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华东:莫让网络挟民意以“令”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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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华东:莫让网络挟民意以“令”天下2009年03月12日 08:39中国网【大 中 小】 【打印】 已有评论94条

网络流行词已成为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窥口,比如“躲猫猫”一词就是对云南青年李荞明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代指。随着司法机关调查的深入“躲猫猫”事件渐显真相,但这背后却有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尤其要警惕不能让网络挟民意以“令”天下。

广大网民通过网络了解社情、反映心声的初衷是无可厚非的,网络本身作为一个媒介,不光将时空的距离近乎归零,同时还可以对声音和图像等要素进行大容量传输,真正的让我们具有了“同关注,共心声”的客观条件。正是由于网络跨时空的优越性以及立体传输能力,所以从“做人不能太CNN”到“叉腰肌”,抑或此前的“很黄很暴力”等等,民众的目光都瞬间聚焦于某一结点。无疑这对于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让他们关心时政、关注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这也将为推进治国进程、实现民族复兴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支撑。

但在我们庆幸发现了这条改善民生的终南捷径似乎前要先要回答好几个问题。

目前的网民可以代表多少人民?发帖网民又代表多少网民?网络意见可以代表多少民意?网络意见的产生又有何渊源?

首先,网民有个定义就是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伴随着互联网的接入,我国的网民出现于1998年前后。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网民数达到2.98亿,手机网民数达1.137亿,而同时期我国的人口总数是13亿之巨。单是从数字上来比较,网民这一群体现阶段还不能够代表民意的大多数。

其次,我们还应当看到现阶段我国的网民构成是比较特殊的,根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的网民呈现年纪轻、学历高和收入低三大特点,而这其中又以青年学生尤其是大学生为主体。我们不妨以少年、青年和中老年这三个年龄段分别对网民结构进行分析:对少年儿童而言,他们基本处于接受教育的阶段,由于有比较充足的课程安排以及课外活动,他们上网的时间是比较少的,而且他们对网络的主要兴趣在于娱乐游戏等方面;对中老年群体而言,虽然作为今天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可是由于文化程度和时代差异,同时还有日常的工作需要完成,中老年网民的比例是比较小的;即使在青年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的青年因为受教育程度有限,他们对电脑还不能熟练操作,更不用说有充足的时间去畅游网络世界,这一群体尤其以青年农民工为代表。所以现阶段我国的网民群体能不能成为一个广泛民意的代表?似乎值得商榷。

再次,在网络世界中一个新闻事件要成为热点就必须有“推手”,我们所熟知的方式莫过于在各大论坛区发帖然后吸引跟帖。发帖者的初衷不是今天讨论的重点,我们所要探讨的是这些发帖以及跟帖行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带来网络民意的良性互动。如果仅仅把网络当成一个没有约束的公示牌,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吸引人气换取积分,如果仅仅只是为了泄愤揭短或者谩骂攻击,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独家报道引发社会轰动……所有的这些“如果”再加上网络强大的传播能力,所可能造成的社会后果是难以想象的。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网民的主力军是青年人,他们能够多大程度的理性看待社会问题?他们所提出的建议或者诉求有多少可行性?同时我们还不由得疑问,是不是所有的网民都参与到了这样的讨论中?在网络中发出声音的网民比例有多少?有多少是“轻轻的我看了,不留下只言片语”?剩下的小部分发出声音的网民他们又代表了什么样的群体或者利益?

比如近年来关于个税起征点的争论,一直是“涨”声响起来。但是经过冷静的观察和分析,其实参与讨论的实在是很少部分的一群人。收入低于起征点的自然无须参加讨论,因为个税不会伸向他们的荷包;对于高收入者而言也是无须讨论的,因为调高一点点他们还是一样交钱,如果必须发出几幅跟帖,我想他们多半会讨论税率抑或是否征收个税吧?而对于那些游离于个税征收以外甚至偷逃税款的自然更无须讨论,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将“偷逃”进行到底。最有兴趣和动力进行热情呐喊的恐怕就是收入在起征点左右徘徊并且无处躲藏的工薪阶层吧?但是我们又知道税收是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权收入,它的受惠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或个人。在这样一个事关社会全局的问题讨论中,我们可能最多听到的只是那部分直接利益攸关者,这样得出的网络民意可以作为决策依据吗?

这里又不得不提到“躲猫猫”事件中的网民调查团,不可否认这是一次网络民意的闪亮登场,是一次网络民意对现实生活的积极影响。但是作为没有任何国家授权身份的公民,他们凭借什么去组织调查团?这个调查团的合法性是否存在?在调查过程中,我们的网友居然要求行使国家司法机关才具有的询问当事人、查阅档案资料等司法调查权,也许路见不平的网友并没有违法的初衷,但是我个人以为这是一次私权对公权的僭越!是否真如他们所说是公权的体制障碍让网络中的呼风唤雨到现实中变得软弱无力?网络中的烂漫春光照进现实是否就必定春暖花开?也许是我们的网民潜意识中将自己封赏成了民权的“斗士”吧。

我从来不否认网络这个新鲜事物在我们促进社会进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政府转型、改善百姓民生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网络为民众参与社会结构治理提供了一个宽广并且自由的平台,它是一个全新的表达诉求、寻求关注的渠道。我们的党和政府已经开始注重从这一新的渠道中听取民音、体察民情、关注民生、汲纳民智,这也注定是一个不可阻挡的执政方向。但是在这个历史的潮流中我们一定要理性的判断、辩证的分析,莫让网络随便挟民意以“令”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