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移民香港全攻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0:26:29
香港入境事务处已经开始接受“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每年的名额初步订为1000个。
计划采用“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在前者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人,或在后者获得满分的申请人,将会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得分较高的申请人,将获提选由行政长官委任的非法定咨询委员会作进一步甄选。
吸引内地优才赴港发展
获批准的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并可根据现行的受养人政策,申请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
申请人必须:
.于提交申请时,年龄介乎18-50岁;
.证明能自行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在香港及其他地方均没有犯罪或不良入境纪录;
.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通常指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也可获考虑。
最低及格分数或变
申请人须选择计划所设两套计分制---“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以争取配额。两套计分制的最高得分同为165分。
在“综合计分制”下,申请人可按年龄、学历或专业资格、工作经验、语文能力和庭背景这五个范畴获取分数;详情可浏览这里。
“综合计分制”预设有最低及格分数;最低及格分数可在有需要时于个别甄选期更改。有兴趣申请的人士可按这里查阅适用的最低及格分数,并自行计算其资历是否符合预设的最低及格分数,才决定递交申请。
“成就计分制”是为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人士而设计。计分制以申请人的成就作为评核基准,如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项,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如获业内颁发终生成就奖,便可获取满分165分;否则便不会获取任何分数。
定期甄选分配名额
在“综合计分制”下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人,或在“成就计分制”下获得满分的申请人,将会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得分较高的申请人将获提选由行政长官委任的非法定咨询委员会作进一步甄选。
甄选将定期进行,将名额分配予最优秀的申请人。
咨询委员会将考虑香港的社会经济需要、各申请人所属界别及其他相关因素,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如何最佳分配名额;委员的名单将于短期内公布。
获批准的申请人一般可先获批准在港逗留12个月。当在首12个月完结前,根据计划获批准来港的人士须证明他们确实有采取来港定居的步骤在香港居住,如已觅得有实质报酬的工作或已建立业务。
无证明不延逗留期
若他们未能证明已采取这些步骤,入境处处长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会考虑批准他们延期逗留多12个月。
若他们在首24个月完结前,仍未能证明已采取所需步骤,其逗留限期通常不会再获延长。
在首36个月完结前,根据计划获批准赴港的人士如欲继续在港居留,他们必须向入境处处长证明并令其信纳他们已在港定居及对香港作出贡献,如觅得属于学位程度、专家水平或高级职位并有实质报酬的工作或已在港成立具合理规模的业务。
注:
申 請 辦 法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入 境 簽 證 / 進 入 許 可 申 請 表 格 ( 中 文 版 )
優 秀 人 才 入 境 計 劃 申 請 須 知 ( 中 文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