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承政府“丑闻”后再追问:政府里还有多少“丑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1:33:35

据中新社的报道,日前,武汉市市长阮成发痛斥之前发生的经适房摇号“六连号”事件。“住着200多平方米的‘豪宅’,居然还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可见,经济适用房弄虚作假的现象,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表示,此事与“内鬼”有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串通、勾结社会不法分子,利用管理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影响十分恶劣。阮成发说,作为市长,他连着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事情发生后,有关部门还用“聘用人员”来回避责任,这回避得了吗?“这就是政府的责任,是丑闻,是政府的丑闻”。

由政府内部重要领导干部直斥“这就是政府的责任,是丑闻,是政府的丑闻”,在笔者的印象中,武汉市长阮成发好像还是头一个。一般而言,政府高级领导在公开场合,说什么话,怎么说话,说到什么火候,都是有严格的酝酿、准备的,按部就班,滴水不漏的居多,临场发挥,脱稿演讲的,不是没有,但应该说,是少之又少,几乎绝迹。尤其是,对于与政府内部相关、与自己的职责范围甚至领导责任相关的直接领导,能发表这样的言说,想必是有充分、十足的准备的。我们在为阮成发市长的“丑闻”说大声叫好的同时,也不免对“丑闻”本身有所考量——什么才叫“丑闻”?政府里,还有多少不予承认、未曾命名、未曾揭示的“丑闻”?

客观而言,比起近期出现的郑州替谁说话局长代言别墅、巴东乡镇领导欲嫖宿民女被刺、广州9668万彩票造假案等等,或许只能算是个小萝卜头,只能算是个中小“丑闻”。有市长直截了当地直指辖下的腐败为“丑闻”,我们至少看到了这位市长的警醒意识、勇于自揭其短而非护短的为官情怀以及说真话、说实话的良好品行。若这位市长不是出于私心力撇自己与这起事件的关系的话,则有必要大力提倡此种“丑闻”认定,其后,才有可能与“丑闻”的处理及至减少、杜绝。从这位市长的口吻中,我们不难判断,即便是作为一市之长,在现行体制、风习下,亦未必能实事求是扭转乾坤——我们从这位市长的口吻中,听到的就是这样力有不逮的话外音。

那么,那些比这起“丑闻”大的“丑闻”不被承认、不敢承认、不敢直言,是否即能不被当作“丑闻”处理?或者,不可能被揭露的天字号腐败大案,譬如赖昌星,譬如不便表露的等等,是否即由于不被昭彰为“丑闻”而永无“丑闻”之丑? 一句话,政府内部,还有多少沉睡至死、半死不活以及正在出现的、正在出现的、将要出现的“丑闻”?

或许,人们还感兴趣的是:此“丑闻”之警示之语,是对既存现象、事实的客观描述,此后如“腐败”一词一样,广为人言说,广为社会各界承认,还是,只此一例,出口既成冰封的绝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