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讨厌一个人的方法(南方都市报 200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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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一个人的方法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南都新闻 原创 浏览量:343  发布时间:2009-06-30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知道分子之梁文道专栏

    如果一个官员很讨厌一个文人,嫌他老是说三道四,于是运用影响力向所有媒体打招呼不要再刊登那人的文章,我们会同意这样的做法吗?恐怕不会。因为我们相信媒体是社会公器,是各种讯息与意见交汇撞击的平台,官员不应该滥用权力绕道后门以影响其生态;如有异议,他大可投书响应,与他讨厌的那人平等往来,道理上见真章。

    假设那个讨厌鬼果然混账,学问不好却被媒体莫名其妙地捧成大师,不只如此,他人品原来也很低下,生平干过不少坏事。既然如此,那位了解真相的官员总可以动用关系网络去封杀一切有关这人的消息了吧?

    在我看来,这仍然是不对的。假如那混蛋名声在外,不满他的人就该在媒体平台上公开抨击,一方面匡正大家心中的错误印象,另一方面始终尊重公共空间的根本规则,在阳光下解决一切争端。

    又假如那个试图运用个人力量绕后门的不是官员,而是同行文人,我们之前的判断又该不该稍稍修改,容许他劝说媒体去拦阻那位混蛋见报的任何机会呢?

    今年初,著名作家李辉揭发百岁“国学大师”文怀沙虚报年龄伪造生平,指出这位连政府领导人都很重视的名宿原来是个欺世盗名的小人,结果引起全中国媒体的关注讨论,舆情分为两派,互相责难。这场争论后来淡了一两个月,最近又因为学术明星易中天的加入而再起风云,双方你来我往,热闹非常。李辉先生做传记的功夫很深,读者有目共睹。相比之下,文怀沙先生那“国学大师”的名号却一直不无争论;我也很难理解文先生的学术成就怎能当得上这等美誉,莫非是他的岁数够大胡子够长?按照既有的成见,我本该为李先生的举动叫好。可是他的言论却让我感到一丝不安,使我不能完全同意。

    问题不在他攻击文怀沙的逻辑,也不是他给出的材料不充分──这些东西我都外行;而是他的一段话:“我在自己所能影响的范围里,尽量不让媒体朋友报道他。”20年来,他一直设法阻止媒体访谈文怀沙,其中包括《南方都市报》的一个“文化老人系列”,李先生表示就是在他的努力之下才淘汰了预定的文怀沙。

    官员运用权力屏蔽媒体采访他的眼中钉,这叫做滥权。政府替人民的心理健康着想,于是主动帮大家消弭一切它们心目中的“不良信息”,这叫做家长心态。知识人透过私下游说,阻挡相熟媒体报道某个同行的消息,这叫做破坏游戏规则,甚至破坏自己的立身之本。在最理想的情况底下,媒体应该是个相对独立的公共领域,而这个领域的良好运作依赖于某些基本规则的维护,比如说公平发言的机会。假如一个人很不同意另一个人的言论,怀疑他公开撒谎,那么他最正当的做法应该是在这个公共领域里据理批驳,然后等待对方的响应,而非私下阻挠对手出场亮相。

    投身于公共领域的人对自己看法再有自信,也要服膺公共理性的判断,相信道理越辩越明,事实越多真相越近的大原则。他应该期盼对手和他有同等的发言机会,在公众面前各自铺陈双方的理据,交由公众判断其中的是非曲直。假如他真的相信自己看法不是偏见,他就更应该信赖公共领域的原则,以论辩的形式证实自己的观点。舍此正道不行,却从幕后小径,不只是小看了公众的思考能力,更是欠缺自信的表现。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伏尔泰这句话已是人人熟知的名言。但这句话的道理究竟在哪里呢?我们必须回到历史,了解伏尔泰等启蒙运动健将当年奋力开创的一个以理性为依归的公共领域,试图摆脱王室与教会的权威。他们那一代知识人很清楚自己的处境,既没有教廷的神权,也没有国家的利剑,可恃者无非人人皆具的理性而已。如果能够服人,靠的绝对不是王室的命今,亦不是教会的旨意,而是每个人深思熟虑之后的判断。因此他们即便遇上了异己,也不能效仿国家和教会的做法,不能以超出公共领域里那理性交流的力量去迫使对手消音。相反,他们还要保障对手继续参与公共领域,继续参与对话的权利。否则无异于自毁长城,瓦解了整个知识社群的存在基础。大家都该明白,如果没有如此一个公共领域,自己根本就不会有立足之地。若是我能借着外界的手段影响对手,难保他日我不会遭此厄运。

    而李辉先生在“文怀沙事件”中的表现,恐怕就已违反了这种基本规则。出于对他的尊重,身为他的老读者,我宁愿他20年前就已经写出他现在发表的评论,而不是尽力阻止媒体报道文怀沙达20年之久。假如他真心信赖自己掌握的证据,真心认为文怀沙欺世盗名,那么他就该及早公布所知一切,让我们好好思考孰是孰非。因为他过去20年来的做法,不只对文先生不公,对他自己又何尝公正呢?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http://gcontent.nddaily.com/8/3f/83fa5a432ae55c25/Blog/81c/2caa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