅助食物,但历史上曾遭欧亚人
民的长期“歧视”。因此,马铃薯在中国的早期历史,远较其他三种新大陆作物的早期历史
为模糊①。
最早提到马铃薯传人中国的是荷兰人斯特儒斯Henry Struys,他曾于1650年访问过荷兰占领下的台湾。他已注意到荷兰人引进的马铃薯已经在台湾种植②。证以日本资料,此说可信。案马铃薯于庆长(1596—1614年)期间,由荷兰人传人长崎,因此长崎一带的人呼之曰“咬[口+留]吧薯”(Jagatara imo)或“和兰薯”(Oranda imo)。Jagatara即Jakarta,亦即爪哇首府巴塔维亚③。乾隆1760年《台湾府志》,卷十七,页四上,列有“荷兰豆”,这就是距此百余年前荷兰人引进马铃薯所留下的“痕迹”。另有西方人曾于康熙1700年或1701年去过舟山岛的定海县,也亲见马铃薯的栽种④。
由于马铃薯味淡,长期不为人所欢迎,因此早期记载很少。中国本部最早记有马铃薯的
是康熙1700年福建《松溪县志》。松溪现改为松政,在建瓯之北,松溪之上,隔山即浙江处
州府庆元县。马铃薯好像自始即是高寒山区或贫瘠土壤的作物,长期受人忽视。18世纪的
方志之中,记载有马铃薯的还是很少。因为方志中有关马铃薯的资料远比其他三种美洲作物
的资料为少,我们不妨部分地按照年代,部分地按照地区,将种植马铃薯的各省、府、州、
县全部排列如下:
——————————
①Berthold Laufer,《The American Plant Migration,Part I:The Potato》(Field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Chicago,1938).此系洛佛氏晚年成熟之作,卒后四年,始行刊印。所用原料比较翔实,然亦不免错误及遗漏。所引西文资料,颇可补中国文献之不足。
②引在William Campbell,《Formosa under the Dutch》(London,1903),p.254.
③Laufer,《The American Plant Migration,Part I:The Potato》,p.81.
④Laufer,《The American Plant Migration,Part I:The Potato》,p.70.
(一)乾隆1755年河北《祁州志》,卷三,页三十六下,物产中列有山药之外,并有
“土豆”。因无其他描写和解释,无法肯定是否即是马铃薯。案甘薯俗名中有土瓜与地瓜,但未有称为土豆者。鉴于近代河北省,包括北京,多俗称马铃薯为土豆,此志中的“土豆”很可能就是马铃薯。
(二)乾隆1773年湖北《郧西县志》,卷五,列有“芋、毛芋、鬼头芋、山药、红薯”
之外,尚有“土豆”。芋、薯种类如此之多,“土豆”应系马铃薯。因湖北西北部汉水流域稍
晚志书中多记有马铃薯,此区且为马铃薯主要集中种植区之一,“土豆”似可肯定为马铃薯。
(三)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稿成于1848年,卷六,“阳芋”条:“阳芋,黔、滇有之。……山西种之为田,俗呼山药蛋,尤硕大,花色白。闻终南山氓种植尤繁,富者岁收数百石云。”案吴其濬为嘉庆1817年状元,宦游之余,毕生研究植物,“黔、滇有之”一语,
最足以补文献之遗漏。“山西种之为田”,亦极有参考价值。以下大批方志证明吴氏所云陕南
广种马铃薯观察记载均极正确。
(四)法人罗喜Enile Rocher,《La province chinoise du Yun-nan》,2 vols(Paris,1879—80)Vol.II,p.11,亦谓云南当光绪初年已相当普遍种植马铃薯。
(五)道光1847年贵州《平远州志》,“洋芋”。
(六)光绪1879年贵州《毕节县志》,“羊芋”。
案:贵州志书一般对马铃薯极忽略。廿余年前遍检北美各馆所藏方志,黔省仅获此两
条。
(七)道光1849年湖南《宝庆府志》,“洋芋”。
(八)同治1871年湖南《新化县志》,“洋芋”。
(九)同治1870年湖南《江华县志》,“洋芋”。
(十)道光1846年新疆《哈密志》(1937年铅印本),卷一,页一上,蔬类中有“洋芋”。
四川、陕西、湖北三省志书对马铃薯记载较多,山区尤为密集。
(十一)嘉庆1812年四川《江油县志》,“羊芋”。
(十二)道光1825年四川《绥靖屯志》,“羊芋”。
(十三)道光1843年四川《石柱厅志》,卷九,页三下: “芋,水陆两种。近又出二种,
色分红白,土人呼曰洋芋。”
(十四)道光1844年四川《城口厅志》,卷十八,页七十三上至七十四上:“洋芋,厅境
嘉庆十二三年(1807~1808年)始有之,贫民悉以为食。”亦多饲猪。
(十五)咸丰1857年四川《冕宁县志》,“洋芋”。
(十六)同治1866年四川《理番厅志》,“洋芋”。
(十七)同治1867年四川《彰明县志》,“阳芋”。
(十八)同治1870年四川《会理州志》,“洋芋”。
(十九)同治1870年四川《涪州志》,卷一,页三十二下: “懋迁、武隆多高山,产洋
芋、红薯。”
(二十)光绪1844年川《雷波厅志》,“扬芋”。
(二十一)光绪1885年四川《大宁县志》,卷一,页三下至四上:“羊芋……邑高山多种
此,土人赖以为粮。邻县贫民来就食者甚众。”
(二十二)光绪1892年四川《名山县志》,“洋芋”。
(二十三)光绪1893年四川《太平县志》,“洋芋”。
(二十四)光绪1893年四川《奉节县志》,卷十五,页一下:“案:包谷、洋芋、红薯三
种古书不载。乾嘉以来,渐产此物,然犹有高低土宜之异。今则栽种遍野,农民之食,全恃
此矣。”
(二十五)光绪1894年四川《黔江县志》,“洋芋”。
(二十六)光绪1903年四川《江油县志》,“洋芋”。
(二十七)光绪1906年四川《越雋厅志》,卷三之二,页一下: “羊芋,出夷地,可作
粉。”
(二十八)民国1915年四川《峨边县志》,“洋芋”。
(二十九)民国1922年四川《南江县志》,卷二,页七下:“北部多山地,以包谷、麻、
豆为大宗,间种荞麦、燕麦。而洋芋,即马铃薯,尤为山民食料所资。……山坡地一亩尝挖
芋十余石。番薯,俗名红苕,惟低地种之。”
(三十)民国1924年四川《松潘县志》,“羊芋”。
(三十一)民国1926年四川《南川县志》,卷四,页十九上:“山田产稻。山土产前独产
洋芋,今已绝种,下地亦多腐于地中。”
(三十二)民国1928年四川《大竹县志》,“马铃薯”。
(三十三)民国1931年四川《宣汉县志》,“洋芋”。
(三十四)民国1931年四川《武胜县志》,“洋芋”。
(以上四川)
(三十五)道光1829年陕西《宁陕厅志》,卷一,页二十一下:“洋芋,此种不知所自
来。山多种之,山民藉以济饥者甚众。”
(三十六)道光1832年陕西《宁羌州志》,“羊芋”。
(三十七)道光1842年陕西《留坝厅志》,“洋芋”。
(三十八)道光1843年陕西《紫阳县志》,“洋芋”。
(三十九)光绪1879年陕西《定远厅志》,“洋芋”。
(四十)光绪1883年陕西《孝义厅志》,卷三,页八下:“洋芋,俗传此种系嘉庆时杨大
人(遇春)自西洋带来。高山民以此为主食。”
(四十一)光绪1892年陕西《凤县志》,卷八,页十下:“高山险僻宜洋芋。”
(四十二)民国1921年《南郑县志》,卷五,“物产”,列有包谷、番薯及“爪哇薯”。
案:爪哇薯即长崎原称“咬[口+留]吧薯”之别称。民国间若干县份有自日本引进马铃薯者。但南郑之称爪哇薯,不足以证明必自日本引进。
(以上陕西)
(四十三)咸丰1852年湖北《长乐县志》,卷八,“物产”,及卷十二,“风俗”。“风俗”,页十下至十一上:“羊芋有红乌二种。红宜高荒,乌宜下隰。高荒二月种,六月收。下隰腊月种,四月收。窖在土中。……向无此种,近平处处有之。土人以之作粮,又可作粉,卖出境外,换布购衣。”
(四十四)同治1864年湖北《宜昌府志》,卷五,“赋役”,页一下:“山居者……所人甚微,岁丰以玉黍、羊芋代粱稻。”
(四十五)同治1865年湖北《宜都县志》,卷一,页二十三上下:“山田多种玉黍,俗称
包谷。其深山苦寒之区,稻麦不生,即玉黍亦不殖者,则以红薯、洋芋代饭。”
(四十六)同治1866年湖北《保康县志》,“羊芋粉”。
(四十七)同治1866年湖北《巴东县志》,“洋芋”。
(四十八)同治1866年湖北《长阳县志》,“地理志”,卷一,页一下:“羊芋有黄、白、
乌三种。”
(四十九)同治1866年湖北《恩施县志》,卷六,页十三上:“洋芋,种时用草薪,经火
烧,则大获。夏种秋收,春种夏收。”
(五十)同治1866年湖北《建始县志》,“羊芋”。
(五十一)同治1866年湖北《房县志》,卷十一,页十一上:“洋芋产西南山中。……至
深山处,包谷不多得,惟烧洋芋为食。”
(五十二)同治1871年湖北《施南府志》,卷十,“风俗”,页三下至四上:“郡在万山
中。……近城之膏腴沃野,多水宜稻。……乡民居高者,恃包谷为正粮,居下者恃甘薯为救
济正粮。……郡中最高之山,地气苦寒,居民多种洋芋。……各邑年岁,以高山收成定丰
歉。民食稻者十之三,食杂粮者十之七。”
(五十三)光绪1880年湖北《荆州府志》,“洋芋”。
(五十四)光绪1884年湖北《兴山县志》,“洋芋”。
(以上湖北)
(五十五)光绪1892年《山西通志》,卷一,页十八下至十九上:“阳芋,植尤广,边县
以为粮。……俗呼山药蛋。”
(五十六)宣统1909年《甘肃通志》,卷十二,页三下:“羊芋,生坡地,可作谷食。”
(五十七)民国1919年甘肃《大通县志》:“土芋,俗名洋芋,一名土卵,一名土豆。”
(五十八)民国1926年甘肃《崇信县志》,“洋芋”。
(五十九)民国1935年《察哈尔通志》,卷八,页廿九上:“马铃薯,宣化、赤城、阳
原、沽源、商都、龙关,涿鹿、宝昌、张北均产。”
(六十)民国1934年《奉天通志》(伪满编辑),卷一零九,页廿五下:“马铃薯,俗呼
地豆。种类极多,本境种者有红白二种。……红者为纽约种,味较逊,然块茎特大,种者尤
多。”又引民国1927年《辽阳志》:“近因日本人用为佐餐常品,种者益多。”
(六十一)民国1930年《吉林通志》,卷三十三,页十一下:“近有海外土豆,皮淡红
色,大于中产。又高丽土豆,黄、白色,但其味均不甚美耳。”
(六十二)民国1933年《黑龙江志稿》(伪满编辑),卷十四,页十下:“土豆,其形如
芋,钜者类芋魁。……一名马铃薯,红白黄三种,邑多白者。……立夏种,八月掘食。”
再以下清末民国福建方志数种,内中叙事,似隐示西方传教士往往一再引进马铃薯种。
(六十三)光绪1903年福建《闽县乡土志》,第四册,页三二三下:“洋薯,种自欧洲
到。苦竹等处广种之。状圆,不甚甜,颇可获利。”
(六十四)民国1919年福建《政和县志》,“马铃薯”。
(六十五)民国1929年福建《霞浦县志》,卷十一,页一下:“近有自法国来薯种,百日
熟,年可二获。”
(六十六)民国1929年福建《建瓯县志》,“马铃薯”。
综观以上方志及其他记载,凡土壤贫瘠,气温较低,其他粮食作物不易生长的高寒山区,却成了马铃薯传播繁衍之区。它自始即是分晓民的食品,三百余年内对我国瘠土的利用,发生很大的功效,这功效部分地可从下表中反映出来。
表四 世界马铃薯生产概况(1973年)
地区│ 收获面积(公顷)│公顷平均产量(公斤)│ 总产量(公吨)
全世界│ 23010000│ 14356│ 315988000
苏联│ 8017000│ 13428│ 10655000
中国│ 3752000│ 9602│ 36025000
西德│ 481000│ 28432│ 13676000
美国│ 582000│ 25575│ 13493000
日本│ 141000│ 23418│ 3302000
资料来源:同表一。
(五)结 论
二十余年前因多方面治中国近古人口史,我在研究的较早阶段已经发现,近千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史上曾经有过两个长期的“革命”。第一个革命开始于北宋真宗1012年后,较耐旱、较早熟的占城稻在江淮以南逐步传播。“早稻”,“籼稻”的品种越来越多,水源比较充足的丘陵辟为梯田的面积越来越广。这不但增加全国稻米的生产,并因早熟之故,不断地提高了稻作区的复种指数。虽然农业生产的进步经常是逐渐、缓慢的,但是早熟稻在近千年中对粮食生产积累影响深而且钜,不愧生产“革命”之称①。
我所认为近千年来,我国第二个长期粮食生产的革命,就是本文所讨论的对象。这个革命的开始是16世纪,比第一个革命要晚六百年。美洲四种农作物,花生、甘薯、玉蜀黍、马铃薯传华四百余年来,对沙地、瘠壤、不能灌溉的丘陵、甚至高寒的山区的利用,作出很大的贡献力量。今日的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甘薯生产国,产量占世界的百分之八十三;是仅次次于美国的玉蜀黍生产国;是仅于苏联的马铃薯生产国;是仅次于印度的花生生产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花生产量已超过六百万吨,越印度居世界首位。我国玉米产量超过三千万公吨,是次于稻米和小麦的第三重要粮食作物。解放后薯芋以四斤折算粮食一斤,近年好像每五斤才折成一斤②。以新率折算,甘薯的产量相当二千二三百万公吨粮食,马铃薯相当七百几十万吨粮食。这三种美洲种的杂粮作物总共相当六千万吨粮食,占全国广义粮食总产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1973年花生产量是二百七十万吨,比油菜籽的产量多一倍多,花生与大豆同为我国最主要的食油来源。这四种美洲作物长期间对我国农业生产的积累影响,不得不谓是“革命”性的。
————————————————
① 关于早稻对中国粮食生产的长期影响,详见Ping-ti Ho,“Early-Ripening Rice in Chinese History",《Economic History Review》,2d Series,Vol.9,No.2,December,1956.
② 《马铃薯育种和良种繁育》(北京:农业出版社,1976年),页五,南方“利用冬闲地种植两季马铃薯平均亩产5 230斤,折合粮食1 046斤……”所以五斤折粮一斤。
二十几年前当我逐步写撰时,我已观察到这两个长期的粮食生产革命至今仍未终止。事实上,比较高产的玉蜀黍,自18、19世纪,在华北平原上即不断顶替了较低产的,如各种小米、高粱之类的旧作物。甘薯也是不断地顶替了中国土生的山药和他种薯芋。另外,特别是解放以后,随着水利的兴建,水稻的种植面积也不断地扩大。美洲作物中,甘薯的种植面积近年来可能已接近“饱和”,但马铃薯的种植近年来推广相当快,尤其是在东北和北方边疆省区①。所以本文所讨论中国粮食生产史的这一篇章,还没有结果。
回到本文的历史重点,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尤其是自1683年平定台湾完成统一到1796年川陕白莲教起义这一百多年,确是一个鸡犬相闻的太平盛世,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康乐”时代,也就是耶稣会士和当时欧洲哲人所盛称的“仁慈的专制”时代。这种“仁政”和当时较有利的粮食生产与经济条件配合的结果,就是人口爆炸。1683年左右人口的总数不易精估,应在1亿与1.5亿之间。到了1800年全中国的人口已达到3亿,经济条件早已开始恶化,但人口的动量还是把人口提增到1850年的4.3亿。正是当人口开始爆炸的时期,东南沿海“过剩”的人口便逐步西移,先后开发了长江流域腹地的丘陵,随即集中向湖北西南部山区,自陕甘边境往东秦岭以南整个汉水流域的山区,和四川盆地边缘的山区迁徙。这些山区大面积的开发,主要是仰赖玉蜀黍和甘薯不断的传播。“大抵山之阳宜于苞粟,山之阴宜于番薯。”②于是长江腹地大片的原始森林被砍伐,大片的处女山地被辟为玉米田和甘薯田。
新开的山田,土壤肥沃,连年丰收,但迟早要引起水土流失的问题。江西西北部多山的武宁县,就是较早的例子。余腾蛟(乾隆1745年进士),在18世纪60年代退休还乡后,曾讨论山地问题的严重(同治1870年《武宁县志》,卷八,页三上下;卷二十二,页二十上):
“棚民垦山,深者至五六尺。土疏而种植十倍。然大雨时行,溪流堙淤。十余年后,沃土无存,地力亦竭。今……诸处,山形骨立,非数十年休息不能下种。”皖南徽州一带,到晚从乾隆年间起,已有上万的“棚民”来自本省的怀宁、潜江、太湖、宿松、桐城,甚至来自浙江的温、台两府。此外还有“随时短雇帮伙工人,春来秋去,往返无定,多少不一”。
道光1829年《徽州府志》,卷四之二,页四十二上下:
“查徽属山多田少。棚民租垦山场,由来已久。大约始于前明,沿于国初,盛于乾隆年间。其初租山者贪利,荒山百亩所值无多,而棚民可出千金、数百金租种。棚户亦因垦地成熟后布种苞芦,获利倍蓰,是以趋之若骛。或十年,或十五年,或二十余至三十年,迨山膏已竭,又复别租他山。以致沙土冲泻,淤塞河边农田。”从1806年官方即下令禁止垦山,最后到1824年两江总督陶澍决定棚民租满退山之后,“不得仍种苞芦,改种茶杉,培蓄柴薪,以免坍泻”③。
————————————————
① 同前页注②,全书。
② 同治1873年江西《玉山县志》,卷一下,页二十四下。这个综述最简练,最有代表性。
③ 陶澍:《陶文毅公全集》(无刊印年份),卷二十六,全卷。
由于人口压力不断地增加,数百万的各省“游民”,自乾隆年间起,特别是在嘉道之际。蜂拥进入鄂西、川、陕边境及整个汉水流域的山区。因为对这些被挤到生活边缘的广大群众而言,这个辽阔险峻的区域是中国内地最后的农业边疆了。这区域主要的粮食作物先是玉米,辅之以甘薯,不久又增加了马铃薯,因为只有马铃薯才可以部分地“征服”贫瘠苦寒的高山地带。马铃薯在中国粮食作物发展史上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它无疑义地是最接近绝对“边缘”的粮食作物了。
在武宁和徽州发生的较早的水土流失现象,在这个跨越三省的山区不知重现了多少次。同治1866年湖北《建始县志》,卷四,页八下至十上:
“迨改土(归流)以来[棣案:改土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流人麋至,穷岩邃谷,尽行耕垦。砂石之区,土薄水浅。数十年后,山水冲塌,半类石田,尚有何物产之有?!……建邑山多田少,居民倍增,稻谷不给,则于山上种包谷、羊芋,或蕨、蒿之类。深山幽谷,开辟无遗。”
再如道光1843年陕西《紫阳县志》,卷三:
“紫阳皆山,稻田不多。……浅山低坡,尽种包谷、麻豆。包谷即玉蜀黍,有象牙白、间子黄、火坑子诸类。又高山所种有野鸡啄,苗长二三尺许,结包谷至低,鸡可啄食,故名。……洋芋……每根约芋子一二斤不等,有黑白二色,味甘而淡。又红芋山间亦种以助粮。……但迩来民生日繁,地日硗薄,各粮所出,渐见减少。嗟我斯民,困苦将何所底极也!”
以上两则和此区方志中大量的类似观察和案语,有力地说明在当时的技术水平,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都已达到了极限。由于水土流失,“报酬递减律”已经在新农垦区充分发挥作用了。川、陕、鄂山区居民的流动性和一系列经济、社会和治安的问题姑且不谈①。白莲教徒于1796年在这山区起义六年之久,起义结束之后此区仍处在长期动荡之中,实与此新辟农垦区的“报酬递减律”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全文小结:美洲作物传华四百余年来,对中国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确实引起了一个长期的革命。粮食生产革命和人口爆炸确是互为因果的。至晚在19世纪初叶,美洲作物已经推展到中国传统粮食生产的“极限”。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达到或接近“极限”之后,全国经济民生的脆弱和危险,自不待言。诚然,所谓的“极限”随着科技、组织、计划、执行的水准的提高而改变。无疑义地,新中国科技、组织、计划、执行的水准与嘉道之际的水准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今日人口的压力(据某些方面的观察与报道已达到九亿有半)较道光末年却也加了一倍以上。因此,本文所提供的大量历史资料,多少还应有些“古为今鉴”的用处。
————————————————————
① 关于道光间川、陕、鄂山区数百万移民的生活与治安问题,讨论最详细的是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道光1840年刊本),卷八十二,全卷,尤有系统。
何炳棣:从历史的尺度看新中国的特色与成就[转帖]
从历史的角度看新中国的建设成就
从社会心理看私人资本主义在新中国头七年的历史命运
从社会心理看私人资本主义在新中国头七年的历史命运
中医医案学的历史与成就
新中国成立的历史
图说新中国的历史
从地缘政治与历史分析的视角看俄罗斯
从历史看邓小平与华国锋斗争的政治艺术
从小山智丽看大国的尺度
从小山智丽看大国的尺度
新中国“四大恶霸地主”的创作过程与历史还原
新中国政党制度:历史与国情的选择12
从统计数据看新中国六十年的曲折历程
从京剧革命看新中国的文化抱负
【历史】诸葛亮的羽扇从何而来?
尺度 做人的心计 (你一定要看)
新中国的文化历史空间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
中医医案学的历史与成就(2)
中医医案学的历史与成就(4)
《诗经》艺术成就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从历史看中国的县政问题
从历史地理看自然环境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