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志:离奇土地拍卖案背后的黑色链条(南方都市报 200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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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土地拍卖案背后的黑色链条

奥妮“三工场”命运,凸显一个重庆黑社会运作的典型样本

类别:深度调查 作者:龙志 原创 浏览量:284  发布时间:2009-08-26
版次:AT04 版名:深度周刊 重磅 稿源:南方都市报  

    “三工场”的离奇命运凸显黑色利益链条。由于案件至今悬而未决“三工场”也成为了重庆江北区的维稳隐患。

    陈坤志曾在今年4月接受央视采访。

    今年8月,陈坤志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这是一个重庆黑社会运作的典型样本。通过下面这个故事,你将看到:一个黑恶团伙如何通过放水、非法拘禁、暴力威逼,成功控制住一家公司后,与卖方合谋,操纵拍卖。致使一宗实际价值超过9000万元的土地,拍卖成交价仅3710万元。

    在这条清晰的利益链上,既有黑恶团伙、企业法人、拍卖公司,也有无良律师,以及司法官员。

    材料内容来自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对此事的内部调查报告,起草于2007年12月28日。事实清楚,证据齐备,但至今仍悬而未定。

    放水公司强行“合作”

    在记者眼前,堆积了一尺多高的材料证据中,有一份标识为渝公经侦文【2007】134号的文件,隐藏着“奥妮拍卖案”的全部秘密。

    案子围绕着一块大约68亩的土地展开,它有个不错的名字,叫“三工场”。在一切开始前,它还是奥妮公司与土地所有者重庆化妆品厂争议的标的物。很显然,奥妮公司正在积极寻找买家。

    在2005年6月16日,有三家公司决定合作,他们分别是:奥妮公司、中粮鹏利重庆置业公司(下称中粮公司)以及广海公司。但主角是中粮公司,这是中国粮油进口集团公司的一家下属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奥妮公司、广海公司包干9000万元协助中粮公司拍到“三工厂”。

    此前两个月,一家名叫“万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万贯财物)在重庆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其资本为100万。这样规模的公司,在金融业蓬勃的重庆,本不值一提,但其背后的法人和股东却不得不说。

    法人代表为陈坤志,男,1966年7月19日出生,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并参加工作,先后在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杨家坪派出所和江北区公安分局石门派出所任民警,1989年12月5日因受贿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990年3月29日受行政开除留用查看处分,1995年12月21日因殴打他人受到行政撤职处分,之后辞职离开公安机关。

    大股东龚刚模,重庆市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被摩托车行业人士称为销售奇才。其在做摩托车和摩托车零配件销售顺风顺水之际,与陈坤志等人共同成立了万贯财务公司。

    在此次重庆打黑风暴中,万贯财物的法人和大股东,前者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后者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从警方侦破的事实来看,万贯财务其实是一家“放水、洗钱”公司。在其成立当月,陈坤志便向广海公司负责人吴学权借出1000万元的高利贷,月利息为10%-15%,为保证其高额收益。陈坤志强行要求吴将其变成广海公司持股51%的大股东。

    2005年8月21日,因无法支付每月100多万的高息,陈坤志将吴学权拘禁在皇冠东和酒店,此期间,正是广海公司和奥妮公司、中粮公司为拍得“三工场”履行协议之时。

    陈坤志得知吴学权和中粮公司的合作项目后,即勒令吴学权通知广海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德海赶至酒店,交出了广海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一直到当年9月4日,吴学权彻底退出其与中粮、奥妮公司的合作项目,由陈坤志全面接手后,才被放走。

    当年8月31日,陈坤志撇开吴学权,代表广海公司,采取威胁与利诱手段与中粮公司和奥妮公司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广海公司和奥妮公司协助中粮公司竞拍成功,然后收取3145万的费用,约定此款用于化妆品厂职工安置及交纳各种规费。但是从后来中粮公司先期付给陈坤志的1740万元的走向来看,实际上并未用于合同约定的方面。直到本报记者采访调查时,化妆品厂已经下岗的工人们,仍在为他们的安置费奔波。

    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调查认为,中粮公司负责人黄亚虎虽明知吴学权被拘禁及不能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仍然开始了和陈坤志的全面合作。

    律师双方代理

    如今来审视“三工场”的离奇命运,牵扯进去的利益各方,最后无不达成为虎作伥的利益同盟。

    中粮公司在与陈坤志全面合作的当天,又与富国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金额为580万的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由富国所负责让中粮公司进入司法拍卖程序,580万的律师费由中粮公司付给广海公司和奥妮公司的费用中扣除。

    这份代理合同的玄机在于富国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陶益芬。其哥哥正是“三工场”持有者———重庆化妆品厂厂长兼法人代表陶益禄。

    而富国律师事务所同时也是重庆化妆品厂的代理人。在陶益禄上台后,单方终止了此前的律师事务所合同,转而与其胞妹所在的国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关系。

    为了让富国律师事务所协助中粮公司竞拍成功,陈坤志和中粮公司黄亚虎又拟了一份拟请该所出面协调化妆品厂和重庆市高级法院工作的“备忘录”。

    接下来,围绕着“三工场”的协调,实际上是在上述几家公司之间来回倒腾。

    因为“三工场”此前是奥妮公司与土地所有者重庆化妆品厂争议的标的物,富国律师事务所作为重庆化妆品厂代理人与奥尼公司在高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在记者获得的此次调解笔录中,中粮公司的负责人黄亚虎又作为奥妮公司的代理人参与调解。

    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认为:富国律师事务所的行为在高院主持的调解中既代理了化妆品厂,又代理了奥妮公司,因为中粮公司与奥妮公司利益的一致性,这样的代理,由黄亚虎参加调解而完成了从隐形转为显性。

    而在此后的拍卖中,富国律师事务所也既代理了被拍方化妆品厂,又代表买受方中粮公司。

    通过调查律师费流向,可以看到,化妆品厂负责人陶益禄在此间的利益关系。在于中粮公司签订律师费为580万的合同后,富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仕谟要求黄亚虎提前支付部分代理费,用于其去疏通化妆品厂的关系。

    经商议,由陈坤志的清幽公司代付50万先期费用,如竞拍成功此款由富国律师事务返还给清幽公司。

    账目显示:2006年1月27日,清幽公司支付了50万元。2月27日,陶益芬以借款为名,从该款中划走24.9万,同日,又以借款的方式,借给陶益禄的妻子刘福惠。

    2008年6月10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对国富律师事务所作了处分决定:该所涉嫌双方代理,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事实清楚,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拍卖价至少低了7000万

    2006年3月,“三工场”进入司法拍卖阶段,重庆市高级法院委托重庆辉煌拍卖公司(下称辉煌公司)负责组织拍卖工作。

    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保证无人与中粮公司竞拍,辉煌拍卖公司以超过报名时间为由拒绝另一家重庆金洲物业公司(下称金洲公司)履行报名手续。

    警方调查的事实是:金洲公司在2006年4月3日16时截止的报名时间前的14时许就到了辉煌公司的报名地点,但被辉煌公司员工无任何正当理由阻扰其报名,金洲公司立即向高院组织拍卖的法官反映了此情况,高院的法官刘晓龙随即与辉煌公司负责人汪钟联系,但其关机。

    当日17时许,高院执行局、合议庭、司法鉴定处紧急召开会议研究这一突发情况,决定通知金洲公司第二天直接到拍卖现场参加拍卖。第二天,即4月4日上午,高院的法官张航、周旭等人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拍卖现场明确向汪钟提出要求其为金洲公司履行报名手续,但仍被拒。

    辉煌公司汪钟和万贯公司陈坤志还反指高院搞暗箱操作,并威胁上告。高院遂中止了此次拍卖。2006年4月7日,化妆品厂厂长陶益禄以化妆品厂的名义发函致高院,声称,如果化妆品厂的职工在2005年4月19日没有收到86号调解书确定的1600万拍卖款,就将鼓动职工上访。

    重庆市高院为确保公正,遂通知金洲公司参加拍卖,但该公司却因为觉得“情况复杂”而放弃了参拍。

    4月14日,第二次拍卖在重庆市产权交易所二楼举行,不过,这场拍卖与此前相比,争夺既不激烈也不冗长。

    此次拍卖参加的单位就只有中粮公司和陈坤志控制的万贯财务公司了。辉煌拍卖公司的拍卖师报出3670万元的底价并加价100万元时,现场仅有的两个买家6号中粮鹏利和7号万贯财务都无动于衷。拍卖师开始降低加价,从80万元一路降到10万元,7号终于举牌。轮番举了四次后,6号中粮公司如愿以3710万元的价格拍到化妆品厂的“三工场”。

    拍卖现场的气氛让参与拍卖会的当地记者终身难忘,“我旁边坐了一排穿黑西装、留‘小平头’的壮汉,门口也坐了一排,进门的一楼还站着一排。”

    值得玩味的是,事后,陈坤志在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采访时表示“我内心非常渴望这一天的到来,因为在这个过程(指土地拍卖)中,没人来听我的声音。”

    不到一年后,“三工场”的真实价格体现出来。根据2007年1月18日《重庆时报》34版刊登的信息称:“三工场”土地以标价1.3784亿元价格出让,高出2006年4月14日拍卖成交价1.0074亿元,扣除综合土地出让金,至少超出上述拍卖成交价7000万元。

    彼时,陈坤志也曾一脸不屑和无辜的表情:“什么黑社会、流氓,那是很低级的……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总有人说要抓我去坐牢!”事后,中粮公司按约定向广海公司支付第一笔服务费1740万元,但此款并未进广海公司的大账,而是被陈坤志背地转让给了清幽公司,吴学权分文未得。

    清幽公司实际上是一个影子公司,根据警方的调查称:工作人员多次到工商管理机关查询,均未查到该公司的注册资料。但是其银行开户资料中却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而复印件中的注册号也在工商局信息库中无法查到。

    “放水”吞并中小企业

    记者查证,“万贯财务”已于2008年11月被重庆市工商局吊销,原因是“两年多没有履行过年检职责”。

    近日,重庆某媒体重新将陈坤志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的资料整理出来,而此前7月31日,陈坤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同日,有万贯财物的大股东龚刚模,也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此前王立军披露,重庆黑社会仅“放水”就放了300亿。在“奥妮拍卖案”中,陈坤志通过“放水”,成为广海公司最大股东,从而控制该公司的过程颇具典型。

    此前,吴学权向高利贷借款700万做生意,因项目停滞,被高利贷债主逼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其债权人之一胡重敏认识了陈坤志,并陆续向陈坤志借了1000万月息为10%-15%的高利贷。

    陈坤志为保证实现自己的债权,在知道广海公司尚有不少资产的情况后,强行要求成为广海公司的股东,吴学权迫不得已于2005年4月15日将陈坤志变更为占广海公司51%股份的大股东。

    重庆非公有制经济促进会会长黄伟对此有个阐述,他说:“现在的黑社会远远不是简单的打打杀杀,它已经渗透到了各个领域,作为中小企业,根本就应付不了。比如,他要兼并企业,他的线人会率先发现那些缺少资金的企业,之后找你要借款给你,就是高利贷。他的起初的态度很好,你晚几个月还也可以,但是他突然间就会翻脸,要你偿还,不行,那就拿你的企业来做抵押,他的马仔们就出面了。你报警没人受理,你跟他们打官司,你根本就赢不了,不管是警察还是法院,都有他们的保护伞。”

    重庆公安局经侦总队134号文件显示,在“奥妮拍卖案”中,吴学权被拘禁期间,陈坤志的手下多次对吴进行殴打和人身威胁,直到吴学权被迫交出广海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并彻底退出其与中粮公司和奥妮公司的合作项目由陈坤志全面接手,陈坤志才将其放走。

    这份文件还透露出陈坤志涉嫌另一宗侵占案。在陈坤志获取广海公司公章和财务章后,了解到广海公司和时代建筑集团公司(下称时代集团)尚有一笔900万元的债权,随即要求广海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德海出具委托书,由陈坤志代为行使法人代表的职权。

    2007年3月,陈坤志持委托书找到时代集团收款,并自行和时代集团达成将900万元债务减至450万元的协议,并于2007年3月28日将时代集团付出的350万元划至陈坤志任法人代表的重庆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时代集团的债权履行中,广海公司仍分文未得。

    至此,陈坤志通过清幽公司收走中粮公司付给广海公司1740万元,陈坤志收走时代集团欠广海公司350万元债务,加上吴学权已经支付给陈坤志800余万元利息,陈坤志共从广海公司获取2900余万元,远超吴学权欠他的1000万元本金。

    利益链“潜规则”

    在“奥妮拍卖案”的最高利益链上,牵扯到了重庆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弢,以及重庆高院原执行局局长、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乌小青(两人于今年6月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尽管中粮公司为了“三工场”土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但是由于重庆化妆品厂300名工人激烈抵抗,他们一直未能实际控制“三工场”。由于案件悬而未决,“三工场”也成为了重庆市江北区的重点维稳隐患。

    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2008年8月20日,在重庆市委办公厅《不稳定情况的紧急报告》上,张弢批示:8月8日,我已签告执行局组成合议庭,对恶意串标进行审查,请执行局加快处理。

    但直到2009年4月1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以“土地拍卖悬案”为题,报道了这起司法拍卖出现的“怪相”时,重庆高院执行局仍没有公布审查结果。

    而另一份资料显示,重庆市高级法院以党小组的名义,向重庆市委提交了一份报告,大意为:“奥妮拍卖案”程序合法。

    有消息称,经央视曝光后,中纪委开始介入。张弢和乌小青被调查,才使得问题得以浮出水面。

    据此前媒体报道,拍卖行业里有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拍卖一单业务的行规佣金法官以前的回扣是50%,近几年已经涨到了快90%,一些法官肆无忌惮的腐败行径使许多拍卖公司面临倒闭,“很多法官只恨不能自己亲自上台拍卖拿更多的钱”。

    “奥妮拍卖案”揭示了司法拍卖中的阴暗一面:竞买人围标,恶意串标,职业控场,黑恶势力参与等问题。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唐信福用了四个字来形容———“屡见不鲜”。

    事实上,如果将这个离奇的故事与重庆打黑风暴联系到一起:从张弢、乌小青落马,到文强被抓,再到陈明亮、黎强、龚刚模、陈坤志等一批身家上亿的黑社会头目被逮捕,由此可以看到重庆打黑风暴的时间延续和连贯性。

    这与本报记者的观察一致:重庆打黑,只有在经济领域解读,才能触动到黑社会存在的本质。

    故事到此并未完结。

    A增01-05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A增01—05版 采写:本报记者 龙志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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