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计生人员带去上环?(南方都市报 20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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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计生人员带去上环?
家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社区计生部门称计划外怀孕必须依法处理

日期:[2009年7月6日]  版次:[SA34]  版名:[深圳读本 深城]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深城记者李朝红 吴进 报道 一名女子称自己被辖区一名计生工作人员带到医院上环,20天后发现身体不适,经检查发现自己已怀身孕。家属认为,怀孕了还被带去上环,对孕妇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求进行赔偿。社区计生部门负责人则表示,当事人此次属于计划外怀孕,不管怎么样都要依法采取措施。

    事发横岗老马六居委会。女子姓陈,今年25岁,她和丈夫租住在老马六社区。一年前,陈某生下了女儿,辞工在家里带小孩。今年6月2日,社区的计生工作人员唐女士在社区内检查,要求陈某到医院上环。之后陈某觉得身体不适,6月23日,到医院检查发现已怀孕一个多月。

    “去上环时,是我例假之后20天左右,当时医院无法查出是否怀孕,但唐女士还是让医生给我上了环。”陈某说,当时她上环是为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现在,她的身体一直处于不适状态,而唐女士却没有给出一个合理解释。昨日,陈某的家人到马路边挂出横幅,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个合理解决办法。

    昨日,老马六居委会的上级部门保安社区计生办张副主任介绍,计生干事唐女士确实带着陈某去医院上环,医院当时没有查出陈某有怀孕的现象,当时陈某也很配合。张副主任说,陈某后来被查出怀孕,社区计生办准备带她去医院做处理措施时,对方不愿意,要求进行一定资金的赔偿。“这是很不符合情理的。”张副主任说,陈某此次怀孕属于计划外怀孕,是计划生育不允许的,“所以不管怎么样,都要依法采取措施,对已怀孕几个月的胎儿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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