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影响历史还是徒增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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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影响历史还是徒增谈资
2009-6-20 8:09:27 

  [天下评谈]

  本报评论员 周东飞

  无论邓玉娇是否一些网友所热捧的“抗暴女侠”,毫无疑问她将与孙志刚、许霆等人一样,被中国法治史所铭记。历史记住他们显然不是对他们个人事迹的道德表彰,而是因为他们被动地成为重大历史事件的主角。无论多少年过去,这样一个名字或一张面孔,都将重新激活人们对于一个特定历史瞬间的记忆。这就是他们对于历史的价值,于现实而言他们无非是平凡的我们中的一员,我们与他们命运相牵,我们从他们的悲欢离合、生死抉择中看见了自己。

  6月16日,湖北巴东县法院对“邓玉娇刺死官员案”进行了一审,合议庭判决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舆论显然普遍接受了这样的实体正义,但是人们仍然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各自的“不满足感”。《新京报》的社论说,以非法律的方式找到某种平衡点,这样的平衡是脆弱的,不具有通适性,今后社会将因此付出沉重的成本。五岳散人发表在《上海商报》的文章则指出,邓玉娇“有罪释放”并不是最好的结果,而且事情的真相还有待调查。

  更多的评论则重提了舆论与司法关系的话题。李天扬在《新民晚报》阐释说,舆论不能干扰司法,但司法要接受舆论监督,司法部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以大大减轻舆论对司法不公的焦虑。单士兵在《重庆时报》发表评论指出,在邓玉娇案中,有少数“法律精英”试图以手中那支笔把这个弱女子送进深牢大狱,来展示其所谓的“法律理性”。他认为,在走向公民社会进程中,维系现代文明社会运行的法治规则,不能仅仅由那些权力与精英来操纵,它必须深植于公众的普遍信仰中。法学家贺卫方在《东方早报》发表《巴东邓玉娇案警示录》,认为网络民意会否导致不公正是一个问题,政府的行为怎样取得公众信赖是更重要的问题。他指出,邓案中相关部门发布信息迟缓贫乏,部门之间只见配合不见制约,一些机构在法院判决之前已经开始“赞成和拥护”,何来司法的公信力?

  央视女主持方静从“间谍门”里走一遭,始于阿忆副教授的博客披露,终于方静迅速重返电视屏幕,正所谓来去如风。方静间谍门俨然成为一场罗生门,《东方早报》评价说,让人想不通的是央视的习惯性沉默,仿佛方静不是它的员工,相关传言似乎丝毫无损央视的形象。大抵在舆论公开方面,央视总不能关注他人更甚于关注自己。《重庆时报》发表司欣的文章,判定所谓“间谍”,是一个极易分辨的无聊的炒作噱头。《华商报》的相关评论对于“间谍门”的真相持悲观态度,认为于这个大众传播的时代而言,信息强者的沉默,权威信息的缺失,无疑变相强化了小道消息、流言与谣言的横向联合,最大受害者是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

  大师余秋雨两次被事关地震的话题绊倒,上次是《含泪劝告请愿灾民》的博文为其赢得了“秋雨含泪”的美名,这一次一个“咬余专业户”猛然发力,重提余大师捐款20万纯属扯谎的事情,不知道又要给这位大师赢得怎样的声誉。新闻连续剧一集接一集,剧情越来越分明了,从当初的捐款20万到其实是捐建学校,又从捐建学校改称捐建图书馆,到最后原来是捐书,而且捐书也是一个尚未完工的规划。在“正龙拍虎”之外,中华成语宝库中新增一条“秋雨捐书”也是很不错的,有文化底蕴,有幽默感。

  领导抄袭又有后续。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与其学生杨伦联合署名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文章《何谓“理论”》,系抄袭自云南大学讲师王凌云多年前的一篇讲稿《什么是理论》。学校方面表示,抄袭系杨伦一人所为,陆杰荣署名仅为帮助学生的论文得以发表,非直接责任人。对于这样的说法,周云在《珠江晚报》上的质问简短有力。假定老师确实不知情,说明论文系学生独立完成。学生独立完成的论文,老师为什么要署名,而且还要署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