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原始股地摊有售 投资人投资容易收回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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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景 ] 来源:[中国经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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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创业板原始股,又一次暴富机会!”“现在以1元~2元价格购买,上市后有数十倍的收益”。几个月来,在上海大小社区里,经常看到一些投资咨询公司逐户散发“圆您发财梦”的宣传小册子,声称可以办理、转让即将在创业板上市的多家公司的原始股权。
据了解,近几个月来,深圳、北京、福州等城市均发现创业板原始股当街叫卖的现象,证管部门也不断接到投资者上当受骗的举报。
8月中旬,沪、深两地证管部门相继发布声明指出:一些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公司,通过误导、甚至欺诈的手段向市民违法推销未上市公司股权,兜售所谓拟上市“创业板”公司原始股,口头承诺公司将在创业板上市,或者以所谓中奖为名,推销未上市公司的内部职工股,此类行为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提醒投资者防范风险。
创业板原始股“地摊有售” 、投资公司“传单推销”
早在今年5月份,深圳证管部门就发现一些苗头。据市民反映,一家所谓的投资公司竟在深圳一所大厦出口处摆摊,代理买卖“拟上创业板企业的自然人股”。据摊主介绍,他手里的这些企业都是四川被推荐上内地创业板的企业,自然人股都在成都市托管中心托管,投资者如欲购买,需先交订金,签订有关协议,然后由公司负责到成都市托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买主再交清转让权款,投资公司将对每笔成交收取3%的手续费。
针对此现象,深圳证管部门曾于5月间发表声明,提醒投资者谨防原始股骗局。然而深圳证管部门的警告似乎并没有引起其他地区投资者的足够重视。四五月间,上海大街小巷原始股“传单推销”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
5月中旬的一天,记者在自家信箱里收到一本“创业板股票投资指南”的红色面皮小册,封面约新华字典大小,薄薄的二十多页,由“上海丰盈投资咨询公司”赠阅。在颇有煽动性的“又一次暴富机会”的前言中,称“在创业板呼之欲出的背景下,公司为支持西部大开发,正积极与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合作,办理拟上市原始股股权转让、代理业务……现以1元~2元价格购买,上市后有数十倍的收益”。内中还附有“新增托管上市公司名录”,约50多家,主要是四川、陕西等地的高科技企业。
这种小红本在记者居住社区和附近地区广为散发,几乎每户居民邮箱里都嵌着一本。远远看去,邮箱架红红一片,十分醒目。据了解,在上海其他居民区,此类小册子也有发现。当记者以普通投资者的身份打电话过去询问时,对方态度十分热情,告诉记者有免费资料相赠,并称自己是“证管部门批准的专业股票托管公司”。当记者问对方所受理的股票是否近期真能上市,对方在电话里笑着说:“你懂不懂风险投资,买这个(原始股票)肯定有风险,不过你买中了就能发大财,”并告诉记者这几天来他这儿咨询的人都坐满了,“不能发财谁大热天跑过来?”
8月中旬,上海证管办“提醒投资者谨防原始股骗局”的谈话在《上海证券》报上发表后,记者再次以投资者的身份打电话给“丰盈投资咨询公司”浦东办事点,这一次对方态度十分谨慎。“最近我们这个业务暂时不办了,以后说不定还会有,你留下电话好了,我到时候通知你……亲自过来嘛就不用了。”
“不瞒你说,(买创业板原始股的)风险其实挺大的,什么时候(创业板)能开出来还不好说。我们只负责给你提供信息,买不买你情愿了……我们也就收取一点资料费和咨询费。”记者又拨通这家公司浦西办事点的电话,对方听说是记者,口气十分生硬:“我们这个业务已经不办理了,你要问什么我都不知道!”电话就此挂断。
目前上海地区有多少投资者通过此类途径购买了“创业板原始股票”,具体数目还不得而知。但记者从上海证管部门了解到,近两个月打电话来举报投诉的市民很多,证管部门针对此种情况于8月中旬发布了风险提示声明。
借上市旗号套钱,投资者覆水难收
上海证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拟上市公司原始股权交易存在五大问题:
首先,拟上市公司并非肯定能够上市。对拟上创业板公司而言,创业板的设立时间以及具体的上市、交易规则均未明确,这些公司能否符合上市条件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对拟上主板的公司而言,即使进入了辅导期,最终也不一定能够上市。届时如果不能上市,投资者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其次,根据有关规定,内部职工股只能由公司内部职工购买和持有,其转让也必须在内部职工之间或者职工与公司之间进行。同时《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能转让。有些公司向投资者推销内部职工股不符合有关规定,购买内部职工股的投资者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股权确认和上市保证。
同时,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和可靠性很不够,投资者难以了解此类公司在管理和经营方面的真实情况。仅凭公司的一面之辞,投资者购买并不了解的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大的风险。
此外,股权的转让必须有可靠的托管机制。上市公司股权为集中托管,股权转让可靠安全。
而非上市公司股权没有进行集中托管,或者提供托管服务的并非有资格的机构。投资者难以得到可靠的托管和过
户服务,股权和投资者合法权益都难以得到保证。
依据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股票必须在合法场所进行交易。通过不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来买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是非法行为,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据了解,目前通过这种非法渠道转让的原始股票大多数是从西部省份低价贩到上海这边来转手。特别是成都、西安等地的公司前几年通过定向募集发行公司股票后,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这些公司的股票又没有正当的交易场所,所以当地民间交易市场发达,股票“黑市”十分猖獗。
“真正能够上市的公司,它的自然人股热得很,很难买得到。现在市场上叫卖的原始股根本没有上市的希望,它只不过借着拟上市的名头多圈点钱而已。”湘财证券研发部林先生认为。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队长倪瑞平告诉记者,上海公安机关非常重视这件事,“做这种买卖的投资公司不少,目前我们正在侦察过程中,但是没有拿到确凿证据之前,我们只能说它是有违法嫌疑,不能动手去抓,所以一些投资咨询公司现在还在那里”。倪告诉记者,由于非法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查处了一些投资公司,普通投资者的钱也很难再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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