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哲身陷修例「自肥」疑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4 11:33:46
台湾「中央研究院」第27届院士会圆满落幕了,这也是李远哲以院长身分所参与的最后一次院士会议。7月4日傍晚院士会议即将结束时,与会院士起立为李远哲鼓掌喝采的场景很温馨,也够感人,但一些学术大老却在心里嘀嘀咕咕。12年以来,关于院长参与公共事务的界限与分际,院士们对李远哲未必全然认同;更何况,他们翻阅「中研院」资料,发现台湾最高学术殿堂竟然会发生了量身订作的「优遇条款」--「中研院」组织章程第十三条在5月10日又修订了。新条文中,明显有替李远哲「量身订作」的迹象,让一些院士颇有微词,认为「中研院」实在大可不必这样自坏形象。据台湾《新新闻》报道,一片「自肥」的疑云,顿时笼罩在「中研院」的天空中。当年,李远哲所组成的「国政顾问团」,除了临门一脚,完成了台湾「政党轮替」的历史使命之外,一方面也是想要「辅助」陈水扁,让政党轮替之后的台湾,能够走向清流政治。然而,陈水扁执政六年以来,却是「不见清流,只见沉腐。」李远哲却没有相对地针贬劝谏扁,还显得异常低调,终于在罢扁表决前夕,千呼万唤之下,李远哲才「现身」,却仅仅表示陈水扁的执政是「政绩有限,弊案不少」,顶多是劝陈水扁应该要「止谤莫如自所以。对此,有些院士就不以为然地认为,李远哲未必有立场劝陈水扁「止谤莫如自修」,因为他们发现,那种私底下「私相授受」的把戏,似乎也正悄悄地在「中研院」上演著。根据一些院士的投诉所作的调查发现,虽然李远哲即将在2006年10月卸任院长,但今年5月10日发布的「中央研究院」组织章程修正第三条与第十三条条款,其中第十三条中的第七项是「获得诺贝尔奖或相当之全球性殊荣者,得依聘审要点之规定,新聘为特聘研究员,不受年龄限制,其聘期由院长提请本院院务会议决定之」。这项条款由李远哲具名发文公布,在5月10日已经生效。根据这个条文,10月卸任院长职务后,李远哲仍然很可能可以依新的规定,继续且长期在院内任职,领特聘研究员的高薪。而条文的修正,是在4月15日的第19届评议会第二次会议上突然发动的。由「中研院」原分所所长王玉麟所发起,共有10位所长联名建议要修改院章程,提议若得过诺贝尔奖的人士,可以不受最高到70岁就退休的年限限制,院方仍可以「终身聘用」为「特聘研究员」。由于李远哲年纪刚过70岁,又得过诺贝尔化学奖,马上在会场上引起一些人认为这是「量身订作」。加上「中研院」的特聘研究员薪水远比一般研究人员都还要高出许多,据学界人士指出,至少一月有20几万元,最高也可能可以拿到一个月50多万元的薪水。终身聘用且可领高薪,于是,一些院士颇不以为然,私底下就形容这是「优遇条款」了。据投诉的院士透露,在场约60几人,但这些学界领袖都默不做声,仅有前台大校长孙震、知名政治学者胡佛等不到在场人士十分之一的学者发言表示「不妥」。其中,有一位学者对于「终身聘用」特别反感,他当场还反问:「特聘研究员就要有研究能力,终身聘用,如果得了老年痴呆症的话,怎么办?」「赞成派」则提出反驳:以前「中研院」的研究员有「年龄」上的限制,造成了许多院士因此年龄一到就必须退休,其实有许多的院士非常优秀,却因为「年龄」造成他们无法再继续服务,他们才建议:「得过诺贝尔奖与相当之全球殊荣者」,可以「终身聘用」为「特聘研究员」,仍可在中研院贡献智能。不过,「终身」还是太敏感了,也有点说不过去。据指出,在胡佛和孙震发言后,「不受年龄限制」终于改成「任期由中研院长决定」的折衷方案。尽管众说纷纭,但李远哲在自己卸任前五个月通过了这项条款,而且在自己手上批过公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6月底,连卸任「总统」都被取消终身俸的优遇条例了,李远哲在卸任前的敏感时机通过这项公文,落下了先「铺好后路」之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