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的文物贿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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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 离奇的文物贿赂案

标签: 文物  鉴定  受贿  开发商  赝品 
 

离奇的文物贿赂案

 

    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泡沫时代,往往容易衍生出许多荒诞不经的故事。

    前两年,在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曾发生过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文物贿赂案。这一案例没有头、没有尾,更没有情节上的起承转合,只有几个在法律意义上表现得空前绝后的细节与场景。

    故事的主人翁是南方某市一位掌管政府某方面实权的官员,称呼他是件难事,虽说个人的姓名是公开信息,但直呼其名公开爆料未定性的资料,却似乎有“侵犯个人隐私权”之嫌。若从职务上去称呼他也不行,因为现在什么头衔对他都不合适,自从2005年以来,他一会儿在当地纪委指定的“双规人员”招待所里熬夜、一会儿在监狱里啃咸菜馒头、一会儿无罪释放回单位逛逛……为了叙述方便,我们还是随便给他起个化名叫吴奈吧,他自己很无奈,法律对他也很无奈。

    吴奈是2005年10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捕的。次年8月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时,法官当庭宣布判决书的内容大致为:吴奈在任职期间,收受开发商宋某行贿的元代釉里红玉壶春瓶一只,专家保守估价200万人民币。宋代官窑钧瓷洗一只,专家保守估价180万人民币,合并受贿金额达380万人民币。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收受贿赂的所有事实供认不讳……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这个案子给当地的法官们招来不少麻烦,单说给那两件文物定性和定价就够头疼的了。先说定性吧,这两件文物是真是假?还有它们是哪个朝代的产品?是什么窑口烧制的?品相达到什么程度?这些都牵涉到它们的经济价值,而经济价值又决定了此案的量刑标准。尽管这两件赃物(实在不忍心将这种污秽的称呼用在尊贵的文物上)送给吴奈时,都带有文物专家签过字的鉴定证书,但为了慎重起见,法院又专门从外地请来两位国家级文物专家,加上本省专家组成5人临时鉴定小组,先是让专家们背靠背分别对物证写出个人鉴定意见,然后再进行集体讨论。结论完全一致:两件物证都是真品,而且都属于国家级文物珍品。文物定性后,接下去专家们又给它们估价,大家统一的意见是按照目前市场拍卖价的1/5定价,于是便有了法庭宣判时的数据结果。

    一审判决后,犯罪嫌疑人吴奈没有要求上诉,因为他明白在受贿金额上他占了很大便宜,受贿后他是按照2000万人民币的进帐给行贿人派发工程的。

    照理说,案件到这一步也就该了结了,吴奈也做好了服刑的准备。可就在宣判一个星期后,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最先为这两件文物签发鉴定证书的包姓专家以欺诈罪被人告上了法庭。起诉人既非受贿人吴奈,又非行贿人宋某,而是这两件物证的上一位藏主小丁。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小丁买回那只元代釉里红玉壶春和宋代钧瓷洗后,曾找当地鉴定专家包某做过真伪鉴定,鉴定结果两件东西都是赝品,而且推荐他将这两件藏品转让给开发商宋某。当地报纸公开披露吴奈受贿案后,小丁从照片上认出赃物正是自己低价卖出去的两件东西,而且出具鉴定证书的专家正是包某。专家让自己当赝品贱卖的竟是两件可以把人送进监狱的国宝,这可就被人涮得不轻。年轻人不禁怒火中烧,便去找包专家算账,可是打了几次电话,包专家都以身在外地推脱了。小丁一怒之下,便以欺诈罪将包专家告上法庭:你躲得过我,你还躲得过法院的传票?

    这一招果然奏效,包专家哪敢把官司打上法庭?别说是输了官司他会身败名裂,就算是赢了官司,他也威信扫地,很难再在业界混了。于是,他立马找到小丁,提出赔他2万块钱私了。殊不知小丁拿住了对方的软肋,绝不会只收他区区2万块钱罢手。他说:“你想私了是吧?可以,法院不是已经做出了最低估价380万吗,我也不要你全赔,就赔1/3吧,怎么也得给我100万,否则咱们就法庭上见!”

    好家伙,一要就是100万,简直是狮子大开口!人家签一张鉴定证书能赚多少钱?万般无奈,包专家只好硬起头皮与小丁对簿公堂。我们不知道包专家此前一番折腾究竟得了行贿者宋某多少好处,此后在法庭上,他一口咬定除开签发证书他收受了鉴定公司1000块钱的劳务费之外,他没有多得一分钱。他为自己辩护的理由是:“文物鉴定没有人能保证每一次、每一件东西都不会看走眼,有时候同一件物品今天看是赝品,过十天半月再看它又是真品。这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心情好、心情坏,细看、粗看,都会有差距,这种情况有的是。如果鉴定专家要为此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相信全世界都不会再有人敢吃这碗饭了!”

    言之凿凿,合情合理。包专家说的都是“大实话”!

    按照现有的法律条款,无论如何,只要包专家的确不是因为收了好处费而故意开出两张自相矛盾的鉴定书,他就没理由受到法律制裁。换句话说,小丁想讨还损失的任何法律要求等于白提,他输了官司,还赔了律师费。

    小丁输了官司,包律师败了名声,这场官司打下来,表面上看没有赢家,可是鹬蚌相争,最后还是有一位“得利”的渔翁——他就是在监狱里将要服刑的吴大贪官。这话怎么讲?乍一听去谁都免不了一头雾水,可是等你把这一层“玄机”整明白了以后,还会有更大的雾水在前头等着罩你。

    先还是拿第一层“玄机”说事儿吧!小丁与包律师这一场沸沸扬扬的官司,少不了传到贪官吴奈的家人耳朵里,他的律师一拍巴掌,兴奋地说:“真是天赐转机!”当天,他就代表当事人吴奈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是文物鉴定本来就有两种方法,“眼学”不能代表科学,要求对那两件赃物进行科学测试。假若测试结果是“赝品”,那么吴奈受贿金额就只剩下区区几百元钱,别说判罪,如果宽容一点他还可以官复原职。

    在接下来的二审法庭辩论中,公诉人驳斥被告方的“赝品说”,提出让对方出示能证明两件赃物是“赝品”的直接证据。被告律师冷不丁向法庭出示一张新近取证的两件瓷器的“碳14”测试报告单,上面结论明确:“……经综合测试,是当代仿制的赝品……”

    这一下法庭炸开了锅,原告方手执专家小组鉴定报告义正词严主张为此一审判决,被告律师拿着仪器检测报告大叫冤枉,说朋友间两三百块钱的礼物不能算行贿受贿,要求还他当事人一个清白。

    只有休庭。而且这一“休”就是两年。在这两年中,吴奈被抓了放、放了抓,原因是两件赃物分别送多家机构进行仪器测试,又先后换了两拨鉴定专家,今天被说做“赝品”,就放了他,明天被鉴定是真品,又将他收监……

    赝品、真品,真品、赝品……这起官司再打下去,还有完吗?这个案例虽然听起来有些荒诞,却又更象是一个近似于循环“从前有座山”之类的哲理故事。我们不妨暂且收起猎奇心和对案件情节上的逻辑推理与判断——因为这些对我们来说都已经毫无意义,不亚于重复那个“先有蛋?先有鸡”的愚蠢命题——然后再将吴奈文物受贿案束之高阁,并且绕台一周做360度全方位旋转,全息透视和筛选个中的内涵,看看是否还能找到别的思维兴奋点。

    首先,从文物到赃物这一精神物化的嬗变过程,我们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文物的原本价值体系已经被彻底颠覆和异化,它的基本属性遭到了阉割与篡改。原本作为人类不可复制、无可取代的精神产品而跨越时空、独立存在的历代文物,被贪婪的人性改造成为可以复制、可以亵渎、可以换取蝇头小利的时尚糖果或能够牟取暴利的金钱替代品……

    其次,透过这起案例,我们还无奈地发现:由于文物价值的货币化定位,导致鉴定手段大大滞后于高科技制假,文物流通市场的游戏规则被严重流氓化,各地所谓的“古玩市场”和大部分“艺术品”拍卖场基本沦陷为尔虞我诈的夺金场,金钱至上、骗术为王。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游戏规则的流氓化又直接导致了严谨的法律原则被松懈、甚至坍塌,在金钱这面魔鬼的旗帜下,一股疾风骤雨似的黑色冲击波,已经将中国文物业置于万劫难复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