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前的征婚启事:妓女黄雪花登报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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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前的征婚启事:妓女黄雪花登报征夫

自从“热爱文学”这一条目早在数年前就从见怪不怪的征婚广告中蒸发之后,整个的拜金时代就只剩下一片坎坎伐钱的声音,今日的种种无趣和恶俗,在数十年后的子孙看来,很可能也是不大不小的笑料。今之视昔亦如后之视今,我想,这大致是不会错的。

时间是幽默的,历史也是幽默的,尽管这类似于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幽默多少掺入了残酷的意味。别说几千年前的成王败寇了,单说几十年前的男欢女悦吧,只要你有闲心拈出几条旧闻,再瞥上一眼两眼,就会如过屠门而大嚼,快足朵颐。

最近,我从一大套《老新闻·民国旧事》(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共十一册)中找资料,偶然翻到几则七、八十年前的征婚广告,玩味一番,觉得其价值远未磨灭,若与今日各晚报夹缝里的征婚启事相互映照着读,竟能生出许多奇奇怪怪的趣味来。大凡世间美事,独乐乐,总不如与人乐乐,我就索性做点钩沉的工作吧。

先是载于1922年2月19日上海《民国日报》上的那则《堕坑妓女登报征夫》搅浑了一潭池水。当时的评论认为,世风日下,才生出如此怪现象。一位二十一岁的香港妓女,姓黄名雪花,真个是人如其名,不仅“雪肤花貌”,还“颇通词翰”,摆明了,是个不幸堕入红火坑的“美女”加“才女”,只因厌弃烟花生涯,她才生出从良的意愿。试想,走马章台寻花问柳的角色,能有几人怜香惜玉?她向茫茫人海投去吁求,未免太高估了那个社会,以为有救星准备随时伸出援手,使她获得新生。

“被招者,以二十二至四十三岁为合格,身价(女方的赎身费)二百二十元,条件面订。”她的要求又高又不高,说不高,尺度放得宽,大有人尽可夫的意思;说高,在当时,二百二十元是一大笔钱。真正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她的广告语写得够水平,要是风流侠客柳永在世,准定会感动得泪湿青衫,把最后一条裤衩都当掉,雷急火急地为这位黄雪花小姐赎身。以下便是绝妙好词:

“自维陋质,少堕烟花。柳絮萍轻,长途浪逐。茫茫恨海,谁是知音?黯黯情天,未逢侠士。孽缘已满,夙债堪偿。无奈未遇知音,难奏求凤之曲。每念红粉飘零之苦,同抱天涯落拓之悲。好景无多,名花易谢。雅不欲托报章而择配,登告白以求凰。翻觉红粉颜羞,难免文人讥讽;奈何东皇力薄,可恨护花无方。章台作客,大半征逐风尘;惜玉怜香,总之花丛稀见。叹年华之逝水,付夙恨以何如?若蒙君子如司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弃花丛贱质,请速惠临。”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黄雪花一点也不藏掖,大大方方地登出了真实地址,有意者尽可以前往洽谈。在七十多年前,这勇气并不算小。时至今日,我们又何尝见到哪位三陪小姐征婚,肯曝光自己的丑史?她们倒是极有可能会偷偷地去医院做个处女膜修补手术,然后再闪亮登场。读了黄雪花的那则征夫启事,老实说吧,谁也没有资格嘲笑她,作为镜子,倒是朗照出现实某一面的阴暗、虚伪和可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