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倪:近年重要学术译著评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17:36
 王倪:近年重要学术译著评议
  
   八、九十年代的思想学术比较现在好象成了一种时尚,很多文章的开头都以此来破题,我们在这里也不能免俗。如果说1984、85年的文化热中,西学的引进是一个主要热源(卡西尔的《人论》一年内能印近20万册,在今天是做梦也不敢想了);那么,九十年代上半期的学术译著就好比一条死狗,大多都在中国书店、街边地摊上以低于同篇幅古籍好几倍的价格被贱卖着。不过,风水似乎真是轮流转,这几年学术译著的出版又逐渐升温,虽然这时候已不乏商业操作的成分,但从选题取向上看,很多的译著已不象当年那样流于单纯的译介,而是能构成中国学术思想问题域(尽管这个问题域恍惚得很)中一个有机的分子了,对于我们这十几年泥沙俱下的境况而言,这不能不算是一个确实的进步。
   而事实上,对于这些年的一些重要译著,认真的学理上的评论乃至对其译文的批评[注1],却很少见到,这倒令人担心:中国近百年西学引介缺乏系统、缺乏积累的命运难道仍要持续下去?而我们草写这篇文字,作为一种尝试,也正是想在这方面提请有识者的重视。
   我们选择的对象主要是近一两年出版的译著,并选出其中十余种重点评议,这里主要考虑的是该书在国际学术界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对于中国思想发展的价值;在选择时,特别考虑该书对于一般知识界的意义。因此尽可能选择那些超越了专门化的学科壁垒,对整个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学者都有所裨益的著作。我们还针对译文质量做了一些评点,这些评点可能会显得过于苛求,但我们仍希望其不乏善意,因为我们深知翻译(尤其是学术翻译)实在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而真实的批评对于译者、读者都会是桩好事。
  
  一
  
   韦伯的论著在八十年代“文化热”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而在今天看来,韦伯充满多重复杂性的著作已经构成中国学术思想的一个重要资源[注2],《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韦伯文选第2卷)》(甘阳编,李强译,北京:三联书店,“社会与思想”丛书,1998年)的出版也可谓正得其时;这部著作(即通常所谓《经济与社会》)的结构和价值在战后德国的韦伯学研究中曾一度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虽然今天“它”已不再被视为是韦伯的“社会学遗嘱”,甚至不再被看作是“一本”书,而是一系列著述,但“它”仍与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论文集》、《政治论文集》和《科学学说论文集》一同构成韦伯著作的主体。这本韦伯选集的中译本,无论“编选”,还是翻译,都能够以扎实的学术研究为基础,体现了严谨认真的学风;尽管我们认为个别地方仍有值得商榷之处,如书名中的“诸社会领域”似当译作“诸社会秩序”。而商务印书馆厚厚两卷的《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大概要比三联书店这个单薄的版本,更有勇气。但全书仅正文第一页译注中介绍的五个人名,就几乎都与学术界常见的译法不同,颇令人怀疑译者在专业知识方面的素养。而全书混乱的专业术语译名,诸多令人费解的句子,大概都提醒我们在这个学术译介面临日益紧迫的市场压力的情况下,“小的是美好的”。
  
   韦伯两篇演讲的结集《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也在去年底推出,本书不仅是理解何谓“天职”的范例,同样也是理解整个韦伯思想与个性的关键。以充满激情的清醒态度来勇敢地面对现实,也许是我们这个世纪最欠缺的美德和能力,而阅读韦伯的这两篇演讲,即使不能因此就掌握这样的美德和能力,也至少可以感受到它们的力量。这两篇演讲曾有过中文译本,但现在的翻译可以说是最好的。尽管略有小疵,但翻译的严谨认真和流畅,在拙劣翻译盛行的今天,都颇为难得。但译者撰写的“代译序”,却多少令人遗憾。断定韦伯对科学不能建立价值表示失望,韦伯的“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水火不容,以及韦伯的所谓实证主义精神和对文艺复兴时代完美个性的怀恋,大概更多是译者不太恰当的揣测之词,也许会对不够认真的读者有所误导。本书的另一个优点是在书中收入了有关韦伯的一些研究文章,这对读者会有所帮助,不过如果能将德文版韦伯全集中施路赫特撰写的编者导言一并收入,那就更好了。
  
   神学家卡尔·巴特可说是韦伯的同时代人,他在919年出版的《<罗马书>释义》和韦伯的两篇演讲其实针对的是同样的时代境遇。卡尔·巴特以彻底的“神人二元论”立场,改变了当代西方神学思考和言说上帝的方式。《教会教义学(精选本)》(何亚将、朱燕冰译,北京:三联书店,“历代基督教学术文库”,1998年)虽不象他的《<罗马书>释义》一样闻名遐迩,却也堪称当代新教神学的奠基之作。也许是过于突出上帝之言对人类之言的优先地位,直至巴特油尽灯枯,该著仍然是未竞之作。中文版《教会教义学(精选本)》的问世,必将为汉语神学言说上帝之言提供更多的思想资源。中文翻译寓典雅于平实,准确再现了巴特宏阔的神学叙事。
  
  二
  
   自由主义现在是知识界的热门话题,但也只停留在话题的水平上;至少在我们看来,一些自由主义的古典著作在中文学术界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学理上的研究。然而,购买的热情却是高昂的,甚至出版社也没有预料到现代自由主义鼻祖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在中国学术市场中会有如此好的销路。不过,如果脱离了渗透着自然法精神和斯多亚气质的道德哲学,亚当·斯密眼中的“看不见的手”大概就真的会变成布罗代尔笔下充满阴谋的“资本主义”。因此,亚当·斯密的这本书不仅对于理解亚当·斯密的整个社会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我们的现实,也不乏针对性。遗憾之处在于这本书的中文译本拖了十几年才问世。不过似乎为了证明这样的拖延还不够长,书中连最重要的概念“道德情操”都没有统一的译法,尽管全书翻译总体质量不错。也许保留“歧译”的唯一理由是有的译者和笔者一样,觉得 “道德情感”是一个更好的译法。
  
   《法国革命论》(柏克著,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中译本的出版似乎也应合了现在这种保守与自由混为一谈的气候,柏克的思想在世纪末的时候在中国大行其道,既有世界范围内思想潮流的影响,也源于国内对保守主义的关注。不过如果从一种极端迅速迈向另一种极端,大概与柏克传统倡导的精神貌合神离。在法治的精神下以和平宽容地方式面对政治与思想上的复杂性与分歧,大概才是柏克背后英国普通法的精义,尽管柏克有时也不能做到这一点。译者的盛名给我们很大的期望,可惜的是译文中的许多句子冗长拗口,令人难以卒读。而将全书的第一句话就译反了,大概很难称得上“认真”二字吧。
  
   《自由秩序原理》(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宪政译丛”,1997年)在中国为哈耶克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名声,但不幸的是,真正把它当作一本书认真阅读的,可能除了译者之外,没有几个人。这个译本也是中国比较少见的研究性翻译之一,从书名的译法到哈耶克思想的来龙去脉,译者本人做了大量的研究和阐释。或许这是最值得称道的:学术翻译并不是一项外文与母语之间的简单语言置换,学术翻译的目的也并不只是为读者扫清阅读上的困难,如果我们能把它与自己的研究结合起来,那就有可能把这件事从一件"差事"变成一桩"乐事"。不过从思想的角度来看,那些想更明快地了解哈耶克的读者,最好还是先看他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自由秩序原理》虽然涉及到经济理论、法理学和政治哲学,但并不是一本"集大成"式的作品,如果不了解哈耶克的思想脉络,以及他在序言里所说的"个人的背景情况",几百页蹒跚的阅读下来可能一无所获。
  
   也许是由于法学的研究传统日益专门化,职业法学家们的著述很少能够对法学领域之外的学者产生影响。但是,《认真看待权利》(德沃金著,信春鹰、吴玉章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外国法律文库”,1998年)使得法学家德沃金成为讨论当代政治哲学或伦理学时不可或缺的人物。当然,在我们看来,德沃金的贡献与其说是主张决不能因为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的权利,还不如说是他的那种“脚踏实地”论证方式,即围绕一系列民权诉讼展开的权利实践来阐明其观点。正是运用这种方式,德沃金将普通法的法律实践技术带入了法理学与整个政治哲学的问题域中。正如一位学者所说,这是一种“审判”视角的法律理论。这本书的翻译不仅有助于理解法律、自由、平等、权利和正义等问题,而且对于理解中国目前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的冲突与重新分配所引发的种种问题,也不无裨益。遗憾的是,目前中国的学术界,无论是自由主义的“简单捍卫者”,还是关心社会正义的所谓“新左派”,可能都无暇顾及德沃金。这样,在这些纷纷嚷嚷讨论中,不仅缺失了思考权利的切实视角,更丧失了这种“脚踏实地”的学风。看来,我们在急急忙忙想成为某种社会利益的代言人时,首先得“认真对待知识分子的权利”。全书翻译质量不错,但如果译者能够对分析哲学更熟悉一些,汉语表达更流畅一些,就更好了。
  
  三
  
   社会理论在八十年代以来已经成为国际学术界的“显学”;在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理论也有助于救治所谓“八十年代中国学术空疏乃至意识形态化”的弊陋。而几部重要的社会理论著作的翻译出版于此也就显得颇为紧要了。不过,作为英国社会理论大家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代表作,《社会的构成》(李康、李猛译,北京:三联书店,“学术前沿”丛书,1998年)并没有“学术前沿”里一并推出的《民族国家与暴力》、《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的影响大,这实在是不足为奇,毕竟对一般社会理论感兴趣的读者,本来就没有对实质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多。实际上,无论尝试对近代民族国家进行历史社会分析的吉登斯,还是试图研究现代性盛期的吉登斯,都并非相关领域最重要的学者,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倒不如去读蒂利或是鲍曼的书。而真正代表吉登斯理论水准的著作除了未译成中文的《历史唯物主义当代批判》(尤其第一卷,《民族国家与暴力》本是其中的第二卷)以外,大概就要算《社会的构成》了。尽管该书不乏折衷色彩,但仍与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大纲》、卢曼的《社会系统》、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一同成为继帕森斯的《社会体系》以来最重要的社会理论著作之一。
  
   法国理论家布迪厄只是在80年代后期才开始在国际学界中成为“知名人物”,但不过十余年,却在九十年代中国的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影响,究其原因,他倡导将深入的理论探讨与细致的经验研究结合起来的学风,大概对于当今中国学界,确有救治的功效。他的《实践与反思》(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中文译本的出版也引起普遍的重视,尽管此书并非布迪厄的代表之作,但比起《实践理论大纲》或《区隔》等书,它确实简要明晰地介绍了布迪厄的基本思想。此外,读者还可以通过该书中布迪厄与众多学术流派之间的对话与辩诘,了解整个西方社会理论界的思想状况。
  
   埃利阿斯的《文明的进程》(第一卷,王佩莉译,北京:三联书店,“学术前沿”丛书,1998年)中译本的问世倒有点出人意料,这位94岁去世的老人直至垂暮之年才获得世人近乎赶时髦般的承认和效仿。不过,如果把此书简单地归为通常文化社会学或是社会史著作,未免视野有限。相信即将面世的第二卷会使读者看清作者的宏大思路:毕竟他绝非一位只知爬梳典故趣闻的民俗搜集者。好在首卷中收入了作者1968年的自序,可加细读。译者苦心经营(如将书中大量中世纪训言勉力译作四言古文),译笔流畅,但也许由于英文功底不如德文,所以出现一些人名(如伊拉斯谟)、概念(如制度、系统)和书名(如《意识形态的终结》)不符通译的情况。有一处由于将各学科的“博士”按字面直译为“哲学博士”,遇上真正的“哲学博士”时只好强自译出“双重哲学博士”,但这样的“忠实”至少能让读者知道错在何处,总好过满篇不知所云的篡改。
  
   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第一、二卷,罗荣渠、庞卓恒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是一部近二十年来被社会科学各学科广泛引用的多卷本著作,其学术地位自不待言。但中文版的问世未免过于坎坷,好在译者们最终众志成城才完成了这件于学术界大有功德的好事。这部难度很大的译作,尽管译文质量不错,但依然有不少缺憾,最严重的问题是全书译出了详细的文内注释,却不附总书目,让读者无从查考(这倒反映了国内学界忽视学术通例和学术积累的通病);其次,译者众多,专有名词错漏、矛盾之处颇多,比如费弗尔/费夫尔,拉杜里/拉迪里,勒费弗尔/勒费布里等,这些多是史学大家,照理不应有异译。更有将“满洲”译作“满洲里”,韦伯印作“Webb”,汉学家狄百瑞在正文、注释和索引中有不同的译法,但无一译对,而“Thomas Mun”被译作了“托马斯·曼”。看来,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翻译工作,校者和编辑应该更加认真负责地进行审核,否则仅仅署名,就很难保证译文的质量。当然,此书与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布罗代尔的《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唐家龙、吴模信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一样属于鸿篇巨制,摆在书架上颇有些气派,故上述微瑕倒不影响其声势。
  
  四
  
   中国的“西学”研究喜好时尚、缺乏积累的“恶疾”在萨特的命运中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八十年代,萨特与存在主义几乎席卷中国,笔者的《存在与虚无》就是在路边的书摊上买到的,而今天又有几个人,除了“存在先于本质”这句口号,还记得萨特说过些什么?萨特在撰写纯哲学著述时,很少能够象他的小说和戏剧那样,以一种近乎残酷的尖锐冲突触及现代社会这个“铁笼”中的困境与挣扎。不过,《辩证理性批判》(林骧华等译,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萨特文集”,1998年)也许是萨特最具“小说”精神的哲学著述了。这部著作对于未来社会理论究竟具有多大意义,可能取决于有没有富有想象力的学者能从全书不时用陈词滥调堆砌起来的沙堡中找到“黄金”。我们盼望有朝一日能够看到本书译者翻译的《辩证理性批判》的第二卷。
  
   八十年代的“美学热”产生了“美学译文丛书”和一大批文论方面的译著,但现在看来,其影响似乎薄如青烟,其中许多重要著作亟待置于更广阔的视野中来重新解读。而加拿大学者弗莱的《批评的剖析》(陈慧、袁宪军、吴伟仁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博学丛书”,1998年)如果和以往一样,只有文学批评领域的学者阅读,那就太遗憾了。这本煌煌巨著,不仅在二十世纪文学理论的历史中占有不可取代的位置,同样也是探索西方观念与思想方式的“原型”的精深之著。自出版以来,这本书的影响就早已波及历史学、人类学与社会理论诸领域。美国历史学家亨特有关法国大革命的经典研究就曾借用这本书的基本思想。本书的译文尽管在一些概念的译法上有可商榷之处,但全书质量是不错的。
  
   在进口无数“思想家”之后,把巴赫金也视为“本世纪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可能会招致一片嘘声。不过这对理解巴氏其人其思原本无关紧要。生活在肉身与思想双重压迫的年代,巴氏虽置身学术“边缘”,却广泛涉足哲学人类学、文化历史学、语言学、符号学和诗学等诸多领域,终因其颇富争议的“对话”理论而在风烛残年被西方学者推向 “中心”。由白春仁教授领衔翻译的《巴赫金全集》(共六卷,钱中文主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行文流畅、忠实可信,不知它能否为中文的“思想家”一词最终正名。
  
   至于福柯这样一位无法归类的人物,其人其著对西方思想、乃至汉语思想的根本挑战,中国学术界恐怕还未能有确实的感受。而《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北京:三联书店,“法兰西思想文化丛书”,1998年)大概是福柯最难读的著作,毕竟这是福柯唯一一本没有历史分析,单纯反思方法的专著。他在书中阐述的“话语分析”,明确地将自己的研究方式与现象学、分析哲学、结构主义、解释学和传统的观念史研究区分开来,并界定了自己的研究与年鉴史学和法国认识论传统之间的关联。不过,如果读者没有从中文版的《知识考古学》中看出这些来,也不足为奇。因为,中文版的《知识考古学》也许是世界上最难读的《知识考古学》,译者几乎完全没有读懂福柯的论述。福柯尽管有时不免艰深(其实与许多人的印象相反,福柯的表述华丽而且严谨,尽管有意采用语言游戏,动用隐喻,但却很少流于晦涩与笨拙),但大概也不会创造出“缓坡历史”(实际上是指年鉴史学关注的“缓慢变动的历史”)这样离奇的说法。而在译者的笔下,福柯那句满怀激情的格言,“通过写作来摆脱我的面孔”,倒象是福柯的自嘲,“像我这样写作是为了丢面子的远不只我一人”。这样看来,译者将遍布全书的年鉴史学的重要概念“系列”译做福柯毕生厌倦的“体系”一词,就不足为奇了,毕竟还有比这更糟的翻译。而我们需要的是一本读者能够看得懂的《知识考古学》。
  
   置于我们这篇文章最后的(但绝非最不重要的),是尼采这本不足百页的小册子——《历史对于人生的利弊》(姚可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本书只不过是他著名的《不合时宜的思想》中的第二篇,这本书在最初出版时影响并不大,但今天,本书已经被视为尼采兼具激情与敏锐的文字的范例。尼采在书中对实证史学危险的诊断,不仅对在19世纪为“历史主义”左右的德国文化是一次强有力的反省,而且对今天淹没在各种喧嚣的历史话语中的“我们”来说,同样展现了一种真正富有洞察力的预言才具有的震撼力量。据说,当年福柯阅读尼采正是从这篇文章开始的,而福柯本人独特的谱系学方法,正是要在最微小的历史细节中找寻那些试图给历史带入生命的气息的力量。
  
   由我们的眼光看来,近几年的学术译著在数量上比不上八十年代,但在学术关注上则有所收敛,不再那么泛滥肆意;不过,我们的翻译确实还没有当年陈康先生翻译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时的雄心和信心,而实际上要获得这样的雄心和信心,则有待于我们自身学术思想的发展。尼采在《历史对于人生的利弊》结尾处比照了德国和古希腊文化状况,他的话也许正宜于移作我们这篇评议学术译著的小文的结尾:“曾经有几个世纪,希腊人的‘教育’和宗教几乎像是现在‘德国的教育’和宗教,是全部的外国的和全部古代在自身内斗争着的浑沌。虽然如此,希腊文化并没有成为混合物,这有赖于那句阿波罗的格言。希腊人渐渐学会了组织浑沌,由于他们按照德尔菲的教导——‘认识你自己’而又想到了自己,想到了他们真正的需要,他们在和他们自己艰苦的战斗之后,成为那些承袭来的宝物的最幸福的富裕者与增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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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萧阳的长文“罗尔斯的《正义论》及其中译”(载于《哲学评论》第一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既有对译文极富同情的深入剖析,又对“公民不服从问题”做了详尽的阐发;是我们近年来读到的罕见的好书评。
   [注2] 这一点突出地体现在刘小枫的《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汪晖的长文“韦伯与中国的现代性问题”(载于《汪晖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等论著中。
   [注3] 《历史对于人生的利弊》,第76页。
  
  原载于《二十一世纪》双月刊,1999年
 
 
 
小里发表于2005-10-16 19:11:46 
 
写得不错!
 这篇文章写得很好,目前翻译界出现的问题,也是学术界所存在的总体性问题的一个反应。本文的作者对理论的把握,尤其是对一些经典性著作的了解是很深入的。韦伯的书,译得比较好的还是李强与李秋零主译的几本书,吉登斯的书,就学术意义而言,《社会的构成》是基本的,其余几本论现代性的书,并没有什么新意,超不过鲍曼与哈贝马斯的论述,布迪厄的书,包亚明的译本是不错的,但后来李猛李康,邓正来校的那个本子,改正了包亚明翻译中的一些问题,比如对“场域”与“惯习”的翻译,就比包亚明高明一些。至于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我是没看明白,看了李猛的一些介绍性的文章,还是没明白,正准备深入看第二遍,但既然有人说译本有问题,那实在是没办法了。如果你去阅读《知识考古学》,你会发现很多前后矛盾的地方,不但如此,前后的连贯性也看不出来,我真的不知道译者有没有读懂这本书。
翻译问题,并非简单的语言与语言之间转换的问题,还是一个基本的理解性的问题。没有理解,就谈不上真正的高质量的翻译。
 
 
liuyo发表于2005-10-16 21:28:59 
 
评论
 认真对待权利拉兹的法律体系的概念两书,均是重要而译得很成问题的书.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书也是名著未能实现名译.
建议上述译者组织人力再译.因为译者都已经是博士导师了.否则以中国传统的为人方式,谁会再在名家后面再译,除了不想在体制内混的邓正来.
说实话,有本书错的太多,希望早点结束.
 
 
沾水居士发表于2005-10-27 20:42:39 
 
说《法律体系的概念》
 这本重要的书很多地方错的一塌糊涂,有的是很低水平的错误。这个中译本基本上没有办法读。
 
 
泉水发表于2005-10-28 15:57:53 
 
《法律体系的概念》的确译得很不好
 《法律体系的概念》的确译得很不好
建议拉兹的研究者重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