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邓玉娇“有罪免罚”判决的看法_刘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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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邓玉娇“有罪免罚”判决的看法(2009-06-16 13:35:59) 标签:杂谈  分类:法制评论

  今天上午,巴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邓玉娇案,出乎预料的是当庭作出了“有罪免罚”判决。一起全国广泛关注的案件,竟然当庭作出判决,可想而知都是事先已经定好了。

   据《财经网》报道,黄德智向邓玉娇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邓玉娇明确拒绝并摆脱了黄的拉扯。随后,邓玉娇离开VIP5包房。黄德智紧跟邓玉娇进入休息室,对其进行辱骂。邓贵大闻声赶到休息室,得知邓玉娇拒绝为黄德智提供“陪浴”服务,便与黄德智一起对邓玉娇进行辱骂,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面部、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也不陪浴。经服务员罗某某劝解,邓玉娇欲离开休息室,被邓贵大拉回。此时,闻讯赶来的领班阮某某,对邓贵大、黄德智解释邓不是水疗区服务员,并让邓玉娇离开休息室。邓玉娇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站起来从随身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于背后。邓贵大再次用力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双脚朝邓贵大乱蹬,把邓贵大蹬开,并站起来。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邓玉娇持水果刀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德智上前阻拦,亦被邓玉娇刺伤右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财经网》的报道,让我们知道了以前无法了解到的案件情况。邓玉娇在遭到暴力侮辱时,她一再作了退让,但邓贵大与黄德智仍不肯罢休。尽管有女服务员在场,也许迫于邓贵大的淫威,大家也不敢加以劝阻和制止。邓玉娇掏出水果刀后,她没有立即刺向邓贵大。试想一下,如果邓贵大不再动手侵犯了,邓玉娇还会挥刀相向吗?在邓贵大再次动手侵犯时,邓玉娇忍无可忍了,才挥刀刺向了邓贵大。

    从《刑法》规定来看,当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侵害,邓玉娇用水果刀来自卫,也是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试想一下,一个弱女子在遭到两个醉酒男人暴力侮辱之时,难道只能赤手空拳作反抗吗?弱女子的两只空手,能制止得了两个大男人的不法侵害吗?法律并没有对自卫工具作出限定,在两个大男人的多次侵犯下,用水果刀反抗即便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也是属于正当防卫行为。针对邓玉娇一案,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法院作出的是免除处罚判决,这个判决的前提是邓玉娇有罪,即法院认定的故意伤害罪。对这个判决,被告人仍然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邓玉娇患有“心智障碍”,依照法律规定,她的亲属可代为提起上诉,以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是正当防卫为由,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直接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