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哪里去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04:56

   作为一个城郊结合部的普通农民,亲历了这场土地的变革和失去土地的无奈,生活的贫困拮据使人不得不对失去土地后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拷问。做为一个没有土地的农民怀着对这片失去故土的眷恋且有着难以割舍的感情,感受表白这一历史时刻。

   古城邯郸东侧的东小屯村有着几百年的历史和4000亩土地的自然村,村西的土地在解放前一直是老盐碱地没有产量,解放后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六十年代开始响应毛主席号召改良土壤,动用了成千上万的工时从村东用马车人力拉土到村西,并且用滏阳河的水种植水稻,经过二十年的耕作改良,这片几千亩的土地已经成为肥沃的良田。然而八十年代的一场改革春风把这片土地分给群众,自然公共灌溉没人管理,只能种旱地粧家。大队为了有个集体收入,预留了几十亩的土地准备承包,然而一向游手好闲身无分文的孙宝来先下手为强,强行霸占了这块土地,后来为了卖土居然把这片几十亩耕地挖成巨大的坑,美其名曰养鱼池。其余场地建房出租到2001,敛财不计其数,这是犯罪吗?也许不是,因法律制度还不完善,这是孙宝来公开地胆大地掏的第一桶公有财产的金。

   由于大集体的生产方式使我们村分成八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都独立核算有自己的企业和实体经济。无情的改革把各种财产分为个人所有,无法分的多个企业资产被抢光。孙宝来在这场抢劫集体财产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孙宝来弟兄共四人在八十年代初都是第六生产队的社员,孙宝来在获得应得的土地和财产后,授意其弟兄在六队抢劫,他转而去一队分财产抢劫,就这样一场抢劫大幕拉开了。

    在1981年时,首先他们弟兄看中了年近七十岁的孙廷礼夫妇为目标,孙廷礼夫妇是整个六队最老实最本分的最能吃苦耐劳的庄稼汉,由于年岁大了,队长委托他照看机井浇群众地,是不开工资的,报酬是机井周围的地可以种植些作物。孙宝来弟兄利用武力手段把他们老夫妇驱赶出去,对70岁的老太太百般辱骂,甚至于用茅房里的大粪往老太太的脸上涂抹 ,极尽侮辱,严重不公带来的耻辱和伤痛,不久含恨离开这个世界。孙宝来可谓真正的禽兽。机井旁边的集体土地和机井(附图1)被他无情的强行霸占。这也许不算违法,改革初期吗,法制还不完备。在1999年时,孙宝来依仗职权,用邯郸县交通局的赔偿的60万在抢掠的这块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起了这座年租金收入几十万的四层楼(附图2)。

 

 

    邯郸县交通局为什么要赔偿孙宝来60万的巨额资金呢?那还要从八十年代的抢劫集体财产说起。邯郸县交通局的办公楼原先是我们村大队的车马店,大队车马店分两期建设第一次是建房五间和围墙,第二次建设15间门面房,因这里是山东的毕竟之路,过往行人多,要吃住给我们村提供了商机,七十年代经营情况良好,八十年代改革让承包,1984年村民孙平善竞标承包经营。被利益熏心的孙宝来看到有利可图,抢劫的本性又裸露无疑,用暴力手段占领大队的马车店,一年几十万的收入装入腰包,多年经营不但没给集体上交一文钱,而且荣登副村长的宝座,他与村长孙文平(杀人犯在受刑)密谋以超低价把这块土地卖给交通局,卖之前在院子里搭建了一些简易窝棚,所以获得了67万的房屋拆迁赔偿金。为什么一点手续都没有的违章建筑,简易窝棚能赔偿67万元呢?而集体的门面门市数间只给8000元的补偿,可笑呀,太滑稽了。法律上可没有规定禁止赔偿集体房屋?这算违法吗?为了报答孙文平,孙宝来买了一辆桑特纳2000作为回报,牌照是冀D51000.孙文平开了几年后以高价卖给了张怀奇,只是因为张怀其在我们村低价买了土地开发了三栋商品房。

   八十年代初经孙宝来授意的弟兄三人分头行动,孙文来霸占了六队的牲口棚建起多间门市出租年收入十几万(附图3),孙丙来霸占的是六队马车店多间门市,十几年的租金收入不菲,霸占的门面房,可惜的是我们今天已经看不到了,原址就是今天的明珠广场(附图4),晨练的老人和美丽的鲜花已经掩盖了先前的罪恶,土地是无偿捐献给国家搞城市绿化,没有任何补偿,远处的欧式建筑带来的巨额利润造就了新的亿万富翁。无偿的捐献是在掠夺群众的血和汗吗?法律再次显的苍白无力,形同虚设。

 

 

1974年村投资3万余元建拔丝厂,改革春风刮来后,厂里的设备机器已经不翼而飞,无人问津。孙文来首当其冲占领拔丝厂,搞建设出租场地,收入不菲,2000年拆迁获得巨额赔偿金,然而第二年根本没有开发,在已经担任正村长兼书记的弟弟孙宝来授意下,重新占领拔丝厂,建设出租,2009年晨翔房地产公司开发又获得巨额赔偿。这就是霸占土地-----搞建设----拆迁补偿-------原址再建设-------再补偿敛财的游戏规则。在邯郸市第三运输公司南围墙外侧是灌溉渠, 五米 宽 200米 长,92年财迷心窍的孙文来看到这一商机,填埋灌溉渠建房出租,2007年三公司开发。村长孙宝来弟兄从中获得几百万的赔偿,而集体5亩土地却被捐献了。让人更可恨的是把欺压群众到极点,他们弟兄99年在群众和伙投资的南环钢材市场门口堵住过往车辆,叫泄钢材市场里的起重活只能他自己干,群众无奈,为了生计,没办法,只能让人家干,任何人不能干。人家是村长呀!卑鄙无耻的孙文来不知廉耻地向人们宣扬他的能力和本事,吓唬普通百姓。并且还向人们炫耀在生产队时期就常常整车偷队里的苹果梨送人。在他们的眼中巧取豪夺是英雄,偷抢是本事,法律只是条文,强势强权是真理。中国法制面对无知的流氓和披了文明外衣的衣冠禽兽只能哑口无言。

最为得意之作是三兄弟在2000年撬开门锁,强行抢掠村建的7400平方滏园商场(附图5),因这的价值高(每平方米门市房可卖1万元),而且利益是永久的,孙宝来最近要给他们弟兄办房产证,可以永久合法的霸占。

 

这场抢劫使孙宝来独领风骚是霸占小白楼,在六队分得土地后,他转到一队又多要了一份,这还不行,他居然霸占了1994年一队集体贷款建的二层890平方米的40间小白楼,门市出租多年,为他当村长提供了资金来源。到2006年拆迁获得巨额赔偿金装入自己腰包。没有给群众分1分钱。

2002年,已经成为富人的孙宝来已经不甘心副村长的职位,农村选举这一新鲜事物出现,让他们弟兄表演的惟妙惟肖,把竞选"村官"看成是对公有财产控制权的争夺。首先他们弟兄把周边的饭店全部订满大摆宴席,一连十几天的几千人大宴把周围的饭店挤的爆满,个个饭店老板嬉笑眼颜开,村民们也是面带微笑,真是“选举法当酒菜,农民个个不明白”,难得这个待遇,有的是一生都没进过饭店。然后老谋深算的孙宝来利用宗族纽带、作假、贿赂收买选票、威胁和利诱笼络人心等手段对善良的村民实施了全攻略,各个击破。终于取得对村里经济政治资源的控制权,从而开始了理直气壮地“遵纪守法”地对集体财产的暴力掠夺。

新官上任三把火,村长孙宝来迫不及待的开始了他的大肆劫掠,首先他成立了以弟弟孙丙来为首的流氓恶霸组织“拆迁办”。为了让这个流氓组织披上合法的外衣,孙宝来在抢来的小白楼办公室里召开了附近的企业主大会,他宣布自己代表工商局,税务局,为企业主着想,少缴费,今后企业主的工商费,地税,国税全部由“拆迁办”代收。流氓组织“拆迁办”领到孙宝来圣旨后,在全村附近开始大搜刮,不服从者,一律封门停止生产。工商税务缴完后,这些流氓又代表武警消防科,要他们必须高价买消防器材,懦弱的企业主只能成为他们任意宰割的羔羊。更可气的是村民建房还要向这些恶霸交费,起了个名字叫占村街道费。即使民房在城建时被拆迁时的废物料卖的钱也必须由他们支配。在孙宝来这个保护伞下,这些流氓恶霸可以肆无忌惮的横行霸道,可以随意的殴打村民。例如孙瑞春被孙丙来殴打后住院治疗,滏东派出所只是登记一下不做处理。他们可以说是无恶不作丧尽天良。流氓恶霸“拆迁办”敛取的这些带血的钱财被任意挥霍后,经村民举报,然而当事人只是被拘留一段时间后,很快被释放,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2002年,晨翔房地产公司强行征用我们村土地203亩,价值每亩几百万元却补偿农民每亩4万元,并且村长开群众会上讲马路边的门市(附图6)归卖地群众所有,并且给村民免费盖两座商住楼,如今什么也没有了,只有村长孙宝来的谎言在搪塞农民。无助的农民想到法律了吗?中国已经进入法制社会了,遭遇不公,自然要诉诸法律,悲哀的是没有一个人民法庭敢开庭审理。我们村上亿元的损失造就了新的亿万富翁,他们剥夺了广大民众的利益,是在践踏中国的法制吗?

 

2006年,孙宝来勾结王安堡村原支书王守贵(涉黑在服刑)为其办采伐证,利用豢养的门客崔书庆(由于致残别人在服刑)号称黑社会老大,在选举期间为孙宝来立功,恐吓村民要必选孙宝来,为了报答崔宝红,让其在果园里建围墙修路(附图7),也是为了利用他为开发做准备,把承包果园的果农全部赶跑,砍掉有40年树龄的果树97棵,然而县政府和林业局,只承认砍了28棵梨树,事实胜于雄辩,现在402亩的果树人为糟蹋的几乎死光,为孙宝来卖地开发铺平道路。崔书庆围墙建好后,孙宝来甚是欢喜,给了他一笔丰厚的佣金。为了稳坐江山他指示他的弟兄和豢养的爪牙在果园里投资大搞违章建筑,如同八国联军进中国一样瓜分土地,捆绑利益,故伎重演,开发时套取高价拆迁费。孙宝来破坏集体林业的同时对农民自己栽培种植的果树也不放过,选取就最佳时机后半夜,用铲车把村民孙小平的20棵桃树夷为平地。林业法、土地法在这里只是一张空文,林业局、土地局只是摆设,在权力面前黯然失色。

   

2006年,邯郸县政府为了使县公务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高举政府廉租房的旗帜,在政府办公楼对面强行征用我村土地179亩,号称公务员小区(附图8),使用一切手段暴风骤雨式地拆去周围一切建筑物,号称政府行为的公务员春风小区就这样雨后春笋般的建设起来了。更为奇怪的是小区现在是占地300多亩,难道土地还会生长吗?真是天下奇谈闻所未闻。这里面一定有着见不到阳光的黑幕。为什么价值每亩一百多万土地,而农民只能拿每亩4万元的补偿呢?差距如此之大,我们不得不联想里面的玄机。廉租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招牌,公务员分完房后,剩余的就推向市场高价销售。孙宝来个人获到150个房号(每个房号可以卖3—4万元)的支配权,这算违法吗?

 

在村霸、村长的支持下,孙文来明目张胆地开始了公开的抢劫,占地300亩的春风小区建设需要上千万吨的沙石钢材等物料,孙文来勾结黑势力在工地大门口设置路卡公开抢劫敲诈勒索,砂石料每吨索要3-5元,钢材每吨索要7元,周红祥负责收钱开票,每车必交,没有漏网之鱼。更可恨的是每开一栋楼孙文来要收取3000元的开槽费,每打一桩要收取50元的打桩费,施工队的老板是敢怒不敢言。孙文来,孙宝来在该小区抢劫了数以亿计的资金。敲诈勒索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要不是脑残,谁都会明白这个道理。群众的多次举报然而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天天呼喊依法治国精英们,这难道不是对法治社会最大的黑色幽默吗?  

为了使获得非法收入和最大利益化,也是最能体现孙宝来弟兄实力的是不仅强行霸占集体土地,搞违法建筑,而且抢占私人企业主孙守增的厂房,用铲车铲平20米的厂房,平整好场地后,开发公司为讨好报答孙宝来为他建了一个漂亮的家,而后他把村委会般到他们家里,给自己巨额的租赁费(附图9)。

   

纵观我们村三十年来卖地拆迁过程中,孙宝来从中敛取了巨额财富而农民却失去了土地和家园,变得一贫如洗。这是为什么呢?自从1985年以来,政府从来没有给我们村村民办理过房基地使用证、土地承包证(不包括特殊的权钱交易办证),即使向政府交钱也不给办(上交的钱乡政府都花了),所以说85年以后的宅基地都是违法的,耕种的土地都是集体的,即使承包也不具有承包权,孙宝来常讲土地是集体的,也就是他的,他是党委书记兼任村长,可以随便买卖是合法合理的。土地承包法在我们这儿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不给承包证,土地可以任意的践踏.孙宝来得来的巨额拆迁补偿叫政府奖励,农民的拆迁是强制拆迁没有奖励,农民不是拆迁的带头人,是抗拒者,是打击的对象,所以只能给每平方米10元赔偿(附图10、11、12),而比我们村距离市中心还远5里的汉霸庄村因修路得到的赔偿是每平方米2600元,260倍的差距呀!为什么我们村的农民鸦雀无声呢?不得不从邯郸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存杰和城建局长张文焕导演的那场哀嚎、辱骂、殴打、绑架、拘留、办学习班、罚款凄惨闹剧说起,那天早晨村周边全部戒严,动用公检法等机关2000余人强行拆我们的家园还要罚我们的款,古今中外先例,事隔两年,今天的群众还是历历在目,听到拆迁就是不寒而栗、心有余悸。难怪没有反抗。村民流传这样的话,知足吧!给10块算10块总比孙瑞海家的好,为什么这样讲呢?可怜的孙瑞海的房屋是夫妇俩是一辈子辛辛苦苦花了十几万盖的两层小楼,刚装修完,还没搬进去住,却在半夜里被夷为平地,最为可悲的是夫妇俩上访三年,居然没有人承认是谁拆迁的。这真是人间奇迹呀!还有更奇怪荒诞的是被害业主郭天梅,经营多年的纸箱厂,在一夜之间几十万机器设备不翼而飞,车间厂房夷为平地。为配合拆迁丧尽天良的孙宝来半夜偸设备拆房子可谓独创。向公安报案却遭到报复,兄弟多人被拘留。(公安机关称他们兄弟是想敲诈开发公司钱)。

   

   

   

我们村虽然没有杨佳式的人物,但是愤怒的群众把举报信不时的传到市、县检查院。孙宝来为了消灾,用金钱开路勾结贪官的黑幕不断重复上演。最明显的是为了向市检察院的领导(本村的朱风琦)谄媚,用集体的钱给人家新宅基地门前修水泥路,水泥院子,在给朱风琦的老宅基地做上下水时把村里的路基砸开几十米长,巴结功夫下的确实不小。而村里的大部分街道都是污水、粪便到处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花上万元来消灾,对于孙宝来来说,可能只是小菜一碟,根本不会像普通公众那样,感觉是割肉流血;那些拿人钱财的官员就是这样主动地放弃法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吗?所以说连官员都不信仰法律,何谈以法治国呢?法制又从哪里获得依存呢?官员自身都对法律没有起码的信仰与信任,我们公众又怎么指望他们能够依法行政,能够向社会传递必须的公平与正义?尽管,过去存在着政策不明以及法律的灰色地带,但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会在行贿、受贿、贪污、抢劫等等犯罪行为上,存在定义的含混。如果在蔑视法治根基上的致富潜规则获得容忍,那么靠权钱勾结、靠违法而攫取财富的行为必将与日永昌。对于恶绩斑斑的村霸村长孙宝来之流,相关部门也就没理由安之若素,而应该将这样的“损法官员”昭示天下,以唤回公众对法律的信仰。  

孙宝来的恶霸流氓行为为什么能够经久不衰呢?他的三十年的抢劫侵吞集体资产确实富了起来,不仅发了大财,而且成了富豪、村长、党委书记、人大代表,头顶无数的光环。今天的孙宝来可以不让换届选举,可以肆意挥霍集体财产,可以无休止的旅游考察,可以毫不遮掩放纵淫欲。我们不得不承认违法行为权利化后产生的巨大利益所起的作用是分不开的。孙宝来借“为了村民利益”之名靠贪污盗窃、巧取豪夺、为非作歹、敲骨吸髓而暴发的原罪。我们难道因为他有了无数的光环就不应当追究吗?对以前的罪不予追究,会不会引发更多的违法犯罪呢?对以前的侵吞集体资产不予追究,会诱发瓜分集体资产的新高潮。如果对通过这种罪恶的手法积累的财富也既往不咎,官商勾结的黑幕会不断重复上演。后果将不堪设想。那些抢红了眼的黑手们,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而被榨干血老百姓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