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公司在华行贿地方官员被罚2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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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公司在华行贿地方官员被罚20万美元2009年08月03日 14:13法制晚报【大 中 小】 【打印】 187位网友发表评论

通过向中国地方官员提供回扣、礼物等获得国企订单美国《洛杉矶时报》称——在华行贿美跨国公司被罚20万

随着“力拓”案的曝光,一时间,海外跨国公司在华的种种不法行为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又捅出一桩丑闻:美国不干胶标签材料巨头“艾利丹尼森”公司被曝向中国地方官员行贿以获取项目,结果被处以2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记者上午致电“艾利丹尼森”公司设在香港的公关部,工作人员称,目前该公司的新闻发言人陈小姐正在出差,公司尚无法对这一事态作出回应。

在华行贿

3万美元换来订单获利超过27万

《洛杉矶时报》报道称,“艾利丹尼森”公司是美国首屈一指的不干胶标签材料生产商,日前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出在中国行贿地方官员获取生意项目。

“艾利丹尼森”发言人戴维说,该公司发现了几名职员可能存在不法行为,包括向中国官员送回扣、礼物以及提供观光费用。

美国证交会称,2002年至2005年,“艾利丹尼森”中国有限公司安全反光薄膜部向中国官员支付了3万美元,从某国有企业获取订单。其中,该公司通过中间人向官员支付2.5万美元。

美国证交会表示,该合约为该公司带来27.3万美元的收益。

2004年8月,“艾利丹尼森”中国有限公司获得两份订单,为15400辆警车装饰新图标。该公司同意将价格降低4.1万美元,并将这笔钱当做回扣支付给中国的地方官员。不过,这笔非法资金的支付最终被阻止。

严厉处罚

返还不当得利处以高额罚金

今日上午,记者登录美国证交会的官方网站,证交会就“艾利丹尼森”公司的不法行为出具了一份清算及审核决议,认定该公司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

证交会要求该公司返还27.3万美元,此外还要支付4.5万美元的判决前利息。同时当地法院已经对“艾利丹尼森”公司处以20万美元的罚款。

●公司背景:《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之一的“艾利丹尼森”创建于1935年,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加州帕萨迪纳市,2007年销售额达63亿美元。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案件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直以来,跨国公司轮番登上中国商业贿赂榜单。国内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朗讯案”

2004年4月,朗讯被曝安排近千人次的中国政府官员、电信运营商高管前往夏威夷、拉斯韦加斯、大峡谷、迪斯尼乐园和纽约等地游玩,出资千万美元。案发后,朗迅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重罚250万美元。

●“德普案”

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披露,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企业德普公司天津子公司从1991年开始的11年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现金,用来换取这些机构购买德普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这家企业最后被美国相关机构以违反“反商业贿赂法”为由处以479万美元巨额罚金。

●“家乐福案”

2007年8月,法国零售业巨头家乐福中国总部发出通告称,北京区域的8名经理级员工因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被警方拘留。

此案涉案贿赂总额超过百万元。

 

●“西门子案”

在2003年~2007年间,西门子曾向5家中国国有医院行贿2340万美元,与此同时,西门子还通过贿赂中国部分官员,获得了价值10亿美元的地铁工程和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为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最终被判罚13亿美元。

专家观点

在华“违法成本低”跨国贿赂屡禁不止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国问题专家胡星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国贿赂在中国屡禁不止,且近年来跨国腐败问题也相当严重,这跟我国“违法成本太低”有关系。

胡教授指出,在不少西方国家,其对于跨国腐败打击力度很大,查处严格,这就造成了很多跨国公司在本国行为严谨,但到了中国却会出现贿赂等问题。

究其原因,胡教授认为,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不少类似案件都说明,我国对受贿者的处罚严格,但往往对行贿者,中国的法律都表现得宽松。

此外,胡教授指出,我国对单位行贿,即以企业的名义行贿的打击力度也不够,往往导致企业从行贿中获取的利益远远大于被处罚的额度,查处不够严格。

胡教授认为,目前我国对于行贿者的法律条款不够细致,有欠缺。要在打击跨国贿赂方面有成就,应该予以此类公司不许再次进入中国或者列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罚,仅仅金钱处罚是不够的。文除署名外/记者王燕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案件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直以来,跨国公司轮番登上中国商业贿赂榜单。国内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朗讯案”

2004年4月,朗讯被曝安排近千人次的中国政府官员、电信运营商高管前往夏威夷、拉斯韦加斯、大峡谷、迪斯尼乐园和纽约等地游玩,出资千万美元。案发后,朗迅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重罚250万美元。

●“德普案”

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披露,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企业德普公司天津子公司从1991年开始的11年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现金,用来换取这些机构购买德普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这家企业最后被美国相关机构以违反“反商业贿赂法”为由处以479万美元巨额罚金。

●“家乐福案”

2007年8月,法国零售业巨头家乐福中国总部发出通告称,北京区域的8名经理级员工因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被警方拘留。

此案涉案贿赂总额超过百万元。

 

●“西门子案”

在2003年~2007年间,西门子曾向5家中国国有医院行贿2340万美元,与此同时,西门子还通过贿赂中国部分官员,获得了价值10亿美元的地铁工程和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为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最终被判罚13亿美元。

专家观点

在华“违法成本低”跨国贿赂屡禁不止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国问题专家胡星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国贿赂在中国屡禁不止,且近年来跨国腐败问题也相当严重,这跟我国“违法成本太低”有关系。

胡教授指出,在不少西方国家,其对于跨国腐败打击力度很大,查处严格,这就造成了很多跨国公司在本国行为严谨,但到了中国却会出现贿赂等问题。

究其原因,胡教授认为,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不少类似案件都说明,我国对受贿者的处罚严格,但往往对行贿者,中国的法律都表现得宽松。

此外,胡教授指出,我国对单位行贿,即以企业的名义行贿的打击力度也不够,往往导致企业从行贿中获取的利益远远大于被处罚的额度,查处不够严格。

胡教授认为,目前我国对于行贿者的法律条款不够细致,有欠缺。要在打击跨国贿赂方面有成就,应该予以此类公司不许再次进入中国或者列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罚,仅仅金钱处罚是不够的。文除署名外/记者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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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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